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常被忽視,經常是排序在政治、經濟之後。但人們卻又發現,「文化」不僅影響著政治、經濟,甚至是在社會生活中各個領域都可以感覺到「文化」本尊或是其影子。「文化」所引發的問題,常令施政者焦頭爛額。「文化」的復雜與所存在之處,超過人們所以為與認知。左派與右派皆得以「文化」之名,做為主張和根據。從英國文學理論傢Eagleton 對於「文化」的犀利分析,可以清楚見識到「文化」的辯證性,既能載舟,也能覆舟的能耐(Eagleton 2000)。在T. H. Marshall 試圖為福利國傢層齣不窮的社會問題提供良藥時,注意到公民權除在政治權利、經濟權利與社會權利之外,還有個文化公民權。自此後T. H. Marshall 的文化公民權幾乎成為經典,常被提起。顯示國傢的文化政策,取經於文化公民權的曆史,同時也成為國傢應該盡到照顧人民文化生活的責任之論據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