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下的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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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颱灣目前正值司法革新之際,然而究竟該如何改革現行法製,實在不能無視於大陸時期法製所存在的影響。本書相關論述,乃學界首次以法製沿革的視角,分彆就憲政、行政、立法與司法議題,探討訓政規範如何寄生於憲政法製,並指齣相關問題之盲點所在,應足供司法革新相關議題參考。
《中華民國憲政之路的麯摺與探索》 內容提要: 本書深入剖析瞭中華民國自成立以來,在建立和實踐憲政民主道路上所經曆的漫長、復雜且充滿挑戰的曆程。通過對民初政治格局的演變、不同政治勢力間的角逐、憲法文本的起草與廢止,以及國傢權力結構的重塑等關鍵曆史節點的細緻梳理,本書旨在揭示中國現代國傢構建中,如何艱難地平衡效率與民主、統一與地方分權之間的矛盾。 第一章:民國初創:共和理念的碰撞與搖擺 中華民國的建立,標誌著中國告彆帝製,步入共和。然而,共和的理念在實踐中立即遭遇瞭多重挑戰。本章首先迴顧瞭辛亥革命前夕的政治思潮,重點探討瞭立憲派與革命派在“漸進式立憲”與“迅速共和”之間的路綫分歧。民國元年,臨時約法的頒布,雖確立瞭“主權在民”的原則,但其效力在袁世凱掌握大權後受到嚴峻考驗。 我們將詳細分析《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基本框架、其在特定曆史條件下如何嘗試約束大總統權力,以及最終因政治局勢的劇變(如“宋教仁遇刺”與“二次革命”)而名存實亡的過程。本章著重考察瞭“議會政治”在北洋初期的短暫嘗試,以及政黨政治如何被軍閥割據的現實所吞噬,使得“憲政”淪為一句空洞的口號。 第二章:北洋時期的權力真空與憲政的夭摺 北洋政府時期,國傢權力高度集中於軍政要員之手,中央政府的閤法性基礎日益薄弱。本章將聚焦於這一時期憲政實踐的失敗原因。我們不隻是簡單羅列軍事衝突,而是深入分析瞭權力分散對製定和實施統一憲法文本的結構性破壞。 重點研究瞭 1919 年至 1923 年間,國會圍繞“憲法草案”進行的激烈辯論。這些辯論不僅僅是程序問題,更是關於國傢未來走嚮的核心爭論:中央集權是走嚮專製,還是分權纔能保障地方自治?我們考察瞭“府院之爭”對憲政秩序的衝擊,特彆是曹錕賄選事件,它如何徹底摧毀瞭民眾對議會政治的信任,使“憲法”淪為政治交易的工具,而非國傢運行的基石。 第三章:國民政府的過渡時期:黨治與國傢統一的張力 國民革命成功推翻北洋軍閥統治後,中國進入瞭以中國國民黨為主導的“訓政時期”。本章將分析國民黨如何依據其黨綱,設計瞭一套“黨治高於一切”的政治架構,用以過渡到最終的憲政階段。 我們詳細考察瞭《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的法律地位及其與既有憲法文本(如 1923 年憲草)的衝突。理解國民政府對“黨治”的強調,是理解其憲政實踐的關鍵。這並非簡單的獨裁,而是一種基於“革命經驗”和“救國急迫性”的製度設計。書中將辨析“五權憲法”的理論基礎及其在實踐中如何被黨務機構架空,以及各地立憲運動(如西南王國的反抗)如何對中央的憲政推廣構成挑戰。 第四章:法律形塑下的社會控製與基層建設 本章跳齣中央政治鬥爭的範疇,關注憲政理想在地方層麵的滲透與受阻。在國民政府推行“黨治”的過程中,頒布瞭大量旨在規範社會秩序和地方自治的法令。我們將分析這些法令如何試圖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現代國傢治理體係,包括地方自治的試點、戶籍製度的改革、以及司法體係的重塑。 同時,本章也批判性地考察瞭這些法律工具在實際操作中如何服務於政治動員和對異議的壓製,使得基層民眾與憲政理念的接觸,往往是通過行政命令而非憲法權利的保障來實現的。例如,城市自治的實踐與鄉村的治理模式之間存在的巨大鴻溝。 第五章:抗戰時期的憲政停滯與戰後重建的展望 抗日戰爭的爆發,使中國的一切政治活動都讓位於國傢生存的需要。本章分析瞭在民族存亡之際,憲政議程是如何被擱置的,以及國民政府如何通過非常時期法規來維持國傢機器的運轉。 戰後,中國社會對於建立一個穩定、有約束力的憲政體係的渴望達到瞭頂峰。本書將考察戰後圍繞“製憲”的各方努力:國民大會的召開、各黨派(包括共産黨)提齣的製憲方案、以及美國等外部勢力對中國憲政的介入與影響。最終,由於國共兩黨的尖銳對立,所有關於憲政的努力都在內戰的炮火中歸於沉寂,為 1949 年後的政治格局轉變埋下瞭伏筆。 結論:對百年探索的整體評估 本書的結論部分將對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的憲政探索進行一次係統性的總結評估。我們認為,憲政的失敗並非僅僅是少數政治人物的失誤,而是多重結構性矛盾的集中體現:傳統政治文化對現代法治精神的抵觸、快速現代化需求與民主化節奏的錯位、以及軍閥割據、外敵入侵等“非常狀態”對正常政治秩序的持續乾擾。本書試圖展示,在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曆史悠久的農業國傢嚮現代民族國傢轉型的宏大敘事中,“憲政”是如何被不斷地推遲、扭麯和異化,但其內在的追求從未徹底熄滅。 --- 本書特色: 1. 注重製度史與政治史的結閤: 不僅梳理瞭憲法文本的更迭,更深入分析瞭權力機構(如國會、大總統府、國民黨中常委)的實際運作對憲法權威的消解過程。 2. 多維度視角: 考察瞭中央精英的鬥爭、地方勢力的反製,以及社會精英對憲政的期望與失望。 3. 史料紮實: 充分運用瞭民國時期的官方檔案、黨派文獻、以及當時的法律學者的論述,力求還原曆史的復雜性與細微差彆。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張明偉


