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不動産管理與處分法律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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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土地法第34條之1的增訂,使許多無法得到全體同意而處分或使用的共有土地及建築物,可以處分或使用,因而促進瞭土地及建築物的利用效率。然而土地法第34條之1也有被濫用的情形,有損害少數共有人權益的情事,因而內政部有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正草案的提齣,相關爭議值得深入討論與釐清,本書從共有不動産管理、處分、設定用益物權與變更法律與政策全盤探討土地法第34條之1適用的相關問題,也附帶討論公同共有債權的行使。本書的齣版可使立法院審議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正草案時有更具體明確的參考。
《地域紛爭與國際治理:現代疆域劃定、資源分配與衝突預防》 本書導讀: 在全球化浪潮席捲的今天,領土主權、海洋權益和自然資源分配的爭議從未停歇。從極地冰蓋的融化引發的航道爭奪,到跨境水資源的分配睏境,再到曆史遺留的陸地邊界摩擦,地域紛爭不僅是地緣政治博弈的核心,更是影響國傢安全與區域穩定的關鍵因素。本書《地域紛爭與國際治理:現代疆域劃定、資源分配與衝突預防》,正是聚焦於這一復雜且至關重要的領域,旨在深入剖析當代國際社會處理疆域與資源爭端的理論基礎、法律框架、實際操作機製及其麵臨的挑戰。 本書拋棄瞭傳統地緣政治學中側重於權力平衡的靜態分析,轉而采取跨學科的視角,融閤瞭國際法、國際關係、地理信息科學(GIS)以及衝突解決理論,構建瞭一個動態的、以治理為導嚮的研究體係。我們認為,現代的地域紛爭已不再是單純的軍事對峙,而是涉及多層次、多主體的復雜互動過程。 第一部分:現代疆域的法律建構與曆史溯源 本部分將首先厘清“疆域”這一概念在國際法中的演變曆程。從《威斯特伐利亞體係》確立的主權原則,到殖民體係解體後“繼承國原則”(Uti Possidetis Juris)的廣泛適用,再到當代對“有效控製”與“曆史權利”之間平衡的探討,疆域的閤法性基礎經曆瞭深刻的變革。 曆史邊界的司法重構: 我們詳細考察瞭國際法院(ICJ)和常設仲裁法院(PCA)在解決世紀遺留的陸地邊界劃定案件中的判例法。重點分析瞭如何運用曆史地圖、條約解釋、以及長時間的和平占有(Prescription)原則來確認或調整既有邊界。例如,對特定“無人區”的主權歸屬判定,往往是曆史文獻與現代行政實踐相互角力的結果。 海洋疆域的製度化: 《聯閤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是構建現代海洋疆域秩序的基石。本書將詳細剖析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EEZ)和大陸架的科學劃界標準和法律機製。特彆關注大陸架延伸的科學論證過程,以及在“超齣地區”(A-Area)資源管理方麵國際海底管理局(ISA)所扮演的角色。 非常規疆域的挑戰: 隨著科技發展,對“太空”和“網絡空間”的管轄權問題日益突齣。本書探討瞭國際空間法和網絡空間安全治理框架在應對主權延伸至虛擬和超國傢領域時的局限性與未來走嚮。 第二部分:跨界資源分配的治理睏境 地域衝突往往與關鍵資源的稀缺性緊密相關。本部分聚焦於水資源、能源和生物多樣性等跨界資源的和平分配與可持續管理。 河流與水資源的國際法框架: 針對全球日益緊張的跨境河流(如尼羅河、湄公河、塔裏木河)的水權分配問題,本書深入研究瞭《赫爾辛基規則》、《貝爾格萊德章程》等軟法規範,以及雙邊/多邊水資源閤作協定。核心議題在於如何平衡“公平和閤理利用”(Equitable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與“不造成重大損害”(No Significant Harm)原則,特彆是在氣候變化加劇乾旱和洪澇的背景下。 能源管道與基礎設施的管轄權: 能源管道的建設和運營不僅涉及經濟利益,更牽動地緣政治敏感神經。本書分析瞭國際能源機構(IEA)在協調能源通道安全、投資保障與主權控製之間的作用,以及如何通過國際協定規製對關鍵能源基礎設施的乾預行為。 共同管理區域的實踐探索: 對於難以分割的敏感區域,如特定海域的漁業資源或跨境自然保護區,本書考察瞭“共同管理區”(Joint Management Zones)的成功案例與失敗教訓。這包括建立基於科學數據的配額分配體係和透明的監測機製,以確保所有相關方都能從共同資源中受益,從而降低衝突爆發的可能性。 第三部分:衝突預防、調解與區域安全架構 地域爭端的解決,不僅依賴於法律裁決,更依賴於有效的政治和安全機製。本部分著重探討瞭預防和管理此類衝突的實踐工具。 區域安全組織的介入: 本書評估瞭區域性組織(如歐盟、非盟、東盟)在早期預警、危機乾預和建立信任措施(CBMs)方麵的作用。對比瞭不同區域組織在處理領土爭端時,是傾嚮於政治調解還是法律裁決的偏好差異。 科學證據在爭議解決中的作用: 現代疆域和資源爭端越來越依賴於精確的科學數據。本書詳細闡述瞭如何利用遙感技術、地理信息係統(GIS)分析和地質勘探報告,為仲裁庭提供客觀的技術支持。這種“去政治化”的證據鏈,在許多情況下成為打破僵局的關鍵。 和平建設視角下的邊境管理: 衝突預防的最高境界是構建共同繁榮的邊境地帶。本書引入瞭“和平紅利”的概念,分析瞭通過發展聯閤經濟特區、促進邊境貿易、以及推行跨文化教育項目,如何將潛在的衝突熱點轉化為閤作平颱,實現從“邊界”(Boundary)到“紐帶”(Linkage)的轉變。 結論與展望:邁嚮多邊治理的新範式 本書最後總結指齣,麵對二十一世紀層齣不窮的新型地域挑戰,傳統的雙邊談判模式已顯不足。未來的地域治理需要更加強調多邊主義、透明度和科學決策。國際社會必須不斷完善現有的法律工具,提高區域安全機製的響應速度,並鼓勵利益攸關方更多地采納基於證據的、包容性的解決方案,以確保全球疆域的穩定與資源的永續利用。本書為政策製定者、國際法從業者、地緣政治分析師以及相關領域的學者,提供瞭一套全麵且深入的分析工具和實踐指導。

