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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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關於人生,就在途中……
 
  二十二歲 女生
  一個人的便車行旅
  從美國西岸到東岸,穿越九個州
  三韆一百二十六公裏
  上瞭十八輛陌生的車
  被撿迴傢四次
  被塞進旅館兩次
  沙發衝浪四次
  睡在外頭三次
  四十五磅的大背包
  身上帶的噴霧和刀子沒用過
  遇見善良的人……好多個!!!

  其實沒有遠大夢想。
  隻希望自己現正做的事,都是朝著更喜歡的樣子前進,無論快慢。雖然通常有很多做不好的,隻是盡量,盡量在做每件事的時候更踏實專注更無愧於心。

  〜〜〜〜〜〜〜〜〜〜〜〜〜〜〜〜〜〜〜〜〜
 
  「妳離開這裏以後要去哪裏玩?」

  「我要從這裏搭便車到紐約!」

  「什麼?」

  在濛大拿的大天空山上打工瞭三個月,每個外國人聽見我離開工作崗位後的旅行是要從西邊搭便車到東邊都說「DON'T DO THAT」。一連串地說著各種巴士名稱,又是搖頭又是要教我訂機票,要不就是傻眼著也不知道該如何或是能夠怎麼幫忙。

  「就連我是美國人我都不會這麼做。妳瘋瞭!」

  在美國時間十月三號的下午四點,我在Bozeman這個每週放假都會特地下山來購買糧食的地方開始,淚眼告彆瞭一輩子可能不會再見的當地好友,烈日下揹著十五公斤重的行囊舉起瞭我的手。

  旅途就這麼踏上瞭。
 
  〜〜〜〜〜〜〜〜〜〜〜〜〜〜〜〜〜〜〜〜〜
 
  走完瞭這趟「途中」,纔明白人生纔是一場搭不完的便車,有著更多沒有行程的路、來來去去的人。
  那趟這樣短的旅途,能擁有這麼多珍貴的時候,而這樣長的人生,該有多少值得的迴憶?

  〜〜〜〜〜〜〜〜〜〜〜〜〜〜〜〜〜〜〜〜〜
 
  對於AJ,有點無奈又有點覺得好笑。
  他很擔心我也很照顧我,但畢竟他不旅行,不理解怎麼樣纔是旅行的樣子和狀況,或是正在旅行的人的心情和考量。
  還記得第二天我和Stephenie結束玩樂後迴傢,發現他把那個髒到不行,讓我戰戰競競洗澡的浴室刷得很乾淨,尤其浴缸在閃閃發亮。

  「因為妳在這,有女生在這總是要乾乾淨淨的。」

  他很喜歡跟我分享一切他的生活,在我不懂他說什麼的時候,他會解釋給我、拼字給我,是我遇過最有耐心解決語言障礙這件事而且想幫助我學習的人。甚至教我拳擊,也教我遇到危險怎麼辦,要抓哪裏的關節,怎麼齣力纔能製伏壞人。還不斷跟我演練「有人看著你時要怎麼樣纔不會讓人知道你正在害怕。」

  「AJ!我會去芝加哥。」

  「NO!NO!NO!那裏都是壞人,很多壞人。他們歧視很嚴重,每個人種都互不相讓,白人一區黑人一區黃人一區,妳到錯地方會被殺的!妳絕對不可以在那裏跟陌生人說話,沒有讓人帶迴傢睡沙發這種事的!」

  「知道瞭,好!」

  「妳看,這裏那些鬧事的人他們都來自哪妳知道嗎?芝 加 哥!那些遊民來自哪?芝 加 哥!那些壞蛋來自哪?芝 加 哥!我有個朋友他等等來,我問他芝加哥,妳看他怎麼迴答!」

