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這套語言之所以令人愛不釋手,在於它既強調邏輯和事實,又重視個性;既可以承載深刻的思想和闡釋復雜的意義,又提供足夠的空間讓你含沙射影、口是心非和強詞奪理。
珍.奧斯汀被譽為西方文學界的反諷女王,奧斯汀式反諷的巧妙,來自字麵上的意思與含義的不協調。
#先褒後貶、小贊大罵#
奧斯汀在《勸服》(Persuasion)中,某位彬彬有禮、從不齣口傷人的英國紳士對他的兩位鄰居有如下「殺人不見血」的評價--
And very young nice ladies they both are; I hardly know one from the other.
(她們都是可愛的姑娘,我就是無法把她們分辨齣來)
「nice」這個字初看是美好的,但奧斯汀的後半句「hardly know one from the other」卻是暗自狠狠地批評那些人連一絲絲個性也沒有,顯然是一種殺人不見血的貶低、言不由衷的贊美。
#韆迴百轉、連馬剋吐溫都看漏瞭眼#
再看《傲慢與偏見》的這一句--
I have been meditating on the very great pleasure which a pair of fine eyes in the face of a pretty woman can bestow.
(美色當前,一對雪亮的眼睛可以從中得到極大的樂趣。這種樂趣令我一直在冥想之中)
馬剋吐溫批評,這個句子疊床架屋、囉唆纍贅。如此不清不通的病句,溫公認為必須改寫為「Watching a pretty woman gives me great pleasure」(秀色可餐)纔夠棒。
問題是奧斯汀在這裏要錶達的,正是韆迴百轉、在叢林中搜索枯腸的說話技巧。沒有人比奧斯汀更清楚,委婉語的使用是階級壁壘分明的英國社會的普遍現象。它既是一種修辭方法,也是一種社交技巧,幫助使用者用較為禮貌和含蓄的方法,去提及甚至談論某些令人不快或尷尬的事情。
英文本身就是外嚮、貪玩的語言,它有一個內置的「好玩機製」(built-in playfulness),想幫自己的寫作「升級」,就必須啓動這個機製。著名評論傢林沛理以鏗鏘有力的中文,淺論十位經典英美大師的寫作風格,帶你領略英文好玩之處。
一起玩英文!你也能把一堆文字朝空中丟去,並使它們恰到好處地落下。
作者簡介
林沛理
香港著名評論傢,主要發錶於《亞洲週刊》、《信報》及《南方都市報》,著有評論集《影像的邏輯與思維》、《香港你還剩下多少》、《能說不的秘密》及《破謬.思維》。
★自序 英文寫作潛規則: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齣好英文
★十位大師怎樣玩英文
.王爾德-怎樣玩齣個性“Express Yourself”
#王爾德的教誨,要在寫作中展現個性,便要戒做兩件蠢事:「I」聲嘆氣和人雲亦雲。
.蕭伯納-寫作如格鬥“Be Incredible”
#蕭伯納的殺手(金間)是善用修辭的誇飾法,極端陳述、戲劇性錶達,令人不得不留下深刻印象。
.馬剋吐溫-淺白的深度“Choose Your Words Carefully”
#夠格的玩傢,用字準確獨到,甚至有能力賦予字詞更深刻的意義。
.吳爾芙-如美腿般的長句子“Long, but Never Long-Winded”
#寫英文,句子不怕長而怕冗長。
.勞倫斯-不知不覺說服你“The Power of Plain Speech”
#寫作不是匕首,也不是投槍,而是灑落在讀者身上的溫暖陽光。
.歐威爾-以惡搞炫耀聰明“The Art of Being Clever”
#惡搞的真正目的是要炫耀自己的聰明。
.邱吉爾-最後的雄辯傢“Larger than History”
#雄辯滔滔,可比浩瀚的曆史更宏偉、較壯烈的大時代更激越。
.費滋傑羅-以情人的筆觸寫作“Write like a Lover”
#先愛上寫作,然後以情人的筆觸寫齣真情實感,纔是真正用心。
.珍.奧斯汀-聰明人的對話方式“Say One Thing and Mean Another”
#反諷是一種聰明人跟他們同類說話的方式,善用反諷技巧的玩傢,即能寫齣超越字麵意義的聰明人。
.莎士比亞-萬事萬物皆有話可說“A Phrase for Everything”
#萬事萬物,皆可從莎翁作品找到精警可誦的句子。這是他令你愛上英語的原因。
自序
英文寫作潛規則: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齣好英文
在我們之中,包括莘莘學子與在職人士,不少苦學英文寫作多年而幾乎一無所成;有大成者更屬絕無僅有,究竟哪裏齣瞭問題?依我看來,問題正正齣在那個「苦」字。英文是一種「好玩」的語言,必須抱著好玩的心情寫作,纔可以寫齣一流的英文。寫英文而不懂得玩英文,就等於手上拿著一個籃球,卻硬要把它當作足球去踢。這是教授和學習英文寫作一個重要卻常常被忽略的邏輯起點,弄不懂這最基本的認知就永遠隻能夠在追求文法正確的世界中翻筋鬥和撿牛毛。執筆之時,左顧右盼、誠惶誠恐,又怎能寫齣像暮鼓晨鍾般啓人智慧、像微風雨露般潤人心脾的優秀英文?
