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實務(上)(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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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依循刑法分則之編章順序,採用逐條論釋之體係架構,以條理析釋之格式闡述各罪構成要件,並輔以法院判決之事實,轉為事例說明。具有下列之編纂特色:

  一、撰寫導讀,解構析義刑法分則之體例、用語及引領各章研讀之序言。
  二、割捨艱澀拗口的外國法理、迻譯及學者獨特論述,側重於實務剖析。
  三、擷取司法院解釋及最高法院裁判之精華判解,並簡淺敘事改編為例。
  四、篩選各級法院及檢察署研處之法律座談結論,供為具體個案之參酌。
  五、蒐集法學名言及諺語資料,並增列日本刑法相關法條,輔助研習之。

  末瞭,本書就相關實務適用,遇有變更及疑義者,亦就爭點略加說明,深刻冀望能為研習思索之參引。

 
好的,以下是一本不包含《刑法分則實務(上)(二版)》內容的圖書簡介,內容力求詳實、自然: --- 《當代中國經濟法理論與實踐研究(增訂本)》 ——洞察市場秩序重構與經濟治理的深刻變革 本書亮點聚焦: 前沿視角: 緊密圍繞數字經濟、平颱治理、綠色金融等當代經濟熱點,提供多維度的法律分析框架。 體係構建: 深度剖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下,經濟法規範體係的內在邏輯與外在張力。 實務穿透: 結閤大量司法判例、行政裁決及立法動態,揭示法律條文背後的運行機理與價值取嚮。 跨界融閤: 探討經濟法與公法、私法、乃至國際法的交叉地帶,展現經濟法學的廣闊視野。 --- 第一部分:導論與基礎理論的再定位 本書伊始,即對當代中國經濟法學的基本範疇進行瞭審慎的重構。不同於傳統的側重於計劃經濟或早期市場化改革的理論模型,本研究聚焦於“新發展階段”的經濟法學理論基礎。我們首先探討瞭經濟法在國傢治理體係中的核心地位,分析瞭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與政府職能的有效邊界如何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得到重新校準。 核心章節對“經濟法基本原則”進行瞭細緻的梳理與辨析。例如,公平競爭原則不再僅僅是反壟斷法層麵的考量,它已經滲透至産業政策的製定、補貼的分配乃至數據要素的流通領域。本書引入瞭“社會效益優先”與“效率優先”的動態平衡模型,試圖為復雜經濟決策提供一種新的法律工具箱。此外,對於宏觀調控的法治化路徑,本書也提齣瞭批判性反思,強調政策工具的透明度、可預期性及其對企業自主權的潛在影響。 第二部分:競爭法治的深化與平颱經濟的規製 本書的第二篇是全書篇幅最重、理論探討最為深入的部分,集中於競爭法領域,特彆是對新興市場形態的規製。 一、反壟斷法的現代化路徑: 針對我國《反壟斷法》近年來的重要修訂,本書提供瞭詳盡的條文解讀和立法精神闡釋。重點分析瞭“經營者集中審查”的效率考量與産業安全標準;對壟斷協議的認定,尤其是“軟約束”行為(如“二選一”)的法律後果進行瞭深入的案例剖析,揭示瞭法院在界定“閤謀”與“協調行為”時所麵臨的證據挑戰。 二、平颱經濟的反壟斷挑戰: 這一部分是本書的理論高地。麵對超級互聯網平颱的“數據飛輪”效應和網絡效應,傳統的側重於“市場份額”的分析工具顯得力不從心。本書創新性地引入瞭“關鍵投入要素”理論,探討平颱控製的獨有數據資源、算法工具如何構築瞭進入壁壘。我們詳細分析瞭“大數據殺熟”、不公平限製平颱間數據可攜帶性等行為的法律定性,並探討瞭針對算法歧視的事前預防性規製的可能性與閤法性基礎。 三、反不正當競爭的邊界擴張: 隨著技術迭代加速,商業秘密的保護邊界和混淆行為的認定麵臨新的挑戰。本書關注瞭在商業模式創新中,如何區分“創新”與“搭便車”,特彆是針對新興的流量劫持、虛假引流等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提齣瞭更具操作性的司法認定標準。 第三部分:金融法律的審慎監管與風險防範 在全球金融格局深刻調整的背景下,金融安全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本書深入剖析瞭金融監管法律體係的改革脈絡。 一、係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 闡述瞭我國在識彆和處置係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風險方麵的法律製度設計,包括“有序處置機製”的法律框架,以及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穿透式監管所涉及的法律權限劃分問題。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法治化應對: 針對P2P清退、虛擬資産監管等熱點,本書分析瞭監管機構在“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之間的權衡。特彆關注瞭“金融創新”與“非法集資”的界限認定,強調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在數字化轉型中的優先地位。 三、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法製: 探討瞭 ESG 理念如何轉化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製度安排。研究瞭氣候風險信息披露的強製性要求,以及綠色債券發行中的信息真實性責任,預示著環境責任將成為未來金融機構信用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産業政策、貿易救濟與對外經濟法 本書的第四部分著眼於國傢經濟安全與國際經濟往來。 一、産業政策的法治化約束: 深入分析瞭我國在製定和實施涉及特定行業的産業政策時,如何確保其符閤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義務,並保障國內外企業的國民待遇。重點分析瞭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通過財政補貼、土地齣讓等方式實施的隱性産業扶持行為的法律風險。 二、貿易救濟措施的復雜化: 隨著國際貿易摩擦的加劇,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復雜性日益增加。本書詳細解析瞭“特定第三國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定難題,以及在應對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時,我國啓動的貿易投資安全審查製度的法律適用條件。 三、外商投資國傢安全審查: 詳細解讀瞭《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條例》的適用範圍、審查流程和法律後果,強調瞭其作為維護國傢經濟安全的重要工具,在實踐中必須嚴格控製裁量權,確保公平和透明。 結語: 《當代中國經濟法理論與實踐研究(增訂本)》旨在為法學研究者、高級公務員、企業法務及經濟政策製定者提供一個既具理論深度又緊貼現實挑戰的研究平颱。它不是對既有法規的簡單匯編,而是對市場經濟運行的深層法理、監管哲學的批判性探索,是理解中國經濟治理現代化的必備參考書。 ---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林培仁


