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遷中的東亞法院:從指標性判決看東亞法院的角色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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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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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透過指標性判決研究,微觀呈現東亞法院在各類案件中的實際運作與影響。
◎以「東亞」的格局,涵蓋憲法、行政法、刑法、民事及傢庭等多種法律領域。


  在現代社會中,充分發揮功能的司法以及受民眾信賴的法院,不但是政治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多元社會的重要資本。它的主要功能在於對個案爭議進行判決,而判決中的論證及法理建構,亦對社會各麵嚮的發展産生重要影響。

  為因應不斷變遷的政治、經濟及社會需求,東亞各國法院每天均不斷作齣大量的判決,以發揮定紛止爭與經世濟民的功能。本書透過指標性判決的分析,範圍涵蓋東亞法院在憲法、行政、刑事、民事及傢庭各類案件中的實際運作,以微觀的角度呈現東亞法院如何透過司法判決及判決中的論證與法理建構,對法規範內涵、社會形貌及政府運作,發揮重要的影響。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吳從周


  現任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國立颱灣大學法學博士。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財産法、民事訴訟法及法學方法論。

李立如

  現任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係副教授、財經法律學係係主任。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身分法、法律社會學、社會法、憲法與人權。

瀋冠伶

  現任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程序法,包括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傢事事件法、強製執行法及債務清理法。

張文貞

  現任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環境法、法律與社會分析。

許恒達

  現任政治大學法律係副教授、德國法蘭剋福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刑法、德國刑法史、刑事政策。

郭書琴

  現任成功大學法律學係副教授。美國西北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人類學、民事訴訟法、身分法、性彆與法律、法律文化研究、傢事調解。

黃詩淳

  現任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身分法,近來關心高齡者人權、財産管理與代際財産移轉議題,包括繼承、遺囑、成年監護、信託等。

葉俊榮

  現任颱灣大學講座教授、內政部部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行政院研考會主委。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環境法、氣候變遷法。

謝煜偉

  現任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日本京都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實體法及刑事政策。
 

圖書目錄


緒論╱葉俊榮

第一部分 政府、刑罰與法院
第一章 政治問題不審查原則的司法策略:東亞法院判決的比較分析╱葉俊榮
第二章 從中科四期係列判決省思我國行政法院發展的睏局與轉機╱張文貞
第三章 刑法秩序與多元文化:以東亞刑事法院為中心的考察╱許恒達
第四章 最高法院在死刑量刑判斷中的角色與功能:日本與颱灣的比較╱謝煜偉

第二部分 民事、傢庭與法院
第五章 從指標性判決看民事法院的法官造法:以財産法案例為中心╱吳從周
第六章 傢事法院的角色與機能:傢事事件法施行後裁判迴顧與展望╱瀋冠伶
第七章 東亞變遷脈絡下的傢庭法製發展:颱灣與南韓的比較分析╱李立如
第八章 從名人離婚事件看傢事法院紛爭解決的功能與侷限╱郭書琴
第九章 法院於繼承紛爭的角色與功能:從遺囑能力相關判決齣發╱黃詩淳
 

圖書序言

序(摘錄)

  本書是繼《轉型中的東亞法院:基本形貌、紛爭解決與行政治理》齣版之後的後續呈現。相對於《轉型中的東亞法院》試圖以宏觀的製度論取嚮,來描繪東亞法院的功能與形貌,本書取徑於指標性判決的研究,更為微觀地呈現東亞法院在各類案件中的實際運作。兩書的研究取嚮不同,但可相互輝映。

  本書收錄瞭東亞法院判決研究論文共九篇,由國內各法學領域學者針對專長領域分析東亞國傢的指標性判決,涵蓋瞭憲法、行政法、刑法、民事及傢庭等法律領域課題。當然,本書終究隻提供東亞法院研究的一個視角,在地域和議題上,本書並無法完整涵蓋所有東亞國傢的法院與其所麵臨的所有法律問題,也難以進行全麵的比較。而且,本書各篇文章也因為議題的性質與定位的不同,在研究方法上呈現多樣化的特性。有偏嚮法釋義學或製度介紹者,也有偏嚮法社會學取嚮者。有作者錶現齣對「正法」的想像與堅持,也有作者從法實存主義的取徑,試圖描繪法院與法律的運作實態。本書接納瞭這些差異與多元,也突顯東亞法院研究在初始階段的動態。這本書並不是各自獨立論文的集閤體,而是試圖以「東亞」的格局,串起各篇指標性法院判決論證的關聯。然而,我們心知肚明,若完整的東亞法院研究是一麵牆,本書僅是一塊磚。龐大的東亞與多元的東亞法院,有待更多法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的投入,從更多元的議題麵嚮和研究方法,為「東亞法院」這麵牆繼續添磚加瓦。
 

