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執行,在我國是以「強製執行法」規定其程序。關於公法上之債權(例如,稅捐、罰鍰等)係以行政執行法規定其程序。
民事執行是權利實現的最後階段,亦是權利實現的最後手段。如果沒有民事執行,辛苦訴訟多年,勝訴的甘美果實無法享有。因此,如何在取得勝訴判決等執行名義之後,有效的執行,達成目的,更是重要。
筆者曾擔任民事執行處法官二年,亦潛心研究民事執行法,參閱國內外民事執行法相關著作,並匯整重要實務見解,俾實務與學理相互印證,互相發明,是為本書之特色。
作者簡介
李沅樺,原名李後政
學曆:颱大法學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颱大法學博士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9期
曾任:颱灣颱東地方法院、颱灣宜蘭地方法院等地方法院法官,從事民事審判、刑事審判及民事執行等工作
李律師主要研究國際私法與國際民事訴訟法
曾有關於國際民事訴訟法、國際私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與強製(民事)執行法等相關著作
並在大學法律學係教授國際私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
又曾擔任律師高考典試委員(國際私法)及公務員高考命題委員(國際私法與民事訴訟法)
第一篇 總說
第一章 強製執行法概說
第二章 強製執行程序概說
第二篇 強製執行程序通則
第一章 強製執行之主體
第二章 強製執行之客體─執行標的物
第三章 執行名義
第四章 強製執行程序之進行
第五章 強製執行之救濟
第三篇 關於金錢債權之強製執行
第一章 金錢債權概說
第二章 對於動産之執行
第三章 對於不動産之執行
第四章 對於船舶、民用航空器之執行
第五章 對於其他財産權之執行
第六章 參與分配程序
第四篇 關於非金錢債權之強製執行
第一章 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第二章 關於作為及不作為請求權之執行
第五篇 保全執行
第一章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
這本書對“民事執行的未來展望”這一部分的論述,與其說是在預測具體法律條文的變化,不如說是在描繪民事執行法在社會變遷中的“發展趨勢”和“理論挑戰”。作者並沒有直接提齣具體的立法建議,而是從信息時代的到來、科技進步對執行方式的影響、以及社會對於司法公正期待的提升等宏觀角度,來分析民事執行法所麵臨的機遇與挑戰。他對於“電子證據在執行中的應用”、“跨境執行的法律難題”、“以及如何通過大數據分析提升執行效率”等議題的探討,展現瞭一種前瞻性的思維。這讓我意識到,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與時俱進,民事執行法也必須不斷革新,纔能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作者最後提齣的關於“執行文化的重塑”的觀點,更是發人深省,他認為,技術和製度的變革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要建立一種尊重法律、誠信守約的社會文化,這纔是實現真正公正執行的基石。
评分這本書的標題是《民事執行法論-強製執行法》,但讀完之後,我感覺它更像是在鋪陳一連串的理論基礎,讓人對民事執行法的宏觀框架和基本原理有瞭更深刻的認識。作者在開篇就花瞭不少篇幅探討瞭執行法的“法之精神”,從曆史淵源、哲學基礎一直講到其在現代法治社會中的定位,這部分內容雖然不直接涉及具體的執行程序,但它為理解為何要有強製執行,以及強製執行的邊界和目的提供瞭堅實的基礎。我特彆喜歡作者在討論“私法自治”與“強製執行”之間張力時的論述,他沒有簡單地將兩者對立,而是深入剖析瞭在特定情況下,國傢強製力介入的必要性和正當性。讀到這裏,我仿佛能夠看見一位哲學傢在審視法律的靈魂,他的文字帶著一種宏大的曆史感和深邃的思辨,讓人不禁反思,在每一次的強製執行背後,都承載著怎樣的社會契約和價值取嚮。對於希望從根本上理解民事執行法,而不僅僅是掌握操作技巧的讀者來說,這部分理論的鋪墊是極其寶貴的。它讓我不再把執行法僅僅看作是一堆冰冷的條文和程序,而是賦予瞭它生命和意義。
评分書中關於“執行程序中的當事人權利保障”這一章節,與其說是程序性的論述,不如說是對司法正義在執行階段的深刻反思。作者並沒有詳細展開每一個程序節點的權利義務,而是從更為宏觀的層麵,強調瞭在強製執行過程中,即便被執行人處於劣勢,其基本的訴訟權利和人格尊嚴也必須得到充分的尊重。他反復提及“正當法律程序”在執行領域的適用性,並通過對一些經典案例的解讀,展現瞭當執行程序可能存在瑕疵時,法院如何通過再審、抗告等救濟途徑來糾正錯誤,從而維護瞭法律的公正性。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一問題的探討,他提齣瞭構建更加透明、公開的執行機製的必要性,以減少因信息不對稱而産生的不公。這種視角讓我意識到,強製執行法不僅僅是保障債權實現的工具,更是檢驗法治文明程度的一麵鏡子。它提醒我們,在追求效率的同時,絕不能忽視公平正義的底綫。
评分這本書在探討“執行的效力與救濟”時,似乎更側重於理論的構建,而非操作的實務。作者花費瞭大量篇幅去分析執行行為的“法律性質”,以及不同執行行為所産生的“法律後果”,這讓我對執行的效力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他並沒有直接列舉那些“無效執行”的常見情形,而是從根本上剖析瞭“執行行為的閤法性基礎”,以及當這種基礎動搖時,如何通過“撤銷”、“確認不發生效力”等方式來糾正。在談到“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時,作者也更傾嚮於從理論上梳理其在整個執行救濟體係中的地位和作用,而非詳細講解其具體的操作流程。這種理論上的深入,讓我能夠更好地理解這些救濟措施的“為何存在”,以及它們在維護整個執行體係的穩定性中所扮演的角色。對於那些希望深入理解執行法背後邏輯的讀者來說,這部分內容無疑提供瞭極具價值的視角。
评分這本書在探討強製執行法的路徑選擇上,給我的啓發非常大。作者似乎有意避開瞭對具體執行措施的詳盡介紹,而是將重點放在瞭“何種情況下,可以采取何種強製措施”的根本性問題上。例如,在論述“執行的範圍與界限”時,他沒有直接羅列可供查封的財産種類,而是通過分析債權人的“期待權”與債務人的“生存權”、“財産權”之間的平衡,來闡釋國傢強製力介入的閤理性邊界。他運用瞭大量的比較法視角,提及瞭不同國傢在處理相似執行睏境時所采取的不同路徑,並對這些路徑的優劣進行瞭深入的比較分析。這部分內容讓我意識到,強製執行法並非是一成不變的教條,而是一個在保障債權實現和維護社會穩定之間不斷尋求最佳平衡點的動態體係。作者對於“執行的比例原則”的闡述尤為精彩,他用生動的案例說明瞭,即便擁有執行權,也必須審慎評估,避免不必要的過度侵害,從而維護瞭司法的尊嚴和公眾的信賴。對於我這個法律從業者而言,這種宏觀的視野和價值導嚮的分析,比單純的程序教學更具指導意義。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wbook.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灣灣書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