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自二○○○年以降,民事程序法製持續著變革。本書所收錄之八篇文章,均與此有關,涉及智慧財産民事訴訟、民事保全製度、消費者債務清理製度、勞動訴訟製度、傢事事件處理程序製度之建全化,此又包括傢事非訟程序、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請求、外國親權酌定與交付子女裁判之承認與執行,以及收養無效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問題。新的變革是否能達到其本來所預設之目的,抑或産生瞭新的問題,如何在解釋論上予以處理,或期待下一次的立法,本書立足於保障當事人或關係人程序主體地位及程序利益之觀點,予以思考,提齣個人看法。
作者簡介
瀋冠伶
現職: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曆: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士(1991)、法學碩士(1994)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1999)
經曆:
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奬(2009)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係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
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奬學金(1995-1999)
執業律師
司法官特考及格
主要著作:
訴訟權保障與裁判外紛爭處理(2006)
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2007)
這本書的名字裏雖然有“新變革”三個字,但讀完之後,我感覺它更像是在進行一場關於“民事程序法‘生命力’的深度探究”。作者以一種非常“老練”的姿態,將近年來颱灣民事程序法領域那些“悄然發生”卻又“影響深遠”的變化,一一呈現在我們麵前。他沒有過度的“渲染”和“誇張”,而是用一種“溫和而堅定”的力量,引導我們去理解這些變化背後的“價值取嚮”和“實踐意義”。 我非常欣賞作者在剖析“訴訟代理製度的完善”時,那種“立體式”的分析。他不僅僅關注“律師的職責”和“權利”,更深入地探討瞭“無律師代理”情況下,當事人可能麵臨的“睏境”,以及如何通過“法律扶助”和“簡化程序”等方式,來“彌閤”這種“信息不對稱”的“鴻溝”。這部分內容,充分展現瞭作者對“程序正義”的“深刻理解”,以及對“弱勢群體”的“人文關懷”。 在“期間計算規則的精細化”這一塊,作者的論述,可以說是“絲絲入扣”,非常“嚴謹”。他並非簡單地羅列條文,而是通過對不同“期間”計算方式的“比對”,闡述瞭其背後所蘊含的“時間效率”與“程序確定性”之間的“權衡”。他用一些“晦澀”的例子,說明瞭看似微小的“期間計算”差異,如何可能對案件的“結果”産生“蝴蝶效應”。這部分內容,體現瞭作者紮實的“法律功底”,以及對“細節”的“高度重視”。 更讓我感到“茅塞頓開”的是,作者在“送達製度的改革與優化”章節中,將“電子送達”和“公示送達”的討論,與“當事人知情權”和“程序適時性”緊密聯係起來。他並非簡單地強調“科技賦能”,而是深入分析瞭這些新送達方式,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障礙”,例如“技術故障”、“信息誤讀”等。他提齣的“多渠道驗證”和“輔助告知”等建議,都非常有“前瞻性”,也讓我們看到瞭,如何在“擁抱科技”的同時,確保“程序”的“穩定”與“可靠”。 最後,作者對“民事判決的執行力保障”的論述,可謂是“畫龍點睛”。他並沒有將執行程序僅僅視為“物理強製”,而是深入分析瞭“如何提升判決的‘說服力’和‘自願履行率’”。他提齣的“信用懲戒”、“失信名單”等措施,都非常有“震懾力”,也讓我們看到瞭,如何在“法律的威嚴”與“社會秩序”之間,建立一個更“有效”的“聯係”。
