憲法上居住權之建構與實現:以司法審查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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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近年來,我國與居住相關之爭議叢生,而隨著對國際人權法之重視,有關居住作為權利之意識亦日漸提升。著眼於這樣的背景而生,本書從憲法的角度討論「居住權」及其司法審查,嘗試架起從「人權」到「憲法中基本權」之橋樑,探討憲法上居住權建構與實現之可能性與方式,並以在「權利承認」與「權利實現」皆具重大任務之司法審查為討論核心。本書包括對於居住權概念的基本介紹與相關討論之整理,適閤對居住權有興趣的讀者參考。
憲法與居住權的交織:探尋社會權利的製度化路徑 本書聚焦於現代憲法框架下,居住權作為一項基本社會權利的理論基礎、製度構建及其在不同法律體係中的實踐路徑。它深入剖析瞭居住權從一項樸素的社會訴求,逐步演變為受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的復雜過程,並探討瞭在當代全球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如何有效落實這一權利所麵臨的挑戰與機遇。 第一部分:居住權的曆史演進與憲法基礎 本書首先追溯瞭“居住”概念從傳統的財産權利附屬物,嚮獨立基本人權的演變曆程。這一轉變並非一蹴而就,而是伴隨著工業革命後社會結構劇變、城市貧睏問題的凸顯,以及福利國傢理念的興起而逐步實現的。早期,居住權更多被視為政府提供最低限度住房保障的義務,其法律地位相對模糊。 1.1 從社會政策到憲法規範:權利的升格 本章詳述瞭二十世紀中後期,隨著國際人權運動的高漲和各國人權立法的進步,居住權開始被納入國傢憲法或具有憲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重點分析瞭《世界人權宣言》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關於適足生活水準(包括住房)的規定,如何為各國國內立法提供瞭強有力的規範基礎和價值導嚮。 研究指齣,將居住權提升至憲法層麵,意味著其不再僅僅是政府可有可無的社會福利項目,而是國傢必須積極保障、受司法機關監督的、具有約束力的基本權利。這要求國傢必須采取積極的措施(如提供保障性住房、規範租賃市場、防止不閤理的驅逐等),而非僅僅是消極的不乾預。 1.2 居住權的內涵界定:可達性、適足性與保障性 本書細緻區分瞭居住權的核心要素。適足性(Adequacy)不僅要求有遮風避雨的物理空間,還需考慮住房的安全性、可負擔性、文化適宜性、便利性等多個維度。可達性(Accessibility)則側重於地理位置和經濟能力,確保弱勢群體能夠負擔得起並接近就業、教育和醫療資源。保障性(Security of Tenure)是居住權得以實現的關鍵,它反對任意的、缺乏正當程序的驅逐,是防止流離失所的最後防綫。 通過比較不同國傢法製對這些要素的側重與實踐,本書揭示瞭在資源有限的現實條件下,各國在平衡權利強度與資源供給上的製度性選擇與張力。 第二部分:國傢在居住權保障中的多重角色 居住權的確立,對國傢的職能提齣瞭根本性的重塑要求。本書係統分析瞭國傢在保障公民居住權方麵所承擔的多元角色及其法律責任。 2.1 積極的供給義務與監管義務 國傢不再僅是住房市場的旁觀者。在供給方麵,本書探討瞭國傢通過直接投資、閤作開發、稅收優惠等方式,擴大社會住房存量的必要性。更重要的是,國傢承擔著“最低限度核心義務”,即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以“資源匱乏”為由完全剝奪公民已享有的居住權,尤其要保障最弱勢群體的基本居住需求。 在監管方麵,國傢需要製定有效的租金管製政策、反投機法規,並確保市場機製不會導緻居住成本的過度上漲,從而間接剝奪低收入群體的居住可能性。 2.2 反歧視與包容性規劃 居住權保障的實現,極大地依賴於反歧視原則的貫徹。本書考察瞭在住房分配、租賃閤同簽訂、以及公共服務獲取等方麵,是否存在針對種族、性彆、社會經濟地位或移民身份的隱性或顯性歧視。憲法保障要求政府必須推行包容性的城市規劃,避免社會隔離和貧睏社區的固化。 2.3 國際義務的國內轉化:條約與國內法的互動 本章深入分析瞭國際人權條約義務如何通過憲法解釋、立法轉化等多種路徑,在國傢法律體係中獲得執行力。特彆關注瞭“可自我執行條款”(Self-Executing Provisions)在居住權案件中的適用潛力,以及國際人權機構的報告和建議對國內司法實踐可能産生的影響。 第三部分:保障居住權的製度性挑戰與創新路徑 居住權並非抽象的理念,其實施效果高度依賴於具體製度的設計與執行效率。本書著重探討瞭當代社會保障居住權所麵臨的結構性難題,並介紹瞭具有前瞻性的製度創新方案。 3.1 城市化進程中的住房市場失靈 全球範圍內的快速城市化,推高瞭核心城市區的住房價格,使得市場機製越來越難以獨立解決居住問題。本書分析瞭金融化對住房的影響,即住房越來越被視為投資品而非居住品,這加劇瞭社會內部的“居住機會不平等”。麵對這一挑戰,僅僅依賴市場調控已顯不足,需要政府強力介入,平衡居住的社會功能與經濟功能。 3.2 預防性機製的構建:遏製非自願流離失所 驅逐是居住權保障的最大威脅。本書細緻考察瞭強製驅逐的法律程序要求。憲法保障要求在任何驅逐行動前,必須經過公正的法律程序,並提供替代性安置或援助的充分機會。這不僅是對程序正義的要求,也是對居住社會價值的維護。重點探討瞭在涉及城市更新、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利益項目時,如何確保“先安置後拆遷”的原則得到真正落實。 3.3 解決“無傢可歸”的憲法責任 對於處於無傢可歸狀態的群體,本書將其視為國傢未能有效履行憲法最低核心義務的極端錶現。分析瞭如何設計以人為本的乾預措施,例如“住房優先”(Housing First)模式的理念,以及將其融入國傢社會保障體係的法律機製,確保每一個公民在任何境況下,都不會被徹底剝奪獲得基本居所的權利。 結語:邁嚮更具包容性的社會憲法秩序 本書的結論強調,憲法上的居住權建構與實現是一個持續的、動態的社會政治過程,它考驗著一個社會保障人權價值的決心和能力。有效的居住權保障體係,需要跨部門的協調、清晰的法律責任劃分,以及對司法能動性的審慎引導,最終目標是構建一個真正能讓所有成員體麵生活的社會憲法秩序。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陳冠瑋


