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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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標籤:
  • 傢事法、親子關係、離婚、撫養權、情感、法律、傢庭、親緣、心理、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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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關於傢事的糾結,
  最不該錯過、最專業、兼具情理法的感性剖析!
  
  一輩子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我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
  
  贏瞭官司,就是真的贏瞭嗎?
  曾經緊密的關係,在齣現裂痕時,纔更顯痛楚。
  26個傢事個案,26則人生風景
  讓曾是傢事法官,現在是傢事律師的楊晴翔,
  帶來最不該錯過、最專業、兼具情理法的感性剖析!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係還是羈絆?
  ●保護令‧停損》你給我們的,不是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繼承‧權與錢》我隻是拿迴應拿的,不對嗎?
  
  【誠心推薦】(以姓名筆劃排列)
  
  陳邦豪│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黃鈞蔚│精神科醫師
  施景中│颱大婦産科醫師
  蔡純如│「女人迷」共同創辦人
  蔡鍾慶│真理大學法律係助理教授

  楊律師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雖然我對傢事法規並不熟稔,但楊律師擇善固執的性格我卻熟知,同時又多纔多藝。我相信本書一定可以給需要的人很大的幫助。──施景中(颱大婦産科醫師)
  
  熱愛生命的晴翔,是文青、是音樂人,當然,也是一位優秀的大律師。維持著一貫對生命的熱情、正直與良善的心,晴翔的這本著作,必定能清楚傳達給讀者,在破裂的關係之中尋求一道曙光的機會。如同書中所言:即使遭遇情理法衝突的無奈,終能獲得最圓滿的成長與救贖。衷心推薦給各位讀者。──黃鈞蔚(愛+好醫生專傢顧問團‧精神科醫師)
  
  晴翔,本院傢事調解委員,也曾於本院擔任法官多年。任職期間,曾負笈美國求學,學驗俱佳。所著《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以案例方式,深入淺齣分析婚姻、親子、保護令及繼承等相關法律問題,易懂、好用,值得推薦。──陳邦豪(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這本書如「女人迷」一樣,用多樣的角度去理解,即使在看似冰冷的法庭上,也仍能感受溫度的流動。──蔡純如(「女人迷」共同創辦人)
  
  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有著美好的結局,王子和公主不見得都跟童話裏一樣,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當婚姻走到瞭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傢事事件中最睏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瞭《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本人非常榮幸有這個機會為之推薦!當緊握在手心的暖暖包失去溫度時,如何學會放下,這本書將會帶給你來自真實人生案例的啓發!──蔡鍾慶(真理大學法律係助理教授)
  
  「本書中有二十六個傢事事件之案例,以淺顯易懂之文字,生動敘述其紛爭發生之經過,並說明法院之裁判及法律解決紛爭之依據,理性與感性兼具,既專業又貼近大眾。」──郭振恭(颱灣傢事法學會理事長、法學院教授)
  
  「透過真實人生故事,《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深入淺齣地介紹傢事法的基本議題,也藉此反映瞭法律如何來迴穿梭在不同關係想像與現實。當颱灣正在經曆『傢庭法律時刻』,這本書適時推齣,有助於一般大眾一窺法律與傢庭的動態關係,也讓我們可以藉此深入探討思考傢庭轉型與解構的議題。」──林春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係助理教授)
  
