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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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企望能以十萬字的篇幅,透過生動活潑的講解方式及案例試舉,來呈現代理的法學理論。一方麵希望可以讓學習者,避免因抽象的學術寫法而怯於學習;二方麵也希望避免本書成為僅是抽象文字的堆積,而變成令人難以親近的學術著作。本書盡力對代理理論做最詳盡的解說,除期望可以提供初學者對於代理理論有更多的閱讀資料外,也冀望本書可以讓一般法律實務工作者樂於使用當中資料於實務工作中,以求充分發揮法律理論的學術功能性:將法律正義實踐於生活。

  此外,本書尚提供兩萬字的實例研習,希望學習者能在學習代理法律理論之外,尚且可以學習如何將法律理論適用於實際案例,這也是作者多年來從事教職及寫作的目標,但望可以對今日颱灣法學教育,恪盡一己之力。
編織數字時代的權力與邊界:一部關於信息流動、個人權利與社會結構變遷的深度考察 圖書名稱: 《無形之網:數字主權與信息倫理的重塑》 內容簡介: 在這個數據成為新石油的時代,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正被無形的數字基礎設施深刻地重塑。 《無形之網:數字主權與信息倫理的重塑》並非一本關於特定商業模式或技術操作指南的淺顯讀物,而是一部深入剖析當代信息社會核心矛盾的哲學與社會學著作。本書旨在探討,在算法日益成為決策核心,數據流穿越國界、重塑權力結構的宏大背景下,個體的主權、社會的公平以及國傢的主權邊界,正麵臨著何種根本性的挑戰與重構。 第一部分:數字領域的“新古典主義”與邊界的消融 本書的開篇,將曆史的鏡頭對準瞭信息技術革命初期對於“開放性”與“自由流動”的烏托邦式構想。我們迴顧瞭互聯網早期“去中心化”理想的輝煌與局限。 隨後,重點轉嚮當代數字世界的現實:全球性科技巨頭憑藉其對海量數據的壟斷性控製,正在構建起新的“數字領土”。 我們將詳細分析“數據主權”這一概念的復雜性。它不再僅僅是各國政府試圖限製數據跨境流動的傳統主權錶達,更深層次上,它關乎一國公民的“數字身份”是否能被其本國法律所有效保護和管轄。 我們將追溯近年來一係列國際法律衝突與貿易談判,考察各國在數據本地化要求、跨境數據傳輸協議上的博弈,揭示這些技術性條款背後隱藏的地緣政治角力。 書中引入瞭“信息勢能差”的概念,用以描述信息擁有者與信息使用者之間日益擴大的權力鴻溝。 這種勢能差不僅影響市場競爭,更直接關係到個體信息的價值兌換——我們的點擊、停留、購買記錄,如何被精煉成可供交易的“預測性資産”,而我們自身卻常常對這一過程的最終流嚮一無所知。 我們將探討在“即時反饋循環”的驅動下,傳統意義上的隱私概念是如何被侵蝕,並逐漸被一種更為脆弱的“可控透明度”所取代。 第二部分:算法的“黑箱”:決策的偏見與社會公平的裂痕 本書的第二部分將焦點投嚮信息技術的核心——算法。 算法不再是中立的數學工具,而是內嵌瞭設計者價值觀、曆史偏見以及訓練數據偏差的“社會代理人”。 我們通過一係列案例研究,剖析瞭算法決策在關鍵社會領域(如信貸審批、司法量刑、招聘篩選)中可能産生的係統性歧視。 重點分析瞭“數據汙染”和“模型漂移”如何使得曆史上的不公被固化甚至放大,從而形成一種難以察覺的、數字化的社會分層。 書中特彆深入探討瞭“可解釋性AI”(XAI)的倫理睏境:當一個決策模型因為過於復雜而無法被人類完全理解時,我們如何追責? 誰該為“機器的錯誤”負責? 是程序員、數據提供者、還是部署該係統的組織? 此外,本書還將審視“信息繭房”和“迴音室效應”的社會後果。 這種由個性化推薦係統驅動的認知隔離,不僅加劇瞭政治極化,更在潛移默化中削弱瞭公共領域進行有效對話的基礎。 我們探討瞭在一個被定製化信息流主導的世界裏,社會如何構建共同的“現實基礎”。 第三部分:數字時代的勞動與權力重構 不再局限於傳統意義上的“藍領”或“白領”,本書的第三部分審視瞭數字平颱經濟對勞動關係的顛覆性影響。 我們研究瞭“零工經濟”下勞動者的新型依附關係——不再是對固定雇主的依附,而是對平颱規則和動態定價機製的被動接受。 重點關注“微任務”經濟(Gig Economy)中隱藏的“隱形管理”:平颱如何通過精密的激勵機製、即時評分係統和持續的監控,對數百萬分散的勞動者進行高強度、低成本的調度和控製。 我們分析瞭這種新型管理模式如何繞過瞭傳統的勞動法保護,使得勞動者在享受“靈活”的同時,也承擔瞭全部的職業風險。 同時,本書也關注瞭知識工作者在新環境下的處境。 創意、代碼、分析報告——這些曾經被視為高價值的智力成果,正麵臨被標準化、模塊化和自動化替代的風險。 如何在工具鏈高度依賴少數幾傢科技公司的生態中,維護知識産權的邊界和個體的創新能力,成為新的議題。 第四部分:重塑倫理與構建韌性:通嚮數字治理的路徑探索 本書的結論部分,將探討如何在技術進步與人類價值之間找到可持續的平衡點。 這不是呼籲退迴到前數字時代,而是尋求在新的技術現實下,構建更具韌性、更具人文關懷的治理結構。 我們探討瞭一係列正在萌芽的解決方案:從強化的數據本地化法規、更嚴格的算法審計機製,到公民數據信托(Data Trusts)的實驗性實踐。 書中強調瞭“技術素養”作為一種新的公民權利的重要性,主張教育體係必須更新,以培養公民對信息環境的批判性理解能力。 最終,《無形之網》旨在引發一場關於“我們希望如何生活在數字世界中”的深刻對話。 它挑戰瞭將技術視為必然的宿命論觀點,主張通過深思熟慮的政策設計、跨學科的倫理規範以及積極的公眾參與,重新將信息流動的權力,導嚮增進人類福祉而非僅僅是資本效率的方嚮。 這是一部獻給所有關心未來、關注權力流嚮的讀者,關於如何在新世界中捍衛自由與尊嚴的思考錄。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劉昭辰


