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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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以慶祝颱灣法學會成立四十週年(1970-2010)為契機而撰寫。作者在詳細閱讀颱灣法學會的曆年檔案,以及對十幾位曆任理事長及重要乾部進行深度訪談(另集結齣版)後,將颱灣法學會的發展區分為1970年代、1980年代、1990年代以及2000年代等四個時期加以介紹與詮釋。透過本書,可以看到這一群颱灣法律人,如何以集體力量挑戰欠缺人權法治觀念的政府,從而颱灣法學會的發展過程,也可謂是颱灣從威權專製走嚮自由民主法治的一個縮影。
颱灣法學思潮的演進與製度革新:一部跨越時空的法律史詩 本書並非對特定機構曆史的編年史記述,而是深入剖析颱灣自戰後迄今,法律思想、學說理論與司法實踐之間復雜互動的思想史與製度變遷錄。它旨在描繪一股驅動颱灣社會走嚮現代化的無形力量——法治精神的孕育、紮根與最終實現的過程。 全書的敘事脈絡,聚焦於颱灣法律文化如何在全球化衝擊、政治體製轉型以及本土化訴求的交織影響下,完成從傳統威權法製嚮現代民主法治的艱難蛻變。我們著重考察幾個核心議題的演進軌跡:公法領域的人權保障理論發展、私法規範在經濟自由化浪潮中的適應性調整、以及作為社會正義實踐工具的程序法改革。 第一部:威權陰影下的法理萌芽與外來學說的消化(1950s-1970s) 本部分探討瞭戰後初期,颱灣法律體係在承襲舊有資源的基礎上,如何應對冷戰格局和國傢重建的需求。法學研究的中心議題,圍繞著國傢權力的行使界限、行政組織與行為的閤法性基礎構建展開。 一、法學教育與典範轉移的初始階段: 我們細緻分析瞭當時少數幾所大學法律係所的教學內容與研究取嚮。初期,德日法學傳統與美國實證主義法學思潮並存,但整體上,法律解釋學往往被置於國傢政策目標之下。本書考察瞭這一時期法學論著中,對“法穩定”和“秩序維護”的強調,如何壓製瞭對“權利保障”的深入探討。此階段的法律學者,在有限的學術空間內,如何嘗試引入如法律保留原則(Vorbehalt des Gesetzes)等概念,並試圖使其在特定法律領域(如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得到初步應用。 二、行政法學:國傢萬能主義的理性化嘗試: 在行政權力高度集中的年代,行政法學的主要任務是為既有的管製和乾預行為提供法理上的支持。本書不迴避分析“授權立法”的泛濫現象,並考察瞭少數具有前瞻性的學者如何從比較法中汲取營養,開始探討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範圍和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可能性。這種探討,盡管初期聲音微弱,卻為後來的行政訴訟製度改革埋下瞭理論的火種。 三、私法領域的僵局與資本積纍: 民法和商法在這一階段的研究,主要集中於對既有條文的闡釋,以服務於戰後經濟重建和土地改革。本書特彆關注契約自由原則在實際操作中如何被情勢變更原則的嚴格限製所包裹。同時,對法人治理結構的理論探討,也反映瞭資本積纍過程中對産權清晰化的內在需求。我們發現,此時的私法學說,更多扮演的是“維護現有經濟秩序的穩定器”角色,而非“促進市場活力與公平的驅動力”。 第二部:民主轉型前夜的理論覺醒與價值重塑(1980s-1990s) 隨著社會動員的增加和政治環境的鬆動,法律學界開始經曆一場深刻的“價值重估”。對既有體製的批判性聲音逐漸浮現,對西方人權思想的引進和本土化研究成為主流。 一、憲政主義的迴歸與基礎權利的理論重建: 這是全書的轉摺點。本書詳盡梳理瞭從自然法思想的復興到社群主義法哲學在颱灣的傳播過程。學者們不再滿足於對既有憲法文本的閤憲性解釋,而是開始運用目的性論等解釋工具,對抗過去“國傢本位”的思維慣性。特彆是在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的邊界劃定時,如何將“社會基本權”的觀念融入法條,成為瞭理論爭論的焦點。我們詳細分析瞭這一時期關於“比例原則”在司法實踐中被真正意義上引入並深化的過程。 二、程序正義的呼喚:刑事訴訟法的實證轉嚮: 刑事法領域,對“無罪推定”原則的嚴格要求,以及對偵查手段的閤法性的拷問,構成瞭這一階段理論發展的主鏇律。本書著重探討瞭證據裁判原則和辯護人職權保障的理論基礎如何被重新確立。這一時期的法學討論,直接推動瞭刑事訴訟法一係列重大的修正,標誌著法律人對“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的集體認同。 三、比較法研究的深化:區域整閤與法律移植的審慎: 這一時期,學者們不再是零星地引進外國法條,而是開始進行係統的比較研究。對於環境法、消費者保護法等新興社會法領域,如何“移植”成熟體係中的製度框架,同時避免“水土不服”,成為瞭研究的重點。本書分析瞭在引進歐盟法例和美國判例時,颱灣學界所進行的本土情境化的思想努力。 第三部:法治國傢的製度化與新挑戰的應對(2000年至今) 進入新世紀,颱灣法律體係的焦點轉嚮瞭如何鞏固和深化民主法治的成果,並應對全球化帶來的結構性挑戰,如信息法、國際私法和轉型正義問題。 一、轉型正義與曆史債務的法律處理: 本書專門闢齣章節,探討瞭在處理威權時期遺留問題時,“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與“追求真相與和解”價值之間的內在張力。這不僅是政治議題,更是對法治國傢理念的終極考驗。我們分析瞭相關賠償法、真相調查機製的設計,如何體現瞭對“受害者權利”的補償性承認。 二、公法領域的“碎片化”與部門法整閤的睏境: 隨著社會議題的復雜化,公法不再是單一的憲法和行政法體係,而是分化齣如勞動法、性彆法、醫療法等高度專業化的領域。本書考察瞭這些“新公法”領域如何挑戰傳統的法治觀念,例如在公共政策的法律化過程中,如何平衡政策彈性與法律可預測性。 三、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主體重構: 本書探討瞭國際私法、國際商事仲裁以及生物科技法等新興領域對本土法律體係的衝擊。尤其關注數據主權、網絡管轄權等問題,是如何促使傳統屬地主義的法理基礎發生動搖。法律學者們如何在全球規範的“軟法化”趨勢中,為颱灣的法律製度尋找“軟硬兼施”的有效定位,成為本階段研究的難點所在。 結語:法治的未竟之業 全書最終總結道,颱灣的法律發展史,是一部充滿張力與自我修正的曆史。它證明瞭法治的實現並非依靠單一的立法或判例,而是建立在持續不斷的學術思辨、對權力製衡的堅守,以及對每一個具體個案中正義可能性的不懈追求之上。法治的推手,是那些勇於質疑、不懈研究,並緻力於將抽象的法理轉化為鮮活的製度實踐的法律人共同鑄就的集體記憶與思想遺産。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言:學會史緣起及其書寫∕13
  壹、作為創會四十年的迴顧∕15
  貳、曆史分期及其理由∕17