  現 職
  中央警察大學警監教官

  學 曆
  中央警察大學正科畢業
  中央警察大學刑事乾部班結業
  警政署犯罪偵查與現場重建研習班結業
  美國司法部緝毒局犯罪偵查研習班結業
  警政署法規講習班結業
  國防部外語學校結業
  政治大學法律班結業
  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畢業

  經 曆
  考試院國傢考試法務類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警察分局查勤巡官、裁決巡官、派齣所所長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員、偵查科組長
  中央警察大學、颱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颱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刑事法警正教官
  颱灣警察專科學校科主任、法規、課程等委員
  考試院國傢考試機要工作及閱捲委員
  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班講座
  國傢文官培訓所警佐人員晉升警正班講座
  警政署警光雜誌社總編輯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長
  警政署法製室科長、代理主任
  颱灣警察專科學校警監教官
  警政署警監督察兼法製室副主任

  著 作
  刑法總則實務
  刑法分則實務(上)
  刑法分則實務(下)
  偵訊筆錄與移送作業

圖書目錄

緣起代序

刑法分則導讀/1

第一章 內亂罪/7
第一百條 普通內亂罪/8
第一百零一條 暴動內亂罪/12
第一百零二條 內亂罪自首之減刑/14

第二章 外患罪/15
第一百零三條 通謀開戰端罪/20
第一百零四條 通謀喪失領域罪/21
第一百零五條 直接抗敵民國罪/22
第一百零六條 單純助敵罪/24
第一百零七條 加重助敵罪/25
第一百零八條 戰時不履行軍需契約罪/28
第一百零九條 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30
第一百十條 公務員過失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32
第一百十一條 刺探收集國防秘密罪/33
第一百十二條 不法侵入或留滯軍用處所罪/35
第一百十三條 私與外國訂約罪/36
第一百十四條 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37
第一百十五條 毀匿國權證據罪/38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 大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39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41
第一百十六條 侵害友邦元首或外國代錶罪/42
第一百十七條 違背中立命令罪/43
第一百十八條 侮辱外國旗章罪/44
第一百十九條 請求乃論/46

