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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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特色

  颱灣晚近三十年之民事程序法學具有重大進展,既批判性繼受外國學理,又緻力於創新理論。為此,本書一方麵敘說颱灣民事訴訟法學之發展曆程及本土特色,而論及集其大成之新傢事事件程序建製,另一方麵開展新民事訴訟法學中之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學、舉證責任論及判決效力論,據以闡述達成集中審理目標所需之法律思維,定性當事人之訴訟上主張,舉證等行為責任,並揭示判決效力擴張於係爭物受讓人之要義。

作者簡介

許士宦

  現職: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曆:颱灣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民事訴訟法、強製執行法、破産法

探尋法律思維的深層結構:《證據裁判原則與法律推理的現代演進》 內容提要 本書深入剖析瞭現代民事訴訟製度中最為核心且具有決定性影響的兩個支柱:證據裁判原則(Principle of Evidence Judgment)的精髓與適用邊界,以及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形態與方法論演變。全書以紮實的法理學基礎為起點,結閤全球主要法域(特彆是大陸法係與英美法係)在證據分配與事實認定的最新發展,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法學研究者及對司法程序有深度興趣的讀者提供一套係統化、批判性的分析框架。 第一章:證據裁判原則的基石與曆史脈絡 本章首先追溯瞭證據裁判原則的起源,探討其如何從早期的“自由心證”傳統中脫胎換骨,成為現代法治國傢追求“真實發現”與“程序公正”之間平衡點的必然選擇。我們將詳細界定“證據裁判”的內涵,區分其與實體真實追求之間的辯證關係。 1.1 證據裁判的規範基礎:從“發現真實”到“可采證據” 本節著重分析證據裁判原則在不同法律體係中的具體體現,如德國的“以訴訟材料為限的真實發現”與英美法係的“可采性規則”之間的張力與融閤。探討瞭這一原則如何限製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確保裁判建立在被雙方當事人提齣並經法定程序審查的證據之上。 1.2 曆史演進中的關鍵轉摺點 通過考察近代訴訟製度改革史,特彆是涉及證據開示(Discovery)製度和口頭辯論主義的深化,揭示瞭證據裁判原則如何從抽象的理念轉變為具體的程序規範。重點分析瞭現代證據規則(如排除性規則、傳聞證據規則等)對這一原則的結構性支撐作用。 第二章:舉證責任的分配機製與動態平衡 盡管本書聚焦於證據的“裁判”層麵,但對證據的“承擔”機製的理解是構建完整證據裁判理論的必要前提。本章將不涉及“爭點整理”的技巧性操作,而是從實體法和程序法的交叉地帶,探討舉證責任的分配理論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動態調整機製。 2.1 經典分配理論的批判性審視 詳細考察“誰主張,誰舉證”的傳統原則(Onus Probandi)的局限性,並深入分析基於風險分配、證據便利性、以及法律關係性質(如嚴格責任)所衍生的替代性分配標準。重點分析瞭在特定領域(如産品責任、環境侵權)中,舉證責任的“倒置”或“減輕”是如何在實質公平的驅動下形成的。 2.2 舉證責任的“轉移”與“轉換”:概念的精確辨析 本節清晰區分瞭舉證責任的“轉移”(Shifting of Burden of Proof)與“轉換”(Burden of Production/Burden of Persuasion)在法律效果上的本質差異。論證瞭在許多復雜案件中,法官如何通過對“可信度要求”(Standard of Proof)的設置,間接實現對實質公平的維護,而非簡單地依賴初始的舉證責任分配。 第三章:法律推理在事實認定的實踐操作 法律推理是連接“證據”與“判決”的橋梁。本章將聚焦於司法者在接受和評估證據後,如何運用邏輯和法律規範將事實陳述構建為具有說服力的法律判斷。 3.1 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在司法中的角色 探討瞭法律推理的兩種基本模式:從一般規則推導齣個案結論(演繹)與從一係列具體事實推導齣一般性法律判斷(歸納)在證據裁判框架下的交織運用。特彆關注瞭在自由心證(或稱自由評價)下,法官如何運用歸納和類比推理來填補證據鏈條中的非必然性環節。 3.2 法律推理中的不確定性處理:概率思維的引入 麵對證據的不完美性,本章深入探討瞭司法中對“蓋然性”(Probability)的運用。分析瞭如何將概率論的概念融入對“事實待證”的判斷中,特彆是對“優勢證據標準”(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和“排除閤理懷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等不同證明標準的邏輯基礎進行量化和語義分析,以指導法官在不同證明力度要求下的推理過程。 第四章:證據評估的技術性要求與裁判的閤法性 本章聚焦於證據裁判的“技術層麵”,即法官在運用證據規則評價證據效力時必須遵循的程序性和實質性要求,確保裁判結果的外部可審查性。 4.1 證據的“三性”評估與關聯性判斷的深化 係統闡述瞭證據的“三性”——相關性(Relevance)、可采性(Admissibility)和證明力(Probative Value)的評估標準。重點分析瞭“關聯性”的界限:何種信息對認定案件關鍵事實具有實質性影響,以及如何排除“陪襯性”或“煽動性”證據對裁判的影響。 4.2 司法解釋的構建與法律推理的外部約束 探討瞭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證據采納和事實認定的審查權限。分析瞭在何種程度上,上級法院可以通過審查下級法院的“推理過程”(而非簡單推翻事實認定)來確保司法判決的閤法性和一緻性。論述瞭裁判理由的充分性(Reasoned Decision)如何成為保障證據裁判原則得以有效實施的關鍵程序性要求。 結論:現代訴訟中的事實認定與法治理想 本書最後總結瞭證據裁判原則與法律推理在維護司法公信力中的核心地位。強調瞭在復雜社會背景下,司法係統持續優化其事實認定機製的必要性,以確保每一個判決不僅在實體上公正,更在程序上經得起最嚴格的檢驗。這不僅是技術層麵的要求,更是對法治理想的忠誠實踐。 適閤讀者: 訴訟法學、證據法學、法理學研究人員。 執業律師、法官及檢察官。 法律專業院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對司法程序和法律思維有深入探究需求的專業人士。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戰後颱灣民事訴訟法學發展史 1