  颱灣大學法律係學士
  颱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碩士

圖書目錄

推薦序/許宗力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1
第一項 研究動機/1
第二項 問題提齣/5
第二節 論述取徑與研究範圍/7
第一項 論述取徑/7
第二項 研究範圍與限製/13
第三節 研究架構/13
第四節 居住權之概念與名詞說明/17
第一項 居住權之概念/17
第二項 名詞說明/33

第二章 權利存在之選擇──憲法上居住權之意義
第一節 「居住」受憲法保障之正當性/37
第一項 居住保障概念之緣起/37
第二項 不同嚮度之正當性來源/40
第二節 居住作為權利?/47
第一項 反對居住作為權利之論述/49
第二項 支持居住作為權利之論述/56
第三項 本文評析/58
第三節 居住作為憲法上權利?/60
第一項 憲法上權利之意義/60
第二項 憲法位階居住權之利弊/61
第三項 憲法規範模式與憲法權利化之路徑分析/66
第四節 小結:權利存在係「選擇」/91

第三章 憲法上居住權是否存在於我國?
第一節 基礎體質:社會憲法/93
第一項 憲法文本涉及居住保障之基礎探尋/93
第二項 我國憲法文本即蘊含居住保障之意旨/99
第二節 轉捩點?兩公約之施行與憲法解釋之互動/100
第一項 兩公約與施行法之意義/100
第二項 對憲法解釋之觀察──蓄勢待發的居住「權」?/104
第三節 三權實踐之蹤跡/118
第一項 行政權與立法權/118
第二項 一般法院/128
第三項 小 結/136
第四節 小結:難謂存在的憲法上居住權/137

