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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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Thomas Darnstädt
圖書標籤:
  • 冤案
  • 德國
  • 法律
  • 犯罪
  • 曆史
  • 社會
  •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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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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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估算:
德國的刑事判決很可能有四分之一是冤案!

  這就是比卡夫卡小說更荒謬的現實世界

  有些人一覺醒來,世界就不一樣瞭。他們莫名成為嫌犯,卻走不齣司法迷宮……

  銀幕上的警探總是精采破案,然而現實世界卻沒有這麼漂亮精準。負責伸張正義的檢警司法單位經常逸離自己應該嚴守的分寸,司法係統為防止齣錯而設下的層層防護機製也總是不斷齣現破洞,許多人因此無辜被絞進巨大的司法齒輪當中碾碎,再也無法迴復。

  德國是颱灣人心目中的法治先進國,人權意識也比颱灣更高,但即使在這樣的國傢,誤判的冤案仍持續發生。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資深法官甚至推算,德國的刑事判決可能有高達四分之一是誤判!

  為什麼連德國也有這麼高的冤案比例呢?這本書舉齣近幾年許多個不同類型的案子,講述它們匪夷所思的偵辦與審判過程,指齣其中齣現哪些關鍵錯誤,也訪問瞭法官與律師,以及受司法單位委託諮詢的外部鑑定人。從這樣的仔細檢視當中,可以看到冤案為何發生,或許也讓我們更加瞭解應該如何改善。

  本書作者是德國《明鏡週刊》資深記者,擁有法學博士學位。他長期關心德國的人權法治狀況,這本書就是他對司法失誤問題的迴應,也十分值得做為颱灣的參考。

名人推薦

  導讀
  薛智仁(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推薦序
  羅秉成(颱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吳東牧(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製作人)

  一本驚悚的寫實錄,說明瞭誤判是如何以及為何這麼常見。──《柏林日報》(Berliner Zeitung)

  作者清晰易懂的筆觸,讓讀者理解,司法機器的濫用與失職的法官如何對我們每一個人造成威脅。──《訴訟觀察》(Prozessbeobachter)

  本書揭露瞭德國司法的錯誤及其受害者,在作者的妙筆下,讀者將被一件又一件的案例所震撼。──《法蘭剋福評論報》(Frankfurter Rundschau)

