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與契約解消:契約法講義Ⅳ(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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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為作者關於契約違反救濟體係的後半部,也是契約法講義係列的完結篇,探討契約違反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兩大救濟。

  歸責事由之判斷及違約損害賠償之內容,傳統債總教科書多語焉不詳,卻為訴訟成敗的關鍵。因歸責事由並非契約違反之內涵,乃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之要件,本書特從違約責任之觀點探討歸責事由之概念,關於契約違反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則側重在觀察我國民法在無契約違反損害賠償特彆規定而適用損害賠償一般規定情形下,基於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本質的不同,違約損害賠償所應呈現之麵貌。

  第三章「契約之解消」除論述債總契約違反契約解除之要件及迴復原狀關係外,尚涵蓋債各契約解除及契約終止。本書特彆強調契約違反之法定解消,違約是否重大或契約目的是否達成,均為判斷上重要的關鍵。

  第四章「涉他關係」,探討涉他契約、責任財産保全及保證與其他債務擔保契約。涉他契約核心問題在於第三人在契約違反救濟的法律地位,後二者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發揮實際作用,與違約救濟有相當程度的關連。
現代商事信用的基石:抵押權、質權與留置權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本書聚焦於現代商事活動中至關重要的擔保物權製度,深入剖析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在理論構建、法律適用與實務操作中的復雜麵嚮。 第一部分:擔保物權製度的理論基礎與演進 第一章 擔保物權的地位與功能 本章首先闡明擔保物權在民法債權編中的核心地位,探討其區彆於一般債權擔保(如保證)的物權特性。詳細論述擔保物權的核心功能——優先受償權與追及效力,以及這兩項權力如何在維護信用關係穩定與保障債權人利益之間尋求平衡。深入分析擔保物權對交易成本的影響,以及在經濟周期波動下其作用的動態變化。 第二章 擔保物權的體係結構與基本原則 全麵梳理大陸法係與英美法係在擔保物權製度上的主要分歧與融閤趨勢。重點解析擔保物權製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物權法定原則的嚴格性、從屬性、不可分性、公示原則(特定與效力上的公示)以及公示對抗的原理。探討在信息不對稱環境下,如何通過嚴格的公示製度來保障交易安全和第三人利益。 第三章 擔保客體的特定性與效力 精確界定擔保物權的客體範圍,包括動産、不動産、權利的界定與特定。本章詳述擔保客體特定在設立效力上的關鍵作用,分析不確定性擔保客體的法律後果。此外,深入探討擔保物權的效力範圍,特彆是“擔保範圍”的界定,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並考察擔保權利的存續與消滅。 第二部分:抵押權的精細化研究 第四章 抵押權的設立與公示 抵押權作為最主要的土地及不動産擔保形式,本章著重於其設立的法定要件。詳盡分析不動産抵押權的設立流程,包括抵押閤同的訂立、抵押權的設定登記(不動産登記簿的記載)的法律效力。探討抵押權設立過程中對意思錶示瑕疵的救濟,以及登記對抗主義與登記生效主義在不同法域的實踐差異。 第五章 房屋抵押與在建工程抵押的特殊性 針對房地産金融的核心問題,本章區分已建成房屋抵押與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適用。重點研究在建工程抵押的物權化過程、預告登記製度與抵押權的銜接,以及在工程停工或破産情形下,抵押權如何穿透工程承包關係,實現對土地使用權和在建物的優先受償。 第六章 動産抵押與權利抵押的現代化 本章關注隨著經濟發展而日益重要的動産抵押。詳細論述動産抵押權的設立機製(特彆是登記公示製度的改革,如統一的動産擔保登記係統的構建),以及動産抵押中占有與非占有的區彆。同時,深入研究知識産權、應收賬款、股權等權利抵押的設立、公示與權利轉讓的限製。 第七章 抵押權的效力與實現 係統闡述抵押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的法定權利。詳細分析抵押權的實現方式,包括協議摺價、留置(需符閤法定要件)及司法拍賣程序。重點剖析拍賣程序中的優先受償順位、剩餘價款的分配以及多重抵押下的受償順序裁定,強調《民事訴訟法》與擔保法中關於執行程序的銜接。 第三部分:質權與留置權的運用與限製 第八章 動産質權的設立與占有製度 質權以“占有”為核心要件,本章深入探討動産質權的設立與公示。分析占有作為公示方式的嚴格要求,包括善意取得與占有變動的法律效果。探討齣質人與質權人在占有期間的權利義務,以及質押閤同的解除與質物的返還。 第九章 權利質押的復雜性 權利質押,特彆是匯票、股票、債券等典型有價證券質押,因其客體特殊性而具有復雜性。本章詳述各類權利質押的特彆設立要件(如背書、轉讓、記名登記等),並研究在電子化交易背景下,如何實現對權利的有效占有與控製。 第十條 留置權的法定性與實踐睏境 留置權作為債的附隨擔保,其法定性和非約定性是核心特徵。本章梳理留置權産生的法定情形(承攬、保管、運輸等法律關係)。重點分析留置權行使的嚴格限製,包括必須是閤法的占有、債權人對物的閤法保管義務以及留置權期間的保守責任,並探討在現代物流體係中留置權的適用邊界。 第四部分:擔保物權的協同與衝突 第十一章 擔保物權的競閤與順位規則 本章處理多重擔保並存時的利益衝突問題。詳細解析不動産上抵押權、質權與留置權之間的法定優先順位規則。尤其關注約定優先、登記時間優先與法定優先的適用層級。深入研究在企業破産程序中,擔保物權如何與其他擔保債權(如法定優先債權)進行協調與清償。 第十二章 擔保物權的特殊影響因素 考察特定法律關係對擔保物權效力的影響。包括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在擔保物權設立前後的適用,以及《破産法》中擔保物權被“自然撤銷”的風險與對策。分析閤同解除、閤同無效等原因導緻主債權消滅時,擔保物權隨之消滅的法律邏輯。 --- 本書旨在為法學研究者、司法人員、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及企業管理者,提供一套係統、深入、與現行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高度契閤的擔保物權研究範本。通過對製度的精細拆解與案例的深度剖析,確保讀者能夠精準掌握擔保物權的設立、運行、實現與救濟機製。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陳自強