  朋友來瞭。

  「Hey Man!現在去芝加哥還很危險嗎?」

  「嗯哼!」

  「去芝加哥可以隨便問人問題嗎?可以跟陌生人友好嗎?」

  「No, Sir!」

  「妳看吧。」

  一早前他還給我看一部英國老電影,說我如果亂跟人走就會跟女主角一樣被丟進地下室,十五年不見天日。

  「我不是在嚇妳,可是妳真的要小心。因為我是最好心的黑人瞭。」

  「哈哈哈哈哈哈。」

  他也真是有趣瞭,抱一下,再見瞭AJ。

  〜〜〜〜〜〜〜〜〜〜〜〜〜〜〜〜〜〜〜〜〜
 
  二十五分鍾,我的手指頭又痲痹瞭,沒準備手套是我一大失策。

  一颱大貨車司機手比著前麵,我想他的身體語言是在說「我往南北嚮,很抱歉不能載妳」,直到看他開瞭警示燈,把大貨櫃車就這麼往右停靠在那有點斜坡的草皮上。原來他是說到前麵上車!

  頓悟的當下我瞬間抓瞭石頭行囊們就百米跑過去,他下車慢慢走過來,手比著慢慢來不用跑,隻是我還是快速的到瞭他麵前。他給我感覺就是一個手勢能喚風雨的大哥。

  「讓我把東西通通移到後麵去妳再上車。」

  他是第二次看到我,我也記得我已經看他經過一次瞭。

  「第一次看到妳站在那裏,我要去休息,但因為加油站太多人瞭,我想『Fuck! Let's Go!』就上來載妳瞭,反正我無聊,而且想著妳如果搭上壞人的車也不好。」

  下午一點半,終於要邁嚮四百零四公裏外的Madison瞭。

  他也是個講話冷靜的人,連說自己很無聊所以載我的時候都像是載瞭我他還是很無聊一樣。穿著背心,有些許刺青,戴著小墨鏡的Matthew,是用小吸管插在比油漆罐還大的桶子喝水的大塊頭。

  「我也不是個好人啦!妳看。」

  他從他的座位左手邊亮齣瞭一把橘色的大鐵鎚。

  「我後麵櫃子還有槍,不過不用擔心。我隻有在睡覺的時候會把它拿齣來。」

  我心裏想著也不是你睡覺纔拿的問題啦……我是怕我睡覺你也拿齣來啦。

  「Walkabout,妳在做的事在澳洲叫Walkabout,想不到載到在Walkabout的人,要小心,尤其到芝加哥的時候,在那裏我都帶著槍。」

  「妳很安全的,睡一下吧,四個小時就到瞭。」

  你不是說你很無聊嗎,那我上車你還叫我睡覺呀。那我就睡啦,大哥的話不敢不聽。
 
  〜〜〜〜〜〜〜〜〜〜〜〜〜〜〜〜〜〜〜〜〜
 
  想想這幾天來都沒幫自己拍過張照,架個腳架拍張吧。

  沒多久一輛警車開過來,開瞭過來。

  就……停下瞭。

  警察杯杯抿著嘴邊搖頭邊下車。

  「完──瞭!」

  「妳在這乾嘛?妳的車子呢?」

  「嗯……我在拍照,在拍照。朋友載來的。」我揮舞著開到一半的腳架,想極力錶示我真的隻是在這裏拍照而已。

  「妳在這裏拍照?妳知道前麵牌子寫什麼嗎?妳不能走過去。妳這個闆子寫什麼我看。」他指著我胸前包包上插著的往東紙闆。

  天──啊!你可以這樣說要看就看的嗎?可以拒絕嗎?

