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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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特色

  一、本書作者先後任職於高等法院(調在司法院辦事)與法務部時,曾參與信託法先前的研究製定,而自最高法院退休後,因兼任信託法的教學,於兩年前並參與信託法的研究修正迄今,常研閱國內外相關論著、文獻及相關裁判,並加以整理分析,深入研究,而有所心得,撰成本書相關論文;其中,或在解釋論上為疑義之探究,諸如最高法院有關信託成立要件裁判四則之研討、遺囑信託效力問題之探討、最高法院有關詐害信託裁判二則之研討、最高法院有關信託財産強製執行裁判三則之研討、受益權移轉相關問題之探討、信託法製定前後重要異同之比較分析等等,期能提供信託實務運作上之參酌;此外在立法論部分,則就我國目前的信託法製,參酌外國法製,予以比較分析並為檢討,間亦提齣修正意見,諸如日本新信託法總則編要述及其與我國相關規定之比較分析、歐洲信託法原則與我國信託法相關規定之比較分析、從比較法檢討我國特定目的信託法製、從比較法檢討我國宣言信託法製、從比較法檢討我國信託關係消滅法製、從比較法檢討我國公益信託法製等等,期能提供現正進行中修法之參考。

  二、附錄部分,其中「信託法講述綱要」,原係於法務部行政執行官講習信託法製時(每次三小時)使用,或可作為快速認知我國信託法大要之參考;其二「全民信託英『撿』」,列齣信託法重要詞句的英文與中譯對照,或可供研閱信託法英美文獻資料時之參考;第三則「歐洲信託法原則」與第五則「日本有關公益信託之法律」之譯文,則係撰寫本書相關論文時所作翻譯,為讀者查閱與自己再作研討方便,均附原文以供對照;第四則「信託法第七章信託關係之消滅修正建議條文對照錶」,係提供該章修法之參考,均值得有心研究信託法者之查閱參酌。

作者簡介

葉賽鶯

  學曆: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碩士

  經曆:
  一、曾任新竹、桃園地院法官;颱中、桃園地院法官兼庭長;金門、颱南高分院、颱灣高本院法官兼司法院科長;法務部主任參事、保護司、法律事務司司長;最高法院法官(1999年退休);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2007年)
  二、曾兼任司法官訓練所講座、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文化大學講師、金融研訓院講座、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委員;曾參與司法院民事訴訟法、公證法、法務部民法債編、物權編及親屬編、商務仲裁條例(現已更名為仲裁法)等法案之研究修正;法務部信託法、颱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行政程序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現已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案之研究製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法案之研究製定
  三、現於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係(大學部民法案例研習、信託法、碩士班信託法專題研究)及東吳大學法律係(碩專班信託法專題研究)兼任教職;並於法務部信託法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外交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及仲裁協會倫理委員會等兼任委員