  學曆:
  東吳大學法學士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Dr. Iuris)

  經曆:
  世新大學法律係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係副教授

  現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係教授

圖書目錄


導讀 如何體係化思考代理問題
 
第一章 概 說  11
壹、代理製度的理論爭議  12
一、意思理論  13
二、本人理論  13
三、代為處理事務理論  14
貳、代理和意思錶示理論(私法自治)  15
參、代理製度和其他製度的區彆  17
一、法人機關代錶  17
(一)法人的本質  17
(二)董事的地位與區彆實益  18
二、信 託  20
(一)信託目的及類型  21
(二)信託行為效力  22
三、授 權  24
(一)概 說  24
(二)授權的法律依據  24
(三)授權和代理的區彆  26
 
第二章 代理的要件(1)—意思錶示  27
壹、可能的代理行為  28
一、事實行為  28
二、身分行為  29
三、不法行為  30
四、準法律行為  32
貳、代理人的資格及和使者的區彆  33
一、代理人的行為能力  33
二、錶意使者(意思錶示的傳達人)  34
(一)概念區彆  34
(二)法律效果  36
三、代收使者(意思錶示的代收人)  37
參、代理行為意思錶示的瑕疵及主觀心態歸責  40
一、意思錶示的瑕疵  41
(一)意思錶示的解釋及錯誤  41
(二)詐欺及脅迫行為  42
二、代理人對事實主觀認知的歸屬  43
(一)原 則  43
(二)認知上的代理人  45
(三)事實認知的閤併  46
三、依本人指示所為的代理行為  48
(一)原則:就本人決之  48
(二)無權代理的事後承認  50
(三)法定代理  51
 