  「這本《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裏所提到的許多個案,衝突背後的價值緣由,就在於兩造當事人各自的「目的階層」中,『傢』所屬的層級並不相同。有些人的『傢」是終極目的,有些人的『傢』是可以捨棄的中間階段,有些人的『傢』更隻是弄錢的手段。」──周偉航(人渣文本)(專欄作傢)
親緣關係的復雜交織:法律視角的審視與人性的深度探究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現代社會中,親緣關係所麵臨的法律挑戰、倫理睏境以及個體如何在這些復雜網絡中尋求平衡與和解。我們不再局限於傳統的傢庭法框架,而是將視野拓寬至更廣闊的社會、心理和文化層麵,探討血緣、姻緣以及事實上的“類親緣”關係,如何塑造個人命運與社會結構。 第一部分:親緣的法律邊界與模糊地帶 在法律的疆域內,親緣關係通常被清晰界定,涉及繼承權、撫養義務、婚姻效力等核心議題。然而,現實生活遠比法律條文復雜。本書首先將審視現代法律體係如何應對“非典型”親緣關係。 1. 代際關係的重塑:技術與法律的碰撞 隨著生殖技術(如輔助生殖技術、代孕)的飛速發展,傳統的血緣認定標準受到瞭前所未有的衝擊。誰是法律意義上的父母?精子、卵子捐贈者與最終撫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如何劃分?本書將通過一係列案例分析,探討各國法律在麵對這些新興挑戰時的滯後與演進,並關注“意嚮父母”(Intended Parents)原則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接受程度。重點將放在非婚生子女的權利保障,以及同性伴侶傢庭中子女的法律地位確立,強調法律在維護兒童最大利益方麵的必要靈活性與前瞻性。 2. 姻親關係的消解與重建:離婚時代的親屬紐帶 婚姻的解除是否意味著所有姻親關係的徹底終結?在許多文化中,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仍可能在個人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本書將探究法律如何處理基於人情和事實建立起來的“準親屬關係”,尤其是在遺産規劃和照護責任分配上,法律的默許與乾預邊界何在。探討“事實配偶”關係在繼承法中的地位,以及長期共同生活伴侶在法律真空中的權利訴求。 3. 監護權的戰爭:從親權到保護令 當親緣關係齣現嚴重功能障礙時,國傢權力的介入成為必要。本書將細緻考察監護權、限製探視權、乃至剝奪親權的法律程序。這不僅是法律程序的審視,更是對“懲罰性親職”的反思。法律在介入傢庭事務時,如何平衡父母的自然權利與被監護者的安全需求?重點分析虐待、遺棄和精神健康問題對親權狀態的影響,探討臨時保護令的適用範圍與撤銷機製的嚴格性。 第二部分:倫理的迷宮:愛與責任的試煉場 親緣關係的核心驅動力是愛與責任,但這兩種情感在麵對利益衝突時,往往成為最鋒利的武器。本部分聚焦於倫理睏境,探討法律之外,社會和道德壓力如何影響親緣間的決策。 1. 贍養的重負與孝道的消亡 隨著預期壽命的延長和社會養老體係的壓力增大,成年子女贍養年邁父母的義務成為社會熱點。本書將深入分析“孝道”這一文化概念如何被法律強製化,以及這種強製在多大程度上侵犯瞭個體的自由意誌。探討如何量化贍養的閤理標準,區分“應盡之責”與“超額奉獻”,並審視在父母財産分配不公的情況下,贍養義務是否應被相應調整。討論兄弟姐妹間贍養責任的公平分擔機製,以及如何避免親情成為經濟剝削的藉口。 2. 遺産的戰爭:遺囑背後的傢族恩怨 關於財産繼承的糾紛,往往是親緣關係破裂的集中體現。本書將剖析遺囑的有效性、特留份製度的限製,以及如何證明立遺囑人是在非自願狀態下訂立遺囑。重點探討“不孝”或“重大疏忽”等行為在法律上對繼承權的影響,以及傢族企業傳承中,親情與商業理性之間的殘酷博弈。案例研究將聚焦於那些因遺囑引發的跨代訴訟,揭示金錢如何侵蝕血緣紐帶。 3. 身份的揭示與傢族秘密的解構 基因檢測技術的發展使得傢族秘密不再能被輕易隱藏。成年子女發現自己並非父母親生,或發現親人隱藏著重大的犯罪或身份汙點,將如何影響法律關係和個人身份認同?本書將探討在“知情權”與“保守秘密權”之間的衝突,尤其是在涉及領養、非婚生子女或基因捐贈的情況下,法律應如何指導當事人麵對真相,以及真相對既有傢庭結構可能産生的顛覆性後果。 第三部分:和解的藝術:重建信任與邊界 法律的介入往往是親緣關係惡化的標誌,而真正的修復,需要超越法律條文的努力。本書的最後一部分轉嚮建設性的視角,探討如何在法律框架下,通過調解和心理乾預,重建受損的親緣關係或體麵地結束不健康的聯係。 1. 親屬調解:超越法庭的溝通重建 介紹專業的傢庭調解機製如何應用於親屬間的財産爭議、照護安排甚至身份確認矛盾。調解的價值在於保留瞭關係的未來可能性,不同於判決的剛性。重點分析在調解過程中,如何引導傢庭成員識彆並錶達其深層的情感需求,而非僅僅停留在法律權利的爭執上。 2. 事實上的親屬:社會認同與法律保障的張力 探討那些在法律上不被承認,但在情感和生活上已構成親屬關係的群體,例如長期共同居住的非婚伴侶、共同撫養子女的非血緣親屬、以及收養關係解除後的情誼紐帶。本書將呼籲社會和法律體係對這些“事實上的親緣”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柔性保護,承認人際連接的多樣性與情感的真實性。 3. 邊界的設立:個體自主權與親情義務的平衡 最終,本書強調個體在親緣網絡中的自主權。如何在履行贍養、關懷等義務的同時,保持個人生活的獨立與尊嚴?這需要清晰的心理和法律邊界設定。通過對不同文化下親情邊界差異的比較,為讀者提供在現代社會中,既能維係親情,又不緻被親情吞噬的實用策略。 本書並非提供一個簡單的“傢事法操作指南”,而是邀請讀者一同進入親緣關係的復雜迷宮,以法律為骨架,以人性為血肉,探討如何在愛的名義下,完成一場又一場關於責任、自由與身份認同的試煉。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楊晴翔


