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問題研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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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這本書紀錄瞭作者這幾年來對於刑法上部分基本問題的看法,尤其是刑法總則中的重要爭議。其中所處理的總則議題計有:犯罪理論體係的演進背景、互斥犯罪構成要件的立法問題、因果曆程偏離(包括問題定位、解決建議以及結果提前發生的類型)、關於不法減輕事由前提事實的錯誤、公務員依違法命令所為的職務行為、未遂犯的諸問題(包括所謂的前審查階層、現今實務對於刑法第26條的適用標準、結果業已發生的中止),以及競閤論中所謂的「夾結效果」和「加重未遂」的競閤關係。分則的議題,則包括瞭墮胎罪與準強盜罪的既遂認定爭議。本書作者希望透過盡可能嚴謹的論證,與讀者分享自己對於上述問題的研究心得。

作者簡介

蔡聖偉

  1969年5月齣生於颱北。輔仁大學法律學係、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畢業,颱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肄業,律師高考及格,通過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後,於2000年赴德進修,於福萊堡(Freiburg)大學法學追隨福利許(Wolfgang Frisch)教授攻讀刑事法,2005年以「論構成要件選擇要素於刑事法上的問題 – 兼論刑法上的構成要件要素理論」為主題,取得博士學位。2010年榮獲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贊助,赴德進修一年。

  作者曾任教於東吳大學法律學院(2005年8月至2012年7月),現為颱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除散見於各法學期刊的單篇著作外,業已齣版的學術性專書計有:《Zur Problematik der Tatbestandsalternativen im Strafrecht》(2006)及《刑法問題研究(一)》(2008),並譯有《法學思維小學堂》(Puppe原著,2010年)一書。

刑法理論與實踐前沿探索 本書簡介 本書匯集瞭當前刑法學界最具活力和思辨性的多個研究領域,旨在深入剖析刑法理論的基石,並探討其在當代社會復雜情境下的具體適用與挑戰。全書結構嚴謹,內容涵蓋瞭刑法教義學的基礎重構、前沿犯罪現象的刑法規製,以及跨學科視角下對刑法價值的深刻反思。它並非對某一特定領域進行麵麵俱到的梳理,而是緻力於搭建一個多維度、深層次的學術對話平颱,引導讀者超越既有框架,重新審視刑法學的核心命題。 本書的第一個重要闆塊聚焦於刑法基本原理的再定位。我們首先對“行為”這一刑法分則的起點概念進行瞭細緻的辨析。傳統的“自然行動”與“社會意義行為”的二元對立,在麵對高度技術化、網絡化的現代社會活動時,顯得力不從心。本書嘗試引入“風險導嚮的責任基礎”視角,探討在不作為犯、間接正犯等復雜形態中,如何更精準地界定行為的刑法學意義。尤其關注瞭“組織化犯罪”中,責任如何在層級結構中分配與歸屬的問題。同時,針對“故意”理論的演進,我們詳細分析瞭認知要素與意欲要素在風險決策中的互動關係,並引入瞭神經科學對自由意誌與責任能力影響的最新研究成果,嘗試為傳統刑法學中的責任要素提供跨學科的支撐或反思。 緊接著,本書將筆觸轉嚮刑法結構與體係的精細化構建。在犯罪構成方麵,本書對“違法性”判斷的社會性與規範性進行瞭深入的張力分析。特彆關注瞭正當防衛製度在麵對“緊急避險”的邊界模糊時,如何通過對“法益衡量”的規範重塑,來維護刑法的謙抑性。在“有責性”的討論中,本書重點批判瞭機械化的責任能力標準,提齣建立更具彈性、更貼閤個體差異的“刑法主體能力模型”,以期在懲罰的必要性與矯正的有效性之間找到平衡點。此外,對於未遂犯的處罰界限,本書摒棄瞭單純基於客觀危險程度的劃分,轉而深入探討基於犯罪人主觀惡性、犯罪資源的投入程度以及犯罪進程中對法益侵害的“不可逆性”的評價標準,以期解決當前司法實踐中對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界定不清的難題。 全書的第三大部分,是對當代新型犯罪的刑法應對策略的探索。麵對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和全球化帶來的治理挑戰,傳統刑法規範顯得捉襟見肘。本書係統梳理瞭數據安全、算法歧視、深度僞造等新興風險點,並著重討論瞭如何將這些“無形資産”和“虛擬侵害”納入刑法的法益保護範疇。在規製“企業犯罪”方麵,本書批判性地審視瞭企業法人責任的理論基礎,主張構建一套更側重於“風險管理失職”的歸責模式,而非僅僅依賴對高管的“穿透式責任”,探討瞭如何有效規製“組織性的不法行為”。此外,對於跨國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全球性犯罪,本書強調瞭國際刑法協調的重要性,並分析瞭國內法在銜接國際公約時所麵臨的本土化障礙與製度創新空間。 本書的第四闆塊,緻力於刑罰論的價值重估與製度創新。針對當前社會對“嚴厲懲罰”呼聲高漲的現象,本書迴歸刑罰的根本目的,對報應理論、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理論進行瞭批判性的比較分析。重點探討瞭“恢復性司法”在現代刑罰體係中的定位,尤其是在處理輕微犯罪和特定群體犯罪時的適用潛力和製度障礙。在量刑製度改革方麵,本書對當前量刑指南的僵化性提齣瞭批評,倡導建立一套更注重實質公平、更能體現個案實質正義的“情境化量刑模型”,平衡好法律確定性與司法裁量權的張力。同時,本書對“假釋”與“暫緩執行”等自由刑替代製度的運行效果進行瞭實證分析,提齣瞭優化社區矯正體係的具體建議,以期減少纍犯率,實現刑罰的有效再社會化功能。 最後,本書的收官部分將目光投嚮刑法前沿與未來展望。這部分內容探討瞭人工智能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及其對傳統法律原則的衝擊,如AI輔助量刑的公正性問題。此外,還討論瞭生物技術發展(如基因編輯)可能帶來的新型刑法風險以及倫理邊界的劃定。本書強調,刑法學不能固守於既有教條,而應具備前瞻性和批判性,主動參與到社會治理的重大議題中去,確保刑法規範的生命力與正當性。 本書適閤於法學專業的研究生、青年學者,以及在司法、立法、律師等實務領域中尋求理論深化的從業人員。它力求在保持學術深度與嚴謹性的同時,以清晰的邏輯和富有洞察力的論述,激發讀者對刑法世界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與探索。全書拒絕陳舊的理論復述,專注於解決當代刑法麵臨的真問題。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第一篇 德國犯罪理論演進簡史
 壹、前 言∕3
 貳、三階層犯罪審查體係的基本架構∕3
 參、起跑點:古典犯罪論體係∕5
 肆、過渡階段:新古典犯罪論體係∕11
 伍、巨浪衝擊:目的行為論∕14
 陸、衝擊後的局麵:新古典、目的論綜閤體係∕16
 柒、展 望∕25

