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作者近五年來之研究成果,共分四編。第一編以公法上返還請求權為題,探討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要件、行使之途徑、返還範圍等課題。第二編以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為題,探討單一行為之概念,以及實務上在適用時所遭遇之問題。第三編探討行政救濟中,訴願人之程序參與權、法定訴願承受製度、公務人員陞遷權益受損之救濟途徑及訴權要件、國傢賠償法上協議先行製度等重要課題。第四編迴顧行政程序法施行十年之經驗,並評釋2010年及2011年兩度修正之行政訴訟法,最後介紹晚近德國行政訴訟法之新發展,以供參考。
作者簡介
劉建宏
【現職】任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暨研究所
兼任: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公教人力發展中心講座
颱北市公務人員訓練中心講座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暨研究所
【經曆】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係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
【學曆】德國佛萊堡(Freiburg)大學法學博士
自 序
第一篇 公法上返還請求權
第一章 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要件
壹、財産變動∕6
貳、無法律上原因∕7
參、基於公法關係而生∕7
第二章 行政主體間行使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法律途徑
壹、前 言∕10
貳、健保費爭議之事件經過∕11
參、行使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法律途徑∕20
第三章 行政主體嚮人民主張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法律途徑
壹、我國實務上見解--應提起一般給付之訴∕28
貳、比較法之觀察--德國學說及實務見解∕31
參、我國學說上見解∕39
肆、本書見解-- 得逕以給付決定命相對人返還∕41
伍、相互衝突之實務見解∕49
陸、小 結∕52
第四章 行政主體嚮人民主張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返還範圍
壹、比較法之觀察
-- 德國行政程序法第49a條第2項及第3項∕56
貳、不得請求返還或免負返還責任之特彆規定∕59
參、返還請求權之具體內容∕66
第五章 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未來發展趨勢
壹、確定「給付決定」之法律性質:不具法規製性之立法擬製行政處分∕80
貳、增訂附加利息條款∕83
參、是否增訂減輕或免除返還責任條款?∕83
肆、具體修法建議∕87
第六章 結 論∕89
第二篇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第一章 單一行為之概念
壹、前 言∕98
貳、自然一行為∕99
參、法律上一行為∕101
第二章 法律將單一行為擬製為多數行為之閤憲性探討
--大法官釋字第604號解釋之研究
壹、前 言∕114
貳、大法官釋字第604號解釋之內容∕116
參、大法官釋字第604號解釋所衍生之問題∕118
肆、小 結∕127
第三章 行政罰法上單一行為及數行為之處罰
--最高行政法院94年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之研究
壹、前 言∕130
貳、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經認定為數行為者∕130
參、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經認定為一行為者∕133
肆、最高行政法院94年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135
伍、最高行政法院94年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之評議∕136
第四章 行政罰法上單一行為及數行為之處罰
--以「颱北市政府執行『正俗專案』停止及恢復供水供電工作方案」為例
壹、前 言∕145
貳、「颱北市政府執行『正俗專案』停止及恢復供水供電工作方案」之內容∕145
參、颱北市政府執行「正俗專案」競閤之法規
--以查獲經營賭博性電動玩具為例∕148
肆、「正俗專案」中行為單一性及復數性之問題∕153
第五章 行政罰法上單一行為及數行為之處罰
--以「高雄市政府處罰違規設置停車場事件」為例
壹、前 言∕158
貳、特彆法與普通法關係∕158
參、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受處罰者∕164
第六章 行政實務案例研析
壹、前 言∕173
貳、經營旅館業者同時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與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173
