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修正十年之迴顧與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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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是2018年4月13、14日於花蓮國立東華大學舉行的「高大刑事法學講座係列(12)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比較刑法研究中心(CrimLaw)2018年度研討會」的會議成果。本次會議以2005年刑法總則之修正重點為主題,邀請國內11位學者就修法後之實務運作與學說發展,進行有係統的分析和整理,一方麵迴顧修法的成果,另一方麵展望未來的刑法改革。本書的研究成果,可望對於刑事立法、實務與學說提供重要的參考。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王效文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係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副研發長

古承宗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係教授

林書楷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吳俊毅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係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 比較刑法研究中心主任(CrimLaw)
  德國奧斯納布呂剋大學法學院教授交換教授(2015迄今)

陳明堂

  中華民國法務部政務次長

陳俊偉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係助理教授

徐揮彥

  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許恒達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士軒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係副教授

黃國瑞

  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薛智仁

  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謝煜偉

  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蕭宏宜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東吳大學學務長

圖書目錄

前言 吳俊毅 i
賀辭 陳明堂 v
賀辭 徐揮彥 vii
導讀 薛智仁 001

第一部分 犯罪理論/015
重傷害概念修正之迴顧與展望──身體法益詮釋的新觀點與解釋指引 陳俊偉 017
析論原因自由行為明文規範十年來的實務暨學理發展 許恒達 057
不法意識與禁止錯誤──以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作為禁止錯誤的觀點 林書楷 097
刑法總則修正後不能犯理論的再檢討──事前客觀危險理論之倡議 謝煜偉 145
中止犯減免處罰根據的檢討──以我國學說與實務為中心 黃士軒 197
以「人的不法」為中心的犯罪支配理論 古承宗 251
未遂教唆除罪化之反思與檢討 王效文 287

第二部分 競閤理論/311
牽連犯刪除後想像競閤一行為數之擴大解釋 黃國瑞 313
集閤犯的刑事政策意義 蕭宏宜 341

第三部分 刑罰理論/357
緩刑製度之改革──從刑罰寬典轉型為獨立製裁 薛智仁 359
2005年刑法總則假釋規定的總評 吳俊毅 407

圖書序言

前言

  這本書收錄2018年4月13、14日國立高雄大學比較刑法研究中心(CrimLaw)於花蓮國立東華大學舉行的「高大刑事法學講座係列(12)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比較刑法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討會」的會議成果。為瞭讓會議的研究與會中討論的看法可以發揮永續的影響,所有的報告都參考討論的建議重新進行檢討與調整,在加入註釋後提齣書麵的內容,問題也因此能獲得完整的探索。

  新刑法總則生效兩年半後,前高雄大學法律學係黃常仁教授在他的刑法總則教科書第二版的序言這樣寫道:「刑法總則自民國94年(2005年)2月2日公布新修正條文以來,即已産生或多或少之結構性變化,此對實務與學界也已産生相當大的衝擊與混亂。如『牽連犯』與『連續犯』之規定刪除、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未遂教唆』之規定刪除,再加上『不能犯』、『教唆犯』與『幫助犯』之規定『修正』……等等。此舉,就實務而言,已苦於『本則判例,不再援用』或『本則判例保留,但應注意刑法已修正』之說;就學界而言,此等刪除或修正之論,早已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更何況其之刪除或修正理由,實也充斥著似是而非之語。」黃常仁教授對於當時甫上路的新刑法總則的擔憂,時至今日來看似乎還是揮之不去,霎時間好像也找不到比這樣更貼切的描述來當作這個研討會以及工作坊的召開緣起,就藉用黃老師的觀察,如果規定無法達到越改越好,也要避免規定的適用走進死鬍同,在遭運睏頓時思考如何依靠學理論證的力量支撐下去,讓我們找到在未來修法時通往正解的曙光。

  2005年2月2日修正通過,於2006年7月1日生效的刑法典規定,當中總則部分堪稱是曆來修改幅度最大的一次。時間過得很快,一晃眼來到現在的2019年,距離2006已經超過十年。「刑法總則十年」是我們這次會議的主題。此一構想來自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學係許恒達教授,並且獲得中心成員的一緻同意。這是CrimLaw運作的日常,研究中心是跨校際的組成,如同公司股東的概念,因為有投資就會主動去關心組織的發展情況,高雄大學這邊隻是辦公室與資源開發的中心,主任隻是處理庶務與興利的工作。透過透明化以及民主的意見形成方式,每個人都可以講自己想的且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藉此建立並經營一個永續運作的平颱,讓大傢可以彼此深入的認識、交流與成長。在思考研討會的進行方式時,大夥有這樣的想法,希望盡可能廣泛地整理這十多年來實務的操作經驗以及學界的討論結果,為我們的新刑法總則作一個總體檢。

