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者的憲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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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為作者近年研究司法應如何實踐憲法意旨之專著係列的第二本文集,作者從事公法,特彆是憲法訴訟曆25年,也在母校颱灣大學及東吳大學中常年講授憲法及人權保障課程。本書行文分彆從司法審判與權力分立以及司法審查與人權正義兩方麵入手,觀察憲法在司法活動中是否及如何實及達成其人權正義保障者的目的。其中亦包括作者曆來應司法院之邀,為憲法解釋案件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或調查說明會所提齣的法律意見,呈現瞭若乾與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關切不同的思考方嚮。

作者簡介

李念祖

  民國43年生於颱北市。

  現 職
  理律法律事務所閤夥人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颱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秘書長

  學曆
  東吳大學法學士
  颱灣大學法學碩士
  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研究領域
  憲法、仲裁法

  經曆
  第二屆國民大會代錶(不分區)

  作者醉心於憲法實用,促成憲法於個彆司法案件中限製權力以保障權利,參與聲請或應邀提供專傢意見之司法院大法官憲法解釋甚多,鼓吹法院適用憲法審判個案,不遺餘力。

好的,以下是關於一本名為《司法者的憲法(二)》的圖書的詳細簡介,內容完全聚焦於該書不包含的內容,並力求自然流暢,不帶有任何AI痕跡。 --- 圖書簡介:《法理之外的疆域:一個現代國傢權能的重構與反思》 本書聚焦於: 國傢治理的非傳統領域、主權概念的演變、國際法與國內法的交叉衝突,以及二十世紀後半葉以來,技術進步與社會結構變化對古典憲政理論提齣的根本性挑戰。 --- 第一部分:超越“三權分立”的權力圖景——治理模式的擴散與模糊 本書的基石在於對傳統三權分立模型(立法、行政、司法)在當代國傢機器中的有效性進行審視,並著重探討那些位於傳統權力象限“之外”或“之間”的新興權力中心及其運作機製。 我們明確不探討的領域包括: 1. 司法能動主義的限度與司法審查的傳統標準:本書不深入分析特定司法機構(如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在解釋憲法文本時所依賴的既有判例法,例如不涉及“閤理性審查”、“嚴格審查”或“中間立場審查”等經典司法工具的詳細演練或案例解析。我們不關注法官如何裁定某項行政行為是否違憲,而是關注行政權本身如何突破瞭傳統界限。 2. 純粹的立法程序與法案製定過程:本書不詳述議會如何通過、修正或否決一項法案的具體內部流程,例如委員會的運作、黨派間的投票策略,或正式的立法程序的時間錶。我們更關注立法權如何被“外包”給行政機構或獨立監管機構。 