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既重要但又看來不重要:一般而言,堅持單身不婚者總要解釋辯白萬次,婚姻法卻以龜速發展;內地婚姻法是重點法律之一,然而,不是每所法學院都有全職老師教授婚姻法。此種預設婚姻是人生劇本必然元素,又將婚姻法邊緣化的矛盾態度比較,外地婚姻法近代改革更顯精彩吸引 -- 按下註冊伴侶法不錶,英國婚前協議效力婚後財産分配的案例引起不斷不停爭議討論,澳洲2006年纔剛完成修訂婚姻法中子女管義規定,現又說要評估其效力及對社會的衝擊。
本書無意貶低自傢法律高呼外地月亮更圓,隻希望用嚴肅認真的態度,論述中國內地及香港最新婚姻法。其實,當主流大眾設定婚姻為社會基本單位,我們又甚能忽視規管建構婚姻的律法規章?
作者簡介
趙文宗
香港大學榮譽法律學士,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法學博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蘇格蘭士嘉夫格賴特法律碩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平等機會委員會高級培訓顧問、澳洲達爾文大學(Charles Darwin University)法學院講師及占姆士庫剋大學(James Cook University)法學院講師。現職香港樹仁大學法律副教授。
阮陳淑怡
倫敦大學(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法律學士(1978),1995年獲美國Institute of Transpersonal Psychology頒授碩士學位。現為陳仲濤律師行任顧問,並是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認可調解員及督導員,及區域法院傢事法庭調解試驗計劃的認可調解員,亦是評審認可調解員之其中一位成員。自1997年開始,成為香港調解會及其轄下之傢事、商業之委員,及社區調解組之會長,曾任香港調解會副會長(2002 —2005)。1999年開始,為香港律師公會之ADR & Mediation Committee之委員。
李秀華
李秀華教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係。現係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民革揚州大學總支主委、 揚州大學法學院婚姻傢庭法律診所專案主任,碩士生導師、兼職律師。係中國法學會婚姻傢庭研究會理事、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反傢庭暴力網路成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性彆與法律研究中心成員。揚州市政協委員、揚州市政府立法諮詢員、揚州市救助站法律顧問。
序一 趙文宗
序二 阮陳淑怡
序三 李秀華
香港婚姻法
第1章 近代婚姻的構成條件及責任
第2章 離婚∕分居
第3章 中國舊式∕新式婚姻、外地婚姻
第4章 婚姻破裂後的財産安排
第5章 婚姻破裂後的子女管養權安排
第6章 傢庭及同居關係暴力
第7章 反歧法律
香港婚姻調解
第8章 香港婚姻調解的發展背景:調解的優點。過程及技巧
中國內地婚姻傢庭法
第9章 婚姻的成立
第10章 婚姻效力的理論與實務研究
第11章 婚姻的終止
第12章 離婚程序
第13章 離婚後子女撫養教育問題
第14章 離婚後夫妻關係效力
中國內地婚姻調解
第15章 中國內地婚姻調解製度
香港∕中國內地婚姻法律比較
參考書目∕文章
作者簡介
成文法索引
案例索引
序
這書可說是《跨境傢庭:踰越與對話》的延續。徹底清楚研究境傢庭這議題,深入研討串國內地及香港婚姻法是必須的。故此,我便邀請 《跨境傢庭:踰越與對話》中的兩位作者——阮太及李秀華——一起寫作此書。
認識阮太是因緣和閤的結果。久聞阮太積極參與社區事務,第一次與她見麵是在會服務聯會的一個小組會議。那時,我已感到她真 誠希望大傢多弓解當下香港傢庭麵對的睏境。後來,她在2008年「社會及法律角度迴應跨境傢庭離婚」會議上發言,她對婚姻法及調解的見解非常獨到,令參與者留深刻印象。及後,我們一起寫作《跨境傢庭:踰越與對話》,她交稿準時無誤,文章觀點一針見血。所以,這次再力邀她閤作。
和李秀華閤作超過十年,是老朋友老拍檔瞭。她一直對完善內地婚姻法充滿熱誠,和她一起寫作,質素絕對有保證。
說過無數次,香港婚姻法不受重視。我一度覺得那是一個誤會。畢竟2008年《傢庭暴力修例》的修訂沒甚麼拖延,同性伴侶又將納入受保障範疇。
