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及行政法製(第二冊)

憲法及行政法製(第二冊)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圖書標籤:
  • 憲法
  • 行政法
  • 法製
  • 法律
  • 政治
  • 公共管理
  • 政府
  • 權力
  • 製度
  • 中國法律
想要找书就要到 灣灣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圖書描述

本書除對於2018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有關退休金規定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以及侵害受憲法製度性保障之人民服公職之權等問題,予以深入分析外,並就總統推動司法改革及年金改革有無逾越其總統職權,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權利救濟功能、公立學校教師及公務人員人事措施之司法救濟等議題加以討論。此外,並強調政府實施市地重劃及辦理土地徵收時,應審查其有無具備公益性及必要性之要件,以保障人民財産權。另外,並討論裁罰性不利處分之判斷標準及行政罰法不當利得之追繳問題。全書之精神一再強調國傢為增進公益及維護社會秩序等目的而建構行政法製度時,除應將憲法揭示之理念及其所欲維護之價值予以具體實現外,尤應從人權保障之角度,檢驗其有無符閤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原則。
好的,以下是根據您的要求撰寫的圖書簡介,內容聚焦於一本假設的、與《憲法及行政法製(第二冊)》不相關的書籍: --- 《全球供應鏈重塑與數字經濟治理:挑戰、機遇與未來路徑》 書籍簡介 在全球化進程遭遇逆風、地緣政治衝突加劇、技術迭代速度空前加快的當代背景下,傳統的全球供應鏈模式正經曆一場深刻的結構性重塑。同時,數據作為新型生産要素的地位日益凸顯,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對現有法律、監管和治理體係提齣瞭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書《全球供應鏈重塑與數字經濟治理:挑戰、機遇與未來路徑》,聚焦於這兩個相互交織、彼此影響的宏大議題,旨在為政策製定者、企業高管、法律專業人士以及學術研究者提供一套全麵、深入且具有前瞻性的分析框架和實踐指南。 本書的結構設計分為三個核心部分,層層遞進,深入剖析瞭當前全球經濟治理中的關鍵癥結與潛在齣路。 第一部分:全球供應鏈的結構性斷裂與韌性構建 第一部分著眼於後疫情時代和“去風險化”(De-risking)浪潮下,全球供應鏈所麵臨的係統性風險。不同於以往側重於效率和成本最優化的綫性思維,本部分強調“韌性”(Resilience)和“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已成為新的核心驅動力。 第一章:後全球化時代的供應鏈範式轉移。 本章詳細梳理瞭過去二十年全球化紅利消退的驅動因素,包括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關鍵資源的戰略競爭、以及對單一來源依賴的集體反思。重點分析瞭“近岸外包”(Nearshoring)、“友岸外包”(Friend-shoring)等新趨勢的經濟邏輯與地緣政治含義。我們運用投入産齣模型,量化分析瞭供應鏈重組對不同類型經濟體(特彆是新興市場和高技術依賴型經濟體)的短期衝擊與長期結構調整需求。 第二章:關鍵技術與核心能力的戰略控製。 本部分深入探討瞭半導體、生物技術、新能源材料等戰略性産業供應鏈的安全問題。本書認為,對“瓶頸技術”的控製權之爭,已從純粹的市場競爭上升為國傢安全的核心議題。章節內提供瞭詳盡的案例研究,剖析瞭特定國傢如何利用産業政策、齣口管製和投資審查機製來重塑其在關鍵價值鏈中的位置。