  相關著作:
  給付不能之理論與實務
  民事法專論

現代商事閤同的演進與適用:從傳統到數字化的深度剖析 圖書簡介 本書旨在係統梳理和深入剖析現代商事閤同在當今復雜多變的商業環境中的理論基礎、實踐應用及其未來發展趨勢。本書超越瞭傳統閤同法學的綫性敘事,聚焦於商事活動對閤同靈活性的內在需求,以及技術進步對閤同形態帶來的結構性變革。 第一部分:商事閤同的理論基石與曆史脈絡 本部分首先追溯瞭閤同法自大陸法係與英美法係傳統中孕育而齣的核心原則,如意思錶示一緻、契約自由、公平誠信原則。然而,重點在於批判性地審視這些傳統原則在麵對大規模、高頻次、跨國界的現代商業交易時的局限性。 1.1 商業慣例的法律化與規範化 商業活動往往依賴於行業慣例(Lex Mercatoria 的現代迴響)和長期閤作關係,而非純粹的單點式要約與承諾。本書詳述瞭國際商會(ICC)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國際商事閤同通則(UNIDROIT Principles)等軟法規範如何有效地填補瞭成文法在特定領域解釋的空白,並成為商事閤同審判和解釋的重要參照係。特彆分析瞭“閤理性標準”在商業閤同中的具體量化和適用挑戰。 1.2 格式閤同與不對稱的信息結構 現代商業中,格式閤同(Adhesion Contracts)占據瞭主導地位。本書深入探討瞭格式條款的有效性、公平性審查機製,以及消費者保護法和反壟斷法在規製格式條款濫用方麵的交叉適用。重點分析瞭“顯性揭示義務”和“閤理預期原則”在界定格式條款效力時的衝突與平衡。我們引入瞭行為經濟學視角,探討瞭“有限理性”背景下,企業如何利用認知偏見設計閤同條款,以及法律體係如何應對這種結構性的權力不平衡。 第二部分:商事閤同的關鍵類型與復雜條款的解析 本部分轉嚮對具體商事閤同類型的深度解構,特彆是那些在現代供應鏈和金融活動中扮演核心角色的復雜協議。 2.1 長期供應與戰略閤作協議的穩定性保障 與一次性買賣閤同不同,長期供應協議(Long-Term Supply Agreements)的核心挑戰在於如何設計機製以應對未來環境的根本性變化。本書詳細分析瞭價格調整機製(Price Escalation Clauses)、不可抗力條款的升級適用、以及“誠實信用”義務在維持閤作關係中的動態作用。特彆對比瞭固定價格閤同和成本加成閤同在風險分配上的差異。 2.2 金融衍生品閤同的特殊性與風險管理 金融衍生品交易,如互換(Swaps)和遠期(Forwards),其標的物本身即是未來風險的閤約化。本書側重分析瞭 ISDA 主協議(國際掉期與衍生品協會)在確立交易規範和危機發生時的淨額結算(Netting)機製的法律效力。對擔保品協議(Credit Support Annex, CSA)中保證金製度的法律基礎及其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交叉適用性進行瞭深入研究。 2.3 兼並收購(M&A)中的法律保障與履約風險 M&A 閤同(特彆是股權購買協議 SPA)的復雜性在於其對標的資産的未來價值進行前瞻性定價。本書詳細拆解瞭重大不利變更(MAC/MAE)條款的觸發條件、賠償責任的界定(Indemnification)、以及交割前/交割後(Pre/Post-Closing)的特定承諾和保證(Reps and Warranties)。重點討論瞭在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階段發現的潛在瑕疵如何影響最終交易價格的調整機製。 第三部分:閤同履行、違約救濟與爭議解決的現代化 在強調效率的商業世界中,閤同的爭議解決機製必須快速、專業且具有國際約束力。 3.1 違約救濟的量化與預期利益的界定 閤同法上的損害賠償目標在於使受害方達到未違約時的預期利益狀態。本書分析瞭實際損失(Expectation Damages)與信賴利益損失(Reliance Damages)在商事領域的選擇標準。深入探討瞭違約金(Liquidated Damages)條款的有效性審查——如何平衡懲罰性與補償性,避免被法院認定為無效的“懲罰”。同時,對間接損失(Consequential Damages)的排除條款進行瞭詳盡的解釋和適用案例分析。 3.2 國際商事仲裁的優先地位與跨境執行 麵對跨國交易,仲裁因其中立性、保密性和執行便利性而成為首選。本書係統比較瞭不同仲裁機構(ICC, LCIA, SIAC)的程序規則,並重點分析瞭《紐約公約》在不同國傢對仲裁裁決承認和執行的司法限製與實踐操作。對於仲裁條款本身的效力(如可分割性、仲裁庭的管轄權異議)進行瞭專門論述。 第四部分:數字經濟對閤同關係的重塑 技術進步不僅改變瞭交易的媒介,也挑戰瞭傳統閤同法律的適用邊界。 4.1 電子閤同與數字簽名法的互操作性 本書探討瞭電子閤同的訂立要件,包括信息安全標準、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認證(如 UETA, ESIGN 法案的國際影響)。重點分析瞭“點擊確認”(Click-Wrap)與“瀏覽確認”(Browse-Wrap)協議的有效性差異,以及在涉及多方參與的復雜數字供應鏈中,如何追溯和固定有效的“意思錶示”。 4.2 智能閤約(Smart Contracts)的法律地位與執行風險 智能閤約是“代碼即法律”理念的極端體現。本書審視瞭其在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和供應鏈金融中的應用前景。然而,更重要的是,本書深入分析瞭智能閤約固有的法律風險: 代碼錯誤與修正機製: 當代碼執行結果與當事人的真實商業意圖不符時,法律如何乾預? 監管套利與適用法衝突: 智能閤約的去中心化特性如何與傳統法律關於管轄權、行為主體和意思錶示的認定産生衝突? 彈性與可撤銷性: 傳統閤同的可撤銷性(如情勢變更)如何映射到不可逆的區塊鏈交易上? 4.3 數據使用權與知識産權在閤同中的界定 在數據驅動的商業模式中,數據本身成為核心資産。本書分析瞭數據許可協議(Data Licensing Agreements)中,對數據所有權、使用權、處理權和收益權的精細劃分。重點關注瞭與人工智能(AI)訓練數據相關的知識産權歸屬問題,以及數據本地化要求(如 GDPR)對跨境閤同履行的實質性影響。 結論:麵嚮未來的閤同法視野 本書最後總結道,現代商事閤同不再是靜態的權利義務清單,而是一個動態的風險管理框架。未來的閤同法必須具備高度的適應性,既要堅守公平正義的底綫,又要積極擁抱技術變革帶來的效率提升,為下一代的商業交易提供穩固且靈活的法律基石。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個多維度、批判性的框架,幫助法律專業人士、企業管理者和政策製定者理解並駕馭這一復雜領域。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第一編  解釋論上之研討
壹、我國信託法析要暨其相較於日韓信託法之特色003
貳、最高法院有關信託成立要件裁判四則之研討037
參、遺囑信託效力問題之探討063
肆、最高法院有關詐害信託裁判二則之研討079
伍、最高法院有關信託財産強製執行裁判三則之研討107
陸、受益權移轉相關問題之探討141
柒、信託法製定前後重要異同之比較分析157

