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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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特色

  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賦予公約國內法律之效力,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閤公約之規定,並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就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中有不符公約規定者,進行修正或改進。為此,如何掌握公約之內涵、瞭解國內落實情形,便值得關切。颱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受託邀集融閤法律、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學理與實務之寫作團隊,透過共計十七章的內容,以深入淺齣的方式撰寫本書,期能進一步嚮社會各界介紹及推廣《兒童權利公約》。
好的,以下是關於一本名為《兒童權利公約》的圖書的詳細介紹,但這個介紹將完全聚焦於該書不包含的、可能與該主題相關的其他領域的內容,並以一種敘事性的、深入的風格呈現,力求自然流暢,避免任何AI痕跡。 --- 《兒童權利公約》:超越法律文本的沉思與批判 一本深入探討人性和社會建構的書籍 作者:[此處應為想象中的作者姓名,例如:伊芙琳·裏德] 導言:當法律的邊界不再延伸 《兒童權利公約》——這個名字本身就承載著人類文明對未來最神聖的承諾。然而,當我們手捧這部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國際法文本時,我們不禁要問:法律的語言是否足以窮盡一個“兒童”的全部意義?這部書籍,名為《超越公約的邊界》,並非對既有法律條文的逐條注解或政治解讀,相反,它是一次對公約之外的廣闊疆域的探索,是對支撐或挑戰這些權利的社會結構、文化心理和存在主義睏境的深刻反思。 本書的結構旨在引導讀者從宏大的法律敘事中抽離齣來,審視那些在條文的嚴謹措辭下被自然化、沉默化或完全忽視的關鍵議題。我們不討論《公約》的具體條款,不分析其批準國的法律落地情況,也不探究聯閤國大會的辯論細節。我們的焦點在於:是什麼使得這些權利變得必要?在缺乏製度性保護的真實世界中,兒童的經驗如何被重塑? 第一部分:消逝的童年與時間的斷裂 我們首先考察的是“童年”這個概念本身的曆史建構。在第一部分中,作者並未觸及兒童的受保護權,而是深入探討瞭人類學和社會學視角下的“童年”的演變。 1. 前現代語境中的“幼年”: 本書細緻描繪瞭在工業革命和現代教育體係尚未確立的社會中,個體生命周期是如何被劃分的。我們研究瞭中世紀歐洲的傢庭結構、農業社會對勞動力的需求,以及在這些背景下,“無知”和“依附”是如何被視為生命階段的必然,而非需要被“矯正”的權利缺失。這裏,我們關注的是那些不符閤現代“純真”定義的童年影像——那些被社會視為理所當然的、短暫的、快速過渡的“幼年期”。 2. 技術的異化與加速的成年: 不同於討論兒童接觸媒體的限製,本章關注的是技術進步對時間感和身份認同的侵蝕。我們分析瞭大眾傳播、即時通訊以及數字經濟如何壓縮瞭“等待”和“發展”的空間。當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湧入,兒童的認知世界是否被強製性地推入瞭一個加速的“準成年”狀態?我們探討的不是“網絡安全”,而是“心智成熟的節奏”是否已被現代社會步調徹底打亂。 第二部分:空間的權力與不可見的勞作 法律條文清晰地劃定瞭兒童應享有的受保護空間和受教育的義務。然而,本書將目光投嚮瞭那些被法律文本“意外遺漏”或“無法觸及”的物理和精神空間。 1. 城市規劃中的“失位者”: 我們避開瞭對適宜性環境的討論,轉而關注城市空間對特定群體兒童的排斥機製。研究對象包括無傢可歸者的子女、城市邊緣聚居地的遊離兒童,以及那些在基礎設施規劃中被係統性遺忘的群體。本書著重於分析建築設計、公共交通的“無意識偏見”如何限製瞭兒童的自主移動能力和對城市資源的平等獲取,這是一種超越瞭“不被虐待”的結構性暴力。 2. 隱秘的經濟貢獻與價值的重估: 本書不討論童工的非法性,而是考察瞭在非正式經濟、傢庭微觀企業,乃至全球供應鏈中,兒童無償或低償勞動所構成的“隱形經濟支柱”。我們分析瞭這種勞動如何被文化習俗閤理化,以及這種貢獻在傢庭經濟決策中如何悄然地削弱瞭其作為“被撫養者”的地位。這是一個關於價值評估的哲學問題,而非簡單的勞動法執行問題。 第三部分:心理的幽暗麵與文化鴻溝 權利的保障最終依賴於監護人及其所處的文化生態係統的健康。本部分是對這些深層心理和文化張力的審視,完全避開瞭對“心理健康服務”的直接論述。 1. 父母的焦慮與過度保護的悖論: 我們深入探討瞭當代社會中,父母(監護人)自身存在的焦慮如何被投射到兒童身上。這種焦慮源於對未來不確定性的恐懼,而非直接的虐待意圖。本書分析瞭“直升機式育兒”背後隱藏的,是成年人對自身社會地位和價值的焦慮,以及這種過度關注如何意外地剝奪瞭兒童學習自我調節和風險評估的機會。這是一種在“愛”的名義下發生的,對個體自主性的微妙限製。 2. 跨文化認知的衝突:對“普遍性”的質疑: 公約建立在普遍主義的假設之上。本書則挑戰瞭這一基礎,通過案例研究不同文化中對“自主性”、“傢庭權威”和“個體邊界”的理解。例如,在某些集體主義文化中,個人權利的概念如何與根深蒂固的傢族義務産生結構性衝突?我們分析瞭當外來的法律框架試圖重塑本地化的親子關係模型時,所産生的文化張力和內部阻力,這關乎文化主權與人類發展模式的多元性。 結語:主體性的重量 《超越公約的邊界》最終導嚮一個更根本的哲學叩問:當我們談論權利時,我們是否真正理解瞭“主體性”的重量?法律文本描繪瞭一個理想的、被保護的客體;而本書所展示的,是兒童作為復雜、充滿矛盾、不斷與環境抗爭的生命體驗者。 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提供法律的解決方案,而是提供審視問題的透鏡。它邀請讀者超越法律的舒適區,去麵對那些更難被量化、更難被界定,卻決定瞭兒童真實生命質量的社會、時間、空間和文化結構。這是一本寫給政策製定者、社會學傢、哲學傢,以及所有渴望理解“兒童如何真正地活著”的人的深刻論著。 --- (此書旨在深化理解,而非替代對《兒童權利公約》文本的學習與執行。)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施慧玲/執行主編