此外,本書還評估瞭通過“供應鏈透明化”技術(如基於區塊鏈的追蹤係統)來提升可見度和風險預警能力的潛力與局限。 第三章:綠色轉型與ESG標準的供應鏈整閤。 氣候變化已不再是遙遠的威脅,而是影響供應鏈布局的現實約束。本章探討瞭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製(CBAM)等前沿監管措施如何倒逼全球生産者進行“脫碳”升級。我們分析瞭企業在實踐中如何平衡效率、成本與環境、社會責任(ESG)目標,特彆關注瞭原材料采購、綠色物流優化以及循環經濟模式在復雜供應鏈中的落地挑戰。 第二部分:數字經濟治理的復雜性與監管前沿 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瞭巨大的經濟增長和社會便利,但其內在的平颱化、網絡化和數據密集型的特徵,對傳統監管體係構成瞭嚴峻的考驗。第二部分聚焦於數字經濟治理的全球性衝突與本土化創新。 第四章:數據主權、跨境流動與數字壁壘。 隨著各國對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的重視程度空前提高,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則碎片化現象日益嚴重。本章對比分析瞭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中國的數據安全法以及美國對數據隱私保護的立法路徑。我們重點探討瞭“數據本地化要求”對跨國運營效率的負麵影響,並提齣瞭在保障國傢安全和個人權利的前提下,構建“可信賴數據流動框架”的可能路徑,包括技術中立的監管框架設計。 第五章:平颱經濟的反壟斷與競爭政策重塑。 科技巨頭憑藉其網絡效應和數據積纍,在市場中形成瞭強大的控製力。本章超越傳統的市場集中度分析,探討瞭“互操作性”、“數據可攜性”等新型競爭維度。我們審視瞭針對“守門人”(Gatekeepers)地位的規製嘗試,包括強製性開放、並購限製的再評估等,旨在為維護數字市場的長期創新活力提供理論支撐。 第六章:人工智能的倫理、責任與治理框架。 人工智能係統(AI)的決策日益影響到金融信貸、招聘、醫療診斷等關鍵領域。本章深入分析瞭AI係統中的“算法偏見”(Algorithmic Bias)問題,並探討瞭建立可解釋性(Explainability)和問責製(Accountability)的法律機製。本書詳細考察瞭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等前沿立法草案的結構,並評估瞭這些框架在全球範圍內的影響,強調瞭在促進AI發展與防範係統性風險之間的審慎平衡。 第三部分:麵嚮未來的治理協同與戰略應對 第三部分將前兩部分的主題進行整閤,探討在全球供應鏈重塑與數字治理並行推進的背景下,不同主體應采取的協同策略與未來治理方嚮。 第七章:供應鏈安全與數字信任的融閤。 本章論證瞭供應鏈的物理安全與數據流動的數字安全已密不可分。例如,工業物聯網(IIoT)中的網絡攻擊可以直接導緻生産中斷。因此,本書倡導構建一套整閤瞭供應鏈審計和網絡安全標準的“端到端信任體係”。 第八章:全球治理的碎片化與多邊閤作的新可能。 麵對日益加劇的治理真空,本章批判性地審視瞭世界貿易組織(WTO)在應對數字貿易和供應鏈脅迫方麵的局限性。同時,我們探索瞭在特定技術領域(如半導體標準、AI安全協議)通過“小多邊”閤作機製,建立具有可行性的全球規範的路徑。 第九章:政策工具箱的創新與適應性監管。 結論章總結瞭應對當前復雜局麵的政策工具箱應具備的特徵:靈活性、前瞻性與國際協調性。本書提齣,未來成功的國傢戰略必須是技術驅動的産業政策與審慎的數字監管框架的有機結閤,以期在不犧牲核心價值的前提下,抓住新一輪技術革命帶來的經濟機遇。 本書的論述立足於紮實的國際經濟學、比較法學和技術治理理論基礎之上,輔以大量最新的政策文件、企業實踐報告及案例分析,力求在理論深度和實踐指導性之間取得精妙的平衡。對於任何希望理解和駕馭當前全球經濟復雜性變革的專業人士而言,本書無疑是不可或缺的參考讀物。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廖義男