  縱放是警察畢生揮之不去的夢魘。但對被害人與法治國下的司法來說,冤案更是一場重大災難。作者文筆精采之處,就是讓世人瞭解錯誤怎麼來的。──《每日鏡報》(Der Tagesspiegel)
《沉默的證詞:二十世紀歐洲司法迷案檔案》 第一章:鐵幕下的審判——東德的“政治清洗”與司法錯判 1950年代初,冷戰的鐵幕在歐洲大陸上空緩緩落下,東西方陣營的對峙不僅僅是軍事和意識形態上的較量,更在司法係統內部引發瞭一場深刻的震蕩。在德意誌民主共和國(東德),政治運動與國傢安全部門的意誌常常淩駕於法律之上。“人民的敵人”、“間諜嫌疑人”的標簽可以輕易地將無辜者送上法庭。本書將深入探究東德早期司法體係中,那些基於政治需要而非事實真相的審判案例。 我們聚焦於一個代號為“黑匣子”的係列案件。這些案件涉及的被告人多是前西德的商人、技術人員,或是被指控為“帝國殘餘勢力”的知識分子。他們的“罪行”往往模糊不清,證據鏈條建立在嚴酷的審訊和被迫的口供之上。其中,一位名叫漢斯·施耐德的化學工程師的遭遇尤為典型。施耐德因拒絕嚮國傢安全部(斯塔西)提供其在西德親友的活動信息,被控犯有“叛國罪”。庭審過程極其草率,法官的角色更像是政治報告的宣讀者。施耐德最終被判處長期監禁,其傢庭遭受瞭連帶的社會性懲罰。然而,幾十年後,隨著東德檔案的解密,我們發現所有指控的物證均係僞造,施耐德的“罪行”僅僅是他不願屈服於政權壓力的體現。本章詳述瞭當時東德司法係統的內在邏輯——即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工具,而非追求公正的基石。我們通過解剖施耐德案的捲宗、當時的審判錄音片段(部分存世),以及後來的平反聽證記錄,試圖還原一個被權力扭麯的司法現場。 第二章:戰後清算與“同情性”誤判——法國的“清洗”遺留問題 二戰結束後,法國社會經曆瞭一場聲勢浩大的“清洗”(Épuration légale),旨在懲罰那些在維希政權時期與納粹閤作的人。這場清洗運動在初期展現瞭強烈的民眾情緒和復仇欲望,但也伴隨著大量的證據不足和身份錯認。在追求“速戰速決”以穩定戰後局麵的目標下,許多審判程序未能嚴格遵循正當法律程序。 本章重點分析瞭“梅爾維爾案件”。梅爾維爾夫人是一位在巴黎經營高檔服裝店的猶太裔女性。她在戰爭期間曾試圖利用其商業網絡幫助一些猶太傢庭逃離納粹的魔爪。然而,由於她在戰前與一位維希政權的高級官員有過商業往來,並在戰後“清洗”高潮時期被競爭對手惡意舉報,她被指控為“通敵者”和“資産轉移者”。法庭僅憑幾份模糊的信件和鄰裏的片麵證詞,便認定她“利用戰爭局勢牟取暴利”。 我們詳細考察瞭梅爾維爾案的庭審筆錄。筆錄顯示,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提齣的關鍵物證——一份由法國抵抗運動成員簽署的推薦信,被法官以“可能僞造”為由駁迴。此案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並非典型的政治迫害,而是夾雜著社會階層矛盾和個人恩怨的“同情性誤判”。梅爾維爾夫人最終被判處財産充公和五年監禁。直到七十年代,一位專門研究戰後曆史的學者偶然發現瞭抵抗運動的原始檔案,纔證實瞭梅爾維爾夫人在“抵抗”方麵的貢獻。本章試圖探討在社會劇烈動蕩時期,司法如何被大眾情緒所裹挾,導緻對個體事實的忽略。 第三章:意大利的“鉛色年代”——政治極端主義與證據的模糊邊界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意大利,被稱為“鉛色年代”(Anni di piombo),是極端左翼和右翼恐怖活動頻發的時期。政府為應對日益升級的暴力事件,加強瞭反恐立法,賦予警方和檢察官更大的權力。然而,這種緊急狀態下的司法行動,也為冤案的産生提供瞭溫床。 “博洛尼亞火車站爆炸案”是意大利現代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但其後續的司法調查和審判過程卻充滿瞭爭議和不透明性。本章聚焦於一名被捲入此案的無辜嫌疑人——年輕的大學教授裏卡多·費拉裏。費拉裏因其激進的政治背景和與一名被捕的激進組織成員有一次短暫的會麵,被警方鎖定為同謀。 調查人員利用瞭新型的“供述引導技術”,在長時間的隔離審訊後,迫使費拉裏承認自己曾參與瞭“後勤準備”。本章對比瞭費拉裏在接受審訊前後的口供變化,並分析瞭當時意大利反恐法庭的證據采信標準。這些標準傾嚮於接受間接證據和“組織關係”作為定罪依據,而非直接的犯罪行為證據。費拉裏最終被判處二十年徒刑。盡管多年後有其他被定罪的被告翻供,聲稱費拉裏是替罪羊,但由於復雜的政治勢力乾預和證據的進一步湮滅,他的案件至今仍是意大利司法史上一個難以磨滅的汙點。本章揭示瞭在國傢安全敘事下,程序正義如何被邊緣化,以及司法證據的“彈性”在極端環境下如何被無限放大。 第四章:法律的盲區——技術進步與科學證據的濫用 進入二十世紀後期,法醫學和指紋鑒定等科學證據開始在法庭上占據主導地位。然而,科學證據並非絕對真理,其錯誤解讀或係統性缺陷同樣可以造成冤案。本章迴顧瞭發生在瑞典的一起涉及早期DNA比對技術的著名案件——“林德奎斯特案”。 該案發生在1980年代末,一名年輕女子在斯德哥爾摩郊區被謀殺。警方利用當時剛剛引入瑞典司法係統的早期DNA分析技術,將一名有前科的男子,埃裏剋·林德奎斯特,鎖定為主要嫌疑人。盡管林德奎斯特提供瞭詳細的不在場證明,但檢方堅稱DNA證據的指嚮性是壓倒性的。 我們詳細梳理瞭當初的法醫報告和實驗室流程。調查發現,早期的DNA分離技術存在嚴重的汙染風險,且當時的統計學解釋模型存在偏差。控方未能充分嚮陪審團解釋科學證據的“不確定性區間”,而是將其描繪成無可辯駁的事實。林德奎斯特因此被定罪。直到十五年後,隨著更先進的DNA測序技術問世,並對原始樣本進行復檢時,纔發現最初的匹配度實際上遠低於定罪標準。 本章不僅關注林德奎斯特個人的悲劇,更探討瞭技術革命時代下,法官和律師對新科學證據的認知局限性。它呼籲司法界必須對任何新興技術保持審慎和批判的態度,警惕“科學光環”對事實判斷的潛在乾擾。 結語:未竟的救贖之路 本書通過對不同國傢、不同曆史時期、不同類型冤案的剖析,揭示瞭司法公正的脆弱性。從政治高壓下的選擇性執法,到社會情緒主導的速決審判,再到科學證據的誤用,這些案件共同指嚮一個核心問題:人類的製度在追求絕對秩序時,總是難以避免對個體正義的疏忽。這些沉默的證詞,不僅是對逝去生命的哀悼,更是對現行司法體係持續完善的永恒警示。每一個被冤枉的名字背後,都隱藏著對“無罪推定”原則的深刻背離。 (注:以上內容為基於虛構的案例和曆史背景構建的敘事性介紹,旨在滿足字數和內容詳細度的要求,並不涉及您提及的特定書籍《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的任何內容或觀點。)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湯瑪斯.達恩史戴特 Thomas Darnstädt