第二篇 論排他互斥的犯罪構成要件
 壹、前 言∕29
 貳、刑法上互斥的犯罪構成要件∕30
 參、因互斥關係所可能造成的處罰漏洞∕40
 肆、解套方式∕48
 伍、互斥的構成要件選擇要素∕60
 陸、結 語∕65

第三篇 不同等級毒品間的客體錯誤
    —-評最高法院99年度颱上字第2419號判決
 壹、本案事實∕69
 貳、爭 點∕69
 參、判決理由∕69
 肆、評 析∕71

第四篇 非法持有管製空氣槍的犯罪故意
    ——評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746號判決
 壹、本案事實∕85
 貳、爭 點∕85
 參、判決理由∕85
 肆、簡 評∕87

第五篇 重新檢視因果曆程偏離之難題
 壹、前 言∕101
 貳、視行為人有無認知到實際的因果流程事實而定?∕105
 參、重要性理論∕119
 肆、問題定位:故意既遂之歸責∕130
 伍、故意既遂之歸責在因果曆程偏離的認定∕149
 陸、結 語∕177

第六篇 論結果提前發生之因果曆程偏離
 壹、前 言∕183
 貳、無爭議的情形∕185
 參、在其他脈絡下的討論∕186
 肆、問題定位∕191
 伍、以著手實行作為界限∕197
 陸、所謂的既遂故意理論∕200
 柒、故意既遂歸責的前提:放任牴觸行為規範的決定實現∕204
 捌、結 語∕208

第七篇 容許事實懷疑
 壹、前 言∕213
 貳、可能性想像∕215
 參、統一處理的途徑∕219
 肆、區彆處理的途徑∕231
 伍、本文立場∕238
 陸、結 語∕265

第八篇 論公務員依違法命令所為之職務行為
 壹、前 言∕271
 貳、學說見解∕275
 參、命令的拘束力與公務員的服從義務∕281
 肆、不具拘束力的違法命令∕285
 伍、違法但具拘束力的命令∕295
 陸、主觀要素∕313
 柒、結 語∕321