然而,在撰寫此書途中,我再翻閱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該報告於2005年發錶,除瞭關於「傢庭暴力」的建議,至今未有任何意見落實。當中有部份討論是以澳洲法律為依歸,但澳洲法律早已在2006年全麵更改。
浪費學者專業精力及時間不是最大問題,置業界及公眾意見討論不顧也不是最終關注,我關心的是引至這種浪費不顧的底蘊原因。請留意:現在不是討論同性婚姻或伴侶法等敏感議題,而是每日都在我們身邊發生的離婚及子女管養爭論。是政府立法會不覺得妻夫離異是大問題,還是她∕他們認為穩定婚姻纔是常態健康,離婚者就應自作自受,其子女就可以天生天養?究竟是自由法律觀作祟,以為婚姻是私人小事,認為婚姻官司屬蠅頭小利,不值一曬,還是眾人以為法律不應是處理婚姻衝突的最佳工具而已?當中因由我始終搞不懂。
書中各作者對「男女」「女男」「父母」「母父」用法不一各自錶述,顯示各人對性彆觀念的看法詮釋,讀者看來或會覺混亂,但我卻堅持這是學術自由的再現錶達。
這本書的題目,讓我立刻想到,在處理兩岸三地的婚姻傢庭事務時,信息不對稱是一個非常普遍且令人頭疼的問題。我們颱灣的讀者,對於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婚姻法律,可能隻有模糊的概念,甚至是有誤解。而內地和香港的朋友,對於颱灣的婚姻法律,也可能不甚瞭解。因此,一本能夠清晰地梳理和比較這三個地區婚姻法律異同的書籍,對於促進相互理解和減少法律上的隔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關於婚姻登記、離婚程序、財産分割、子女撫養權以及傢庭暴力防治等方麵的詳細對比信息,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復雜的法律概念,並配以具體的案例分析,幫助讀者瞭解在不同地區,相關法律是如何適用的。例如,在進行跨地區婚姻登記時,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提交哪些文件?如果在一方辦理離婚,另一方在另一地區,應該如何處理?當涉及跨境的兒童監護權糾紛時,有哪些法律原則和實踐需要注意?這些都是我非常想瞭解的內容,希望這本書能為我們提供一個全麵、清晰的指引。
评分書名中的“中國內地/香港婚姻法及調解”,讓我對這本書的潛在讀者群體産生瞭好奇。除瞭法律專業人士,普通民眾在遇到婚姻問題時,也常常需要瞭解相關的法律知識。這本書是否會為普通讀者提供一些易於理解的婚姻法律常識,以及在遭遇婚姻危機時,如何通過調解來解決問題?例如,在內地和香港,夫妻一方齣軌,是否會影響到離婚時的財産分割?在颱灣,我們通常會考慮到過錯方的責任,不知道在其他地區是否有類似的處理方式。另外,當涉及到跨境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時,不同地區在判定子女最佳利益時,會優先考慮哪些因素?例如,語言、教育、文化背景等,這些在跨境案件中是否會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涵蓋這些方麵的內容,用比較貼近生活化的語言,解釋法律規定,並提供一些實用的建議,幫助普通讀者更好地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
评分這本書的題目“中國內地/香港婚姻法及調解:比較與實務”,讓我聯想到近年來兩岸三地婚姻法律實踐中的一些模糊地帶和亟待解決的挑戰。尤其是在處理一些跨區域的婚姻糾紛時,當事人常常麵臨著選擇哪種法律適用、如何跨境取證、以及如何執行判決等一係列復雜的問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在這方麵提供一些清晰的指引。例如,如果一對夫妻,一方是中國公民,另一方是香港居民,在中國內地辦理瞭結婚登記,在離婚時,在中國內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優先適用哪方的法律?以及,如果涉及到在中國內地和香港都有的共同財産,如何進行分割和執行?這本書在“實務”層麵,是否會提供一些關於如何在中國內地和香港之間協調法律程序,以及如何進行跨境財産分割的具體操作指南?我深切體會到,在法律實務中,理論的知識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如何將這些理論轉化為實際有效的行動,來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评分“比較與實務”這個組閤,讓我感到這本書非常有深度和實用性。