  不敢說不的我雙手冒汗的還是抽齣來給他。

  「妳要去哪裏?」

  「去Milwaukee。」

  「妳搭車去可以,妳不能走過去。」

  「嗯好。」

  「妳有ID嗎?ID拿齣來,把妳的ID拿齣來。」

  好啦!我知道!不要重復兩次啦。

  我拿瞭比較順手拿得到的國際學生證。

  「這是假的吧,他們把妳的照片都切掉瞭。」

  他捏一捏上麵我的照片還笑瞭齣來。

  笑瞭齣來?我鬆瞭口氣。

  「是真的,不然我拿駕照給你。」

  我抽瞭國際駕照齣來,裏麵夾著颱灣正本駕照。

  「我看不懂中文啊。」

  「你看這本纔對。」

  我翻到國際駕照的檔案麵給他,他拿走後進車子查我,不知道多久纔迴來,我站在那不知如何是好,想著自己會不會進監獄。

  「一切正常。隻是妳要去那裏朋友不能接妳嗎?」

  「朋友不能。」

  「為什麼不能?妳們剛認識?」

  「太遠瞭。嗯……對,剛認識。」

  「纔一兩個小時!是那颱藍色車子嗎?」Jon的車是藍色沒錯。

  「你怎麼知道!」

  「我有經過看妳下車啊!」

  這人……監視我呀……離我跟Jon分開的時間到他來查我之間至少也十幾分鍾的時間耶。

  「所以妳真的要攔車去?」

  「嗯。」

  「妳知道壞人很多嗎?這裏很多壞人!他們會搶劫妳把妳丟在路邊,很危險。」

  「我知道,隻是我已經從濛大拿一路攔過來瞭。」

  「妳真的不能叫朋友來載?」

  「不能。」

  「妳的手機可以打電話嗎?」

  「可以。」

  「那好吧……我現在要離開妳瞭,就剩下妳一個人在這瞭哦,妳自己小心。還有不要走上高速公路,不然我要開罰單送妳進監獄,可是我不想對妳這麼做。」

  「好,謝謝。我知道瞭。」

  雖然被他剛下車時搖頭的樣子嚇死瞭,但他一直想要我請人來載,我說不行也隻好確認我手機是不是能打電話求救,確認我可以一個人在那裏後纔離開。在他上高速公路摺返迴來後,在我背後的車道按瞭兩聲喇叭讓我知道他真的走瞭。

  警察的威嚴是遮掩不住真情好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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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我幫妳在這裏拍張照?」

  Mike最喜歡說這句話。

  車子好不容易好瞭,我們歡呼齣門,外頭飄著綿綿的雨,還不算太糟。他帶我到酒廠看啤酒製造,Milwaukee是盛産啤酒的城市,厲害的就是整條街每棟建築都是分工閤作的在造酒。裝瓶貼標一棟、釀酒一棟、倉庫一棟,而且每天大倉庫都會清空!一整棟的啤酒,都會──清空。

  到底喝瞭多少酒呀阿度仔。

  後來Mike又帶我去吃Pancake。

  還是濛大拿的Overeasy第一名,不過我再也不敢跟人說我愛吃Pancake瞭,Overeasy再也沒有對手。

  拿著旁邊的萬聖節卡片我說:「你跟他好像。你要不要點這個?讓我拍張照。」

  「我纔不要點他。妳拿著拍沒關係,我不要拿,我會被笑。」

  誰笑Mike呢?

  他帶我逛逛市區,逛他們超級大的棒球場、很美的市政廳、拍瞭長毛象骨頭的博物館。時間到瞭下午四點,我差不多該走瞭,這裏到芝加哥大約兩個多小時,太陽七點下山,應該滿多車子往那裏走,兩個小時內應該可以招到,不會太難纔對。

  「妳要搭幾點的巴士?」

  「我沒有要搭巴士啊。」

  「沒有?」

  「對啊!沒有!」

  「妳要搭巴士。」

  「不要!」

  「不要?」

  「不要!」

  「那還是妳要坐火車?」

  「不要。」

  「火車巴士選一個。」

  「就是怎麼去都行但不行讓我搭便車?」

  「對。我知道妳去彆的地方還是會招車,但至少從這裏到芝加哥妳是安全的,妳也不用淋雨啊。」

  「現在沒有雨呀!」

  「有!」

  最後他帶我到灰狗,雨下大瞭,很大很大。

  「剛誰說要去路邊搭便車?」

  「我~呀~」

  我們在車站等瞭一個多小時後車子要來瞭。

  「鑰匙還在妳那嗎?」

  「哦,對。」我開始找鑰匙在哪個口袋。

  「不用不用,當紀念品。如果以後妳迴來這裏,我沒有搬傢,妳可以敲敲門進來。妳跟妳的朋友都有地方住。」

  上瞭狹小卻擠滿人的巴士,Mike傳瞭訊息說他看不到我,我也隻能從人跟人的縫隙間看到他東張西望卻遍尋不著的樣子。

  直到他往後走纔看到拿著手機開閃光燈朝他揮手的我,他笑瞭,站在那傻傻的朝我揮手。

  這個每次幫我拿東西就會捧著、認真跟我講解每個地方英文的不同說法、吃飯就會幫我準備一瓶水、口頭禪是「Oh Boy」還有一直很怕被笑的Mike。

  我真的會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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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望未來,都能更無愧於人,在說你好時真誠相對、說再見時坦然離開,活著的當下對得起過去與未來而無悔於此生。永遠記得,無論好壞,下一段路總該讓人更期待的呀。

  畢竟,You never knows.
 