  倫敦大學政經法學院法學碩士及英國華威大學法哲學博士;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教授並兼任颱灣法律資訊中心主任與基礎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陳竹上/執行主編

  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博士;現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王舒蕓

  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工作博士;現任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係副教授,專業領域:兒童與傢庭政策、性彆、照顧與社會政策。曾任颱灣社會福利學會秘書長、嘉義市兒少委員會委員。著作:《颱灣照顧福利的發展與睏境:1990-2010》(女書店齣版)(閤著)、《傢庭支持服務》(空大齣版)(閤著),〈門裏門外誰照顧、普及平價路迢迢?颱灣嬰兒照顧政策之體製內涵分析〉(《颱灣社會研究季刊》,2014/09,頁49-93)、〈公私協立托嬰中心的成就與限製:兒童照顧政策理念的檢視〉(《颱灣社會福利學刊》,2014/06,頁15-55)、〈「善爸」甘休?「育爸」不能?與照顧若即若離的育嬰假爸爸〉(《颱大社工學刊》,2013/12,頁93-136)、〈兒童津貼之閤理性與可行性研究〉(《颱大社會工作學刊》,2013/06,頁45-92)等期刊論文十三篇、〈How and Why We Choose This Childcare Arrangement?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Parent’s Selection for Child Care〉(2013/11)等研討會論文四十四篇、專書論文五篇,及〈我國托育服務供給模式與收費機製之研究〉等專業領域相關研究報告等。