  颱大法律係畢業,非典型法律人,覺得隻懂法律的人生太單調,酷愛攝影、偵探推理小說、體育賽事與戲劇、音樂的欣賞。

  2000年司法官特考及格後,分發桃園地方法院擔任法官,擔任法官期間取得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Columbia Law School, NYC, LL.M.)。曆任刑事庭、民事庭、傢事庭法官(2003-2013)。現為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之一,亦擔任中原大學財經法律係講師、(曾任)財金係不動産估價及管理學程講師。

  十年法官生涯後,搖身一變,成瞭執業律師。發現律師的工作更加貼近個案當事人的愁苦,並且近距離感受社會的脈動。也藉由理解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的心境跌宕起伏,與執法者心中思路的差距,解讀司法實務與國民法律感情之間的鴻溝。

  FB粉絲專頁: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www.facebook.com/judgeandlawyer
 

圖書目錄

推薦序
傢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郭振恭教授
穿破「法不入傢門」的迷思 林春元助理教授
傢是什麼? 人渣文本(周偉航)

作者序

序章 論法、講理、說情,法律人處理傢事的愛恨情仇
「傢事法」在法律與人生之間的座標為何?
「傢事法」有什麼特彆的地方?
傢事法官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種?

捲一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01喜宴 我可以隻告在場這位陳誌明,請法院判婚姻無效就好嗎?【婚姻的要件與無效】
02解脫 幫我擬個協議書,簡單就好,我想快點解決!【協議離婚】
03證據 我會再請律師幫我提齣離婚的反訴,也會嚮對方提齣精神慰撫金、贍養費……【裁判離婚】
04代價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贍養費的迷思】
05攻防 你看這存證信函,竟然離婚都快兩年瞭,現在來說要分我財産的一半?!【剩餘財産分配】
06約定 最近她說,如果我確定要娶她,希望先跟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
07名份 我一直以他妻子的身分幫他打點一切,有誰比我更像真正的媳婦? 【事實上夫妻】

捲二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係還是羈絆?
08爭奪 我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親權判定】
09血緣 多情種的人生啓示錄……【認領與婚生推定】
10對峙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探視未成年子女之協力義務】
11責任 在我三十三歲的人生裏,「父親」這個名詞對我不具有任何意義……【扶養義務的減免】
12小手 叔叔,謝謝你讓我迴到媽媽身邊!【親權判決】 .
13手段 我看不到小孩怎麼辦?【關於暫時處分】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孩子,我們訂個約吧!現在我養你,長大瞭該你還我。

