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natural disaster)係地球上各種自然現象在短時間內的異常變化或極端化所導致的負面衝擊,其中也包括人類活動誘發的異常變化,包括旱災、暴雨、水災、風災、暴潮、寒害、地震、地層下陷、崩塌、土石流、農林病蟲害及森林火災等。根據行政院災害防救白皮書引用聯合國緊急災難資料庫(EM-DAT)對2013年全球天然災害人員傷亡的統計結果,造成嚴重死亡人數之主要災害類型,包括颱風災、水災和地震等,如表1-1所示。表中,因暴雨引發的災害(以下稱為暴雨災害,disaster by rainfall)是發生頻率最高,危害最嚴重的一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占全球每年自然災害損失的比重也最大,其中各種天然災害損失前十大之中,就有四件為暴雨災害。反觀臺灣地區,如以1999年921地震作為分界,從1950年代至1999年921地震前颱風暴雨災害發生頻率約每10年發生一次,但921地震之後不僅颱風暴雨災害數量激增,而且成災型態也從以暴雨洪災為主,質變為水、砂災害,單獨或共伴產生的災害型態,如圖1-1所示。當然,災害型態的質變與921地震影響地層的穩定性關係極為密切;此外,2000年以後重大颱風暴雨災害頻率及強度也持續地增加,也被認為是與全球氣候變遷引發極端降雨事件直接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