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3版)

刑事訴訟法(3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盧映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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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共分為五篇,將刑事訴訟程序之總論以及各個程序階段分篇分章加以編排並完整介紹。第一篇為總論共有六章,分別是刑事訴訟法基本構造與理論、刑事訴訟法的效力、訴訟主體、訴訟相關人、被害人、訴訟行為。第二篇為偵查階段共有三章,分別是偵查總論、偵查的實施、偵查的終結。第三篇為起訴階段共有二章,分別是公訴與自訴。第四篇為審判階段共有六章,分別是審判程序、證據、裁判、一般救濟、沒收特別程序、特別救濟。第五篇為執行。本書各章除瞭學理式的論述外,尚輔以圖錶或重點說明,並且在相關處穿插重要的實務見解,以及國傢考試例題與擬答,俾使讀者能全盤掌握刑事訴訟程序的理解與應用。
好的,這裏為您呈現一份關於一本未命名圖書的詳細簡介,內容完全聚焦於該書本身,避免提及您提到的《刑事訴訟法(3版)》及其內容: 瀚海孤帆:現代科技浪潮下的組織變革與人類適應性研究 第一章:數字化時代的組織邊界重塑:從中心化到網絡化生存的演進邏輯 1.1 傳統企業的“磐石”結構與信息化時代的侵蝕 本書開篇即深入剖析瞭自工業革命以來占據主導地位的科層製(Bureaucratic)組織結構。這種結構以清晰的層級、嚴格的規章製度和明確的職權劃分著稱,其核心優勢在於大規模、可預測性生産和資源調配的效率。然而,隨著信息技術的爆炸性發展,特彆是雲計算、大數據分析和移動互聯網的普及,這種“磐石”般的結構正麵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們考察瞭“信息滯留”現象——即信息在層級傳遞過程中被過濾、延遲甚至扭麯的固有缺陷,這在需要快速響應市場變化的新經濟環境中,已成為緻命的阻礙。 1.2 網絡化生存的興起:去中心化與湧現性秩序 本章重點探討瞭新興的“網絡化”組織範式。這種範式不再依賴於自上而下的命令鏈,而是建立在鬆散耦閤、高度連接的知識節點之上。我們引入瞭復雜性科學中的“自組織”理論,分析企業如何通過內部激勵機製和共享目標,實現群體智慧的“湧現性秩序”。案例分析聚焦於開源社區、敏捷開發團隊(Agile Teams)的內部運作機製,揭示瞭在高度自治的微單元群體中,如何通過實時反饋和迭代優化,達成超越傳統中心化決策的效率。 1.3 物理空間與虛擬空間的融閤:工作場景的地理重構 全球化與遠程協作工具的成熟,使得“工作地點”的概念發生根本性變化。本書詳細描繪瞭“分布式團隊”的管理藝術,包括如何構建跨時區協作的信任機製、如何利用虛擬現實(VR)和增強現實(AR)技術彌閤地理距離帶來的感知缺失。同時,我們對“數字遊民”現象進行瞭社會學層麵的審視,探討瞭這種工作模式對個人身份認同、社區歸屬感以及城市功能定位的深遠影響。 第二章:心智的算法化:認知負荷、注意力經濟與決策質量 2.1 信息洪流中的“認知負荷”測量與管理 在信息供給爆炸的背景下,人類的認知資源成為最稀缺的要素。本章引入神經科學和行為經濟學的最新研究成果,量化瞭“信息過載”對高階決策能力造成的具體損耗。我們提齣瞭一種“認知負荷指數”(CLI)模型,用於評估不同信息呈現方式和工作流程設計對個體效率的影響。研究錶明,過高的CLI會導緻決策趨於簡化、依賴啓發式偏差,並顯著增加係統性錯誤發生的概率。 2.2 注意力作為新型稀缺資源:算法驅動的“注意力捕獲”機製 本書對當前主流的社交媒體、內容平颱及企業內部通訊工具所采用的“注意力經濟”模型進行瞭深度剖析。我們分析瞭“推送通知”、“無限滾動”和“個性化推薦”背後的心理學原理,揭示瞭這些機製如何通過激活大腦的奬勵迴路,使個體陷入被動的、持續的“反應模式”。隨後的章節將探討企業如何設計“反注意力捕獲”的內外部溝通策略,以引導員工將有限的注意力投嚮戰略性任務。 2.3 人機協作中的信任邊界:算法偏見與人類的最終判斷權 隨著機器學習模型深度嵌入到金融風控、人力資源篩選乃至戰略規劃等核心業務環節,人與算法之間的信任關係成為焦點。我們審視瞭算法“黑箱”問題導緻的責任主體模糊性,並探討瞭如何通過“可解釋性人工智能”(XAI)技術重構信任。更關鍵的是,本書主張在關鍵決策鏈條中,必須為人類提供有效的“乾預錨點”和“否決權”,以防止係統性偏見和突發性技術故障帶來的災難性後果。 第三章:技能的摺舊與終身學習的範式轉移:人類適應性的韌性考驗 3.1 知識的半衰期加速與“T型人纔”的局限 傳統教育體係培養的“T型人纔”(廣博基礎下的單一專精)正麵臨知識加速摺舊的挑戰。本章通過對比不同行業的技術迭代周期,論證瞭單一領域深度專業知識的保質期正在急劇縮短。我們提齣“π型人纔”模型——即擁有至少兩個或更多深度交集領域的復閤能力,強調跨界知識遷移和融閤創新的重要性。 3.2 技能重塑(Reskilling)與技能提升(Upskilling)的工業化路徑 麵對自動化對傳統崗位的替代,企業必須建立高效、大規模的內部學習生態係統。本書詳盡描述瞭基於“微學習”(Microlearning)、“沉浸式模擬訓練”和“同行輔導網絡”構建的技能重塑矩陣。我們關注的不僅是內容傳遞,更是如何通過行為科學乾預,確保新技能的有效吸收和實際應用轉化。 3.3 創造力的迴歸:自動化時代的“不可替代性”價值重估 當重復性、邏輯性工作被機器接管後,人類的核心競爭力將轉嚮那些難以被算法模仿的特質:復雜情感理解、跨文化共情、抽象的哲學思考,以及純粹的藝術創造。本章探討瞭企業如何通過組織設計,激活和保護員工的“非結構化思考能力”,並將創造性産齣納入核心績效評估體係,從而確保人類在高度自動化的未來中,仍能占據價值創造的主導地位。 結語:麵嚮不確定性的組織哲學 《瀚海孤帆》最終落腳於一種麵嚮未來的組織哲學:接受“持續的不確定性”為常態,將組織的韌性(Resilience)置於短期效率之上。本書的結論並非提供一個終極藍圖,而是倡導一種動態的、不斷自我迭代的適應機製,引導讀者和管理者穿越科技的迷霧,實現組織與個體在數字洪流中的持續航行。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盧映潔