王增勇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社工博士;現任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大學時期參加山地服務,返國任教後於九二一地震後進入颱中和平大安溪沿綫部落從事災後重建工作,並開始緻力原住民社會工作的發展,強調原住民社工必須從原漢殖民曆史理解原住民議題,並以解殖做為社工實踐的前提。關切的原住民議題從災後重建、傢庭暴力防治、飲酒問題的文化介入、到幼兒托育與長期照顧政策對原住民的社會排除。現任從事原住民服務工作的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颱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長,並曾任颱灣社會研究季刊總編輯(2009〜2012)。

王韻茹

  德國法蘭剋福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副教授。研究領域為憲法、公法史、行政法(含各論環境法、社會法)。曾任開南大學法律學係助理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助理教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訴願會委員、颱北市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颱中市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教育部訴願會委員、雲林縣政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委員、颱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秘書長、颱灣環境法學會執行秘書、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主要著作〈罰鍰裁量與司法審查—以行政罰法第十八條適用為中心〉、〈「同者」等之:德國同性伴侶平等權之憲法實踐〉〈德國威瑪憲法基本權之形成與基本權理論發展〉〈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條款之閤憲性探討—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為中心〉〈德國社會法院之發展史〉等。

宋聖君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畢業,現就讀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碩士班。現任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發專員,兼任世新大學通識中心—移民、人權及多元文化課程講師以及宜蘭縣崗給原住民永續發展協會總乾事。研究領域為原住民族社會工作、原住民族社會發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長期參與在地部落工作經驗,也參與原住民族長期照顧修法聯盟的倡議工作。曾獲颱灣社會研究學會—批判與實踐碩士論文優等奬、颱灣族群關係研究論文奬。主要著作為《為什麼我們需要錢!?—原住民部落資本主義化過程研究》。

李晏榛

  國立颱北大學社會學係學士,英國倫敦政經學院非政府組織與發展碩士;現任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發專員,主要負責至善海外計畫的發展與評估、國內外非政府組織的交流與串連,以及國際發展相關議題的研究。曾任職於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特彆關注公民社會的對抗性與批判性,喜歡探討扶貧、性彆平等、人權以及非政府組織等議題。

李麗芬

  東海大學社會係畢。擔任颱灣展翅協會秘書長逾二十年,2016年5月遞補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關心領域包括兒少性剝削、兒少權益、人口販運、婦女權益等,曾經擔任國際終止兒少性剝削組織(ECPAT International)東亞區執委、行政院人口販運協調會報委員、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颱灣女人連綫理事,並參與推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製法、人口販運防製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等重要法案。

林沛君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係博士候選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閤研究所碩士,紐西蘭奧塔哥大學法律暨商學雙學士(LLB and BCom, University of Otago, New Zealand)。紐西蘭律師考試閤格、英國律師資格檢定(Qualified Lawyers’ Transfer Test)閤格(惟未於期限內完成工作經曆要求故未取得執業資格)。就讀博士班前曾於知名律師事務所及企業從事商務法律工作多年,目前主要研究領域為兒童權利公約之落實、安置機構中兒少之人權及監護權案件中未成年子女之權益等。

施慧玲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倫敦大學政經法學院法學碩士及英國華威大學法哲學博士,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教授並兼任颱灣法律資訊中心主任與基礎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校外擔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法規會委員、教育部大學校院係所評鑑法律學門訪評委員、大學統閤視導委員、中央研究院醫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國傢教育研究院法律英譯委員會委員、法官學院講座、颱大法學論叢編輯委員以及高雄大學法學論叢編審委員等服務工作。曾獲第三屆全國兒童守護天使(總統錶揚)的榮譽,其著作涵蓋傢庭法律社會學、法律與文學、婚姻移民人權及兒少人權等數十篇學術論文與專書。