民事程序法之新進展 45

訴訟標的特定之爭點整理 91

集中審理之爭點整理 129

行為責任之舉證責任 159

不當得利返還訴訟中無法律上原因事實之舉證責任分配 191

不當得利之類型與無法律上原因之舉證 253

判決效力擴張於係爭物受讓人之判準 279

事項索引 315

裁判索引 325

圖書序言

序言

  我國之民事訴訟法學自一九八○年代起,一邊批判繼受自德、日等外國之學理,一邊創設具本土化特色之論說,嗣經廿一世紀初民事訴訟法之修正,大幅度落實為程序製度,開展新颱灣民事訴訟法學。

  本書第一篇旨在闡述颱灣民事訴訟法學之發展曆程及特色:認知廿世紀前葉所繼受民事訴訟法典之不完備性,成立定期性、經常性共同研討之民事訴訟法研究會,一方麵批判性、閤目的選擇性繼受母法國及其他外國之學理,另一方麵獨立自主地緻力於創新理論,建構足以保障紛爭當事人的實體、程序主體地位之程序製度,不僅極力防免發生突襲性裁判,充實事前及事後之程序權保障,而且兼顧當事人之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賦予其在起訴前或訴訟上平衡追求該二利益之機會。

  第二篇旨在描繪民事程序法製之新進展:受晚近三十年來民事程序法學發展之導引,民國一○○年所製定、修正之三部重要民事程序法典,變革傢事事件程序,使其更能妥適、迅速、統閤處理傢事紛爭;加強強製執行之手段,使權利之實現更具實效,並因應傢事債務強製履行之特性需求;修正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使負多重債務之消費者更容易、迅速減免債務,重建其經濟生活。

  第三篇至第八篇係展開新民事訴訟法學中之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學、舉證責任論及判決效力論。其中第三、四篇旨在充實爭點整理學之內涵:依訴訟標的相對論之法律思維,整理民事訴訟最上位爭點之訴訟標的如何特定;依一貫性及可證性審查之法律思維,整理攻防方法爭點之法律、事實及證據如何陳述、主張及聲明,充實必要審理,而排除不必要審理,以發現真實,而促進訴訟,達成集中審理之目標。

  第五至七篇旨在定性舉證責任並據以為分配:要求各當事人就其所主張利己事實提齣證據予以證明之舉證責任,乃兼具實體法及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規範。就不當得利返還訴訟中無法律上原因之舉證責任分配而言,請求人及被請求人應分彆就其評價根據事實及評價障礙事實負擔之。如此處理,在實體法上助益於統一說及非統一說之融閤,在訴訟法上有利於不同不當得利事件類型之舉證責任同構化。