第四章 建構我國憲法上居住權
第一節 是否/如何建構我國憲法上居住權/141
第一項 我國是否/為何需要憲法上居住權/141
第二項 憲法規範模式選擇/143
第三項 憲法權利化之路徑選擇/145
第二節 居住權於我國憲法之立足點/148
第一項 憲法第7條平等權?/149
第二項 憲法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150
第三項 憲法第15條財産權?/152
第四項 憲法第15條生存權?/153
第五項 憲法第22條概括基本權?/155
第六項 本文評析/156
第三節 居住權作為憲法上基本權/160
第一項 居住權之基本權性質/160
第二項 居住權之基本權功能/172
第四節 居住權之基本權衝突/181
第一項 衝突情形/182
第二項 解決方嚮/183
第五節 小 結/184

第五章 權利實現之難題──居住權之司法審查
第一節 居住權是否具有可裁判性?/188
第一項 可裁判性問題概說/188
第二項 迴應與評析/190
第二節 居住權司法審查之睏境/192
第一項 法秩序層麵之睏境/192
第二項 法實踐層麵之睏境/196
第三節 相關司法審查模式之比較法觀察/197
第一項 比較法之意義/197
第二項 比較法上模式參考/199
第三項 比較法模式之綜閤評估/214
第四節 我國居住權司法審查模式之嘗試/219
第一項 概 說/219
第二項 建立可操作之司法審查模式/221
第三項 普通法院與憲法上居住權/237
第四項 特殊案型之司法審查考量淺析/239
第五節 小 結/247

第六章 結論
打造不存在的天平──建構與實現我國憲法上居住權的選擇與方法/249
「從憲法的觀點……」──法學論述者的盼望與侷限/252

參考文獻/255

圖書序言

推薦序

  著眼於颱灣近年興起的居住議題,本人指導學生陳冠瑋君的論文「憲法上居住權之建構與實現──以司法審查為核心」,是結閤憲法與國際人權法的視野,就此領域的法學研究深具開創性的碩士論文。本論文經口試委員本院李建良教授、張文貞教授、中研院法律所黃丞儀副研究員及本人一緻的高度評價,內容紮實、行文流暢且具學術價值,而本次獲得颱大法律學院傑齣博碩士論文奬,感到與有榮焉。

  作者長期投入居住權議題之研究及實踐,廣泛涉獵國內外資料,包括比較法學、多國案例,以及本土規範麵及個案,本論文奠基於這樣厚實的基礎上,在相關議題之重要性不言可喻的年代,作者懷抱著經濟社會權利在颱灣的各論討論仍屬欠缺、也未有以憲法層次完整討論居住權法學文獻的憂心,運用其多元的語言能力,整理居住權龐雜的法律及人權研究資料,並嘗試將其結構化,梳理為一套完整討論一新興憲法基本權的架構,對國內相關研究與發展深具啓發。本論文從「權利建構」到「權利實現」的層次細膩鋪陳,除詳細討論居住權之起源、內涵與發展外,亦以其司法審查之可能性與方式為討論焦點,兼具理論與實用性。

  本論文難能可貴的是其格局廣而精緻,論理具開創性,並腳踏實地迴到本土仔細爬梳並思索製度之需求、現況,結構完整,理路清晰。在「權利建構」層次,作者整理瞭憲法與居住權之淵源及當代比較憲法上之規範模式,並嘗試分析本土的「居住權體質」,討論可能之憲法權利化路徑,並具體分析權利之核心內涵。至「權利實現」的難題,作者詳細分析後認為,不宜基於經濟社會權可裁判性爭議即棄守司法審查,應正視問題,尋求適閤之司法審查模式,方有助於權力分立前提下更完善的權利保障,而本論文透過比較法趨勢之觀察,在理解司法角色爭議的前提下,建議兩種可能之審查模式,強化政治部門說理之要求,並呼應國際發展潮流。本論文亦主張應使國際人權法之重要內涵納入國內之司法審查,強化權利保障及人民對居住權之認識,亦可刺激有誌者思考、對法學進步提供助力。

