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智財法及其與競爭法的衝突與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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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智慧財産權法與競爭法之衝突與調和,是知識經濟時代國際上最受矚目的大課題。最新轟動國際的案例是中國大陸國傢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認定高通公司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製競爭的壟斷行為,責令其停止相關違法行為,並處其2013年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額8%、高達60.88億元人民幣的罰款。本書廣泛蒐集並深入探討主要法域對此議題的相關法製與案例,全書共九章,凡24萬字。第壹章智慧財産權法之一般理論為本書建構智慧財産權法理論的核心部分,第貳章智財權行使與聯閤行為、濫用獨占地位與不正競爭之防止,以探討競爭法為主,接下來各章分彆探討強製許可與競爭法、權利耗盡、約定價格、警告函與競爭法、著作權的行使與競爭法、專利權的行使與競爭法、商標權的行使與競爭法、設計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的行使與競爭法、以及營業秘密與競爭法。本書特色在於對智慧財産權法之一般理論做齣深刻討論,指齣智慧財産權法必須有的一些根本變革,並針對智慧財産權法與競爭法之不斷衝突,提齣全麵、一緻且有說服力的調和說明。
智財法視角下的數字經濟治理:數據要素、知識産權與反壟斷的交織與重塑 本書聚焦於數字經濟時代背景下,數據要素的法律屬性、知識産權保護的邊界拓展以及競爭法(反壟斷法)在新業態中的適用性與挑戰。 本書旨在提供一個多維度的分析框架,審視驅動當代商業模式變革的核心法律議題,並探討如何在促進創新、保障公平競爭與維護數據安全之間尋求動態平衡。 --- 第一部分:數據要素的法律定性與治理基礎 本部分深入剖析瞭數據作為新型生産要素在法律上的復雜性與模糊性。麵對數據跨境流動日益頻繁、數據集中化趨勢明顯的現狀,本書首先梳理瞭全球主要司法管轄區(包括歐盟、美國及中國)在數據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等核心權能上的立法實踐與理論探索。 1. 數據産權的理論睏境與實踐路徑 傳統民法體係中的“物權”與“債權”概念難以完全涵攝數據的獨特性——即非競爭性、可復製性與價值依附性。本書詳細探討瞭將數據視為“準物權”、“知識産權的延伸”或“新型用益物權”等不同理論路徑的優劣。重點分析瞭“使用權許可模式”在數據要素市場中的實際運行機製,以及如何通過閤同安排來界定數據處理者的義務與權利。 2. 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與數據流動性的張力 數據要素的價值實現依賴於其高效流動,但流動性與國傢安全、個人隱私保護之間存在天然的緊張關係。本書係統性地考察瞭數據本地化要求(Data Localization)對全球供應鏈與數字貿易的影響。特彆關注匿名化、假名化等技術手段在法律閤規性上的有效性評估,並比較瞭GDPR、CCPA等數據保護法規在個人信息控製者(Controller)與處理者(Processor)責任劃分上的差異化監管策略。書中引入瞭“數據主權”的概念,探討其在國際數據治理談判中的作用。 3. 促進數據共享與創新的激勵機製 如何激勵企業和個人貢獻高質量數據,是激活數據要素潛能的關鍵。本書評估瞭“數據信托”、“數據閤作社”等新型組織形式在降低交易成本、平衡數據供給方利益方麵的潛力。此外,針對公共數據的開放政策,本書分析瞭開放數據的“公共利益優先原則”與“二次利用的知識産權限製”之間的平衡點,並對政府數據開放平颱(Data Portals)的運營模式和法律風險進行瞭案例剖析。 --- 第二部分:知識産權在數字環境下的邊界延伸與挑戰 數字技術的發展不斷衝擊著傳統知識産權體係的既有框架,特彆是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在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算法模型保護等前沿領域的適用性麵臨嚴峻考驗。 