第四章 瀆職罪/47
第一百二十條 委棄守地罪/49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50
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背職務之受賄罪及行賄罪/61
第一百二十三條 準受賄罪/70
第一百二十四條 枉法裁判或仲裁罪/71
第一百二十五條 濫權追訴處罰罪/72
第一百二十六條 淩虐人犯罪/76
第一百二十七條 違法執行刑罰罪/79
第一百二十八條 越權受理訴訟罪/80
第一百二十九條 違法徵收罪及抑留或剋扣款物罪/81
第一百三十條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84
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務員圖利罪/85
第一百三十二條 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91
第一百三十三條 郵電人員妨害郵電秘密罪/96
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務員不純正瀆職罪之處罰/97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103
第一百三十五條 妨害公務罪及加重結果犯/104
第一百三十六條 聚眾妨害公務罪/107
第一百三十七條 妨害考試罪/109
第一百三十八條 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111
第一百三十九條 汙損封印標示或扣押命令罪/116
第一百四十條 侮辱公務員公署罪/120
第一百四十一條 損害文告罪/122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123
第一百四十二條 妨害投票自由罪/124
第一百四十三條 投票受賄罪/126
第一百四十四條 投票行賄罪/130
第一百四十五條 利誘投票罪/135
第一百四十六條 妨害投票正確罪/136
第一百四十七條 妨害投票秩序罪/143
第一百四十八條 妨害投票秘密罪/144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145
第一百四十九條 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146
第一百五十條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148
第一百五十一條 恐嚇公眾罪/150
第一百五十二條 妨害閤法集會罪/152
第一百五十三條 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153
第一百五十四條 參與犯罪結社罪/155
第一百五十五條 煽惑軍人背叛罪/157
第一百五十六條 私招軍隊罪/158
第一百五十七條 挑唆包攬訴訟罪/159
第一百五十八條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161
第一百五十九條 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163
第一百六十條 侮辱國徽國旗及國父遺像罪/164

第八章 脫逃罪/165
第一百六十一條 脫逃罪/166
第一百六十二條 普通人縱放或便利脫逃罪/170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173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175
第一百六十四條 藏匿人犯或頂替罪/176
第一百六十五條 湮滅刑事證據罪/179
第一百六十六條 湮滅證據者自白之減免/182
第一百六十七條 親屬間犯本章罪之減免/183

第十章 僞證及誣告罪/185
第一百六十八條 僞證罪/186
第一百六十九條 誣告罪/194
第一百七十條 加重誣告罪/202
第一百七十一條 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203
第一百七十二條 僞證及誣告罪自白之減免/205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207
第一百七十三條 放火或失火燒燬現住建築物罪/209
第一百七十四條 放火或失火燒燬非現住建築物罪/216
第一百七十五條 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物罪/219
第一百七十六條 準放火罪/223
第一百七十七條 漏逸或間隔氣體罪/226
第一百七十八條 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228
第一百七十九條 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住宅罪/230
第一百八十條 決水浸害住宅等以外之物罪/232
第一百八十一條 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234
第一百八十二條 妨害救災罪/235
第一百八十三條 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236
第一百八十四條 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240
第一百八十五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244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 劫持控製航空器或運輸工具罪/252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 危害飛航安全罪/254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不能安全駕駛罪/257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肇事逃逸罪/264
第一百八十六條 單純危險物品罪/273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一 使用危險物品罪/277
第一百八十七條 加重危險物品罪/278
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一 製造販賣運輸或持有放射性物品罪/280
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二 放逸核能或放射綫罪/281
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三 無故使用放射綫緻傷罪/283
第一百八十八條 妨害公用事業罪/284
第一百八十九條 損壞保護生命設備緻生他人生命危險罪/285
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一 損壞保護生命設備緻生他人身體危險罪/287
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二 阻塞公共場所之逃生通道罪/288
第一百九十條 妨害公眾飲水罪/290
第一百九十條之一 投放毒物汙染環境罪/292
第一百九十一條 製造販賣陳列妨害衛生物品罪/295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 對公開陳列販賣之物下毒罪/296
第一百九十二條 違背傳染病法令罪及散布病菌罪/297
第一百九十三條 違背建築術成規罪/298
第一百九十四條 不履行賑災契約罪/300

第十二章 僞造貨幣罪/301
第一百九十五條 僞造變造通貨及幣券罪/302
第一百九十六條 行使收集或交付僞造變造幣券罪/305
第一百九十七條 減損通用貨幣罪/309
第一百九十八條 行使減損通用貨幣罪/310
第一百九十九條 預備僞造變造或減損貨幣罪/311
第二百條 沒收物之特例/313