  黃常仁老師在十三年前(2006年)創立的「高大刑事法學講座」,並且基於以下的宗旨:「以涵蓋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犯罪學、法律社會學及法哲學等領域的講題,擴展刑事法學之整閤層麵,用以嘉惠南部學子之法學根基與素養,同時結閤法學院之師資,並提供一係列的知識饗宴。」我們很開心能把這份心意也帶到東颱灣,舉行國立高雄大學比較刑法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討會與第十二次的論壇,在花蓮強震過後,以知識分子的角色作齣貢獻。

  除瞭研究中心的研究員老師,這一次還有幾個一開始不是很熟的師長也一起來瞭,但我們相信,開完會之後應該是對彼此更熟悉!我們針對2005年的刑法總則幾個重大的修正,由本中心五位研究員以及六位中生代與新生代的師長好朋友,以專題報告的方式進行文獻與判決現況的整理與評論,最後提齣對於未來的展望。這是CrimLaw中心成立目標的具體落實,透過CrimLaw中心專任研究員題目挑選的即時性與前瞻性,展現CrimLaw中心能夠提供高品質的自主開設與接受委託研究的能量,還有跨校整閤組織研究團隊的實力,以及未來會陸續展現的,與國際重要學術網絡的「主乾」連綫關係。係列性的研究與教學活動也是目標達成分進閤擊方式的一個重要環節。

  謝謝所有參與會議的夥伴們在兩天會議的全程參與以及付齣。謝謝傑齣的老同學,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徐揮彥副教授,也要感謝陳明堂次長、陳老師,在開幕典禮當天特地起個大早從颱北搭車過來,緻詞完畢還要趕場返迴颱北主持會議,並且對於本次經費籌措的大力奔走,讓研討會不會斷炊。謝謝國立東華大學趙涵捷校長以及花蓮地方檢察署黃和村檢察長當天蒞臨開幕典禮並發錶鼓舞士氣與寄予期許的談話。

  一場成功的研討會,沒有幕後的工作人員是撐不起來的,謝謝高雄大學法律學係係務秘書郭雅婷小姐,將近一年的會議籌備過程,從計畫規劃、資源募集階段以及會後結案與經費核銷的協助。進入執行階段後高雄大學法律學係碩士班的助理倢妤、於庭以及在花蓮纔投入的颱灣大學法律學院碩士班的琮儀,開會就像是在比一場足球賽,隻有先前幾次沙盤推演修正的戰術,還有臨場的應變能力考驗,很開心我們最後都過關瞭。還有會議當天過來幫忙的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的同學,由於會議分層分工的緣故,請原諒因為不熟悉而無法一一點名,衷心感謝會議期間的辛勞付齣。我們這次繞瞭半個颱灣挑戰在「客場」開會,從打包到食宿交通的預定,透過通訊科技竟然可以在「零場勘」下完成,又纍積瞭一次寶貴的經驗,相信助理們應該都有所成長以及對於活動設計的觀念蛻變。從師長們的激賞鼓勵,這次會議的結果應該是成功的。謝謝調查局東機站主任施東亮先生在我們大隊人馬抵達與離開花蓮時的協助。

  這次研討會能順利籌備並圓滿落幕不能忘記要謝謝以下單位的支持與協助: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與法律學係、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法務部、颱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巍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昇恒昌基金會、緻和法律事務所、瑋恩法律事務所、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係係友會、芳城市庭園餐廳。

  最後,想特彆謝謝好夥伴,也是本書的共同編者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薛智仁副教授,他提齣極富創意的嘗試,自願閱讀所有的文章並且撰寫導讀,為CrimLaw叢書導入新的的元素,分工上還是由我來寫前言。這股探索問題以及讓讀者們迅速進入問題核心並跟上討論的貼心與誠意,應該可以讓我們的讀者們很有感。謝謝透明化以及開放態度的啓發,讓我們朝作者與讀者需要兼顧的方嚮可以走在對的路上麵。這本書的齣版,新學林齣版股份有限公司的林靜妙小姐與毛基正經理不計成本答應接下我們的委託,這是與新學林閤作的第二本書,希望文章的內容可以引起廣泛的共鳴進而造成熱銷,鼓勵日後齣版優質專書的勇氣。

吳俊毅
2019年元月31日
於國立高雄大學比較刑法研究中心(CrimLaw)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我是一名法學院的學生,對刑法一直抱有濃厚的興趣。讀過不少關於刑法總則的學術論文和專著,但總覺得有些過於理論化,缺乏與實際生活的聯係。刑法總則的修正,在學術界引發瞭激烈的討論,各種觀點層齣不窮。我個人認為,修正案在某些方麵確實有所進步,例如對於量刑的考量,更加注重罪犯的個性化和情狀。但是,在另一些方麵,修正案卻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對於“共犯”的認定,法律條文規定得很復雜,容易造成誤判。而且,對於未成年犯罪,法律的保護力度似乎還不夠。我希望未來的刑法總則能夠更加注重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例如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等。這本書如果能從比較法的角度齣發,藉鑒其他國傢的經驗,對刑法總則的修正進行更深入的分析,相信會對我的學習有所幫助。我尤其希望作者能探討如何平衡刑法的懲罰性和教育性,從而更好地實現刑法的社會功能。畢竟,刑法的最終目的是為瞭預防犯罪,而不是僅僅為瞭懲罰罪犯。

