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立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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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Anthony Lewis
圖書標籤:
  • 法律
  • 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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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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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治
  • 社會
  • 公共政策
  • 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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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唯有自由、不受桎梏之媒體,方能有效披露政府欺瞞人民之行為。--美國大法官雨果.布雷剋 Hugo L. Black

  「蘇利文訴紐約時報案」是新聞自由最具代錶性的案例,也是大眾不可不知道的曆史大事記

  一九六○年,阿拉巴馬州濛哥馬利市的警察局長蘇利文控告紐約時報誹謗罪,並訴請地方法院判決五十萬美元的賠償,因為報紙刊載濛哥馬利市政府對於公民權抗議活動的粗暴處置。

  有關這個重要的曆史事件「蘇利文訴紐約時報案」,包括在此案之前的法製體係,以及最高法院曆史性的改判故事始末,透過普立茲奬得主安東尼.路易士娓娓道來,甚具可讀性。

  「蘇利文訴紐約時報案」是一場法治與政治的嚴重衝突,甚至對紐約時報的存續造成莫大威脅。它同時危及媒體對重大社會議題的報導自由,以及人民知的權利。這起案件自一九六○年起延燒四年,最後纔因美國最高法院的決定性改判而齣現轉機,所有的威脅也因而煙消雲散。

  在我國,關於言論自由與誹謗罪之間的爭論和裁判問題,始終是新聞媒體界的關心焦點。蘇利文案的判例曾在我國的誹謗訴訟案中直接被引用,是故更值得媒體去深入瞭解。在國人對於言論自由的思考裏,更是足以引為藉鏡。

作者簡介

安東尼.路易士  Anthony Lewis

  兩次普立茲奬得主,紐約時報的專欄作傢,著有《基甸的號角》(Gideon's Trumpet)、《一個年代的畫像》(Portrait of a Decade),以及《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Make No Law)。

  於哈佛法學院任教達十五年,教授「憲法與齣版」,期間也擔任加州大學、伊利諾大學、奧瑞岡和亞曆桑那大學之客座教授。一九九七年,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NACDL)頒給他Champion of Justice Award for Journalism大奬。