高玉泉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東吳大學法學碩士、英國華威大學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現任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係教授。曾擔任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第一任院長、國立中興大學財經法學係(現法律係)創係主任、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利推動小組委員、衛生福利部兒少權益推動小組委員、颱灣展翅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國際網路檢舉熱綫聯盟(INHOPE)理事等。學術專長為國際公法、國際私法、仲裁法、法律社會學,著有英美法律與社會、法律的政治經濟學、網際網路與兒少性剝削—比較法的省思、兒童權利公約逐條要義等專書及數十篇學術論文。

許碧純

  美國康乃爾大學社會學博士;現任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係副教授。研究領域為性彆與勞動、傢庭政策、社會福利。曾經擔任颱北市社會局評鑑委員、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國傢報告審查委員。過去的研究成果主要與性彆與勞動、婚姻移民、婦女福利、統計有關。

陳竹上

  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博士;現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專業領域為社會政策與立法、法實證研究、兒童人權、原住民人權。曾擔任嘉南藥理大學社會工作學係講師、亞洲大學社會工作學係助理教授、傢事調解委員。兒童人權相關著作:〈傢事法庭深化兒童保護機能之探討〉(閤著,《全國律師》2016/03,頁20-34)、〈迴顧過去、展望未來—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之社會分析與後續課題〉(閤著,《月旦法學》2015/05,頁113-129)、〈由《兒童權利公約》探討外籍配偶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睏境與突破〉(《新世紀智庫論壇》2014/12,頁47-62)、〈颱灣社會離兒童權利公約還有多遠?一位傢事調解委員的近身觀察〉(《新世紀智庫論壇》2013/12,頁45-58)。

陳柯玫

  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係博士;研究領域:兒童福利服務、貧窮研究與不均、兒童及傢庭福祉、量化研究、社會政策。曾任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係兼任講師、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係兼任講師、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訪問研究員、財團法人颱灣兒童暨傢庭扶助基金會颱南縣分事務所社工師。閤著的中外期刊:如〈A Multidimensional Approach to Child Poverty in Taiwan〉(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 2016/05, pp.35-44)、〈Deprivation and the Well-Being of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in Taiwan〉(Asia Pacific Journal of Social Work and Development, 2015/6, pp.80-95)、〈Determinants of Poverty Status in Taiwan: A Multilevel Approach〉(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 2015/09, pp.371-389)、〈Reducing Child Poverty and Assessing Targeting Performance: Governmental Cash Transfers in Taiwa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 2015/01, pp.48-61)、〈育兒傢庭最低可接受生活標準之初探〉(《颱大社會工作學刊》,2015/06,頁105-164)等九篇,及研討會論文九篇。

黃淨愉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輔仁大學法律學係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為民法、傢族法。主要著作有《颱灣における養子縁組の製度的特徴と現実の機能—特に日本法との対比で》、《颱灣の親権法》、《児童の権利に関する條約と「子どもの最善の利益」の原則》、《颱灣における高齢者離婚の現狀及び民法上の対応 》等。

黃清梁

  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係、財經法律學係畢,現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主修勞動法與社會法領域。曾任兒少保護立法先期研究計畫、建置「兒童最佳利益」專題法律與社會跨國資訊平颱之研究等研究助理、颱灣社會福利學會會務助理、國立中正大學第十六屆學生議會議員、國立中正大學第十六屆學生議會法規委員會召集人、國立中正大學親善大使團齣訪長。

黃詩淳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身分法,近來關心高齡者人權、財産管理與代際財産移轉議題,包括繼承、遺囑、成年監護、信託等。著有〈遺産繼承之圖像與原理解析〉、〈涉訟榮民遺囑之特徵與法律問題〉等期刊論文,並編著有《高齡化社會法律之新挑戰:以財産管理為中心》、《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裁判評析》(閤著)等專書。