第二編  立法論上之檢討
壹、日本新信託法總則編要述及其與我國相關規定之比較分析193
貳、歐洲信託法原則與我國信託法相關規定之比較分析227
參、從比較法檢討我國特定目的信託法製279
肆、從比較法檢討我國宣言信託法製303
伍、從比較法檢討我國信託關係消滅法製325
陸、從比較法檢討我國公益信託法製363

附錄:
壹、信託法講述綱要405
貳、全民信託英「撿」(信託關鍵詞句、英文與譯文對照)411
參、歐洲信託法原則(譯文與原文)419
肆、信託法第七章信託關係之消滅修正建議條文對照錶431
伍、日本有關公益信託之法律(譯文與原文)449

圖書序言

自序

  開始參與信託法的研究製定,已在二十多年前(1988年),那時任職於颱灣高等法院為法官,實際上調在司法院第一廳(現改稱民事廳)辦事兼任科長,因而經司法院長官推薦,受聘為法務部該法研究製定委員會(由該部參事室承辦)之委員;約年餘,因緣際會調任該部參事室為主任參事(1990年),而成為承辦單位的委員,一直到信託法初稿完成,送請行政院審查完畢為止(當時任法律事務司司長,嗣於1996年轉任最高法院法官,未參與立法院該法案之審查,不過據瞭解,立法院通過之版本與行政院之版本相同);在最高法院三年多,曾辦理數十件信託法相關事件,退休後又在大學兼授信託法與信託法專題研究課程,也曾指導數位研究生撰寫相關碩士論文;嗣於2010年起受聘為「法務部信託法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委員,就這樣與信託法結下瞭不解之緣至今。

  信託法製源自英美法係,本身頗具彈性、想像性與開創性(flexible,imaginative and creative),因而曾有英美法學者戲稱信託法是最具文學性質的法律,並推崇之為英美法上最大的成就;個人或許受遺傳基因(先父葉俊麟為颱語歌詞作詞傢)的影響,閑暇時頗好文學與音樂,且自公職退休後,兼任信託法的教學所需,近年來又參與修法工作,埋首研究結果,愈覺得其學理浩瀚無窮,實際上事例也趣味盎然,因此盡量閱讀國內外相關論著、文獻及相關裁判,每遇到相關疑難問題,乃收集資料,整理分析並加以研究,因而十多年來陸續在解釋論上為疑義之探究,或從立法論上為檢討,先後撰為本書相關論文,其中部分曾發錶在法學雜誌或於信託法製研討會,均已在該論文末註明。至於書末附錄,其一「信託法講述綱要」,原係使用於法務部行政執行官講習(三小時)信託法時參考;其二「全民信託英『撿』」,原係「撿選」自所閱讀英文論著中與信託法製相關之重要詞句,以英文與中譯對照,而附在「我國信託法析要」一文之後,係提供學生上課與閱讀信託法英美文獻資料時參考;第三則「歐洲信託法原則」與第五則「日本有關公益信託之法律」之譯文,則係撰寫本書相關論文時所作翻譯,為讀者查閱與自己再作研討方便,均附原文以供對照;第四則「信託法第七章信託關係之消滅修正建議條文對照錶」,是提供上述研究修正小組(本人任該章之審查委員)開會時參考,併此敘明。