  現職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學曆
  颱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曆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
  政治大學法律係專任副教授、教授

圖書目錄

自 序/II
主要參考中文文獻/I
前 言/1

第一章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事由/5
I、歸責事由與歸責原因/6
一、損害賠償之歸責原因/6
二、契約責任之歸責事由與歸責原因/10
II、過失與無過失責任/23
一、一般過失責任/23
二、一般過失責任之減輕/30
三、無過失責任─責任加重/35
四、為履行輔助人而負責/41
III、個彆違約型態之歸責事由/65
一、遲延責任之歸責事由/65
二、標的物瑕疵之損害賠償/80
三、其他違約責任之歸責事由/89

第二章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95
I、損害賠償一般原則/95
一、總說/95
二、損害之概念與型態/98
三、損害賠償之目的/110
四、損害賠償之方法/112
五、損害賠償之範圍及限製/119
II、履行利益損害賠償/156
一、違約損害賠償總說/156
二、因遲延所生損害之賠償/161
三、不請求原定給付而請求損害賠償/167
四、其他違約損害賠償/174
III、信賴利益與固有利益之損害賠償/179
一、信賴利益損害賠償/179
二、固有利益損害賠償/184
三、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競閤/186
IV、定金及違約金/199
一、定金/199
二、違約金/208
三、類似製度/223

第三章 契約之解消/227
I、法定解除權之行使/228
一、總說/228
二、根本不履行債務/232
三、其他契約違反/244
四、法定解除權行使及限製/260
II、其他契約之解消/265
一、法定終止權/265
二、約定解消權之行使/273
三、閤意解消(廢止)契約/274
III、契約解消之效果/277
一、給付義務消滅/277
二、契約解除之返還關係/280
三、其他契約解消/287
四、契約解消與損害賠償之關係/289

第四章 涉他關係/299
I、涉他契約/300
一、真正利他契約及其成立/300
二、真正利他契約成立與效力/309
三、利他契約以外之涉他契約/316
II、責任財産之保全/321
一、總說/321
二、代位權/322
三、詐害行為撤銷權/336
III、保證及其他債務擔保契約/361
一 、總說/361
二 、保證人與債權人間之關係/366
三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之關係/380
四 、特殊保證及其他型態之人保/384

事項索引/407

圖書序言

自序

  本書為契約法講義係列斷尾之作,個人契約法體係縱未能言粲然大備,至少略具雛形。2002年「契約成立與生效─民法講義I」初版時,有「緣起」之作,時隔十四年的完結篇,本應有「緣滅」,「緣滅」卻又過於瀋重。本書之成,無論讀者接受度如何,是否有負讀者的期待,終究完成自以為是的使命。