评分

我是一名律師,主要從事刑事辯護工作。刑法總則的修正,對我的工作産生瞭很大的影響。以前辯護,很多時候隻能依據模糊的法律條文,尋找辯護的突破口。修正後的總則,在某些方麵確實為辯護提供瞭更多的空間,例如對於證據的認定,更加注重證據的真實性和閤法性。但是,在另一些方麵,修正案卻給辯護帶來瞭更大的挑戰。例如,對於“社會危害性”的判斷,法律條文規定得很寬泛,這使得辯護律師很難找到有效的辯護理由。而且,現在的量刑標準越來越高,這使得辯護律師很難為被告爭取到較輕的刑罰。我希望未來的刑法總則能夠更加注重對被告人權利的保護,提供更公平的審判環境。這本書如果能從辯護律師的角度齣發,分析修正案在實踐中的應用,並提齣一些辯護策略,相信會對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幫助。我尤其希望作者能探討如何平衡控辯雙方的權利,確保審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畢竟,刑法不僅僅是懲罰罪犯的工具,更是保障公民權利的盾牌。

评分

作為一名在基層警力工作超過二十年的老警察,我對於刑法總則的修正感受尤其深刻。以前辦案,很多時候隻能依據模糊的法律條文,憑藉經驗和直覺來判斷,心裏總是沒底。修正後的總則,在某些方麵確實有所進步,例如對於正當防衛的認定,似乎更加寬容瞭。但是,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我仍然經常遇到一些睏境。例如,對於“緊急避難”的構成要件,法律條文規定得很嚴謹,但現實情況往往很復雜,很難簡單地套用。有時候,為瞭保護自己或他人,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規的手段,但卻擔心觸犯法律。而且,現在的犯罪手法越來越多樣化,很多犯罪分子利用法律的漏洞,逍遙法外。我希望未來的刑法總則能夠更加貼近實際,考慮到執法人員的難處,提供更明確的指導。這本書如果能從執法者的角度齣發,分析修正案在實踐中的應用,並提齣一些改進建議,相信會對我們基層警力有很大的幫助。我尤其希望作者能探討如何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和判斷能力,從而更好地維護社會治安。

评分

刑法總則的修訂,在颱灣法律界一直是個熱議的話題。我記得當年修正案通過時,法學界可是炸開瞭鍋,各方觀點交鋒,從理論到實踐,爭論不休。現在十年過去瞭,迴頭看,總覺得有些當初的擔憂並沒有完全消除,甚至有些新的問題浮現。像是關於“社會危害性”的判斷標準,雖然修法試圖更明確化,但實際操作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彈性空間,這使得量刑在不同法官手上差異很大,容易造成人民的法律不安。而且,對於新興犯罪,例如網絡詐騙、新型毒品等,總則的規範似乎總是慢半拍,導緻法律適用上經常遇到難題。我個人認為,刑法總則的修訂不應該隻是為瞭解決當時的爭議,更應該著眼於未來的發展,預留足夠的彈性空間,以應對不斷變化的社會現實。這次的書,如果能深入探討這些問題,並提齣一些可行的解決方案,相信對颱灣的刑法發展將會是一大貢獻。我期待能看到作者從實踐經驗齣發,結閤颱灣的社會文化背景,對刑法總則的修正進行更深入的分析和反思,而不是停留在純粹的理論層麵。畢竟,刑法最終是要服務於人民的,它的目的是為瞭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的權利。

评分

說實話,我對刑法總則的修正瞭解不多,隻是偶爾在新聞上看到一些相關的報道。作為一個普通民眾,我最關心的是刑法是否能夠有效地保護我的安全和利益。我記得幾年前,我傢附近發生瞭一起入室盜竊案,雖然警察很快抓住瞭犯罪分子,但量刑卻非常輕,這讓我感到非常失望。我覺得,對於這種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行為,應該嚴懲不貸,纔能起到震懾作用。而且,現在社會上各種犯罪層齣不窮,例如詐騙、網絡暴力等,這些犯罪不僅給受害者造成瞭經濟損失,還給他們帶來瞭精神上的痛苦。我希望未來的刑法能夠更加完善,能夠有效地打擊這些犯罪行為,保護人民的閤法權益。這本書如果能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嚮普通民眾介紹刑法總則的修正,並分析這些修正對我們日常生活的影響,相信會對我們提高法律意識有所幫助。我尤其希望作者能探討如何加強對犯罪分子的懲罰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從而減少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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