1. 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歸屬與保護 本書將AIGC視為一個核心議題,探討瞭基於深度學習模型的創作物是否符閤“獨創性要求”。詳細分析瞭將版權歸屬於“模型的開發者”、“數據的提供者”還是“模型的最終使用者”的理論爭點。對於算法本身,本書區分瞭算法作為方法(Method)與算法作為錶達(Expression)的法律待遇,並討論瞭在不同法域中,算法是否能獲得專利保護的嚴格標準。 2. 商業秘密保護在技術迭代加速下的強化 在企業核心競爭力越來越依賴於“數據資産”和“算法精度”的背景下,商業秘密(Trade Secrets)的保護重要性凸顯。本書重點分析瞭如何通過更精細化的內部管理措施(如訪問控製、加密存儲、員工離職協議)來滿足“采取瞭閤理保密措施”這一法律要件。同時,針對“逆嚮工程”和“閤法獲取數據後的挖掘分析”,本書對不同司法管轄區內商業秘密的例外情形進行瞭細緻的對比研究。 3. 知識産權的“平颱責任”與“濫用”問題 隨著知識産權客體的數字化和批量化傳播,平颱型企業在“通知-刪除”程序(Notice-and-Takedown)中的責任邊界成為焦點。本書考察瞭“紅旗侵權”(Red Flag Infringement)的認定標準,以及平颱為防止大規模侵權所必須采取的“有效且相稱的措施”的法律含義。同時,也審視瞭利用知識産權製度進行“專利流氓”(Patent Trolls)行為或“版權劫持”的現象,並探討瞭競爭法如何介入以規製此類行為。 --- 第三部分:數字平颱的競爭行為與反壟斷規製 數字經濟的顯著特徵是網絡效應、規模經濟和贏者通吃的趨勢。本書將分析重心放在大型數字平颱如何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通過數據、算法和生態係統鎖定用戶及競爭者。 1. 市場界定與支配地位的認定:從産品市場到數據生態係統 在數字市場中,市場界定(Market Definition)不再局限於同質化産品,而是擴展到“生態係統鎖定”(Ecosystem Lock-in)和“跨邊網絡效應”(Cross-Side Network Effects)。本書提齣瞭在界定數據驅動型市場時,需要考慮數據可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用戶切換成本(Switching Costs)以及數據獲取的排他性等新型指標。支配地位的認定不再僅僅依賴市場份額,更依賴於對關鍵基礎設施(如操作係統、核心API)的控製力。 2. 平颱行為的壟斷分析:排除、限製競爭行為的數字化轉型 本書詳細分析瞭數字平颱常見的三類核心排除限製行為: 自我優待(Self-Preferencing):平颱通過算法排名、流量傾斜等隱性方式,優先展示自身或關聯方産品。本書探討瞭如何評估這種“算法偏見”對競爭者造成的實質性損害。 “數據封鎖”(Data Siloing)與排他性交易:平颱利用其控製的海量數據,拒絕嚮競爭對手提供關鍵的API接入或數據反饋,以阻止新進入者創新。書中引入瞭“強製許可”(Compulsory Licensing)或“數據可攜性”(Data Portability)作為潛在的結構性補救措施。 捆綁銷售與搭售(Tying and Bundling):分析平颱將高需求核心服務(如搜索引擎)與低需求次級服務(如操作係統或支付工具)強製捆綁,以侵蝕其他垂直市場競爭者的生存空間的行為。 3. 應對“失控”平颱的結構性與行為性監管工具 本書對比瞭歐盟的《數字市場法》(DMA)與美國、中國在“前置監管”(Ex-Ante Regulation)方麵的實踐。重點討論瞭針對“守門人”(Gatekeepers)設定的特定閤規義務,如禁止某些預設行為、要求提供互操作性等,以期在行為發生前就進行有效乾預。此外,本書也評估瞭“結構分離”(Structural Separation)作為終極補救措施在數字經濟背景下的適用性與復雜性。 --- 結論:重塑數字治理的法律範式 本書最後總結道,數字經濟的治理要求法律體係從傳統的事後救濟(如損害賠償)轉嚮事前預防與係統性監管。智財法與競爭法的衝突並非不可調和,關鍵在於識彆知識産權激勵創新與壟斷限製競爭之間的“閤理邊界”。隻有建立一套適應數據要素流轉、算法決策透明化和平颱責任明確化的新型法律範式,纔能真正實現數字經濟的可持續、包容性發展。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劉孔中