參、於農業區內經營商業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第1項與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178
肆、未經許可於保護區內違法採取土石,製造生産混凝土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第1款、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與土石採取法第36條規定∕179
第七章 結 論∕183
第三篇 行政救濟之程序與實體
第一章 訴願程序中當事人之程序參與權
壹、前 言∕196
貳、當事人程序參與權之功能∕196
參、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200
肆、現行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製度之檢討∕220
第二章 法定訴願承受製度之探討
壹、前 言∕224
貳、以死亡之人名義提起訴願之相關問題∕227
參、法定訴願承受製度相關問題∕238
肆、結論與建議∕263
第三章 公務人員陞遷權益受損之行政救濟途徑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相關復審決定之研究
壹、前 言∕270
貳、公務人員陞遷之積極競爭爭訟∕270
參、公務人員陞遷之消極競爭爭訟∕275
肆、我國實務上關於公務人員陞遷消極競爭爭訟之見解∕282
伍、結 論∕284
第四章 公務人員不服原處分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怠為處分提起復審之訴權要件
壹、前 言∕288
貳、我國實務見解∕289
參、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類似問題之探討∕293
肆、本書見解∕303
第五章 當事人協力義務與稅捐稽徵機關舉證責任之衡平
壹、稅捐爭訟舉證責任概說∕310
貳、當事人協力義務之意義及內涵∕313
參、當事人違反協力義務之效果∕317
肆、證明度降低∕321
伍、結 論∕327
第六章 國傢賠償法上「協議先行」製度之研究
壹、概 說∕330
貳、協議先行製度之目的與功能∕330
參、協議先行原則之例外
--嚮行政法院閤併提起國傢賠償之訴時應否履行協議先行程序?∕333
肆、不履行協議先行程序之法律效果∕337
伍、請求權人重復請求時行政機關之處置∕339
陸、協議先行製度之檢討∕342
第四篇 行政程序與行政訴訟製度之迴顧與展望
第一章 行政程序法製定公布十年之實施經驗
壹、前 言∕348
貳、行政程序法之立法沿革及目的∕348
參、行政程序法實施之成效∕351
肆、實施行政程序法所遭逢之挑戰∕360
伍、結 語∕364
第二章 2010年及2011年行政訴訟法修法評釋
壹、前 言∕368
貳、重要修法內容∕368
參、代結論:尚待解決之問題∕395
第三章 德國行政訴訟法之新發展
壹、曆史發展之迴顧∕402
貳、法釋義學的角色∕403
參、行政訴訟法之憲法化∕405
肆、訴訟經濟成為行政訴訟發展之決定性因素∕406
伍、行政訴訟之審查密度∕408
陸、以雙方當事人閤意之方式解決紛爭∕409
柒、行政訴訟法之歐洲化∕411
捌、結 語∕415
Neuere Entwicklungen im Verwaltungsprozessrecht
Ⅰ. Ein Ruckblick auf die historischen Entwicklungslinien∕418
Ⅱ. Die Rolle der Dogmatik∕420
Ⅲ. Die Konstitutionalisierung des Verwaltungsprozessrechts∕423
Ⅳ. Die Prozessokonomie als Determinante
verwaltungsprozessualer Entwicklungen∕424
Ⅴ. Die verwaltungsprozessuale Kontrolldichte∕427
Ⅵ. Mediation∕430
Ⅶ. Die Europaisierung des Verwaltungsprozessrechts∕432
Ⅷ. Schlussbemerkung∕438
參考文獻∕441
自序
本書為作者近五年來之研究成果,共分四篇。第一篇以公法上返還請求權為題,探討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要件、行使之途徑、返還範圍等課題。第二篇以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為題,探討單一行為之概念,以及實務上在適用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時所遭遇之問題。第三篇探討行政救濟中,訴願人之程序參與權、法定訴願承受製度、公務人員陞遷權益受損之救濟途徑及訴權要件、國傢賠償法上協議先行製度等重要課題。第四篇迴顧行政程序法施行十年之經驗,並評釋2010年及2011年兩度修正之行政訴訟法,最後介紹晚近德國行政訴訟法之新發展,以供我國學界及實務界參考。
自2007年任教於中正大學法律係以來,不覺已過瞭六個寒暑。在南颱灣的艷陽下,風光明媚的中正校園中,徜徉於公法學的研究,和活潑熱情的學生教學相長,實乃人生一大樂事。這段期間,深濛係上師長的協助和指導,謹此緻謝。
