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體分離物之法律地位:以財産利用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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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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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
  • 醫學法律
  • 知識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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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旨以「人體分離物」此等新興議題為研究客體,藉以對傳統財産、人格權利之內容為檢視,指齣財産與人格法益的分界有漸漸模糊之趨勢。本書後半部著重人格法益帶來對財産使用之限製,即因人格屬性所衍生財産利用與「公序良俗禁止原則」間之問題。並試圖具體化公序良俗的概念,將其階層化為「人性尊嚴維護」、「弱勢群體保護」、「人民健康與衛生安全保障」、「科學研究與經濟發展促進」等四種檢驗標準,藉此修正過去籠統以人性尊嚴、研究保障等理由,全盤否認人體分離物融通性或對價性的說理方式。本書強調,在不違背人性尊嚴前提下,人體分離物之財産利用應思考個案分配正義、公平原則,並兼衡研究與醫學之發展。
圖書簡介:科學、倫理與法律的交匯點 《生物資源的法律規製與創新激勵:專利製度、基因工程與國際公約的審視》 圖書定位: 本書聚焦於當代生物科技發展浪潮下,生物資源,特彆是與人體相關、但並非直接針對“人體分離物”本身的法律地位問題。它深入探討瞭在基因技術、生物製藥和生物樣本庫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構建一套既能有效激勵科學研究與創新,又能維護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的法律框架。本書旨在為法學研究者、政策製定者、知識産權專業人士以及生命科學領域的從業者提供一個多維度、跨學科的分析視角。 核心議題一:生物資源的界定與知識産權的邊界 本書首先對“生物資源”這一核心概念進行瞭細緻的界定,區彆於單純的物理實體,它強調的是信息、功能和潛在的經濟價值。重點剖析瞭在知識産權領域,尤其是在專利法框架下,天然存在物與人工改造物的法律區彆與適用性。 專利可授權性探析: 書中詳細考察瞭美國、歐盟及中國的司法實踐中,對於從自然界中分離或提取的物質(如特定蛋白質、抗體、基因片段)的專利保護門檻。研究瞭“非顯而易見性”和“工業應用性”在生物技術專利中的特殊考量,特彆是生命體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否構成可專利客體。 “用途發明”的法律張力: 深入分析瞭當一種天然存在的物質被發現具有特定醫療用途時,這種“用途發明”的專利保護範圍與限製。這涉及對基礎研究成果和下遊應用開發成果的區分,以及如何避免過度壟斷對後續科學探索的阻礙。 生物遺傳資源的惠益分享機製: 探討瞭《名古屋議定書》等國際條約框架下,生物遺傳資源的獲取與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ABS)原則如何影響生物科技公司的研發策略和閤規成本。書中比較瞭不同國傢在將國際義務轉化為國內法律時的差異及其對生物資源交易的影響。 核心議題二:生物樣本庫的法律風險與數據治理 隨著生物樣本庫(Biobanks)的興起,大量收集和儲存的人類生物材料及其伴隨的臨床和遺傳數據構成瞭重要的戰略資源。本書將樣本庫視為一種特殊的法律實體,探討其運營中的法律挑戰。 知情同意的動態性與撤迴權: 傳統的“一次性知情同意”模式在長期、多用途的生物樣本庫研究中麵臨挑戰。本書詳細分析瞭“廣域同意”(Broad Consent)的法律有效性,以及樣本捐獻者在研究進展中,如何行使或撤迴其樣本和數據的使用授權的法律程序和後果。 樣本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區分: 在法律上,樣本捐獻者是否對捐獻後的樣本及其産生的數據擁有任何形式的所有權?本書通過對比不同法域的判例法,闡述瞭樣本一旦捐獻,其法律地位通常從“財産”嚮“受托保管”的轉變,重點在於使用權的限製和授權。 去標識化與再識彆化的法律風險: 數據隱私保護是樣本庫運營的核心。書中詳細分析瞭當前數據去標識化技術的局限性,以及在研究者通過關聯其他數據庫進行“再識彆”時,可能引發的個人信息保護責任,涉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等前沿法規的適用性。 核心議題三:基因編輯技術(CRISPR等)的倫理規製與法律責任 基因編輯技術的發展對現行法律體係構成瞭顛覆性挑戰。本書將焦點轉嚮對這類前沿技術的法律乾預點。 生殖細胞編輯的國際共識與法律真空: 審視瞭全球範圍內對人類生殖細胞(可遺傳的改變)編輯的法律立場,分析瞭齣於預防原則而設置的“禁令”或嚴格管製背後的法律基礎,並探討瞭在齣現“非法”編輯行為時,責任的歸屬問題。 基因數據使用的競爭法視角: 探討瞭大型製藥公司或數據巨頭通過並購或閤作,集中控製關鍵基因數據和編輯工具鏈時,可能引發的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問題。知識産權壁壘過高是否阻礙瞭創新,是法律乾預的必要性所在。 醫療過錯與産品責任的延伸: 在基因治療和編輯療法進入臨床階段後,本書探討瞭當治療失敗或産生不可預見後果時,如何確定醫療機構、基因編輯工具提供商、以及臨床研究機構之間的法律責任,特彆是産品責任(Product Liability)法在新型生物製品中的適用難度。 結論與展望: 本書總結認為,麵對生物科技的飛速發展,法律不能僅僅充當滯後的“事後裁判員”,而應在鼓勵創新和保障社會價值之間找到動態平衡。未來的法律規製必須更加靈活、更具前瞻性,需要建立起跨越傳統學科界限的綜閤性法律框架,以應對生物資源日益“信息化”和“工具化”的趨勢。全書貫穿著對現有法律體係在應對新興生物技術挑戰時的深刻反思與建設性意見。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張瀞文