圖書試讀

第四章  最高法院在死刑量刑判斷中的角色與功能:日本與颱灣的比較(摘錄)

謝煜偉


最高法院作為終審法院,除瞭負有維護個案正義(確認下級審判決適法性)的責任外,還有統一法律見解、發揮法律續造之作用。不過,這僅是針對法律解釋適用的功能而論,若從最高法院的社會角色而言,喚起一般大眾的規範意識與培養司法信賴也是不可忽視的一環。近來我國最高法院刑事庭的審理方式與組織型態,包括廢除秘密分案、開庭審理的準則、大法庭製度乃至於決議製度、判例製度的總檢討等,成為新一波刑事訴訟革新的矚目焦點。可以說,這些製度上的檢討革新,都與前述最高法院作為法律審、終審法院的社會角色,包括統一法律見解、維護個案正義以及司法信賴的建立等脫離不瞭關係,因此毋寜說上述各項檢討議題都有共通的本質。

特彆引人矚目的是,最高法院在2012年底宣布,今後二審判處死刑之案件以及法律上具重要意義之案件,第三審應進行言詞辯論。而將近一年的時間,截至2013年12月初之統計為止,已有11件為言詞辯論,而有8件已判決,其中死刑定讞者有3件,撤銷發迴更審者3件,直接改判為無期徒刑者為2件。在難以於立法層次上廢除死刑製度的現況下,我們所能做的唯有盡可能減少死刑的適用,並且讓司法實務在判斷上盡可能嚴謹審慎。關於死刑量刑程序上的正當性問題,除瞭刑事訴訟法固有的爭議問題外,尚涉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內國法化之後的解釋適用問題;至於量定死刑在實體法上的判準,則涉及刑法第57條之解釋,以及其與ICCPR第6條中所謂「情節最嚴重之罪始可判處死刑」的關係。關於上述二層麵的問題,筆者先前已經為文討論過近期我國最高法院判決的趨勢,分彆針對最高法院的開庭狀況、職權調查範圍以及自為判決的情形,還有死刑量刑基準的變遷過程作簡要的比較分析,茲不贅述。

用户评价

评分

一直以來,我對於司法體係的獨立性與社會變遷之間的互動關係抱有濃厚的興趣。尤其是在我們所處的東亞地區,曆史的沉澱與現代化的衝擊交織,使得法院的功能與角色變得異常復雜而多元。這本書《變遷中的東亞法院》提齣的“指標性判決”視角,無疑是切入這個議題的一個絕佳切口。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細緻地梳理那些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案件,分析它們是如何在特定的曆史時刻,反映齣法院在社會轉型期所扮演的多重角色——既是衝突的仲裁者,也是規則的塑造者,甚至有時還可能是社會進步的推動者。例如,在處理涉及環境汙染、勞工權益、甚至是個人自由與國傢安全等敏感議題時,法院的判決往往不僅僅是法律上的裁決,更蘊含著深層的價值判斷和社會意義。我想瞭解的是,這些“指標性判決”是如何誕生的?它們是否受到瞭政治壓力的影響,抑或是真正迴應瞭社會的需求?書中能夠提供一些具體案例的深入解讀,展示不同國傢法院在麵對相似挑戰時,可能齣現的截然不同的判決邏輯和司法策略,那就太棒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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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對颱灣社會發展一直非常關注的讀者,我總是在思考,在快速變遷的時代裏,我們社會的穩定與進步,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依賴於司法體係的運作。這本書《變遷中的東亞法院:從指標性判決看東亞法院的角色與功能》,恰恰觸及瞭我內心深處的疑問。東亞各國,雖然地理上相近,但其政治體製、文化傳統、以及社會發展的路徑卻各不相同,而法院作為這些社會肌體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所承載的功能與所扮演的角色,想必也各有其獨特性。我尤其好奇的是,書中是如何通過“指標性判決”來勾勒齣東亞法院在這些不同情境下的運作圖景。那些被視為“指標性”的判決,究竟在哪些方麵體現瞭法院的能動性?它們是如何在法律條文的框架內,迴應社會新興的挑戰,例如科技發展帶來的新倫理睏境,或者是全球化浪潮下的身份認同危機?我期望書中能夠提供具體的案例分析,讓我們能夠看到,當法院麵對這些復雜且具有時代性的議題時,是如何運用其審判權,來界定社會邊界、引導社會風氣,甚至是參與到塑造社會未來的進程中的。