第二章、為自由民主法治而生的學會∕19
  壹、學會成立的過程∕21
  貳、創會會員的組成及其屬性∕27

第三章、威權統治下的法律人團體∕35
  壹、1970年代學會組織與運作方式∕37
  貳、1970年代的會員與乾部∕49
  參、中國比較法學會的活動∕60

第四章、國傢體製變動中的批判者∕89
  壹、1980年代學會組織與運作方式∕91
  貳、1980年代的會員與乾部∕97
  參、颱灣民主化時期的學會活動∕105

第五章、法治正常化的領航者∕125
  壹、1990年代學會組織與運作方式∕128
  貳、1990年代的會員與乾部∕141
  參、颱灣法學會的活動∕149

第六章、自由民主法治的守護者∕173
  壹、2000年代學會組織與運作方式∕177
  貳、2000年代的會員與乾部∕190
  參、守護自由民主法治的學會活動∕203

第七章、結論: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231

附錄一 颱灣法學會曆年組織名單∕239
附錄二 颱灣法學會大事記∕273
附錄三 2010~2011年度捐款芳名錄∕281

圖書序言

會史序言

  我對颱灣法學會是有相當感情的,因為在我律師執業生涯成長的過程中,屢次從參與颱灣法學會的各項活動裏獲取養分,也不時獲得啓發。我無緣參與颱灣法學會前身即中國比較法學會從1970年成立起的第一個十年,但自1983年開始執業起,因為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工作,承老闆之命,必須加入颱灣法學會,幸運地能有機會逐步親身體驗學術團體如何在政治環境劇烈動盪的颱灣社會中不媚俗地始終保持其學術批判立場,並在民主化的過程中適時扮演領航者的角色,具體展現民間學術團體的力量。

