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方法論(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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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特色

  法律問題,乃「是非對錯判斷」的問題。

  本書認為,要探討一個法律問題,須先有問題層次的概念,否則容易失去解決問題的邏輯性及客觀性,蓋不同層次的問題,有不同的重點及處理方式。所有法律問題,概可劃歸下列四個層次其中之一:(1)法本質論、(2)立法論、(3)法解釋論及(4)法適用論。

  首先,所擬解決的問題,必須是「法律問題」,若屬「政治問題」,則無法透過法學方法解決。故縱使是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問題」,仍然可以透過法學方法論解決;但「法律性的政治問題」,則不適宜由法學方法解決。其次,既屬法律問題,則必須再探討其屬何一個層次的問題,纔用那一個層次的方法尋求解決。本書選輯日常生活中的案例,以平易近人的說理,解明深奧的法律問題。
《全球視野下的法律思維:跨文化比較與製度創新》 內容概要 本書旨在為法學研究者、法律實務工作者以及對比較法學和法律全球化議題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一個係統、深入且富有批判性的分析框架。本書超越瞭對單一國傢或法域的局限性考察,將焦點置於全球化背景下法律體係的互動、衝突與融閤。全書結構嚴謹,邏輯清晰,從宏觀的曆史演變、理論基礎,逐步深入到微觀的法律製度比較與特定法律部門的跨文化實踐。 第一部分:全球化時代的法律圖景與方法論重塑 本部分探討瞭全球化對傳統法律觀念和研究範式的根本性挑戰。我們首先迴顧瞭法律的地域性與普適性之間的張力,分析瞭國際法、區域性法律整閤(如歐盟法)與民族國傢主權之間的復雜關係。隨後,本書引入瞭“跨越式法律研究”(Transnational Legal Studies)的理論視角,強調關注法律規範在不同司法管轄區間的流動、適應與重構過程。特彆地,我們詳細論述瞭在跨國商業、人權保護和環境治理等領域,如何構建具有解釋力和實踐指導意義的“混閤型法律敘事”。 第二部分:法律傳統的比較性透視:從民法到普通法係的深層結構 本部分聚焦於世界主要法律傳統的深層結構差異。我們不僅停留在對“成文法係”與“判例法係”的錶麵區分,而是深入挖掘瞭兩種體係在法律淵源的認知結構、法官角色的哲學定位以及法律推理模式上的根本區彆。 民法傳統(Civil Law): 重點分析瞭其作為“理性主義”法律體係的根源,包括對法律條文的係統性、演繹推理的依賴性,以及在大陸法係國傢中,理論學說(Doctrine)在法律解釋中的核心地位。本書對19世紀後期的法律科學化運動進行瞭細緻考察,探討瞭其在20世紀麵對社會快速變革時的適應性與僵局。 普通法傳統(Common Law): 強調其“經驗主義”與“實用主義”傾嚮,關注判例的積纍過程、司法能動性(Judicial Activism)的邊界,以及衡平法(Equity)在修正剛性規則中的作用。本書對英美法係內部(如英格蘭法、美國法)的分化與趨同進行瞭細緻對比。 其他法律文化的影響: 此外,本書還專門闢章討論瞭伊斯蘭法(Sharia)和混閤法律體係(如蘇格蘭法、南非法)的獨特之處,考察瞭它們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進行適應性改革,以及其內部的現代性張力。 第三部分:法律製度的比較性分析:從契約到規製 本部分將理論應用於具體法律製度的比較分析,展示瞭不同法律文化在解決相同社會問題時所采取的路徑差異。 1. 閤同法與交易安全: 比較瞭大陸法係基於“意思錶示一緻”的核心理論與普通法係基於“對價原則”(Consideration)的契約有效性標準。深入分析瞭《聯閤國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CISG)作為一種“中間法”在調和這些差異中的努力與局限。 2. 公司治理與股東權利: 考察瞭“市場導嚮型”(英美)與“關係導嚮型”(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結構性差異,探討瞭在跨國並購中,如何處理基於不同法律傳統構建的“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保護體係。 3. 環境法與公共規製: 分析瞭歐洲大陸國傢中行政法對環境標準的集中規製模式與美國基於訴訟驅動的“部門規製”(Sectoral Regulation)模式的效率與公平對比。 第四部分:法律全球化前沿:跨國治理與規範的重構 最後一部分聚焦於當代法律實踐中最具挑戰性的前沿領域,即跨國治理的法律基礎。 國際商事仲裁的法律化: 詳細剖析瞭國際仲裁作為一種“準國傢化”的爭議解決機製,其對當事國法律選擇的超越性,以及《紐約公約》在執行層麵的效力基礎。探討瞭仲裁裁決的“可執行性”與“公正性”之間的內在平衡。 人權話語的普世性與文化相對性: 對國際人權法在全球範圍內的適用障礙進行瞭批判性審視,特彆是當這些標準與特定國傢的政治文化或法律傳統發生衝突時,如何尋求可持續的法律共識。 數字時代的法律挑戰: 深入探討瞭數據主權、人工智能的法律責任歸屬以及跨司法管轄區數據流動的監管睏境,這些問題迫使各國法律體係必須共同尋求新的法律範式,否則將麵臨治理的真空。 本書特色與貢獻 本書的顯著特點在於其深厚的跨學科視野,融閤瞭社會學、政治學和經濟學的分析工具,以實現對法律現象的整體性理解。作者避免瞭“優秀/落後”的價值評判,而是緻力於揭示不同法律製度在特定社會曆史條件下的“閤理性”與“功能性”。本書不僅是一本係統的比較法教材,更是一部引導讀者進行批判性法律思維訓練的專著,旨在培養能夠在全球復雜法律網絡中有效導航的專業人纔。它鼓勵讀者將理論知識轉化為解決現實世界中跨國法律衝突的實踐智慧。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李惠宗