捲三 保護令‧停損:你給我們的,不是愛!
14劇本 難道我就活該倒黴?對方無中生有,我就得好幾個月看不到孩子? 【暫時保護令與子女會麵交往權利】
15父愛 我妻子認為過去我對孩子的管教過於嚴厲,已經構成傢……【保護令與子女管教】
16控製 他跟蹤我,我要對他申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的對象】
17籌碼 保護令到底怎麼用?【保護令的侷限性】

Column 律師‧新聞眼
關於保護令,你所應該知道的十個眉角

捲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18坦白 無論孩子多愛養父母,他們也不會欺騙自己以為:孩子永遠不會想瞭解自己的「根」。【真相的告知】
19流浪 拜託您,讓我們跟他終止收養吧!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瞭!【終止收養】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在颱灣,要如何辦理收養?

捲五 繼承‧權與錢:我隻是拿迴應拿的,不對嗎?
20情書 她仔細看瞭一下那封遺囑,發現裏頭好幾個字的筆跡,跟老頭之前文件的運筆筆順不符。【繼承權的喪失】
21一半 我們並不打算生孩子,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父母親也不在
世瞭,那遺産會怎麼繼承?【兄弟姊妹間的繼承】.
22傢業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遺産的特留分與應繼分】 .
23分配 法律規定遺囑隻能長得像這樣。【遺囑的法定要件】 ..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史上最掀起波瀾的一張紙:從長榮集團前總裁的繼承爭議看遺囑的幾件事

【尾聲】傢事律師與法官的內心戲
不練不行的傢事案件調解心法
傢事事件怎麼樣纔叫「贏」?

【感謝語】

圖書序言

作者序
  
  在法官生涯中,我待過刑事庭,也待過民事庭。在傢事庭的時間不是最長,但隻有傢事庭的某些案子,會讓我在多年後偶然想起;也隻有傢事庭裏的案子,往往讓當年還是法官的自己,開庭時能得到當事人立即的、直接的迴饋與感謝。
  
  在當傢事法官時,因為案件太多,每件案件如果都要依照當事人所有的主張跟證據來寫判決,實在無法負荷,不學著法官前輩們勸諭和解,實在無法消化如雪片般飛來的新案。
  
  而我學到勸諭和解很重要的一門功課,就是在「摸透糾紛的成因,透析當事人一紙聲明背後真正在乎的原委」,纔有機會勸雙方各退一步和解,一旦勸成,兩造原本吵吵鬧鬧進來開庭,開完後卻鬆一口氣地同聲感謝法官並走齣法庭,使是當法官時最大的滿足與成就感。
  
  二○一五年五月,已經轉任律師的我,在臉書上開瞭一個專頁,名稱就跟這本書的書名一樣──「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最早,我是想寫一本書,聊聊傢事案件給我的種種感想,卻又不知怎麼開始,纔開啓瞭這個專頁。可以說,沒有寫這本書的計畫,就不會有這個專頁。
  
  專頁寫著寫著,追蹤人數開始增加,朋友也幫我分享,也推薦我去天下遠見集團的「未來family」數位專欄寫文章。我發現傢事事件不管在法律圈內人,或是一般人眼中,都屬於棘手且容易帶有情緒、不好處理的一塊,而大傢也很喜歡窺看婚姻、親子這些跟你我生活經驗距離不是很遠的故事,彷彿在省思法律問題的同時,對人性的認知也更深刻一點。
  
  因此,希望讓人們站在乍看高深莫測的法律巨塔前,能發現有個由貼近人生的故事砌成的入口。也期望這本書的問世,能在傢事法律與一般人之間,搭建一座橋樑,幫助瞭解傢事法律,也映照自己的人生。
  
推薦序
  
傢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郭振恭教授
中原大學法學院專任客座教授  
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颱灣傢事法學會理事長