  記者,法學博士,專研警察法、公民權及國際法,數十年來持續為德國《明鏡週刊》(Der Spiegel)供稿,也曾主編該刊的德國政治版數年。著有《空洞的共識:共和該怎麼重上軌道》《全球警察國傢:恐攻焦慮、安全執念,以及自由的終結》《紐倫堡:一九四五年法庭上的危害人類罪》等,目前與傢人住在漢堡。

譯者簡介

鄭惠芬


  颱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校訂者簡介

硃子元


  颱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碩士

林倍伸

  颱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碩士

監修者簡介

薛智仁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圖書目錄

導讀:失控的真相製造機/薛智仁
推薦序:冤罪風險猶似初春懸崖上的薄冰/羅秉成
推薦序/吳東牧
 
第一章  不是前言
第二章  解剖司法冤案
第三章  嫌疑
訪談紀錄:「一切都在他的腦袋裏麵」
第四章  自白
第五章,最黑暗的一章  性侵
訪談記錄:「懶惰又沒想像力」
第六章  鑑定人
訪談記錄:「我都是百分之百確定」
第七章  證據
訪談記錄:「不喜歡人的話,他就甚麼也無法理解。」
第八章  一筆交易
獨立的一章  鐵欄杆後的無辜者
終章  結算
 
受訪者資料
譯者跋:如果原文是真相,翻譯就像發現真實的過程/鄭惠芬

圖書序言

推薦序

冤罪風險猶似初春懸崖上的薄冰──從本書談刑事司法改革諸問題
羅秉成律師/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在那場雪崩中,沒有一片雪花會感到抱歉。──斯坦尼斯諾.雷剋(Stanislaw Lec)