评分這本書雖然掛著“民事程序法”的招牌,但讀起來的感覺,倒更像是參加瞭一場關於“司法改革的深度訪談”。作者以一種旁觀者的清明和親曆者的洞察,將近年來颱灣民事程序法領域那些值得關注的“變革節點”,一一呈現齣來。他沒有刻意去“塑造”一種激進的變革敘事,而是以一種“問題導嚮”的方式,引導讀者去思考,去辨析。 我特彆欣賞作者在分析“訴訟當事人能力的評估與保障”時,那種嚴謹的學術態度。他並非簡單地將“能力不足”的當事人歸為一類,而是細緻地梳理瞭不同類型“能力瑕疵”(例如認知能力、語言能力、經濟能力等)的成因,以及它們對程序公正可能造成的具體影響。接著,他詳盡地闡述瞭現行法律所設計的各項“保障機製”,並嘗試對其進行“有效性評估”。這種“精細化”的分析,讓原本有些抽象的法律概念,變得具體可感,也讓我們對“程序正義”的內涵有瞭更深的理解。 在“證據調查方式的多元化”這一塊,作者的論述尤其引人入勝。他並非僅僅羅列齣新的證據形式,而是深入探討瞭這些形式的“閤法性邊界”與“證明力評估”問題。例如,他對於“電子證據”的討論,不僅僅停留在其可采納性上,更觸及瞭如何確保其“真實性”與“完整性”,以及在司法實踐中可能遇到的技術難題。這部分內容,充分展現瞭作者紮實的專業功底,也讓我們看到瞭法律條文在麵對科技發展時,所需要的智慧與靈活性。 更讓我覺得耳目一新的是,作者在“羈押製度的限製與替代措施”章節中,將視角拓展到瞭“人權保障”的維度。他不僅分析瞭羈押製度的必要性與局限性,更重點闡述瞭近年來為瞭“減少不必要的羈押”,所推齣的一係列“替代性措施”的實效。這不僅僅是程序法層麵的討論,更是對司法倫理和社會責任的深刻反思。他用翔實的案例數據,說明瞭這些改革是如何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個人自由的侵犯。 最後,作者對“民事調解程序的改革與推廣”的分析,則展現瞭他對“司法效率”與“社會和諧”的平衡追求。他並沒有簡單地強調調解的“優勢”,而是客觀地指齣瞭其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瓶頸,例如調解員的專業素質、當事人的配閤程度等。隨後,他提齣瞭一係列“針對性”的改革建議,旨在提升調解的“成功率”和“權威性”,讓調解真正成為化解糾紛的“有效途徑”,而非形式上的點綴。
评分這本書的名字叫《民事程序法之新變革》,但讀起來,更像是在聽一場關於“司法智慧的進化論”。作者以一種非常“細膩”的筆觸,勾勒齣瞭颱灣民事程序法在過去一段時間內,所經曆的那些“量變到質變”的時刻。他並非簡單地呈現“結果”,而是深入“剖析”瞭“原因”與“過程”,讓我們看到瞭法律條文背後,那股不斷追尋“公正”與“效率”的強大驅動力。 我特彆贊賞作者在探討“訴訟費用製度的改革”時,那種“實事求是”的態度。他並沒有迴避訴訟費用對當事人權益可能造成的“不公平”影響,而是細緻地分析瞭不同費率設計背後的“考量”,以及其在實踐中可能産生的“多米諾骨牌效應”。更重要的是,他對於如何通過“減免”和“分期”等措施,來“緩解”經濟睏難當事人的“負擔”,提齣瞭許多“具體可行”的建議。這部分內容,充分展現瞭作者對“程序正義”的“人文關懷”。 在“判決理由的公開與說明”這一塊,作者的分析,可以說直接“觸及”瞭案件“判決的可理解性”和“說服力”的核心。他並非簡單地強調“公開”,而是深入探討瞭“如何公開”以及“公開的深度”問題。他通過對不同類型案件的“判決理由”進行“比對分析”,揭示瞭清晰、詳盡的判決理由,對於提升司法公信力,減少當事人的“服判”阻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部分內容,非常“接地氣”,也讓我們看到瞭法律條文背後,那份對“信息對稱”的追求。 更讓我感到“驚喜”的是,作者在“管轄權製度的調整與完善”章節中,將“地域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討論,與“案件的復雜性”和“當事人的便利性”相結閤。他並非孤立地看待這些製度,而是嘗試去理解,在不同情境下,哪種管轄權的設定,更能“實現”公正審判。他用一些“生動”的案例,說明瞭模糊的管轄權界定,可能給當事人帶來的“時間”和“精力”上的“雙重消耗”。 最後,作者對於“強製執行程序的效率提升”的論述,可謂是“點睛之筆”。他並沒有僅僅停留在“加快執行速度”這個層麵,而是深入分析瞭“阻礙執行效率”的“深層原因”,例如“執行標的物的查明睏難”、“債務人的規避行為”等等。他提齣的“預警機製”、“信息共享平颱”等設想,都非常有“建設性”,也讓我們看到瞭,如何在“程序”與“實體”之間,構建一個更“順暢”的“銜接”。
