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製之新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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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是政治大學法學院民事法中心2015年學術活動的部分成果,主要收錄年度內所舉辦的學術研討會的論文,研究議題包括債法、侵權責任、物權法、反歧視法製、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製等眾多麵嚮,作者則包括兩岸與日本學者。本年度學術研討會的研討重點,並非傳統的法釋義學或個案裁判評析,而是著眼於在社會變遷之下所産生的新興議題、法製改革以及研究取嚮的典範轉移。新典範的建立,需要長時間的纍積與努力,而本書即是一個民事法製新典範的起點。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一本假設的、名為《民事法製之新典範》的書籍的簡介,內容將著重於法律理論、比較法學、社會治理等方麵的深度探討,力求展現齣嚴謹、學術且貼近實踐的風格。 --- 《當代民事法體係的重塑與未來:基於社會治理視角的理論探索》 導言:全球化背景下的民事法律秩序重構 本書並非對既有民事法典的簡單解讀或梳理,而是站在當代社會結構性變遷與全球化浪潮的交匯點上,對傳統民事法律體係進行一次深刻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論審視與重構嘗試。我們深知,現代社會已不再是經典自由主義契約精神可以完全涵蓋的場域。數字經濟的崛起、生命科學的突破、生態環境的日益脆弱,以及社會風險的復雜化,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衝擊著財産權、閤同自由、人格權等民事法律的核心基石。 本書的核心議題聚焦於:在追求社會公平與效率的張力中,如何構建一套更具韌性、更富包容性、更能有效迴應現實挑戰的“新一代民事法律秩序”。這要求我們超越單純的私法自治範疇,深入探究公權力在民事領域中的閤理邊界、私法規範的社會化傾嚮,以及如何通過法律製度設計,促進社會整體福祉的提升。 第一部分:基礎範式的轉型與重構 第一章:從“意思自治”到“價值協同”:閤同法的現代睏境與齣路 本章深入剖析瞭傳統閤同法中“意思自治”原則在麵對格式條款、平颱經濟中“數據契約”以及復雜供應鏈關係時的局限性。我們不再將閤同視為純粹的私主體間交易的符號,而是將其視為連接社會資源配置的微觀節點。研究的重點轉嚮“價值協同”的理念:如何在確保交易效率的同時,通過引入善良風俗、社會公共利益、乃至生態環境影響等外部價值約束,實現契約履行中的價值最大化,而非僅僅是當事人利益的簡單平衡。詳細討論瞭“情勢變更”原則在當代社會風險下的彈性適用機製,並引入瞭基於“社會信賴成本”的違約責任重估模型。 第二章:財産權利的再定義:從絕對排他到功能性權能 本書挑戰瞭將財産權視為絕對、永恒的二元對立觀。財産的現代意義,尤其是在知識産權、數據所有權和虛擬財産領域,更體現為一係列“功能性權能”的組閤。本章係統梳理瞭數字資産的法律屬性爭議,提齣應根據資産的稀缺性、可復製性以及對社會創新的貢獻度來設計差異化的保護強度。重點探討瞭不動産權益的“社會性負擔”——例如,在城市更新、土地集約利用背景下,如何通過更精細化的鄰裏關係調整和公共利益徵收補償機製,平衡個體權利的實現與區域發展的整體目標。 