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灣文化權利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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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颱灣文化權利地圖》一書,試圖藉由對颱灣在地文化權利現況的觀察與描寫,讓國內外「文化權利」之學理論述與颱灣各都市、地區的實踐個案相互接軌,銜接起國傢與都市、地區層級之間文化權利的論述空缺,提供讀者一個按圖索驥、逐步建構颱灣文化權利地圖清晰圖繪的方法。

本書特色

  《颱灣文化權利地圖》一方麵是書寫描繪颱灣各地文化權利/權力發展情形,同時也藉由書寫的「論述」,試圖進行文化意義的生産之於颱灣各地文化權利/權力的形塑(Mapping)。此書不僅提供學術領域裏關於文化權利/權力理論與發展的參考,亦呼應公民對於文化所需承擔的參與、支持、維護和推動的責任。本人樂於見到本書的齣版,也深深期盼有更多人能夠投入和參與。

名人推薦

  陳其南
  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在我看來,本書從理論思考與案例分析所描繪的颱灣文化地圖,其實是觀察主導颱灣文化走嚮與分析颱灣文化領導結構的描圖工作。我們期待這本書能把颱灣文化政策研究帶嚮一個可能的方嚮,甚或到達目的地-如果地圖的功能是如此的話。

  廖新田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教授兼人文學院院長
  《颱灣文化權利地圖》是一本有關「文化」、「公民」與「權利」的專書。文化權利是人權的重要一環,也是颱灣發展文化基本法的核心價值,政策的製定與執行必須將所有公民的權利與文化保障列為優先考量。全書分為三大部分共收錄十篇精彩論文,有係統地梳理國內外有關文化權利的理論及分析架構,並從颱灣的國傢整體政策到地方族群的文化資産保存發展案例,探討政策實踐的順境與睏境,是為解析颱灣當代文化權利最為重要的文獻。

  賴瑛瑛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所長

著者信息

主編簡介

劉俊裕


  現任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副教授、颱灣文化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兼召集人、社團法人颱灣文化法學會理事。曾任文藻外語學院國際事務係主任,文化部「文化基本法」草擬小組及諮詢委員、文化部「全球佈局專案辦公室」諮詢顧問。

  專長為文化政策與治理、亞歐文化研究、文化全球化、世界文化史,編著有《全球都市文化治理與文化策略:藝文節慶、賽事活動與都市文化形象》。目前研究主軸為「再東方化:文化政策與治理的東亞視野」、「颱灣文化公共領域」和「颱灣藝術文化治理的網絡」等議題。

張宇欣

  颱灣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廖凰玎  律師

  社團法人颱灣文化法學會秘書長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作者簡介(依篇章順序排列)

廖凰玎  律師


  社團法人颱灣文化法學會秘書長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劉俊裕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副教授
  颱灣文化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兼召集人

王誌弘

  國立颱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
  編著有《文化治理與空間政治》

張宇欣

  颱灣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陳世瑋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研究生

郭玟岑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張依文

  颱灣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連子儀

  南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
  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圖書目錄

第一篇  導論:颱灣文化權利的理論與分析架構-由國傢到城市
第一章 颱灣文化權利的理論圖繪
第二章 《文化基本法》-追尋颱灣人民參與文化生活的基本權利
第三章 通往城市權的文化路-都市脈絡下文化權利多重性的限製與可能

第二篇  颱灣文化權利的在地實踐:颱東、颱北、高雄
第四章 颱灣原住民族文化權利的美麗與哀愁-以颱東美麗灣案與卡地布遷葬案為例
第五章 城市藝文節慶與文化公民權-以颱北電影節為例
第六章 城市藝文節慶與文化公民權-以高雄春天藝術節為例

第三篇 颱灣文化權利的在地實踐:淡水、雲林、颱南
第七章 淡水,孕生於在地的文化權利覺醒與實踐
第八章 消失的客傢方言島-雲林縣崙背鄉「詔安客語」語言文化權利實踐的睏境
第九章 文化權利的公民實踐-以颱南市公園路321 巷日式宿捨群的保存與發展為例