  現 職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學經曆
  颱灣大學法律學係畢業
  德國杜賓根(Tübingen)大學法學博士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院長
  輔仁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司法院大法官
  世新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圖書目錄

序 言
作者簡曆

第一講 總統職權與改革推動
 壹、前 言/2
 貳、總統候選人之政治承諾,是否獲得人民之同意及直接授權?/2
 參、憲法對總統職權及其與其他憲法上國傢機關權限劃分之規範/3
 肆、現行總統職權規範及運作上之檢討/13
 伍、修憲或「總統職權行使法」之製定/15
 陸、憲法修改之睏境與兩階段之修憲方法/15
 柒、總統提齣憲改之議題/19
 捌、結 語/20

第二講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權利救濟功能
 壹、前 言/24
 貳、解釋之效力與權利救濟功能/25
 參、諭知具體權利救濟方法之解釋/28
 肆、警告性解釋不具有權利救濟功能及大法官作成憲法解釋可決人數規定之檢討/31
 伍、法院裁判之法律見解得否為大法官解釋之客體?/33
 陸、限縮性閤憲解釋亦具有權利救濟功能/36
 柒、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有關法規範違憲審查案件判決之效力規定/38
 捌、結 語/42

第三講 公立學校教師及公務人員人事措施之司法救濟
 壹、前 言/45
 貳、聲請人得否以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所錶示之法律見解,違背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為理由,提起再審之訴請求救濟?/48
 參、公立學校教師人事措施之司法救濟途徑應採取何種行政訴訟類型?/51
 肆、公務人員保障法有關救濟規定之檢討與修正/55
 伍、結 語/59

第四講 受憲法製度性保障之公務員法製度之核心理念與價值──兼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有關退休金規定
 壹、前 言/62
 貳、憲法上之製度性保障/63
 參、2017年新退撫法對公務人員退休權益之影響/78
 肆、2017年新退撫法違反公務員法製度之核心理念及價值之評價/94
 伍、結 語/96

第五講 市地重劃公益性及必要性之審查──兼比較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對人民土地權利之影響
 壹、前 言/98
 貳、市地重劃之公益性目的/100
 參、市地重劃為必要性手段之審查/104
 肆、市地重劃範圍及公共設施用地麵積必要性說明義務之補強/116
 伍、結 語/116

第六講 土地徵收必要性之審查
 壹、前 言/120
 貳、程序上必要性之爭議/121
 參、實體上必要性之爭議/127
 肆、結 語/138

第七講 大法官近三年有關土地法規解釋之評析及對相關土地法製度發展之影響
 壹、前 言/142
 貳、近三年土地法規相關司法院解釋之評析/142
 參、對相關土地法製度發展之影響/171
 肆、結 語/180

第八講 論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壹、前 言/182
 貳、裁罰性不利處分之要件及特色/183
 參、裁罰性不利處分及一般監督性之製止、管理、限製、廢止處分之區分/186
 肆、行政法院有關是否裁罰性不利處分之見解及其評析/191
 伍、結 語/208

第九講 行政罰法不當利得之追繳
 壹、前 言/210
 貳、不當利得追繳之類型及構成要件/210
 參、不當利得追繳之特徵及概念/211
 肆、不當利得追繳之法理/212
 伍、不當利得之追繳與裁罰之區彆/213
 陸、「受有財産上利益」之追繳/216
 柒、不當利得追繳相關之案例/219
 捌、行政罰法不當利得追繳製度與刑事法上不法利得之沒收及追繳之比較/221
 玖、結 語/228

第十講 憲法平等原則在經濟法領域中之具體實踐
 壹、前 言/230
 貳、憲法平等原則之內涵及司法院大法官之審查方法/230
 參、經濟法領域之特色與平等原則之關連性/235
 肆、公平交易法中平等原則之檢驗與具體實踐/237
 伍、政府採購法中平等原則之檢驗與具體實踐/242
 陸、結 語/247

索 引/251

圖書序言

序言

  本書匯整之十篇文章,係繼2015年2月齣版之《憲法及行政法製》一書後,近三年來在學術期刊所發錶有關憲法及行政法領域之議題者。

  第一篇「總統職權與改革推動」,首先論述總統推動「司法改革」及「年金改革」所引發之總統職權界限問題,以及為使總統權責相符而連帶討論如何修正現行憲法修改程序過高門檻之規定。

  第二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權利救濟功能」,則在指齣近年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功能,已不再單純係在維護憲法為最高上位規範性及憲政秩序之目的所為之法規審查而已,而是漸將解釋作為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一種救濟方法。晚近更使人民於違憲法規逾期未及時修正,或未及時製定符閤憲法意旨之新法時,即得直接以司法院解釋之意旨為依據,主張權利及請求救濟。

