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土地經濟學的角度看,市地重劃可以再開發城市老舊地區低度使用的土地,使其達到最高與最佳使用(the highest and best use)。這樣便會增加土地所有權人與社會全體的財富,使居民的生活更美好。但是,除非土地能夠重新整理,做整體的規劃與再開發,以上所說的各種利益都很難實現。事實上,因為個人對私有財產權的重視、偏好不同,以及重劃之後土地增值分配的公平與否等問題,並不是每個地主都歡迎這種做法。特別是在城市中心地區,所有權格外零亂與分散。雖然重劃與更新應該同步進行,但是卻是一項非常困難的工作。傳統的土地整理辦法,包括土地徵收、自願交換等,在效率與公平上,都不理想,甚至會阻撓都市更新。因此,土地重劃(Land Readjustment, LR)的辦法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