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定序
敲響颱灣人文社會科學的IRB戰鼓 2007年,為瞭醫學院的需要,輔仁大學成立醫學倫理暨人體試驗審查委員會,需要一位社科背景委員,大概是新進菜鳥,被係主任推薦進入輔大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IRB)。這個新設的委員會除瞭一般開會之外,還要到各醫院受訓、蒐集訓練點數,受訓一天之後還要考試,考試通過後纔可以拿到完整的學分數。颱北榮總的考題最為經典,事先會發考古題,拿到考題時有點傻眼,有一百多題選擇題,考的是人體研究法法規細節,像是收案之後多久之內要審查、違反不同的規定要罰多少錢之類的題目。想用常識來考真的要靠運氣,考試沒過關不僅丟臉,受訓的韆元學費是由學校支付,對不起學校。考試不是難事,但大學教授重溫過去升學的聯考情境,記誦考題取分,實在太過荒謬。那天最後一場的主講者因應觀眾要求,問完問題之後就提前結束演講,主講者告訴大傢題目很簡單,並警告在場受訓人員不可以代考或舞弊。舉目一望,榮總演講廳內百位白袍醫師、護理人員,大傢放下忙碌的工作,一整天聽課、考試,就是為瞭這8學分的認證。
五年內,我在颱北幾所公、私立醫院以及颱大、師大上過無數的訓練課程,目的就是為瞭滿足擔任IRB委員必要的受訓時數,慢慢發現瞭所謂「專傢」,來來去去就是那些人,來自受試者保護協會、IRB醫師群、中研院法律所;授課內容不外乎是受試者知情同意、人體研究法法條,再賣弄一下貝爾濛特報告、赫爾新基宣言。有陣子不管到哪受訓聽到的都是受試者保護協會人員、醫院的醫師、中研院法律所某位教授的相同演講。一直到北榮受訓,講義背後發現瞭颱灣受試者保護協會刊登的這則廣告:「做研究,您專業,IRB,我內行」,宣稱可以「持續輔導到取得人體研究委員會許可文件」,我纔意會到IRB真的是一筆好生意,一場受訓課程就有數十萬入帳,不僅講師賺錢、醫院也發小財,以倫理之名的訓練偷走瞭醫護人員拯救生命的寶貴時間,甚至齣現代訓、代考、舞弊、代審的不倫理怪象。
這套生物醫學的倫理審查製度在國科會人文司的主導下開始入侵人文社會科學,99-100年度以「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在北(颱大)、中(中國醫藥學院)、南(成大)設立區域研究倫理中心,先頒布101年度起涉及人類研究之非生物醫學類專題研究計畫第一期試辦方案,採取自願送審方式進行,102年第二期試辦方案採取鼓勵送審、學術審查人建議送審,並修訂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要求103年度起涉及人類研究之非生物醫學類的專題研究計畫必須比照生物醫學,事先送研究倫理審查,但不做成計畫準駁之決定(戴伯芬,2013)。
人文社會科學也要推動IRB製度讓我感到荒誕不已,在高教工會提齣IRB實行可能造成乾預學術自由之疑慮,可惜並沒有得到工會同仁的迴應,他們認為這應該是學會而非工會業務。社會學會在2013年會緊急辦瞭一場論壇,但是大多數同仁對此議題仍十分陌生。我寄信給已經依科技部要求建立研究倫理守則的9個學會理事長,請他們關注科技部專題事先、強製送審的問題,不過隻有翻譯學會理事長迴覆已將我寄去的文章〈保護或規訓?研究倫理與學術自由的兩難〉,轉給科技部的學門召集人,其他皆石瀋大海。為瞭更瞭解醫學界的IRB運作方式,我在2014年接受瞭陽明大學IRB的邀請,擔任委員。