  個人每於授課時尊稱為「颱灣信託法之父」的楊崇森教授,他窮數十年之心力,專注於信託法之研究與製定,甚至組成颱灣信託協會,推展與研究信託法製,除早在信託法公布施行前約二十年即曾研擬「信託法草案」,並著有「信託與投資」一書外,近年來更將研究所得,完成「信託法原理與實務」及「信託業務與應用」兩大钜著,於學理上闡述深邃,並嘉惠實務之應用,貢獻良多,令人景仰;而且個人一直追隨研習信託法,因此受惠最多也最深,他老人傢並曾多次擔任本人所指導研究生論文的口試委員,此次又撥冗為拙著賜予序言,增添無限光彩。

  賴源河教授學術與經驗俱甚為豐厚,精通各種民商事法規與實務,前受聘為法務部信託法研究製定委員會之委員,為信託法之完成提供不少高見,嗣於信託法公布施行之次月即1996年2月間,即與其高足王誌誠博士(現為國立中正大學教授),著有「現代信託法論」問世,嘉惠諸多學子與實務界;茲於百忙之餘,又應允惠賜鴻序,無任感佩;再者,於實務界與學術界素享盛名的最高法院楊仁壽前院長,曾先後多次為作者長官,對作者教導與關照良多;楊前院長除在司法界屢任要職,奉獻良多外,更有「法學方法論」與「海商法論」等學術論著,備受推崇;雖於年前自實務界退休,仍常有大作問世,此次又應允賜序,衷心感佩。三位長者對晚輩都鼓勵有加,均應於此緻上最高敬意與謝忱。

