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序
本書自110 年9 月出版以來,獲得很多公私立大學校院採用為教科書、公務機關作為人員進修與辦理業務之參考,以及有志者準備參加各類公職考試之用,特表達誠摯感謝之意。為了配合相關法規之修正,並使全書內容更為周延及完整,爰再詳加檢視作增修訂,主要修正重點如下,敬請各界先進賡續支持及不吝指正:
一、本文部分除配合法規變動修正外,並就所歸納分類之相關條文,如第四篇第一章「肆、審計職權之行使方式」一、之下所列的條文檢討酌增;對於各法條文內容尚未作解析、解析之表達有缺漏或過於簡要者予以補強;並參考最新考題趨勢增加相關說明,亦儘量再搭配實例及實務之運用,尤其近來各類公職考試出現較多申論題之第一篇第五章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部分,特別加強論述及舉例,俾資周延及增進瞭解。
二、申論題部分,原已涵蓋98 年至109 年之高考及地方特考三等、104 年至109 年鐵路特考高員三級與退除役軍人轉任特考等各類三等特考、104 年至108 年各類人員薦任升等、105 年至109 年關務人員四等特考、104 年至108 年簡任升等考試,除簡任升等已停辦外,其餘均予延伸110 年之考題,且再新增薦任升等審計類審計應用法規106 年、108 年及110 年與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相關之考題,同樣附參考答案,並就以前所附之答案加以檢視修正,其中如屬於引述上述四法條文或本文內容者改以簡略方式表達,俾精簡篇幅。
三、測驗題部分,原已包括105 年至109 年之高考及地方特考三等、104年至109 年鐵路特考高員三級及退除役軍人轉任特考等各類三等特考、104 年至108 年各類人員薦任升等、105 年至109 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105 年至109 年初等考試及地方特考五等,106年至109 年普考、地方特考四等、原住民族與退除役軍人轉任特考等各類特考之「政府會計概要」科目中,與預算法及決算法相關之題目,以上均予延伸110 年之考題,且再新增台灣電力公司110 年度新進僱用人員甄試試題,以上仍均以考選部所公布之答案為準據。
陳春榮謹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