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一趟身體的朝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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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當台灣出現第一位女性總統候選人、韓國選出了第一位女總統,我們以為女人出頭天,終於和男人平起平坐。但,真是這樣嗎﹖如果我們細細觀察會發現,即使在強調男女平等的現代,女人在宗教世界中仍是安靜、沒有聲響的一群。難道是女人愚昧、沒有自己的主張嗎?其實宗教做為社會文化的深層依據,歷來常是男人權利施展的場域,雖說女權運動者在近幾百年爭取女性參與社會的權利時,成果豐碩,但同時也漸漸意識到,那深植於心不易拔除的父權觀念,竟是出自與人之根本生存息息相關的宗教,因為宗教根源於神聖的不可知,而定義這一切的竟是男性!

  於是女人不再溫良恭儉讓,西方女性主義思潮終於流至教會,開始批判擁有千百年歷史的基督宗教。她們質疑基督信仰是父權思想的工具,因此也要以女人的身分發表自己對於創造者上帝、耶穌基督、教義、禮儀甚至靈修的看法。她們特別強調女人與「神聖祂者」來往時,不同於傳統宗教以男性為本位的描述方法,甚至對於所經驗到的「神聖祂者」本身,也有異於男性的觀點,如此可以說,女性不僅在公共領域,甚至在宗教領域中也有了自己的一片天!而此類女性宗教解放的思想在台灣還僅是萌芽而已呢﹗

  本書介紹女性主義者在西方宗教領域的努力與發展:各種不同的神聖體驗與看法、有別於男性的靈修觀點、女性活躍於宗教界的成果……。

  這是一種有別於傳統基督宗教思想的另類心聲,提供男性基督徒更豐富與整全的信仰意識;做為女性基督徒反省自己教會生活的借鏡;同時也提醒生活在多元宗教環境的台灣人:兩性平權的努力應擴展到不常被注意到的宗教層面,繼而檢視並消弭自身宗教中的性別差異現象。

作者簡介

黃懷秋

  女性,1950年生於香港,中學時代受洗成為天主教徒。

  香港中文大學文學士,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士、神學博士(主修聖經)。

  1986年來台後任教輔仁大學神學院(今「輔仁聖博敏神學院」)9年,曾任輔仁大學宗教學系主任,現任輔大宗教學系專任教授。

  著有《十字架下的新人》、《看,這個人》、《伴你讀「保祿」》,及宗教學術論文數十篇。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推薦序一  建構強有力的婦女神學,喚起性別意識覺醒(李幸玲牧師)
推薦序二  女性、男性、神性(陸達誠神父)
推薦序三  感謝有妳(鄒逸蘭修女)
推薦序四  解構神聖語彙,還祂「本來面目」(釋昭慧法師)
自序    走一趟身體的朝聖
第一章    女人和她的身體
第二章    當女人遇見神聖
第三章    從女性經驗出發,反省傳統宗教
第四章    創造表達女性意識的宗教象徵
第五章    第一本屬於女性觀點的聖經
第六章    從女性的角度詮釋聖經
第七章    女性的靈修方法
跋   揮別舊我,成為自己

圖書序言

《聖經》說,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這句話,反過來說也可以。

女性主義者一再重複法國伏爾泰(Voltaire)的名言:「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在天上創造神祇」,說真的,人和他們的神也真像。一個以父權為中心的社會,又深信自己是神的肖像,則他們的神自然也和他們一樣:長鬚、白髮、高大、碩壯。然後,這一個反映人間價值和社會結構的父神,又會用自己的形象反過來鞏固這個世界上的父權結構,因為他們正是按照祂的肖像建構而成的。

帶著沉重的心情,走過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的宗教象徵,在述說這些好像是老掉牙的宗教歷史時,我們可曾想到這段「歷史」其實並沒有完全離我們而去?從某方面來說,我們仍然生活在前人歷史的磚瓦中,我們和我們的祖先沒有太多的兩樣,我們仍然踩踏在許許多多可憐的婦女的身體上,以宗教之名參與、甚至主導世界對女性的剝削。

相傳佛陀和他的弟子阿難,曾經有過這麼一段對話:

「尊主啊!對於女人,我們應該怎樣自處?」

「就當做沒有看見她們吧!阿難!」

「但是假若非見不可呢?」

「那就不要說話吧!阿難!」

「但是假若她們一定要和我們說話呢?」

「那只好提高警覺了!阿難!」

雖然這只是一段傳聞,但從其中卻不難覺察到,女性在宗教領域中不被歡迎的氛圍。從諸多宗教文獻的研究可以發現,世界各大宗教,即便是基、佛、道三教,不管是在教義或宗教生活中,對於女性的身心靈都有程度不一的輕視與傷害,其中女性的身體受到最大的苦楚。究其原因,除了人類社會一直以來以男性為中心的價值體系之外,與社會息息相關的宗教,也因為它服務而成為穩定社會的重要組織。因而當宗教中的男性(他們是宗教的發言人)以神聖、以祖先、或是以傳統的名義,告訴後世什麼叫做男人和女人,把性別的象徵擴大成為神話或傳說,同時編入法律、習俗和禮儀中時,這樣便形成了這個宗教和這個文化不可越的性別觀。於是女人不管在社會上或宗教領域都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二千年來基督宗教的靈修史,可以說就是一部靈肉分離的「靈」修歷史--所修的果真只是「靈」而已!而它的修煉方式則是以殺滅肉身開始。

靈肉二元的對立,是最古老的一種對立,也是最難抗拒的一種對立。要救靈魂的人,好像很自然地非得壓抑身體的各樣需要不可。從最古老的致命者,到後來的苦修團體,莫不以犧牲身體來求取聖潔,甚至壓抑身體的各種欲望,其中包括色、食、還有睡眠。總之,人類最大悅樂之所在都有害靈魂的淨化。公元四世紀,在一些靈修大師如熱羅尼莫(Jerome)的帶領下,守貞永遠優於婚姻之說於是成為靈修主流,奧斯定(Augustine)力挽狂瀾,強調婚姻有三「好」,即:生育、忠誠、聖事,最後卻落得「性愛若不在生育的前提下仍是壞的」的下場;性,雖與原罪的遺傳有關,但若以生育為導向則是許可的;但除此之外,即便在婚姻中仍屬小罪。奧斯定這種對婚姻的看法,開啟婚姻中「性的壓制」的大門,在大節期如封齋期等最好禁絕。在這情況下,處於婚姻生活的人如何靈修呢?唯一的方法便是壓下身體的欲望,同時默觀神聖的婚姻 (註1)。

於是女人成了一切該被壓下的東西。當男人害怕欲望,受苦的是女人,她被等同為身體、為肉性、為誘惑、為凡俗、為軟弱、為黑暗、甚至為罪惡,她被稱做「邪惡之門」(詳見第一章)。反之,該被提昇的是靈、是光明、是理性。所以傳統基督宗教的靈修也是理性的靈修,這種靈修強調默想、讀經、祈禱,天主教徒尤其愛唸玫瑰經,還有參加聖事。至於身體則一無是處,人只能鞭策它、疾苦它。有些隱修士,一生只面對一面牆,一間囚房,一串念珠,還有一本手抄聖經。這種靈修也是個人的,與外界隔絕。當人捨棄性和女人,他也捨棄了世界,捨棄了人際的關係,捨棄了宇宙的網絡,他對世界所能做的,最多只是為世界祈禱,為罪人祈禱罷了。世界在他以外。他不敢欣賞美麗的大自然 (註2),他不敢接觸溫暖的黃土,因為這些都讓他想起他所害怕的女性。這一種靈修,也是一種自我放逐的靈修。面對天上的神和祂在地上的代表(包括家庭中的和教會中的),人要修成最高的德性(信望愛),必須經由忍耐、服從、聽命、忘我、犧牲、自我約制…總之,認同權威,不認同自己的聲音。

瑪利.達利首先抗議這種奴化人的靈修,她認為,活在長期被虛無化之中的女性,最需要修的德行已不再是無聲的忍耐和順從,而是勇敢和希望。田立克的「存在的勇氣」(The Courage to Be)成了達利的神,也是達利給「女人」的名字。女人最需要的首先是有勇氣生活,且生活出一個獨立的我(the courage to be as a self),其次是有勇氣去做整體中的一部分(the courage to be as a part)。女人有勇氣,才有希望,一方面離開往日(虛無),另一方面回到自己所創造的、屬於自己的歷史(詳見本書第三章)。

不再是柔弱的靈修,而是剛強的靈修,不再是純靈的靈修,也包含身體的靈修,不再是隔離的靈修,而是參與的靈修。現在讓我們來細看這種女性靈修的特點。

圖書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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