  第三篇「公立學校教師及公務人員人事措施之司法救濟」,係鑑於司法院釋字第736號解釋,形式上雖在審查教師法第33條有關救濟之規定有否違憲,但實質上係對於確定終局裁判之法院適用該法律規定所持之法律見解,加以否定。因而延伸其後續問題,該釋憲之聲請人能否因此以確定終局裁判所持之法律見解與司法院解釋意旨不符為理由,而就該釋憲之原因案件聲請再審以求救濟,予以討論。並繼續深入討論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命令所錶示之法律見解,宜否為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客體,並予以閤憲與否之評價。另併檢討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有關救濟之規定區分復審及申訴兩種程序,是否符閤「有權利即應有救濟」之精神。

  第四篇「受憲法製度性保障之公務員法製度之核心理念與價值──兼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有關退休金規定」,則係以2018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不僅對退休公務人員之個人權益,而且對公務員法製度之理念與價值及功能,均影響重大。因而對其有關退休金之規定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以及侵害受憲法製度性保障之人民服公職之權等問題,予以深入分析。

  第五篇「市地重劃公益性及必要性之審查──兼比較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對人民土地權利之影響」,係以市地重劃為當前政府進行都市地區開發及促進土地閤理使用之重要手段。然其實施乃使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及其建設費用等須由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以其土地(抵費地)共同負擔,並使重劃區內土地於扣除該抵費地後重行分配於原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之權利産生重大變動之效果,影響人民財産權甚至居住權甚钜。因此強調實施市地重劃之正當性及適法性,並非形式上有法律依據為已足,市地重劃之具體內容更須經公益性及必要性之審查,且其程序也應符閤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始符閤憲法保障人民財産權之意旨。

  第六篇「土地徵收必要性之審查」,土地徵收為興辨公益事業之需要而強製奪取私人土地財産權之公權力行為。法律雖規定土地徵收須符閤「必要性」,必須是為達成公益目的而對人民土地財産權侵害最小之手段。但實務上如何操作其必要性之審查,至關重要。因此就最高行政法院之相關判決中,對其如何審查土地徵收之必要性,予以評述。

  第七篇「大法官近三年有關土地法規解釋之評析及對相關土地法製度發展之影響」,係以司法院大法官於2015年至2017年近三年間共作成六號有關土地法規之解釋,即司法院釋字第731號解釋(區段徵收申請抵價地之期間起算日案)、釋字第732號解釋(捷運設施毗鄰區土地徵收案)、釋字第739號解釋(自辦市地重劃審查案)、釋字第742號解釋(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變更之救濟案)、釋字第743號解釋(徵收之捷運用地得否用於聯閤開發案)、釋字第747號解釋(土地所有權人因公路穿越地下得請求徵收地上權案)。各號解釋標的涉及之土地法規有土地徵收條例、大眾捷運法、平均地權條例、以及都市計畫法等雖各有不同,但該一連串土地法規之相關解釋,對於土地法規規範之核心領域,亦即土地利用之計畫行為及其中內涵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公益事業用地之取得,以及對於毗鄰地區土地之開發建設及利用與土地所有權變動之規範模式,帶來不少衝擊。因此,乃對各該號解釋本身之見解予以評析外,並就其對於土地法規有關都市計畫、市地重劃等計畫行為及土地徵收等法製度之規範原則、程序、救濟及體係之變革及發展所帶來之影響,予以論述。

  第八篇「論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係以行政罰法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所課予處罰之種類,不以金錢之罰鍰為限,並包括沒入及其他種類行政罰。所謂「其他種類行政罰」,係指「裁罰性之不利處分」而言,並區分為「限製或禁止行為之處分」、「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影響名譽之處分」、「警告性處分」等四種類型。惟實務上,要區分不利處分係具有「裁罰性」或僅是一般「監督性」之製止、管理、限製、防範或訓練性質,並不容易。因此,為釐清此區彆,乃就裁罰性不利處分之要件及特色予以闡明,並提齣裁罰性不利處分與一般監督性之製止、管理、限製、廢止處分之區分標準。此外,並就行政法院裁判有關是否裁罰性不利處分之見解予以評析。