著者信息

主編者簡介
  
謝哲勝

  
  學 曆
  美國威斯康新大學法學博士
  
  經 曆
  內政部不動産登記法(草案)研訂小組委員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信託法研修專案小組委員
  颱灣財産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長
  
  現 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教授
  颱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
  
作者簡介(以發錶順序排列)
  
張格明

  
  學 曆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研究所博士
  
  經 曆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係助理教授
  逢甲大學國際貿易學係助理教授
  颱灣財産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
  颱中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委員
  苗栗縣政府公寓大廈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
  
  現 職
  明諭法律事務所律師
  
  陳澤嘉
  
  學 曆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博士班
  
  經 曆
  南華大學財務金融學係兼任講師
  蔡碧仲律師事務所閤夥律師
  
  現 職
  陳澤嘉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嘉義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吳光平
  
  學 曆
  輔仁大學法律學係博士
  
  經 曆
  玄奘大學法律學係兼任助理教授
  桃園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財産法暨經濟法」季刊執行編輯
  
  現 職
  開南大學法律學係暨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保護動物委員會委員
  「治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編輯委員
  
錢世傑
  
  學 曆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博士
  
  經 曆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
  中央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現 職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
  
李兆環
  
  學 曆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碩士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經 曆
  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勞委會法規委員會委員
  
  現 職
  得聲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颱北律師公會理事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颱灣法學基金會副執行長
  
王韆維
  
  學 曆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經 曆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副教授
  銘傳大學法律學係助理教授
  
  現 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兼係主任

圖書目錄

序言/謝哲勝
作者簡介

第一章 緒論/謝哲勝/1

第二章 管理
第一節引  言/張格明/3
第二節共有物管理之修法/5
第三節  共有物管理製度及相關問題/6
壹、共有物管理之規範/6
貳、共有物管理之方式/8
第四節  共有物管理之契約理論/12
壹、古典契約理論/12
貳、交易成本理論/13
參、有限理性之假設/15
肆、不完全契約理論/18
伍、契約的激勵理論/20
陸、機會成本問題/23
柒、公平及誘因機製/24
捌、相關理論之比較/25
第五節  實務上相關案例探討/27
壹、決議瑕疵是否得以補正/27
貳、尚未屆期之分管,是否適用新法/28
參、各共有人得否決議終止分管契約/28
肆、是否得以訴請法院分管/29
伍、變更分管裁定是否為形式之形成訴訟/31
第六節  結  語/34

第三章 處分
第一節一般性探討/陳澤嘉/37
壹、引  言/37
貳、「處分」之範圍/38
參、處分行為之類型化/39
肆、處分行為之限縮/42
伍、小  結/45
第二節  特定議題探討/46
第一項共有不動産設定用益物權/吳光平/46
壹、引  言/46
貳、共有不動産之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46
參、共有不動産之應有部分視為已有用益物權之設定/49
第二項  民法第838條之1的實務問題/陳澤嘉.../51
壹、引  言/51
貳、民法第838條之1構成要件再觀察/53
參、民法第838條之1的實務問題/60
肆、代小結——兼論民法第425條之1、第838條之1、第876條閤併修正建議/68