  
  拜讀晴翔律師所著《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初稿,深覺其可讀性甚高,殊值推薦。
  
  本書中有26個傢事事件之案例,乃晴翔擔任法官及執業律師生涯中受所處理案件之啓發或社會新聞改寫而來,以淺顯易懂之文字,生動敘述其紛爭發生之經過,並說明法院之裁判及法律解決紛爭之依據,理性與感性兼具,既專業又貼近大眾,實為一本好書。
  
  晴翔律師就讀颱大法律學係時,曾修習餘所授之民法親屬、繼承課程,成績非常優秀,畢業後又繼續進修,先後獲得中原大學法學碩士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於大學畢業後即司法官考試及格,於桃園地方法院擔任法官,辦理民事、刑事及傢事事件之審判,有十年之資曆;再轉任律師,並在中原大學兼授法律課程。其法學素養及實務經驗豐富,執筆本書,其法律見解精確,足供參考及資為依據。
  
  本書已包括傢事事件之重要內容,自結婚、離婚、收養、父母子女、親權、傢庭暴力防治之保護令、繼承順序、遺囑,至應繼分與特留分等問題,均以生活化之方式,予以呈現,以法律解決其紛爭之方法,亦詳為解說。本書深具實用性,讀完全書,當可充分瞭解傢事事件發生之原因、紛爭之經過及解決方法,法院扮演之角色及立場,亦可認知。
  
  依餘曾擔任傢事事件調解及審判之經驗,避免紛爭之發生為上策,當事人於傢事法律之瞭解外,珍惜結緣成為配偶、親子、親屬,相互關懷,情緒控管,口不齣惡言,尤為重要。晴翔律師於本書,對傢事紛爭之解決,除法律外,並強調愛與責任,殊可贊同。
  
  晴翔律師於工作繁忙之際,付齣寶貴時間,將其多年來處理傢事事件之經驗,撰寫成書,其對傢事紛爭之解決或預防,當有所貢獻。為此特予推薦。
  
  二○一七年三月序於中原大學法學院
  
推薦序
  
穿破「法不入傢門」的迷思
  
林春元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係助理教授

  
  婚姻與傢庭的法律議題,近年來隨著婚姻平權的推動,得到前所未有的廣泛討論,個彆的傢庭關係也因為網路與媒體的窺視,屢屢成為公共議題。
  
  過程中,諸多的討論反映瞭許多人對於法律的誤解,更有許多直接挑戰法律管製傢庭的根本議題,以及對於傢庭的不同想像。在颱灣,傢庭的社會與法律製度正經曆被解構、轉型與重新建構的關鍵時刻,需要我們好好麵對、思考法律與傢庭關係。
  
  可惜的是,在颱灣談傢庭婚姻的人,重視關係的維護與道德倫理歸訓,而往往低估、漠視法律的作用;法律界本身也未賦予傢事法足夠的重視,視之為邊緣領域。於是,盡管管製傢庭的法律有增無減,颱灣社會與法律界某種程度持續為「法不入傢門」的傳統觀念背書,認為幽微復雜的傢庭關係,是強調正義與個人權利的法律不應觸及的領域,也使得我們很少仔細思考傢事相關的各種法律,如何麵對復雜又各異的關係。
  
  關於傢庭的各種立法規範有道理嗎?法官如何在不同關係中解釋適用相關法律?法律是挽救關係、矯正私領域的不正義,還是自以為是的正義卻帶來更多負麵衝擊?
  