  現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曆
  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新罕布夏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碩士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士

  經曆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係專任副教授
  法官學院講座
  司法官學院講座
  考試院命題暨閱捲委員

  考試
  教育部公費留學
  律師
  法製
  法院公證人

圖書目錄

自序

第一章 行憲前司法解釋之檢討
壹、前 言/1
貳、幾則案例的省思/3
一、軍司法審判之劃分/3
二、數罪併罰之易科罰金/5
三、公務員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6
四、小 結/7
參、以司法解釋填補法製真空之法製背景/8
一、清末變法與現代司法之濫觴/8
二、大理院時期/10
三、最高法院時期/13
四、司法院時期/15
肆、司法解釋之規範定位/18
一、法製疑義/18
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時期/19
三、中華民國約法時期/22
四、中華民國憲法時期/23
五、中華民國訓政時期/25
伍、行憲前司法解釋之法效分析/28
一、法令優位原則/29
二、依附於行政權之立法程序/33
三、黨治的司法/42
陸、行憲後繼續援用訓政命令之檢討/49
一、行憲前法律之有效性探討/49
二、牴觸憲法法律保留規定之訓政命令應為無效/53
三、實務案例之檢討/55
柒、結 論/59

第二章 行憲前立法之研究
壹、前 言/63
貳、行憲前立法之疑義/65
一、懲治盜匪條例/67
二、監督寺廟條例/69
三、審查基準之疑義/70
參、行憲前立法之追認機製/75
一、製憲原意之探討/76
二、行憲前立法之援用與限製/79
三、與憲法相牴觸之判斷/85
肆、逾時追認之法製睏境與突破/91
一、未依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修改或廢止行憲前立法悖離製憲原意/91
二、經立法院同意之法規整理並非前期立法是否有效之判斷基礎/99
三、寬認與延長行憲前立法規範效力之必要性/105
四、以法律現實主義之論證方法突破法製睏境/111
伍、行憲前立法未於萬年國會議員退職日前修正之規範效力檢討/125
一、規範轉換可能性之探討/125
二、規範轉換之限製/130
陸、結 論/133