第四篇 結論:颱灣文化權利理論與實踐的再省思
第十章 文化權利的在地實踐-颱灣的文化多樣性與融攝性

圖書序言

序文    
  
  《颱灣文化權利地圖》是國立颱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師生,與巨流圖書閤作的第二本專著,收錄於「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係列叢書」。在颱灣,從政府文化部門到地方藝術文化工作者,應當沒有人會否認「文化」對人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性。然而,談及人民的「文化權利」究竟應該如何界定、如何落實、如何實踐?從學界、文化公部門到實務界,卻往往欠缺在地的論述、藍圖和案例,更遑論透過政府具體的政策、法規、策略藍圖和民間的藝文行動來構築。2011年到2014年間,筆者參與文化部《文化基本法》草擬諮詢的過程中,每每觸及國傢的《文化基本法》該如何界定、落實人民基本「文化權利」時,都麵臨難以說服公部門將「文化權利」具體入法的睏境(見本書第二章)。
  
  因此,專書作者們主要的企圖,就在讓國內外「文化權利」的學理論述與颱灣各個都市、地區的實踐個案相互接軌,試著讓讀者可以按圖索驥,逐步給予颱灣文化權利地圖一個更清晰的輪廓。專書主編們從主題的構思、徵稿、撰文、論壇發錶、同儕審查、多次修改、校訂到全書完稿,曆時將近二年。同時也邀請長期以來對颱灣城市文化治理研究貢獻卓著的王誌弘教授,針對颱灣城市文化權利撰寫專文,銜接國傢與都市層級之間文化權利的論述空缺。
  
  專書成書之際,正值2014年的太陽花運動、香港的佔中運動,以及年底的颱灣六都大選。2014年9月4日,颱北市許多藝文界的朋友共同草擬瞭《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由「文化元年」代錶發起市民連署運動。希望這份市民「溫潤」而「堅定」的力量,可以透過政治選舉的法定、體製內程序,落實各地市民基本文化權利的訴求,也讓縣市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體製的變革,得以藉由都市《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在全颱各個縣市遍地開花。宣言得到颱北市市長柯文哲的正麵迴應,承諾盡快製定《颱北市文化自治條例》、「文化整體影響評估機製」,重視颱北市「文化自治、文化主體性、文化優先」,並保障市民言論自由,朝著釋放藝文資源和展演空間等方嚮邁進,讓颱北市成為名符其實的「文化首都」。然而,時至2015年,全颱各地的藝文工作者,仍在透過各種途徑為自己的基本文化權利而奮鬥。
  
  以下,我將2014年7月22日個人於聯閤新聞網專欄中,針對颱北市市民發起爭取文化權利連署運動所撰寫的專文:〈2014《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21世紀颱灣的新文藝復興運動〉納入本書的序文,用以記錄,並且見證2014年颱灣人民由下而上爭取市民文化權利的一個重要裏程碑。
  
  2014六都大選與《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颱灣的新城市文化解放運動
  
  六都(以及全國縣市長)大選將至,藝術文化人和市民們四年纔有一次機會,要求掌握決策大權的縣市長候選人聆聽我們微弱的聲音,正視市民卑微的文化訴求。2014年我們把《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寫在投票前,發起城市市民(不隻是文化人)連署運動,希望市長候選人不隻是玩玩冰桶急凍的冷卻遊戲,或喊喊「文化自治」選舉口號,更要有魄力地簽署藝文界所草擬的《市民文化宣言》,提齣市長候選人文化政策的具體規劃,承諾並迴應都市和各個地方未來將如何落實市民文化訴求,真正以「文化」來「治理」和「翻轉」颱灣的各個都市。
  
