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象徵化與規製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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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當代社會的麵貌與結構快速變遷,市民麵臨更為多變及不確定的利益侵害,例如食品安全、環境汙染、經濟犯罪等。於此,刑法被寄予高度期待,作為一套既有效又全麵的社會性控製手段。然而,在刑法功能不斷擴張的趨勢下,不隻是規範本身的具體成效齣現瞭疑慮,原有的法治國刑法特徵恐怕也遭受到侵蝕。本書所收錄的文章為作者近幾年來關於刑事立法與適用過度膨脹的觀察。特彆是針對刑事政策,法釋義學等不同麵嚮的議題,作者藉由刑法理論、法社會學、法哲學等領域知識的交互辯證,重新審思刑法於現代社會應有的規製理性。
《法律與社會變遷:後現代語境下的法律重構》 圖書簡介 本書深入剖析瞭當代社會結構性變遷對法律體係産生的深刻影響,尤其聚焦於後現代思潮如何重塑我們對法律本質、功能和閤法性的認知。在全球化、信息技術革命以及文化多元主義的衝擊下,傳統的法律範式正麵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書旨在提供一個多維度的分析框架,探討法律在應對這些復雜現實時所展現齣的適應性、局限性以及未來發展的可能性。 全書分為五個核心部分,層層遞進,構建起一個關於現代法律睏境與重構的宏大敘事。 第一部分:現代法律範式的瓦解與閤法性危機 本部分首先迴顧瞭啓濛運動以來以理性、確定性和普遍性為基石的現代法律理論基礎。作者認為,隨著社會復雜性的幾何級數增長和知識的碎片化,這種建立在宏大敘事之上的法律權威正逐漸被侵蝕。我們將詳細探討後結構主義哲學對法律文本和司法解釋的解構,指齣“客觀真理”在法律實踐中的脆弱性。重點分析瞭社會信任的下降如何直接轉化為對司法機構和立法權威閤法性的質疑。書中通過對若乾標誌性法律判例的案例研究,揭示瞭在高度不確定性的環境中,法律如何努力尋求其在個體和社會層麵的正當性錨點。此外,本部分也辨析瞭“去中心化”的權力結構對傳統法律等級體係的衝擊,例如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在事實上扮演的準司法角色。 第二部分:全球化、技術與法律邊界的模糊 全球化的浪潮不僅是經濟上的,更是法律管轄權上的顛覆。本部分將核心關注點置於跨國界活動對主權國傢法律管轄權的稀釋效應。我們詳細考察瞭數字經濟、互聯網空間中湧現齣的新型法律挑戰——從數據主權之爭到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法律地位。書中並未簡單地將技術視為工具,而是將其視為一種改變法律實踐邏輯的“形塑力量”。例如,算法決策(Algorithmic Decision-Making)在信貸審批、招聘乃至某些公共安全領域的應用,如何挑戰瞭傳統的歸責原則和正當程序觀念。作者引入瞭“法律流動性”(Legal Fluidity)的概念,用以描述法律規則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和虛擬空間中快速遷移和重組的現象,並探討瞭由此帶來的國際法律協調睏境。 第三部分:法律的社會建構與能動性 本書的這一部分轉嚮社會學和人類學的視角,強調法律並非僅僅是自上而下的命令,而是社會互動、文化實踐的産物。我們深入分析瞭社會運動(如身份政治、環境運動)如何通過對法律話語的重新定義和動員,迫使法律體係進行實質性調整。關鍵在於理解“法律的社會生命”——即法律條文在進入日常生活後,如何被不同的利益群體所解讀、挪用和抵抗。本部分特彆關注瞭法律在處理身份認同(如性彆、族裔)問題上的復雜張力,探討法律如何既可能是壓迫的工具,也可能成為解放的媒介。通過對特定群體法律維權實踐的細緻描摹,本書力圖展示法律主體如何在既定的結構中展現齣能動性,推動社會正義的實現。 第四部分:風險社會中的法律迴應與預防轉嚮 在烏爾裏希·貝剋所描述的“風險社會”中,法律的首要職能正在從“懲罰既成事實”轉嚮“預先規製潛在風險”。本部分集中探討瞭這種預防性法律邏輯的興起及其內在的倫理睏境。從環境監管的嚴格責任原則到金融市場的審慎監管,法律越來越多地試圖在不確定性中劃定可接受的風險閾值。我們審視瞭這種“前瞻性法律”對個人自由和推定無罪原則構成的潛在威脅。此外,本書也分析瞭“預防性正義”理念在刑法和行政法領域的滲透,並批判性地考察瞭在追求最大化安全時,法律可能滑嚮過度控製和監視的風險。對“不可預見性”的法律處理,成為本部分的核心議題。 第五部分:新法律本體論的探索:關係、情境與修復 麵對現代法律範式的疲軟,本書最後一部分著眼於未來法律哲學的可能方嚮。作者主張,未來的法律理論需要超越傳統的二元對立(如公共/私人、規範/事實),轉嚮一種更強調關係性、情境依賴性和過程導嚮的本體論。我們引入瞭關於“關係性正義”的討論,認為法律的價值不在於抽象規則的完美應用,而在於其能否有效修復人與人、人與環境之間的受損關係。修復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作為一種實踐模型,被置於理論分析的中心,以考察其如何提供一種超越懲罰與報復的法律解決路徑。本書總結道,法律的未來在於其能否在尊重個體主體性的同時,擁抱社會復雜性,構建一個更具適應性和對話性的法律生態係統。 結語:法律作為持續的詮釋工程 本書最終認為,法律不再是一個封閉、自洽的知識體係,而是一個開放的、永恒的詮釋工程。它必須不斷地與社會現實進行緊張的、充滿張力的對話。本書的最終目標是激發法律學者、政策製定者和社會行動者,以更具批判性和創造性的眼光,重新審視法律在塑造人類共同生活中的核心角色。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古承宗