第三章 代理的要件(2)—本人名義  53
壹、公示原則  54
一、概 說  54
(一)目的:保護相對人  54
(二)明示或默示均可  54
(三)法律效果  55
二、間接代理  55
(一)實 例  56
(二)法律效果  57
三、以他人姓名為意思錶示  59
(一)使用假名  60
(二)冒 名  60
貳、公示原則的鬆動  62
一、公開的為他人行為  63
二、隱藏的為他人行為  64
(一)現金交易行為  65
(二)當事人身分的可得確認  67
(三)法律效果  68
 
第四章 代理的要件(3)—代理權  69
壹、代理權的取得  70
一、代理權的來源  70
(一)意定代理  70
(二)法定代理  70
(三)代理權的範圍  71
二、代理權的本質  72
三、意定代理權的授與  73
(一)單獨行為  73
(二)無要式性  74
(三)內部及外部授權  76
(四)代理權授與的無因性  77
(五)代理權授與的瑕疵  83
貳、代理的類型  86
一、個彆代理及共同代理  86
(一)共同代理的類型  86
(二)共同代理的行使原則  87
(三)授權單獨代理  88
(四)共同代理人的侵權行為  89
(五)共同消極代理  89
二、本代理及復代理  90
(一)復代理權限的取得  90
(二)復代理人的無權代理責任  91
三、特彆代理、概括代理及種類代理  94
(一)特彆代理與概括代理  94
(二)種類代理  95
四、可撤迴及不可撤迴的代理  95
五、死後代理  97
參、(意定)代理權的消滅  97
一、期限經過  98
二、條件成就  98
三、拋 棄  98
四、撤 迴  99
(一)原 則  99
(二)撤迴不可撤迴的代理權  100
五、基礎法律關係消滅  101
(一)基礎法律關係終止  102
(二)企業經營讓與  102
(三)代理人死亡或是無行為能力  103
(四)本人死亡或是無行為能力  104
六、本人破産  105
肆、利益衝突的禁止  106
一、禁止理由  106
(一)欠缺公開性  106
(二)利益衝突  107
二、例外情況  108
(一)本人的許諾  108
(二)專為履行債務者  108
(三)帶來利益的法律行為  108
三、擴大適用民法第一○六條  110
 
第五章 無權代理  113
壹、民法第一七○條  114
一、無權代理行為的類型及效力  114
(一)契約行為  115
(二)單獨行為  119
二、承 認  120
(一)承認是有相對人的單獨意思錶示  120
(二)承認可以明示或默示為之  121
(三)基礎法律關係的承認與無權代理的承認  122
(四)承認原則上無要式性  123
(五)尚未成立的組織的行為可否「承認」?  124
三、本人的責任  124
貳、民法第一一○條  125
一、概 說  125
二、適用範圍  128
三、責任範圍  129
(一)無權代理人明知無權代理  130
(二)無權代理人不知無權代理  134
四、責任排除  135
(一)相對人的明知或因過失而不知  135
(二)行為能力的保護  136
 
第六章 錶見代理  137
壹、概 說  138
貳、狹義無權代理  140
一、民法第一○九條  141
二、嚮外界通知公告代理權授與  144
三、外部授權  146
參、錶見代理  148
一、假象代理  149
(一)客觀構成要件  149
(二)主觀構成要件  153
二、容忍代理  156
三、錶見代理的其他問題  158
(一)錶見代理的得撤銷性  158
(二)錶見代理和無權代理責任的選擇關係  159
 
第七章 實例研習  161
例題1【手機特惠專案】  162
例題2【女兒的真命天子】  167
例題3【超齣餐廳身高優惠價的小孩】  172
例題4【女性化妝品的代言人】  181
例題5【網路購買手機皮套】  185
例題6【百貨公司的櫃姐】  193
例題7【棒球場草皮】  199
參考書目  203

圖書序言



  距離上次三民書局委以撰寫《民法係列》叢書,匆匆已過七年,在感嘆時間流逝之餘,自覺知識也增長不少,聊堪以慰。七年後,三民書局又委以作者為《民法係列》叢書,撰寫《代理關係》專題一書,雖然該書不在作者的寫作計畫中,但卻仍欣然接受,一則可以當作日後教科書寫作的試金石,二則也希望可以滿足讀者的期待。

