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的職分由負責任的使徒來授予。提出「某某人真的是使徒嗎?」的問題之後,下一道問題就是「有誰認同這人是使徒?」。使徒的跟隨者在此扮演予以認同的重要角色,但是更關鍵的地方是同儕使徒有沒有認同。這就是使徒聚在一起的原因,例如國際使徒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of Apostles, ICA)就是讓使徒盡可能接觸到其他同儕使徒的機構。使徒聚在一起的時候互相認同使徒的職分,藉此提高當代使徒事工整體的可靠度。
有件事情令人好奇,近來關於使徒恩賜及職分的著作很少對「使徒」提出精準的定義。大衛‧坎納崔西(David Cannistraci)的《使徒性運動》(Apostles and the Emerging Apostolic Movement,以琳出版)對於各種定義的探討最完整。坎納崔西的定義為:「使徒是由基督所呼召及差遣的人,擁有屬靈權柄、品格、恩賜、能力,藉著國度的真理及秩序來成功觸及並建立人,尤其是設立及監督地方教會。」 哈洛德‧埃伯雷(Harold Eberle)的定義更簡潔:「真正的使徒是神差來完成特定事工的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