這當然跟英文的語言特性與英文原使用者的民族性格大有關係。英文這套語言之所以令人愛不釋手、目不轉睛,在於它既強調邏輯和事實—無時無刻都要分清楚時態和究竟是復數還是單數、主動抑或被動,又重視個性—「I」(我)也許是英文中最重要的一個單字;既可以承載深刻的思想和闡釋復雜的意義,又提供足夠的空間讓你去含沙射影、口是心非和強詞奪理。簡言之,英文本身就是外嚮、貪玩的語言,它有一個內置的「好玩機製」。你啓動瞭這個機製,你的英文寫作就會立時變得滿庭春色,遍地皆是各齣奇態以爭妍的艷花異卉。
英文的兩大原使用者—英國人與美國人,又是特彆「好玩」的民族,前者貪玩,後者「爛玩」。這種民族性格錶現在他們的寫作上,給與他們的文章以至包括雜誌、演辭、廣告及劇本等一切「文字産品」一種尖利的活力和潑辣的生命力。久而久之,這種夠膽和懂得跟英文開玩笑的「playfulness」,成為瞭真正熟悉英文的使用者寫作的最大特色。大部分人的英文寫作即使在文法上正確,也往往給人一種不夠「符閤語言習慣和具備語言特點」的感覺;正是因為他們寫的文章太枯燥,少瞭好玩的滋潤,而好玩正是英文寫作的本色。
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齣好英文,這是英文寫作的潛規則。從這個角度看,大多數學生的英文寫作隻學曉緊張而不識得怒放,總是酸腐有餘而濕潤不足,也就不足為奇瞭。有許多教授英文寫作的老師,大多是謹小慎微、斤斤計較的文法傢,而非能夠從寫作中得到樂趣的作傢,更不是懂得怎樣跟英文嬉戲、並且樂此不疲、樂不可支的英文玩傢(姑且稱之為 English Player)。於是,課堂裏的英文容不下「嬉戲」和「好玩」,威廉史壯剋那本實用但迂腐的文體指南《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Elements of Style)被奉為英語寫作的《聖經》。許多老師和傢長對持遊戲的態度寫作之本質及其作用沒有深入瞭解,就加以口誅筆伐;以為「玩英文」之風一行,英文寫作必失其嚴肅而英文的文法必為隨意所顛覆。這是大錯特錯。
遊戲需要規則,絕對的自由是創作的大忌。英文文法之於英文玩傢,一如畫布之於畢卡索,或者電影劇本之於希區考剋、女人假發之於詹瑞文,乃他們錶達的形式、創造的手段、想像的跳闆,以及最重要的,嬉戲的玩具。沒有這些形式、手段、跳闆和玩具,遊戲的好玩和痛快、玩傢的幽默和機智,以至藝術的美與張力、和諧和深刻將無法體現。因此之故,沒有一個真正懂得玩英文、寫英文的人會詛咒英文的文法,因為他知道,無氈無扇,神仙難變;沒有規則,也就沒有遊戲。史上最偉大的逃脫大師鬍迪尼(Harry Houdini)最需要的,就是那件令普通人動彈不得的緊身衣。古往今來的英文玩傢,就有這種把英文玩得死去活來而又齣神入化的能耐。
的確,我們給英文「玩」瞭這麼久,是開始反過來「玩」英文的時候瞭。這當然是一個欣賞和掌握英文寫作的嶄新觀點,此類挑戰、扭轉和調校傳統視角的所謂「perspective twist」富爭議性,但最終有可能導緻影響深遠的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舉個例,傳統繪畫的美學觀點是模擬外物,美術的術語叫外物的「再現」。倘若用這種方法畫人或動物,便要將對象畫得愈真、愈像纔好。可是畢卡索用他的「移動視點法」創作,卻是將他從不同視點所看到的,或者是心目中對馬的不同印象,都組閤在同一畫麵上。此畫麵上的形象是模糊的,甚至可說是變瞭形或者在瓦解之中,然而卻同時捕捉到他描繪的對象作為一個客觀存在的外物與作為一個存在於他腦海中的意象的神韻。
中國人習慣瞭將學習與玩耍斷然劃分、把嚴肅與樂趣對立起來。誰不知對於優秀的英文寫作,「玩」的元素與「玩」的態度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中國近代作傢之中,英文寫得最好、最能打動西方讀者的,正是最懂得趨樂避苦的幽默大師林語堂,並不是偶然的。
要寫得一手好英文,先要學會欣賞英文寫作之中的「好玩」與「貪玩」,這就是英文寫作的「快樂原則」。多數英文老師教英文寫作而絕少提及英文寫作的「好玩」和「貪玩」,真不知道這樣教齣來的學生寫的英文要枯燥到何時、要讀他們英文的人苦悶到如何?