  學歷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係教授

李鳳翔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暨法學雙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博士班

  現職
  斐陶斐榮譽學會榮譽會員
  執業律師

圖書目錄

第一篇 總論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基本構造與理論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的效力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的效力
第二節 地的效力
第三節 人的效力
第四節 事的效力
第五節 時的效力

第三章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第二節 公平法院概念
第三節 當事人──檢察官、自訴人
第四節 當事人──被告

第四章 訴訟相關人
第一節 辯護人
第二節 輔佐人
第三節 代理人

第五章 被害人
第一節 我國犯罪被害人訴訟程序上現有權利
第二節 被害人訴訟參與
第三節 被害人訴訟程序的保護

第六章 訴訟行為
第一節 訴訟行為的意義
第二節 訴訟行為之時間
第三節 訴訟行為之生效──送達

第二篇 偵查階段
第一章 偵查總論
第一節 偵查的開始
第二節 偵查的基本介紹

第二章 偵查的實施──強製處分
第一節 強製處分概說
第二節 對人的強製處分
第三節 對物的強製處分
第四節 其他類型的強製處分

第三章 偵查終結
第一節 不起訴
第二節 緩起訴
第三節 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與禁止再訴原則
第四節 行政簽結
第五節 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的監督

第三篇 起訴階段
第一章 公訴
第一節 公訴的程序
第二節 公訴的範圍──人
第三節 公訴的範圍──案件
第三節 同一性
第四節 單一性與同一性之重新建構──本書見解
第五節 公訴的追加與撤迴

第二章 自訴
第一節 自訴的概念
第二節 自訴權人
第三節 自訴的提起與律師強製代理
第四節 自訴的限製
第五節 自訴的效力
第六節 自訴的程序
第七節 判決的後續程序
第八節 自訴的追加、反訴與撤迴
第九節 自訴的承受與承擔
第十節 自訴製度問題

第四篇 審判階段
第一章 審判的程序
第一節 起訴審查製度
第二節 審判程序──審判原則
第三節 準備程序
第四節 審判程序
第五節 簡式審判程序、簡易判決處刑、協商程序

第二章 證據
第一節 證據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證據禁止(排除)法則
第三節 證據調查與澄清義務
第四節 法定證據方法及法定調查程序
第五節 傳聞法則
第六節 證據保全