核心關注點在於: 行政國傢的膨脹與技術官僚的崛起:詳細考察在應對氣候變化、金融穩定和公共衛生危機等復雜議題時,專業技術官僚機構(如中央銀行、數據監管局、環境署)如何獲得瞭實質性的、近乎立法的決策權,以及這種“技術治理”如何繞開瞭傳統的政治問責製。 主權與超國傢實體的張力:分析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組織(如WTO、聯閤國、歐盟等)的規範如何直接滲透、甚至修改瞭國內法律的內核,以及國傢主權在多邊閤作框架下呈現齣的“讓渡”或“稀釋”狀態。 第二部分:社會契約的重構——公民權利的數字化轉型與公共領域的消亡 本捲著眼於數字時代對公民身份、隱私權和公共話語空間産生的深刻結構性影響,審視傳統的“人權”概念在算法麵前所麵臨的本體論危機。 本書明確排除以下內容: 1. 信息自由與傳統言論自由的案例細分:我們不會詳細梳理美國第一修正案或歐洲人權公約在麵對傳統媒體審查或政府信息公開請求時的曆史性判例。關於“誹謗”、“煽動暴力”在傳統媒體環境中的法律界限,本書不作深入論述。 2. 數據保護的法律技術細節:本書不深入分析《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或類似法案中關於“被遺忘權”的具體實施細則、數據跨境傳輸的加密標準,或特定行業(如醫療、金融)的數據閤規要求。我們關注的是更宏觀的哲學與政治後果。 核心關注點在於: 算法的治理邏輯與可見性障礙:探討“黑箱決策”——即由復雜算法模型做齣的、對個人命運具有決定性影響的(如信貸審批、犯罪風險評估)決策——如何挑戰瞭憲法要求的“正當程序”(Due Process)和“可解釋性”。 新型公共領域的分裂:分析社交媒體平颱作為事實上的“數字廣場”,其私人化管理(內容審核、算法推送)如何取代瞭傳統意義上的、受憲法保護的公共討論空間,以及這如何影響瞭公民政治參與的質量。 第三部分:非常態下的權力運作與閤法性危機 第三部分將目光投嚮瞭憲政秩序在麵對突發性、係統性危機(如戰爭、大流行病、係統性金融崩潰)時,權力運作的常態化偏離,以及這種偏離如何威脅到憲政的長期穩定。 本書不做如下論述: 1. 戰爭法與武裝衝突的傳統國際法框架:本書不詳述《日內瓦公約》的具體條款、戰俘待遇的細則,或國際刑事法院(ICC)的管轄權範圍和起訴流程。我們不關注戰爭狀態下軍隊指揮係統的層級結構。 2. 緊急狀態宣言的法律要件細化:我們不會列舉特定國傢(如德國或法國)憲法中關於宣布緊急狀態的嚴格先決條件,例如需要議會授權的時限、可暫停的基本權利清單的具體條目,或解除狀態的程序性要求。 核心關注點在於: “永久例外狀態”的常態化:考察國傢安全敘事如何被用作持續擴大行政權力、限製公民自由的工具,以及在沒有正式戰爭的情況下,情報機構和反恐部門如何獲得瞭超齣常規司法監督的巨大權力。 危機治理中的問責赤字:當危機治理的決策鏈條被拉長、專業化和秘密化時,誰應對最終的失敗或權力濫用負責?本書探討瞭在“危機決策優先”的邏輯下,政治問責機製如何被係統性地架空。 總結 《法理之外的疆域》是一本麵嚮關心國傢權力的深層結構性變化的學者和政策分析人士的著作。它試圖描繪一幅現代治理的復雜地圖——一張充滿瞭模糊邊界、技術滲透和不斷演變的主權形態的地圖。本書刻意避開瞭對既有憲法條文和經典司法實踐的詳細闡述,轉而深入探索那些正在重塑我們政治現實、但尚未被傳統憲法理論充分捕捉的權力領域。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自序
導言
.其實「權利」就是「正義」∕  1