  現 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係副教授

  學 曆
  私立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係
  德國波茲坦(Potsdam)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波茲坦(Potsdam)大學法學博士

圖書目錄

謝 辭
序 言

◆危險的電子遊戲場?
——評析大法官釋字第六四六號解釋
壹、前 言/1
貳、解釋要旨與爭點/2
參、本文分析/4
一、導論:刑罰最後手段性的階層評價體係/4
二、道德(善良風俗)與行為應刑罰性/7
三、法益保護與行為需刑罰性/22
肆、危險防禦化及工具化的刑法?──代結論/42

◆風險社會與現代刑法的象徵性
壹、前 言/45
貳、風險社會下的刑法運作邏輯/48
一、Ulrich Beck的風險社會論與風險/48
二、風險典範的轉移/51
三、刑法作為風險微量化之主要手段/56
參、現代刑法的象徵性結構/57
一、傳統刑法過渡至現代刑法/57
二、象徵刑法之象徵性/63
三、象徵刑法之分析與批判功能/69
四、刑法的象徵化特徵/71
肆、安全導嚮的刑事預防思維與限製/76
一、刑罰理論與(秩序管製的)安全確保/77
二、現代刑法的預防理性界限/91
伍、刑法的溝通理性與積極一般預防/95
一、刑法作為一部溝通法/95
二、積極一般預防之實質基礎/97
陸、結 論/102

◆環境風險與環境刑法之保護法益
壹、緒 論/105
貳、風險社會與刑法的風險抗製邏輯/108
一、風險社會、反思的現代、風險/108
二、刑法作為風險控製的手段/114
參、環境刑法的象徵化危機/117
一、象徵性立法/118
二、象徵刑法/121
三、環境刑法為象徵刑法/125
肆、「環境」之於保護法益的辯證/127
一、嚴格的生態法益理論/129
二、生態與人本的雙重法益理論/132
三、個人的法益理論/135
四、自然資源/139
伍、環境刑法之保護法益的實質建構/142
一、法益與法主體間的相互承認關係──規範的證立觀點/143
二、環境與個人法益間的溯源關係──立法技術的觀點/148
陸、結 論/151

◆刑法作為保障食品安全之手段
——兼評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颱灣高等法院颱中分院101年度矚上易字第295號判決
壹、前 言/153
貳、實務見解之分析與檢討/155
一、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155
二、颱灣高等法院颱中分院101年度矚上易字第295號判決/160
參、食品衛生刑法的正當性疑慮/164
一、象徵化的刑法/164
二、抽象的集閤性法益:食品安全/166
三、社會安全的預防理念/167
肆、未來修法的思考方嚮/171

◆高雄石化氣爆事件與刑法上的組織歸責

◆不法意識之於犯罪結構的功能意義

壹、前 言/181
貳、實務見解與未決的問題/182
一、故意與不法意識/182
二、客觀第三人觀點下的可避免評價/183
參、不法意識作為故意或罪責要素/185
一、不法意識與不法懷疑/185
二、故意與罪責理論/188
三、小 結/191
肆、現行法的基本解釋脈絡/192
一、禁止錯誤之可避免性/192
二、「虛擬性」的非難標準/194
伍、重新定位不法意識的體係功能/197
一、「犯罪意思」作為證立不法行為的基礎/197
二、刑罰功能包括對不法意識的否定/199
三、一般性的規範認識與違法質疑/200
陸、結 論/202

◆重新檢視擅自重製罪之解釋與適用
壹、前 言/205
貳、不法要素/207
一、保護法益/207
二、犯罪客體:著作/220
三、重製行為/229
四、擅 自/233
五、非「閤理使用」/241
參、罪責要素:資訊社會與不法意識/257
肆、結 論/261

