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談起曆史上知名的連續殺人魔,我們一定可以立即想起這兩位名人:十五世紀,法國的吉爾‧德‧雷男爵(Gilles de Rais),曾經為瞭鑽研煉金術,不惜使用黑魔法召喚惡魔,數次試驗後卻均告失敗,於是轉而綁架、殘殺瞭約八百名兒童,企圖獻祭給惡魔,最後,被施以絞刑;十六世紀,匈牙利的巴托裏‧伊莉莎白(Báthory Erzsébet),為瞭防止肌膚衰老,則誘拐、虐殺瞭六百五十名少女,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三年後死於獄中。
不過,他們的殺戮欲望,都是因為手握皇傢權勢、麾下奴僕眾多,又地處遠離權力中樞的首都地區,惡念纔得以遂行。至於,真正具備「現代意義」的第一位連續殺人魔,則當屬「開膛手傑剋」(Jack the Ripper)。
其後,解謎推理進入「黃金時期」(The Golden Age)。故事中雖然經常發生「連續殺人」,但其目的多基於殺人動機的復雜性,或用來掩飾真相的煙霧彈,嚴格來說,並非如「連續殺人魔」純粹為瞭變態、扭麯的樂趣而犯罪。
這一直要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發錶《體內殺手》(The Killer Inside Me,1952)的吉姆‧湯普遜(Jim Thompson)登場,以第一人稱的敘述手法,來刻劃連續殺人魔的異常心理,纔有瞭嶄新的突破。其後,派翠西亞‧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的《天纔雷普利》(The Talented Mr. Ripley,1955)、羅伯特‧布洛剋(Robert Bloch)的《驚魂記》(Psycho,1959)陸續發錶,連續殺人魔的鮮明形象於焉成形。
至於我們所熟悉的故事結構,則是由創造「食人魔醫師」漢尼拔‧萊剋特(Hannibal Lecter)的湯瑪斯‧哈裏斯(Thomas Harris)在《紅龍》(Red Dragon,1981)所建立的。在《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1988)中,更結閤瞭現實世界中FBI調查連續殺人魔所使用的犯罪剖繪技術(profiling)。
以哈裏斯的結構為基礎,其格式變化、內涵發展,則在傑佛瑞‧迪佛(Jeffery Deaver)的《人骨拼圖》(The Bone Collector,1997)、傑夫‧林賽(Jeff Lindsay)的《德剋斯特:夢魘殺魔》(Darkly Dreaming Dexter,2004)等當代名作中,取得瞭長足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