评分

《變遷中的東亞法院》這本新書,光是書名就勾起瞭我極大的好奇心。東亞,這片我們生活其中的土地,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經曆著各種轉型,政治、經濟、社會,無一不在流動。而法院,作為維護社會秩序、守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綫,它的角色與功能又如何在這些劇變中得以體現,甚至是被塑造?尤其是“指標性判決”這個詞,簡直就是直接點亮瞭我對這本書的期待。我常常在想,那些登上新聞頭條、引發廣泛討論的案件,它們背後究竟有著怎樣的司法邏輯?是時代發展的必然,還是司法機構主動引領的信號?這本書如果能深入剖析幾個關鍵的判例,抽絲剝繭地揭示齣東亞各國法院在應對復雜社會問題時的考量、策略,甚至是一些不易察覺的意識形態傾嚮,那將是多麼寶貴的洞見。我特彆關注的是,這些判決是如何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政治體製下的東亞國傢之間産生影響,是否存在某種“東亞模式”的司法實踐,還是僅僅各行其是,各自發展?希望書中能有精彩的論述,讓我能更清晰地理解這片土地上司法力量的脈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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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閱讀任何關於法律與社會的書籍時,我總是特彆在意作者如何理解“權力”與“製衡”在司法體係中的體現。這本書《變遷中的東亞法院》以“指標性判決”作為切入點,來探討東亞法院的角色與功能,這個視角讓我覺得非常有潛力。我們都知道,法院並非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執行者,在許多情況下,它們的判決本身就可能成為社會變革的催化劑,或者是在維護既有秩序中扮演關鍵角色。我特彆想知道,在不同東亞國傢,這些“指標性判決”是如何在各自的政治與社會土壤中孕育齣來的?它們的背後,是否體現瞭司法體係對行政權、立法權的有效製約?或者,在某些情況下,法院是否也可能成為政治力量影響下的工具?書中對具體判例的深入剖析,如果能揭示齣這些判決背後的權力博弈、利益衝突,以及司法機構是如何在夾縫中尋求獨立與公正,那將是非常引人入勝的。我也很好奇,這些判決在多大程度上影響瞭東亞各國乃至區域內的法律發展方嚮,以及它們對公民權利和自由的保障程度。

评分

作為一名對國際關係與區域發展有持續關注的讀者,我一直認為,理解一個區域的穩定與進步,離不開對該區域內關鍵製度性角色的審視。東亞,這個充滿活力的地區,其內部的法律體係與司法實踐,無疑是構建區域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本書《變遷中的東亞法院》提齣的“指標性判決”視角,正好提供瞭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觀察窗口,讓我得以窺探東亞各國法院在快速變化的時代中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我迫切地想知道,書中是如何通過對這些“指標性判決”的分析,來揭示齣東亞法院在處理跨國性議題、區域閤作、或者是應對共同挑戰時所展現齣的共性與差異。例如,在涉及貿易爭端、知識産權保護、人權保障,甚至是區域安全等問題上,不同東亞國傢的法院,是否在相互藉鑒,或者是在獨立探索?這本書如果能夠提供一些跨國的比較分析,讓我們看到,這些“指標性判決”是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東亞區域內的法律規則的趨同,或者是在維護各自國傢利益時,所展現齣的司法策略,那就太有價值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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