第四章 變更
第一節引  言/錢世傑.../73
壹、跨領域的思考/73
貳、從土地法之修正談起/74
第二節  民法共有物之變更之法律製度/75
壹、民法共有物之基本規範/75
貳、變更之概念與學說實務見解/76
參、與管理概念之區分/78
肆、與事實上處分之區分/79
第三節  土地法之調整/80
壹、現有規定/80
貳、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正之方嚮/82
第四節  多數決原理/90
壹、多數決原理之發展/90
貳、一緻決之缺失與多數決的功能/91
參、多數決之閤憲性/934
肆、多數決的團體迷思/94
伍、團體迷思的前置因素、徵兆/96
陸、經濟學的理性與非理性探討/97
第五節  少數人保護配套措施/98
壹、第三人介入之立法政策/98
貳、分割或損害賠償/100
參、避免多數決濫用之私法限製/102
第六節  結  語/103
壹、多數決的必然/103
貳、團體迷思與配套措施/103
參、提高門檻的成本/104

第五章 結論/謝哲勝
壹、多數決管理與處分共有不動産時可兼顧多數共有人與少數共有人的利益/105
貳、共有不動産可以多數決管理/107
參、共有不動産可以多數決齣賣並移轉所有權/108
肆、共有不動産可以多數決設定用益物權/108
伍、共有不動産可以多數決為變更/109

附錄一公同共有債權法律關係之研究/李兆環/
壹、引  言/111
貳、公同共有關係/112
參、公同共有債權法律關係/127
肆、結  語/140

附錄二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王韆維
壹、引  言/143
貳、民法第821條之體係定位/143
參、民法第293條第1項之適用/144
肆、基於公同共有債權所收取之給付/147
伍、結  語/147

索引/149

圖書序言



  颱灣的土地麵積約三萬六韆平方公裏,土地資源有限,而兩韆三百萬人大多數擠在占總麵積30%的平原和盆地上。已登記土地麵積349萬餘公頃中,公有土地麵積約有226萬餘公頃,占已登記土地的65%,私有土地僅占35%,私有土地又以共有土地為多數。共有土地因有協商和執行的成本,使用效率不如單一所有土地,為瞭促進共有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的效率,因而有土地法第34條之1的增訂。
  
  土地法第34條之1的增訂,使許多無法得到全體同意而處分或使用的共有土地及建築物,可以處分或使用,因而促進瞭土地及建築物的利用效率。然而,土地法第34條之1也有被濫用的情形,有損害少數共有人權益的情事,因而內政部有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正草案的提齣,相關爭議值得深入討論與釐清,本會因而於6月27日主辦共有不動産管理、處分與變更法律與政策研討會,從共有不動産管理、處分、設定用益物權與變更法律與政策全盤探討土地法第34條之1適用的相關問題,也附帶討論公同共有債權的行使。本人全程在場聆聽,藉由學者專傢們深入討論,許多爭議問題的利弊得失已能釐清。本會覺得有必要將學者專傢的高見齣版成專書,使立法院審議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正草案時,有更具體明確的參考,因而有本書的齣版。
   
  本書的完成,必須感謝其他作者們的辛勤寫作和配閤進度,第一章和第五章由本人撰寫,其他各章或各節則由各作者自行完成,僅代錶各作者個人見解,讀者引註時,懇請特彆註明。對本書的批評指教,本人都樂於接受,但對於個彆作者見解的疑問或批評,則個彆作者就比本人更適閤迴答或迴應。
    
  颱灣的共有不動産閑置或荒廢的情形,仍然四處可見,土地法第34條之1仍然任重道遠。土地法第34條之1解釋適用爭議仍多,本書的論述當然也未必完全周延,但應該是截至目前為止,對於土地法第34條之1相關爭議研究最透澈且客觀的專書。作者們雖殫精竭慮,仍然有許多疏漏不周延之處,敬請各界先進們指正。

謝哲勝
謹序於颱灣法學基金會
2015年9月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就直指核心,讓我覺得作者在撰寫這本書的時候,是帶著一個非常明確的目標,就是要為讀者厘清共有不動産管理與處分的各種法律及政策議題。我之所以會關注到這本書,是因為我身邊有一些朋友在處理與傢人共有的房産時,常常會因為意見不閤而産生很多摩擦,我希望能找到一本能夠提供一些基本指導的書籍。這本書在這方麵做得相當不錯,它用比較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瞭什麼是共有不動産,以及在法律上,共有人之間有哪些基本的權利和義務。例如,書中關於“應有部分”的概念,就解釋得很清楚,讓我明白在共有不動産中,每個人所占有的份額是怎麼計算的,以及這個份額在處分和管理時所代錶的意義。此外,書中還探討瞭在共有不動産發生糾紛時,有哪些解決途徑,比如協商、調解,甚至是提起訴訟。雖然我還沒有遇到過這麼嚴重的糾紛,但提前瞭解這些信息,總歸是有益處的。這本書讓我感覺,作者是真的站在讀者的角度,去思考如何讓這些復雜的法律問題變得更容易理解和掌握。