民國百年,經曆瞭人生另一個重要曆程。初為人父,從手忙腳亂的履行做父親的職責,到逐步自我身心調適,也重新定義瞭自己人生議題的優先順序。許多從前看不透、想不通的難題,全都豁然開朗。這纔領悟,過去對於人生的體驗,實在狹隘偏頗。
本書承元照齣版公司協助齣版事宜;中正大學法律係三位優秀的準研究生張倍瑄、吳雅真、陳思敏同學負責瑣碎繁復的校對工作,備極辛勞,在此一併緻謝。
劉建宏
2013年2月20日謹誌於嘉義.民雄
春天早臨 百花齊放的荊竹園學人宿捨
《基本人權保障與行政救濟途徑(二)》的副標題「公法上返還請權與一行為不二罰及其他行政爭訟課題」,讓我聯想到在生活中,我們時常會遇到一些「灰色的地帶」。也就是說,雖然有法律明文規定,但在具體個案中,如何適用、如何解釋,卻往往存在爭議。特別是在人權保障與行政權力之間,往往需要更細緻的權衡與討論。 例如,當行政機關為瞭公益而徵收人民的土地,事後卻發現徵收程序有瑕疵,人民是否有權要求返還土地?或者,當一個行政處分,在形式上看似閤法,但實質上卻侵害瞭人民的基本人權,人民又該如何尋求救濟?這些都是非常貼近民生,且需要深入探討的議題。書名中提到的「返還請求權」和「一行為不二罰」,正是我覺得在現行行政法體係中,對於保障人民權益非常關鍵的兩大支柱。我期待作者能夠在這些基礎上,進一步探討其他更廣泛的行政爭訟課題,讓讀者能夠獲得更全麵、更係統性的知識。
评分這本書的另一個關鍵詞「一行為不二罰」,也正是我一直在關注的。在法治國傢,保障人民免於遭受不確定且過度的行政處罰,是非常基本的要求。我們都希望行政機關在執法時能有統一、明確的標準,避免讓人民陷入無所適從的窘境。我曾經親身經歷或聽聞過一些情況,同一個行為卻可能因為不同的行政機關、不同的裁量權限,而受到重複或不一緻的處罰。這種情況不僅對當事人造成極大的睏擾,也動搖瞭民眾對法治的信任。 因此,《基本人權保障與行政救濟途徑(二)》若能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進行深入的探討,釐清其內涵、法律基礎,以及如何在實務上有效防止重複處罰,那將是極具價值的。我非常期待作者能藉由理論的梳理和實務案例的檢視,來闡述如何透過行政爭訟的機製,來實現「一行為不二罰」的憲法原則。這對於提升颱灣的行政法治品質,保障人民的財產權、自由權不受不當乾預,絕對有著深遠的影響。期待書中能提供清晰的指引,讓大傢在麵對類似情況時,能夠更有信心和依據地尋求救濟。
评分再來看到書名中提到的「其他行政爭訟課題」,這個部分讓我感覺這本書的視野非常開闊,而且很貼近實際的需求。行政爭訟,顧名思義,就是人民在與行政機關發生爭議時,透過訴訟或其他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這其中包含瞭訴願、行政訴訟等各種不同的程序。在颱灣,這些行政爭訟的程序和實務操作,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往往是比較陌生且複雜的。 我一直認為,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不僅要有良好的法律條文,更重要的是要有能夠有效執行的救濟管道。如果人民的權益受損,卻因為程序上的繁瑣、資訊的不對稱,而無法得到有效的救濟,那麼法律的意義就會大打摺扣。因此,我非常好奇,這本書將會涵蓋哪些「其他」的行政爭訟課題?是關於訴願的審查密度?還是行政訴訟的實體審查?亦或是行政機關的資訊公開與協助義務?任何能讓民眾更瞭解、更能善用行政爭訟製度的內容,我都非常有興趣。
评分看到這本《基本人權保障與行政救濟途徑(二)》的標題,我立刻就被吸引住瞭。身為一個長期關心社會公義的颱灣讀者,我一直覺得,在我們享受民主自由的同時,如何確保每一個人的基本人權不被侵害,並且在權益受損時有可靠的救濟管道,是至關重要的議題。這本書直接點齣瞭「基本人權保障」這個核心,這本身就已經讓我對其內容充滿瞭期待。更何況,它將「行政救濟途徑」與人權保障緊密連結,這意味著作者並非隻是停留在理論層麵,而是探討如何在實際的行政運作中,找到保障人權的具體方法。 特別是書名中提到的「公法上返還請求權」,這個概念聽起來就非常紮實,而且實用。在颱灣的法治國傢脈絡下,當人民的財產權或權益因不當的行政行為而受到損害時,能夠透過公法上的請求權來迴復,這對民眾來說是多麼重要的保障。我曾聽聞過一些案例,民眾因為行政機關的錯誤或怠忽而濛受損失,卻苦於沒有明確的救濟途徑,這不僅是財產上的損失,更是對人民信心的打擊。因此,若這本書能深入淺齣地剖析公法上返還請求權的適用範圍、要件與實踐睏境,並提供具體的案例分析,那絕對能給予讀者極大的啟發和實質的幫助,讓大傢更清楚如何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评分我對這本書最大的期待,是它能夠真正地「接地氣」。身為一個颱灣的讀者,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卻對國傢如何保障我們的基本人權,以及在權益受損時,我們有哪些管道可以尋求幫助,有著濃厚的興趣。我希望這本書的論述,能夠在嚴謹的學術基礎之上,又能用比較容易理解的方式來呈現。 特別是關於「行政救濟」的部分,我常常覺得,雖然法律條文擺在那裡,但實際的訴訟過程、申請的流程,對我們普通民眾來說,依然是一頭霧水。如果這本書能夠結閤實際的案例,詳細解釋如何提起訴願、如何撰寫行政訴訟的起訴狀,以及在每一個環節中,我們需要注意些什麼,那將會非常有幫助。我相信,當民眾對自身的權利有更清晰的認識,並且知道如何有效運用法律工具時,纔能真正地落實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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