  颱灣法學會迄已曆經四個十年,並曾分彆在第二個十年及第三個十年發行紀念特刊,我非常榮幸地,能在第四個十年來臨時擔任颱灣法學會理事長,自感有責任將陪同颱灣社會一起成長的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奮鬥史委請專傢撰寫成冊,以為慶賀及紀念。經提理事會討論後,大傢一緻共推由我國法製史權威,也是颱灣法學會現任理事長王泰升教授擔負此一重責。王教授雖然很忙,但知道此事意義重大,沒有二話,一口答應,並找來其經常閤作夥伴曾文亮博士幫忙,其間不但廣泛搜集相關資料,進行深入解析,並且對曆任理事長及重要參與者,從事深度訪談,以學術規格論述颱灣法學會的發展曆程。本書將颱灣法學會四十年曆史,區隔為「威權統治下的法律人團體」、「國傢體製變動中的批判者」、「法治正常化的領航者」、「自由民主法治的守護者」四個階段,並緊扣著颱灣社會發展的脈絡,在各自的章節中以生動且嚴謹的文字細細論述颱灣法學會如何與颱灣整體社會脈動貼進,實在值得大傢好好品味。

  在此非常感謝王泰升教授、曾文亮博士以及所有參與同學的辛勞,也感謝第四十屆各位理監事對齣版此一會史的支持,更要感謝諸多贊助者的大力捐輸,沒有各位的幫忙,以颱灣法學會日常有限的經費是不可能完成本書的齣版工作。

顧立雄
(颱灣法學會第39-40屆理事長)

代序

颱灣法學會之過去、現在與未來

  一、前言

  颱灣法學會(以下簡稱“法學會”),原名「中國比較法學會」已屆人生不惑之年的四十週歲,在此漫長的歲月中,曾有「血」、有「汗」、有「淚水」,也曾有「喜」、有「樂」、有「歡笑」。此時迴憶過去固然有意義,但檢視現在而策劃未來更為必要,故謹以1.過去之迴顧,2.現況之檢視,及3.未來之期盼,分彆敘述如下。

  二、過去之迴顧

  在法學會的二十週年及三十週年及此次四十週年紀念刊,均已有多人提供瞭相當豐富有益的迴憶,為免重復,僅敘述幾件個人印象深刻的重要往事,以供參與者迴味,並讓未參與者明白。

  (一)無名的法律研討會
  1965年之後,戰後第一批齣國留學的法律人陸續學成歸國。以在先進國傢所學習到的自由、民主、法治觀念及人權思想作為理想,滿懷雄心,要改變颱灣。因此邀集有共同理想的年青法律人,每月餐聚一次,作為法律研討的場閤。如此運作二、三年之後,已為當局所注目,就有人傳達上意,曰「沒有登記的團體,不宜如此密集的聚會」,當時不是執政黨授意的經常性集會,是犯忌的。因此有成員就主張辦理登記,免惹麻煩。經大傢同意之後,就開始進行成立法學會的登記手續。這一個「無名的法律研討會」實為法學會的前身。

  (二)法學會登記之阻礙
  1970年法學會原先以「中國法學會」之名申請登記,以容納不同專門領域的法律人為主要目的。當時設立社團,行政程序是內政部主管,但準駁的決定則在執政黨中央黨部。在中央黨部任職的成員,傳達信息認為:「中國法學會」之名稱已有人使用,不會核準,當局希望撤迴申請。但多數人仍認為可更名維持登記手續,因此更名為「中國比較法學會」,此名稱與「中國法學會」似有差異,但無礙法學會的運作,因此以「中國比較法學會」名稱極力爭取設立。此間,與中央黨部較有連係的成員,必作瞭一些說明的努力,也做瞭一些保證的承諾,中央黨部終於點頭,準由內政部許可成立。

  (三)會員素質之維護
  法學會的入會有一定的程序,須經會員推介,並經理監事會通過。但其間會員委員會之預審,則是重要的關卡。當時以「純正的法律人」為會員的實質條件,所謂「純正的法律人」,共同的理解是1.富有正義感,2.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3.具有奉獻社會的胸懷。求的是質,不是量,因此會員的純正度一直保持良好。可說個個肯見義勇為,能依法據理力爭,也願犧牲奉獻。這些會員素質的維持,乃法學會日後穩健發展的重要基礎。

  (四)啤酒會的聯誼活動
  早期的法學會會員大多知道有個定期性的啤酒聯誼會,每年春鞦兩季皆在陳林法學文教基金會舉行。每次均有百餘人流水式的參與。在微醺半醉中,高談闊論,養成自由言論的風範,也增進不少情誼。到後期亦成為會員與在野人士及駐颱外交人士交流的場所,使會員熟知國內情況,也瞭解國外情勢。此酒會延續近二十年之久,至今仍令人懷念不已。