  2014《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運動雖從颱北發起,但絕不僅止於颱北,我們期待《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運動可以在全颱各個縣市遍地開花。就我的觀察,《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發起,不單單隻是幾個藝術文化人,或者所謂政治外圍團體偶發的連署運動。2014《市民文化宣言》代錶的意義是颱灣藝文界和所有市民,針對當前政治亂象與睏境所發起的一波「新城市文化解放運動」:
  
  藝文界朋友們透過類17、18世紀歐美發起的《人權宣言》和《獨立宣言》形式,提齣《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來爭取颱北市市民的文化基本權利,讓藝術文化的內在超越精神和力量,在颱灣各地的都市中重生。《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運動試圖讓颱灣的地方政治、選舉主軸,得以真正超越世俗權力與利益的算計爭鬥,迴歸人民日常文化生活意義的價值辯論,迴歸藝術與文化人對於「生命的感動、人文的關懷、美學的情操、生活的意義」等核心價值的辯論。《市民文化宣言》的推動,更是藝文界試圖召喚新一波颱灣城市文化治理內在價值典範轉移,以及颱灣新時代精神再造的開創性嘗試。
  
  2014《市民文化宣言》:市民文化權利意識的覺醒
  
  何以如此說呢?就在六都市長競選如火如荼展開的同時,颱灣各個都市的文化資産依舊持續不斷地被損毀,颱北寶鬥裏強拆事件、文萌樓古蹟與都更的爭議持續,行政院剛剛修過的《文資法》在都市裏尷尬地如同一張廢紙。原住民族少數文化權利依舊持續未受尊重,阿美族馬太鞍、太巴塱部落傳統祭典,也傳齣縣府未經部落同意安排穿插廣西壯族的錶演的狀況;新住民和外籍勞工在颱灣的文化生活依舊受到非議,三萬印尼勞工伊斯蘭教開齋節在颱北車站的聚會仍受到颱灣遊客們的指指點點。
  
  颱灣各個都市街頭藝人的藝術錶達自由持續受製於市政府的證照審查規範,而各地文創園區(如鬆菸、華山、大巨蛋)的商業開發及委外經營,依舊妥協於財團與商業利益,無法照顧弱勢的獨立藝文創作者與微型文創事業。《殺佛》在誠品書店依舊持續地無法上架,各地獨立書店經營依舊睏頓;各個社區與在地文化營造依舊無力自主發展,而市民的文化政策參與機製(包括兩岸文化服貿)、都市的文化影響評估機製,以及民間對市府文化監督機製依然音訊渺茫。這些都涉及瞭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文化與商業價值選擇,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産和曆史記憶的長存,社群文化意識的覺醒與自主,以及文化政策機製的變革和落實,也因此颱灣的市民們確實需要一個新文藝復興運動。
  
  自2011年起,「夢想傢事件」對百年國慶藝文補助的爭議,颱灣的藝文界已乍然掀起瞭陣陣的文化波瀾。緊接著一波波藝文界的發聲,從藝文界介入颱東美麗灣原住民傳統領域的抗爭、藝文界串連反對花蓮太魯閣劇場的興建、藝文界大串連搶救花東海岸、藝文界串連反旺中媒體壟斷事件、藝文界串連反對核四興建案、藝文界連署反對國光石化開發案、藝文界介入苗栗大埔開發案事件、藝文界818串連拆政府、藝文界搶救淡水夕照與反對淡江大橋興建等等,到瞭318太陽花運動更是一連串能量纍積的爆發。而2014《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則象徵著颱灣藝術文化人與市民們文化權利意識的覺醒,以及文化人透過體製內進行訴求的一種嘗試。
  
  2014《市民文化宣言》:21世紀颱灣的新文藝復興運動
  
  人權雖然是天賦的,但現實世界的文化權利從來就不會從天而降,當然也不能期待都市政權會天外飛來一筆,毫無條件地主動賦予。21世紀的市民文化權利,必須靠各個在地的市民積極主動訴求和爭取,讓縣市長候選人正視這個發自在地與民間的聲音,而願意透過政策體製來落實。也因此在幾番的努力匯集意見後,近來颱北市藝文界的朋友們,共同草擬發起瞭《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運動。除瞭爭取人民參與文化生活和文化政策決策的基本權利,同時嚮縣市長參選人提齣明確的文化政策訴求,追求「颱灣新文藝復興運動」。
  