第一部分  司法審查與人權正義
.法官與人民的法律感情∕9
.大法官從事個案違憲審查之憲法解釋實例研究∕35
.司法院大法官掌理憲法個案審判的憲政意義∕1
.理性討論死刑存廢的空間何在?
--從大法官解釋死刑閤憲與否的司法態度談起∕99
.對死刑維持論的答覆∕107
.看守所裏的程序人權
--會颱字第七六六五號王伯群聲請案鑑定意見書∕115
.從釋字第五○九號解釋論「陳述不實」是否為
「誹謗罪」之構成要件?
--兼論社會變遷中言論自由憲法解釋對刑法及其解釋之影響∕137
.菸品標示管製與言論自由之限製
--釋字第五七七號解釋之研究∕199
.良心的賠償還是懲罰?
--論釋字第六五六號解釋的射程∕231
.網路禁傳色情圖片--違憲?∕261
.為保障公共場所隱私權限製跟追自由之閤憲性
--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八九號解釋嚮憲法法庭提齣之鑑定意見∕267
.財産權利分配平等原則的憲法哲思
--三種不同的權利理論與憲法釋例∕305
.稅的憲法界限?
--司法院釋字第六四一號解釋的稅法立場試讀∕343

第二部分  司法審查與權力分立
.元首特權與司法獨立
--總統聲請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審查說明會書麵意見∕375
.審判獨立、司法獨立、檢察獨立、檢察
中立之憲法釋義辨∕407
.論憲政體製中檢察機關的政治關係∕429
.權力分立製度之違憲審查基準初探
--我國與美國憲法案例之對照觀察∕465
.純規範控製的憲政難題
--從釋字第五七二號補充釋字第三七一號解釋談起∕551
.釋字第五二○號解釋的六項推論基礎∕589
.試論監察權正當法律程序之若乾基本問題
--美國法製的對照與啓示∕599
.從人權保障論政府再造的界限
--兼論國傢人權委員會的定位∕639
.獨立機關與權力分立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彆委員會條例」
違憲疑義解釋案鑑定意見書∕653
.大法官不應裁發立法性質之急速處分∕697
.簡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709

圖書序言

自序

  上個世紀的最後一年,本書首輯刊行,主旨是在探討釋憲者以及法院做為司法者,應該如何認識憲法,服從並且實踐憲法在司法審判中必須直接發生的拘束作用。

  今日《法官法》終於問世施行,其中第13條規定:「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審判,不受任何乾涉。」不但重申瞭憲法第80條,而且明白地指齣,憲法的誡命乃是法官審判的依據!這個看來簡單卻是司法實務上長期以來未必做到的道理,也正是當年筆者齣版本書的主旨所在;本書續輯能於法官法施行的同年齣版,對筆者而言,具有特殊意義。

  本輯收錄瞭作者於過去數年間所發錶,廿六篇長短不一的論文,分為「司法審查與人權正義」及「司法審查與權力分立」兩個部分,皆從「適用憲法乃是法官的憲法義務」之基本前提齣發,論述的重心則是擺在司法者要如何詮釋與理解憲法,纔更能符閤憲法的根本目的。揮之不去的關懷,則是司法如何可以更確切地實現個案基本人權的憲法保障。

  本書的第一部分,以討論人權的憲法解釋為主。從性質上看,大法官的憲法解釋多隻為抽象之違憲審查,每每吝從個案人權著眼提供保障;與其說是憲法的製度要求使然,毋寜說是大法官「為與不為」的政策思維作祟。本書也有多篇從個案正義思考大法官釋憲實務的研究,所討論的人權解釋主要落在生命權、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平等權與財産權的領域,其中包括作者於釋字第653號解釋程序中應司法院之邀所提齣的鑑定意見書。特應說明者,〈財産權利分配平等原則的憲法哲思──三種不同的權利理論與憲法釋例〉一篇,是硃敬一院士與作者閤寫的論文,曾經收錄於《中研院法學期刊》創刊號之中,於此再嚮硃院士於寫作的過程中給予的啓迪以及同意本書收入此文緻謝。

  本書的第二部分著重討論司法對權力分立製度的憲法理解。其中含有因釋字585及627號解釋而嚮司法院所提齣的三份鑑定意見書,也特彆關心檢察製度如何受到憲法權力分立製約的研究。探討權力分立製度應如何尋繹其違憲審查基準的問題,則是應司法院的邀請,於司法院年度憲法解釋討論會上所發錶者,字數雖多,但恐也是較不成熟的嘗試。另外關於我國權力分立體製中的獨立機關,包括監察院以及國傢人權委員會之製度爭議問題的耙梳,則是作者一嚮關心的所在,也已收錄在本書之中。

  從本書的編排或許也可發現,權力分立與人權保障本來互為錶裏,難以截然二分;權力分立原隻是實現人權保障的製度手段,人權保障纔是憲法所以存在的終極目的。保障人權的終極憲法目的要能實現,非由司法者(特彆是在審判程序中)加以緻力不為功。以為祗做抽象解釋的大法官就是終局的憲法維護者,恐是誤會。普通法院倘對自身應該適用憲法保障個案正義的體會不夠,在個案審判中得不到法官保障其憲法權利的個人,就會想方設法進入大法官的殿堂,企圖獲得解釋,以維護其個案的正義;可是,大法官嚮來又隻為抽象的解釋,而不是個案的判決;他們乃隻能再拿著大法官發給的抽象正義,重新迴到法院去追求具體的個案正義。如果到瞭這個時候,法官還是不理會憲法的誡命,不願意在審判程序裏,重新從大法官的解釋中細心體會憲法對法官的要求,當事人在個案中的憲法權利仍要落空。從憲法的主觀權利保障功能立論,職司審判的法官,纔是真正的、終局的憲法維護者。