  (五)平民法律服務中心之設立
  1972年10月間法學會受亞洲協會之資助,派員赴美見習美國平民法律服務。翌年該員迴國即籌辦颱北法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法律服務中心」),其後連續幾年都有派員齣國考察見習。法律服務中心標榜的是「將公平正義與法律保護帶給平民」。除有一名專任律師外,有多數的誌願律師承擔法律服務工作,也有誌願學生的加入,使他們在工作中吸收法律知識,並培養奉獻精神。法律服務中心一開始,即受到莫名的檢舉,被誣為一群年青律師招攬訴訟的場所,也以他字案進行調查、訊問律師及當事人。但真金不怕火煉,嗣後也無事結案。服務中心除日常的工作外,也曾以有奬問答的方式,到各地廟口辦理民眾法律教育演講會,使誌願律師也能麵對民眾演講。另又安排誌願學生,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獲得多樣法律實務經驗。誌願律師與誌願學生之間則建立瞭穩固的師徒關係,也成為日後法學會穩定傳承的主要基礎。

  (六)法治學刊的齣版
  宏揚法治乃法學會宗旨之一,因此成立之初即有齣版雜誌的構想,但辦雜誌茲事體大,要有人要有錢,人可從法學會就地取纔,但錢,法學會無力承擔,因此決定以熱心會員募股方式成立。募股收集資金相當順利,惟申請登記則遇到阻礙。主管機關認為雜誌名稱不妥,不妥之處在於「法治」影射「人治」之不當,攻擊時政意味太濃,要求更名。我們堅持不予更名,要求「認有不妥請說明理由書麵駁迴」,但主管機關始終不再理會,既不駁迴也不批準,予以擱置而成懸案。惟,雜誌社仍以「法治學刊」之名,四個月為期,齣版八期。後因法學會年報已穩定齣版,社會啓發性的雜誌也陸續齣現,「法治學刊」乃決定停刊。

  (七)定期的週一午餐會
  以颱北平民法律服務中心誌願律師為主乾的週一午餐會,在每個月第一個禮拜的星期一中午舉行,因而得名。後因改為週三舉辦,亦更名為「週三午餐會」,並歸入法學會之「法律實務研討委員會」運作,通常仍稱「週三午餐會」,此餐會成為熱心會員的集會場閤,一方麵交換法律知識,也互相勉勵,關心颱灣社會,成員間不僅有會員友誼,更具兄弟情義。這個定期餐會延續二、三十年,不斷有新血加入,成為法學會宏揚法治的主要推動力量,也深入其他社團,或另創社團帶動颱灣的社會改革運動,甚至帶動颱灣的民主政治改革。

  (八)中國比較法學基金會之設置
  中國比較法學基金會乃為颱北法律服務中心之持續運作而設置。颱北法律服務中心成立初期,亞洲協會贊助大部份的開辦費用,包括場地租金、專任律師薪資等,但亞洲協會對於颱北法律服務中心的贊助有期限亦有條件,即不希望被認為是亞洲協會的附屬機構,希望有相對資助的單位予以對應。法學會在當時沒有財力,且意見紛雜,難以承擔資助單位之角色。於是週一午餐會的熱心人士中有九位自願奉獻設置財團法人來承擔這個角色。購置法律服務中心的法律服務場所乃第一要務,因此基金全額投入中心場所及設備的購置,也兼供中國比較法學會作為會所。基金會皆不對外公開募款,需要支援法律服務中心或法學會之活動時,皆由董事個人直接捐助達成任務。現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延續二十年後,平民法律服務已成為國傢製度,中心任務已告結束,法學會也有自己的會所,中國比較法學基金會的階段性任務亦告終結。今已完成董事會大幅度的改組,並更名為颱灣比較法學基金會,仍在探索另一階段的奉獻任務。

  (九)美麗島事件的辯護
  美麗島事件發生於1979年12月10日的世界人權日。從12月11日起到13日連續逮捕主要的參與人士。當從新聞局知悉被移送軍法審判的八位重要人士,其中有三位為法學會會員時,週三午餐會的成員就開始籌組辯護團。為使八位被告均有兩位律師辯護,辯護團成員就由法學會熱心人士為主乾承擔任務,均為沒有不良紀錄的「純正律師」,過去與政治均無牽掛。對於軍法審判程序,實際上也沒有經驗,但富有正義感,則為共同的錶現。除辯護律師為主要辯護團成員外,事實上其他多位年青律師也參與協助工作。更可貴的是有憲法大師、刑法大師及軍法大師都加入指導。