  本書的完成,首先要感謝中興大學法律係在研究與教學上的支持,也要感謝中興大學碩專班學生在課堂上的熱烈參與及提供寶貴的實務經驗,使作者獲益良多,更要感謝中興大學法律係畢業生,現就讀中正大學研究所林德修先生的辛勤校稿及學術意見的提供,他的正直及責任心,就如同他的法律意見般,將會成為他人生最寶貴的資産,在此祝福他。作者也必須特彆感謝編輯對於本書章節編排,提齣非常具有建設性的意見,進而使本書更具體係性,也顯示其應有的法學素養。兒子如意近來熱衷棒球運動,太太玫杏和我都祝福他,也盼望他可以如願成為職棒球員,實現自我。

  本書絕大部分內容是作者在颱北時,使用世新大學圖書館資源,終得完成,在此也對世新大學圖書館的安靜舒適環境及館員的親切服務,緻上最大謝意。一如以往,作者永遠歡迎讀者的鼓勵及批評,請郵電:Erwin@nchu.edu.tw。
 
劉昭辰
西元2015年11月於世新大學圖書館三樓

導讀

如何體係化思考代理問題(節錄)

  對於大一初學者而言,代理關係是民法總則相當難以理解的部分,因為當中牽涉三人關係,故而顯得復雜。舉例加以說明:
 
  A經過激烈的選舉,當選某高中新任的畢聯會主席,並經畢聯會公告而就任。A計畫籌辦畢業晚會,但因為畢聯會會務繁忙,因此A就委由同學B,幫自己為畢聯會採購物品。B遂到學校的福利社C採購,而以為架上所販賣的「金牌麥汁」是健康飲品「小麥草汁」,即以現金購買瞭十箱「金牌麥汁」。B搬迴麥汁後,A卻驚訝錶示,此種「金牌麥汁」其實是含極少量酒精的「黑麥汁」,雖然法律並未禁止未成年人飲用,但A總覺得不宜,遂親自到C福利社要求退貨,但C卻不錶同意,因為B在購買時,C就已經嚮B說明「金牌麥汁」含有極少量酒精,是B自己不信。事後又發現,原來畢聯會主席選舉程序有重大瑕疵,而必須重選。問:畢聯會是否必須支付十箱「金牌麥汁」的價金?
 
  第一章 概說

  如果本題B是要為自己購買金牌麥汁,學習者應該就不難解答,但本題卻是B要幫畢聯會主席A為畢聯會購買金牌麥汁,有多數人參與其間,法律關係就顯復雜,而且最終C是欲嚮畢聯會主張價金給付,但是畢聯會卻未親自為買賣契約,此時學習者就必須立刻警覺代理的問題來瞭。換言之,代理問題永遠齣現在如下的情況:當事人並未親自為法律行為(意思錶示),但卻必須接受法律行為的效力拘束。因此在此建議學習者,在檢視代理問題時,首先必須先齣現一個問題意識:當事人並未親自為法律行為,但卻必須接受他人所為法律行為拘束的法律製度及法律條文根據何在1?

  在此問題意識下,有兩種考量的可能性:一是法律行為的當事人是法人組織,故其董事機關代錶所為的意思錶示直接歸屬於法人(參照民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另一則是法律行為的當事人並非是法人組織,第三人是以代理人地位為意思錶示,而該意思錶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參照民法第一○三條第一項)。因此如何將代理和其他製度加以區彆,並且正確引用條文,就是學習者所必須麵對代理的第一個話題。以本例題而言,因為畢聯會組織的成員嚴格僅限於本屆畢業生,故而具有封閉性,成員也就無可變動性可言,故畢聯會明顯不同於成員具有可變動性的社團法人資閤組織,換言之,畢聯會不宜被當成是類似社團法人組織性質的無權利能力社團2,而是一個不具法人性質的人閤組織,是全體畢業生為共同完成畢業相關事項所組成的閤夥組織(參照民法第六六七條),所以最終應適用代理規定,而以畢聯會主席A為全體畢業生的代理人,A並又授與代理權給B(復代理),代畢聯會訂立十箱「金牌麥汁」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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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如在例題4【女性化妝品的代言人】中,解題者就可以在解題之始明言:「而該買賣契約又必須以A、C兩人有買賣的意思錶示閤意,就C而言,自無疑義,但問題是,是否A曾為有效的買賣意思錶示?本題A並未親自為買賣的意思錶示,而是由第三人B為意思錶示,而第三人的意思錶示唯有在符閤民法第一○三條第一項的代理要件下,始能對本人發生效力」,緊接著展開代理要件的檢查。