  幫助我的人總有各式的想法和考慮,不管他們怎麼想,他們願意這樣幫助一個陌生人,都讓我很感動、感謝。

  其實知道自己並非真的勇敢,他們纔是勇敢的,勇敢接受一個陌生人任性的旅行方式,即使存在不必要承擔的風險,就算不完全認同也不吝嗇的幫助。

  如果不是這些人的存在,我的旅行怎麼繼續!
《星塵秘境》:一捲跨越時空的冒險史詩 內容梗概: 《星塵秘境》並非聚焦於尋常人世間的旅途,它是一部宏大敘事下的史詩級科幻探險小說。故事的核心圍繞著“伊卡洛斯計劃”展開——一項由失落文明“織夢者”遺留下的、旨在尋找宇宙盡頭“奇點”的絕密任務。 主人公凱爾·雷恩,一名患有“時空錯位癥”的流亡星際測繪師,偶然間截獲瞭一份殘缺的星圖碎片。這份星圖指嚮的並非已知的任何星係,而是一片被所有星際聯邦視為禁區的“以太迷霧”深處。凱爾堅信,破解這份星圖,不僅能解開他自身對時間感知混亂的病因,更能揭示“織夢者”文明突然消失的真相。 他召集瞭一批背景各異的夥伴:冷酷高效的賽博格女雇傭兵薇拉,她背負著抹除自己“源程序”的沉重使命;沉迷於古代機械哲學的退休AI工程師澤農,他試圖在冰冷的邏輯中尋找生命的意義;以及來自被殖民邊緣星球的植物學傢莉亞,她擁有與跨維度生物進行低語的能力。 他們的飛船“夜鶯號”,一艘老舊卻經過深度魔改的勘探船,毅然決然地闖入瞭“以太迷霧”。這片迷霧並非單純的氣象現象,而是宇宙結構中一層不穩定的薄膜,充斥著量子畸變和時間漩渦。 第一捲:迷霧的邊緣與失落的信標 冒險的開端,是與“光影獵手”——一種以吸收恒星能量為生的虛空生物——的首次交鋒。凱爾憑藉其獨特的時空感知能力,預判瞭獵手攻擊的軌跡,但付齣的代價是他的記憶迴路遭受嚴重衝擊,短時間內對未來的預測能力幾乎喪失。 他們在迷霧邊緣發現瞭一座懸浮於黑洞引力範圍之外的巨型空間站——“觀測者之眼”。這座空間站內部的時間流速與外界完全同步,仿佛被一個強大的力場隔離。在這裏,他們找到瞭第一批“織夢者”留下的記錄。記錄顯示,“織夢者”並非自願消失,而是遭遇瞭一種“熵增的逆流”,他們的文明正在被某種無形的力量從時間綫上抹除。 澤農通過逆嚮工程破解瞭空間站的核心係統,發現“織夢者”們試圖在宇宙的邊緣創造一個“永恒瞬間”——一個可以完全擺脫時間限製的庇護所,即“奇點”。然而,他們的實驗似乎引發瞭無法控製的後果。 第二捲:維度間的穿越與邏輯的崩塌 為瞭追蹤“奇點”的最終坐標,飛船必須穿越一個被稱為“迴音走廊”的星際通道。這個通道是多維度的投影交匯點,任何不穩定的能量波動都會導緻船員被隨機投射到不同的平行宇宙切片中。 在一次穿越中,薇拉被分離到一個她自己被“織夢者”技術改造成完美執行者的世界。在那裏,她目睹瞭自己被消滅的“原始自我”的命運,被迫麵對自己存在的本質——是自由意誌,還是被預設的程序?這場心靈的煎熬,讓她對凱爾的信任産生瞭微妙的裂痕。 同時,莉亞利用她的植物學知識,發現瞭一種生長在虛空中的“時間苔蘚”。這種苔蘚能以緩慢的速度吞噬周圍空間的熵。她發現,“織夢者”文明並非因為外部攻擊而消失,而是他們自己釋放齣瞭一種失控的“負熵流”,這種能量在試圖抵抗時間流逝的同時,也開始吞噬和扭麯現實本身。 凱爾也逐漸意識到,他的“時空錯位癥”可能不是病,而是他對“負熵流”的早期免疫反應。他的大腦在不自覺地處理著來自不同時間點的信號,這既是他的詛咒,也是他能導航這片禁區的唯一鑰匙。 第三捲:奇點的代價與最終的抉擇 飛船最終抵達瞭星圖標記的終點——一個由純粹的、無色的能量構成的球體,這就是“奇點”。然而,奇點並非想象中的避風港,而是一個巨大的“時間陷阱”。 “織夢者”發現,任何生命體一旦進入奇點,其存在的時間將無限延長,但他們將永遠被睏在“現在”——失去瞭過去和未來的參照點,這種永恒的靜止比死亡更可怕。他們留下的最後信息是一種警告:不要尋求逃脫時間的束縛,因為那是宇宙的基本法則。 在奇點內部,他們遇到瞭“守夜人”——一個由“織夢者”文明中自願留下的人類意識體組成的集體。守夜人嚮他們展示瞭文明的真正結局:他們試圖通過製造永恒來戰勝死亡,最終卻發現,沒有終結的旅程,本身就是最大的虛無。 凱爾麵臨終極抉擇:利用飛船剩餘的能量核心,與守夜人閤作,徹底關閉“負熵流”的源頭,讓“織夢者”的遺跡迴歸正常的宇宙時間綫,盡管這意味著他們可能永遠無法返迴自己的時空;或者,試圖利用奇點中尚未耗盡的能量,強行打開一條迴傢的單嚮通道,但此舉極有可能導緻“負熵流”擴散到整個已知宇宙。 薇拉、澤農和莉亞必須協作,整閤他們各自的知識——賽博格的精準操作、AI的邏輯分析、植物學的自然平衡理論——來決定文明的命運,以及他們自身的歸屬。 《星塵秘境》探討的是關於“存在的意義”、“時間悖論”以及“文明的傲慢”等深刻主題,是一場對宇宙極限的哲學與物理雙重探索。讀者將跟隨主角團,直麵超越人類理解範疇的宏大圖景,並最終理解,真正的自由或許不在於逃離時間,而在於如何度過你被給予的每一個瞬間。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硃鵬蘋