  叛亂罪是唯一死刑的犯罪,經辯護律師閱捲的結果,每一位被告均有「自白書」認罪,這一場法庭抗爭註定失敗,但隻要不被判死刑,就有希望,也是當時共同的認知。因此「自白書」必須推翻乃是辯護的要領。辯護律師與當事人的分工是,當事人繼續堅持所信仰之政治理念,辯護律師則依法據理極力主張無罪,「堂堂正正,不求饒」是共同的大原則。這場訴訟雖然沒有得到無罪判決的結果,但贏得颱灣百姓的感動,這個感動促成辯護律師及被害傢屬投入黨外運動,進而促成颱灣政黨政治的開花結果。這是法學會在颱灣法政史上絕對不可磨滅的貢獻,這個影響今日還在不斷延續。

  (十)美麗島事件的案外案
  美麗島事件的審判過程中,1980年2月28日的下午,晴天霹靂的消息傳入辯護團,就是林傢滅門血案。對辯護團而言,這是不得不緊急處理的案外案,首先與當局接洽,希望放人,但放瞭人如何處置,纔是難題。討論過程不說,隻說結論,「人先送醫院,分兩段告知」,人先送醫院以防萬一,分兩段告知以減少衝擊。當時我們大傢期待「他」的是:要「堅強、超越」。其後一段時間,我們開始規劃「他」齣國,有人不以為然,「他」留下一句名言:「不要看我一時,要看我韆鞦」。也寫瞭一本書,叫做「意誌的錘鍊」,這是「他」超越悲痛的心路曆程,「他」是我們的資深會員,是純正法律人的典範。

  三、現況之檢視

  對於社團的檢視,通常可從四方麵予以觀察:1.會員之檢視,2.組織之檢視,3.活動之檢視,及4.財務之檢視。茲分彆敘述如下:

  (一)會員之檢視
  1.會員的素質
  每一個社團都有其會員資格的要求,有程序的與實質的。法學會的程序要件是有人推介而理監事會通過,實質要件則是「純正的法律人」。近年來大學的法學院頗多,畢業生也眾,法律人之素質參差不齊,法學會的會員入會仍然非常謹慎,故會員素質維持相當的水準,此為可喜之事。惟學有專精的法律人而未加入法學會者仍然不少,有無遺珠之憾,會員委員會宜多留意。學生會員的招募似乎已停頓,至為可惜。
  2.會員的嚮心
  會員的素質好壞是一迴事,而會員的嚮心又是一迴事。會員加入法學會係基於對於法學會的認識及法學會之認同。法學會主事者,有義務讓會員有認識法學會之機會,也應鼓勵對法學會的認同。檢視會員的嚮心力,由觀察法學會舉辦活動時的齣席率即可窺知,另由參與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的情況,也可明瞭。法學會應多作此觀察,作為虛實判斷的參考。

  (二)組織之檢視
  1.組織的精簡
  法學會為瞭會務的推動,固可設立研究委員會及會務委員會以達成任務。惟必須對委員會之性質有辨彆,研究委員會宜由會員自己選擇參與,會務委員會則可由理事會遴選適當會員擔任。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委員會成員共推為宜,但會務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似由理事會指定較妥,均以發揮功用為要。法學會近年來委員會增多,就其活動情況是否滿意,有否精簡必要,均值得檢討。
  2.組織的運作
  委員會有否定期集會,活動是否經過委員會成員的共同討論,集思廣益,有否主任委員個人隨興的自作自斷。理監事會的運作亦相同。法學會有必要就近年來的組織運作加以檢視,即可知悉法學會的集體運作是否健全。

  (三)活動之檢視
  1.法學的研究
  法學會以法學研究為其首要宗旨。就此,法學會有相當的成績,已為颱灣當前最有名望的法律學會。所容納的法律專門人纔最多,均在各不同法律專門領域具有領導地位,堪稱為「權威」或「泰鬥」者不少。因此,有颱灣法學會列名的研討會都能引起眾多的興趣。近年來「共襄盛舉」的形式頗為流行,是解決資源不豐聽眾不足的好方法。其他學術團體所舉辦研討會活動,不是真正自己所策劃,也列為自己的活動,以緻活動看起來很多,但真正自己辦的沒有幾場。法學會有必要就此觀點檢視自己,纔能認識自我的虛實。
  2.法治之宏揚
  法學會另以宏揚法治為宗旨,惟依個人的理解,法學會的法學研究與宏揚法治,應該並重。法學會宏揚法治的努力,極為顯赫。初期就有「法治學刊」的齣版,法律服務中心的平民法律服務,及廟口前的民眾法律常識有奬問答演講會,都是非常實踐性的錶現。每年法製建設研討會與年會結閤舉行,也都是宏揚法治與法學研究並重的具體錶現。近年來法製建設研討會改為法學會議以與年會連接辦理,宏揚法治的實踐活動,似也不再呈現,社會活動力似乎有削減現象,是否得當,有斟酌餘地。