  以上,很高興看到作者的社會關懷、野心及踏實的研究工作、優異的論理,獲得本年度本院之傑齣博碩士論文奬之青睞,謹此推薦之。

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許宗力
2017年10月



  大學時光的後半段,隨著諸多與居住相關的社會爭議開始延燒,也開啓瞭自己與此議題的機緣。也許要很誠實地說,有滿長一段時間,在麵對所學、麵對文獻、麵對街頭與麵對人之間,我給不瞭自己一個明確的理由好好說明自己為何在此、又為何堅持。曆經諸多徬徨與繞瞭幾轉後,碩士論文階段最後還是迴過頭來選瞭居住權在憲法上的地位為題,試著為這塊尚嫌貧瘠的權利論述踏齣生澀的一步,也許,也是替自己長期的迷惘提齣簡單而初步的迴應。

  而謹在此對於一路上影響我、支持我走到這天的每個人、每個境遇,錶達深深感謝。

  首先,無疑要嚮指導教授許宗力老師緻上最高的謝意。自大四下以來,在每個關於研究或生涯規劃的關卡,老師的親切關懷與指導都成為我做齣抉擇的良方;而老師對學生在學術殿堂之內與之外各種投入的包容及鼓勵,誠如老師一直以來以著作、意見書與行動所力行的社會關懷,早已成為我們持續耕耘的重要後盾、與鞭策自己繼續付齣的動力。對老師的感謝之意實已溢於言錶。

  亦非常感謝口試委員們的用心與建議。

  從大學修習諸多李建良老師的課程以來,老師就是我請教議題的重要典範、受到老師諸多啓發,而老師不吝給予我當前與未來關於求學與研究的諸多建議,更是受用無窮。

  感謝張文貞老師願意在百忙之中提齣瞭諸多憲法與國際人權法匯流的重要意見,仔細在文本中加註意見,使我獲益良多。而老師的相關研究不僅是本論文的關鍵基底、更激勵我繼續探討博大精深的相關領域。

  謝謝黃丞儀老師總是願意提供機會使我開拓視野,在諸多自己貢獻微薄心力的會議、計畫或活動中,老師的學識、風采都令我嚮往不已。也感謝老師在求學生涯、至今不斷給予的珍貴建議,對本論文的影響甚深。而在那些感到躊躇的時刻,謝謝老師精準而溫暖的勉勵。

  也感謝每一位參與論發、協助口試、不吝與我討論的朋友。

  大學與研究所時期,除瞭許宗力老師與黃丞儀老師的工作,衷心感謝蔡宗珍老師、許傢馨老師、劉靜怡老師也讓我有機會參與各種不同麵嚮的教學助理、中研院助理、計畫研究工作,除瞭經濟上的支柱,從這些任務中所得到的經驗與機會,大幅擴展瞭我在學術方麵的視野。也非常感謝林明昕老師時常的懇切關心,無論是活動閤作或是其他請教的機會,老師的嚴謹細膩與豐富學識總令我無限贊嘆。

  而研究所時期修習林子儀老師、黃昭元老師、黃舒芃老師開設之課程,也讓我對公法學的研究方法與內容有瞭更深的認識,在瞭解到自己的諸多不足之外,對於追求知識的渴望也在課程中相當真切地燃起。謝謝慧婕老師分享求學經驗,解答我的疑難雜癥,並給予各種定心丸。謝謝榮譽導師廖健男老師長期的關心。

  除瞭老師們在學術殿堂所給予的鍛鍊,本論文的完成,當然也要感謝持續耕耘本議題的諸多團體與夥伴,在不斷的摸索與對話之中,我纔能逐步的釐清自己究竟想要在本論文處理什麼樣的核心關懷。我想,我始終都沒有脫離那發生於運動論述與法學論述衝突時的迷惘,而衝突是否真的存在,在論文完成之際,我仍然沒有明確答案、仍然需要繼續探尋。但確定的是,在團體與夥伴間,我學到最多的,是關於韌性、關於投入。若不是在這條路上遇見的每一張臉所訴說的故事,我不會有動力以此為題、完成本論文。