  學經曆: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係畢業
  國立颱灣大學法研所碩士
  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高考公證人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現任: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係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係兼任教授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颱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暨法規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圖書目錄

翁序 1
三版序 3
自序 5
本書引用簡語 11
本書導讀1 15
本書導讀2 21

第一章 形式法論 1
第一節 法規範的意義 2
第二節 法規範製定權 11
第三節 法之構成 13

第二章 實質法論 25
第一節 法律內涵的構成因素 28
第二節 法律命題的成立 77
第三節 法律命題的選擇 93
第四節 經典性法律命題 95

第三章 法效力論 99
第一節 法效力來源之理論 100
第二節 法規範實效性的內涵 102
第三節 法規範生效之要件 108
第四節 法律效力的內容 117

第四章 法政策論 129
第一節 立法政策應考量的要素 131
第二節 立法規製的基礎 139
第三節 立法政策的抉擇舉隅 141
第四節 實現立法政策的法律手段 145
第五節 立法裁量 149
第六節 立法規製的必要性 152
第七節 立法行為的界限 159
第八節 法安定性與法正義的衡量──以知悉身世基本權為例 186

第五章 法體係論 189
第一節 立法體係的意義 190
第二節 法律體係之建構 190
第三節 法律體係須一貫與諧和 192
第四節 立法技術之選擇 197

第六章 違憲審查論 219
第一節 違憲審查製度之曆史發展 220
第二節 違憲審查的類型 220
第三節 規範審查在法理上之睏境及排除 223
第四節 違憲審查的本質 228
第五節 聲請釋憲的程序 232
第六節 違憲審查的標準 240
第七節 違憲審查的基準 248
第八節 違憲審查標的及重要關聯性理論 248

第七章 法律解釋論 253
第一節 法律適用 255
第二節 法律解釋的目標 264
第三節 解釋方法 272
第四節 解釋方法錯誤的結果 313

第八章 法律漏洞論 315
第一節 法律解釋與法律漏洞填補的區彆 316
第二節 法律漏洞的概念 316
第三節 填補法律漏洞的理論基礎 319
第四節 法律漏洞的種類 319
第五節 法律漏洞的填補—法律之續造 329

第九章 不確定法律概念論 345
第一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的基本性質 346
第二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之類型 354
第三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程序 357
第四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餘地 363
第五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之審查 370

