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吐蕃宰相制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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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關於唐代時期,
吐蕃宰相制度的重要研究鉅著!

  唐代吐蕃宰相制度的特色在於君相之間的委託關係
  贊普為吐蕃國家主權的象徵,實際不管事,而將統治權委託給宰相(大論)
  宰相因之擁有浩大的權勢,對於國事幾乎無所不統
  倘若贊普終止委託關係,則宰相掌握再大的權勢,亦將不戰而潰
  吐蕃相制歷經獨相而眾相,由眾相而僧相,由僧相回復至眾相
  均隨著客觀情勢的變化而有所改變
  上述不但具體反映各時期的君臣關係,同時也反映王室與眾家貴族的關係
  吐蕃相制近於農業社會體制,與游牧社會有較明顯的差異
  更可從吐蕃相制窺探出其與中原文化的淵源。

  林冠群最新論著《唐代吐蕃宰相制度之研究》,指出了吐蕃王朝的大小事務均由宰相一人總其責,後因贊普幼年即位,導致獨相掌握政柄。吐蕃便將獨相,改為多人同時擔任宰相的眾相制。眾相制實施後,贊普王室所信仰的佛教得以立為國教,全面推廣。這種情況在政治上的反映,就是佛教的政治地位跟著水漲船高。佛教僧侶也就躋登廟堂之列,位極人臣,形成以僧人擔任宰相的僧相體制。上述相制演變,對吐蕃及其後代影響深遠。西方藏學界在此一領域上,少有鞭辟入裡的論著。

  《唐代吐蕃宰相制度之研究》包括緒論與結論,共計六章,都二十六萬言。第一章緒論:深入討論唐代吐蕃政權的屬性與政治文化,以及吐蕃的國家型態。此為歷來學界所說不清楚之處,但卻是瞭解吐蕃的核心。第二章:探討吐蕃宰相制度的由來,從吐蕃地方性的部落組織、吐蕃王朝以前部落與部落聯盟的架構、吐蕃部落聯盟時期宰相的雛型與官員的設置以及吐蕃王朝的建立與宰相制的確立等,瞭解吐蕃體制事實上屬承繼性的發展。第三章:討論吐蕃宰相的官稱與職權、blon che 官銜釋義、blon che之職權以及blon che之任免等,藉此理解吐蕃宰相制度的基本架構。第四章:探索吐蕃由獨相制演進至眾相制的情況、吐蕃眾相制的由來,復以〈吐蕃大事紀年〉所載,試圖具體呈現的吐蕃眾相制,並對吐蕃眾相的銜稱與運作、眾相制對吐蕃政壇生態的影響、世人對吐蕃眾相制的誤解等,作深入且理性的討論。第五章:從吐蕃僧相體制實施的時代背景著手,探討墀德松贊贊普為何會開啓僧相體制,進而討論吐蕃僧相的官銜與職權、僧相體制對吐蕃王朝的衝擊等。第六章結論:總結本文的4章,歸納出吐蕃宰相制度的特色、吐蕃宰相制度的意義,以及吐蕃宰相制度對後世的影響,並據以說明吐蕃宰相制度與中原文化之關係。

  本書對於吐蕃宰相制度的研究,不但修正正史及藏文史料記載的錯誤,提出學界前所未論及者,並從中窺探漢藏在文化上的關連性,貢獻一家之言。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林冠群


  1954年出生於台北市。祖籍福建林森。政大東語系土耳其文組學士、政大邊政所碩士,文大史學所博士,美國印地安那大學阿爾泰學系訪問學者。歷任政治大學民族系教授;中正大學歷史系教授兼主任、代理院長;吳鳳科大學務長。現任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兼文學院院長。專攻唐代吐蕃史、藏族史、中國民族史、隋唐史。著作有《吐蕃贊普墀松德贊研究》、《唐代吐蕃史論集》、《唐代吐蕃歷史與文化論集》、《唐代吐蕃史研究》以及70餘篇學術論文。曾榮獲教育部第56屆學術獎;大陸第1屆、第3屆藏學漢文專著珠峰獎。