第三章 中華民國黨治政治之規範發展與曆史考察
壹、前 言/149
貳、行憲前的黨治經驗/151
一、軍政時期/151
二、訓政綱領時期/157
三、訓政約法時期/165
四、抗戰時期/171
參、戰後時期的黨治轉型/175
一、製憲階段的挑戰/175
二、憲法本文的去黨治化/179
三、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黨治色彩/184
肆、黨治政治的延續與檢討/193
伍、結 論/197

第四章 解構黨治魅影
壹、前 言/199
貳、行憲前於國民黨內部解決政治爭議之黨治經驗/207
一、黨治之軍事性/207
二、訓政時期之黨治發展/212
參、憲政幻影下的黨治復闢/215
一、以去黨治為目的之製憲/215
二、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復闢黨治政治/220
三、憲政外衣下的黨治現實/225
肆、行憲後黨治政治之規範基礎/229
一、動員戡亂時期之黨治模式/229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之規範調整/235
三、凍結立法院同意權與國民大會後之黨政關係/242
四、以黨輔政之政治基礎/247
伍、以黨務運作填補府院憲政權限不明之檢討/254
一、以立法規範黨政關係之必要性探討/254
二、總統職權法製化之必要性/258
三、建構以總統為中心之行政體製/262
陸、辭職爭議之法理探討/267
一、義務性辭職之政治基礎/267
二、禮貌性辭職之迷思/273
柒、結 論/277

第五章 淺論司法行政權之界綫
壹、前 言/279
貳、司法院不兼理司法行政之製憲原意/282
參、審檢分隸之政治決策缺乏法理基礎/289
肆、司法院兼理司法行政之憲政疑慮/293
伍、結 論/300

第六章 從司法改革談司法院與司法行政之改革
壹、前 言/305
貳、釋字第五三○號解釋之分析/309
一、解釋背景/309
二、解釋要旨/310
三、本件解釋所生疑義/312
參、行憲前司法職能之發展與變遷/317
一、清末之濫觴/317
二、民初北洋政府之發展/318
三、中華民國軍政府至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
大本營時期之轉變/327
四、國民政府前期之調整/332
五、訓政時期之黨治深化/340
六、製憲階段的迴顧與反省/352
肆、審判獨立與司法行政/364
一、審判獨立為司法權之核心價值/364
二、從審檢同隸到審檢分隸/368
三、司法院法律提案權/372
四、規則製定權與司法行政監督權之界綫/377
伍、結 論/385

第七章 軍事審判權之界限
壹、前 言/391
貳、憲政秩序下之軍事審判/392
一、刑事司法二元化/392
二、軍事審判製度之本質、目的/394
三、憲法第9條規範功能之探討/396
參、軍人身分與刑事司法程序/397
一、現役軍人之範圍/397
二、軍事審判程序中現役軍人身分之改變/401
三、實定法下喪失軍人身分者審判權歸屬之疑義/401
肆、軍司法審判權之劃分/402
一、軍司法實務之運作/402
二、軍事審判權行使對象之比較/404
三、現行軍司法審判實務之沿革/407
四、現行軍司法審判實務之檢討/409
五、因案喪失現役軍人身分不受軍事審判對軍事審判製度之衝擊/413
伍、軍事審判程序應有之新容貌――代結論/417

圖書序言

自序

  還記得高中畢業剛開始接觸法律的時候,一直對書本上的法律存有很大的疑惑,講的白話一點,就是有一種「說的跟作的不一樣」的割裂感覺;比方說,憲法明明寫著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但是從有印象以來,總統纔是大位,行政院院長不及總統重要;又比方說,憲法明明規定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但是修正前的軍事審判程序,卻長期對許多已經退伍的備役軍人繼續進行。此外,雖然早自清末變法即已提倡司法獨立,關於為何現行中央政府會獨步全球地設置一個在法理上與之無必然關聯的司法院,並倚之主導範圍廣泛的司法行政業務,嚮來除瞭五權憲法與審檢分隸等空洞的教條解釋外,似乎找不到什麼有力的說理依據;諷刺的是,甚至還有不少當局者無視曆史地以為這樣的安排是維護審判獨立之理所當然。事實上,所謂的理所當然,本身就存在很大的疑義,蓋在那個可以任命不具法律背景的政治官僚擔任司法院院長,以監督管理司法業務的時代,司法獨立恐怕也隻是流於紙上談兵而已。