  現職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57期學習司法官(受訓中)

  學曆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碩士(民法組)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組)

圖書目錄

推薦序/陳忠五
序言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1
第一項 人體分離物運用之曆史/1
第二項 人體分離物運用之現況/3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1
第三節 研究方法/13
第四節 本文架構/14

第二章 人體分離物之法律意義
第一節 人體分離物之定義及其範圍/17
第一項 生物學上之角度/18
第二項 法律規定之角度/21
第三項 本文之定義與範圍/33
第二節 人體分離物與權利主客體二元論/35
第一項 權利主體概說/36
第二項 權利客體概說/37
第三項 人體分離物之特殊性/38

第三章 人體分離物之權利屬性
第一節 人體分離物於財産法上之地位/41
第一項 人體分離物是否為財産權標的/41
第二項 人體分離物財産權之歸屬問題/68
第二節 人體分離物於人格法上之地位/81
第一項 身體健康權/81
第二項 基因隱私權/84
第三項 自主決定權/86
第四項 遺族情感法益/89
第三節 人體分離物之財産權與人格權雙重屬性/90
第一項 民法上權利之分類模式/91
第二項 我國財産權與非財産權二分法所麵臨之挑戰/94
第三項 人體分離物具有財産權與人格權之雙重屬性/97

第四章 人體分離物之財産利用
第一節 以公序良俗作為利用界綫/99
第一項 公序良俗之意義與地位/100
第二項 人體分離物所涉之公序及其判斷/114
第三項 各分離物公序間之位階高低/122
第二節 人體分離物之財産利用問題/126
第一項 人體分離物之融通性問題/126
第二項 人體分離物之對價性問題/135

第五章 人體分離物之對價給予機製
第一節 對價與迴饋方式於法律評價上之差異/158
第一項 對價與迴饋機製間之差異/158
第二項 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之不同/160
第二節 法律經濟分析下之市場製度/161
第一項 法律經濟分析──以寇斯定理為核心/162
第二項 財産權之保護之法則/166
第三項 研究檢體保護法則之採擇/168
第三節 對價給予機製之態樣/170
第一項 英美法上之對價給予機製/170
第二項 本文見解/174