◆沒收不法所得與刑罰威嚇的功能關聯
——兼評智慧財産法院一○三年度刑智上易字第一三號判決
壹、導 論/263
貳、智財法院之見解分析與檢討/264
一、詐欺罪之抽象危險化的解釋方法/264
二、沒收不法所得與法秩序破壞的關係/265
三、沒收範圍採總額原則/267
參、沒收不法所得作為強化刑罰溝通及威嚇效果的手段/270
一、經濟的犯罪理論/270
二、沒收不法所得與刑罰威嚇的手段目的關係/274
肆、結 論/284

圖書序言

序言
  
  關於當代社會的形貌,我們可以使用許多帶有不同意涵的概念來加以描述,例如資本社會、風 險社會、資訊社會、安全社會、後現代狀態等,而這些概念的應用相當程度上是代錶著社會本身的宏觀理論;當然,也可以是關涉個人行動如何在傳播、經濟、階 級、文化、法律的意義上形成一定的運作邏輯。刑法不僅作為一部規製個人行動的法律,同時也是一種社會性的思想産物。關於刑罰的意義往往會隨著我們對於社會 及人的理解差異而有不同的詮釋。實際上,這樣的連動思考始終深化在各種社會結構的生成脈絡中,例如在資本階級異化越大的社會,刑法作為階級對抗的工具性格 也就越明顯;或是社會集體心理越是焦慮的社會,國傢越是強勢地透過刑法限製個人自由,這可能是因為社會大眾相信,隻要國傢越是限製個人自由,我們反而過得 更安全。
  
  在這樣的法製發展背景下,我們發現到近年來,颱灣發生瞭多起重大的食品安全、環境汙染、酒駕、詐騙集團等犯罪問題,而立 法者為瞭消解高漲的輿論壓力,近乎激進地創設新式的抽象危險犯與不斷調高刑度。除瞭從法的觀點檢視立法及司法解釋的妥適性外,從更深層的角度觀察,國傢刑 罰權不斷前置化與重刑化的現象,恐怕也隻是反映齣社會集體意識下的對立思考。換句話說,現今的刑事政策不再關心何謂一般預防或特彆預防,而是簡化為善與惡 的二元對抗,或是刑法如何平衡社會階級之間的差異等。此種刑法運作的邏輯絕非偶然,有相當部分的因素取決於颱灣當前的政治氛圍、媒體生態、教育的形式主 義、世代之爭、貧富差距等。隻要其他係統的價值選擇過度滲入刑法係統,甚至作為實質的指導原則,那麼刑法勢必將捨棄形塑自身存在之正當性的法治國基礎,例 如罪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等。明顯地,颱灣當前的刑法製度正麵臨到這種法係統高度異化的問題。本書收錄的文章是筆者自2008年留學歸國以來,對於這些問 題所提齣的觀察,特彆是結閤瞭法社會學、法哲學、法解釋學等多重視野,全麵檢視當代刑法麵臨的正當性危機,並且嘗試提齣刑法如何迴歸規範理性的解決方案。 倘若讀者想要獲得一個較具體且全麵的問題意識,建議可以從「風險社會與現代刑法的象徵化」一文讀起,因為此文乃是筆者對於當代刑法的發展趨勢所提齣的總結 性批判。
  
  關於本書的齣版,首要感謝元照齣版公司願意支持齣版,以及齣版團隊的細心編輯。也要感謝曆任的研究助理們辛苦協助校閱, 以及提供許多閱讀上的建議,使得文章內容得以更為完善。最後,要特彆感謝諸位師長的不吝提攜,以及學術夥伴們於一路上的相知相惜,讓筆者更有信心在刑法的 基礎理論領域持續地深耕。
  
  古承宗
  2016年10月於颱北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說實話,讀到《刑法的象徵化與規製理性》這本書名,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這聽起來好學術啊!”不過,正是這種“學術感”讓我覺得它有深度,不是那種淺嘗輒止的讀物。我猜這本書肯定會深入探討刑法理論的核心問題,尤其是“象徵化”這個概念,它讓我聯想到一些社會學和符號學的理論。刑法作為一種社會控製的手段,它的條文和製度本身是不是也在不斷地“象徵化”社會所不容忍的行為,從而強化某種社會規範?而“規製理性”則指嚮瞭法律在實踐中如何有效運作,如何通過一係列的規則來管理社會,達到某種目的。我好奇的是,作者是如何將這兩個看似有些抽象的概念聯係起來的?他會不會通過分析具體的法律條文、判例,甚至曆史演變,來揭示刑法在象徵意義的傳遞和理性規製之間是如何平衡的?這本書會不會提供一些框架,讓我們能夠更清晰地理解刑法的運作機製,以及它在現代社會中扮演的多重角色?我非常期待它能帶來一些顛覆性的觀點,讓我重新審視我對刑法的理解,並且在理解理論的同時,也能看到它在實踐中的重要指導意義。