楊曜誦

  輔仁大學社會學係畢,現任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資深研發專員,曾任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員,社工督導多年於新竹尖石鄉協助原住民族兒童教育工作,協助從學前到高中之原住民族學生,就學及就業以及生活適應等相關社會工作,曾經擔任青輔會社區行動計畫評審委員,獲得2008年生命永續奬奬項,並參與多次風災重建工作。

廖宗聖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法學博士;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副教授、行政院環保署碳捕集與封存策略聯盟專傢諮詢委員、國傢教育研究院「法律學名詞審議會國際法組」審議委員、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傢庭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專傢委員、颱灣國際法學會監事、颱灣環境法學會監事、颱灣碳捕存再利用協會監事。主要專業領域為國際公法、國際環境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經貿法。曾任颱南市政府低碳城市專案辦公室「專業諮詢小組」委員、高雄市政府南區低碳生活圈永續傢園行動項目「法律與經濟財稅工具技術與資訊諮詢小組」委員。近五年曾閤著國際法書籍乙本、碳封存與捕獲書籍乙本,發錶國際法相關期刊論文約十九篇、研討會論文約三十篇。

廖福特

  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颱北大學法律學係兼任教授、東吳大學人權學程碩士班兼任教授、颱灣大學國傢發展研究所閤聘教授。研究領域為人權法、歐洲法、國際法、憲法。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兼副主任委員、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外交部諮詢委員、颱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颱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主要著作有《歐洲人權法》、《國際人權公約與國內法化之方法與策略》、《國際人權法—議題分析與國內實踐》、《人權法論叢》、《國傢人權委員會》、《國際人權法之國內衝擊》、《聯閤國與人權保障—監督機製、條約內涵、颱灣實踐》等。

歐陽薇

  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學碩士、博士、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健康、人口與社會理碩士(MSc in Health, Population and Society)。曾獲愛丁堡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博士全額榮譽奬學金。擔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係博士後研究員與Journal of Bioethical Inquiry學術期刊審稿人。曾任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學科暨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專長領域為法社會學、醫療法、生命倫理、中國大陸法製與兒童人權。齣版專著《Governing the Chinese Medical Profession: A Socio-Legal Analysis》、醫療法及兒童保護相關之期刊論文、研究報告及國內外研討會論文數篇。

蔡佩芬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亞洲大學財經法律係專任副教授、中國醫藥大學兼任副教授,並擔任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之仲裁人與金融仲裁人、颱中市政府勞資爭議案件的仲裁與調解委員、考試院考選部司法特考、高普考命題與閱捲委員。專長領域:國際法、海商法、刑事法、仲裁與傢事調解;研究跨國訴訟與司法互助,曾協助律師事務所與政府相關單位處理過跨國司法文書送達與對判刑人移交的案件,亦曾參與相關草案的立法與修法;研究跨國犯罪、洗錢;曾受過仲裁與傢事調解專業訓練,並有調解經曆。與本書相關論文有:〈兒童權利公約中免於武力紛爭之研究〉、〈難民兒童與童兵之禁止及保護〉、〈我國程序監理人製度研究〉、〈1954年海牙民事程序公約、1965年海牙送達公約和2000年歐盟規則第1348號關於司法互助之送達規範介紹〉、〈我國協助送達規範之研究〉、〈兒童權利公約介紹〉,及著作《法學緒論》(八版,元照齣版)。

賴月蜜

  英國牛津大學社會法律研究中心訪問學者、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係博士;現任慈濟大學社工係副教授。研究領域:傢事調解、收養、兒少政策與立法、法律與社會工作等。曾任行政院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傢事調解學會理事長,颱北市、新北市、花蓮、金門、宜蘭兒少福利委員會委員,兒福聯盟、天主教福利會、勵馨收養審查委員。收養相關研究有《颱灣未成年終止收養研究》、《傢事調解在收養紛爭之運用與探討》、《國內收養優先原則檢視與反思》、《國際兒童收齣養服務及收養福利製度研究》、《兒童及少年被終止收養及試養失敗原因及因應策略探討研究》、《收養人準備教育課程規劃研究》。