  (四)財務之檢視
  1.收入的來源
  社團必須要有充沛的收入。幾乎沒有一個社團可以單靠會員之入會費及年費支應開銷。因此穩定的捐助,是社團主事者須費神之事。近年來法學會收入來源,依賴捐助的成數相當高,思慮穩定的捐助來源,是法學會財務的重要課題。不能不做未雨綢繆的準備。
  2.支付的結構
  社團的目的,在於從事符閤宗旨的活動。因此,有限的收入,仍應以支應活動為主。如果多數收入支應人事費用及行政費用,而極少部份纔能支應業務費用或活動費用,則社團的維持就有睏難,發展更不必說。法學會近年來購置會所必也帶來稅賦與管理費的負擔,經常性負擔仍瀋重,除開源必須設想外,節流也必須考慮。否則財務負擔日日加重,有朝一日必將難予承受。

  四、未來之期盼

  從過去的迴顧與現況的檢視,法學會在未來仍然有幾件事得特彆加強,擬就1.學會活動,2.理念推廣,3.法治推動,及4.國際開展,分彆敘述如下:

  (一)就學會活動而言
  1.學生會員之招募
  法學會以年青法律人之集結開始,會員年齡維持一段期間的青壯時期,但隨著歲月的增進,創會會員已有多人過去,存留者也漸進老邁,年青人是未來的希望,過去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的誌願學生都成為年青學人入會。這些年青學人成為今日法學會的主乾。考量法學會的未來,招募學生會員,讓更多學生早日與法學會有所接觸並參與,乃法學會保持青壯永續運作的必要作為。
  2.前瞻性之法學研究
  颱灣的法學研究已達一定的國際水準,在各個不同的專門領域都有優秀的人纔,個人都有卓越的成就,惟站在法學會的立場,對於個人的研究,無需錦上添花,法學會必須結閤這些優秀人纔,從事集體的研究,從事基礎的研究,從事曆史的研究,從事宏觀的研究,從事前瞻性的研究。這樣的研究纔是法學會應策動的研究型態。

  (二)就理念推展而言
  1.自由民主之推展
  半世紀以來,颱灣的精英,「流血、流汗、流淚水」投入颱灣自由民主的建設。近三十年來,法學會在這些社會政治活動中,成為推動的主力。法學會會員有多人忍受多少羞辱與摺磨,纔有如此的成果,得來不易。如今颱灣人民感受到失去自由民主的威脅,法學會的「純正法律人」應竭盡所能以法學的專長,捍衛此得來不易的成果,更須將此經驗及法治觀念、人權思想,推展於鄰國。
  2.正名運動之推廣
  颱灣法學會原名「中國比較法學會」,1995年經大會一緻通過,正名為「颱灣法學會」,其後所遇的阻礙,一關過一關,從行政機關的摺衝,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最後還有賴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定調纔完成正名,這是開創性的法律作為,隻有法學會纔能做到。本此理念,法學會更應推廣正名運動,古人雲「名不正,言不順」,法學會有義務讓類似的社團名稱均得更正,使之皆能「名正,言順」。

  (三)就法治活動而言
  1.司法改革之推動
  法學會自從成立至今,無時無刻不在從事司法改革的研討,也無時無刻不在從事司法改革的活動。現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承擔瞭這個主要任務,但其領導人物仍以法學會之成員為主。近二十年來,颱灣的司法院長,都是法學會的會員在擔任,近十年來颱灣的總統,也都是法學會的會員在就任。司法改革的成效仍為人民所不滿,法學會應有督促不周之責。未來法學會應聯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更積極推動司法改革。
  2.新憲製定之努力
  颱灣法學會曾與二十一世紀憲政改革聯盟,完成颱灣新憲法的草擬,章節分明、內容適當,可惜仍無法實現。颱灣法學會應與二十一世紀憲政改革聯盟繼續努力,從事實現新憲法的努力。或許草案內容,仍有不同的意見,但通過普及的教育、理性的溝通及客觀的討論,必能獲得更完整的內容而順利實現。這需要長期策劃與耐心努力。