譯者簡介

蘇希亞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曾為新聞工作者。

《星火燎原:工業革命的社會圖景與工人階級的覺醒》 導言:鋼鐵時代的黎明與陰影 本書並非探討法律的邊界或立法權的約束,而是深入剖析人類曆史上一次影響最為深遠的變革——工業革命,及其對社會結構、階級關係和個體命運産生的復雜而深刻的影響。我們試圖描繪的,是一幅由蒸汽機轟鳴、煤煙遮蔽天空、以及無數雙手在血汗工廠中磨礪齣的宏大曆史畫捲。 18世紀末至19世紀中葉,一場以機械化生産和工廠製度為核心的變革浪潮席捲瞭西歐,特彆是英國。這場革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將農業社會推嚮工業社會,極大地提高瞭生産力,創造瞭巨大的物質財富。然而,財富的積纍並非平均分配,它如同滾燙的岩漿,在社會肌理中切割齣新的鴻溝。 第一部分:機器的勝利與勞動的異化 第一章:蒸汽的脈搏:技術的驅動力 本章首先梳理瞭關鍵技術突破,如珍妮紡紗機、瓦特改良蒸汽機以及焦化爐技術的成熟,如何共同構成瞭工業革命的物質基礎。我們重點分析瞭這些技術如何打破瞭傳統的手工作坊模式,將生産力從個體熟練工匠的經驗束縛中解放齣來,實現瞭大規模、標準化、高效率的生産。 然而,這種效率的背後,是對勞動者角色的根本性重塑。機器不再是工具,而是主宰。工人在流水綫上成為機器的附屬品,重復著單調而機械的動作。勞動過程的異化,使得創造性消失,勞動者與自己的勞動産品、勞動過程乃至彼此之間都産生瞭疏離感。 第二章:工廠的圍牆:新型工作環境的建構 工廠建築本身成為瞭工業資本主義的象徵。我們將詳細考察早期工廠的物理環境:昏暗的照明、汙濁的空氣、刺耳的噪音、以及對時間近乎苛刻的精確控製。這種環境不僅對工人的生理健康造成瞭不可逆的損害(如塵肺病、聽力損傷),更是一種心理上的壓迫。 時間的概念在工廠製度下被徹底“商品化”和“量化”。鍾錶聲取代瞭日齣日落,勞動時間成為衡量價值的唯一標尺。本章通過大量當時工廠視察報告和工人迴憶錄,重現瞭這種高強度、無休止的勞動節奏。 第三章:童工與女工:被剝削的邊緣群體 工業革命的“進步”往往建立在對最弱勢群體的壓榨之上。童工和女工因其工資低廉和易於控製,成為工廠主眼中的“理想勞動力”。我們將聚焦於他們所處的極端惡劣的工作條件,包括長時間工作、危險的機械操作、以及遭受的身體和精神虐待。這些兒童和女性的身影,是理解早期資本積纍血腥本質不可或缺的一環。 第二部分:城市的膨脹與社會的分裂 第四章:人口的遷徙:從土地到煙囪 工業革命引發瞭人類曆史上最大規模的人口遷移之一:農民湧嚮城市,尋找工廠提供的微薄工作機會。本章分析瞭這種快速、無序的城市化進程帶來的挑戰。住房短缺、衛生條件的崩潰、飲用水汙染和傳染病的肆虐(如霍亂),使新興的工業城市變成瞭名副其實的“瘟疫之地”。 我們將對比描繪上層資産階級居住的整潔、寬敞的街區,與工人階級蝸居在擁擠、汙穢的貧民窟(Slums)的鮮明反差。這種物理空間的隔離,加劇瞭階級意識的形成。 第五章:富裕的代價:資産階級的倫理與生活 本章轉嚮觀察新興的工業資産階級。他們推崇的“新教倫理”強調勤奮、節儉和對財富的追求,並將貧睏視為個人道德缺陷的結果。我們將探討這種意識形態如何為其經濟上的剝削行為提供瞭道德辯護。資産階級的生活方式——從慈善事業的錶象到對政治權力的渴望——構成瞭與工人階級生活對立的另一極。 第六章:貧睏的科學化與濟貧法的變遷 麵對日益龐大的城市貧民群體,國傢和社會開始試圖“管理”貧睏。本章詳細考察瞭濟貧法(特彆是1834年英國《濟貧法修正案》)的改革。新的濟貧法試圖通過設立濟貧院(Workhouse)——一個比工廠更可怕的“懲戒所”——來勸阻人們依賴救濟,強化“工作光榮”的觀念,實際上是將貧睏的責任完全推卸給貧民自身。 第三部分:抗爭的火花與新的思潮 第七章:機器的破壞者:盧德運動的興起 麵對技術進步帶來的失業恐慌和生活水平下降,早期的工人反抗往往錶現為對機器的直接破壞。本章深入分析瞭以“盧德”為名的群體性抗議運動,探討瞭這種看似原始的暴力行為背後,是對失去工作尊嚴和傳統生活方式的絕望掙紮。 第八章:從行會到工會:組織化的萌芽 隨著工人階級自我認知的深化,鬥爭形式逐漸從自發的破壞轉嚮有組織的集體行動。本章描繪瞭早期工人互助會和秘密組織的發展曆程,以及國傢對早期工會(Trade Unions)的嚴厲鎮壓(如《結社法》)。這些組織為後來的階級政治奠定瞭基礎。 第九章:憲章運動:爭取政治權利的呐喊 憲章運動是工業時代工人階級第一次大規模、有明確政治綱領的運動。本章細緻梳理瞭“人民憲章”的六大訴求(如普選權、秘密投票等),分析瞭其在爭取工人階級政治代錶權方麵的意義和局限性,展示瞭工人階級如何開始理解經濟權利必須通過政治權利來保障。 結論:曆史的遺産與未完的敘事 工業革命及其伴隨的社會衝突,不僅是曆史的一個階段,更是現代社會結構和階級矛盾的奠基石。它以前所未有的物質進步為代價,催生瞭現代資本主義的運作邏輯、城市化的生活形態,以及工人階級作為一個政治實體登上曆史舞颱。理解這段曆史,就是在理解我們自身所處的物質與社會環境的根源。我們所見的財富積纍、社會不平等、以及對勞動價值的重新定義,都可以在那個“星火燎原”的時代找到清晰的投影。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圖書序言

專文推薦

貓爪下的夜鶯∕馮建三

  在貓爪下的夜鶯,有誰能唱齣好聽的歌?

  確實,國傢機器與資本集團如同兩大貓爪,媒體運作其間,又如何吟唱悅耳動聽的麯調,讓公民真正能遊於樂呢?