  增廣賢文有雲:「觀今宜鑑古,無古不成今。」惟有深入地瞭解曆史,纔能鑑往知來,並正確地評價現行法製。不可諱言地,前述法製框架是特有的曆史産物,也正因此,如果缺乏對我國相關法製沿革發展的認識,一昧對於既有的規範與體製照單全收,則就製度理性的評價與判斷,不免會陷入循環論證的謬誤,畢竟在錯誤的命題下,不太容易發現論述本身及推論結果的矛盾,甚至沒有辦法搔到癢處,而導緻相關的改革主張與理想,淪為製度錶麵的一隅觀察所得。或因如此,在對部門法學進行研究一段時間後,纔開始發覺法製沿革曆史的重要性,進而峰迴路轉地踏進這些過去未曾深入關照的課題,並在不同議題的探討與相互激盪中,逐步解開多年以來藏於心中的疑惑與睏惑,並成此書。

  本書所探討的議題,源自不同的發想,彼此間在一開始並未有整體的關聯;按就實際寫作曆程來說,早期的研究隻是個彆地在探討有關軍事審判與數罪併罰易科罰金之目的下,附帶地對行憲前的司法解釋與判例進行整理分析而已(這也是本書紀念性地將完成於舊法時期「軍事審判權之界限」乙文收錄於末章的主因)。一直到迴國任教數年後,纔在偶然的機緣下,驀然迴首發覺先前所批判質疑的諸多問題,實質上存在共通的關聯:其等均以奉行行憲前之司法院解釋為主要論述基礎。究竟行憲前的司法解釋或判例有什麼樣的魔力,會讓憲法的最高效力退避三捨?基於對其背後原因的好奇心,纔開啓瞭這一係列探討行憲前法製史的奇幻之旅。而為能更宏觀地檢視相關問題,在釋字第530號與第573號解釋的連結下,有機會分彆自司法製度與前期立法效力等角度,觀察這百餘年來的製度變遷與變化;更在釋字第31號、第76號、第261號、第387號、第419號解釋等與憲政發展有關的文本說明下,迴顧中華民國在動盪時局中,為達民主化與法治化目標所為的嘗試與努力。不論將來的法製改革方嚮是什麼,唯有忠實地麵對自己的曆史,看清相關製度的實相與虛相,纔有可能釐清法製上錶裏不一、名實不符之問題所在,並在將來理性地作齣製度選擇。

  狂夫之言,聖人擇焉。本書所提齣的觀察及建議,雖未常見於相關法製研究之中,若有所得,祈能在颱灣社會討論製度與社會轉型時,提供有意義的參考;也希望本書所進行的曆史考察,足以作為各界在探討相關法製改革時,高呼口號以外的理性論辯基礎。

張明偉
2017年6月5日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憲政下的訓政》,這個書名本身就有一種張力,仿佛是兩種看似矛盾的概念被並置在一起。在我看來,颱灣的民主化進程,就是一部不斷擺脫“訓政”思維,走嚮真正憲政實踐的史詩。這本書會不會深入探討“訓政”這個概念在政治學上的定義,以及它在曆史上的具體錶現?尤其是在我們颱灣,國民黨時期的“訓政”時期,對社會各個層麵都産生瞭深遠的影響,這種影響直到今天我們仍然可以感受到。作者是否會從法理學的角度,剖析“訓政”與“憲政”在理論上的根本差異?例如,“訓政”往往強調自上而下的權威和指導,而“憲政”則更側重於權力製約、法治精神和公民權利的保障。我特彆想知道,這本書是否會分析在颱灣從威權走嚮民主的過程中,“訓政”的殘餘力量是如何被剋服的,又或者,在某些方麵,它是否仍然以一種隱蔽的方式存在?如果作者能提供一些曆史案例和理論分析,來佐證這些觀點,那將非常有價值。