在颱灣,我們對於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婚姻法律,雖然有所耳聞,但具體有哪些區彆,又如何在實踐中應對這些區彆,可能很多人都感到睏惑。例如,在財産繼承方麵,不同地區對於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的權利,以及遺産分割的規則,是否會有顯著的差異?我常常在想,如果一位在香港工作的颱灣人,不幸離世,他的在內地和颱灣的子女,在遺産繼承上,是否會受到不同的對待?這本書會不會提供一些這方麵的比較分析和實務建議?再者,在處理離婚時的子女撫養費計算,不同地區是否有不同的計算標準和考量因素?以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的債務是否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如何界定和處理?這些都是非常貼近生活,且往往會引發糾紛的實際問題,我相信書中對於這些問題的深入探討,一定會非常有價值。
评分這本書的取名“中國內地/香港婚姻法及調解:比較與實務”,一開始吸引我的就是“比較”二字。畢竟,我們颱灣這邊對於婚姻法製,尤其是跟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差異,一直充滿著好奇,也頗為關注。我常常覺得,在兩岸三地的法律體係中,婚姻法絕對是最能反映社會文化變遷和傢庭觀念演進的一個重要麵嚮。例如,關於夫妻財産的分配,內地和香港有沒有類似我們這裏的“法定財産製”或“共同財産製”的概念,它們的細則又是如何規定的?又或者是,在處理離婚時的子女撫養權問題上,是否有地域性的考量,例如在香港,會不會因為其國際化背景而有更復雜的跨國子女撫養權爭議的處理方式?再者,婚姻中的傢庭暴力防治,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對受害者的保護力度和救濟途徑會有哪些差異?這些細節,光是想想就覺得非常有趣,也非常有研究的價值。畢竟,婚姻傢庭是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位,婚姻法的製定和實踐,直接關係到無數傢庭的幸福和穩定,而瞭解不同地區的差異,也能幫助我們更全麵地認識法律在維護社會秩序和傢庭和諧中的作用。尤其是在當今社會,兩岸三地在經濟、文化上的交流日益頻繁,婚姻傢庭的跨地域結閤也越來越普遍,深入理解這些法律上的異同,不僅具有理論上的意義,更有著重要的現實指導作用,可以幫助人們在處理相關問題時,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作齣更明智的決策。所以我對於書中關於“比較”的部分,抱持著非常高的期待,希望它能為我揭開這些深藏在法律條文背後的社會現實。
评分“比較”這個詞,讓我聯想到不同文化背景下,婚姻法律的差異性。我一直覺得,法律是社會文化的載體,而婚姻作為最古老的社會製度之一,其法律規定更是深刻地反映瞭不同地區對於傢庭、性彆角色、以及兩性關係的看法。例如,在財産繼承方麵,中國內地、香港和颱灣在處理夫妻遺産繼承時,是否有因為曆史和文化原因而産生的顯著差異?比如,在某些地區,是否仍然存在一些傳統觀念對女性繼承權産生影響?又或者,在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方式,不同地區是否會有不同的處理原則?我很好奇,這本書在比較不同法域的婚姻法律時,是否會深入到這些文化根源的分析,而不僅僅是羅列條文的差異。畢竟,理解法律背後的文化邏輯,纔能更深刻地認識法律的本質和其社會功能。再者,關於婚姻的成立要件,比如結婚的年齡限製,是否在不同地區有統一的標準,還是存在一些地域性的變動?以及,在解除婚姻關係上,除瞭傳統的離婚,是否存在一些特殊的婚姻解除方式,例如因重婚而導緻的婚姻無效,其認定和處理程序又有什麼區彆?這些都是非常有趣且能引發思考的法律問題,也期待書中能有詳細的探討。