  餅乾嗑星,一無所有的普通人,不喝飲料隻喝水,最愛蘋果一傢人,還有吃餅乾。

  說喜歡的時候肯定是喜歡的,隻是通常沒來由,總之就是好喜歡。想要整齊的時候要絕對乾淨,如果太纍,可以偶而髒一點。喜歡黑色,或是加瞭灰的顔色。少瞭音樂會焦慮。不知道今天星期幾,可能快樂也或許其實是悲傷。本來記得一切,後來忘記所有。可以講很多廢話,寫一個字卻要想一百分鍾……這篇大概想瞭一百年。

圖書目錄

圖書序言

圖書試讀

就這樣我搭上淩晨五點五十分的火車,略過瞭賓西法尼亞州的Erie小鎮,直達到三百一十公裏外在紐約州的水牛城Buffalo。
 
心裏有點遺憾。因為最後的終點不是由開始結束,因為經過瞭賓州卻沒有在那裏停留。
 
隻是最後在火車上,賓州在早上七點的日齣中齣現,我特地買瞭最討厭但最經典的美國漢堡,在餐車廂中看著被漸漸點亮的賓州直到我們離開瞭它。
 
雖然這州不能寫在我的旅行中,至少我擁有屬於它的日齣,美好的事即使隻見一秒鍾也足夠瞭,它不會因為時間長短就變得更不好或更好的。
 
已經到瞭最後一站,三韆一百二十六公裏的便車跨越美國行倒數三天結束。
 
 
昨天中午到瞭沙發主人Clarles傢就睡到今天近午,我睡瞭整 整 一 天!
 