第三章:人格權體係的深化與邊界拓展 隨著人類生活全麵邁入信息時代,人格權的保護已從傳統的生命健康、名譽尊嚴,擴展至更為隱秘的精神空間與數字身份。本書細緻考察瞭“數字遺囑”、“被遺忘權”以及“算法歧視”的法律規製問題。我們主張,人格權的保護應當遵循“以人為中心”的價值取嚮,將隱私權視為一種麵嚮未來的“信息自主控製權”,並提齣構建一種動態的、可撤銷的“信息授權模型”,以應對數據生命周期的不斷變化。 第二部分:新型社會風險與民事責任的應對 第四章:復雜侵權行為的因果關係認定:科學證據與司法裁判 環境汙染、群體健康損害、以及由人工智能決策導緻的損害賠償,使得傳統侵權法中“誰加害”和“因果關係”的認定麵臨巨大挑戰。本章引入瞭風險分配理論和統計學上的“顯著性關聯”標準,探討在“證據缺失”或“損害分散”的情況下,如何構建更科學、更公平的舉證責任倒置或轉移機製。特彆對“預防護理責任”和“産品全生命周期責任”進行瞭深入的理論建構,強調預防勝於補償的司法理念。 第五章:平颱經濟下的多邊責任分擔機製研究 互聯網平颱作為連接供需雙方的核心中介,其責任承擔模式復雜多變。本書超越瞭簡單的“技術中立”或“完全替代”的二元判斷,提齣瞭一套基於“控製力”和“受益度”的多邊責任分擔模型。該模型分析瞭平颱在內容審核、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數據保護等不同環節中的角色權重,主張建立一種與平颱實質性介入程度相匹配的連帶責任體係,以有效遏製“責任真空”現象。 第六章:金融創新與民事風險的隔離 麵對金融工具的日益復雜化和虛擬貨幣、代幣化資産的興起,本書關注如何運用民事法律工具(如信托、擔保、風險披露義務)來隔離和管理係統性金融風險。重點分析瞭“穿透式監管”在民事閤同效力認定中的體現,以及如何通過嚴格的“投資適格性”評估,防止專業金融風險嚮一般民事主體過度傳導。 第三部分:民事法製與社會治理的整閤路徑 第七章:比較法視野下的民事程序現代化趨勢 本書跨越瞭大陸法係與英美法係,對比瞭全球範圍內為提高司法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而推行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機製(ADR)的創新實踐。重點分析瞭在綫爭議解決(ODR)的技術實現、專傢輔助審判的製度設計,以及司法確認在促進和解方麵的潛力。強調民事司法不再僅僅是“裁判”,更是社會矛盾的“疏導閥門”。 第八章:民法典的解釋學轉嚮:生活事實與規範價值的互動 最終,本書迴歸到法條的解釋層麵,主張對民事法典的解釋必須是“活的”、“麵嚮未來的”。解釋者必須深入理解立法背後的社會經濟邏輯和價值取嚮,避免機械化、教條化的適用。建議建立一套包含“社會影響評估”的司法解釋框架,確保法律條文在實踐中的適用能夠有效地促進社會和諧與可持續發展,真正成為當代社會治理體係中堅實而靈活的支柱。 --- 本書特色: 本書的敘事結構嚴謹,理論論證深入,不僅大量藉鑒瞭歐洲大陸法係的最新發展和美國侵權法中的社會學分析,更注重將抽象的法律原理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具體國情相結閤,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政策製定者以及高年級法學研究人員提供瞭一套係統、全麵且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事法學新圖景。它預示著民事法律將從側重保護個體間的對等交易,轉嚮更宏觀的社會風險管理與價值平衡藝術。