  颱灣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及政治大學科技管理暨智慧財産研究所閤聘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長年在智慧財産權法、通訊傳播法及公平交易法研究,提倡競爭法導嚮的智慧財産權法與通訊傳播法,緻力建立更具閤理性、交互運用性與整閤性的知識係統,以管製革新為學術關懷主軸。有百餘篇中英文論文發錶,撰有商標法上混淆之虞之研究、著名標章及相關錶徵保護之研究、通訊傳播法-數位匯流、管製革新與法治國傢等十餘本專書,並編輯Compulsory Licensing — Practical Experiences and Ways Forward等五本英文專書。

圖書目錄

作者序 i
壹、智慧財産權法之一般理論 001
貳、智財權行使與聯閤行為、濫用獨占地位與不正競爭之防止 081
參、強製授權與競爭法 143
肆、權利耗盡、約定轉售價格、警告函與競爭法 201
伍、著作權的行使與競爭法 227
陸、專利權的行使與競爭法 243
柒、商標權的行使與競爭法 269
捌、設計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的行使與競爭法 287
玖、營業秘密與競爭法 297
參考文獻 327
索引 341

圖書序言

作者序

  智慧財産權法與競爭法之衝突與調和,是知識經濟時代國際上最大研究課題之一。近二年國際高度矚目的案例是中國大陸連續在二個案件使用其反壟斷法取締外國企業濫用因為標準必要專利而取得的獨占地位: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華為訴IDC一案,判定後者應賠償前者2,000萬元人民幣。國傢發展改革委員會在2015年認定高通公司(Qualcomm)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製競爭的壟斷行為,命其停止相關違法行為,並處其2013年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額 8% 金額高達60.88億元人民幣的罰款。

  探究智慧財産權法的一般理論以及其與競爭法的整閤,是過去10多年我的研究重點之一,在2006年就曾透過經濟部智慧財産局智慧財産培訓學院齣版「智慧財産權運用與競爭秩序」一書,當時隻有4萬多字,後來更新到第3版,增加為6萬多字。在2008年之後一直努力對智慧財産權法做齣深刻反思,企圖對智慧財産權法與競爭法之不斷衝突,提齣一緻、全麵且有說服力的調和說明,現在迴顧起來,有點像「The Theory of Everything」電影描繪下主人翁(Stephen Hawking)所說的,希望以單一方程式解釋宇宙運作的原則。

  在研究過程我寫過一係列中英文論文,推動著作權法全麵修正的研究,在2014年提齣「學者南港版著作權法典」草案,並齣版「比較商標法」。此外,我也在各種國內外場閤不斷在上課演講時闡釋我的看法,並獲得國際迴響,例如德國馬普創新與競爭研究所所長Hilty教授認同我關於強製授權的主張,在2012年以「Compulsory Licensing─ Practical Experiences and Ways Forward, Max Planck As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eries」為題與我閤辦國際會議並編輯齣版同名專書(2015年Springer);後又支持我對著作權法的現代化以及與競爭法的調和構想,2015年在颱灣再度舉辦「著作權利金閤理支付機製之探討」(Exploring Sensible Mechanisms of Paying for Copyright)國際研討會。

  幾年努力下來,本書字數暴增4倍為24萬字,比當初Hans Kelsen在距離第1版「純粹法學」(Reine Rechtslehre)26年之後齣版的第2版增加一倍還要多。而我對智慧財産權法的實證取嚮跟Kelsen頗為近似,也就是智慧財産權是人為設計的誘因機製,經常被利益團體遊說綁架而扭麯,但絕不是絕對的天然權利。個人相信,我們身處時代鍾擺盪迴的大變動前夕,智慧財産權法勢必有一些根本的改變!人人都應該各盡所能,協助其發生並走上正途。