  第九篇「行政罰法不當利得之追繳」,係以不當利得之追繳並非一種「裁罰」,不具有製裁性質。與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得於「不法所得利益」之範圍內裁處其「罰鍰」數額之性質不同;亦非同法第21條所規定之「沒入」。然卻規定於行政罰法中,其法理及作用為何,與上述「裁罰」、「不法所得利益」與「沒入」等如何區分及有何關連性,以及其「不當利得」如何計算等問題,予以闡明及討論。

  第十篇「憲法平等原則在經濟法領域中之具體實踐」,以平等原則之真諦,係對性質相同之事物應作相同之處理,如對性質相同之事物為不同之處理者,則應有正當理由。而對性質不同之事物,為閤理之差彆待遇者,並不違反平等原則,但對性質不同之事物作相同之處理者,則違反平等原則。對性質不同之事物為不閤理之差彆待遇者,亦違反平等原則。而在經濟法領域中,因當事人地位不平等而使契約自由不能發揮其自我調整及節製功能;或任由私法自治之結果將使社會形成不公,因而有賴公權力之介入規範,以維護公平正義或市場正常機能。此種公權力介入之規範措施,對符閤特定條件之事業予以特彆監督或對其契約自由之行使予以限製,此種差彆待遇,是否符閤平等原則,能否通過平等原則之檢驗,亦即憲法平等原則在經濟法領域中如何具體實踐,特彆以公平交易法及政府採購法之規定為例,予以闡明。

  上述十篇之議題雖各有不同,涉及之法域並包括公務員法、土地法、行政罰法及財經法等不同領域,但多從憲法本身之製度規範及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尤其從人民服公職之權、工作權(職業及營業自由)、財産權、訴訟權等,檢討現行相關法律就涉及該等權利所為之規範及限製,有無符閤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無非在強調國傢為增進公益及維護社會秩序等目的而建構行政法製度時,除應將憲法揭示之理念及其所欲維護之價值予以具體實現外,尤應從人權保障之角度,審查其有無符閤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即必須通過此等憲法原則之檢驗,始具正當性。論述上,多以司法院大法官就此等議題所作相關之解釋及行政法院所為相關裁判之見解為主要素材,並予以評述,以期理論與實務結閤。

  本書為2015年2月齣版之《憲法及行政法製》之後續係列研究成果,故稱為第二冊。在此謹對元照齣版公司之協助齣版、元照齣版團隊對本書之編輯、校對及事項索引之編排所付齣之辛勞,錶示衷心感謝。

廖義男
2018年5月1日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價值,不在於它提供瞭一套完整的法律解決方案,而在於它引發瞭我們對於颱灣憲法與行政法製的反思。作者並沒有試圖給齣明確的答案,而是通過提齣各種問題,引導讀者進行深入的思考。他對於颱灣政治製度的批判性分析,讓我感到耳目一新。以前我總是習慣於接受一些既定的觀念,但通過閱讀這本書,我開始質疑這些觀念,並嘗試著去尋找自己的答案。 書中對於“司法審查”的討論,讓我印象深刻。作者指齣,司法審查是憲法保障的重要機製,但它也存在著一些局限性。例如,司法院的組成方式,可能會影響司法審查的結果。作者認為,要確保司法審查的公正性和獨立性,就必須對司法院的組成方式進行改革。這種觀點,與颱灣近年來對於“司法改革”的討論,不謀而閤。我認為,這本書對於我們理解颱灣的政治製度,參與政治改革,具有重要的啓發意義。它讓我意識到,憲法與行政法製並非一成不變的,而是需要我們不斷地去完善和發展。

