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核心概念是,「多中心治理」,亦稱「製度化分權」。
基本假設是,隻有多中心治理,大規模政治體纔能兼得穩定與活力;單中心大規模政治體,在霸權鐵律作用下,必然陷入專製-擴張相互強化的循環。
本書的最大理論貢獻,是發明瞭對多中心治理具有解壓功能的形式化論證,提齣瞭一種獨創的宏觀民主理論。迄今為止的西方民主理論,有三個闆塊,均為微觀民主理論。宏觀民主理論,在一點上,與西方競爭性縱嚮民主理論接近:不強調民主的價值理性,強調民主的工具理性。
本書風格,是力求嚴格論證,簡潔陳述,生動錶達,義理,詞章和考據三者並重。
作者簡介
吳稼祥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副理事長、中國體製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研究部研究員,1982年2月畢業於北京大學經濟係;1988年11月被中共中央辦公廳高級研究編輯職務評審委員會評為副研究員;1982年——1989年,曾就職於中共中央宣傳部和中共中央書記處辦公室,2000年3月赴哈佛大學做訪問學者3年。國有企業股份化改造及新權威主義首倡者之一,主要著作有:《鄧小平:思想與實踐》(1988年)、《智慧算術——加減謀略論》(1997年)、《頭對著牆——大國的民主化》(2001年)、《果殻裏的帝國:洲級國傢時代的中國戰略(2005年)》、《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2012年)等。
“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個書名,簡直就像一個充滿智慧的謎語,立刻勾起瞭我深入探索的欲望。首先,“公天下”這個詞,它不僅僅是一個政治口號,更是一種深邃的哲學追求,一種對人類社會理想狀態的描繪。它讓人聯想到,如何纔能讓“天下”真正成為一個共享的、為大傢所掌控的公共領域,而不是被某些個體或群體所壟斷。這本身就是一個充滿挑戰的命題,尤其是在當今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緊接著,“多中心治理”的齣現,則為“公天下”的實現提供瞭現實的路徑。“多中心”意味著權力結構不再是單一的、僵化的,而是呈現齣一種分散、多元、相互連接的狀態。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如何具體闡釋這種“多中心”的,它是如何構成一個相互製約、相互協作的權力網絡?它是否能夠有效地應對復雜多變的社會需求,並激發不同層級的活力?這是否意味著一種更加適應現代社會特點的治理模式?而“雙主體法權”的提法,則更是讓我對書中理論的創新性充滿期待。在傳統的法律框架下,我們通常將主體分為國傢、法人和自然人。但“雙主體”這個概念,卻暗示瞭在某些領域,可能存在著兩種並列的、擁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權利主體。這是否意味著對現有法律主體理論的一次深刻反思和拓展?它們之間的權利界限如何劃定,責任如何分配,利益如何平衡?書中是否會提供一套全新的法律框架,來規範這些“雙主體”之間的關係,從而解決當前社會中存在的權力真空、責任模糊等棘手問題?我迫切地想在書中找到答案,理解作者是如何將這些宏大且極具前瞻性的概念,轉化為一套完整、可行的理論體係。
评分《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本書的書名,如同一顆投入平靜湖麵的石子,激起瞭我內心深處對社會秩序與權力運作的層層漣漪。首先,“公天下”這個詞,它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稱謂,更是一種曆史的追溯,一種對人類社會理想形態的期盼。它讓我聯想到,在漫長的文明進程中,人類是如何不斷探索“共享”與“共治”的可能,如何讓“天下”成為一個真正的公共領域。但在信息爆炸、利益多元的當下,“公天下”的實現,早已不是一個空泛的口號,而是需要精密的製度設計和深刻的理論支撐。“多中心治理”的提法,恰恰抓住瞭當下社會運行的脈絡。它暗示瞭權力不再是單一的、自上而下的,而是分散在多個節點,形成一種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復雜網絡。我迫切地想知道,書中是如何描繪和界定這些“中心”的?它們是基於地理區域,還是功能領域,抑或是某種新型的社群連接?它們之間是如何協同運作,又如何能夠有效應對復雜多變的社會挑戰,最終實現“公天下”的目標?這是否意味著一種更加靈活、更具韌性的治理模式的齣現?而“雙主體法權”的提法,則更是讓我看到瞭書中在法律理論上的創新與突破。“法權”二字,蘊含著對法律公正性與權威性的追求。而“雙主體”的概念,則暗示瞭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可能存在著兩種並列的、擁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權利主體。這是否是對現有法律主體理論的一次深刻反思和拓展?它們之間的權利界定、義務分配、責任承擔以及糾紛解決機製,將如何在這個“雙主體”的框架下得到規範?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為我們提供一套全新的理論視角,來理解和構建一個更加公平、更加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法律體係,它可能能夠為解決當前社會治理中的難題,提供深刻的啓示。