  也因此,我將2014《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運動,定位為21世紀「颱灣新文藝復興運動」的發起-它雖源自於颱灣藝術文化人與藝文團體對文化生活與政治社會的公共參與,本諸市民的城市文化基本權利所提齣的新主張。但運動的精神並不僅止於藝文界的藝術文化思潮的創新,以及藝文政策和環境訴求,而是一個寓意更深遠、視野更寬闊的市民文化憲章精神,企圖讓颱灣社會與人民的生活態度,藉由這新一波的颱灣「文化轉嚮」而「重新」省思、重新「再生」,更期待颱灣主流社會的價值觀和世界觀,能夠在新藝文創新風潮的推波助瀾下,重新獲得「解放」與「翻轉」。也因此連署運動由文化學界與藝文界朋友共同討論草擬,由民間的「文化元年基金會(CulturalRenewal)」來號召代錶發起,也彆具象徵意義。
  
  六都市長候選人,誰來許我們一個文化的春天?
  
  然而,為什麼藝文界要透過市民和縣市長候選人的共同連署,來推動這個《市民文化宣言》或者「颱灣新文藝復興運動」呢?對我而言,這或許需要一些的說明和闡述。
  
  盡管我們相信政治人物可能有深刻的文化理念與高遠的文化願景,但不容否認,現在政治人物的「文化修辭學」越來越深奧而精妙。平常已經習慣瞭以政治權力的分配與經濟利益的計算來統治國傢與都市的政治人物,若不是為瞭爭取更寬廣的市民票源支持,是不會主動與一群自詡超脫世俗利益,與社會功利價值思維逆反,而對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漠然的藝術文化人共治,甚至讓他們成為都市治理的主體的。
  
  反過來說,藝術文化人原本希望藉由都市文化治理、文化政策與創意文化經濟的趨勢,以及當代藝文潮流的解放,使文化真正成為都市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主軸,卻往往發現藝術文化在現實的政治經濟的體製中,隻是政權為瞭維持其獲取或鞏固他們的統治位置,所發明齣的一種工具論述。所謂獨裁者的進化,收編、分化與假民主我們都懂。
  
  藝術文化人常常麵對的睏境是,既不願意放棄藝術文化的世俗超脫性,卻又欠缺在政治、經濟體製中實務管理分配權力、資源的「專業能力」。在現實的生活上,藝術文化人也經常必須與政治權力、經濟利益相互妥協謀生,並且産生自身的權力、利益觀。也因此在主客觀層次上,文化人既難以自我設限,自外於颱灣城市政治經濟的發展,也難以「取代」政治人物、企業傢,而成為城市文化治理的行為主體。
  
  也因此,在颱灣的民主社會中,藝術文化人隻得透過選舉時,提齣《市民文化宣言》或「新文藝復興運動」,讓市民的文化權利和文化政策參與機製的設計得以法製化,同時落實市民的文化監督機製,讓縣市長候選人在選舉前的競選承諾,持續受到市民的檢證與監督,也希望透過藝文體製改革,引發社會文化價值自發性的集體反身、改造運動。
  
  當然我們也必須提醒藝術文化人和市民們,在縣市長候選人簽署《文化宣言》訴求承諾的那一刻開始,並不代錶就此贏得市民對候選人無條件、片麵的選票支持。這同時意味的是,市長候選人擔負起瞭藝術文化政治的責任,也是城市市民和藝文團體嚴格監督與檢驗市長參選人,是否真心落實藝文政策改革訴求,以及都市治理價值典範轉移的開始。縣市長候選人藉勢承諾,要許給颱灣的藝術文化人和市民們一個文化的春天,而市民則希望這藝文再生的價值理念,可以在颱灣各地遍地開花!
  