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本文見解迴顧/189
第二節 未來展望與建議/191

參考文獻/193

圖書序言

推薦序

  本書是張瀞文於2016年12月通過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考試的論文。該文口試期間,獲得口試委員吳從周與邱玟惠二位教授用心指正,提齣許多寶貴意見,啓發瀞文於口試結束後得以依照二位教授的建議,繼續鑽研思考,修正補充其論文內容。

  該文定稿後,更趨成熟。因研究議題深具價值,問題意識明確,論證脈絡清晰,見解嚴謹富有創意,獲選為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傑齣碩士論文奬,並奬勵齣版。值此本書即將齣版之際,我掛名指導教授,本於鼓勵年輕新秀之心,樂意撰寫此序,簡要說明該文主要論點及創見。

  法學觀點下,與人體分離後的「人體成分或衍生物」,其法律地位如何,是一項亟待研究的議題。本書反思過去「權利主體與客體」、「財産權與人格權」二元論的傳統法學思維方式,先就「人體分離物」予以定義,並據以界定研究範圍後,著眼於人體分離物的法律地位、財産及人格雙重權利屬性間之相互影響等,就相關問題進行全麵深入的探討。

  本書首先基於人體分離物得作為一法律上之「物」並享有「財産權」此一立論,思考各國現行法製為何處處限製其財産利用行為,包含其轉讓對象、方式及使用範圍等,並得齣上開限製乃源自於人體分離物之「人格屬性」暨「公共秩序維護」的法律政策,進而提齣人體分離物乃同時具有財産權及人格權雙重屬性,應受到雙軌保障的觀點。

  本書進一步探求現行各國法製中,大多以人性尊嚴、研究保障、避免弱勢剝削等理由,限製其財産利用行為,並建議以「公序良俗」此一抽象不確定法律概念,作為限製其財産利用的統閤基礎,力求建構一具體化、層級化的檢驗標準。透過對人性尊嚴概念、基本人權規範的分析及檢視,本書提齣人體分離物所涉及的公共秩序,應包含「人性尊嚴維護」、「弱勢群體保護」、「人民健康與衛生安全保障」、「科學研究與經濟發展促進」等四種價值,並將人體分離物依其人格屬性強弱,予以類型化,依不同類型,檢視其是否具有交易上融通性,以及其利用是否得取得對價,且強調人體分離物中研究檢體的對價移轉可能,進而提齣有關對價給予機製的製度建議。

  本書最精華之處,乃在於具體化公序良俗概念於人體分離物的利用,藉此修正過去籠統以人性尊嚴、研究保障等理由,全盤否認人體分離物融通性或對價性的說理方式。本書強調,在不違背人性尊嚴前提下,應思考個案分配正義、公平原則,並兼衡研究、醫學發展。作者以層層堆疊、細緻化的法律思維方法,從中充分展現其清晰邏輯、說理深度。其所提齣的「層級化檢驗標準」,更能作為規範如代理孕母、安樂死等其他相關議題的參考指標,具有貢獻。

  整體而言,本書研究主題具有新穎性及前瞻性,其具體化公序良俗概念的嘗試,使得不確定法律概念於實際操作上更加明確,其所建構的問題定位、思考流程與論證方式,對於人體分離物權利相關爭議,能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鑑於本書諸多論點,具有參考價值,足以提升我國民事法學研究水準。爰推薦如上。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陳忠五
2017年10月12日

序言

  欲提筆寫作論文之初,不停的在眾多文獻中構思研究的靈感與方嚮。偶然間看到邱玟惠老師所寫的「論人體組織之無償贈與、有償使用及其衍生物之權利歸屬」一文,當中提及到人體組織於權利主客體間轉換之特殊性、權利歸屬之判斷、有償或無償移轉間之取捨等問題,激發瞭我對此議題的興趣,也開啓瞭本篇論文的撰寫。

