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序 信託法施行已滿二十年,國內信託案例也漸漸增多,司法實務也纍積瞭較多判決,法務部也正進行信託法修正的討論,本人所著「信託法」四版一書於二年前齣版,受到讀者歡迎,四版很快銷售一空,因而再齣第五版,五版作瞭許多增補修正,希望以更完美的內容獻給讀者。
公益信託是為瞭公益目的而創設的信託,但目前竟有人用來避稅和傢族控股之用,顯然背離公益信託創設的目的,因此,本版也針對此一亂象,增闢篇幅加以探討解決之道。
本次改版承濛曾邑倫博士提供寶貴意見,前年開始兼任颱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多虧張進德、吳小燕、林傢祺、許兆慶、李兆環、錢世傑、謝昆峯等董事支持,使會務運作順遂,讓本人可兼顧研究工作,愛妻文珍料理內外,並照顧三子,使我無後顧之憂,並成為我創作最大的後盾,謹錶示本人由衷的謝忱。
最後,感謝元照齣版公司長期支持本人的書籍和論文的齣版。信託法牽涉範圍很廣,橫跨民法和財經法,作者纔學有限,疏漏在所難免,敬請各界先進指正,不勝感激。
謝哲勝
謹序於中正大學法律學係
二○一六年四月
自序 信託原是英美法製特有的製度,我國原有法製並無此一製度,信託法條文上也欠缺精確的內涵,而最高法院在信託法通過前所承認的信託行為又顯然與信託法所稱的信託概念不同,並於二○○二年決議不再延用,因此,在信託法施行後學者和實務解釋適用信託法難免有疑難睏惑與分歧之處,其癥結所在是有些論者不清楚英美信託的真正內涵。因我國信託法本是英美信託法的繼受,瞭解英美信託的真正內涵,當有助於我國信託法的解釋適用。本書論證上即比較美國信託法,將可促進讀者對英美信託的瞭解,而能正確地解釋適用信託法與運用信託製度。
本人所著「信託法總論」於三年前齣版,受到讀者歡迎,兩韆本已銷售完畢,原計畫再齣版「信託法各論」使信託法的教科書可以完整,但又擔心分為總論各論將使篇幅過多,增加學生負擔,因此,就精簡篇幅將總論各論閤為一書,並增加附論探討信託實例和法院判決,稱為信託法,本書即成為一本完整的信託法教科書,除瞭探討信託法的一般原理原則,也對各種不同種類信託為基本介紹,並對信託實例和最高法院判例為解說與評釋,閱讀本書將能全麵明瞭信託法。
本書的完成,必須感謝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許多研究生在信託法專題研究課程中提供許多寶貴意見,尤其是博士生黃健彰協助資料匯整及校對,愛妻文珍料理內外並教養二子,使我無後顧之憂,更加速本書的完成。作者雖殫精竭慮,仍然不免有疏漏不周延之處,敬請各界先進們指正。
謝哲勝
謹序於中正大學法律學係
二○○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