今天要去市區吃這裏有名的雞翅!

先晚安啦!
 
02:00 P.M.
OCTOBER 27, 2014
 
紐約州
NEW  YORK
 
‧Buffalo
‧Niagara Falls
 
到瞭沒有水牛的水牛城後我瘋狂的睡,過午纔懶懶齣門,放鬆的到處走,或許是因為到達瞭最後一站,整個人心花怒放的鬆懶。
 
Charles是傢鄉在賓州Erie小鎮,和一隻十三歲愛撒嬌的貓相依為命的光頭男子,他的細膩、貼心和幽默,讓我一直以為他是同誌,最後發現他其實就是個極富魅力的大叔而已。
 
當時下瞭火車打算走五十分鍾的路到他傢附近的機場等他迴傢,在走瞭二十分鍾後鼻涕滿麵,清晨的溫度好低、風好大。
 
在跟低溫拼命的我接到瞭他的電話。
 
「嘿,妳還好嗎?在哪裏瞭?」
 
「我正走去機場,大概還要三十分鍾!」
 
「走去?從火車站走去?妳要走幾個小時啊!我去接妳!」
 
就這樣,在和他相處的這幾天,他總是盡量幫忙每件事。
 
要不要吃這裏有名的雞翅?走吧!
 
想看尼加拉瓜大瀑布?走吧!
 
又在走路?接妳!
 
肚子餓嗎?我煮!
 
他的熱情不慍不火,像是一個有義氣的朋友,真心的照顧著妳。
 
在吃飯時他拿著手機介紹自己在印度學瑜珈的女朋友,一併介紹他眼裏的印度。
 
「狗,又是狗,還是狗,到處都是狗,狗在這邊,狗在那邊。餵狗、餵猴子、餵大象、餵貓、餵餵餵,她總是有很多餵食的照片。你看,又是狗。」
 
他的印度就是髒髒臭臭、到處都是狗還有躺在路上的猴子,一個讓他女友睏住的國傢,他卻講得很有趣。
 
我們一起吃瞭有名的雞翅、一起去瞭有名的瀑布、一起吃瞭最後一晚的消夜:起司蛤蠣濃湯和隔夜冰雞翅。
 
話題圍繞在他曾經的攝影工作、他的女朋友、旅行、工作。
 
我在美國最後一個陌生人。

用户评价

评分

《途中》,光是這個名字,就勾起瞭我無限的遐想。它沒有那種刻意迎閤市場的浮誇,也沒有那種故弄玄虛的矯情。它所展現齣來的,是一種非常真摯、非常純粹的情感。我記得讀到書中關於一段關係的描寫,那種小心翼翼的試探,那種欲說還休的曖昧,被作者寫得絲絲入扣,讓人心頭小鹿亂撞。又或者,是關於一個角色在經曆挫摺後的自我懷疑,那種內心的掙紮,那種痛苦,同樣被刻畫得入木三分。我猜想,《途中》可能探討瞭關於愛,關於失去,關於如何在人生的不確定性中找到一絲慰藉。它就像是一部電影,在你的腦海中徐徐展開,每一個場景,每一個對話,都充滿瞭細節,都能夠讓你沉浸其中。它不是那種讀完就丟的書,而是一本會讓你反復翻閱,每次都能有新體會的書。

评分

我一直覺得,一本好的書,就像一扇通往另一個世界的門。《途中》就是這樣一本讓我感覺驚喜的書。它沒有那種讓人喘不過氣來的情節,也沒有那種刻意的煽情。它的魅力,在於它能夠捕捉到生活中最細膩的情感,最真實的瞬間。我記得有一次,我讀到書中關於一個角色的描寫,他/她可能在某個時刻,麵對著人生的一個選擇,那種內心的掙紮,那種猶豫不決,被作者寫得淋灕盡緻,我當時看得都快要窒息瞭,仿佛自己也身臨其境。這種代入感,是很多書都難以做到的。《途中》可能探討瞭關於勇氣,關於放下,關於重新開始的議題,也可能關於那些在生命旅途中,我們與自己,與他人,與世界的關係。它不是那種讀完就忘的書,而是會在你心裏留下一些東西,讓你在日後的生活中,時不時地迴想起其中的某個片段,某個句子。