  「論人體分離物之法律地位──以財産利用為中心」是以一個較為新興的研究客體來對傳統財産、人格權利的內容為檢視,其中點齣財産與人格法益的分界有漸漸模糊之趨勢,且此二權利在人體分離物之權利義務關係上相互影響。其中,本書後半部著重人格法益帶來對財産使用之限製,即因人格屬性所衍生財産利用與「公序良俗禁止原則」間之問題,並試圖具體化公序良俗的概念,進而産生具階層性的檢驗標準。在撰寫的過程中,雖有遇到瓶頸的時候,但思考其中的利弊權衡、法理基礎等,卻是相當有趣及富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有人說,「大學」是老教授教學生如何做菜,學生隻需負責記下食譜;「碩士」則是按照老師所給的食譜及原料,按部就班地將菜餚料理齣來。我對自己有那麼些期許,希望自己所料理齣來的作品,能有一點自己額外添加的原料,能有多一些不落俗套的美味。期望本書不是我從事法學研究的終點,而是美好的起點。

  很感謝颱大法學論叢以及評委給予肯定,使本書得以齣版。在這過程中,最感謝的指導老師陳忠五老師給予的無比協助與引導;除此之外,也謝謝兩位口試委員吳從周老師及邱玟惠老師給予的寶貴意見,也特彆謝謝吳誌正老師在當中給予醫療法相關的協助。最後,感謝上帝一路上的祝福與帶領,願一切榮耀頌贊都歸給禰!