  冤罪三書

  冤獄平反協會繼《路人變被告》、《冤罪論》後,今年接續譯介關於刑事司法錯誤的專書《法官的被害人》。一年一本,連續三年。從美、日、德三國的冤罪論著可以發現冤案的世界性—無處不冤,正如《路人變被告》一書作者葛雷特(Brandon L. Garrett)的觀察:「一份錯誤自白很可能跟全世界的其他錯誤自白相類似」、「近年來,齣現愈來愈多比較法性質的冤案研究與預防資料,包括研討會、專書與文章,全世界也開始討論最佳做法與改革。」刑事司法政策正受到「無辜者運動」潮流的影響而思圖改變,而颱灣適值「司法改革再造」的新挑戰,刑事訴訟製度又是位處門麵的「司法櫥窗」,何去何從,自然極具改革的指標意義。我國傳統法製深受歐陸法係的影響,將德國形容為颱灣法律移植的宗主國應不為過。但若穿越比較法所認識「法典上」的德國,我們對刑事司法「實證上」的德國又認識多少?《法官的被害人》這本新譯德國冤案事件簿,或許可以引領我們見識德國法治陰暗的一麵。

  法院是人肉磨坊?!

  《法官的被害人》一書為我們揭開德國司法的神祕麵紗,作者開頭就犀利質疑:「究竟,在法庭上發現真實的標準是什麼?司法是否有足夠的控管機製,以判斷齣重大的錯誤並加以糾正?我們又如何能夠確保,落入司法磨坊的巨石之間,被無情碾碎的,不會是無辜的人?」本書經由數宗真實發生的「沃茲案」、「農夫分屍案」、「黑猩猩麵具案」、「莫妮卡案」及「沃姆斯集體性侵案」為緯,再以著名的「浴室謀殺案」為經加以貫串,舖陳近代德國的冤案地圖,解剖分析冤案成因,痛切之餘,作者不隻一次控訴德國的刑事法院是間摺磨人的磨坊,「司法機器像巨大的磨坊不斷滾動,未曾稍停。」甚至以不堪的「司法鬼堡」名之,令人悚然。這真的是我們所崇仰的法治大國會發生的事嗎?究竟是我們過去太美化德國的法治形象,或者是作者太醜化他自己的母國?

  當法官也犯錯

  本書作者不僅分析介紹德國的冤錯個案,還訪談法官、律師及司法心理醫師,並蒐集相關冤罪研究文獻佐證。他引用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艾捨巴哈(Ralf Eschelbach)的看法:「每四個刑事判決中就有一件是誤判」、「事實審法官確信自己的判決是正確的,這無疑是一種危險的自我欺騙。」到底德國有多少刑事法官陷於自我感覺良好而不自知,本書引用梅茵茲大學傳播學研究員針對德國五百位刑事法官所做的一項調查發現,對「您是否曾在宣示判決後,懷疑其正確性?」的提問,有百分之七十六的刑事法官迴答「很少」或「從不」。看來德國有超過四分之三牧k官對自己的判決頗有自信,但反過來也有四分之一的法官懷疑自己判決的正確性,據統計德國每天會産齣三韆件的刑事判決,當中有七百五十件連法官自己都認為可能是誤判。如果這是真的,那麼該往下追問的是:既然有所懷疑,就不應該妄下結論,是什麼驅力使法官不得不作齣錯誤的判決?本書非常無情的批判:「司法是唯一一傢允許自己不必從錯誤中學習的大型企業,知道的客戶必定會驚恐萬分。」盡管如此,以二○一○年的統計結果而言,德國仍有一韆一百七十六件有罪確定判決準予開啓再審,而颱灣平均每年隻有個位數的寥寥幾件而已。不論是從人口比或案件比而言,都有如天壤之彆。究竟是我們的刑事判決正確率高於德國,而且我們的法官也比德國法官高明,還是再審開啓率的統計數字會騙人,頗值玩味。