评分

《刑法的象徵化與規製理性》這個書名,光聽就讓人覺得內容會很紮實。我一直覺得,刑法不隻是國傢機器的冰冷工具,它在很多時候,也扮演著社會價值“象徵化”的角色。比如,某些法律條文的製定,是不是也蘊含著社會對某種行為的道德評判,從而將這種評判“象徵化”地固化下來?而“規製理性”則是我非常關注的一個方麵,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它的實踐性,如何讓刑法在現實中發揮齣應有的規製作用,做到有效、公正、可預測,這本身就是一門學問。我很好奇,這本書會不會探討,當刑法在傳遞其象徵意義的時候,它是否會受到“規製理性”的約束?或者說,如何纔能在賦予刑法象徵色彩的同時,又不失其理性與可行性?我非常期待能從這本書中,看到作者對刑法理論的深刻洞察,以及對刑法實踐的精闢分析,從中學習到如何更全麵、更辯證地理解刑法的功能與意義。

评分

看到《刑法的象徵化與規製理性》這個書名,我立刻被吸引瞭。這名字就很有深度,不是那種泛泛而談的書。我對“象徵化”這個概念特彆感興趣,刑法在很多時候,不僅僅是在懲罰犯罪行為,更是在通過懲罰來“象徵化”地錶達社會對某些行為的否定,以及對特定價值的維護。比如,一些重罪的設立,是不是就承載瞭超越單純懲罰的象徵意義?而“規製理性”則讓我想到,法律是如何在實際運作中,以一種理性的方式來實現其規製功能的。這本書會不會探討,當刑法在追求其象徵意義的時候,它是如何保持自身的理性與公正的?又或者,這種“象徵化”的傾嚮,是否會反過來影響法律的“規製理性”?我非常期待能在這本書中,看到作者如何深入剖析刑法的理論淵源,並且結閤當下社會的一些熱點問題,來闡釋刑法在實現社會價值和有效規製之間,所麵臨的挑戰和策略。這本書聽起來絕對是一本值得細細品讀的著作,能帶給我很多關於法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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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象徵化與規製理性》這本書名,瞬間勾起瞭我學習法律的興趣。我一直覺得,刑法不僅僅是關於懲罰的冷冰冰的條文,它背後一定承載著更深層的社會意義。比如,為什麼某些行為會被定罪,而另一些相似的行為卻不會?這其中是不是存在著某種“象徵化”的考量,即法律在用“罪”來“象徵化”對某種行為的否定,從而維護社會的核心價值?而“規製理性”這個詞,則讓我聯想到法律如何有效地運作,如何通過周密的製度設計來達到其預期目標。我好奇的是,這本書會不會探討,當刑法在進行“象徵化”錶達時,它如何確保自身的“規製理性”不被扭麯?會不會在實現象徵意義的同時,也保證瞭法律的公正、效率和可預測性?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看到作者如何深入剖析刑法的理論基礎,並且結閤現實中的案例,來闡釋刑法在構建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方麵所扮演的關鍵角色。這本書聽起來很有啓發性,能讓我更深刻地理解刑法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的復雜性。

评分

哇,看到《刑法的象徵化與規製理性》這本書名,我立刻被吸引住瞭!“象徵化”這個詞就很有意思,刑法在我們印象中都是冰冷、嚴肅的條文,但如果它背後隱藏著某種象徵意義,那就太引人遐想瞭。我一直覺得,法律條文不僅僅是文字,更是社會共識、道德底綫,甚至是一種價值判斷的體現。這本書會不會去探討,比如法律條文的設計,是不是在無形中就傳遞瞭某種社會價值,或者在某些案例的判決中,法官的裁量是不是也包含瞭超齣字麵意思的象徵解讀?“規製理性”聽起來就更偏嚮實際操作層麵瞭,但結閤“象徵化”,我會好奇,這種象徵意義是如何在“規製”的過程中發揮作用的?它會不會影響我們對犯罪的認知,對懲罰的理解,甚至對社會秩序的構建?例如,某些罪名之所以被設立,其象徵意義是否比單純的懲罰功能更為強大?這本書會不會從這個角度去剖析,打破我們習以為常的法律思維,帶給我們全新的視角?我非常期待能從這本書中,看到刑法更深層、更具人文關懷的一麵,不僅僅是懲罰的工具,更是社會價值的載體,並且這種價值的傳遞是如何在現實的規製中,以一種理性的方式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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