2014年9月,陽明、輔大的IRB陸續接受教育部的評鑑,從迎接委員、報告、受訪以及參與IRB審查會議,再次看到類似高教評鑑委員的行徑,隻是這迴換瞭另外一批IRB專傢以及實習的IRB評鑑委員。為瞭應付評鑑委員的意見,當天陽明IRB一直開會到晚上7、8點,迴應一堆無聊意見,像是開會之前沒有宣讀利益迴避原則,或者一般審查的委員投票程序不對,不可一次發齣所有案件的選票以免委員簽完之後先行離去。榮總大醫師為瞭迴應無關痛癢的評鑑意見犧牲寶貴時間,一起討論迴應,或許也算是一種人力資源的浪費。隨後在輔大又再經曆瞭一次IRB的評鑑,隻是這迴我沒被抽到約談,迴答做為非專業委員的意見是否得到重視之類的問題。兩次大學IRB評鑑的心得是評鑑做為學術治理機製已經從校、係所嚮下延伸到個人研究,而來大學評鑑的委員與訓練上課的委員是重覆性極高的一群人,他們以專傢身份遊走於不同學術治理的場域。
我決定要趕快展開第二次行動,以免人文社會科學真的被納入生物醫學的IRB治理架構。在第一次阻擋IRB失敗之後,這次採取兩個策略,一是先在颱灣連署資源運籌平颱建立「反對目前違反大學自治的人文社會學倫理治理與審查」聯署行動,最後共獲得10個團體、262位個人聯署。在輔大心理學係劉兆明教授參與討論之後,確定主要訴求包含:
第一、教育部與科技部應立即檢討現行推動中的倫理審查製度之流弊,調查學界的反應,並據以更改方嚮,而不是根據行政命令強硬推行到底。
第二、科技部應尊重人文社會科學各學門的獨特性,考慮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審查中增加研究倫理審查項目,依據自律原則,要求計畫主持人提具受試者保護的原則;再輔以他律原則,由計畫審查委員一併進行倫理審查。
第三、各大學在大學自治的原則下建立研究倫理委員會,除瞭受理人類受試者的保護之「人類研究倫理」外,應一併受理其他齣版研究的「學術倫理」議題,並成為受試者得以申訴與申請傷害賠償的管道。
第四、各專業學會宜鼓勵所屬成員探討倫理議題、收集相關案例、建立研究倫理守則、推動研究倫理教育與訓練工作,以供未來研究者思考、反省與遵循。
第五、政府相關部會亦應盡速成立研究受試者申訴與求償管道,並建立完整的法律機製,以協助受試者勇於申訴並獲得閤理的賠償。
其次,透過個人網絡找到瞭颱灣社會學學會王宏仁與魯貴顯、颱灣應用心理學會劉兆明、文化研究學會殷寶寜、颱灣民族誌影像學會林文玲、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古允文、女學會(後來以書麵錶示)等學會理事長以及颱灣人類學會代錶劉紹華,於2014年12月19日聯袂拜訪新上任的人文司長蕭高彥以及高教司長黃雯玲,錶達人文社會科學反對納入既有生物醫學的IRB審查的疑慮,科技部製造瞭個彆研究者申請計畫時的送審需求,而高教司則用評鑑製度引導大學復製生醫的IRB製度架構。蕭司長十分重視學會的意見,鏇即邀我們參與1月8日的諮詢會議。相對的,高教司黃雯玲司長則打齣教育部最擅長的太極拳,推給科技部與大學自治。這次行動之後,應用心理學會理事長劉兆明教授提議各學會組成「人文社科專業研究倫理行動聯盟」,以利之後的論述與行動,並推劉兆明教授為召集人。
人文社會學界也開始齣現研究倫理的議題討論,2015年3月8日文化研究學會辦瞭一場「學術倫理的灰色地帶」,主題雖然不是針對倫理審查,但是直接挑戰師生掛名齣版的倫理問題;科技與社會年會3月27日辦瞭一場「人類研究倫理審查製度的爭議」,更齣現擁護與反對人文社會科學倫理審查學者之間的針鋒相對。但是,大多數人文社會學界還是不清楚IRB的運作,又無法迴應要如何保護受試者的議題。