  不過,兩大貓爪的銳利度,倒有些差彆。

  先是小資本的萎縮,以及大資本的變本加厲,造成總體來說,資本爪牙舞動之處,寒光四射,森嚴於昔。與此相對,國傢或因內部衝突與製衡,或因社會運動的施壓,年來爪牙收歛,甚至翻轉習氣,提供瞭媒體稍可恣意歌唱的空間(但國傢作為媒體最重要的消息來源,仍對媒體的民主運作,具有可觀的共生、牽製或壓製能力)。路易士《不得立法侵犯: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這本書,為國傢的變臉,提供瞭很好的記錄與分析。

  蘇利文是美國阿拉巴馬州濛哥馬利市警察局長,一九六○年四月十九日在濛市控告《紐約時報》公司等,指該報月前所登的全版募款廣告,涉嫌誹謗。這則募款廣告挑戰瞭美國南方的種族隔離觀念,它雖提及濛市與南方暴力人士等字眼,但未指名道姓。

  同年十一月初,黑人被剔除後,陪審團由十二位白人組成,曆經兩小時二十分的討論,判決原告(蘇利文)勝訴,被告(《紐約時報》等)必須支付原告五十萬美元的損害賠償,是阿拉巴馬州一般誹謗賠償的一韆倍,創下記錄,這也是當年的「天文數字」。

  一九六一年八月三十日,阿州最高法院確認這個判決,不但如此,它還擴充解釋,緻使全美媒體對種族議題的報導,有動輒得咎之虞。若是此案成立,或許將使美國的政府公職人員,就此得有護身金鍾罩,媒體批評不得。《紐約時報》委請律師勤力專研,說服聯邦最高法院,論稱本案不純是誹謗問題,為此,律師必須使本案的爭辯核心,進入憲法第一修正案(不如此,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無權覆審阿州法院依據州法而定讞的案件)。

  一九六三年聯邦最高法院十月開庭審理,次年元月庭辯,三月九日,也就是引起訴訟案的全版廣告見報將近四年之際,聯邦最高法院駁迴阿州判決,紐約時報公司等被告無罪。聯邦判決有如後結論:「有關公共事務之辯論應該是百無禁忌、充滿活力、完全開放的……包括對公職人員的激烈、尖銳,甚至令人不悅的批評。」此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纔給予任何意見相同的保障(先前,主張無政府或社會主義者曾被起訴),誹謗案的舉證責任,也從被告(媒體)需舉證所言為真,轉至原告需舉證被告所言具有惡意等過失,且言論為不實(英國的媒體仍需舉證,因此至今不乏惡吏以此要脅,唯倫敦《衛報》一九九六年連續兩度勝訴,官員落荒而逃)。

  作者將此判決放在美國言論司法史上,說明美國媒體得能公開批評、監督其政府,除瞭曆史或有其進步性格,以及本案被告精勤努力,爬梳法條、公案,齣以雄辯以外,更重要的因素應該還是六○年代民權運動的推波助瀾,而其間甚至還夾雜著一絲意外、偶然(《紐約時報》在二十週年紀念研討會上說,如果蘇利文隻求償五萬而不是五十萬美元,「我們絕對進不去聯邦最高法院。」)。就美國來說,越此界限後,媒體真是「堂堂溪水齣前村」:既容許媒體報導的事實有若乾正當的錯誤空間,新聞界自一九六○年代起,挖掘官員自肥內幕與政策問題的勢頭(最知名的當然就是越戰與水門兩案),也就更為勇猛精進、前僕後繼瞭。(至於九○年代末的總統柯林頓緋聞,似應理解為商業競爭的必然惡質錶現,非關公評與否。)

  蘇利文案後四年,美國又通過並施行《資訊自由法》,國傢在社會運動的壓力下,再讓願意自比夜鶯的媒體,得到製度性協助,開懷高歌。接下來,若我們的目標還不隻是消極地免除媒體的評論與報導的刑責、不隻是略為公開政府的資訊,而是要使各階級、團體都能在媒體的再現中,同等的發現自己的聲音,那麼,社會運動、學院乃至政府有識之士, 似可參考、援用費斯(Owen M. Fiss)教授的主張,提振「國傢積極任事之風」(state activism),使之轉化為財稅等手段,提供媒體正麵闡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之精神以動力,如此,纔能落實羅森(Jay Rosen)教授念茲在茲的公共新聞學之理念,祈使美國媒體能不受製於廣告競爭,而是轉為對公共事務的扒糞之爭。

  至於颱灣,既然輿論稱之為威脅言論自由的「齣版法」至韆禧年將屆的現在,先是沒有排入立法院議程,後經報端提醒而重新躋登廟堂,最終在翻騰喧鬧下,不乾淨也不俐落地,始告廢止(元月十二日),那麼,更能彰顯媒體進步價值的公共新聞學,其實現也就遙不可及,於是,我們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生活於是充滿希望。

一九九九年元月十三日 (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係教授)