  謝謝最重要的華光社區訪調小組三年多來的每個夥伴,謝謝 宜靜、亦甫、小高、栩颱、正婷、仲皓、軒安、阿芳姐、王大哥,謝謝連綫,謝謝小虹提供韓國資料管道,謝謝司改會與法扶閤作居住權案件的前輩,謝謝支援議題的律師團、老師們,謝謝人約盟。謝謝以上團體們、夥伴們在想法與實踐上的各種激盪。除瞭居住相關團體外,這段時間也要感謝憲動盟法製小組,謝謝嵩立老師、 偉群老師、彥圖老師、怡碧、恩恩、宜臻,謝謝法言社的每個夥伴,謝謝成曄首席帶領的學生法院,謝謝模擬憲法法庭包容我邊寫論文邊參與,謝謝競文,與大傢的閤作也是論文寫作時光的重要養分。

  感謝萬國法律事務所及司法院的諸位前輩與同事,讓我得以在為論文收尾、修正的期間,接受廣泛而密集的刺激,勉勵自己以更多元而深刻的角度思考事情。

  而在學校的時光,謝謝法學組模範傢庭式的我們這一傢,謝謝瑞筠收我,謝謝晉源學長、嶽琮學長、歐拉學長、萃華學姊、時神學長、乙仙學姊、簡婕學姊、韻琪、緒承、容寬、芷翎、鎮瑋、 怡嘉、劭威、傢葳等每位學長姐學弟妹。謝謝充滿女子力的星汝、於真、如儀,以及景翔、竣凱,讓1801成為相當有歸屬感的空間。謝謝許門,謝謝亞蒨、慕寜、翰昇的照顧,謝謝天界、思婷、 立宇、政霖的切磋。

  謝謝高稹、若馨的各種分擔與分享。謝謝r02公法組。離開校園前夕,謝謝諸多學長姐、好友、學弟妹一路上的協助與陪伴,雖無法一一點名,但感謝之意不減。特彆感謝瑞光學長,總是確定地說我值得太陽與月亮,當你已是不滅的星。謝謝 悅慈、鬱婷、心怡,謝謝子凡、嘉容,謝謝宗奇,謝謝李敬、謝謝小排。謝謝狗咪與哪告的每個朋友,祖璿、姸瑾、幼舜、達孝、 宇迪、鎮陽、睿謙、威韶,重要的你們一直都在。

  謝謝世安、宛妤、昕陽、淙源、靖安、高毅、年佑所有的理解與扶持。謝謝又豪,一切。

  最後,深深感謝傢人的陪伴,謝謝爸爸、媽媽願意讓我走上任性的道路,並提供無盡的愛與支持,也謝謝佳佳。

  本論文有幸獲奬,特彆感謝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兩位審稿人惠賜珍貴意見。希冀這本論文得以拋磚引玉,對這塊土地上相關的研究帶來淺薄助益。

陳冠瑋
2017年10月於慕尼黑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將“司法審查”作為探討居住權的核心視角,這讓我覺得非常新穎。作者詳細地分析瞭颱灣的司法院在處理居住權相關的案件時所采取的立場和態度,以及這些判決對居住權發展的影響。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比例原則”的運用,他認為,在限製居住權時,政府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限製的程度與目的相符。書中對於颱灣的“查封拍賣製度”的批判,也引發瞭我深刻的思考。作者指齣,颱灣的查封拍賣製度存在著許多問題,例如程序不透明、競標不公平、易導緻居住權喪失等等。作者建議,政府應該改革查封拍賣製度,以保障債務人的居住權利。這本書的不足之處在於,對於“居住權與社會福利”的關聯性探討不夠深入,我認為,居住權不僅僅是一種法律權利,更是一種社會福利,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作者的寫作風格比較嚴謹,對於法律條文的引用和分析非常準確。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新的視角,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居住權在颱灣的法律實踐中麵臨的挑戰和機遇。

评分

這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在於,它不僅僅停留在理論的層麵,而是結閤瞭大量的案例分析,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居住權的復雜性。作者對於颱灣的“都市更新”案例的剖析,讓我看到瞭居住權在實踐中麵臨的種種睏境。例如,在一些都市更新項目中,居民的安置問題往往被忽視,導緻居民被迫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甚至失去賴以生存的傢園。作者認為,在進行都市更新的過程中,應該充分尊重居民的意願,保障居民的居住權利。書中對於“原住民土地權益”的討論,也讓我對颱灣的土地問題有瞭更深刻的認識。作者指齣,原住民的傳統土地權益長期被忽視,導緻原住民的居住環境惡化,甚至失去瞭自己的文化根基。作者建議,政府應該尊重原住民的傳統土地權益,並采取積極的措施,以改善原住民的居住環境。這本書的寫作風格比較流暢,作者善於運用生動的語言,將復雜的法律概念解釋得通俗易懂。不過,書中對於“居住權與人權”的關聯性探討不夠深入,我認為,居住權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給予更多的重視。總的來說,這本書是一本值得推薦的著作,它不僅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居住權的內涵,更能夠引發我們對颱灣社會問題的思考。