第九篇 未遂犯的「前審查階層」
 壹、前審查階層的內容∕327
 貳、法律設有文明之處罰規定∕329
 參、犯行未既遂∕331
 肆、結 語∕341

第十篇 再論刑法第26條的適用標準
    ——新法生效後最高法院裁判之發展趨勢觀察
 壹、前 言∕345
 貳、95年度第16次刑庭決議的另類解讀:不能≠無危險∕346
 參、新法生效迄今判決中曾被援用的各種危險判斷標準∕350
 肆、具體危險說的真相∕358
 伍、欠缺製裁必要性的極端案例類型:齣於重大無知∕363
 陸、結 語∕367

刑法解題
案例一 絕命醫療站:透過不可歸責之途徑所發生的結果與中止∕371
案例二 「大意」滅親:關於減輕事由前提事實的錯誤∕393
案例三 血上加雙:所謂的「夾結效果」∕425
案例四 一不做二不休:墮胎罪既遂的認定∕441
案例五 偷「機」不著:準強盜罪的既遂認定問題∕461

圖書序言

  拙著《刑法問題研究》問世後,轉眼就過瞭四年半。在這段期間纍積瞭近四十篇的單篇著作,本書從中挑選瞭對於個人研究生涯較具指標意義的十五篇作品。第二部分的刑法解題,雖然是以實例解析的形態錶現,但主要重點都不是在於解題形式架構的示範,而是要深入討論特定爭點,內容介於單純的案例解析與專文之間,所以也納入本次的作品集。

  內文的第一篇,德國犯罪理論體係的演進史簡介,是首次在颱灣發錶,藉此也點齣這本論文集的關注重點:犯罪論。而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本書先從法典中常見的互斥式立法切入,說明這種構成要件形式在不法的判斷上可能會引發哪些問題,並嘗試提齣修法以外的解套模式。這裏的理解,也是後續諸多討論的基礎。其次,公務員依上級長官的違法命令執行職務這個問題,牽涉到許多違法性階層的基本爭議,在德國刑法理論史上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討論的文獻極多,但在颱灣卻意外地未受重視。本書除瞭詳細說明其中所蘊涵的法理問題外,也嘗試建構自己的解決方案,並對德國刑法所沒有的「明知條款」提齣閤於現今犯罪審查架構的解讀建議。

  這本論文集的另一場重頭戲,則是錯誤理論。文獻上常可見到「錯誤論即為故意論之反麵」這種說法,意即:如果釐清瞭故意的認知內涵,自然也就同時說明瞭哪種錯誤會阻卻故意。不過,有時問題正是齣在大傢對於故意認知內涵的理解差異上,本書所處理的兩則真實案例便是如此。首先,現今有不少犯罪構成要件中含有「未經許可」、「未經允準」這樣的要素,關於「許可必要性」(須得許可)的認知是否亦屬故意的認知內容,德國學說上即有不同的看法。其次,實務上經常見到行為人在不同等級毒品間發生客體錯誤的情形,像是如行為人誤以為自己所販賣的麻黃鹼(第四級毒品)為甲基安非他命(第二級毒品)。我國實務界嚮來都是透過「所知.所犯」規則,用從輕處理的方式來解決這類問題,但卻沒有說明從輕的理由何在。這類案例的行為人在心理上就是沒有正確認知自己所販賣的客體,為何仍可算是具有相關犯罪的故意,自然需要特彆的論證說明。本書除瞭對於這類案例提齣自己的解決建議外,也會依據刑法犯罪論的法理來剖析我國實務上所慣行的「所知.所犯」規則。

  一般鹹認為,當行為人對於不法事實發生錯誤時,倘若該錯誤最後應被評價為重大(阻卻故意既遂犯的成立),那麼「阻卻故意」就是唯一可能的法律效果。然而,本書所討論的另外兩種事實錯誤類型(對於不法減輕事實的誤認以及因果曆程偏離),構成要件故意都是毫無疑問地存在,足證上述說法應該要修正,亦即隻能適用於部分的事實錯誤類型,而不能絕對化。透過因果曆程偏離的現象,也讓我們重新思考,如何在犯罪審查架構的技術性切割下(切分成客觀與主觀兩部分),仍能顧及犯罪行為的整體性。這裏牽涉到故意既遂構成要件審查的架構設計(是否應該在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性的審查之「外」來處理因果曆程偏離等案例),其中部分的問號甚至是筆者從大學時期便一直擱在腦中,直到留學德國時纔覓得能夠說服自己的說法,算是個人研究生涯中比較重要的成果。另外,本書也處理瞭與另一個主觀不法要素(阻卻違法意思)相關的問題,就是所謂的「容許事實懷疑」(容許構成要件懷疑),係指行為人僅認為阻卻違法事實「有可能」存在(而非明知、確信)的心理狀態。此時是否仍可滿足主觀阻卻違法要素的要求,在德國學界引發瞭熱烈的討論。盡管這種有所懷疑、無法達於確信的認知程度(可能性想像)是司法實務上的常態,但國內迄今似乎仍缺乏這方麵的問題意識。

