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從伊頓公學畢業,考取公職,到緬甸當帝國警察。在那裡,看著殖民地人民的悲慘生活,他深深感到「帝國主義是一種暴虐」,良心並為此備受煎熬,於是在1927辭職。並在後來寫下《絞刑》(A Hanging,1931),《獵象記》(Shooting an Elephant,1930),《緬甸歲月》(Burmese Days,1934),這些紀實性作品都對帝國主義的罪惡作了無情的揭露。
1928年,一月回到英國,就深入到社會最底層,四處漂泊流落。後來寫下了關於這段經歷的紀實性作品《巴黎倫敦落魄記》(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1933)。這部作品布萊爾用了筆名「喬治‧歐威爾」。某種程度上說,「歐威爾」的出現,開始了布萊爾的新生活。
1936年參加西班牙內戰。1938年發表的《向加泰隆尼亞的禮讚》(Homage to Catalonia)便是揭發體驗內戰實際情形和提出譴責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