  第八篇則旨在說明判決效力主觀範圍擴張之要義:不應僅從實體法上觀點,以訴訟標的之實體法上權利屬性作為判決效力是否及於係爭物受讓人之判準,緻忽略既判力之客觀範圍及時之界限;而應兼自訴訟法上觀點,視該受讓係發生於基準時以前或之後、該受讓事實已否呈現於訴訟為斷,以謀求統一解決兩造當事人及受讓人等三者間有關紛爭,及充實程序權保障。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許士宦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光是聽書名就讓人感覺底氣十足。在法律實踐中,有多少案件的敗訴,並非是法律適用錯誤,而是因為在庭審過程中,爭點沒有得到有效的聚焦,或者舉證責任的分配齣現瞭偏差?我曾經經曆過一起案件,對方的證據鏈條看似完整,但我們抓住瞭對方一個關鍵性的舉證漏洞,最終扭轉瞭乾坤。那一刻,我纔真正體會到,爭點整理和舉證責任的運用,是一門藝術,也是一門科學。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分享一些獨到的見解,也許是關於如何通過巧妙的提問,引導對方承認某些事實,從而減輕我方的舉證責任;又或者是在麵對一些難以收集的證據時,如何運用推定或者反證,來達到與直接舉證相似的效果。我希望這本書能提供一些“秘籍”,讓我們在紛繁復雜的證據世界中,找到最有效的突破口。

评分

我看到這本書的名字,立刻想到瞭在法官桌上堆積如山的捲宗,和法官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從這些捲宗中梳理齣案件的關鍵所在。爭點整理,就像是為案件繪製一張清晰的地圖,讓審理者和被審理者都能沿著這張地圖前行,直達核心。而舉證責任,則是地圖上的“紅綫”,誰越過瞭紅綫,就可能承擔後果。我對這本書的期待,在於它是否能提供一套係統化的爭點整理方法,以及在不同類型的案件中,如何精準地判斷和分配舉證責任。例如,在侵權責任案件中,原告如何證明因果關係,被告又如何進行免責抗辯;在閤同糾紛中,如何證明閤同的成立、效力以及履行情況。我希望作者能結閤自己豐富的實務經驗,為我們揭示其中的奧秘,讓我們在麵對復雜的案情時,能夠更加遊刃有餘,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閤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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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書名,讓我聯想到在一次民事訴訟的審理中,法官如何耐心引導雙方當事人,一步步明確案件的核心爭議,避免在枝節問題上糾纏不清。當時,我作為旁聽者,深切體會到“爭點整理”對於案件進展的重要性。它不僅能讓案件審理的脈絡更加清晰,也能讓各方當事人在接下來的訴訟活動中,有明確的努力方嚮。而“舉證責任”更是法律實體的靈魂所在,誰應該承擔舉證的義務,意味著誰承擔敗訴的風險。我非常好奇作者在這本書中,會如何深入淺齣地解析這些看似抽象的法律概念,並且會提供哪些實用的方法,來幫助我們在實際操作中,準確地判斷和分配舉證責任。對於許多剛入行的律師或者法學學生來說,這些都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技能。我希望這本書不僅僅是理論的梳理,更能包含一些實際案例的分析,讓我們能夠看到這些理論是如何在真實訴訟中發揮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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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名,我第一眼看到就覺得很親切,像是找到瞭長久以來在法律文獻堆裏摸索的明燈。我們都知道,在法庭上,真正決定勝負的往往不是那些華麗的法律條文,而是那些紮實、清晰的爭點和無可辯駁的證據。作者能把這麼核心、關鍵,但又常常被我們忽略的實務環節拎齣來,用心整理,這本身就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我尤其期待書中能分享一些實際辦案的經驗,比如如何從紛繁復雜的案情中抽絲剝繭,找齣真正需要對方舉證的關鍵點,以及我們自己應該如何搜集、固定證據,纔能在法庭上立於不敗之地。很多時候,我們年輕一輩的律師,雖然理論功底不錯,但到瞭實務操作層麵,就容易卡殼,尤其是在如何精準地把握爭點、分配舉證責任方麵,常常感到力不從心。這本書的齣現,無疑是給我們提供瞭一個非常寶貴的實戰指南,相信它能幫助我們更有效地代理當事人,實現真正的司法正義。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讓我想到瞭律師在為客戶做谘詢時,常常需要嚮客戶解釋清楚,哪些是需要客戶提供證據的部分,哪些是對方的責任,以及這些責任可能帶來的後果。爭點整理,就是幫助客戶看清楚案情的全貌,明確瞭“我們要打什麼官司”,而舉證責任,則是告訴客戶,“我們需要拿齣什麼來證明我們說的,以及對方需要拿齣什麼來證明他們說的”。我非常好奇作者在這本書中,是否會提供一些實用的工具或者框架,來幫助律師和當事人進行更有效的溝通和閤作。例如,如何設計一套問題清單,來幫助客戶迴憶和收集證據;又或者是在庭審中,如何以一種清晰易懂的方式,嚮法官呈現案件的爭點和證據。這本書的齣現,對於提升整個訴訟的效率和質量,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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