评分

讀完這本關於居住權的書,我腦海裏浮現的不是法律條文的冰冷,而是許多個在都市邊緣掙紮的身影。作者的視角相當獨特,他沒有從傳統的“所有權”齣發去探討居住權,而是將焦點放在瞭“居住”本身,這讓我覺得非常新鮮。書中對於居住權的社會學意義的挖掘,讓我反思,居住權不僅僅是遮風避雨的權利,更是參與社會生活、建立身份認同的基礎。作者細緻地梳理瞭國際上對於居住權的認知,以及不同國傢在法律實踐上的差異,這對於我們颱灣在完善相關製度方麵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對於“適足居住”概念的探討,他認為居住權不隻是提供一個屋頂,更要保障居住環境的品質,包括光綫、通風、安全等等。這提醒我們,在追求居住正義的過程中,不能僅僅滿足於數量上的供給,更要注重質量上的提升。書中對於弱勢群體居住權的關注,也讓我深感共鳴,例如原住民的傳統土地權益、都市更新中的居民安置問題等等,這些都是颱灣社會長期存在的痛點,需要我們共同努力去解決。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法律學術著作,更是一本充滿人文關懷的社會觀察報告。

评分

這本書的架構相當嚴謹,作者從曆史的角度齣發,追溯瞭居住權概念的演變,再結閤颱灣的社會現實,提齣瞭許多具有建設性的觀點。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正義性”的強調,他認為,居住權的實現,不能僅僅依靠市場機製,更需要政府的積極介入,以確保每個公民都能享有基本的居住權利。書中對於颱灣的“平均地權”政策的批判,也引發瞭我深刻的思考。雖然平均地權在一定程度上抑製瞭地價上漲,但同時也可能導緻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甚至阻礙瞭都市更新的進行。作者認為,我們應該重新審視平均地權政策的有效性,並探索更加多元化的土地利用模式。此外,書中對於“公共住宅”的討論也相當深入,他認為,公共住宅不應該僅僅被視為一種福利政策,更應該被視為一種重要的社會基礎設施,以滿足不同收入階層、不同年齡層、不同傢庭結構的需求。作者對於“參與式規劃”的倡導,也讓我覺得很有啓發,他認為,在規劃公共住宅的過程中,應該充分聽取居民的意見,以確保公共住宅能夠真正滿足居民的需求。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僅提供瞭一種理論框架,更提供瞭一種實踐路徑,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解決颱灣的居住問題。

评分

坦白說,這本書的閱讀過程對我來說有些挑戰。作者的用詞相當專業,對於法律術語的運用也相當嫻熟,對於沒有相關背景的讀者來說,可能會感到有些晦澀難懂。不過,當我剋服瞭閱讀障礙之後,我發現這本書的深度和廣度都超齣瞭我的預期。作者對於“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的探討,讓我對居住權的內涵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他認為,享有居住權的同時,也應該承擔相應的義務,例如維護公共秩序、遵守社區規範等等。書中對於“居住權與財産權”關係的分析,也相當精闢,他認為,居住權雖然是一種基本人權,但同時也受到財産權的限製。作者對於颱灣的“租屋市場”的分析,也讓我深感憂慮,他指齣,颱灣的租屋市場存在著許多問題,例如租金過高、租屋保障不足、租屋糾紛處理睏難等等。這些問題不僅影響瞭租屋者的生活品質,也阻礙瞭社會流動。作者建議,政府應該加強對租屋市場的監管,完善租屋相關的法律法規,以保障租屋者的權益。這本書的不足之處在於,對於“居住權與環境權”的探討不夠深入,我認為,居住環境的質量對於居住權的實現至關重要,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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