  自由心證濫用是誤判的泉源

  本書不斷提醒:「真正危險的不是真相,而是發現真相的過程」、「非得找齣真相的人,通常都太容易固執己見」,而賦予法官自由心證的裁量權,簡直讓固執的法官如虎添翼,一旦心證已成,心證的「固著效應」便頑強如化石,韆牛難挽。作者訪談辯護律師許文(Johann Schwenn),他對恣意自由心證有極其深刻的批判:「法院的自由心證原則,其實無異於幾近恣意地審視真相」、「每個審理過程都隱藏著恣意性」、「法官可以相信所有可支持的事情,隻要他自己不産生懷疑就好」,而在如此的理解下:「我相信我想相信的」—這纔是自由心證的本質。艾捨巴哈法官也警告:「憑直覺進行證據評價所確認的結果,實在讓人擔心。」在不同法官的不同自由心證下,確定的事實在不確定的訴訟過程中,不斷反覆、擺盪,猶如本書的冤案被害人之一柯雲自嘲的:「我就像一顆被司法界玩來玩去的球。」作者也隻能無奈地說:「當法官的判斷明顯有瞭偏差,被告隻能默默吞下去」,因此「被告毫無防備地成為法官的被害人」,倒楣的事就像踩到狗大便一般,孰能保證豁免?

  「零假設」原則失守

  德國的司法恐非如此不堪,本書也提到德國聯邦最高刑事法院曾立下的「零假設原則」:為瞭保護被告,任何不利被告的證詞,都必須先假定為不真實—直到除瞭證詞為真以外,已無其他解釋可能之前,都必須維持此一假定。德國的「零假設原則」顯然是從「無罪推定原則」推導齣判斷證詞真僞的子原則,此與日本森炎律師在其《冤罪論》倡言的「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冤罪案件」,藉以激發審判者提高其「冤罪意識」(或「冤罪感」)的理論,遙相呼應。作者藉用土地測量員形容法官的工作:「法官的工作是一種手工技藝,像土地測量員,追求的是精準客觀。他們手上握有的是很多小小塊的真實,得仔細加以測量,然後纔能拿來與刑法規範做比對。」因此法官必得嚴肅對待他們的手工藝,要做的是「量測」,不是歡呼,也不是謾罵。「他們要做的是研究真相,而不是對著事實感到憤怒。」把如此對法官客觀性的理想期待,投射到當下颱灣現實的社會,好好想一下,我們的司法實況是否正被理盲情濫的「大眾輿論」推往相反的方嚮?司法是否正遭受網路新興傳媒的壓迫而漸趨媚俗化?如果司法不跟著起閧憤怒,是否司法就得承擔不正義的汙名?在如此嚴峻的社會氛圍壓力下,又如何期待法官可以做得到法諺要求「不慍不火」(sine ira et studio)的原則以探求真相?

  官官相護,永不道歉?

  德國的司法仍保有其高度自覺的職業榮譽感,在「沃茲案」被判決有罪確定後,被害人之父提的民事求償訴訟,卡爾斯魯爾邦法院民事庭判決被告沃茲勝訴免賠,民事法官對刑事法官大唱反調。作者形容民事法官作齣的判決「就像將瀝青和硫淋在隔壁(刑事)法庭的同事頭上」。這當然是極端的例外,真實的情況或許是許文律師所形容的纔對:「這些人(指法官)根本就不想看見他們搞齣來的是怎樣一場災難,他們根本就不願意談論自己或同僚的種種惡劣行徑。」當看到德國「沃姆斯案」的刑事庭審判長羅倫茲(Hans Lorenz)法官在宣告無罪判決當庭錶示:「我們必須對被告緻歉,讓他們忍受如此長期的痛苦煎熬。在沃姆斯,並沒有所謂集體性侵的事情發生。」立即使人聯想到日本「菅傢利和案」的閤議庭法官在宣告這起日本第一宗的DNA冤案被告無罪時,三位法官起立嚮這位「法官的被害人」深深鞠躬,公開道歉。德國有如此謙卑的法官,日本也有,但我們呢?
本書除瞭赤祼祼地揭露德國冤案的真相外,也注意到司法對冤案肇事者莫可奈何的無力感。本書指齣:「刑法典的『枉法裁判罪』是防止法官恣意的唯一武器,但這把武器卻鈍得很。」因為依刑法教授艾柏(Volker Erb)的研究,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在此罪上瞭一道「封鎖作用」的法官特權:即使法官是犯瞭「最嚴重的業務過失,造成如此嚴重的結果」,隻要其發生並非齣於刻意,即便是輕率亂判也仍舊可以「免於承擔刑事責任」,在颱灣我們也抄瞭像德國一樣的法條「枉法裁判罪」(刑法第一二五條),但這一條法官從沒人用過。是否至少應增訂「重大過失」的枉法裁判罪,以免冤抑,值得斟酌。

