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法律程序與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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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特色

  著重闡述被告基本人權維護的重要性,從而偵審機關應嚴格遵循「正當法律程序」,乃法治國之基本要求。

  強調為抑製違法偵查,嚇阻警察機關蒐證程序之不法,暨為瞭抵抗來自檢察官的有罪控訴,辯護人應適時運用「證據排除法則」,實質有效為被告辯護,即有其必要性。

  提醒被告享有「不自證己罪之特權」,法院不得因被告行使「緘默權」,而推斷或認定其有犯罪事實,或因此加重其刑。

  作者將理論與實務相結閤,無論律師為刑事被告辯護,或研究生撰寫學位論文,本書均具有參考價值,是值得推薦的一本好書。
跨越時空的思想之橋:古典哲學與現代政治的交織 圖書名稱: 輝光下的理性迷宮:從柏拉圖的洞穴到後現代的邊界 圖書簡介 導言:探尋永恒的追問 人類文明的進程,是一部充滿矛盾與張力的思想演化史。我們從古老的文明廢墟中拾取智慧的碎片,試圖構建一個可以安放靈魂與構建社會的堅固基石。然而,每一次看似堅實的構建,都可能在下一輪思想的地震中坍塌,露齣更深層次的虛空。《輝光下的理性迷宮:從柏拉圖的洞穴到後現代的邊界》並非試圖提供一套終極的答案,而是邀請讀者踏上一段艱深的旅程,去審視那些驅動人類文明前行的核心命題——知識的本質、正義的形態、權力的運作,以及存在的意義。 本書的主體結構圍繞兩條並行不悖的河流展開:一條是源遠流長的西方古典哲學思潮,另一條則是不斷自我解構與重塑的現代政治理論景觀。我們將在思想的迷宮中穿梭,觀察先哲們如何用純粹的理性之光去描摹世界的輪廓,以及後世的建構主義者們如何用懷疑的目光去拆解這些宏偉的藍圖。 第一部分:源流——光影與理念的辯證 本部分聚焦於古典哲學的奠基性工作,探討它們為後世的政治、倫理與認識論設定瞭何種初始框架。 第一章:城邦的理想與個體的覺醒 我們將從柏拉圖的《理想國》齣發,深入剖析其“洞穴寓言”所蘊含的認識論危機。洞穴之外的光明,是否即是絕對的真理?或者,它僅僅是另一種形式的權力敘事?本書將對比分析柏拉圖對“哲學王”的設想與亞裏士多德在《政治學》中對“混閤政體”的實用主義考量。這裏的核心議題是:完美的秩序是否必然以犧牲個體自由為代價? 我們將考察這種理想主義的政治形態在實踐中如何走嚮其反麵——即對多元化聲音的壓製。 第二章:自然法的光輝與世俗的挑戰 從亞裏士多德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齣發,本書轉嚮探討自然法(Natural Law)思想的演變。我們將梳理斯多葛學派的宇宙理性觀如何被中世紀的神學體係所吸收和轉化。然而,隨著文藝復興的到來,馬基雅維利以一種冷峻的現實主義姿態,將政治學從倫理學的束縛中解放齣來。我們將細緻辨析“目的證明手段正當性”的論斷在當時的曆史語境下,是對權力運作的精準描述,還是對道德淪喪的預言。 第三章:主權與契約的重構 洛剋、霍布斯與盧梭——這三位社會契約論的巨擘,試圖通過想象的“自然狀態”來論證現代國傢權力的閤法性。本書將對他們的理論進行細緻的結構比較。霍布斯的利維坦是絕對的秩序維護者,而盧梭的“公意”則是集體自我意誌的體現。我們關注的核心在於:“自然狀態”的假定如何決定瞭最終的政治結構? 這種基於同意的權力授予,是否真正消除瞭強製性? 第二部分:斷裂——現代性的睏境與宏大敘事的瓦解 進入現代,思想的焦點從“我們應該如何治理”轉嚮“我們如何認識我們所治理的世界”。本部分探討瞭啓濛理性自身的局限性及其帶來的後果。 第四章:康德的界碑與黑格爾的絕對精神 康德對啓濛運動的“哥白尼式革命”進行瞭自我批判式的總結,確立瞭主體性在知識建構中的中心地位。隨後,黑格爾試圖以其辯證法,將曆史視為“絕對精神”自我展開的必然過程。本書將解讀黑格爾對“國傢是道德理念的現實”的論斷,並將其置於曆史決定論的語境下進行審視。我們提齣疑問:當曆史被視為一個預設瞭終點的進程時,個體的偶然性與自由選擇還有何立足之地? 第五章:權力的譜係與知識的對立麵 麵對黑格爾宏大的曆史體係,尼采的“權力意誌”與對形而上學的徹底顛覆,標誌著思想轉嚮的第一個重要節點。隨後,福柯對知識、權力和主體性之間關係的解構,為我們理解現代社會治理模式提供瞭新的工具。本書將詳盡分析福柯對“全景敞視主義”(Panopticism)的考察,揭示看似透明的現代治理結構背後隱藏的精微權力技術。我們不再關注法律條文的閤法性,而是轉嚮誰有權力定義“正常”與“非正常”。 第六章:異化、物化與意識形態的陷阱 本章深入批判性理論的腹地,探討馬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社會結構性矛盾的揭示。從勞動力的“物化”到意識形態對真實經驗的遮蔽,我們分析瞭為何在物質極大豐富的現代社會,人的異化感反而愈發強烈。隨後,法蘭剋福學派(如阿多諾與霍剋海默)對“啓濛辯證法”的批判,指齣科學技術理性在追求效率的過程中,如何反過來成為新的壓迫力量。 第三部分:邊界的消融——後現代的審視與新的倫理張力 最後的篇章關注思想如何處理碎片化、多元化和不確定性的後現代境況。 第七章:差異、他者與“小的敘事” 德裏達的解構主義,是對所有中心化、統一性話語的根本性挑戰。本書將展示解構如何作用於文本、概念乃至政治身份本身,揭示語言和意義的內在不穩定。利奧塔對“宏大敘事”的質疑,為我們理解當代政治的“部落化”傾嚮提供瞭理論基礎。麵對一個不再相信“普適真理”的時代,我們如何構建共享的公共領域和相互理解的基礎? 第八章:倫理的迴歸與責任的重量 盡管後現代哲學對普遍性持高度懷疑態度,但對“他者”的責任倫理卻得到瞭空前的重視。列維納斯關於“他者麵孔”的倫理召喚,成為抵抗極端個人主義與虛無主義的思想資源。本書將探討當代政治哲學如何試圖在接受多元性的同時,重新找迴一種基於相互承認和尊重的實踐倫理。 結語:在理性的灰燼中尋找立足之地 《輝光下的理性迷宮》的終點並非一個結論,而是一個開放性的追問。我們迴顧瞭從柏拉圖的絕對理念到後現代的無限延異,發現人類對秩序與意義的渴望從未停止,但定義秩序與意義的方式卻發生瞭根本性的轉變。本書旨在提供一種批判性的曆史視野,使讀者能夠以更清醒的目光,審視當下我們所依賴的政治結構、知識體係以及文化假設,從而在理性構建的迷宮中,找到一盞屬於自己、拒絕被預設的燈火。 目標讀者:對政治哲學史、當代思潮演變、以及知識論基礎感興趣的專業研究者、高年級本科生及對人類思想史有深刻探索欲的普通讀者。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石宜琳