  債務人根本不履行契約義務或履行不閤契約本旨,構成契約違反。契約違反有三大救濟:履行請求、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個人在「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III」,已就契約違反之態樣、債權人之履行請求、債務人對履行請求之抗辯、契約之調整與確認等問題有所論述,因篇幅所限,未能一氣嗬成,網羅其他契約違反之救濟殆盡。以違約救濟一元論取代傳統債務不履行三分體係,革命尚未成功。

  本書實質上為契約法講義係列關於契約違反救濟體係建構的後半部,探討契約違反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兩大救濟。因歸責事由並非契約違反之內涵,乃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之要件,本書特從違約責任之觀點探討歸責事由之概念。關於契約違反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側重在觀察我國民法在無契約違反損害賠償特彆規定而適用損害賠償一般規定情形下,基於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本質的不同,違約損害賠償所應呈現之麵貌。在契約解消方麵,本書特彆強調契約違反之法定解消,無論契約解除或契約終止,違約是否重大或契約目的是否達成,均為判斷上重要的關鍵。「涉他關係」一章,探討涉他契約、責任財産保全及保證與其他債務擔保契約。涉他契約核心問題在於第三人在契約違反救濟的法律地位,後二者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發揮實際作用,與違約救濟有相當程度的關連。

  民法中專以契約為適用對象的規定、主要適用於契約法的部分,甚至與契約有關的物權法基本概念與法律原則,並無法在契約法講義係列中囊括無餘。不少債各有名契約類型,特彆是與商事有關之契約,如行紀、倉庫、運送等,及與團體有關的契約族群,如閤夥及隱名閤夥,均無暇觸及,也許來日再以專論型態呈現。債編通則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之規定,理論上也可能發生在契約關係,但實務上最重要的連帶債務人,多齣現在多數加害人,與契約法關係較為疏遠,他日如有機會探討侵權行為時,將再一併論述。除若乾遺珠之憾外,契約法講義四冊已相當完整呈現依個人判斷屬於現代法律人所必備的契約法基礎知識,不少論述為坊間債法教科書所無,或詳盡度有過之而無不及者,略而不提的部分則多為考試上、理論上、實務上重要性較低者。

  若將民法分為人法(權利主體、身分法)、物法(權利客體、物權法)及債法三大部分,契約法講義一步一腳印走過法定之債以外大多數規定。法定之債三大部分中,無因管理與委任關係至為密切,構造也相當接近,二者同步學習,應更有效率。不當得利法極為復雜,是民法學習上的好望角,因在不同領域法律關係中均可能發生不當得利返還問題,並不適於初學者學習。侵權行為因法律構造相當接近犯罪行為,刑法犯罪論與侵權行為要件論在學習上常可相輔相成,從債法學習最有效率觀點,以侵權行為法為學習起點,較為單純,相對容易。債編責任財産保全及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多涉及實體法與訴訟法交錯領域,或許等到具備民事訴訟法基本認識後再開始學習,不僅事半功倍,也能畢其功於一役。契約法固然涉及生活事實關係形形色色、韆變萬化,相當復雜,未必容易上手,卻因涵蓋許多基本法律原則,是民法學習乃至於法律學習成敗關鍵。

  契約法基本上為交易秩序之法,受契約自由原則之支配,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形成契約關係,毋寜為常態,而交易全球化下,規範商事契約之法,越來越多是超國傢的法律原則,主權國傢立法者對契約法秩序之形成已無法完全掌握,內國法院越來越心有餘而力不足。習法者倘畫地自限於民法條文規定的內容,拒絕接受任何不屬於考試素材的比較契約法基本知識,將來擔任企業法律顧問處理商事案件時,也許會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契約法講義係列對嚮往悠遊於契約法世界的法律人也好,或是想一氣嗬成、有係統學習契約法的勤奮好學者也好,都是另類選擇,對謹守法條小確幸、拳拳服膺法典編排順序、安於傳統民法課程安排的習法者,又豈僅僅是離經叛道而已。

  本書問世迄今尚不滿兩年,並無改版計畫。2017年濛中國法製齣版社首肯齣版契約法講義及契約法現代化係列叢書的簡體字版,趁此因緣,在能力許可的範圍內,本書增加與閤同法規定及學說狀況的比較,對中國大陸民法學者來說,極其膚淺幼稚,無知誤解,必定不勝枚舉,不吝指正是幸。
 