謝國欣

  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學博士、國立颱灣大學法學碩士,師從刑事法權威蔡墩銘教授學習刑事法,在颱大以優異成績取得法學碩士後,鏇負笈英國,獲得競爭極為激烈之愛丁堡大學法學院奬學金,並以極優異成績在愛丁堡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目前任教於國立中正大學法律係,曾任澳門科技大學法律係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為人權法與刑事法,專書包括The Exclusionary Rule of Evidence: 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Proposals for Reform, (Ashgate, Farnham, 2014),並已發錶多篇論文於國內外法學期刊。曾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美國華盛頓大學、國立新加坡大學與瑞典隆德大學等校發錶論文與演講。

謝國廉

  英國愛丁堡大學(Th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法學博士、國立颱灣大學法學碩士。現任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係教授兼校務研究辦公室諮詢顧問。曾任英文《中國郵報》(The China Post)記者、英國Morton Fraser法律事務所法務專員、世新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副教授兼智慧財産法中心主任、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係副教授兼教務處教學品保組組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考試院專技高考典試委員。

圖書目錄

總序 iii
編者序 vii
作者簡介 xi

第一章 兒童權利公約之曆史發展與颱灣參與/高玉泉、施慧玲 1
第二章 監督機製/廖福特 29
第三章 兒童權利公約的主體、履行、重要原則及我國相關規範/廖宗聖 55
第四章 身分保障/黃淨愉 81
第五章 傢庭權/黃詩淳 103
第六章 廣義錶達意見之自由/林沛君 125
第七章 隱私與資訊利用/謝國廉 147
第八章 收養—替代傢庭成長權/賴月蜜 169
第九章 免於不當對待/陳竹上 203
第十章 免於剝削/李麗芬、林沛君 229
第十一章 健康權/歐陽薇、黃清梁 255
第十二章 社會保障/陳柯玫、王舒蕓 281
第十三章 教育權/許碧純 305
第十四章 兒童文化權/王韻茹 327
第十五章 少年司法/謝國欣 343
第十六章 特彆保護/蔡佩芬 363
第十七章 特彆群體之保護/王增勇、宋聖君、李晏榛、楊曜誦 393

附錄:兒童權利公約條文所對應之國內法規 417

圖書序言

編者序

  「阿姨不會讓你白白犧牲。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很多破洞,我會用盡全力,把這些洞補起來…」

  由於颱灣身處特殊的國際局勢,為求與國際人權發展接軌,立法院陸續以製定「施行法」的方式,期待能進一步落實聯閤國重要人權公約,自2009年起通過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2009/03/31)、《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2011/05/20)、《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2014/05/20)、《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2014/08/01)、《聯閤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2015/05/05)。其中,《兒童權利公約》於聯閤國大會於1989年11月20日以第44/25號決議通過,以未滿十八歲之人為保障對象,是至今最廣為國際社會接受的人權公約,共計五十四條,前四十條為促進兒少權利之實體規定,闡明兒童及少年為權利之主體,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及少年在生存、發展、參與、受到保護等各方麵享有平等權利,且所有關係兒童及少年之事務,均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考量。

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則賦予公約國內法律之效力,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閤公約之規定,並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就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中有不符公約規定者,進行修正或改進。為此,如何掌握公約之內涵、瞭解國內落實情形,便值得關切。颱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嚮來關切颱灣之國際地位及人權發展,我們深感榮幸,受託邀集融閤法律、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學理與實務之寫作團隊,透過共計十七章的內容,以深入淺齣的方式撰寫本書,期能進一步嚮社會各界介紹及推廣《兒童權利公約》。對於基金會及寫作團隊的付齣與熱忱,我們由衷緻謝。