第三章 裁判
第一節 裁判的概念與成立
第二節 訴訟關係
第三節 訴訟要件
第四節 裁判的效力

第四章 一般救濟
第一節 上訴概論
第二節 第二審之上訴
第三節 第三審之上訴
第四節 被告死亡之處置
第五節 裁定與處分之救濟

第五章 沒收的特別程序
第一節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第二節 第三人撤銷沒收確定判決程序
第三節 單獨沒收程序

第六章 特別救濟
第一節 再審
第二節 非常上訴

第五篇 執行階段與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第一章 執行階段
第一節 執行的概念
第二節 刑罰的指揮執行之方式
第三節 執行之相關聲請
第四節 聲明疑義與聲明異議

第二章 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第一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意義
第二節 當事人
第三節 程式
第四節 附帶民事訴訟之審理
第五節 附帶民事訴訟之裁判
第六節 附帶民事訴訟之救濟

 

圖書序言

  • ISBN:9786263430891
  • 規格:平裝 / 864頁 / 17 x 23 x 3.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3版
  • 齣版地:颱灣

圖書試讀

三版序

  本書此次改版係因刑事訴訟法有新修法以及修法草案。首先,因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同時也宣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違憲失效。宣告違憲的理由在於違反平等權保障,而且實體法的通姦罪已經被宣告違憲,訴訟法的規定也失所依附,一同失效。而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2項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妨害婚姻及傢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以及第239條本文則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迴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此兩個條文成為沒有用處的條文。因此刪除之。

  其次,刑事訴訟法修正瞭第348條。修正前的第348條第1項規定:「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本項後段是擬製全部訴的規定。第2項規定:「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該項是上訴不可分的規定。修正後的第348條有三個重點:1.刪除擬製全部上訴。2.新增上訴不可分的例外。3.新增單就刑度、沒收及保安處分上訴。

  再者,於民國110年7月29日行政院通過司法院函送之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的重點有:1.為嚴謹證據法則,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修改鑑定製度相關規定。2.為符閤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意旨,釐清「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與「身心障礙」之用語,避免緻生爭議。3.為健全現行刑事交付審判製度,將交付審判製度適度轉型為「準許提起自訴」之換軌模式。本書此次改版,亦將該修正草案納入介紹。

  最後,本書第一版的齣版,由於僅短短數月即完成,其中多有誤謬之處,本書作者亦感謝諸多讀者提齣糾錯之處。此次改版因時間較為寬裕,故對全書進行瞭逐一的修正。又,民國111年2月有關暫行安置製度的新增,本書亦增添相關內容,盼能給予讀者帶來更專業的內容。

盧映潔
2022年7月

三版序

  時間很快又過去瞭,刑事訴訟法經歷瞭修法以及相關修正草案之提齣。這期間戰戰兢兢,每每遇到相關新的實務見解或新的文獻,總是深思熟慮後再轉化為較淺顯易懂的文字呈現於書上,可以說時時刻刻都在改版。每一字一句的增修都是為瞭辛苦的在學學生以及國考考生,甚至擴及於實務工作者。

  教授們以及實務工作者發錶之相關學術文章,增加瞭我在思考上的深度與廣度,同時也謝謝盧老師持續誨人不倦地指導。因為有大師們努力,使我更能快速掌握刑事訴訟法變動,希望本次增加至111年7月前新資料之改版能帶給讀者與時並進的內容。

  最後謝謝讀者不吝指正以及五南齣版社的辛苦校稿,使本書改版後更加完善。同樣的本書的部分收入我也會捐贈給癌癥相關的基金會。

李鳳翔
2022年7月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刑事訴訟法(3版)》的作者群,功力確實深厚,光是閱讀前言,就能感受到他們對於颱灣現行刑事訴訟製度的脈絡掌握得非常透徹。書中對於近十年來幾次重要的修法,例如陪審團製度的討論、證人保護機製的強化,以及最新修正的職權調查與證據能力的認定,都有相當細膩的著墨。特別是對於傳聞證據法則的闡述,不同於坊間教科書的照本宣科,本書透過大量具體案例的分析,將抽象的法條精神轉化為實務上可操作的邏輯推演。我印象最深的是關於「附帶上訴」與「再審程序」的章節,作者不僅僅是羅列法條,而是深入探討瞭這些製度設計背後的司法哲學意涵,以及與實務操作上產生的扞格之處。對於準備國傢考試的考生來說,這本書無疑是一本極佳的工具書,它提供的深度和廣度,足以應對司法官特考或律師高考中,要求精準涵蓋實務見解與學說爭議的題目。而且,版次更新得相當及時,確保瞭內容與最新的判例趨勢不會脫節,這在瞬息萬變的法律實務界,是極其珍貴的一點。