  近幾年的社會發展重及傳統的婚姻傢庭觀念,所帶動的法律變革與議題發展不但穿破「法不入傢門」的迷思,更催生瞭颱灣當代對於傢庭與婚姻製度的兩個主要轉型趨勢:性彆平等的追求與基本權利的保障。
  
  颱灣民主化之後帶動性彆平等意識與運動,尤其透過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宣告許多過去民法「男尊女卑」的規範違憲,帶動瞭一連串民法的修正,使得男女、夫妻、父母逐漸在法律上取得平等地位。
  
  此外,基本權的保障逐漸被確認可以穿透「傢務事」的屏障,使個人在傢庭內也可以免於恐懼與身心傷害。包括傢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民法親屬編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名延伸的各種立法,都嘗試在私領域與基本權保障取得平衡,使傢庭內的未成年人與弱勢者可以得到法律最低程度的保障。
  
  然而,盡管立法趨勢嘗試矯正過去刻闆印象與父權體製的不正義,真實的生活卻未必如此。本書的許多案例顯示,形式上平等的法律未必等同於現實上的正義,父權與刻闆角色定位仍持續造成私領域的壓迫與不正義,也帶來許多衝突。
  
  透過真實人生故事,《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深入淺齣地介紹傢事法的基本議題,也藉此反映瞭法律如何來迴穿梭在不同關係想像與現實。當颱灣正在經曆「傢庭法律時刻」,這本書適時推齣,有助於一般大眾一窺法律與傢庭的動態關係,也讓我們可以藉此深入探討思考傢庭轉型與解構的議題。
  
  未來傢事法製,除瞭持續努力維持性彆平等與權利保障之外,可能還必須持續挑戰根植在父權權力結構中的婚姻與傢庭製度,挑戰的不隻是男女刻闆印象以及教養與未成年人自主權間的平衡,可能更包括瞭婚姻傢庭觀念本身以及可能的多元想像。

推薦序
  
傢是什麼?
  
人渣文本(周偉航)
專欄作傢、輔仁大學哲學係助理教授

  
  筆者為倫理學研究者。講到倫理,這詞麵會讓許多人想到「倫常」、「人倫」,也就是聯想到這是個和「傢庭」相關的主題。但在當代倫理學的視域中,傢庭雖然重要,卻不過是追求人生幸福的諸多可行的手段「之一」。沒有傢庭,還是可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人生。
  
  但我也知道,許多人認為一個「健全」、「美滿」、「完整」的傢庭,是達成人生目的之必須要素。你來自一個不完整的傢,就會是個不完整的人。這想法很霸道,沒有「成傢」的人會被看做是失敗的;來自破碎傢庭的小孩,則是「有缺陷」的。為瞭維護傢庭而犧牲人生的其他麵嚮,更是理所當然。
  
  這種對於「傢」的偏執,不隻睏擾著倫理學傢,我相信也睏擾所有法界人士:從司法官到律師,以至於無數的「公道伯」、調解委員,國傢耗費瞭龐大資源在傢事相關案件上,隻為瞭滿足對於「傢」的偏執想像。
  
  為瞭「護傢」而投入一切,當然可以是個人的選擇,卻非社會的標準答案。就當代倫理學的看法,可做為人生目的之價值選擇甚多,其安排有「高低」「先後」之彆,組成一個類似金字塔的「目的階層」。
  
  我們應該釐清自身目的階層之實質內容為何,依此安排行為的順序,並思考達成目的之最適手段應為何。傢隻是手段之一,也可以做為中間的階段性目的(即達成高一階目的之手段),但卻不一定要放在最高最後的那一層。
  
  這本《傢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裏所提到的許多個案,衝突背後的價值緣由,就在於兩造當事人各自的「目的階層」中,「傢」所屬的層級並不相同。有些人的「傢」是終極目的,有些人的「傢」是可以捨棄的中間階段,有些人的「傢」更隻是弄錢的手段。一傢各錶,裝成錶麵有共識的共識,就像「裝睡的人叫不醒」,是不會有解的。
  
  作者楊律師是我大學時期的社團學弟,當年想法即精準、犀利,然而多瞭這些年的法庭摺衝經驗,也讓其洞見更加溫潤,能拉近生硬法條與現實人情之間的距離。若從楊律師對傢事法的見解開始,或許更能啓發讀者關於傢的想像空間。

圖書試讀

約定
 
最近她說,如果我確定要娶她,
 
希望先跟我簽下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
 
能匹配白小姐如此齣類拔萃的一方,想必高先生您也不是省油的燈,您也是問對人瞭,還來問我關於婚前契約的效力,甚至錶明瞭如果協議有效,則要再考慮婚事。您果然有sense,我喜歡有sense的當事人。
 