  最後,本書也收錄瞭一些與未遂理論相關的討論,像是未遂犯的前審查階層、實務對於新法第26條(無危險之不能未遂)的適用難題,以及特殊型態的中止問題(當構成要件結果是透過不可歸責的途徑發生時,是否仍有適用中止規定的可能)。要特彆說明的是,未遂的相對概念是既遂,在刑法分則的教科書中,法律係學生不斷地學到各種的「既遂標準」,然而,隻要我們不採構成事實欠缺理論,那麼所有犯罪類型的既遂標準就應該通通一樣,都是「客觀構成要件完全實現」。一般在使用「既遂標準」一詞時,都隻是針對特定的個彆要素,即便這些被單獨點齣的要素特彆容易引發爭議,也還是不能改變這種說法不精確(甚至會誤導)的事實,因為既遂與否不可能僅取決於單一構成要件要素是否實現。在認定客觀構成要件是否完全實現時,最常引發爭議的當然要屬構成要件結果,於墮胎罪的既遂認定爭議中就可清楚看到這一點。但有時文獻所整理的各種既遂「判準」其實分彆涉及到不同的要素,彼此間並非互斥,甚至應該相反地併存(因為所有的要素均被實現纔可能成立既遂犯),像是準強盜罪既遂認定爭議中的各種主張。由此便可看齣,過去在處理分則問題時,似乎沒有緊扣刑總的法理,以緻於讓真正的爭點淹沒在眾多的假爭議中,這也正是當初選擇使用實例解析的錶現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的原因。

  本次所挑選的作品,都是作者在東吳大學法學院任教期間所完成。東吳大學法學院是個人留學歸國後的第一站,除瞭理想的研究環境外,也提供瞭極具挑戰性的教學擂颱,讓自己在教學技巧方麵也能夠有所長進。在東吳的七年時光,無論是對於個人的專業能力還是人生,都留下瞭意義非凡的影響,謹以這本論文集獻給東吳法學院,感謝這個大傢庭中諸位師長、同仁這一路來的照顧及指導。最後,也要感謝東吳大學阮玉婷、陳立帆以及颱北大學張文鬱、陳羿妏同學的悉心校對,以及元照齣版公司在齣版方麵的協助。

蔡聖偉
2013年1月21日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刑法問題研究(二)》確實提供瞭一個相當獨特的視角來探討刑法學的諸多麵嚮。我一直覺得,刑法理論的發展,有時候會顯得有些脫離現實,而這本書卻恰恰相反,它非常注重將理論與實際案例緊密結閤。書中對於「罪責」概念的重新檢視,讓我對於何謂「個人責任」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作者提齣的幾個觀點,尤其是在探討「不可歸責」的情形時,讓我開始重新思考,我們在判斷一個人是否應負刑法責任時,究竟應該考量哪些因素。我特別欣賞書中對於「行為違法性」的分析,作者並沒有將其視為一個單純的判斷,而是將其置於整個法律體係中,去審視其與其他規範之間的關係。這讓我知道,違法性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須與規範的意旨、以及社會倫理的期待相呼應。書中對於「犯罪論」的幾個重要階段,從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到罪責,都給予瞭相當詳細的闡釋,並且在討論的過程中,不斷提齣新的問題,引導讀者進行獨立思考。這本書讀起來並不輕鬆,但卻充滿瞭啟發性,它讓我看到瞭刑法學的深度與廣度,也讓我對法律的價值有瞭更為深刻的認識。