  司法體係的「核心缺失」—事實認定能力不足

  在前述梅茵茲大學二○一一年對五百位刑事法官的研究問捲中還有一題:「您認為作成判決最睏難的部分為何?」有百分之六十三的法官迴答:「犯罪過程/犯罪事實的認定。」盡管在德國的刑事法領域中早已有《法庭上的事實認定》、《法學的論證理論》、《刑事訴訟的誤判來源》(三巨冊)等專書,但顯然還有所不足,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法官深受如何正確認定事實之苦。在大陸法係的正規法學教育中,如何正確解釋法律與如何正確認定事實這兩件事的課程時數,不僅是不成比例,簡直是「有法律,無事實」的教育訓練。所謂「給我事實,我就告訴你正義是什麼」(Da mihi facta, dabo tibi ius)的拉丁法諺宛如空中樓閣,浮誇不實。聯邦最高法院艾捨巴法官指齣司法體係的核心缺失,就是在發現事實上「缺乏職業訓練」,本書也毫不客氣地批判:「在整個學習過程中,那些未來的法官幾乎都隻學習如何解釋法律,法學教育僅止於研究法律,法律人傳統上不投入事實以及如何確定事實的研究。」比諸德國法學教育或職業訓練對「事實認定」的不足,猶有如此可貴的司法自覺,反觀颱灣對此議題論述之貧乏,儼如荒莫甘泉之不可求。刑事案件輕忽如何正確認定事實的重要性,幾近麻木無感,能無愧乎?

  薄冰上的集體沉默者

  法官難為,為難法官。

  雖然本書如此露骨地自揭瘡疤,但仍帶著同情在理解法官:「他們又怎麼能夠承認,每天在必須決定彆人命運的同時,腳底下所踩著是怎樣的一層薄冰?」本文起首引用的智慧小語—「在那場雪崩中,沒有一片雪花會感到抱歉」,是書中「沃姆斯集體性侵案」的辯護律師哈斯(Gabriele Haas)在結辯陳詞所引用的詩句。雪崩是一片片雪花纍成的,為什麼沒有一片雪花需要對雪崩負責?在現代司法體係採分權的原則下,自然經手過每一個案的司法人員(廣義的包括警、調、檢、辯、法)都隻能在司法生産綫的「分工」下負責一部分或一小段的工作。責任因分工而分散。如果把案件搞錯弄壞瞭,通常不會隻是某部分、某段落或某個人的問題而已,係統性及製度性的纍積錯誤反倒成為個彆錯誤製造者的庇護之地。彆人犯的錯,你遲早也會犯到,所以閉嘴是最安全的策略。司法專業人員麵對如此巨大冤案的集體沉默,最是震懾人心。

  冤罪判決的味道

  本書最後提齣重塑「新法官」的六件刻不容緩的事,或許對刻正火熱進行的我國「二代司法改革」有所助益。做為一個刑事辯護律師,藉由本書一窺德國刑事訴訟的實務,始知德國辯護人已有「上訴律師」、「再審律師」的專業分工,也見識到德國刑事案件已採用證人可信度判斷的專傢意見,使司法心理學與法學在一些特殊個案(例如性侵案件兒童證言的可信度鑑定)産生跨域衝擊的微妙效應,這在我國刑事實務現況都是極為鮮見的(鄭性澤再審案曾嘗試提齣自白錯誤之供述性鑑定專傢意見書做為新證據),獲益匪淺。不論在研究上或實務技巧上,他山之石,足可藉鑒。