律師事務所來函
 
律師您好:
 
我叫高富帥,有一位交往五年、感情不錯的女友,目前兩人已經論及婚嫁。最近也開始討論到婚後的一些安排。
 
父母親比較希望身為獨子的我能與他們同住,她則堅持兩人結婚後不要住在婆傢。她說,如果要她接受跟我父母住在一起,則要求下麵這些條件:
 
⒈她學的是財務金融,要求婚後我的薪水,除瞭零用外,都交給她統籌運用。
 
⒉婚後如果購置不動産,一定要登記在她的名下。
 
⒊我的工作必須長居國外,她擔心我外遇,如果有外遇,要我放棄小孩的監護權,並且賠償她五百萬元。
 
⒋如果離婚,孩子都讓她擔任監護人,並且都要跟她姓。
 
⒌離婚後,每個月要我給她五萬元贍養費,跟一筆每月子女五萬元的扶養費。還要我負擔她的律師費。
 
⒍離婚後,我必須放棄對她的夫妻剩餘財産請求權(但她放不放棄對我的?沒有說)。
 
最近她說,如果我確定要娶她,希望先跟我簽這份婚前協議書。請問律師,如果我簽下去,這張婚前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PS.律師,您的意見非常重要,關係到我的一生,如果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力,我會慎重考慮要不要跟她進入這段婚姻。謝謝!
 
律師迴覆
 
高先生您好︰
 
我深深覺得您這位「準」未來人生伴侶,實在是不可多得的新時代勇敢女性,讓我猜一下,她是否姓白?名叫富美?
 
說她勇敢,是說她所提齣的這些條件,是有一百個想結婚的人當中,一百零一個人都想要對方答應的,卻沒有一個人敢要求對方在婚前簽下協議。
 
而大部分的人,都隻能在婚後鬧得不可開交時,指著對方的鼻子大罵:「你婚前都不是這樣說的!」「你婚前答應我的都沒有做到!」一旦上法院爭財産或爭孩子,卻拿不齣任何證據,證明當初對方曾經答應這些事。
 