2.但無權利能力社團究竟應該類推適用民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的法人代錶規定,抑或直接適用民法第六六七條及第一○三條的閤夥代理規定,其實學說也相當有爭議,參閱施啓揚,《民法總則》,第122頁。

圖書試讀

第一章 概說
 
本章節介紹代理的基本理論,由曆史觀點討論代理理論,再以私法自治原則檢視代理製度,並將代理和其他製度做對比區彆,對於初學者而言,或許會顯得過於抽象及睏難,建議讀者不妨可以在全盤掌握代理理論後,再迴頭復習本章節,應當就可以輕易掌握本章節內容。
 
壹、代理製度的理論爭議
 
民法一嚮強調「私法自治原則」,在此原則之下,民法聽任個人可以基於自我意思決定,自由地透過自身所為的意思錶示(法律行為),進行社會經濟交易,形成法律關係,並由本人享有權利、負擔義務。但是基於種種因素,本人有時無法親自為法律行為,而必須委由第三人代而為之,例如基於經濟社會活動越加復雜,因此老闆本人無法親自齣國訂約,而必須委由外國律師代為訂約,或是無行為能力人(嬰兒)因欠缺行為能力而無法接受祖父母的贈與(參照民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故必須由其父母代為接受,在此等情形下,法律遂有必要承認,即使不是本人親自所為的法律行為,但是該等法律行為卻仍可以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參照民法第一○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這種製度稱之為「代理」。在代理製度下,行為人(即代理人)所為的意思錶示,對本人(即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效力,換言之,在代理製度下,行為人可以「代為處理」本人事務,其所為的法律行為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他人,並直接對他人發生效力。
 
由法製史觀之,代理製度的形成並非當然。早在羅馬法時代1,根據羅馬法製度,傢中小孩(filius familias)或是奴隸(servus)可以為傢中父親(pater familias)或主人(dominus)取得權利,而透過附加的訴訟(adjektizische Klage),pater familias或dominus也必須對filius familias或是servus所為的行為,對外負起責任,而存在有類似今日的代理製度。但在此之外,羅馬法認為並無必要再承認其他第三人可以為本人取得權利或是使之負擔義務的製度,因此原則上並不承認一般代理製度的存在。但隨著經濟社會日益發達,大陸法國傢在17世紀相繼立法承認代理製度,而德國法學則是直至19世紀,對於代理製度的存在與否,仍陷於理論的爭議。主要的觀點計有: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結構非常特彆,作者采用瞭多綫敘事的方式,將不同的故事綫交織在一起,最終匯聚成一個令人震驚的結局。一開始,我有點摸不著頭腦,不知道作者想要錶達什麼。但隨著情節的推進,我逐漸明白瞭作者的意圖。他想要通過這些不同的故事綫,展現人性的多麵性和復雜性。書中的人物都非常立體,他們有著各自的優點和缺點,他們的行為也充滿瞭矛盾和掙紮。作者並沒有簡單地將人物劃分為好人和壞人,而是展現瞭他們內心深處的善與惡。書中的情節發展齣乎意料,常常在以為自己猜到結局的時候,突然齣現反轉,讓人大吃一驚。作者對於懸念的設置非常巧妙,他能夠巧妙地利用伏筆和暗示,引導讀者一步步地走嚮真相。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懸疑小說,更是一部關於人性的深刻探討。它讓我重新審視瞭自己的人生,也讓我對周圍的世界有瞭更深刻的認識。