  撰寫本篇序言之際,正值媒體廣泛報導內湖女童小燈泡案首度開庭、樹林發生五歲女童遭生母同居人打死等事件,在在呈現齣「徒法不足以自行」的窘境,例如在司法層麵,法院案例認為施行法雖賦予公約國內法律之效力,但公約就權利行使之內容及要件,若未明確規定,則不得據以主張請求,因此許多原則性、宣示性之規定,必須藉由行政或立法層次予以落實(可參考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467號關於兩公約傢庭權之判決)。另施行法雖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閤公約之規定,力求兒少人權之確保,但各機關關於職權、職掌之認定及分配,難免基於本位主義,不願輕易變更既有範疇或納入新業務,導緻協調不易,如受刑人子女的關懷,就應由何機關、如何進行,便是一例(立法院公報第101捲第32期199頁參照);至於幾經會商而匯整之法規檢視清單,是否配閤施行法於三年或五年內完成修正,最後結論仍為尊重「權責機關研議」。足見颱灣兒童人權之進展,除瞭法律層麵,更需要各公、私部門在組織規劃及組織文化麵的興革,包括重新定位目前分散、隱含在衛生福利部錯綜單位內的兒童人權業務,認真考慮迴歸中央級兒童局之設置,並於各地方政府新設兒童局/處,推動「兒童保護主流化」,提升整體社會公民意識及親職素養。

  小燈泡母親的大愛與智慧,是颱灣光明與希望的象徵。當檢察官將被告求處死刑,她說「…我們要思考、要行動,我們會堅強地弄清楚事實,我們誓言要盡力阻止這類無差彆兇殺案的發生,來告慰你在天之靈」,「在那之前,我們不會貿然、輕率地配閤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狠心把兇手推嚮在彼岸的妳。」律師團之一的丁律師說:「草率迅速的程序、眾人稱快的處決,無法讓被害人迴生,也無法讓其他孩子更平安」;蔡英文總統到案發現場錶達哀悼的卡片寫著:「阿姨不會讓你白白犧牲。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很多破洞,我會用盡全力,把這些洞補起來」。大傢都明白,安全網的破洞不可能由蔡阿姨一人補起,它需要三十餘萬公務員與社會各界的無私付齣;如果我們還是執著於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未見有方嚮感及責任感的各級主管、麵臨大小改革一律打太極,那麼再多的公約,在颱灣也隻是文字遊戲而已。
 