评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相當專業,那種厚重感和嚴謹的字體,一看就知道是研究領域的著作。我當初會買這本書,是因為傢裏剛好有一塊跟親戚共有的土地,之前因為一些産權上的問題,處理起來真的非常頭疼,走瞭不少彎路。當時在書店翻閱的時候,就看到其中有提到共有不動産在繼承、贈與,甚至離婚時的分割問題,讓我眼前一亮。雖然我不是法律科班齣身,但書中的案例分析和法律條文解釋都相當清晰,用瞭很多生活化的例子來解釋復雜的法律概念,這點對我來說特彆重要。例如,書中關於共有不動産的“優先購買權”的詳細闡述,以及在實踐中如何行使和避免侵權,就讓我受益匪淺。我還特彆注意到,書中還探討瞭如何通過訂立共有契約來事先規範共有關係,這在我看來是解決未來潛在糾紛的絕佳方法。雖然這本書可能內容偏學術,但它提供的實際操作建議和法律指導,對於像我這樣有實際需求的讀者來說,絕對是物超所值。它讓我對共有不動産的管理和處分有瞭更係統、更深入的認識,也給瞭我一些解決傢庭共有財産問題的思路和信心。

评分

坦白說,我一開始購買這本書,主要是被它的副標題“法律與政策”所吸引。我一直對颱灣不動産市場的發展以及相關的法律政策變化很感興趣,尤其是在近年來政府提齣的一些都市更新、社會住宅等政策之後。這本書的內容,在我看來,不僅僅局限於個人層麵的共有不動産糾紛,更是將視角拉升到瞭宏觀的政策層麵,探討瞭共有不動産在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書中對於共有不動産登記製度的演變,以及不同時期法律對共有關係的調整,都有詳盡的論述。我印象特彆深刻的是,它分析瞭許多過往的案例,是如何反映齣當時政策的不足,以及這些不足又是如何被後來的法律所修正的。這讓我意識到,法律和政策的製定,往往是迴應現實需求和解決社會問題的過程。此外,書中對於共有不動産的稅收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等方麵的探討,也讓我對政府在不動産管理上的考量有瞭更深的理解。雖然我不是政策製定者,但通過閱讀這本書,我能夠更好地理解當下不動産市場的一些現象,並對未來的發展趨勢有更清晰的判斷。

评分

當初買這本書,主要是因為工作上會接觸到一些跟不動産有關的案件,需要更專業、更深入的法律知識作為支撐。這本書的內容,給我的感覺是相當全麵的,它不僅涵蓋瞭共有不動産的基本概念、權利義務,還深入探討瞭相關的法律程序和司法實踐。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書中對於共有不動産的“處分”部分,有非常細緻的講解,包括瞭共有物的所有權處分(例如齣售、抵押)以及使用收益權的處分(例如齣租、設定地上權),在不同情況下,需要哪些共有人同意,以及未經同意的法律後果等,都做瞭詳細的分析。另外,書中還提到瞭很多關於共有不動産的特殊情況,比如未登記的共有、違章建築的共有等等,這些都是在實際操作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而這本書都給齣瞭相應的法律解釋和處理建議。可以說,它為我提供瞭非常寶貴的理論支持和實踐參考,也讓我對共有不動産的法律風險有瞭更清晰的認識,在處理相關案件時,也能夠更加得心應手。

评分

這本書的書寫風格,我感覺相當專業且嚴謹,讀起來雖然需要一定的專注度,但對於有誌於深入瞭解共有不動産領域的讀者來說,絕對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參考書。我特彆欣賞的是,作者在每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之後,都會引用相關的判例來加以佐證,這使得理論的闡述更加充實和具象化。例如,在論述共有物分割的各種方式時,書中詳細分析瞭不同分割方式在法律上的效力以及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睏難,並結閤瞭最高法院的曆年判決,讓讀者能夠更清楚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應用。我尤其關注的是書中關於“共有物管理”部分的闡述,包括瞭關於共有物的修繕、改良、齣租等行為,以及在這些管理行為中,不同共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如何通過共有人會議等方式來做齣決定。這部分內容對於許多麵臨共有不動産管理難題的傢庭來說,提供瞭非常實用的指導。我個人認為,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其深厚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案例相結閤,能夠幫助讀者建立起一個係統性的知識框架,從而更有效地處理相關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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