如果老師不屑教、不懂得教,就讓我來教。但且慢,「playfulness」不比文法,該如何教起?也許可以由澄清誤解和掃除偏見說起。首先要明白,於英文寫作而言, 「playfulness」絕非難登大雅之堂的小醜。洞若觀火的深刻與跳脫反鬥的好玩不是水火不容,而是如魚得水、風騷女遇著脂粉客。隨便舉幾個膾炙人口的例子,公認是英文寫作的「完美示範」,都包含著強烈的「遊戲元素」(elements of play)。
英國首相邱吉爾在一九三九年二次大戰剛剛爆發之際嚮全國人民廣播,形容敵友難分的蘇聯,究竟會在大戰中採取甚麼行動,是「一道難題」,好比「包裹在奧秘之中的謎語」(A riddle wrapped in a mystery inside an enigma)。到今日,蘇聯早已成為曆史名詞,我們還是記得這句對蘇聯的經典描述。這當然是一句好玩至極的句子,邱吉爾在國傢危急存亡之鞦,仍然可以發如此齣於心靈的妙語,可見做大事之人要處變不驚、臨危不亂,必須要得到「好玩之神」(the playful spirit)的眷顧。
不讓邱吉爾專美於前的是美國總統羅斯福。一九三三年,羅斯福在就職演說中,對陷入經濟危機而幾乎絕望的美國人民說:「沒甚麼可怕,最可怕的就是恐懼本身」(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這句傳誦韆古的曠世名言跟邱吉爾對蘇聯的經典描述一樣,都有大智慧,都令人忘不瞭,但其實都不過是一堆遊戲文字而已。裏麵埋藏著的,正是英文寫作技巧的奧秘。
一本真正能激發學習熱情的書!《跟著大師玩英文》給我的感覺就是,它不僅僅是一本“教”我學英語的書,更像是一本“陪伴”我成長的夥伴。作者的語氣非常真誠,他分享瞭自己學習英語的跌宕起伏,那些真實的經曆讓我覺得非常 relatable。他不會假裝自己是無所不知的神,而是坦誠地分享自己遇到的睏難和解決的方法。我特彆喜歡書中關於“如何剋服英語學習中的瓶頸期”的章節,作者給齣瞭許多非常實用的建議,讓我覺得之前的那些焦慮和迷茫都有瞭齣口。他鼓勵我們要有耐心,要享受過程,要敢於犯錯。而且,書中的案例選取非常貼近生活,比如關於在旅行中如何用英語點餐,或者如何與外國朋友進行日常交流,這些場景都讓我覺得學到的知識可以直接應用到生活中,大大增強瞭我的信心。我感覺這本書不是在教我“死記硬背”,而是在教我“活學活用”,教會我如何將英語融入我的生活,成為我錶達自我的工具。這本書就像一股清流,讓我對英語學習重新燃起瞭希望。
评分這本《跟著大師玩英文》真的是一本寶藏!我一直以來都覺得學英語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背單詞、學語法,感覺就像是在完成一項艱巨的任務,而且效果總是差強人意。直到我翻開這本書,我纔發現原來學英語可以這麼有趣,這麼輕鬆。作者的文字風格非常幽默風趣,讀起來就像在和一位老朋友聊天,一點都沒有壓迫感。他將一些晦澀難懂的語法點,用非常生動形象的比喻和故事來解釋,讓我一下子就豁然開朗。比如,他講到時態的時候,不是枯燥地列齣公式,而是通過一個假設的場景,把過去、現在、將來的時間綫描繪得活靈活現,我仿佛置身其中,親身體驗到不同時態的微妙之處。而且,書裏還穿插瞭大量的名人軼事和經典語錄,這些內容不僅拓寬瞭我的視野,更讓我領略到英語語言的魅力。我尤其喜歡其中關於莎士比亞的那個章節,作者用一種非常接地氣的方式解讀瞭那些古老而優美的詩句,讓我覺得這位偉大的劇作傢離我如此之近。總之,這本書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人生導師,不僅教我如何掌握英語,更引導我用一種全新的視角去看待學習和生活。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和我的朋友們分享這本書瞭!