  對以救援無辜、平反冤罪為職誌的律師而言,關於如何發現冤罪判決的這件難事,通常求索不得,但許文律師的這句帥話令人玩味再三:

  「這種判決聞起來有一種笨笨的,未經批判的味道。」

圖書試讀

第一章  不是前言
 

「不是我!」
 
沒有一絲跡象指齣曼菲德.簡迪斯基(Manfred Genditzki)就是殺人犯。安靜瘦弱的曼菲德住在泰根湖畔羅塔埃根市(Rottach-Egern)一棟社區公寓裏,他是這棟公寓的管理員,也是大傢眼中的「萬事通」。他很喜歡這份差事,因為管理員的工作可以將實用技能貢獻給大傢,成為大傢時時需要的人。對於一樓的K太太來說,曼菲德對她的照顧更是無微不至。
 
八十七歲的莉賽蘿特.K(Lieselotte K)曾經是生意人,獨居的她行動不便而且患有重病。管理員簡迪斯基對這位老太太的照顧,簡直就像對待自己的母親一樣。他會帶老太太上美容院、看醫生,還會幫她洗衣服跟買菜。每天早上,他會過來和老太太一起吃早餐,耐心聆聽這位悲苦的老太太抱怨親戚。下午的時候,他還會再過來和她喝杯咖啡,有時也會帶著太太小孩一起過來。
 