  律師高考及格(1987)
  國立颱北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交通大學科法所美國刑事訴訟法研究

  現職:
  宏仁法律事務所 律師長
  東吳大學法律服務社指導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係兼任講師

  專業領域:
  刑事辯護
  刑事交互詰問
  刑事證據法則

  代錶性承辦案件:
  汐止蘇建和等殺人案告訴代理律師
  921大地震颱北東星大樓倒塌案告訴代理律師
  邱姓女童仁愛醫院人球案辯護律師
  陳水扁前總統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政治獻金案、外交零用金案、僞證案、二次金改案辯護律師

圖書目錄

自序 i

論正當法律程序與無罪推定原則──以緘默權實現不自證己罪原則 1
壹、導論 5
貳、刑事訴訟之目的 9
參、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 15
肆、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已提升為憲法原則 20
伍、無罪推定原則──罪證有疑,利歸被告 37
陸、正當法律程序與被告無罪推定,有賴辯護人協助維護──代結論 40
參考文獻 49

論實務蒐證違法態樣與證據排除──兼論私人不法蒐證應否證據排除 53
壹、前言 57
貳、我國刑事訴訟「證據排除法則」之立法沿革 57
參、「證據排除法則」在於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具有憲法意義 64
肆、實務上蒐證違法態樣剖析與證據能力認定 66
伍、私人不法蒐證應否證據排除 98
陸、結語 105
參考文獻 108

論訴訟客體與案件之單一性、同一性 113
壹、案件與訴之觀念 115
貳、案件之單一性與同一性 121
參、案件之單一性及效力 123
肆、案件同一性及效力 131
參考文獻 144

交付審判製度違逆正當法律程序──法官難脫有罪預斷 閤憲乎?! 147
壹、案例與裁準交付審判 149
貳、交付審判製度──導論 152
參、德、日交付審判製度與我國不同 156
肆、案例解析──結辯全文 164
伍、交付審判製度缺失與評析 176
陸、有聲請大法官釋憲之必要──代結論 186
參考文獻 189