著者信息

主編者簡介

葉啓洲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 曆
  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周伯峰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學 曆
  德國美茵茲大學法學博士

林玠鋒

  現 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學 曆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許政賢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學 曆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劉明生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學 曆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姚 輝

  現 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學 曆
  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王林清

  現 職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學 曆
  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龍衛球

  現 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 曆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趙秀梅

  現 職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民商法研究所所長

  學 曆
  北京大學民商法學博士

陳華彬

  現 職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學 曆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法博士

張艷麗

  現 職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

吳澤勇

  現 職
  河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 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德國弗賴堡大學、康斯坦茨大學、馬剋斯普蘭剋國際私法與私法研究所訪問學者

河上正二

  現 職
  日本東京大學教授

  學 曆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博士

杜怡靜

  現 職
  颱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曆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

陳宛妤

  現 職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學 曆
  日本京都大學法學博士

吉田邦彥

  現 職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教授

  學 曆
  東京大學法學博士

陳明楷

  現 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係助理教授

  學 曆
  京都大學法學博士

黃淨愉

  現 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係助理教授

  學 曆
  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

圖書目錄

序 言/葉啓洲

第一編 颱 灣
純粹經濟上損失在颱灣侵權行為法上的保護──以最高法院相關裁判為中心/葉啓洲/3
「歧視禁止」作為私法自治的限製?──簡評德國《一般平等對待法》中的民事上歧視禁止規定及其爭議/周伯峰/47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從訴訟至非訟之演變/林玠鋒/81
消費者保護團體訴訟的理想與現實──以兩岸跨境消費爭議為例/許政賢/121
颱灣民事訴訟程序法理之發展與爭議──以辯論主義為中心/劉明生/147

第二編 中 國
非典型擔保:窘境與突破──以買賣型擔保為視角的觀察/姚輝、王林清/177
數據權利的法律構造研究──以數據財産權理論完善為路徑/龍衛球/201
契約可得利益損害賠償問題研究/趙秀梅/255
區分所有建築物的管理規約探析/陳華彬/277
中國大陸民事訴訟製度的改革與發展──「以審判為中心」司法政策為背景/張艷麗/303
中國大陸民事訴訟法教義學研究之反思/吳澤勇/373

第三編 日 本
日本における消費者法の展開と高齢消費者の保護/河上正二/389
日本消費者法之展開與高齡者之保護/杜怡靜譯/421
民法(債権法)改正法案と「約款」に関する規律/河上正二/447
民法(債權法)修正案與「約款」規範/陳宛妤譯/473
居住福祉法學から見た災害復興法の諸問題と今後の課題/吉田邦彥/493
從居住福利法學看災後復興法的諸問題與今後之課題/陳明楷譯/535
民法〔債権法(契約法)〕改正について——その評価と展望/吉田論文//573
民法〔債權法(契約法)〕修正之評析與展望/黃淨愉譯/607

 

圖書序言

序言

  東亞各國的民事法製,大多繼受自歐陸諸國。但在法律繼受之後,隨即在各國加入其傳統社會與文化因素,發展齣與被繼受國相異的特色。此等特色的對照與比較,具有高度的比較法價值與社會意義。兩岸暨東亞國際法學交流的意義,即在於發現彼此的法製特色與生成原因,作為彼此法製之後續發展的養分與動力。政治大學法學院也始終以此為目標,緻力於與中國大陸、東亞國傢乃至於歐陸法製的交流。

  政治大學法學院民事法研究中心推展兩岸及國際民事法學交流活動多年,在眾多前輩的耕耘、兩岸及東亞學者的支持之下,已經纍積豐碩的研究與交流成果。2015年第四季,本中心陸續邀請瞭兩岸及日本二十餘位學者到校交流,研討主題包括消費者保護、契約法、侵權行為法、物權法、身分法、程序法以及反歧視法,幾乎涵蓋民事法律的各個麵嚮。本書所收錄的論文,便是2015年兩岸及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部分成果。對於所有參與研討會的兩岸及日本學者,本中心敬錶最高的敬意與謝意!

  2015年度各項學術研討會的順利舉辦,有賴本院光華法學基金會、理律文教基金會以及教育部頂尖大學計畫經費的支持。一係列的學術研討會,係在許婉寜教授擔任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期間費心規劃,勞心勞力。王韆維與薑世明教授教授積極聯係邀請大陸學者、陳洸嶽老師規劃聯係日本學者,都是促成104年度研討會的關鍵因素,貢獻良多。民法中心碩士班研究助理楊凱婷、林羿樺以及全體民法組同學,協助處理所有研討會的聯絡與行政庶務,實功不可沒。值此2016年同係列學術研討會籌辦之際,希望本書的齣版,可以對於兩岸乃至於東亞的民事法學交流及實務發展,提供些許助益。
 
葉啓洲
2016年8月
於政大法學院

圖書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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