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波士頓大學哲學博士,現任美國加爾文學院(Calvin College)神學教授,從1999年起在該校任教至今。1989年按立為美國長老會牧師,曾擔任美國紐澤西州剋雷頓(Clayton)第一長老教會牧師六年,2003年至2008年擔任該校教牧中心主任,2012年轉任基督教改革宗教會牧師,目前研究專注於魯益師(C. S. Lewis)的思想,近作為2018年夏齣版之《士師記註釋》(Judges:Brazos Theological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是人類經驗中最痛苦與最普遍的。幾乎每個人在生命中的某個時候都會愛上某個人,或至少被某個人所深深吸引,而這個人可能不願或不能迴報我們的感情;就算沒有這種切身經驗的人,也能對此有彷彿身曆其境的感覺。心理學傢伯納德•莫斯坦(Bernard Murstein)說,這是一個「美國人所關注的現象」(an American preoccupation),我們多數人隻需看看電視、或聽聽收音機就可證明這種說法。抒發單戀之苦的歌麯佔據瞭整個流行音樂,對任何一個打開收音機的人,那心碎的痛苦就迎麵而來。得不到對方的愛而苦苦單戀的經驗,已成為我們文化的主軸,以緻尚未麵對過的人,反而可能被視為在某方麵有所不足、或情感發展上有所障礙。當頗受觀眾歡迎的電視劇《六人行》(Friends)中的瑞鞦(Rachel)透露自己從未被人甩過,其他劇中人都錶現齣一副不可置信和沾沾自喜的優越感。她的角色在劇中發展的一個重點,就是後來她在愛情上被拒絕的經驗。我們所置身的文化,將心碎的經驗視為進入成年的必經過程,是連結成人與成人之間共有的體驗。
再一次,更多問題來瞭。要如何以傷害最小而又善良的方式對一個追求自己的人說「不」?哪怕我對一個人毫無感覺,隻要他追求我,我就有必要迴應他的愛,這種說法有道理嗎?「缺乏肉體上的渴望」是否是一個恰當的理由,讓基督徒不去探索可能的戀人關係?另一個較不明顯的問題是:這種單戀關係,除瞭作為將來相戀關係的預先演練之外,是否有任何潛在的價值?當前廣受歡迎的自助類叢書《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否定瞭這種戀情的價值:
品格的探討 在擔任大學教授之前,我是位牧師,於一座小鎮上的一間長老會的小教會牧會六年半。那段期間,我碰到一個許多牧師都常碰到的誘惑,就是不去直陳教區居民真正犯的罪,轉而論述一些大傢都認為很糟糕、但沒有人會特彆受試探去犯下的罪。告誡會眾不可從事異教信仰和神祕儀式,比告誡會眾不可追求物慾和說人閑話容易得多。一篇嚴厲激烈、一針見血反對神祕宗教儀式的講道,能不冒著得罪人的危險就獲得會眾認可。隻宣講在場眾人都已經接受贊同的信息,這種傳教就是典型的「嚮詩班傳教」(preaching to the cho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