  法官依照大法官解釋為審判,必然也要重新認識憲法、詮釋憲法、適用憲法。法官不可能隻適用憲法解釋卻不適用憲法審判,也不可能既不適用憲法,也不適用憲法解釋從事審判。到頭來,法官必須體會,不論有無大法官做成的憲法解釋在先,法院都有依據憲法審判的義務。法官要正確適用憲法審判,就必須正確認識憲法,正確解釋憲法。這項過程與法官適用任何法律審判,其實並無不同。

  颱灣的法官沒有普遍適用憲法審判的習慣,其實是司法品質上一個大的問題。法官適用憲法不隻為瞭要宣布法律違憲,法官在法律無規定時可以適用憲法、可以適用憲法解釋法律閤憲或對法律為閤憲性解釋、可以適用憲法宣告命令違法違憲(因為憲法規定命令不得違法),凡此都要適用憲法審判。法官不知有在審判時適用憲法的義務,顯示法官不懂得自己在憲政上的製衡功能。釋字第368號解釋允許行政機關在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重為事實調查再為相同的處分,足以讓行政訴訟形同虛設。這簡直是在為行政法院書寫葵花寶典瞭。觀念改不過來,司法保障憲法人權,就要落空。反過來說,如果法官都能在審判中服從憲法,適用憲法審判,依據憲法對法律做齣閤乎憲法要求的解釋,在許多的案件中,人們根本就不必再去尋覓大法官對憲法的抽象理解!如果說,凡是大法官做成閤憲解釋或是閤憲性解釋的案件,而普通法院的法官並沒有在其裁判中從事憲法思考交待其憲法見解者,都是法官尚未體會其憲法義務的例證,應不為過。研究大法官做成的諸多憲法解釋,最重要的價值,應該是讓所有的法官都學會,如何以憲法作為其行使憲法所賦予審判權力的日常依據!

  本書齣版,我要特彆感謝許昭元先生與高於婷女士費心費力提供審校的協助,也要感謝元照公司同仁的耐心與細心,沒有他們的支持,本書不可能問世。本書的著述觀點,一定尚有許多思慮不同之處,希望方傢先進與讀者們不吝給予指正。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讀完這本關於憲法的書,感覺就像是走瞭一趟颱灣的民主憲政之路,從威權時期的壓抑到如今的多元開放,每一個轉摺都讓人感慨萬韆。作者的敘述方式很特彆,不是單純的條文解釋,而是將憲法精神融入到颱灣社會各個層麵,從政治運作、社會運動到個人權利,都做瞭深入的探討。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關於“程序正義”的論述,作者指齣,即使結果不盡如人意,但隻要程序閤法、公平,就能維護憲法的權威和人民的信任。這在颱灣的政治環境中尤其重要,因為政治紛爭和利益衝突常常會模糊道德底綫,而程序正義就像是一道防火牆,能夠防止權力濫用和不公不義。書裏也提到瞭許多颱灣的憲法判例,這些判例不僅是法律的實踐,更是社會價值觀的體現。例如,關於同性婚姻閤法化的討論,就充分展現瞭颱灣社會對於多元價值的包容和尊重。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憲法教科書,更是一本關於颱灣民主的故事,它讓我對颱灣的憲政體製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也讓我對颱灣的未來充滿瞭希望。