論蒐證程序違法與證據排除──從美國證據排除法則論起 191
壹、導論 195
貳、美國「證據排除法則」緣起與發展 199
參、我國「證據排除法則」採行及目的 205
肆、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蒐證違法證據權衡排除,供述證據是否適用? 213
伍、私人不法蒐證應否證據排除 215
陸、證據排除法則已提升為憲法原則,偵查執法人員應謙抑麵對──代結論 221
參考文獻 224

從羈押審查論被告司法人權維護──兼評司法院釋字第665號解釋 229
壹、緒論 233
貳、羈押之功能與作用 238
參、羈押要件之審查 240
肆、評釋字第665號:重罪羈押應限縮在併存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 260
伍、評釋字第665號:檢察官對於審判中裁定被告不予羈押或延押有無抗告權之釋義 274
陸、結語 278
參考文獻 280

測謊證據能力重新評價與定位 285
壹、前言 289
貳、測謊基本理論 290
參、測謊之法律性質 293
肆、美、日、我國法院對測謊證據能力之前後態度 299
伍、測謊侵害被告緘默權 312
陸、測謊未通過應評價為無證據能力,至多隻能作為辦案調查之參考 320
柒、結論與建議 326
參考文獻 332

非自願性測謊等同強製被告自白 335
壹、導論 339
貳、測謊基本理論 342
參、自白於證據法上之評價 344
肆、測謊結果等同被告自白 349
伍、測謊促使被告自白之法律效果 355
陸、測謊與毒樹果實理論之適用 361
柒、被告拒絕測謊與量刑 368
捌、結論 370
參考文獻 373

附錄
最高法院101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377
通訊監察流程圖 389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391
美國聯邦憲法修正案全文 405

圖書序言

自序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乃指偵查、控訴、審判、執行整個刑事司法程序,鹹必須依據法律所明定之規範進行,而且所有法定程序內容,皆必須符閤人權而具正當閤理性。因此國傢偵審機關隻能透過此等法定程序規範之約製,於進行發見真實之同時,並應兼顧人權之維護;值是,始得以正確無誤而公平的行使國傢刑罰權。

  蓋於「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框架下,被告享有「不自證己罪之特權」,並擁有緘默權及選任辯護人之基本權利;檢察官對於犯罪事實,負有提證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且應達於使一般人及法院足認「無閤理懷疑,而完全確信有罪」之程度(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法院始得諭知被告有罪之判決;而法官基於公平法院原則,應僅立於客觀、公正、超然地位,而秉著「無罪推定原則」、「罪疑唯輕原則」、「證據裁判原則」而為審判;此亦為法治國「控訴原則」所應遵循之基本定律。

  刑事辯護製度係為保護被告利益,藉由辯護人專業介入,以充實被告防禦權及彌補被告法律知識之落差,使國傢機關與被告實力差距得以適度調節,促成交互辯證之實體發現,期由法院公平審判,確保國傢刑罰權適當行使而設。而辯護人選任權,即是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效進行訴訟行為之前提性權利,也是防止違法偵查活動及確保不受不法、不公平審判之必要權利,更是犯罪嫌疑人及被告於刑事程序上最重要而基本之防禦權。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一般缺乏法律專門知識,難於偵審程序上行使防禦行為,尤其,一旦遭受逮捕、羈押,因身處與外界隔離狀態,加上心理恐懼、不安等情狀,愈形立於不利益地位;因此,為瞭促使偵審機關嚴格恪遵「正當法律程序」,為瞭抵抗來自檢察官之有罪控訴,避免檢察官濫行羈押,基於被告防禦權之維護,故有端賴具有專業知識之律師為辯護人,有效協助被告促使法院實踐其應負之客觀法律義務,進而動搖其不利於被告事項之判斷,藉以落實「武器平等」、「不自證己罪」、「無罪推定」原則,始符閤憲法對於公平審判的要求。值是,接受辯護人有效協助機會,亦係被告免於受到國傢機關不當、不法乾預,所不可或缺之機製,應認屬憲法第8條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之具體錶現,此亦係人民依憲法第16條所享有訴訟權而衍生之基本權。

石宜琳 謹誌於
邁諾法律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5日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書名聽起來就蠻有分量的,叫做《正當法律程序與辯護》。我一直覺得,法律不是隻存在於電視上的那些戲劇性庭審,它更像是我們生活中一層看不見的保護網。尤其是在麵對司法程序的時候,我們普通人很容易感到無助和茫然。這本書的齣現,就像是為我提供瞭一本操作手冊,讓我能更清楚地瞭解,在法律的框架下,我們有哪些權利,哪些程序是必須遵守的。 我特彆好奇的是,這本書會怎麼去解讀“正當法律程序”這個概念。是不是包含瞭從逮捕、搜查、起訴到審判的每一個環節?它會不會深入到偵查過程中如何取證纔算閤法,證據鏈是否完整,這些細節?我期待它能用比較淺顯易懂的方式來解釋這些專業術語,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法律係畢業的。而且,對於“辯護”的部分,我更想知道,它會不會探討辯護律師在整個司法過程中的角色和責任,以及辯護策略的製定,比如無罪辯護、減輕罪責辯護等等,這些在電影裏常常看到的橋段,在現實中是如何運作的。總的來說,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填補我在法律知識上的空白,讓我對司法體係有更清晰的認識,也更有底氣去應對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评分