第十章 法律裁量論 373
第一節 法律上裁量的概念 374
第二節 法律裁量的種類 374
第三節 裁量行為之審查 391

第十一章 證據法論 395
第一節 證據在法律體製中的本質 397
第二節 證據種類 399
第三節 證據能力 404
第四節 證據證明力 411
第五節 調查證據程序 420
第六節 證據移用 421
第七節 舉證責任之分配 422
第八節 不同法域證據製度之比較 431

第十二章 因果關係論 433
第一節 因果關係的本質 434
第二節 因果關係種類 436
第三節 因果關係的證明方法 442

中文基本參考文獻 445
案名索引 449
關鍵字索引 451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索引 457
圖3-1 釋字第620號解釋所涉及的個案事實圖示 120
圖4-1 國傢管製手段介入圖 157
錶2-1 銓敘部有關公職與黨職之退休年資之曆來解釋 67
錶2-2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命題探索 88
錶2-3 醫師法第12條之1命題探索 90
錶4-1 國傢對危險及風險的管理義務 158
錶11-1 各法域證據證明力量化比較錶 419
錶11-2 民、刑事及行政訴訟及程序證據法則的比較 431

圖書序言

三版序

  本書的齣版,希望藉由本土的案例,寫齣一本法律人及非法律人都看得懂的法學方法論。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若以本書所建構的模式切入,較易獲得解決的路徑。故本書體係架構維持不變,原書名「案例式法學方法論」,刪除「案例式」三字;各章名稱亦有簡略,以求其精鍊。

  本版距2009年初版,迄今進入第十年,此期間,颱灣社會有相當多變化,有許多富於生命力的發展,法律上也發生許多具有指標性的案件,如大埔徵收案、洪仲丘事件、與大陸簽訂ECFA及服貿協議而引發的三一八太陽花學運;九月政爭;食安法的大幅修正;政權第三度移轉,民主進步黨在2016年取得「完全執政」(總統黨籍與立法院多數黨相同)的地位,有勞動法上「一例一休」的修訂、也大刀闊斧地進行「年金改革」,造成部分軍公教退休人員的反彈;2017年司法院作成民法婚姻章之規定排斥同性結閤係屬「立法違反平等保護」的釋字第748號解釋;2018年初更有「颱大校長遴選事件」,此些事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在在都涉及法學方法論的實質內容,因此將此些時事案例適度予以納入討論,使本書更富時代性。

  法學方法不隻是法律技術操作的問題,也可以處理法理學的議題,例如國傢哲學、法學流派的問題;也可用以分析具體問題,包括食品安全及風險管理、同性婚姻等問題;再復雜的法律問題,盡管有高度的政治性,仍然可以透過本書所形成的體係架構加以尋索解決,但法學方法論對於解決「純政治問題」則有其界限。

  本書進入第三版的發行,仍要感謝彰化市誠品會計師事務所黃鴻隆會計師,他對生命的熱情及法學的專研,一直觸動我對法律問題深層的思考。本書的校對,首先要感謝新學林齣版公司的李啓琳先生的精心校排及統一格式;再次,承中興大學法律係研究生陳伯彥、林怡萱及大學部同學王子衡、鄭意馨的協助校對。但馮京馬涼之誤,仍應由本人負責,敬請各界賢達不吝賜教。

李惠宗 序於緻遠齋
2018年7月7日子夜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學習法律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充斥著各種條文、判例,仿佛要將人淹沒在細節之中。然而,《法學方法論》(第三版)的齣現,徹底顛覆瞭我的這一看法。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非常獨特,它沒有采用那種一本正經、讓人昏昏欲睡的學術腔調,而是用一種非常“親切”的方式,把我帶入瞭法學的世界。作者在書中似乎在和我對話,引導我一步步地思考,如何纔能真正地“理解”法律,而不是僅僅“記住”法律。我尤其欣賞作者在書中提到的,關於“價值判斷”在法律解釋中的作用。這讓我意識到,法律並不是一個純粹理性的機器,而是充滿瞭人性和社會關懷。它提醒我,在分析一個法律問題時,不能隻盯著字麵意義,還要去探究其背後的價值取嚮和社會功能。這本書讓我對法學産生瞭一種全新的敬畏感,也讓我對未來如何學習和研究法律有瞭更清晰的方嚮。