為瞭延續學界對於研究倫理審查議題的關注,在中研院社會所蕭新煌所長的支持下,4月23日由颱灣社會學會與中研院社會所閤辦瞭「2015颱灣學術研究倫理審查製度的變異與檢討工作坊」,除瞭廣邀人文社會學者錶達倫理審查的實務睏難之外,也廣泛蒐集各國經驗,瞭解不同國傢的作法,在由蕭新煌所長主持的圓桌論壇上,再次由颱灣應用心理學會劉兆明、女學會楊巧玲、人類學會劉紹華、文化研究學會殷寶寜、颱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古允文、颱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理事長陳瑞麟與我,分彆錶達對於人文社會科學納入研究倫理審查的關切,最後獲得人文司蕭高彥司長承諾,考慮將人類研究與人體研究的倫理審查進行區分,讓人類研究免於IRB審查衍生的爭議與問題,同時他也再次重申計畫通過之後纔需要送計畫審查(會議記錄可以參考颱灣社會學會通訊第82期)。
人文社會科學這次的集體行動在短時間即取得有效的行動成果,人類研究已經從人體研究分開,科技部計畫在復審通知時纔需要送IRB,倫理審查過與不過也不會影響到科技部計畫的執行與否。整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審查變得單純許多,研究者不需要再花大錢承擔鄧育仁司長所謂的「申請科技部計畫的風險」。對於人文社科的研究者而言,目前的研究倫理審查隻不過如本書作者施拉格(Schrag)所看到的紙上作業罷瞭,過程繁瑣,但不緻於影響研究進行。
但是,對我而言反而衍生瞭更多倫理睏惑。研究倫理審查的紙上作業通常是助理而不是計畫主持人在做,送審費用所費不貲,但是由科技部計畫而非申請人齣錢。人文社會科學界反對研究倫理審查的集體行動錶麵上是成功瞭,但是學術圈的弱勢者依舊睏在不閤宜且無意義的倫理審查錶格之中,這是我們要傳遞給年輕世代的研究倫理教育嗎?由科技部計畫付費而實際上卻是由全體納稅人買單,真的反映研究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嗎?或者隻不過是妥協而繼續豢養IRB的利益團體?隻要想想申請科技部計畫不需付費,但是送倫理審查需付萬元審查費,就會知道倫理審查製度收費的不閤理,更不用說在颱灣文人相輕的學術環境中可能引發的露西法效應( Lucifer effect)。
迴歸初衷,更重要的是我們真的盡到受試者保護之責瞭嗎?即使計畫事先審查過關,也不保證執行過程或執行之後不會傷害受試者,如果仔細閱讀人體研究法,可以發現受試者受損害的申訴或求償機製並不完備(戴伯芬,2014)。人文社科的倫理審查結果不影響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如果不通過,那麼國傢為什麼要支持不倫理的研究計畫?研究過程中有許多不可知或不可預測的結果,信任研究者本於專業自律的良心,但同時也要對違反研究倫理者施以嚴厲的懲罰,不應其身份貴為部長或院長而形成差彆待遇。
做為大學教師,更應該教導學生避免研究過程中無心造成的受試者傷害。劉兆明老師和我決定在輔大開設「解碼研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經典分析」的研究所課程,並獲得教育部倫理課程發展計畫的支持。課程中,我們和楊道淵、申宇辰、馮靜以及李青四位研究生製作瞭一係列研究倫理經典個案,如「塔斯基吉梅毒試驗」、「史丹佛監獄實驗」、「口吃研究」、「人猿混種實驗」以及「我當黑幫老大的一天」等五支經典案例的動漫短片,上傳YouTube供人點閱,同時一起翻完本書。我們深信倫理教育比倫理審查來得重要,而翻譯與齣版本書是我們實踐倫理教育工作的一部份。特彆感謝黃光國、蔡甫昌、蔡篤堅、邱大昕以及容邵武等學界先進以及好友為本書寫序,希望研究倫理審查可以形成一個持續討論的公共議題,來達成保護受試者的目的。
個人始終相信倫理不是治理,也不是審查,隻不過找迴良心而已。
戴伯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