陳自強
2018年8月16日
颱灣大學萬纔館研究室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在於,它不僅僅局限於颱灣的民法規定,還廣泛參考瞭其他國傢和地區的契約法理論和實踐。例如,作者在討論“損害賠償”的範圍時,引用瞭英國的案例,讓我瞭解到,在某些情況下,即使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也可能需要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這種跨國比較的視角,對於我們拓展視野、提升法律思維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作者在書中還對一些最新的契約法發展趨勢進行瞭分析,例如電子契約、網絡契約等,讓我對契約法的未來發展方嚮有瞭更清晰的認識。當然,這本書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例如對於一些比較冷門的契約類型,論述不夠深入。但總的來說,這本書仍然是一本非常優秀的契約法教材,值得推薦給法律專業的學生和從業人員。它能夠幫助你係統地學習契約法知識,提升法律思維能力,更好地應對實際生活中遇到的契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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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比較學術,對於沒有法律基礎的讀者來說,可能會有些吃力。作者在闡述一些復雜的法律概念時,經常使用大量的專業術語,而且句子結構也比較復雜,需要反復閱讀纔能理解。不過,如果你能夠剋服這些睏難,深入閱讀下去,就會發現這本書的價值所在。它對於契約法各個方麵的論述,都非常深入和透徹,能夠幫助你建立一個完整的契約法知識體係。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特約條款”的分析,他指齣,特約條款雖然具有一定的約束力,但並非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能會根據公平原則對特約條款進行調整。這種觀點,對於我們在實際生活中處理契約糾紛,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此外,書中對於“默示契約”的探討,也讓我對契約的成立要件有瞭更全麵的認識。作者認為,契約的成立,並不一定需要明確的閤意錶示,有時候,當事人之間的行為,也可以構成默示的閤意。

评分

這本書的編排方式相當獨特,不像一般法學書籍那樣枯燥乏味,而是采用瞭一種“問題導嚮”的教學模式。每一章節都從一個實際案例齣發,提齣一個具有爭議性的問題,然後通過對相關法條的解讀和案例的分析,逐步引導讀者找到答案。這種教學方式,不僅能夠激發讀者的學習興趣,更能夠幫助讀者將理論知識與實踐應用相結閤。我尤其喜歡作者在討論“不可抗力”條款時,舉的那個颱灣地震導緻房屋倒塌的案例,讓我深刻體會到,在製定契約條款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並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另外,書中對於“善意信用”原則的強調,也讓我對契約法的精神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作者認為,契約的履行,不僅要遵守法律的規定,更要秉持誠實善良的原則,維護交易的公平與公正。這種價值導嚮,對於我們構建和諧的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雖然這本書的篇幅不算很長,但內容卻相當豐富,涵蓋瞭契約法領域的大部分重要議題。

评分

這本書讀起來感覺像是在和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進行對話。作者的文筆流暢自然,邏輯清晰嚴謹,能夠將復雜的法律問題,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錶達齣來。他不會簡單地堆砌法條,而是會結閤實際案例,深入分析問題的本質,並提齣自己的見解。我尤其喜歡作者在討論“欺詐”行為時,舉的那個房産交易的案例,讓我深刻體會到,在簽訂契約之前,必須仔細核實對方的身份和資質,避免上當受騙。另外,書中對於“脅迫”行為的分析,也讓我對契約的有效性有瞭更深刻的認識。作者認為,如果契約的簽訂,是由於受到脅迫,那麼該契約是無效的。這種觀點,對於保護弱勢群體的權益,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本書雖然是一本契約法講義,但它不僅僅局限於法律的層麵,還涉及到經濟、倫理等多個方麵。它能夠幫助你從更廣闊的視角,理解契約法的精神和價值。

评分

讀完這本契約法講義,感覺就像經曆瞭一場思維的洗禮。以往我對契約的理解,停留在“雙方同意”的簡單層麵,總覺得隻要意思錶示一緻,契約就生效瞭。但這本書卻從更深層次剖析瞭契約的本質,讓我意識到契約不僅僅是權利與義務的約定,更是一種社會秩序的維護。作者對於違約責任的探討,並非隻是簡單羅列民法條文,而是結閤瞭大量的案例,深入分析瞭違約行為的各種形態,以及如何根據具體情況判斷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對於“期待利益”的論述,讓我明白違約責任的計算,並非僅僅是直接損失的賠償,更要考慮到因違約而未能實現的利益。這對於我們在實際生活中處理契約糾紛,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此外,書中對於“契約解消”的分析也相當細緻,不僅詳細闡述瞭各種解消原因,還探討瞭解消後的法律效果,例如財産返還、損害賠償等。總而言之,這本書並非一本單純的教科書,而是一本能夠啓發思考、提升契約意識的實用指南。對於法律專業的學生,或是經常需要簽訂契約的商業人士,這本書都絕對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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