评分

我最近在逛誠品書店的時候,偶然間看到瞭這本《法學方法論》(第三版),當時就覺得這書名聽起來就很有分量,而且又齣瞭第三版,想必內容肯定經過瞭多次打磨和更新。雖然我本身不是法律係的科班齣身,但一直對法律的運作方式和背後的邏輯很有興趣,尤其是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相關的問題時,總希望能更深入地理解。這本書從名字上看,感覺就是專門講解“如何研究法律”、“如何思考法律問題”的,這對於我這種想要跳齣“死記硬背”的學習模式,而是真正掌握法律思維的人來說,簡直是福音。我特彆好奇它會不會涉及一些比較前沿的法律理論,或者是否有針對颱灣本地法律實踐的案例分析,因為畢竟大陸法係和英美法係在方法論上還是有些差異的,如果能結閤颱灣的實際情況來講解,那就更實用、更有參考價值瞭。我一直認為,法律的學習不僅僅是知識的堆砌,更重要的是思維方式的養成,這本書應該就是為培養這種思維方式而生的。我期待它能帶領我進入一個全新的法學視野,讓我不再僅僅是被動接受法律條文,而是能主動地去解讀、去分析、去應用。

评分

讀完《法學方法論》(第三版),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豁然開朗”。我之前在學習法律的時候,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理解的條文,或者在分析案例時感到力不從心。這本書就像是給我打開瞭一扇窗,讓我看到瞭法律研究的“前世今生”。它不僅詳細介紹瞭各種法學研究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它教會瞭我如何去“建構”自己的法學思維。書中的每一個論證都非常嚴謹,邏輯性極強,讓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深厚的學術功底。我尤其喜歡書中關於“法律推理”的章節,作者將復雜的推理過程分解得條理清晰,並且提供瞭大量的範例,讓我能夠模仿和實踐。這本書讓我明白,學習法學不僅僅是吸收前人的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培養獨立思考和批判性分析的能力。它為我指明瞭一條通往更深層次法學理解的道路,讓我不再害怕那些看似晦澀難懂的法律問題。

评分

作為一名在法律領域摸爬滾打多年的從業者,我一直深感法律的適用和解釋並非易事。《法學方法論》(第三版)的齣現,無疑是我職業生涯中的一劑“及時雨”。這本書給我帶來的,是一種久違的“理論反思”。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常常忙於解決具體案件,而忽略瞭對方法論層麵的深入探究。這本書恰恰彌補瞭這一空白,它不僅係統地梳理瞭法學研究的各種理論流派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它引導我們去審視和反思自己在實踐中長期以來所依賴的思維模式。作者在書中對不同解釋方法的優劣分析,以及對法律適用的邊界進行探討,都讓我受益匪淺。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每一次法律的適用,都不僅僅是簡單的“套用”條文,而是一個復雜的、充滿博弈的過程。它讓我更加深刻地理解瞭法律的“技術性”和“藝術性”,也讓我對自己未來的職業發展有瞭更清醒的認識。

评分

最近讀瞭《法學方法論》(第三版),真的是一本讓我眼前一亮的學術著作。我一直覺得,學習任何一門學科,尤其是像法學這樣嚴謹而復雜的領域,掌握“方法”比“內容”本身更為重要。這本書恰恰就切中瞭這個要害。它不像很多教材那樣,上來就羅列一堆法律條文和案例,而是深入淺齣地剖析瞭法學研究的底層邏輯和分析框架。我特彆喜歡其中關於“解釋論”和“體係解釋”的部分,書中用瞭很多清晰的比喻和生動的例子,讓我這個非專業人士也能很快理解這些抽象的概念。它不僅僅是教會你“是什麼”,更是教會你“為什麼”和“怎麼做”。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在探討不同法學流派時,並沒有簡單地將它們對立起來,而是強調瞭它們各自的貢獻和局限性,以及如何在實踐中融會貫通。這讓我覺得,法學並非是僵化的教條,而是一個充滿活力、不斷發展的知識體係。這本書讓我第一次感覺到,原來學習法律也可以如此有趣和富有啓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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