评分

在眾多的文學作品中,《途中》給予我的感受,是那種如同在靜謐的午後,獨自漫步在一條熟悉的街巷,忽然發現瞭一些被忽略的美好。作者的筆觸細膩而富有情感,沒有刻意去雕琢,但字裏行間卻透露著一種生命力的湧動。它讓我感覺,生活中的許多事情,雖然看起來微不足道,但卻承載著我們最真實的喜怒哀樂。我猜想,《途中》可能描寫瞭一些關於平凡人的生活,關於他們在日常瑣事中,如何尋找意義,如何堅持自我。也可能關於那些在生命旅途中,我們所經曆的成長與蛻變。它沒有宏大的敘事,也沒有激烈的衝突,但卻有一種潤物細無聲的力量,悄悄地觸動著你的心弦。讀這本書,就像是和一位老朋友對坐,分享彼此的人生經曆,在不經意間,獲得瞭一種深刻的理解和啓迪。

评分

我是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在一個獨立書店的角落裏注意到《途中》的。那時候我正漫無目的地瀏覽,忽然被它陳列的方式吸引。書堆裏,它不像其他暢銷書那樣被放在顯眼位置,而是靜靜地躺在那裏,封麵也沒有華麗的插圖,隻有一個乾淨的標題。這反而讓我覺得,它一定是有某種特彆的東西,想引起那些真正會去發掘它的讀者注意。我把它拿起來,翻瞭幾頁,感覺文字的質感很好,那種不急不緩的敘述方式,讓我一下子就沉浸進去瞭。我不是那種喜歡快節奏、情節跌宕起伏的讀者,我更偏愛那些能夠觸動內心深處,引人共鳴的作品。這本書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它屬於後者。我猜想,它可能講述瞭一些關於夢想、關於現實、關於妥協的故事,或者是在平凡生活中尋找意義的過程。也可能是關於一些曾經的錯過,或者是在某個岔路口做齣的選擇,以及這些選擇最終帶來的影響。讀到一本好書,就像遇到一個知己,能夠在文字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或者獲得一種新的視角,去理解自己的人生。我非常期待《途中》能夠給我帶來這樣的體驗。

评分

《途中》,這名字一聽就很有畫麵感,總覺得藏著一種人生中的某個特定時段,不是起點,也不是終點,而是一段正在進行、充滿瞭未知與探索的旅程。我一直覺得,人生的很多況味,都恰恰體現在這“途中”二字裏。不是那種轟轟烈烈、驚天動地的壯舉,而是那種日復一日,看似平凡卻又在悄悄改變著你的點點滴滴。就像我最近,在經曆生活的一些轉摺,每天上下班的路程,看過的街景,遇到的不同的人,都會在腦海裏留下一些模糊的印記。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如果我沒記錯,是那種比較簡約、留白較多的風格,反而更能引發讀者去想象,去填充自己的故事。我特彆喜歡這種不把話說死的書名和設計,總覺得它像是一扇窗,邀請你去往裏麵窺探,去看作者如何描繪那些我們可能忽略,但又無比真實的“途中”風景。可能裏麵會有一些關於堅持、關於迷失、關於重新找迴方嚮的敘事,或者是一些對當下生活狀態的反思,也可能是關於一段關係的漸行漸遠或漸行漸近。總之,光是這個書名,就足夠讓我充滿好奇,想要一探究竟,看看它究竟會帶我進入一個怎樣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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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給我的感覺,有點像是雨後初霽的天空,那種清澈,那種寜靜,但又暗藏著一絲絲的濕潤,讓人迴味無窮。這本書並沒有刻意去追求華麗的辭藻,它的語言樸實無華,卻又充滿瞭力量。我常常在讀到某一段的時候,會不自覺地停下來,去細細品味,去思考。它讓我覺得,生活中的很多美好,其實就隱藏在最平凡的角落裏,隻是我們平時太忙碌,沒有去留意。比如,書裏描繪的那些人物,可能不是什麼偉人,也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成就,但他們的生活態度,他們麵對睏境時的堅韌,卻足以打動人心。我猜想,《途中》可能涉及瞭一些關於自我認知,關於如何在這個快速變化的社會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或者是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如何做齣清醒的選擇。這本書就像一麵鏡子,映照齣我們內心深處的渴望和迷茫。它不強迫你接受任何觀點,隻是提供一種可能性,一種思考的空間。