  本書寫作期間公平交易法大修,為便於讀者閱讀,行文及引用條文一律採用最新條號,謹此說明。

  這本書原本訂於2011年在Stanford大學進修時脫稿,沒想到要再過4年纔能在新加坡管理大學訪問講學並協助設立「亞洲智慧資産及法律應用研究中心」(Applied Research Center for Intellectual Assets and the Law in Asia)的最忙碌期間完成,實在該感謝這個炎熱又熱情的南洋小島。最後,該感謝陪我一起扮演Singapura Survivor的妻子淑玲與飽受異地求學之苦的兒子孟嶽。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在於,它將智財法和競爭法的衝突與調和,與颱灣的社會現實緊密結閤。作者並沒有拘泥於抽象的理論,而是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案例,展現瞭智財權在颱灣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影響。例如,作者對於颱灣紡織業的討論,讓我看到瞭智財權在提升産業附加價值、促進品牌發展方麵的潛力。然而,作者也毫不避諱地指齣瞭颱灣智財製度的不足之處,例如專利審查的效率低下、侵權維權的成本過高等問題。這些問題長期以來睏擾著颱灣的中小企業,阻礙瞭它們的創新和發展。作者提齣的“快速通道”和“損害賠償製度改革”等建議,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瞭新的思路。書中對於“仿製藥”的討論也頗具爭議性。在颱灣,仿製藥的價格相對較低,可以降低醫療成本,惠及廣大民眾。然而,仿製藥的齣現也可能會損害創新藥企業的利益,抑製它們的研發熱情。作者認為,應該在保護創新藥和促進仿製藥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既要鼓勵創新,又要保障公眾的健康權益。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僅是一本法律著作,更是一本關於颱灣經濟社會發展的思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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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是,智財法和競爭法的關係並非簡單的對立,而是一種復雜的互動。作者通過深入的分析,揭示瞭智財權在促進創新和競爭方麵的雙重作用。在颱灣,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企業利用智財權來壟斷市場,阻礙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然而,我們也必須承認,正是因為有瞭智財權的保護,纔有瞭企業的創新動力,纔有瞭新産品和新技術的湧現。作者提齣的“動態競爭”的概念,為我們理解這種復雜的互動提供瞭一個新的視角。書中對於“知識共享”的討論也讓我耳目一新。作者認為,在某些情況下,知識共享可以促進創新,加速技術進步。例如,開源軟件的成功,就證明瞭知識共享的巨大潛力。作者還提齣瞭“強製許可”的概念,認為在公共利益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強製許可專利權人將技術轉讓給其他企業。這種做法在颱灣可能會引發爭議,但它也為解決某些緊急情況提供瞭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這本書的寫作風格比較平實,沒有過多的華麗辭藻,但內容卻非常紮實,邏輯清晰,值得推薦給對智財法和競爭法感興趣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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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關於智財與競爭法關係的著作,我不得不感嘆颱灣在知識産權保護和市場競爭平衡上的挑戰與睏境。長期以來,我們習慣於將智財權視為鼓勵創新、促進經濟發展的基石,但當這些權利與自由競爭的原則發生碰撞時,問題便浮齣水麵。作者對於專利濫用、商標囤積等現象的剖析,讓我聯想到颱灣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經常遭遇的睏境:明明擁有創新能力,卻因為缺乏足夠的法律資源和知識産權意識,很容易成為大型企業的“專利蟑螂”獵物。書中對於“必要專利”的討論尤其引人深思,這在半導體産業高度發達的颱灣,更是關乎國傢安全和産業自主性的重要議題。作者並沒有簡單地站在一方,而是從經濟學、法學等多角度,深入探討瞭智財權保護的閤理邊界,以及競爭法在維護市場秩序中的作用。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創新生態係統”的強調,認為隻有建立一個鼓勵創新、促進競爭、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良性循環,纔能真正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這本書並非純粹的學術著作,它更像是一麵鏡子,映照齣颱灣智財製度的現狀,也為我們未來的改革方嚮提供瞭寶貴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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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這本書的閱讀過程頗具挑戰性。作者的論述非常嚴謹,引用瞭大量的案例和文獻,對於沒有相關背景知識的讀者來說,可能會感到有些晦澀難懂。然而,正是這種嚴謹性,保證瞭本書的學術價值和說服力。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濫用支配地位”的分析,這在颱灣的數字經濟領域尤為突齣。一些大型互聯網平颱憑藉其強大的市場力量,不斷推齣新的産品和服務,同時也在利用其智財優勢,打壓競爭對手,形成壟斷。這種現象不僅損害瞭消費者的利益,也阻礙瞭創新。作者提齣的“行為準則”和“結構性救濟”等措施,為監管部門提供瞭有益的參考。書中對於“標準必要專利”(SEP)的討論也讓我受益匪淺。在5G時代,SEP的價值日益凸顯,如何平衡專利持有者的權利和下遊廠商的利益,成為瞭一個全球性的難題。作者從颱灣的産業特點齣發,提齣瞭具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值得我們深入研究。這本書並非一本輕鬆的讀物,但它絕對是一本值得反復研讀的經典之作,對於從事智財法、競爭法以及相關産業的人士來說,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评分

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跳脫瞭傳統智財法教科書的框架,不再僅僅關注權利的界定和保護,而是將智財權置於更廣闊的社會經濟背景下進行審視。作者對於“公共領域”的討論,讓我重新思考瞭知識産權的本質:它並非絕對的私有財産,而是社會賦予的有限權利,其最終目的是為瞭促進公共利益。在颱灣,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老舊的專利,雖然技術早已過時,卻仍然被企業用來阻礙競爭對手的創新。這種現象不僅扼殺瞭市場活力,也浪費瞭寶貴的社會資源。作者提齣的“智財法動態平衡”的概念,為解決這類問題提供瞭新的思路。書中對於“平行進口”的分析也頗具啓發性,這在颱灣的消費市場中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一方麵,平行進口可以降低商品價格,增加消費者選擇;另一方麵,它可能會損害正規渠道的利益,甚至影響品牌的聲譽。作者並沒有給齣簡單的答案,而是鼓勵讀者從多角度思考,權衡利弊,找到最符閤颱灣實際情況的解決方案。這本書的價值不在於提供現成的答案,而在於激發讀者的思考,引導我們共同探索智財法與競爭法的和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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