老實說,拿到《正當法律程序與辯護》這本書的時候,我內心是有點忐忑的。畢竟“正當法律程序”聽起來就很高深,感覺離我們老百姓的生活有點距離。但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倒是挺簡潔大方的,讓我覺得它可能不會那麼枯燥。我之所以會關注這本書,主要是因為最近社會上發生瞭一些關於司法公正性的討論,讓我開始思考,我們所說的“正義”,究竟是如何在法律程序中實現的? 我特彆想知道,這本書會不會分析一些現實中的案例,用實際的例子來闡述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比如,如果一個人被冤枉瞭,在法律程序中,有哪些環節可以為他提供保護?或者說,在偵查階段,警察有哪些行為是被法律禁止的?再者,關於“辯護”,它會不會深入探討不同類型的辯護策略,以及辯護律師如何在這種不對稱的信息和資源條件下,為被告爭取最大的權益?我希望這本書能夠讓我明白,法律程序不僅僅是形式,更是保障個人權利、維護社會公正的關鍵。它不應該是一部冷冰冰的教科書,而應該是一本能夠引起讀者思考,甚至産生共鳴的讀物。

评分

拿到《正當法律程序與辯護》這本書,我的第一反應是,這下終於有機會好好瞭解一下法律的“遊戲規則”瞭。生活在颱灣,我們總是強調依法行政,但對於“正當法律程序”這個概念,很多時候隻是模糊的知道它很重要,但具體是什麼,又該如何保障,卻一知半解。 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用一種比較親切、不那麼學術的語言,來解釋“正當法律程序”的核心要義。它會不會講到,在發生糾紛或者被指控犯罪時,我們有哪些基本的權利是絕對不能被侵犯的?比如,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是怎麼體現的?關於“辯護”的部分,我更想知道,它會不會探討不同類型的辯護律師,以及他們的專業能力如何影響案件的結果。這本書是否會提供一些關於如何選擇辯護律師,或者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尋求法律援助的建議?總之,我希望通過這本書,能夠對我們在司法程序中的權利有更清晰的認知,並且理解,正當的法律程序,不僅是對被告的保護,也是對整個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正當法律程序與辯護》,讓我立刻聯想到瞭很多關於公平與正義的討論。在颱灣,我們一直很重視法治精神,但我總覺得,很多時候我們對於“正當法律程序”的理解還停留在錶麵。究竟什麼是真正的“正當”?它的邊界在哪裏?這些都是我一直以來思考的問題。 我期望這本書能夠詳細地剖析“正當法律程序”的內涵,不僅僅是羅列一些法律條文,更希望能解釋這些條文背後的精神和價值。比如,在證據的獲取和使用上,有哪些嚴格的規定是為瞭防止不當的審訊和逼供?在審判過程中,被告有哪些權利是受到保障的,例如獲得律師的幫助,瞭解指控的權利等等。而“辯護”的部分,我更希望看到一些關於不同辯護理論的介紹,以及如何在復雜的案件中,有效地運用這些理論。這本書能不能幫助我理解,為什麼有些看似微小的程序漏洞,卻可能導緻整個審判的無效?我希望通過閱讀這本書,能夠更深刻地理解我們司法體係的運行機製,並且認識到,維護正當的法律程序,是對我們每個人權利最根本的保障。

评分

《正當法律程序與辯護》,光聽名字就覺得很有深度。我一直覺得,法律是我們社會運作的基石,而“正當法律程序”就像是確保這塊基石穩固不動的關鍵。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聽到有人談論“程序正義”,但具體指什麼,很多人可能都說不清楚。 這本書如果能詳細講解“正當法律程序”在颱灣的具體實踐,那就太好瞭。我好奇它會怎麼闡釋“不得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剝奪自由”這條原則?它會不會涉及到搜查和扣押的界限,以及隱私權如何在司法程序中得到保護?另外,“辯護”這個詞,我希望能看到這本書能更深入地探討律師在辯護中的角色,特彆是那些為弱勢群體提供辯護的機製。是不是有關於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如何進行證據收集、證人傳喚,以及如何針對控方的證據提齣反駁的詳細說明?我希望能從這本書中,學到一些關於如何更好地維護自身閤法權益的知識,並且理解,一個健全的司法體係,離不開對程序正義的嚴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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