评分

這本書的名字叫《憲政下的訓政》,拿到手的時候,就覺得這個題目挺引人深思的。我們颱灣社會在這條路上走過瞭不少彎路,經曆瞭不少爭論,從威權到民主,從一黨專政到多元競爭,每一步都充滿瞭血淚與智慧。《憲政下的訓政》這個書名,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曆史上的一些概念,比如國民黨時代提倡的“訓政時期”,那段時期颱灣的政治形態,以及它與後來憲政民主的演變之間的關係。這本書是不是會深入剖析這段曆史,探討“訓政”這個概念在不同曆史語境下的含義,以及它對現代颱灣憲政發展的影響?我很好奇作者是否會從理論層麵梳理“訓政”與“憲政”之間的張力,甚至是衝突,然後引申到我們今天所處的民主時代,審視我們是否還有“訓政”的影子,或者說,我們是如何避免重蹈覆轍的。或許,它會藉古鑒今,提齣一些關於如何鞏固民主、提升公民素養的寶貴見解。我特彆期待看到作者如何處理這種曆史與現實的對接,以及它能給我們這些關心颱灣前途的讀者帶來怎樣的啓示。

评分

拿到《憲政下的訓政》這本厚重的書,我的第一反應是,這會不會是一本非常“硬核”的學術著作?颱灣社會經過瞭那麼多輪民主選舉,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總統,各種政治體製的變遷,我們都經曆過瞭。而“訓政”,這個詞在我腦海裏,總是與那個年代的政治宣傳和國傢建設的口號聯係在一起。這本書會不會去探討,在不同國傢,尤其是在亞洲一些轉型中的國傢,是否存在一種“憲政下的訓政”的模式,或者說,這種模式是否會以各種變形的方式齣現?我很好奇作者是否會引用大量的曆史文獻、政治理論,甚至是比較政治學的研究,來闡述“訓政”的內涵,以及它與現代民主憲政的基因差異。我想知道,這本書會不會去比較,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所謂的“訓政”是如何被解讀和實踐的,以及它在促進或阻礙國傢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對我而言,一個深入的、多角度的探討,能夠幫助我更清晰地理解我們所處的這個復雜的政治現實。

评分

光看《憲政下的訓政》這個書名,就讓我腦海裏浮現齣很多畫麵。尤其是在我們颱灣,轉型正義的議題一直沒停過,關於過去的威權體製,以及它如何一步步被挑戰、被改革,我們都有著復雜的情感。這本書會不會從比較宏觀的視角,去審視“訓政”這個概念在整個現代國傢形成過程中的角色?它會不會討論,在某些特定曆史條件下,像“訓政”這樣的製度設計,盡管帶有壓製性,但在當時的曆史語境下,是否被認為是實現國傢穩定和現代化的一種手段?我好奇作者是否會對比不同國傢在發展過程中,對於“秩序”與“自由”之間的平衡,特彆是那種在缺乏成熟民主機製時,如何過渡到更開放體製的經驗。當然,我也希望這本書不會僅僅停留在曆史的敘述,而是能夠更深入地分析“訓政”所蘊含的權力結構、意識形態,以及這些因素如何與憲政原則發生碰撞。對我而言,理解過去,纔能更好地理解現在,並為未來做齣更審慎的選擇。

评分

《憲政下的訓政》,光是這個書名就讓我浮想聯翩,它不像那種通俗的政治評論,反而帶有一種曆史的厚重感和理論的深度。我們颱灣社會,從戒嚴到解嚴,從一黨獨大到政黨輪替,民主的道路並不平坦。這本《憲政下的訓政》會不會迴溯曆史,探討在一些國傢,為瞭建立穩定的政治秩序,是否曾經齣現過一種介於“專製”和“完全民主”之間的過渡狀態,而“訓政”就是其中的一種錶現形式?我很好奇作者是否會深入分析,在這樣的狀態下,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是如何被界定的,又或者說,是如何被限製的?我特彆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跨國界的比較研究,看看其他國傢在類似的轉型時期,是如何處理“訓政”的遺産,以及如何構建真正的憲政體製的。對我來說,理解“訓政”在曆史上的存在,以及它與現代憲政的根本區彆,有助於我們更好地認識颱灣民主的珍貴,並警惕任何可能齣現的“訓政”復闢的傾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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