圖書試讀

第一章 傾聽他們發齣的聲音



故事的開端並不特彆。一九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傍晚,約翰.莫瑞(John Murray)前往座落在紐約西四十三街的《紐約時報》總部,洽談刊登廣告事宜。上瞭二樓廣告部,由業務員葛遜.艾若森(Gershon Aronson)負責與他接洽。

艾若森是《紐約時報》的資深員工,二十五年來「始終兢兢業業地堅守崗位」,他的女兒茱蒂如此形容父親。艾若森負責處理所有被稱為「評論式廣告」(editorial advertisements)的案件,亦即由社團組織委託刊登的廣告。這種廣告的性質五花八門,像北韓前共黨領袖金日成,每年都會嚮《紐約時報》購買兩頁全版廣告,用來歌頌他自己偉大的「動態革命理念」(dynamic revolutionary ideology)。有時候,艾若森會有一股衝動,想去勸彆人不要大費周章地宣揚極端思想,但他最後總是忍瞭下來。

聲援金恩博士
莫瑞想在《紐約時報》預約一頁全版廣告版麵,刊登一則由「捍衛金恩博士和南方自由委員會」(the Committee to Defend Martin Luther King and the Struggle for Freedom in the South)發起的募款活動廣告。當時由金恩博士領導的民權運動(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s),主要在挑戰六○年代仍深植於美國南方的種族隔離觀念。最近的一次抗爭行動,於二月時發生在北卡羅萊納州葛林斯波羅郡(Greensboro),導火綫是因為有四名黑人大學生在隻服務白人的烏爾沃斯餐館點餐時,餐廳人員拒絕供應他們午餐。所以,這些學生就地靜坐,抗議餐廳的歧視行為。這項靜坐活動很快地傳遍美國南方,金恩博士也立刻錶態支持學生的行動。然而,兩個星期後,當他簽署完「一九五六至五八年」州稅退稅申報書後,阿拉巴馬州大陪審團隨即以「僞證罪」起訴他,這是很重的罪名,也是阿拉巴馬州史上第一宗逃稅起訴案,金恩博士懷疑這是阿拉巴馬州政府要羅織他入罪。

「捍衛金恩博士和南方自由委員會」,是為瞭募款援助金恩博士及其他受迫害的南方黑人而發起的組織。籌組委員包括工會領袖、牧師,以及演藝人員,如製片人哈利.貝拉方(Harry Belafonte)、演員薛尼.鮑狄(Sidney Poitier)、爵士歌手納金高(Nat King Cole)等人,莫瑞則是這個委員會的義工。身為劇作傢的他,負責幫忙寫廣告文案。三月二十三日那天,他受命將這則廣告從位在一百二十五街的委員會辦公室送到《紐約時報》。

當時,在《紐約時報》刊登一則全版廣告,需要四韆八百多美元。莫瑞錶明將有一傢廣告代理商會支付這筆費用,但為瞭節省時間起見,他希望報社能直接將廣告文案送打、排版。他取齣一封委員會聯閤主席菲立普.藍道夫(Philip Randolph)的親筆信函,藍道夫是個偉大的黑人領袖,領導「火車臥舖服務員兄弟會」(Brotherhood of Sleeping Car Porters)。這封信說明,連署人均同意以他們的名義來刊登這則廣告。對艾若森來說,一切文件均符閤作業要求。因此,他將這則廣告轉給另一個部門──「廣告受理部」處理。《紐約時報》明文規定,凡有「詐欺、僞造與人身攻擊」之嫌的廣告,均不予受理。(同時也拒絕刊登猥褻與色情電影的廣告。)廣告受理部主管文生.瑞丁(Vincent Redding),審查過整則廣告後,同意刊登。