评分

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將憲法置於一個更廣闊的曆史和文化背景下進行解讀。作者不僅僅關注颱灣的憲法,還將其與世界各國的憲法進行比較,分析它們的異同和優劣。這種跨國比較的視角,讓我對颱灣的憲法有瞭更客觀的認識。作者還深入探討瞭颱灣的憲法淵源,指齣颱灣的憲法並非憑空而來,而是受到瞭中華傳統文化、日本殖民統治和西方民主思想的影響。這種曆史淵源的分析,讓我對颱灣的憲法有瞭更深入的理解。此外,書中對於“憲法文化”的討論也很有價值,作者認為,憲法不僅僅是一部法律,更是一種文化,它需要通過教育和宣傳來普及和弘揚。颱灣的憲法文化建設仍然麵臨著許多挑戰,例如公民的憲法意識薄弱、憲法教育不足等等。這本書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憲法文化的重要性,也能夠激發讀者對於憲法文化的興趣。這本書的缺點可能在於,對於某些曆史事件的描述不夠客觀,但總體而言,它仍然是一本具有啓發性的憲法著作。

评分

這本書的架構相當嚴謹,從憲法的基本概念、原則到具體的製度設計,都有條不紊地進行闡述。作者對於復雜的法律條文,能夠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解釋,即使是非法律專業人士也能輕鬆理解。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憲法解釋”的討論,他強調憲法解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變遷進行調整。這在颱灣的憲法實踐中,尤其重要,因為颱灣社會麵臨著許多新的挑戰,例如兩岸關係、環境保護、科技倫理等等,這些都需要憲法解釋來提供指導。作者也批判瞭某些過於保守的憲法解釋,認為它們阻礙瞭社會進步和人民權利的實現。此外,書中對於“修憲”的討論也很有價值,作者指齣,修憲並非易事,需要充分的社會共識和政治協商。颱灣的修憲之路一直充滿挑戰,這本書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修憲的復雜性和重要性。這本書的缺點可能在於,對於某些細節的討論不夠深入,但總體而言,它仍然是一本優秀的憲法入門書籍,適閤所有對颱灣憲政感興趣的讀者。

评分

說實話,一開始拿起這本書的時候,我並沒有抱太大的期望,畢竟憲法這種東西,總是讓人覺得枯燥乏味。但讀瞭幾頁之後,我就被作者的文筆和觀點所吸引。作者不是簡單地羅列憲法條文,而是將憲法與颱灣的社會現實緊密結閤,用生動的案例和故事來闡述憲法的精神。例如,作者在討論“言論自由”的時候,就引用瞭許多颱灣的言論自由案件,這些案件不僅展現瞭言論自由的邊界,也反映瞭颱灣社會對於言論自由的重視。作者的觀點也常常齣人意料,他敢於挑戰傳統的觀念,提齣一些新的思考。例如,作者認為,颱灣的憲法雖然保障瞭人民的權利,但也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需要通過修憲來完善。這種批判性的思維,讓我對憲法有瞭更深刻的認識。這本書讀起來並不像教科書,更像是一部關於颱灣民主的散文集,它充滿瞭人文關懷和對社會現實的深刻洞察。讀完這本書,我不僅對憲法有瞭更深入的理解,也對颱灣的社會和政治有瞭更全麵的認識。

评分

這本書最打動我的地方,是它對於“人民主權”的強調。作者認為,憲法的最終目的是為瞭保障人民的權利,實現人民的幸福。而人民主權是憲法的核心原則,一切權力都來自於人民,政府必須對人民負責。作者在書中引用瞭許多颱灣的社會運動案例,這些案例都展現瞭人民的力量和對民主的追求。例如,颱灣的環保運動、勞工運動、學生運動等等,都對颱灣的政治和社會産生瞭深遠的影響。作者也批判瞭某些政府官員的權力濫用和對人民權利的侵犯,呼籲政府要尊重人民的意願,傾聽人民的聲音。這本書讓我深刻地認識到,民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人民的不斷努力和奮鬥。颱灣的民主之路雖然充滿挑戰,但隻要我們堅持人民主權,堅持憲法的精神,就一定能夠實現更美好的未來。這本書讀起來充滿激情和力量,它讓我對颱灣的民主充滿瞭信心。它不是一本冷冰冰的法律書籍,而是一本充滿希望和鼓舞的民主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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