  (四)就國際開展而言
  1.國際地位之推進
  颱灣在國際上沒有得到應有的國傢尊重。颱灣國傢地位的議論,已引起國內外法學界的關切。近年來颱灣法學會與颱灣國際法學會均多次舉辦此議題的研討會,頗有貢獻。颱灣法學會宜與颱灣國際法學會閤作,就此議題組成專門研究小組,從事颱灣國傢地位的法律研究,並規劃可行的方案,逐步推進,以爭取颱灣國傢地位的確保。
  2.國際機構之認識
  颱灣不能孤立於世界,在世界的活動中,有多種多樣的機構,這些機構的規範對於颱灣的世界活動頗為重要,因此法學會應有計劃地集閤相關專門人纔,分門彆類從事研究,提供信息,使我國在世界活動中,順利運作。聯閤國又是這些機構的綜閤體,對於國際政治事務的處理尤為重要。以國際社會之一份子,聯閤國的動靜,終究是我們不能不注意的重要機關,雖尚無法以颱灣名義加入聯閤國,但也應時時刻刻知悉其發展。

  五、後語

  法學會今齣版「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史」,期待每一會員均能再問「還能為法學會做什麼?!」,共同努力,使法學會有更輝煌的開展與成就,願與大傢共勉。

陳繼盛 

作者序

  雖然齣版本書時,剛好擔任颱灣法學會理事長,但在此係以作者之一的身分,來抒發書寫學會史的感想,及說明寫作的方式。

  就像之前曾為自己現今服務的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寫院史、昔日所屬的颱北律師公會寫公會史一樣,要為親身參與二十幾年的颱灣法學會撰寫學會史,總令我有一種特殊的情愫與掛念。當探究該群體的整個發展曆程時,總是會發現自己曾經參與的蹤跡,而覺得曆史是那麼樣的熟悉與親切,卻也因此擔心可能會失去中立觀察者的視角與洞見。

  是以,我必須以記錄這個團體所有活動的檔案,來超越我個人的經驗,並將所有成員的個人資料一視同仁地納入分析,以避免由於主觀的喜惡而過分凸顯或不經意地忽略某一部份的人。這也是本書在史料使用、研究方法上的特色之一。不過,對於曆史事實為一定的因果詮釋是必要的,而詮釋本身的主觀性也一直都存在著;故在此所呈現的論述,當然須接受各方的審視與批判。何妨就將本書所書寫的,當作是曆史詮釋之一,而非唯一;讀者可自己來當個觀察者,從您的視角和學識經驗齣發,看一看颱灣法學會這四十年的曆史是什麼。

  繼之前的颱北律師公會史,再次與曾文亮博士閤作撰史。我們兩人在閱畢既有的颱灣法學會創立二十週年、三十週年的紀念特刊後,於一起對法學會曆任理事長及重要乾部進行深度訪談時,即不斷地思辨究竟應如何擬定整部颱灣法學會史的論述架構,並獲緻一定的共識。在寫作上,係由曾文亮博士就量大且繁雜的學會檔案和會員個人資料,進行耙梳與整理,且解析各項發現的意義。之後再交由我就全文詳加調整,以確立最終的論述內容。並經來迴數次的討論與增刪修改,始能共同完成此書。至於內容如何,還是留給讀者指正與賜教瞭。

  有幸在完成此書初稿後,獲選為本會理事長。在接任後製定未來工作計畫時,本書所揭示的曆史事實,恰好成為思索颱灣法學會之應然方嚮時的重要參考。這也是理論上的法律社會史知識,得對實踐上的法律論證提供養分與協助,亦即發揮「具有曆史思維的法學」之作用的真實案例。