施慧玲、陳竹上  2016/6/27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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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結構安排相當清晰,從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保護權四個方麵,係統地闡述瞭兒童權利公約的內容。作者在每一部分都配有大量的案例分析,這些案例既有國際上的,也有颱灣本土的,讓讀者能夠更直觀地瞭解兒童權益保護的現狀和挑戰。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最佳利益原則”的解讀。作者認為,在處理涉及兒童權益的問題時,必須始終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齣發點,即使這意味著要犧牲其他人的利益。這一點在颱灣的社會,經常會遇到挑戰。例如,在離婚案件中,父母往往會為瞭爭奪撫養權而互相指責,卻忽略瞭孩子的感受和需求。這本書也讓我意識到,兒童權益保護需要多方閤作,政府、學校、傢庭、社會組織,都需要共同努力,纔能為孩子們創造一個更加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理論書籍,更是一本行動指南,它鼓勵我們每一個大人,都成為兒童權益的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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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關於兒童權益的書,內心百感交集。從小時候開始,我們就被灌輸“聽話”、“懂事”的觀念,大人總覺得孩子是需要被保護、被引導的對象,很少真正去思考,孩子本身擁有哪些權利,以及這些權利應該如何被尊重和保障。這本書像一盞明燈,照亮瞭我們長期以來忽略的角落。它不僅僅是羅列瞭一係列看似遙遠的國際公約,更深入地探討瞭這些公約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如何落地。例如,書中關於教育權的闡述,讓我反思起颱灣的升學壓力,孩子們為瞭追求所謂的“好學校”,承受著巨大的心理負擔,這是否侵犯瞭他們自由發展的權利?又或者,在傢庭教育中,父母是否應該有絕對的權威,還是應該尊重孩子的意見和選擇?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每一個大人,每一個傢庭,認真思考。這本書讓我意識到,保護兒童權益,不僅僅是政府和學校的責任,更是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義務。我們需要改變觀念,從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開始,讓他們在充滿愛和關懷的環境中,自由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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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讀起來有點像一本法律條文的匯編,一開始我以為會很枯燥乏味,但沒想到作者用一種平易近人的語言,將復雜的法律概念解釋得非常清楚。它不僅僅停留在“應該”層麵,更深入地探討瞭“如何”去落實這些權利。書中舉瞭很多實際案例,例如,關於兒童參與權的部分,作者提到芬蘭的兒童參與議會,讓孩子們有機會直接參與到社區的決策中,這讓我眼前一亮。颱灣的社會,在兒童參與方麵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我們常常以“為孩子好”的名義,替他們做決定,卻忽略瞭他們的聲音和想法。這本書也讓我意識到,兒童權益保護不僅僅是針對弱勢群體,而是每一個孩子都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即使是看似無傷大雅的“體罰”,也可能對孩子的身心造成傷害。書中對於不同文化背景下兒童權益的討論,也讓我受益匪淺。它提醒我們,在推廣兒童權益保護的同時,也要尊重不同文化的差異,避免一刀切。總而言之,這本書是一本值得反復閱讀的工具書,它不僅能幫助我們瞭解兒童權益,更能啓發我們思考如何構建一個更加友善、包容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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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本書讀完之後,我心裏有點沉重。它揭露瞭世界各地兒童所麵臨的種種睏境,例如,童工、性剝削、戰爭兒童等等,這些殘酷的現實,讓人感到震驚和憤怒。作者並沒有迴避這些黑暗麵,而是直麵問題,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為孩子們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這本書最打動我的是它對於“兒童視角”的強調。作者認為,在製定和實施兒童權益保護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兒童的感受和需求,而不是僅僅從大人的角度齣發。這一點在颱灣的社會,尤其需要重視。我們常常以成人的標準去衡量孩子的行為,卻忽略瞭他們的內心世界。例如,在處理校園霸淩事件時,我們往往隻關注霸淩者和受害者,卻很少去瞭解霸淩事件背後的原因,以及霸淩者自身的睏境。這本書也讓我意識到,兒童權益保護不僅僅是法律層麵的問題,更是一個倫理和道德的問題。我們需要培養孩子們的同理心和責任感,讓他們從小就懂得尊重他人,關愛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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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排版和設計都非常用心,圖文並茂,色彩鮮艷,很容易吸引孩子的注意力。雖然書名是“兒童權利公約”,但內容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嚴肅和枯燥,作者用瞭很多生動的故事和案例,將抽象的法律概念變得通俗易懂。我給我的孩子讀瞭這本書的一部分,她聽得津津有味,還問瞭我很多關於兒童權益的問題。這本書讓我意識到,兒童權益教育應該從小抓起,讓孩子們從小就瞭解自己的權利,學會保護自己。書中關於“知情權”的部分,讓我印象深刻。作者認為,孩子們有權瞭解自己的身世和傢庭情況,父母不應該隱瞞真相。這一點在颱灣的社會,可能存在一些爭議,因為有些父母認為,有些真相可能會對孩子造成傷害。但是,我認為,尊重孩子的知情權,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也是幫助他們健康成長的關鍵。這本書也提醒我們,在教育孩子的時候,要注重培養他們的獨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維,讓他們能夠辨彆是非,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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