張瀞文
2017年11月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標題《論人體分離物之法律地位:以財産利用為中心》真的非常吸引人,也很挑釁,不知道裏麵會探討些什麼。我一直對生命倫理和法律交叉的議題很感興趣,尤其是當涉及到“人體分離物”這樣聽起來就很有爭議的概念時,更是好奇。在現代社會,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人體組織、細胞、甚至基因數據的使用越來越普遍,它們被用於醫藥研發、基因檢測、甚至作為商品進行交易。那麼,這些從人體分離齣來的物質,究竟屬於誰?它們是否可以被視為財産?如果可以,那麼財産的定義又該如何解釋?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深刻的倫理和社會問題。這本書似乎深入探討瞭財産利用的核心,這讓我非常期待它如何界定“財産”的邊界,以及在法律框架下如何處理這些特殊物品。我會很好奇作者會引用哪些法律條文、判例,以及學者的觀點來支撐自己的論點。尤其是在颱灣,對於人體器官捐贈、細胞庫的建立和管理都有相關的法規,這本書會不會對現有的法律框架提齣挑戰,或者提供新的思考方嚮?我非常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對這些疑問的解答,也希望它能引發更多關於人體及其衍生物的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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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體分離物之法律地位:以財産利用為中心》這個書名,確實非常具有啓發性,也直接觸及瞭當下社會發展中的一個敏感而重要的問題。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我們對人體本身的認知和利用方式正在發生前所未有的變化。從實驗室裏的細胞株,到儲存的基因組數據,這些從人體分離齣來的物質,其法律上的定位變得模糊而復雜。這本書將焦點放在“財産利用”上,這不禁讓我思考,當人體的一部分能夠被量化、被交易、被用於商業目的時,法律應當如何應對?它會不會挑戰我們傳統上對“身體完整性”和“人格權”的理解?我又會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在法律的維度上,對人體分離物的“財産”屬性進行界定的?這其中涉及到哪些法理學的推理和對現有法律原則的解讀?在颱灣,我們一直以來都非常注重對於生命倫理和人權的尊重,這本書的內容,是否會引發一場關於如何平衡個人權益、科研發展和商業利益的深入討論?我非常期待它能提供一些深刻的洞見,讓我們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在科技浪潮的推動下,我們應該如何審慎地處理與人體及其衍生物的法律關係,並且找到一個既能促進科學進步,又能有效保障個體尊嚴和社會公平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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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到《論人體分離物之法律地位:以財産利用為中心》這個書名,第一反應是“哇,這題目好硬核!”。我平時雖然不怎麼接觸法學,但對於身體自主權、基因隱私這些話題一直有很高的關注度。想象一下,如果一個人捐贈瞭血液、毛發,或者在醫療過程中産生的組織樣本,這些東西在離開身體之後,法律上到底歸誰呢?是仍然屬於捐贈者?還是歸醫院?甚至是科研機構?更進一步,如果這些分離物具有瞭經濟價值,比如用於開發新藥,那麼誰有權從中獲利?這本書似乎把焦點放在瞭“財産利用”上,這就意味著它可能不僅僅停留在抽象的理論層麵,而是會涉及到實際的商業應用和利益分配。我會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定義“財産”,以及如何將這個概念套用到非傳統的“物品”上。在颱灣,我們對人體的尊嚴非常重視,對於任何可能涉及商品化人體物質的行為都會非常警惕。這本書會不會提齣一些新的法律概念,或者對現有的法律解讀提齣挑戰,來處理這些日益復雜的局麵?我希望它能提供一些清晰的論述,讓我們普通人也能理解這些復雜的法律和倫理問題,並且思考在科技進步的浪潮下,我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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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論人體分離物之法律地位:以財産利用為中心》的書名,可能會讓人覺得有些冷冰冰,甚至有點讓人不安。但是,正是這種直擊核心的標題,讓我忍不住想一探究竟。在現代醫學和生物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人體組織、血液、細胞等“分離物”早已不再僅僅是醫學樣本,它們被廣泛應用於藥物研發、疾病診斷、甚至再生醫學等領域,其中蘊含著巨大的經濟價值。那麼,這些曾經是我們身體一部分的物質,在脫離身體之後,它們的法律地位到底是什麼?它們能否被視為“財産”?又該如何利用?這本書直接將“財産利用”作為核心,這讓我很好奇作者會如何去界定和論證。它是否會深入剖析現有的法律體係,指齣其中的不足,並提齣創新的法律框架來應對這些新問題?例如,如果一個公司利用他人的基因信息開發齣具有市場價值的産品,那麼原始的基因提供者是否應享有某種“財産權”?這個問題在颱灣社會,尤其是對於個人數據和隱私保護日益重視的當下,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個清晰而有深度的視角,幫助我們理解如何在科技進步的同時,保障個人的權益,並且負責任地利用這些珍貴的生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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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體分離物之法律地位:以財産利用為中心》這個書名,給人的感覺就是一股學術的嚴謹和對前沿問題的探索。我最近在看一些關於生物科技和知識産權交叉的議題,而人體分離物無疑是這方麵最極端的例子之一。想象一下,如果從人身上提取的乾細胞,經過培養和分化,最終開發成一種治療疾病的藥物,那麼這個藥物的知識産權歸屬,以及其背後人體分離物的法律地位,會是怎樣的呢?這本書直接點齣瞭“財産利用”這一點,這讓我對它的內容充滿瞭期待。它是否會討論,人體分離物在被賦予“財産”屬性之後,會帶來哪些新的法律挑戰?比如,是否可以進行抵押、轉讓,甚至被用於遺産繼承?這些聽起來都相當顛覆。在颱灣,我們對人體的保護有著非常嚴格的法律規定,尤其是關於生命權、身體權和隱私權。這本書如何在這個框架下,探討人體分離物的“財産”屬性,並且論證其利用的可能性,這讓我感到非常好奇。我期待它能夠提供一套邏輯嚴謹的法律分析,並且深入挖掘其背後的倫理睏境和可能的解決方案,為我們理解這一新興領域提供寶貴的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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