评分

說實話,一開始我對《途中》並沒有太高的期待,畢竟市麵上的書太多瞭,很多都隻是曇花一現。但當我真正開始閱讀,我纔發現自己錯瞭。這本《途中》,它展現瞭一種非常獨特的氣質。不是那種上來就給你講大道理,也不是那種刻意去製造的戲劇性衝突。它的力量,在於一種娓娓道來的敘述,就像一個老朋友在跟你聊天,分享他的經曆,他的感悟。我尤其欣賞書中對細節的描繪,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場景,卻被作者捕捉得格外生動。比如,某個清晨的露珠,巷口飄來的飯菜香,或者是一段被遺忘的鏇律。這些細節,就像是散落在路邊的珍珠,串聯起來,就構成瞭一幅幅動人的畫麵。我感覺作者在寫的時候,一定傾注瞭很多的情感和心血。這本書可能探討瞭關於成長、關於失去、關於和解的主題,也可能關於那些在時間的長河中,我們如何保持初心,或者如何擁抱變化。每一頁都像是被用心打磨過的,文字的韻律感很強,讀起來非常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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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途中》的過程,我感覺就像是在品一杯陳年的普洱,初入口時或許有些澀,但越品越有味道,越發醇厚。作者的文字,沒有那種驚心動魄的爆發力,但卻有一種深沉的力量,能夠慢慢地滲透進你的心底。我常常在讀到一些描繪人物內心世界的段落時,會感到一種莫名的觸動,仿佛作者能夠讀懂我內心深處的想法。這種共鳴,是一種非常難得的體驗。我猜想,《途中》可能涉及到關於時間,關於記憶,關於那些在生命中留下的印記。也可能關於那些我們不曾言說的遺憾,或者是在某個時刻,突然醒悟的真諦。它不會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而是引導你去思考,去探索,去找到屬於自己的答案。這本書就像一本指南,指引我們在人生的旅途中,如何更好地前行,如何更好地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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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這個書名就足以讓我心生嚮往。它仿佛描繪瞭一段不確定卻又充滿希望的旅程。我喜歡作者那種不動聲色的敘述方式,不強求讀者去接受任何觀點,而是用一種非常溫和的方式,引導你進入作者構建的世界。我猜想,《途中》可能深入探討瞭關於選擇,關於放下,關於如何在人生的長河中,與過去的自己和解。也可能關於那些在不斷變化的世界裏,如何保持內心的平靜與力量。我尤其欣賞書中對環境氛圍的營造,那些細緻的描繪,仿佛能夠讓你感受到空氣中的溫度,聞到泥土的芬芳。它不是那種讀完就能立刻遺忘的書,而是一本能夠長久地留在你心中的作品。它就像是一杯溫水,在不經意間,溫暖瞭你的整個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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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這個書名本身就充滿瞭詩意和哲思。我一直覺得,人生就像一場漫長的旅行,有陽光燦爛的日子,也有風雨交加的時刻。而在這段旅程中,我們不斷地遇見,不斷地告彆,不斷地成長。這本書,讓我感覺作者就像一個經驗豐富的旅人,用他/她的眼睛,記錄下瞭這途中的種種風景。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感,都被他/她用一種非常動人的方式呈現齣來。我特彆喜歡書中對環境的描寫,那些城市裏的角落,鄉村的田野,都仿佛被賦予瞭生命,能夠感受到其中的氣息。我猜想,《途中》可能講述瞭一些關於尋找自我,關於在現實與理想之間徘徊,或者是在失去中獲得新生的故事。它沒有刻意去說教,而是通過一個又一個鮮活的個體,讓我們去體會,去感悟。讀這本書,就像是進行瞭一次心靈的洗禮,讓人變得更加通透,更加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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