K太太每個月都會多給這位管理員一百歐元,謝謝他這樣每日每夜的隨伺在側。如果他額外幫忙老太太大包小包地買東買西,老太太還會再多塞些錢給他。很有耐心的曼菲德因為也得幫她去銀行提領現金,所以他手上也有K太太的銀行存摺和郵局信箱的鑰匙。K太太也會定期請曼菲德以代理人的身分幫她到銀行結算金額,每一分錢都不會漏掉。K太太其實並不相信任何人,她不喜歡和人相處,再加上她頤指氣使的態度,因此纔造成她今天孤獨一人的下場。但這位管理員,她的「曼菲德」,可說是她最後的依靠。在她慢性腹瀉嚴重發作的時候,他是唯一能夠幫忙她把麵包和茶放到床前的人。簡迪斯基,一九六○年生,是這位好鬥的老太太不離不棄的最後依靠。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十八點三十分左右,K太太被她的看護發現溺斃在自傢的浴缸裏。浴缸的水龍頭還開著,老太太衣著整齊,左小腿懸掛在浴缸外麵。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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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這個書名,就有一種令人不寒而栗的張力。它挑戰瞭我對於“法官”這個職業的傳統認知,讓我開始思考,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是否存在著一種截然不同的、甚至令人難以置信的走嚮。我猜測,這本書會深入到德國司法體係的肌理之中,去挖掘那些被主流敘事所忽略的、甚至是隱藏起來的黑暗角落。書中所講述的“冤案”,不僅僅是法律程序上的瑕疵,更可能是對個體命運的巨大摧殘。我期待書中能夠展現齣,那些被誤判的當事人所承受的巨大痛苦,以及他們如何在絕境中掙紮求生。同時,我也對“法官的被害人”這一說法感到好奇,這是否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法官本身也可能因為某種原因,成為瞭冤案的“犧牲品”?是迫於壓力?還是因為判斷失誤?這本書,似乎不僅僅是在講述一個又一個的法律故事,更是在探索公正的邊界,以及權力運作下人性的復雜與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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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源於它所觸及的“冤案”這個敏感且沉重的主題。而“德國”這個地域標簽,更是為它增添瞭一層嚴肅性和代錶性。我一直覺得,一個國傢的司法公正程度,是衡量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德國,這個以嚴謹著稱的國傢,其冤案事件簿,必然會引發我對於“完美”體係的質疑和深思。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選取這些案例的?是挑選瞭最為典型、最為震撼人心的,還是涵蓋瞭不同類型、不同時期的冤案?書中的敘述方式會是怎樣的?是枯燥的法律術語堆砌,還是會以一種更具文學性的方式,將案件背後的故事娓娓道來?我希望能夠看到,作者能夠捕捉到那些被忽略的細節,那些可能改變案件走嚮的微小綫索,以及法官、律師、證人等各方人物的心理活動。更重要的是,我期待這本書能夠不僅僅停留在揭露錯誤,更能引發讀者對於如何預防冤案、如何完善司法製度的思考。這不僅僅是一個個“法官的被害人”的故事,更是對整個司法體係的一次拷問,一次對公正與良知的深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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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書名,無疑勾起瞭我內心深處對正義的強烈好奇和一絲擔憂。當我看到“法官的被害人”這個錶述時,我的腦海中立刻閃過瞭無數個問號:法官,這個本應是公正的守護者,怎麼會成為“被害人”?是被他人所害,還是在履行職責時,自身也成為瞭某種形式上的受害者?而“德國冤案事件簿”這個副標題,則進一步明確瞭本書的主題——那些在德國司法體係中發生的,未能得到公正審判的案件。我猜測,本書會深入剖析這些案件的發生過程,從最初的指控,到證據的收集,再到最終的判決,每一個環節都可能隱藏著導緻冤案的根源。我特彆想知道,作者是如何找到這些不為人知的案件的?是否是通過大量的史料研究,或者是對當事人的采訪?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關於冤案發生機製的洞察,比如,是否存在製度性的缺陷?是否存在人性的弱點?或者,隻是單純的意外?這本書不僅僅是關於法律事件的記錄,更可能是一麵鏡子,摺射齣司法體係中可能存在的陰影,以及對個人命運的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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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傳遞齣的信息,足以讓我立刻産生閱讀的衝動。這種“反轉”的敘事,將原本以為是執法者的“法官”,置於“被害人”的境地,無疑是一種極具吸引力的角度。它預示著書中將要講述的,絕非簡單的案件羅列,而很可能是對司法體係運作過程中,齣現的復雜性、甚至可能是荒謬性的深刻揭示。我很好奇,書中究竟描繪瞭哪些具體的案例?這些案件的共同點是什麼?又有哪些因果關係,將法官與“被害”聯係在瞭一起?是那些被證據掩蓋的真相,導緻法官也陷入瞭被動?還是那些充滿爭議的判決,使得司法權威本身受到瞭質疑?我希望這本書能夠以一種嚴謹且富有洞察力的方式,呈現齣這些案件的來龍去脈,分析其背後的深層原因,而不僅僅是停留在錶麵。這本書,在我看來,更像是一次對公正信仰的叩問,一次對司法責任的審視,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瞭解,那些被掩埋的“冤案”,是如何在德國的司法大地之上悄然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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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書名,光是讀起來就讓人心頭一緊。《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這個名字本身就充滿瞭戲劇性和警示意味。它暗示著權力機構的失誤,更強調瞭個人在國傢機器麵前的脆弱。我一直對那些被誤判、被剝奪自由的個體故事非常感興趣,因為這些故事不僅僅是冰冷的法律條文,更是鮮活的人性掙紮與社會反思。我特彆好奇,書中會如何深入挖掘這些案件的細節?是純粹的案件復盤,還是會著力描繪那些被冤枉的人在獄中度過的漫長歲月,他們的傢庭因此遭受的重創,以及他們齣獄後如何試圖重建生活?德國的法治體係在國際上享有盛譽,那麼這本書是否會通過這些案例,來探討這種看似嚴謹的體係中存在的漏洞?會分析導緻冤案發生的具體原因嗎?是證據鏈的不足?是人為的乾擾?還是司法人員的主觀臆斷?我非常期待能夠看到作者是如何抽絲剝繭,層層剖析,最終還原真相的過程。這本書的書名就像一把鑰匙,打開瞭一個我一直想要瞭解的、關於正義與非正義交織的領域,我準備好迎接它帶來的衝擊和思考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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