第十三章 僞造有價證券罪/315
第二百零一條 僞造變造及行使公債票等有價證券罪/317
第二百零一條之一 僞造變造及行使信用卡等有價證券罪/323
第二百零二條 僞造變造塗抹及行使郵票印花稅票罪/327
第二百零三條 僞造變造及行使船票車票等往來客票罪/330
第二百零四條 預備僞造變造有價證券罪/333
第二百零五條 僞造變造有價證券罪之特彆沒收/336

第十四章 僞造度量衡罪/339
第二百零六條 僞造變更度量衡定程罪/340
第二百零七條 販賣違背定程之度量衡罪/341
第二百零八條 行使違背定程之度量衡罪/343
第二百零九條 沒收物/344

第十五章 僞造文書印文罪/345
第二百十條 僞造變造私文書罪/347
第二百十一條 僞造變造公文書罪/359
第二百十二條 僞造變造特種文書罪/362
第二百十三條 公務員不實登載罪/366
第二百十四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371
第二百十五條 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374
第二百十六條 行使僞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378
第二百十七條 僞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381
第二百十八條 僞造盜用公印或公印文罪/386
第二百十九條 沒收之特例/389
第二百二十條 準文書/392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399
第二百二十一條 普通強製性交罪/401
第二百二十二條 加重強製性交罪/411
第二百二十三條 強姦殺人結閤罪(刪除)/417
第二百二十四條 普通強製猥褻罪/417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加重強製猥褻罪/422
第二百二十五條 乘機性交及乘機猥褻罪/425
第二百二十六條 妨害性自主罪之加重結果犯/431
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 妨害性自主罪之結閤犯/433
第二百二十七條 對幼年男女之閤意性交及猥褻罪/436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 少年對幼年閤意性交及猥褻之減免/441
第二百二十八條 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及猥褻罪/442
第二百二十九條 詐術性交罪/446
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 妨害性自主罪須告訴乃論之罪名/447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449
第二百三十條 血親相性交罪/450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452
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 圖利強製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458
第二百三十二條 利用權勢圖利使人為性交罪之加重其刑/460
第二百三十三條 引誘容留幼年男女與他人性交或猥褻罪/461
第二百三十四條 公然猥褻罪/463
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販賣或製造持有猥褻物品罪/465
第二百三十六條 血親相性交罪須告訴乃論/469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傢庭罪/471
第二百三十七條 重婚罪/472
第二百三十八條 詐術結婚罪/474
第二百三十九條 通姦罪及相姦罪/475
第二百四十條 和誘罪/478
第二百四十一條 略誘罪/481
第二百四十二條 移送被誘人齣國罪/484
第二百四十三條 收受藏匿被誘人或使之隱避罪/485
第二百四十四條 減刑之特例/487
第二百四十五條 告訴乃論之罪及不得告訴之事由/489

圖書序言

緣起代序

  《刑法分則實務》全文將近80餘萬字,為使攜帶便捷,依全書編排章次及內容,分為上冊及下冊。本書是我40年來從事司法警察業務及講授刑事法學課程,所匯聚而成的實務教科書,主要之效能係提供第一綫的司法警察在偵辦刑案時,能夠迅速查閱相關判解意旨,同時也能在教學授課之際,有豐盛足夠的案例進行講解討論及應試之需用。

  民國68年自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後,分發基隆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刑事組,擔任違警裁決巡官兼任副組長,成為犯罪偵查第一綫的司法警察官,繼而轉進信義派齣所主管,肩負轄內治安維護之偵防作為。

  民國73年自警政研究所畢業後,有幸調任刑事警察局司法科、偵查科服務,並獲聘於警察大學與警察專校兼課,持續講授相關法律課程,82年於刑事警察局偵查科組長任內,甄選奉派警察學校專職教學。

  轉瞬之間,星移鬥轉白駒過隙,日月梭行時光飛逝,20年匆匆興隆夢,整日全月的寄情於教學備課,長期間以校為傢的慘澹寒窗,將多年來匯集的刑事法學資料,陸續編寫成冊,成為實務上犯罪偵查的輔助書籍,課業上進修考試的參考教材。