  我國信託法自1996年1月公布施行,迄今已逾15年,無論實務上相關事件的裁判或理論上學者專傢的論述,均纍積相當豐碩的成果,本人也受惠不少;此次得以將散落的各篇論文匯集成冊及齣版,中原大學準碩士陳佳聖耗費不少心力校對,現任新學林齣版公司副總編輯林靜妙(原為作者在文化大學兼課時的學生)也用心編輯,都功不可沒;又外子肇昌與一雙兒女在精神上的支持與生活上的寬容,也有不少助益;於此均應深緻謝忱。而本書匯整相關論文,不過是將個人多年來教學與研究所得,迴饋信託法學者專傢以及師長親友的恩惠於萬一而已,疏漏偏執之處,容或不少,尚祈方傢指正為感。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信託法專論》這本書,光是書名就讓人在翻開前就有一種沉甸甸的專業感,彷彿進入瞭法學的殿堂。我對信託法的理解一直停留在比較基礎的層麵,知道它能解決財產傳承、資產保護等問題,但對於其複雜的架構、細膩的條文如何環環相扣,一直感到模糊。閱讀這本書的過程,就像是在一層層撥開謎團,作者以其深厚的學養,將原本艱澀的信託法理,透過清晰的邏輯梳理和生動的案例解析,呈現在讀者麵前。其中,關於「信託目的」的探討,更是讓我豁然開朗,原來信託的成立,並非隻是單純的財產轉移,而是需要明確且閤法的目的作為基礎,而這個目的的判斷,又牽涉到許多細節,例如信託與贈與、遺囑的區別,以及對公益信託與私益信託的深入闡述,都讓我對信託法的運作有瞭更為立體的認識。書中對各國信託法的比較研究,更是增加瞭本書的廣度和深度,讓我瞭解颱灣信託法在國際脈絡中的定位,以及可以藉鑒之處。總之,這是一本能夠幫助我從信託法門外漢,逐步踏入信託法專傢的絕佳讀物,讓我在麵對相關法律問題時,不再感到無從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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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信託法專論》這本書,我最大的收穫,是對於「信託的終止」以及「信託後財產的歸屬」有瞭更為全麵的認識。我過去對於信託的想像,總是停留在財產的建立和管理階段,對於信託一旦結束後,財產的流嚮,總覺得有些模糊。書中對於信託終止的原因,例如信託目的已實現、信託期限屆滿,或是基於契約的約定等,都做瞭非常細緻的說明。我尤其對書中對於「信託歸入權」的探討感到興趣,這種在特定情況下,信託財產可以歸屬於特定人或特定目的的機製,讓我看到瞭信託結構的彈性與完整性。此外,書中對於信託終止後,剩餘信託財產的歸屬問題,例如是歸還予委託人,或是歸屬於受益人,或是捐贈予特定公益目的,都有詳細的法律分析。這對於我在理解信託法的完整生命週期,以及如何透過信託來達到最終的財產規劃目標,有著非常重要的啟發。這本書不僅解答瞭我對信託終止的疑惑,更讓我看到瞭信託作為一個從建立、管理到終結都完整規劃的工具,其深層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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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法專論》這本書,我特別感興趣的章節,大概就是書中對「信託瑕疵」與「信託無效」的探討。我總是覺得,法律的適用,總會在各種細微之處埋下隱憂,而信託這樣一個相對複雜的法律工具,更難免會因為各種疏忽或故意,而產生一些問題。書中對於信託行為可能齣現的各種瑕疵,例如意思錶示不真實、違反強製規定,或是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都做瞭詳盡的分析。我尤其對書中關於「詐害信託」的討論印象深刻,這種看似閤法的信託行為,實際上卻是為瞭規避債務或其他法律責任,其判斷標準和法律後果,都讓我覺得非常具體且貼近實際生活。此外,書中對於信託無效的各種情形,以及無效信託的法律效力,都做瞭周詳的闡述,這對於我理解信託法的界線,以及如何避免觸犯法律紅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這本書讓我明白,即使是看似完美的法律安排,也需要嚴謹的審視和對法律細節的充分理解,纔能確保其有效性和閤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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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信託法專論》這本書,我最期待的,莫過於書中關於「信託監察人」製度的全麵解析。在我個人的經驗中,雖然聽過信託,但對於信託的監督機製,特別是「信託監察人」的角色,一直感到有些陌生。這本書花瞭相當大的篇幅來闡述信託監察人的設立目的、選任方式、職權範圍,以及在實際運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狀況。我對於作者如何透過條文解釋和實務案例,來勾勒齣這個製度的具體樣貌,感到非常好奇。例如,書中對於信託監察人如何平衡信託受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的權益,以及在齣現信託糾紛時,信託監察人所扮演的協調與監督角色,都做瞭深入的探討。我也特別關注書中對於「受益人」同時擔任「信託監察人」的特殊情況,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利益衝突問題。此外,書中對於信託監察人職務的忠實義務和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的闡述,也讓我瞭解到這個職位的責任重大。這本書不僅僅是對於信託法的介紹,更是對於信託製度中關鍵的監督機製,進行瞭深入的解構,讓我對信託法的實際操作有瞭更為清晰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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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信託法專論》這本書,我最想深入瞭解的,其實是書中對於「受益權」與「信託財產」之間的關係所做的詳細闡述。一直以來,我總覺得這兩者之間存在一種微妙而又關鍵的連結,但具體如何運作,以及在實際情況中可能產生的各種爭議,我卻說不太清楚。作者在這本書中,花費瞭相當大的篇幅來剖析這個核心概念,從受益權的發生、移轉、消滅,到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處分權,甚至到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受益權可能麵臨的各種挑戰,都做瞭詳盡的說明。我尤其對書中關於「對價」與「無償」受益權的討論印象深刻,這直接關係到信託成立的基礎,也影響到後續的權利義務。此外,書中也探討瞭關於受益人是否能將受益權作為擔保物權設定的問題,以及在信託期間,信託財產的增值或減損,會如何影響受益權的價值。這些內容對於理解信託法的精髓至關重要,也讓我在思考個人資產規劃時,能有更為精確的法律依據。這本書不僅僅是理論的堆砌,而是將複雜的法律概念,透過清晰的脈絡,引導讀者一步步理解其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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