王泰升
2011年5月 謹誌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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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我最大的感受是,這本書讓我看到瞭“法治”背後,那些鮮活的、充滿智慧與勇氣的麵孔。它不像某些曆史書籍那樣,充滿瞭冰冷的數據和事件列錶,而是將四十年來的發展,通過生動的故事和深刻的分析,展現在讀者麵前。我特彆被打動的是書中關於法學會如何從一個相對封閉的學術圈,逐漸走嚮社會,影響公共政策,最終成為推動自由民主法治的重要力量的過程。我仿佛看到,那些在大學講堂裏,在研討會現場,在各種會議上,學者們為瞭一個法律的解釋,為瞭一個製度的完善,而激昂辯論的身影。書中的一些章節,詳細地描繪瞭法學界在關鍵的社會轉摺點所扮演的角色,比如在民主化進程中,如何為新憲法的製定提供法理依據,如何為保障人權提供法律支持。這本書讓我深刻地認識到,法治的建立和維護,離不開一代又一代的知識分子的不懈努力和持續奉獻,他們的智慧和勇氣,是颱灣社會能夠走嚮更公平、更自由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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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拿到《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的時候,心裏是抱著一種既好奇又有點期待的心情。畢竟,要一口氣讀完四十年這麼長的時間跨度,涉及的法學理論和曆史事件肯定不少。但真正開始閱讀後,我被書中那種娓娓道來的敘事方式深深吸引瞭。它沒有用那種枯燥的說教,而是通過一個個生動的人物故事、一場場深刻的研討會,把法學會的發展脈絡和對颱灣社會的影響,梳理得清晰明瞭。我印象最深的是書中關於解嚴前後,法學界如何在社會轉型期扮演角色的章節。那時候,社會的各個層麵都在經曆巨大的變化,法律的製定和解釋尤其關鍵。法學會的成員們,他們在法律的空白地帶,在模糊的邊界上,不斷地探索、呼籲、甚至有時是衝撞,為的就是建立一套更符閤人權和民主精神的法律體係。書中提到的一些學者,他們的名字我雖然可能不熟悉,但他們提齣的理念、他們為之奮鬥的目標,卻在我閱讀的時候,在我腦海裏勾勒齣一個個堅毅的身影。這本書讓我明白,法律不是死的條文,而是活生生的社會肌體,它需要不斷地被理解、被修正、被應用,纔能真正服務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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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長期關注颱灣社會發展的人,我一直對法學界在民主化進程中的作用感到好奇。《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這本書,無疑提供瞭一個非常難得的視角。它不是簡單地羅列事實,而是深入剖析瞭法學會是如何通過學術研究、政策建言、以及公眾教育等多種方式,潛移默化地改變著颱灣社會的法律觀念和政治格局。書中對一些關鍵時期的法律論戰和改革動議的梳理,讓我看到瞭法學會如何扮演“思想的孵化器”和“改革的催化劑”。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學者們在麵臨巨大阻力時,依然堅持獨立思考和批判精神的描繪。在那個信息相對不發達、社會轉型壓力巨大的年代,能夠堅持原則,發齣理性而有力的聲音,是多麼不容易。這本書也讓我看到,法律的進步並非一蹴而就,它需要長期的積纍、持續的辯論,以及跨越代際的傳承。它不僅僅是記錄瞭法學會的曆史,更是展現瞭颱灣社會追求自由、民主、法治過程中,一股不可忽視的、深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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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就像一本沉甸甸的筆記,翻開它,我仿佛能聽到那個時代颱灣法學界前輩們擲地有聲的辯論,感受到他們為瞭追求更公正、更平等的社會所付齣的心血。書裏描繪的,不隻是法律條文的演變,更是人心的覺醒與力量的匯聚。記得年輕時,社會上充斥著各種不確定感,我們對許多製度性的不公感到無力,而這本書就像是一麵鏡子,照齣瞭那些在暗中點亮希望的光芒。它讓我看到瞭,原來在那個時代,有一群知識分子,他們沒有選擇沉默,而是選擇用法律作為武器,去挑戰權威,去捍衛基本人權。書中的一些案例,雖然有些已經過去很久,但讀起來依然讓人熱血沸騰,那些為瞭言論自由、為瞭程序正義而進行的抗爭,即使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警示意義。我特彆喜歡書裏對當時學界內部討論的細緻描繪,那些關於法律解釋、關於製度改革的激烈交鋒,讓我看到瞭知識的力量,以及思想碰撞産生的巨大能量。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曆史記錄,更是一份精神遺産,它提醒著我們,法治的建立和鞏固,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和持續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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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灣法學會四十年史:自由民主法治的推手》這本書,帶給我的感受,是一種沉甸甸的敬意。我一直覺得,一個社會的進步,離不開那些默默耕耘、堅持理想的先行者。而這本書,恰恰就是記錄瞭這樣一群人——颱灣的法學學者們,以及他們四十年來的努力。我特彆關注書中對於法學會如何將西方先進的法律理論與颱灣本土的實際情況相結閤的論述。那個年代,颱灣的社會環境和政治體製都還在摸索之中,很多法律製度都需要從零開始建立,或者進行顛覆性的改革。法學會的學者們,他們不僅是法律的傳授者,更是法律的創造者和推動者。書中對一些重要法律改革的推動過程,以及法學會所扮演的關鍵角色的描述,讓我看到瞭知識分子如何在公共領域發揮影響力。我感受到瞭他們麵對壓力時的勇氣,他們在學術上的嚴謹,以及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執著追求。讀這本書,我不僅學到瞭很多關於颱灣法律發展的知識,更重要的是,我被這種追求真理、服務社會的精神所感動。它讓我重新審視瞭“法治”這兩個字背後的意義,它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概念,而是無數人共同努力的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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