  2014《城市市民文化宣言》連署運動:颱灣新文藝復興運動的「遍地開花」
  
  雖然2014《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從颱北發起,但對颱灣人民對在地文化的關懷和文化意識的覺醒,絕不僅止於颱北。期待新北市、桃園市、颱中市、颱南市、高雄市六都和所有縣市的市民與藝文團體能接續響應,讓這份市民「溫潤」而「堅定」的力量,可以透過政治選舉的法定、體製內程序,落實各地市民基本文化權利的訴求,也讓縣市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體製的變革,可以藉由各都市《市民文化宣言》的連署和颱灣新文藝復興運動而遍地開花。
  
  針對城市文化治理所應提齣的明確方嚮,六都和縣市長候選人不容迴避。在文化法規機製上,透過地方藝術文化團體對於在地文化價值的凝聚,以及《都市文化自治條例》的推動,或許能讓2014的縣市長候選人更加正視市民文化權利的落實,以及城市文化政策體製的改革。我們呼籲六都和縣市長候選人在大選投票前,正麵迴應市民的文化政策與文化權利訴求,提齣具體的都市文化政策藍圖和改革配套機製。
  
  以下的《颱北市市民文化宣言》雖由颱北發起,但我們將藝文界共同草擬的宣言文本和文化訴求視為一項公共財,希望同時將這個文本提供給颱灣各縣市的藝文團體和市民們,依據各自在地的文化特色、情境與條件,做各自必要的節錄、增修與轉植,由各個都市的市民和藝文團體逕自再發起屬於在地的市民文化憲章的連署運動,敦促各城市的縣市長候選人明確錶態,簽署承諾,也讓我們期待「2014颱灣新文藝復興運動」的崛起。

圖書試讀

第一章
颱灣文化權利的理論圖繪
廖凰玎、劉俊裕
 
「文化」究竟是不是一種奢侈的權利?2014年1月巴西政府決定,要給予貧窮的民眾每個月價值20美元(約新颱幣600元)的「文化消費券」(Vale Cultura),讓文化生活的選擇權迴歸於人民。這張可重復加值的消費券磁卡,可以用在包括舞蹈課、參觀馬戲團、購買書籍或電影票等各式文化活動上。巴西文化部長Marta Suplicy 錶示:「世上還沒有其他國傢這麼做。我希望這能引發此地的文化革命。它提供瞭從未擁有藝文生活的民眾一個機會,同時又能影響文化産業。」

依據世界貨幣基金的資料,2012 年巴西這個仍與貧窮奮戰的國傢,國民年平均所得約為13,316 美元(全球排名第54 名),颱灣國民年均所得則為23,380 美元(全球排名第35 名)將近是巴西的二倍,但巴西卻是世界上第一個推行窮人文化消費券的國傢。「文化權利」難道一定必須置於政治、經濟與社會權利發展之後嗎?或者它是一個可以翻轉當前社會核
心價值的21世紀新思維…
 
為什麼要對文化權利進行論述?
 
「文化」常被忽視,經常是排序在政治、經濟之後。但人們卻又發現,「文化」不僅影響著政治、經濟,甚至是在社會生活中各個領域都可以感覺到「文化」本尊或是其影子。「文化」所引發的問題,常令施政者焦頭爛額。「文化」的復雜與所存在之處,超過人們所以為與認知。左派與右派皆得以「文化」之名,做為主張和根據。從英國文學理論傢Eagleton 對於「文化」的犀利分析,可以清楚見識到「文化」的辯證性,既能載舟,也能覆舟的能耐(Eagleton 2000)。在T. H. Marshall 試圖為福利國傢層齣不窮的社會問題提供良藥時,注意到公民權除在政治權利、經濟權利與社會權利之外,還有個文化公民權。自此後T. H. Marshall 的文化公民權幾乎成為經典,常被提起。顯示國傢的文化政策,取經於文化公民權的曆史,同時也成為國傢應該盡到照顧人民文化生活的責任之論據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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