评分

坦白講,市麵上大部分的刑事訴訟法書籍,在處理「非常救濟程序」時,往往顯得力不從心,寫得非常簡略,彷彿認為那隻是例行公事。然而,這本第三版在「非常上訴」與「再審」的探討上,給瞭我極大的震撼。作者群顯然投入瞭大量的精力去梳理過往幾十年來,最高檢察署行使非常上訴權的脈絡與限製。他們不隻列舉瞭常見的「適用法令違背證據法則」的類型,更深入分析瞭幾件影響深遠的冤假錯案中,程序瑕疵是如何被最高法院最終認定或否決的。特別是關於「新事實或新證據」的認定標準,本書提供瞭一張清晰的樹狀圖解,幫助讀者區分哪些證據屬於可得性證據,哪些屬於真正的新發現,這對於理解再審門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讀完這幾章,我感覺自己對於刑事訴訟法的全局觀,從基礎的「起訴」到最終的「救濟」,形成瞭一個更為穩固且立體的認知結構,這在其他書籍中是難以尋覓的深度。

评分

說真的,法學用書要寫得「好讀」是很難的,很多專業書籍讀起來就像在啃教科書,硬邦邦的,但這本《刑事訴訟法(3版)》在文字的安排上,展現瞭令人驚豔的敘事能力。它不是那種冷冰冰的法條羅列,反而在解釋一些比較複雜的程序正義議題時,會適當地穿插一些比較有畫麵感的描述,讓人更容易抓住核心概念。舉例來說,在論述搜索與扣押的閤法性要件時,作者沒有直接丟齣冗長的構成要件,而是先從一個假設的、在夜半時分員警登門的場景切入,逐步引導讀者思考,在什麼樣的邊界下,國傢公權力纔能正當地介入人民的私領域。這種引導式的寫法,對於初學者建立對程序保障的直覺感非常有幫助。當然,這本書的深度還是保留給瞭專業人士,對於像我這樣非法律本科齣身,但對司法改革議題有高度關注的讀者來說,它提供瞭一個極好的橋樑,讓我們能夠跨越艱澀的術語,直接對接立法意圖與實務運作的痛點。相較於其他動輒上韆頁的參考書,這本在結構上做瞭很好的權衡,精華盡齣,不拖泥帶水。

评分

我必須說,這本《刑事訴訟法(3版)》在處理「證據開示與調查」這塊領域的論述,簡直是教科書級的典範。我過去看過好幾本不同版本的刑訴教科書,很多都把這個部分寫得含糊其辭,要嘛就是太偏嚮學理辯論,要嘛就是隻停留在法條錶麵。然而,這一版針對鑑定人製度的變革,特別是針對DNA鑑定報告在法庭上的證明力轉換機製,提供瞭非常具體的分析路徑。它明確指齣瞭不同法院層級在審理時,對於鑑定人是否親自齣庭作證的要求標準存在哪些差異,並引用瞭數則最高法院近期針對此類爭議的諭知。更讓我驚喜的是,作者在論述被告的辯護權保障時,並沒有僅限於提到「律師在場權」,而是進一步探討瞭在羈押審查階段,辯護人能否即時取得捲證以便進行有效辯護的實務睏境,這顯示齣作者對現行偵查與審判銜接點的掌握,遠超乎一般理論層麵。這本書對於實務操作的「眉角」掌握得相當到位,對於我這種常在法院跑的法律工作者而言,簡直是如虎添翼。

评分

這套書的排版和結構設計,也值得稱讚一番。雖然是專業書籍,但它在關鍵詞的標註、法條與判例的引註上,處理得非常清晰。特別是那些學說上爭議較大的部分,作者會用一個獨立的小框格來呈現正反兩方的觀點,這樣的好處是,當我閱讀時,可以快速區分齣「多數說」、「少數說」以及「實務見解」,避免瞭閱讀時的混淆。此外,針對一些較為繁瑣的時效規定或管轄規定,書中穿插瞭數個流程圖,將原本冗長的文字描述濃縮成一目瞭然的步驟,這對於需要快速查找或複習特定程序的讀者來說,效率極高。總體而言,這本《刑事訴訟法(3版)》的編撰者顯然是以「使用者體驗」為核心來建構內容的,它不僅僅是一本知識的傳遞者,更是一個有效的學習輔助工具。對於希望在有限時間內,最大化學習效益的法律人,這本書的投資絕對是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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