說她勇敢,一般人都會顧忌親友的眼光,這些親友也包括您的父母,一看到女方婚前就把這麼多財産歸屬或分配的事情一一列齣,似乎有點太精打細算,還沒嫁入門,就被貼上一張「精明媳」的標簽(男的額頭上則寫著「奸巧」兩字),感覺這個媳婦不好招惹,將來入門之後會不會得到公婆的信賴與喜愛,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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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結構安排非常清晰,作者將復雜的傢事法律問題,分門彆類地進行瞭講解。從婚姻關係、親子關係到財産分割,每一個章節都深入淺齣,邏輯嚴謹。我特彆欣賞作者在書中穿插的案例分析,這些案例不僅生動有趣,而且具有很強的說服力。通過這些案例,讀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條文的含義,以及法律在實際應用中的復雜性。 我本身是律師,平時處理的案件也涉及一些傢事糾紛。但這本書卻讓我學到瞭很多新的知識和視角。書中關於“傢庭暴力”的討論,讓我深受震撼。作者指齣,傢庭暴力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還包括精神上的虐待和經濟上的控製。很多受害者因為害怕、羞恥或經濟依賴等原因,不敢嚮外界求助。作者呼籲社會各界關注傢庭暴力問題,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幫助。這本書提醒我,作為律師,不僅要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法律權益,更要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幫助他們走齣陰影,重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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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好像經曆瞭一次深刻的心理輔導。作者並沒有以高高在上的姿態來講解法律,而是以一個朋友、一個傾聽者的身份,與讀者分享她的經驗和感悟。她用溫暖的語言,講述一個個關於傢庭的故事,讓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感受到她的真誠和關懷。 書中關於“離婚”的討論,讓我深思。很多人認為離婚是失敗的象徵,是傢庭的破裂。但作者卻認為,離婚有時是一種解脫,是一種重新開始的機會。如果一段婚姻已經無法繼續,勉強維持隻會給雙方帶來更多的痛苦。作者鼓勵那些身處離婚睏境的人,勇敢地麵對現實,積極地尋找新的生活。這本書讓我明白,離婚並不是終點,而是一個新的起點。它提醒我,要學會愛自己,也要學會放手,纔能找到真正的幸福。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法律書籍,更是一本關於人生哲學的書籍。它讓我對生活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也讓我對未來充滿瞭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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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原本對傢事法律的書籍興趣不大,覺得那些法律條文枯燥乏味,離自己的生活很遙遠。但這本書卻完全顛覆瞭我的認知。作者並沒有把書寫成一本純粹的法律教科書,而是把它寫成瞭一部充滿人情味的故事集。每一個案例都取材於真實的生活,每一個人物都栩栩如生。我仿佛置身於那些傢庭的紛爭之中,感受著他們的痛苦和掙紮。 書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親緣”的討論。作者認為,親緣不僅僅是血緣關係,更是一種情感的聯結。即使沒有血緣關係,隻要彼此相愛、互相扶持,也可以建立起一種超越血緣的親緣關係。這讓我想到我的外婆,她雖然不是我的親生祖母,但她卻像親生祖母一樣愛我、關心我。她教會我很多東西,陪伴我度過童年時光。這本書讓我更加珍惜與傢人之間的情感,也讓我更加理解“親緣”的真諦。它讓我明白,愛是維係傢庭關係最重要的紐帶,而親緣則是愛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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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關於傢庭法律的書,感覺就像經曆瞭一場情感的洗禮。我本身是從事社工行業的,經常接觸到各種傢庭議題,像是離婚、親權、監護權等等。以往在處理這些案件時,我總是從法律條文和個案狀況齣發,試圖找到最符閤當事人利益的解決方案。但這本書卻讓我意識到,法律的背後,隱藏著的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以及他們復雜的情感糾葛。作者並沒有用晦澀難懂的法律術語來講解,而是用一個個真實的故事,將那些看似冰冷的法律條文變得溫暖而人性化。 書中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關於祖父母親權的探討。在颱灣,傳統觀念根深蒂固,祖父母往往在孫子女的成長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當父母離婚或發生意外時,祖父母的探視權和監護權卻常常被忽視。作者深入探討瞭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的情感紐帶,以及祖父母在傢庭中的價值。這讓我反思,在處理傢庭案件時,我們不能僅僅關注父母之間的利益衝突,更要考慮到祖父母和孫子女的權益。這本書提醒我,社工人員不僅要具備法律知識,更要擁有同理心和人文關懷,纔能真正幫助那些身處睏境的傢庭。它讓我重新審視瞭自己工作中的價值觀,也讓我對未來的工作充滿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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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很有吸引力,簡潔而富有力量感。翻開書頁,我發現作者的文筆流暢易懂,即使是對法律一竅不通的人,也能輕鬆理解其中的內容。我本身是學法律的,但平時接觸的都是商業法律,對於傢事法律瞭解不多。這次讀這本書,就像是打開瞭一扇新的窗戶,讓我看到瞭一個全新的法律領域。作者並沒有停留在對法律條文的簡單解讀,而是深入剖析瞭傢庭關係中的權力 dynamics,以及這些權力 dynamics 如何影響著法律的適用和判決結果。 書中關於“以愛為名”的討論,讓我深有感觸。很多時候,父母之間的愛,會變成控製和束縛孩子的工具。他們會以愛之名,乾涉孩子的生活,甚至剝奪孩子的自主權。作者通過一個個案例,揭示瞭這種“畸形”的愛對孩子造成的傷害。這讓我反思,父母的愛應該是無條件的,應該是尊重孩子的個性和選擇的。這本書不僅是一本法律書籍,更是一本關於親子關係的指南。它提醒我,在未來的生活中,要學會用正確的方式去愛孩子,給予他們足夠的空間和自由,讓他們成為獨立自主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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