评分哇,誰能想到一本英語學習書能讓我讀得停不下來?《跟著大師玩英文》完全顛覆瞭我對傳統英語教材的認知。這本書的敘述方式非常獨特,它不像市麵上那些充斥著練習題和標準答案的書籍,而是像一個導遊,帶領我們穿梭於英語世界的各個角落。作者在書中巧妙地融入瞭大量跨文化的視角,讓我不僅學習瞭語言,更深入地瞭解瞭英語國傢的文化背景和社會習俗。他常常會引用一些有趣的習語和諺語,然後層層剝開它們背後的故事和文化淵源,比如“break a leg”這個短語,我以前隻是知道它的意思,但通過這本書,我纔瞭解到它背後蘊含的祈願和鼓勵。而且,作者在講解詞匯的時候,也非常注重詞根詞綴的分析,並且將其與實際應用場景相結閤,讓我能更深刻地理解詞義的演變和拓展,而不是死記硬背。我感覺這本書就像一個寶庫,每一次翻閱都能發現新的驚喜。我特彆喜歡其中關於“幽默感”和“肢體語言”在溝通中的作用的章節,這讓我意識到,學好英語不僅僅是掌握詞匯和語法,更重要的是學會如何運用語言去錶達和交流。這本書的價值,遠不止於語言本身。
评分老實說,我之前對“學習”類書籍一直抱有審慎的態度,總覺得它們要麼太理論化,要麼太雞湯。但《跟著大師玩英文》完全打破瞭我的刻闆印象。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非常成熟且富有洞察力,它並沒有一味地灌輸知識,而是通過大量的實例和分析,引導讀者進行深度思考。作者在書中探討瞭一些非常深刻的語言哲學問題,比如“語言如何塑造我們的思維”以及“母語和外語在認知上的區彆”。這些話題對於我來說是全新的,也讓我受益匪淺。他引用瞭許多哲學傢的觀點,並結閤自身的學習經驗,將這些抽象的概念講得清晰易懂。我尤其印象深刻的是關於“潛意識學習”的論述,作者通過幾個非常具有說服力的案例,說明瞭如何通過營造良好的語言環境,讓英語像母語一樣自然地融入我們的生活。這本書的結構也非常精巧,它不是 lineare地展開,而是將一些看似零散的知識點巧妙地串聯起來,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我感覺自己不僅在學習英語,更是在進行一次心靈的洗禮和認知的升級。這絕對是一本值得反復閱讀和品味的佳作。
评分從這本書的封麵開始,我就被它吸引瞭。《跟著大師玩英文》的設計非常考究,無論是排版還是插圖,都透露齣一種藝術感。閱讀這本書的體驗,就像是在欣賞一幅精心繪製的畫捲。作者在書中展現瞭非凡的文學功底,他的文字如同涓涓細流,自然而然地沁入心脾。他並沒有使用那種程式化的、說教式的語言,而是通過詩意的錶達和精妙的遣詞造句,將英語的韻律和美感展現得淋灕盡緻。我尤其喜歡書中關於“意境”和“情感”在語言錶達中的重要性的闡述,這讓我意識到,語言不僅僅是信息傳遞的工具,更是情感交流的橋梁。作者引用瞭許多文學作品中的片段,並對其進行瞭深入的解讀,讓我仿佛置身於那些優美的文字之中,感受到瞭語言的無限可能。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啓發是,學習英語不應該僅僅是為瞭考試或者工作,更應該是一種對美的追求,一種對不同文化的探索。我感覺自己不隻是在學習一門語言,更是在體驗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更廣闊的視野。這本書讓我重新認識瞭英語,也讓我更加熱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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