评分

這本書的呈現方式,坦白說,一開始讓我有點摸不著頭腦。它不像一般法律書籍那樣,以條文為中心,進行係統性的講解,而是更像一篇篇學術論文的集閤,探討各種憲法與行政法製議題。作者的寫作風格偏嚮理論性,用詞也比較晦澀,對於沒有相關背景的讀者來說,可能會覺得有些吃力。不過,當我剋服瞭最初的閱讀障礙,並嘗試著去理解作者的論證邏輯後,我逐漸發現這本書的價值所在。它並非試圖提供現成的答案,而是鼓勵讀者進行獨立思考,從不同的角度去審視颱灣的憲法與行政法製。 書中對於“解釋憲法”的討論,讓我印象深刻。作者指齣,憲法並非一成不變的文本,而是需要隨著時代的發展而進行動態的解釋。而這種解釋,並非僅僅是法律專傢的專利,而是應該由整個社會共同參與。這種觀點,與颱灣近年來對於憲法修正案的討論,不謀而閤。我認為,這本書對於我們理解憲法,參與憲法改革,具有重要的啓發意義。雖然閱讀過程有些挑戰,但它所帶來的思考,卻是彌足珍貴的。它讓我意識到,憲法不僅僅是法律,更是我們共同的社會契約,需要我們不斷地去理解、去捍衛。

评分

這本書的結構安排相當獨特,它沒有按照傳統的法律體係進行分類,而是圍繞著一些具體的議題展開討論,例如“人權保障”、“權力分立”、“地方自治”等等。這種安排,使得本書的閱讀體驗更加流暢,也更容易抓住問題的核心。作者在討論這些議題時,總是會從曆史的角度進行溯源,分析問題的根源,並提齣自己的見解。這種曆史的視角,讓我對颱灣的憲法與行政法製有瞭更全麵的認識。 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對於“地方自治”的討論。他指齣,颱灣的地方自治製度,在經曆瞭漫長的發展曆程後,仍然麵臨著許多挑戰。例如,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不均,地方政府的財政自主性不足等等。作者認為,要實現真正的民主,就必須加強地方自治,賦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權。這種觀點,與颱灣近年來對於“修憲”的討論,不謀而閤。我認為,這本書對於我們理解颱灣的政治製度,參與政治改革,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它讓我意識到,地方自治是颱灣民主發展的重要基石,需要我們共同努力去維護和完善。

评分

我原本以為憲法和行政法製是那種高深莫測、與日常生活毫不相關的領域,但讀完這本書後,我徹底改變瞭這種看法。作者用生動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語言,將那些看似抽象的法律條文,與我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聯係起來。例如,書中對於“行政救濟”的講解,就讓我受益匪淺。以前我總覺得,如果政府的行政行為損害瞭我的權益,我無能為力,隻能默默忍受。但通過閱讀這本書,我瞭解到,我們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 書中對於“資訊公開”的討論,也讓我深感觸動。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政府掌握著大量的公共信息,如何確保這些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獲取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作者指齣,資訊公開不僅是公民的權利,也是政府的義務。隻有通過公開透明的行政運作,纔能贏得民眾的信任,纔能實現真正的民主。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憲法和行政法製並非遙不可及的理論,而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現實。它讓我對颱灣的公共事務有瞭更深入的瞭解,也讓我更有信心參與到公共事務的討論和決策中。

评分

讀完這本關於憲法與行政法製的書,我不得不說,它填補瞭我長期以來在理解颱灣公共事務運作上的一塊空白。以往我對颱灣的政治體製,總停留在一些新聞片段和零星的討論,對於那些看似遙遠卻又切實影響我們生活的法律條文,瞭解得相當膚淺。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並非單純地羅列法條,而是將這些法條置於颱灣具體的曆史脈絡和社會現實中進行解讀。作者細緻地梳理瞭從日治時期到中華民國憲法製定,再到颱灣民主化進程中,憲法與行政法製所經曆的演變,讓我對颱灣政治製度的形成過程有瞭更深刻的認識。 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對於行政行為閤法性的討論。他不僅僅停留在形式上的閤法性,更深入地探討瞭實質上的正當性,以及行政機關在行使權力時,如何兼顧效率與公平。這對於我們這些經常與政府部門打交道,或者對公共政策感興趣的民眾來說,無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書中對於“比例原則”的闡述,更是讓我受益匪淺。它提醒我們,行政行為的限製必須與所追求的目標相稱,不能過度侵害公民的權利。這種對於權利與義務之間平衡的思考,正是法治精神的核心所在。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法律教科書,更是一本幫助我們理解颱灣社會,參與公共事務的實用指南。它讓我意識到,瞭解憲法與行政法製,不僅僅是法律人的責任,更是每一個颱灣公民的義務。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wbook.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灣灣書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