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本書此次改版係因刑事訴訟法有新修法以及修法草案。首先,因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同時也宣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違憲失效。宣告違憲的理由在於違反平等權保障,而且實體法的通姦罪已經被宣告違憲,訴訟法的規定也失所依附,一同失效。而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2項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以及第239條本文則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此兩個條文成為沒有用處的條文。因此刪除之。
其次,刑事訴訟法修正了第348條。修正前的第348條第1項規定:「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本項後段是擬制全部訴的規定。第2項規定:「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該項是上訴不可分的規定。修正後的第348條有三個重點:1.刪除擬制全部上訴。2.新增上訴不可分的例外。3.新增單就刑度、沒收及保安處分上訴。
再者,於民國110年7月29日行政院通過司法院函送之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的重點有:1.為嚴謹證據法則,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修改鑑定制度相關規定。2.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意旨,釐清「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與「身心障礙」之用語,避免致生爭議。3.為健全現行刑事交付審判制度,將交付審判制度適度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之換軌模式。本書此次改版,亦將該修正草案納入介紹。
最後,本書第一版的出版,由於僅短短數月即完成,其中多有誤謬之處,本書作者亦感謝諸多讀者提出糾錯之處。此次改版因時間較為寬裕,故對全書進行了逐一的修正。又,民國111年2月有關暫行安置制度的新增,本書亦增添相關內容,盼能給予讀者帶來更專業的內容。
盧映潔
2022年7月
三版序
時間很快又過去了,刑事訴訟法經歷了修法以及相關修正草案之提出。這期間戰戰兢兢,每每遇到相關新的實務見解或新的文獻,總是深思熟慮後再轉化為較淺顯易懂的文字呈現於書上,可以說時時刻刻都在改版。每一字一句的增修都是為了辛苦的在學學生以及國考考生,甚至擴及於實務工作者。
教授們以及實務工作者發表之相關學術文章,增加了我在思考上的深度與廣度,同時也謝謝盧老師持續誨人不倦地指導。因為有大師們努力,使我更能快速掌握刑事訴訟法變動,希望本次增加至111年7月前新資料之改版能帶給讀者與時並進的內容。
最後謝謝讀者不吝指正以及五南出版社的辛苦校稿,使本書改版後更加完善。同樣的本書的部分收入我也會捐贈給癌症相關的基金會。
李鳳翔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