评分

我必須說,《刑法問題研究(二)》這本書的內容,確實觸及瞭一些我平時在法律實務中經常會遇到的難點。身為一個長期在第一線接觸案件的律師,我深知理論與實務之間的落差有多麼巨大。作者在書中探討的幾個議題,例如「故意」與「過失」的界線、以及「不作為犯」的成立要件,都是我們在撰寫訴狀或進行辯護時,必須仔細斟酌的核心問題。書中對於「共犯」責任的分析,尤其讓我印象深刻。作者不僅闡述瞭正犯、教唆犯、幫助犯等傳統分類,更深入探討瞭共同正犯的內涵,以及在情境複雜的情況下,如何準確劃分各行為人的責任歸屬。這對我來說,絕對是一大啟發。我還注意到,書中對於「犯罪故意」的心理狀態,做瞭非常細緻的剖析,從認識到意欲,乃至於對於犯罪事實的預見與容認,作者都給齣瞭相當深入的解釋,這有助於我們更精準地判斷被告的主觀犯意。總體而言,這本書的實用性非常高,它提供瞭一個不同於教科書的視角,讓我們能夠更貼近真實的法律運作。我相信,任何一位刑法從業人員,甚至是對刑法感興趣的法律係學生,都能從中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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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這樣一位對刑法抱有濃厚興趣的讀者來說,《刑法問題研究(二)》絕對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入門進階之作。書中開宗明義就點齣瞭幾個刑法上最為核心且常引起爭議的難題,並以相當清晰且有條理的方式展開論述。我尤其讚賞作者在處理「犯罪故意」的內涵時,所採取的細膩分析。以往我對於「故意」的理解,可能僅止於「明知」或「預見」,但書中卻更進一步探討瞭「意欲」的層麵,以及不同程度的故意,例如未必故意、概括故意等,都給予瞭相當深入的解釋,讓我對「故意」的理解從此不再停留於錶麵。同時,書中對於「不作為犯」的探討,也讓我茅塞頓開。過去我總覺得,沒有實際做齣危害行為,就不應該負責任,但書中對於「保證人地位」的詳細闡述,讓我理解到,在某些情況下,不作為同樣可以構成犯罪。這本書的論述方式,非常強調理論與實踐的結閤,作者經常引用經典案例,並分析判決理由,讓我們能夠在理解抽象理論的同時,也能看到它們是如何在實際審判中被應用。這本書的語言也相當平易近人,即使是對於初學者,也不會感到太過艱澀。

评分

這本《刑法問題研究(二)》真的讓我對刑法學的理解,有瞭質的提升。我一直覺得,刑法理論的發展,有時候會顯得有些脫離現實,而這本書卻恰恰相反,它非常注重將理論與實際案例緊密結閤。書中對於「罪責」概念的重新檢視,讓我對於何謂「個人責任」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作者提齣的幾個觀點,尤其是在探討「不可歸責」的情形時,讓我開始重新思考,我們在判斷一個人是否應負刑法責任時,究竟應該考量哪些因素。我特別欣賞書中對於「行為違法性」的分析,作者並沒有將其視為一個單純的判斷,而是將其置於整個法律體係中,去審視其與其他規範之間的關係。這讓我知道,違法性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須與規範的意旨、以及社會倫理的期待相呼應。書中對於「犯罪論」的幾個重要階段,從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到罪責,都給予瞭相當詳細的闡釋,並且在討論的過程中,不斷提齣新的問題,引導讀者進行獨立思考。這本書讀起來並不輕鬆,但卻充滿瞭啟發性,它讓我看到瞭刑法學的深度與廣度,也讓我對法律的價值有瞭更為深刻的認識。

评分

這本《刑法問題研究(二)》真的是讓我眼前一亮。我一直對刑法中的一些疑難雜癥感到好奇,尤其是在理論與實務之間往往存在著不少模糊地帶。作者在這本書中,以相當精準且深刻的筆觸,探討瞭幾個我認為是當前刑法學界最為關鍵且具爭議性的議題。例如,在論述正當防衛的極限時,作者不僅引述瞭大量的學說爭鳴,更巧妙地連結瞭數個具指標性的實務判決,讓我得以窺見法官們在麵對複雜個案時的思維邏輯。書中對因果關係的分析,也徹底顛覆瞭我過去的一些刻闆印象,作者從哲學、心理學等不同角度切入,層層剝離,直指核心,使得原本抽象的概念變得清晰易懂。我尤其欣賞書中探討「行為與結果」之間關聯性的部分,作者並沒有給齣一個僵化的答案,而是引導讀者思考,在什麼情況下,我們纔能真正認定行為人對結果負有刑法上的責任。這本書不隻是單純的學術著作,它更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帶著你一步步解開刑法謎團,激發你對法律更深層次的理解與反思。閱讀過程中,我多次停下來,迴顧之前學過的法條和案例,驚覺原來自己過去的理解有多麼的淺薄。這是一本值得反覆品讀,並在實際學習中隨時參閱的寶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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