评分“實務”這兩個字,也著實勾起瞭我的興趣,尤其是“調解”這一塊。在我們颱灣,很多傢庭糾紛,像是離婚、財産分割、甚至子女的監護權歸屬,我們都越來越傾嚮於透過調解來解決,畢竟打官司耗時耗力,而且往往讓雙方關係更加僵化,不利於長遠來看的傢庭和諧,特彆是對於有小孩的傢庭來說,和氣的離婚比激烈的爭吵更能保護孩子的成長環境。所以,當看到書中提到“調解”,我就會特彆關注在內地和香港,他們的婚姻傢庭調解機製是如何運作的?有沒有像我們這裏有專業的調解員團隊,或者是否有法律強製要求一些類型的案件必須先經過調解?我很好奇,在這些地區,調解的重點會放在哪些方麵?是側重於財産的公平分配,還是更強調親子關係的修復和維係?而且,調解的結果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雙方在調解中達成瞭協議,是否需要通過法院來確認,或者有其他的法律程序來保障協議的執行?再者,從實務操作層麵來看,律師、法官、甚至社工在婚姻調解過程中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如何能夠有效地幫助當事人走齣睏境,達成共識?這些都是我非常好奇的地方。畢竟,調解的最終目的,不隻是解決眼前的法律糾紛,更是希望能夠促進當事人之間的理解與和解,讓傢庭關係能夠以一種更健康的方式延續下去,即使是離婚,也能盡量減少對當事人和孩子的傷害。
评分這本書的標題“中國內地/香港婚姻法及調解:比較與實務”,讓我聯想到近年來越來越多兩岸三地之間的婚姻案例,尤其是在法律適用上的睏境。我認識的一些朋友,他們的伴侶來自香港或內地,在遇到婚姻問題時,常常會麵臨一個棘手的難題:究竟應該適用哪一方的法律?例如,如果一對夫妻,丈夫是香港人,妻子是內地人,在颱灣居住,離婚時,關於子女的撫養權和財産分割,法律適用上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判斷標準?是看雙方的國籍,居住地,還是結婚登記地?這本書會不會對這些復雜的跨境婚姻法律適用問題提供一些指導性的意見?我常常覺得,在法律的實踐過程中,理論的闡述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如何在實際案例中找到一個清晰的解決方案。比如,在分割跨境婚姻中的共同財産時,如何認定哪些財産屬於共同所有,以及如何對這些財産進行估值和分割,特彆是當這些財産分布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時,其復雜程度更是難以想象。另外,如果涉及到跨境的傢庭暴力事件,受害者如何尋求法律保護?不同地區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其程序和管轄權又會有哪些不同?這些都是我非常關心的問題,也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法律分析和案例參考,幫助我們理解和應對這些日益普遍的跨境婚姻法律挑戰。
评分“實務”這個詞,特彆讓我聯想到在處理婚姻糾紛時,法律條文如何轉化為具體的行動和結果。我有個朋友,他的婚姻關係非常復雜,涉及到在內地和香港都有財産,而且孩子也在香港讀書。他在處理離婚訴訟時,遇到瞭很多程序上的難題,不知道應該先從哪個環節入手,也不知道如何收集和提交在不同地區産生的證據。這本書的“實務”部分,會不會提供一些關於離婚訴訟程序、證據收集、以及律師代理等方麵的具體指導?例如,在中國內地,提起離婚訴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在香港,又有哪些不同的程序和要求?當涉及跨境財産時,如何進行證據的保全和分割?更重要的是,在調解過程中,如何有效地與對方溝通,如何促使對方理性地對待問題?我深切體會到,法律條文的理解是一迴事,但如何在實踐中運用這些法律來解決實際問題,又是另一迴事,而且往往更加睏難。因此,對於任何能夠提供實際操作指導的內容,我都會非常感興趣,希望能為我在遇到類似情況時,提供寶貴的參考和藉鑒。
评分“比較”和“實務”兩個詞,讓我想到這本書可能不僅僅是理論上的探討,更會包含許多實際操作的經驗。我一直很關注中國內地和香港在婚姻傢庭領域的最新法律動態和實踐案例,尤其是在處理一些比較敏感的問題,比如代孕、同性婚姻(如果涉及的話)的法律地位,或者對婚姻財産申報製度的規定等等。這本書在“比較”的部分,是否會涉及到這些前沿性的法律議題,並且在“實務”部分,是否會分享一些成功的調解案例或者法院判例,來佐證其觀點?例如,在中國內地,對於代孕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在香港,是否有相關的司法解釋或者判例來規範這類行為?如果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這方麵的最新信息和深入分析,那將是非常有價值的。畢竟,法律是在不斷發展的,瞭解最新的發展趨勢和實踐,對於我們理解整個法律體係的演變非常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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