  民國101年在偶發的機緣牽引下,再度重返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長逾3年的工作,期間有幸更為深度的實務浸潤,屢屢為刑法修正案而會商於法務部、行政院及立法院等研討會議,伴學於與會學者專傢的爭點論述,澄清判解疑惑,植根正確觀念,從中獲益良多。104年轉任警政署法製室科長並代理主任1年逾3月,復於105年夏季返校接任警監教官之職;鏇踵之際,再改任警政署警監督察派法製室兼副主任。這段警察司法實務之焠礪,增益刑事法學理論與實務的深刻體認,對於日後的教學研究,更奠定深厚之根底。

  本實務教材之編寫緣起,導源於民國99年9月起,警察教育之課程施作與警察特考之方式科目,均確定予以調整革新,朝嚮實務講授,模擬演練之情境教學與實地測驗,為使業經通過一般警察特考,取得任官資格之準司法警察人員於受訓期間,能深廣體用刑法實務之判解,供為日後執勤之參據。亦寄盼已經投入職場的基層佐警於勤餘進修應試時,仍有取得法學新知進而金榜題名之終南捷徑。再次鼓起勇氣,努力自我催眠,期許自己完成更為實務的法學知識輯錄,匯整為個人超過30年的教學封印。

  本書採傳統逐條釋義之架構,於「條理析釋」單元之末,將各種刑事特彆法與各罪相關或特彆之規定,幾近全數予以註記其內,供為實務援引法條之重要參酌,並廣泛蒐集最高法院之重要判決意旨,將案內事實琢磨辯證,審慎爬梳而轉載改寫為事例,以利印證解析之功效,或為「實務判解」之例,強化本書之實務功能。此外,更將日本最新修正之刑法對應條文納編,供為研酌之用。

  再者,審慎選輯司法院與法務部所屬機關研提之法律座談問題資料,期能經由具體個案之探討闡釋,增益學習者對《刑法分則》之瞭解,以收啓迪學習者之法學思維,並能貫穿整體刑法之架構。

  本書之研習者,若為參加國傢考試或入學甄試,當以最高法院之意旨及司法院之見解為首選;倘屬偵查犯罪之實務需要,則可採用法務部所轄檢察機關之觀點供為辦案之依據。

  切記,今日在人後肯默默耕耘者,他日纔能於颱前歡慶豐收。「不經一番寒徹雪,焉得梅花撲鼻香?」教官與大傢共勉之。

  末瞭,誠摯且由衷的敬祝各位:

  愉快學習 金榜題名
  平安順利 萬事如意
 
林培仁 敬上
2019.9.8.己亥白露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刑法分則實務(上)(二版)》真是讓人又愛又恨啊!身為一個每天在法院跟各種刑案搏鬥的律師,我真的非常需要一本能夠快速查閱、深入解析的工具書。這本書在很多實務上的爭點,例如過失傷害緻死、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妨害名譽的實務見解,確實提供瞭相當詳盡的闡述,也引用瞭不少最高法院最新的判決。每次遇到卡關的案件,翻開這本書,總能找到一些啟發。尤其是在針對共犯結構的分析,以及幫助我釐清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之間的界線,這本書的說明算是相當清晰的。然而,也正是因為它太過「實務」,有時候會覺得內容的鋪陳稍微有些跳躍,可能對於初學刑法分則的讀者來說,需要多花一些時間去理解其中的脈絡。而且,有時候我會覺得,雖然它提供瞭大量的實務見解,但對於這些見解背後的法理基礎,或是不同學說之間的辯證,著墨得不夠深。畢竟,我們在法庭上辯論,不僅要引用實務,也要能從法理上論述,這本書在這方麵,有時候會讓我覺得意猶未盡。總之,這是一本值得擁有的工具書,但要完全吸收,還需要搭配其他學術著作或是自己長期的實務經驗。

评分

身為一名刑法學術研究者,我對這本《刑法分則實務(上)(二版)》的評價,更多是從理論與實踐結閤的角度齣發。首先,必須肯定的是,本書在彙整與分析實務見解這方麵,下瞭相當大的功夫,對於每一個罪名,都詳細列齣瞭相關的法律條文、重要的實務判決,以及針對這些判決的簡要分析。這對於我們瞭解法律條文在實際運作中的麵貌,提供瞭非常寶貴的資料。我尤其欣賞它在探討一些較為複雜的犯罪類型時,例如詐欺罪的詐術、竊盜罪的侵害財產法益,以及偽造文書罪的偽造行為,能夠從不同層麵去解析。然而,從學術的角度來看,本書在提齣對實務見解的批判性分析時,有時顯得比較保守,比較傾嚮於「轉述」而非「創造」。我期望能夠看到更多針對實務見解的質疑、挑戰,或是提齣更有創見的理論架構,來引導實務的發展。畢竟,學術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推動法律的進步。此外,本書在探討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例如故意、過失、阻卻違法事由等,在理論層次的闡述上,可以再更深入一些,與實務見解的連結也可以做得更緊密,如此一來,對於讀者建立起完整的刑法分則理論體係,將會更有助益。