评分

這本書啊,真的是讓人欲罷不能!一開始就被它獨特的氛圍感吸引住瞭,那種壓抑、緊張的感覺一直貫穿始終。作者的文筆細膩流暢,用詞精準,把人物的內心活動描寫得淋灕盡緻。我特彆喜歡書中的女主角,她獨立、堅強,在麵對睏境的時候,從不輕易放棄。雖然她也犯過錯誤,但她始終堅持自己的原則,努力去尋找真相。書中的配角也都非常鮮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動機,他們之間的關係錯綜復雜,讓人難以捉摸。作者在情節的設置上非常巧妙,層層遞進,環環相扣,讓人始終保持著高度的閱讀興趣。而且,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懸疑小說,它還探討瞭許多深刻的社會問題,比如權力、金錢、道德等等。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不僅僅是讀瞭一部小說,更是一次對社會現實的深刻反思。這本書絕對值得一看,它會讓你在緊張刺激的閱讀過程中,思考人生的意義和價值。

评分

讀完這本書,感覺就像經曆瞭一場漫長的、細緻入微的心理偵探遊戲。作者的敘事手法非常獨特,不是直接告訴你發生瞭什麼,而是通過一個個鮮活的人物,以及他們之間微妙的互動,一點點地揭示真相。我尤其喜歡作者對人性的刻畫,每個人物都有自己的弱點和掙紮,沒有絕對的好人或壞人,這讓故事顯得更加真實和引人深思。書中的情節發展齣乎意料,常常在以為自己猜到結局的時候,突然齣現反轉,讓人拍案叫絕。作者對於細節的把握也十分到位,無論是場景的描寫,還是人物的對話,都充滿瞭生活氣息,仿佛身臨其境。讀完之後,我忍不住開始反思自己的人際關係,以及在與人交往中可能存在的盲點。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小說,更是一麵鏡子,讓我們能夠更深入地瞭解自己和周圍的世界。它讓我重新審視瞭信任、背叛、責任這些永恒的主題,也讓我對人性的復雜性有瞭更深刻的認識。強烈推薦給喜歡心理懸疑、喜歡思考人性的讀者。

评分

說實話,這本書的節奏有點慢,但正是這種慢節奏,纔讓我能夠更加細緻地品味其中的情感和哲理。作者並沒有刻意去製造懸念,而是通過平淡的敘述,展現瞭人性的真實和復雜。書中的人物都非常普通,他們有著各自的煩惱和追求,他們的生活也充滿瞭瑣碎和無奈。但正是這些普通人,在麵對睏境的時候,展現齣瞭驚人的勇氣和智慧。作者對於人性的洞察力非常深刻,他能夠準確地捕捉到人物內心深處的掙紮和渴望。書中的對話也充滿瞭哲理,常常讓人陷入沉思。我特彆喜歡書中的一段描寫,講述瞭一個老人在公園裏下棋的故事,通過這個故事,作者探討瞭人生的得失和意義。這本書不是那種讓你一口氣讀完的爽文,它需要你靜下心來,慢慢地品味其中的滋味。讀完之後,你會感覺自己好像經曆瞭一次心靈的洗禮,對人生有瞭更深刻的理解。

评分

這本書讀起來有點像在看一齣舞颱劇,作者的文字充滿瞭畫麵感,每一個場景都仿佛栩栩如生。我特彆喜歡作者對於人物外貌和神態的描寫,他能夠用寥寥幾筆,就把人物的形象刻畫得栩栩如生。書中的人物之間的對話也充滿瞭張力,每一次對話都仿佛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錶演。作者對於心理活動的描寫也非常細膩,他能夠準確地捕捉到人物內心深處的想法和感受。書中的情節發展緊湊,扣人心弦,讓人始終保持著高度的閱讀興趣。而且,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懸疑小說,它還融入瞭許多浪漫和感人的元素。我特彆喜歡書中的愛情描寫,它真摯、動人,讓人為之感動。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好像經曆瞭一場夢幻般的旅程,沉浸在書中的世界裏,久久不能自拔。這本書絕對值得一看,它會讓你在緊張刺激的閱讀過程中,感受到愛情的美好和人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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