用户评价

评分

說實話,一開始我是被這本書的封麵吸引過去的。簡潔的設計,深沉的色調,都透露著一股神秘的氣息。但真正讀起來,卻發現它遠比我想象的要深刻得多。這本書並沒有采用傳統的英雄主義敘事,而是聚焦於一些普通人的命運。他們或許是律師,或許是法官,或許是受害者,或許是加害者。他們都在法律的框架下掙紮,都在尋找著自己的生存之道。作者並沒有試圖給齣一個明確的答案,而是將問題拋給讀者,讓讀者自己去思考,自己去判斷。我記得書中有一個關於“死刑”的討論,作者從多個角度進行瞭分析,讓讀者看到瞭死刑的利弊。這讓我意識到,死刑並非簡單的懲罰,它涉及到倫理、道德、法律等多個方麵。作者的文筆有一種獨特的魅力,它既有冷靜的理性,又有熱情的感性。他能夠用簡潔的語言,錶達深刻的思想,能夠用生動的描寫,刻畫鮮明的人物。這本書讓我感到震撼,也讓我感到迷茫。它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萬能的,它也可能存在局限性。它提醒我們,要時刻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不要盲目相信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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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將法律的專業性與文學的藝術性完美地結閤在一起。作者並非簡單地將法律條文搬到小說中,而是通過生動的故事,將法律的原理和精神融入到人物的命運和情節的發展中。我記得書中有一段關於“證據”的描寫,作者詳細地介紹瞭各種證據的種類和作用,讓讀者對法律程序有瞭更深入的瞭解。但與此同時,作者並沒有忽略人物的情感和心理,他能夠用細膩的筆觸,刻畫人物的內心世界,讓讀者對人物的命運産生共鳴。這本書的敘事節奏把握得恰到好處,既有緊張刺激的情節,又有舒緩平靜的描寫。作者巧妙地運用瞭倒敘、插敘等敘事手法,讓故事更加引人入勝。我常常被書中人物的命運所牽動,為他們的遭遇而感到惋惜,為他們的勇氣而感到敬佩。這本書讓我對法律産生瞭新的興趣,也讓我對文學的魅力有瞭更深刻的認識。它是一部值得推薦給所有讀者的佳作,無論你是否對法律感興趣,都能從中獲得啓發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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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讀完後,我一直處於一種若有所思的狀態。它不像一些暢銷小說那樣,情節跌宕起伏,引人入勝,而是以一種平淡而剋製的方式,講述瞭一個關於法律與人性的故事。作者並沒有刻意地渲染衝突,而是通過細膩的描寫,展現瞭人物內心的掙紮與矛盾。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人物心理的刻畫,他能夠準確地把握人物的情感,讓讀者感同身受。書中人物的命運,也並非一帆風順,而是充滿瞭坎坷與挫摺。他們都在法律的框架下,努力地尋找著自己的齣路。作者並沒有試圖給齣一個完美的結局,而是將故事留給讀者去想象。這讓我感到有些遺憾,但也讓我感到有些欣慰。遺憾的是,我無法知道書中人物最終的命運,欣慰的是,作者並沒有試圖用一個簡單的結局來概括復雜的人生。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冷冰冰的條文,而是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的社會規範。它提醒我們,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時也要捍衛自己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本書是一部值得反復閱讀的佳作,每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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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書,感覺像是經曆瞭一場漫長的思想洗禮。作者的筆觸細膩而深刻,將法律的冰冷條文與人性的溫暖情感交織在一起,構建瞭一個充滿張力的故事。書中探討的議題,並非遙不可及的政治口號,而是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的日常生活。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自由”一詞的詮釋,它並非毫無邊界的放縱,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理性選擇與責任承擔。書中人物的命運,也並非簡單的善惡對立,而是充滿瞭復雜的人性掙紮與道德睏境。作者巧妙地運用瞭多綫敘事的手法,將不同人物的命運軌跡交織在一起,讓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不斷反思,不斷質疑,不斷尋找答案。這並非一本輕鬆的讀物,它需要讀者投入時間和精力去思考,去理解,去感受。但正是這種挑戰,纔讓閱讀的過程充滿瞭意義。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停下來,思考書中人物的選擇,思考法律的本質,思考我們所處社會的種種問題。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高高在上的權威,而是需要不斷完善和反思的社會契約。它提醒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捍衛我們的自由和權利,同時也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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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結構相當精巧,作者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工匠,將一個個看似獨立的事件,巧妙地串聯起來,最終形成一個完整的、令人信服的故事。我特彆喜歡作者對於細節的刻畫,無論是人物的穿著打扮,還是場景的布置,都充滿瞭生活氣息,讓讀者仿佛身臨其境。書中對於法律術語的運用,也恰到好處,既保證瞭專業性,又避免瞭晦澀難懂。作者並沒有試圖用高深的理論來教條地灌輸,而是通過生動的故事來引導讀者思考。我記得書中有一段關於“正當防衛”的描寫,作者從多個角度進行瞭剖析,讓讀者看到瞭法律的復雜性和模糊性。這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絕對的公正,它也可能存在漏洞和缺陷。作者的文筆流暢而富有感染力,即使是描寫一些枯燥的法律程序,也能讓讀者讀得津津有味。我常常被書中人物的情感所打動,為他們的命運而擔憂,為他們的勇氣而鼓舞。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法律小說,更是一部關於人性、關於社會、關於正義的深刻思考。它讓我對法律産生瞭新的認識,也讓我對我們所處的世界有瞭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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