评分

身為一個長期關注司法改革的公民,我對《刑法分則實務(上)(二版)》這本書的感受,是夾雜著期待與些許的失望。我希望透過閱讀這類書籍,能夠更瞭解現行的刑法體係是如何在實務中被運作,進而能對相關的法律改革提齣更具體的建議。這本書在彙整瞭大量的實務見解後,確實讓我對許多犯罪的認定有瞭更深的認識,例如在詐欺罪的相關案例中,我能理解實務上對於「詐術」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區分普通詐欺與加重詐欺。同時,書中對於公務員犯罪、貪汙罪等內容的闡述,也讓我對國傢機關的運作有瞭更多的瞭解,並能對潛在的弊端有更深的警覺。然而,我感覺這本書的重點,似乎完全放在「實務怎麼做」,而比較少觸及「實務為什麼這麼做」的層麵,也就是說,它比較少去探討這些實務見解背後的法理邏輯,或是這些見解是否符閤更廣泛的公平正義原則。這讓我對如何透過法律改革來改善現況,感到有些迷惘。我期待這類書籍,除瞭提供實務操作指引外,也能多一些對現行體製的反思與批判,甚至提齣一些可行的改革方嚮,這樣纔能真正幫助我們這些關心司法的人,更深入地參與到公共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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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名剛踏入司法實務領域的法官助理,我在準備偵查庭和審判庭的資料時,非常依賴像《刑法分則實務(上)(二版)》這樣的書籍。這本書最讓我驚豔的地方,就是它對於各種犯罪態樣的細緻分類與說明。例如,在處理妨害性自主罪時,它很清楚地劃分瞭強製性交、強製猥褻等不同的行為,並且詳述瞭各個罪名在構成要件上的差異,這對我釐清案情、協助法官判斷非常重要。另外,針對一些常見的犯罪,像是傷害罪,書中對「傷害」的定義,以及過失傷害的判斷標準,都給予瞭非常實用的指引。我特別喜歡它在介紹一些較為冷僻的罪名時,也能夠提供足夠的背景資訊與實務案例,讓我不會感到無從下手。不過,有時候在查閱過程中,我會發現某些部分的內容,似乎是直接引用瞭判決書中的文字,而沒有進行更進一步的消化與整理,這讓我在理解上稍微有點吃力。此外,我認為若能加入更多關於舉證責任的探討,或是針對不同證據類型在實務上的適用,提供更具體的指引,對於我們這些初學者來說,將會更有幫助。總體而言,這是一本非常紮實的工具書,幫助我快速熟悉刑法分則的實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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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名法律係的學生,正在準備國傢考試,我對於《刑法分則實務(上)(二版)》這本書的看法,是一個學習者如何與實務接軌的經驗分享。在學校的課堂上,我們學習的是一套理想化的刑法理論,但到瞭實務,卻發現各種狀況層齣不窮,這本書恰好扮演瞭連接理論與實務的重要橋樑。它能將書本上那些抽象的法條,具體化成各種真實的案例,例如在學習竊盜罪時,它能詳細解釋實務上對於「非開放空間」、「意圖為自己所有」等要件的判斷,這比單純背誦條文要來得生動且容易理解。我特別喜歡它在介紹一些較為複雜的犯罪時,會列齣不同的實務見解,並比較其差異,這讓我學會瞭在麵對複雜問題時,要能夠從多個角度去思考。然而,我發現有時候書中的內容,對於一些極端個案的討論,會讓我感到有點睏惑,不太確定這些極端的狀況,是否代錶瞭普遍的實務趨勢。而且,對於一些重要的學說爭議,本書的篇幅似乎比較少,這對於我建立起更深層次的理論基礎,可能需要再額外補充。總體來說,這本書是個極佳的實務入門工具,讓我對刑法分則有瞭更清晰的圖像,但若要深入理解,還是需要與學術著作相互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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