评分這本書的名字雖然叫做《民事程序法之新變革》,但讀完後,我感覺它更像是一場深入骨髓的“係統性體檢”,讓我們看到瞭颱灣民事程序法領域近些年來的“療愈”過程,以及未來可能要麵對的“康復計劃”。作者並非簡單地羅列法條的修改,而是帶著一種“解剖學”的視角,細緻地分析瞭每一項變革背後的邏輯、推動力,以及對現有製度産生的漣漪效應。 我特彆欣賞作者在解釋“證據規則的演進”時,那種抽絲剝繭的能力。過去,我們可能對某些證據采納的界限感到模糊,甚至在庭審中常常遭遇“雞同鴨講”的睏境。而這本書則清晰地勾勒齣,從早期較為寬鬆到如今更加嚴格的證據標準,其背後是如何呼應瞭“程序正義”的內在需求,以及如何避免“不當證據”對案件公正判決的乾擾。他並沒有止步於法律條文的更新,而是深入探討瞭這些規則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挑戰,以及司法實踐如何試圖彌閤理論與現實的差距。 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對“訴訟程序的簡化與效能提升”的論述。這部分內容,真的像是給一位長期受睏於繁瑣流程的“病患”開齣瞭“速效藥方”。他通過對不同類型案件的個案分析,展示瞭如何在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前提下,縮短審理周期,減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轉。這不僅僅是法律技術的改進,更是對司法效率的深刻反思,以及如何讓“遲到的正義”不再成為常態。作者並沒有迴避簡化程序可能帶來的風險,而是提齣瞭審慎的建議,力求在速度與公正之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 這本書的“庭外和解與調解機製的強化”部分,則展現瞭作者對“療愈”手段的多樣性探索。它不再僅僅依賴於“法官判決”這個“手術刀”,而是引入瞭更多的“物理治療”和“心理輔導”。通過對相關製度的梳理和案例的呈現,我看到瞭如何通過更靈活、更具彈性的方式,幫助當事人化解紛爭,修復關係,甚至避免瞭訴訟帶來的進一步傷害。這種“綠色司法”的理念,在當前強調效率與和諧的社會氛圍下,顯得尤為重要和及時。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信息科技在民事程序中的應用”的章節中,描繪瞭一幅令人振奮的未來圖景。他並沒有將科技僅僅視為一種“輔助工具”,而是將其提升到瞭“重塑”民事程序的戰略高度。從電子送達、在綫審理到大數據分析,這些“科技療法”的引入,預示著民事程序將變得更加透明、便捷和高效。雖然其中也存在著一些挑戰和疑慮,但作者的論述充滿瞭前瞻性,為我們勾勒齣瞭一個更智能、更人性化的民事訴訟未來。
评分這本書雖然叫做《民事程序法之新變革》,但讀起來,更像是在參加一場關於“司法現代化之路”的“思想沙龍”。作者以一種“平和而有力”的語氣,為我們解讀瞭近年來颱灣民事程序法領域發生的那些“微調”與“重塑”,而這些變化,正悄然地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的司法體驗。他沒有刻意去“製造”戲劇性,而是用一種“娓娓道來”的方式,讓我們感受到法律進步的“脈絡”與“邏輯”。 我特彆欣賞作者在分析“證據保全製度的適用範圍與程序”時,那種“案例導嚮”的方法。他並非空泛地闡述理論,而是選取瞭一些“典型案例”,生動地展示瞭證據保全在“防範證據滅失”和“保障當事人權利”方麵的重要作用。他深入探討瞭申請證據保全的“條件”和“程序”,並指齣瞭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難點”,例如“證明必要性”的“舉證責任”。這部分內容,非常“實用”,也讓我們看到瞭法律製度的“靈活性”和“適應性”。 在“訴訟管轄的調整與協調”這一塊,作者的論述,可以說“直擊”瞭案件“地域限製”與“專業性”之間的“矛盾”。他並非簡單地支持“分散管轄”,而是深入分析瞭“集中管轄”和“地域管轄”在不同類型案件中的“優劣勢”。他提齣的“案件分流”和“專業法庭”的設想,都非常有“建設性”,也讓我們看到瞭,如何在“追求效率”的同時,確保“司法公正”的“專業性”。 更讓我感到“深受啓發”的是,作者在“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與行使”章節中,將“證明責任”的討論,與“證據的收集”和“事實認定”緊密結閤。他並非簡單地將證明責任視為一種“負擔”,而是深入探討瞭如何通過“舉證責任的轉移”和“推定的運用”,來“減輕”當事人的“舉證睏難”。他用一些“生動”的例子,說明瞭證明責任的閤理分配,對於“查明事實真相”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最後,作者對“民事執行程序的效率與公正”的論述,可謂是“錦上添花”。他並沒有將執行程序視為“判決的終點”,而是深入分析瞭“如何確保判決能夠得到‘有效’的‘實現’”。他提齣的“多元執行方式”和“執行監督機製”的設想,都非常有“前瞻性”,也讓我們看到瞭,如何在“法律的強製力”與“當事人的信賴”之間,構建一個更“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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