圖書目錄

藏文字母與羅馬拚音對音表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緣起
第二節:唐代吐蕃政權的屬性與政治文化
第三節:吐蕃國家型態

第二章 吐蕃宰相制度的由來
第一節:吐蕃地方性的部落組織
第二節:吐蕃王朝成立以前部落與部落聯盟的架構
第三節:吐蕃部落聯盟時期宰相的雛型與官員的設置
第四節:吐蕃王朝的建立與宰相制的確立

第三章 吐蕃宰相的官稱與職權
第一節:blon che 官銜釋義
第二節:blon che之職權
第三節:blon che之任免

第四章 吐蕃宰相制度的演進
第一節:由獨相制演進至眾相制
第二節:吐蕃眾相制的由來
第三節:〈吐蕃大事紀年〉所呈現的吐蕃眾相制
第四節:吐蕃眾相的銜稱與運作
第五節:眾相制對吐蕃政壇生態的影響
第六節:世人對吐蕃眾相制的誤解

第五章 吐蕃僧相體制的實施
第一節:吐蕃僧相體制實施的時代背景
第二節:墀德松贊贊普開啓僧相體制
第三節:吐蕃僧相的官銜與職權
第四節:僧相體制對吐蕃王朝的衝擊

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吐蕃宰相制度的特色
第二節:吐蕃宰相制度的意義
第三節:吐蕃宰相制度對後世的影響
第四節:吐蕃宰相制度與中原文化之關係

附錄
徵引書目
索引

表圖目次

表1:吐蕃地方勢力一覽表
表2:P.T.1286〈十七小王及家臣表〉
表3:西元705年以前之吐蕃大論世系表
表4:吐蕃歷年眾相任職表
表5:西元701年以後吐蕃大論與眾相名諱一覽表
表6:西元705年以後之吐蕃大論世系表
表7:西元755至763年吐蕃眾相任職表
表8:西元755年至763年吐蕃眾相名諱表

圖書序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一、前言
 
唐代吐蕃的宰相制度與吐蕃政教情勢的發展,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早期,在贊普都松芒保杰(vDus srong mang po rje 676-704)族滅論欽陵(mGar khri vbring btsan brod)大論一族(西元699年)以前,吐蕃實施的是獨相制。即由一人單獨擔任大論(Blon chen po, Blon che),由其實際負責吐蕃政府的運作,大小事務均由其一人總其責。適巧,吐蕃在贊普松贊干布(Srong btsan sgam po?-649) 於西元649年去世,由其孫芒倫芒贊(Mang slon mang btsan 650-676在位)年幼繼位以後,由大論祿東贊輔政,從此產生了獨相掌握政柄的現象。吐蕃王室為扭轉類此「太阿倒持」的惡局,於是在相制上作了變革,把原由一人單獨任大論的辦法,改變為任命多人同時擔任宰相,組成宰相會議。除保留一人仍任原有的大論(Blon chen po),仍享原有獨相的名位,擔任眾相之首以外,其餘的宰相,賦與「Chab srid kyi blon po chen po」(字義:政事大臣,漢譯:宰相同平章事)或「Chab srid kyi blon po chen po bkav la gtogs pa」(字義:政事大臣參議大詔命)的頭銜,躋登眾相之列,以分散相權。於是,吐蕃的決策中心,原由一人掌控的首長制,轉變為多人參與決策的委員制。眾相的任免權,掌握在贊普手中,因此等於贊普控制宰相會議,於是主導政局的大權,回歸於贊普。吐蕃具體實施眾相制的時間,史未明言,然確於贊普墀德祖贊之祖母墀瑪蕾(Khri ma lod?-712)攝政時期所推動。自此以後,眾相制成為吐蕃的定制。
 
眾相制實施以後,贊普王室的信仰--佛教,不但得以立為國教,且全面推廣。此正意味著吐蕃王室在權力鬥爭上的全面獲勝,贊普能夠充份掌握政權,意志得以暢通無阻。這種情況在政治上的反映,就是佛教的政治地位跟著水漲船高。佛教僧侶也就堂而皇之,躋登廟堂之列,甚至位極人臣,形成了吐蕃以僧人充當宰相的僧相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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