评分翻開《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本書,我首先被它那直擊人心的書名所吸引。“公天下”這三個字,仿佛自帶一種曆史的厚重感,讓人聯想到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那些關於理想政治形態的宏大敘事,又似乎暗示著一種超越狹隘利益、追求普遍福祉的價值取嚮。然而,緊隨其後的“多中心治理”和“雙主體法權”的提法,又立刻將這種宏大敘事拉迴到當下復雜的現實挑戰中。在我看來,當今世界最顯著的一個特徵就是傳統權威的瓦解和權力結構的多元化。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個體能夠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匯聚、發聲,各種社會組織、利益群體也日益活躍,這使得任何一種單一的、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都顯得捉襟見肘,難以應對層齣不窮的新問題。因此,“多中心治理”這個概念,在我看來,不僅僅是一種理論上的探索,更是一種對現實睏境的深刻洞察。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如何定義和描繪這種“多中心”的,它是否意味著權力分散到各個角落,還是說存在著多個並行的、相互製約的核心?是強調自下而上的互動,還是在保留一定中心的同時,輔以多層級的分布式權力?而“雙主體法權”的提法,則更像是對現行法律體係的一次有力挑戰和深刻反思。我們習慣於國傢與公民之間的二元法律關係,但在現實生活中,許多重要的社會活動和利益的實現,都離不開介於兩者之間的各類組織和群體。這些“中間地帶”的權利如何界定?它們是否也應該被賦予一定的“主體”地位,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和權利義務?如果存在“雙主體”,那麼它們之間的法律關係又該如何規範?是平等的,還是有主次之分?在資源分配、責任承擔、權利救濟等方麵,又該如何體現這種“雙主體”的特點?我預感這本書將為我們揭示一個更加精細化、更加符閤社會發展實際的法權體係,它可能會重塑我們對法律主體、權力運作以及社會秩序的理解。
评分這本《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的名字本身就勾起瞭我極大的好奇心。首先,“公天下”三個字,就帶著一種宏大的曆史迴響,仿佛讓人迴到瞭那個曾經被理想主義光芒照耀的時代,思考著政治與社會的終極形態。然後,“多中心治理”的提法,又巧妙地避開瞭傳統上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暗示瞭一種更加靈活、更具韌性的權力運作模式。在當今世界,信息傳播的去中心化、社會組織的碎片化以及利益訴求的多樣化,使得傳統的單一中心式治理麵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那麼,如何在復雜的現實中構建一個既能保持秩序,又能激發活力的“多中心”體係?是需要一種全新的理論框架來指導,還是需要一些具體的實踐路徑來探索?我迫切地想知道書中是如何解析這個問題的,它會提齣哪些創新性的治理模型?是藉鑒瞭曆史上的某些成功經驗,還是在理論上進行瞭大膽的推演?“雙主體法權”更是讓我眼前一亮。在法治的框架下,主體性是理解權利義務的關鍵。而“雙主體”的提法,則暗示瞭在某些領域,可能存在著兩種不同性質或層級的權利主體,它們之間如何界定、如何互動、如何平衡,將是構建一個公正有序社會的核心難題。這是否意味著在傳統的國傢與個人之外,還存在著其他重要的權利主體?例如,社區、行業協會,甚至是某些新型的數字原生組織?它們在法律上是否應該被賦予不同程度的“主體”地位?而“法權”二字,又強調瞭法律的約束力和權利的保障性,這本身就蘊含著一種張力,一種在製度設計中必須小心翼翼拿捏的尺度。我期待書中能深入探討這種“雙主體法權”的理論基礎,以及它如何在實踐中得到具體落實,它是否能夠解決當前社會中一些長期存在的權力不對等、利益分配不公等問題,從而構建一個更加公平、更具包容性的社會結構。總而言之,這本書的書名本身就蘊含著深刻的哲學思考和前沿的社會治理理念,讓我對它充滿瞭期待,渴望在書中找到解答這些疑問的鑰匙。
评分“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個書名,僅僅是看一眼,就讓我感受到瞭作者試圖探討的深刻性和前瞻性。它仿佛是一扇窗,讓我窺見瞭當下社會治理與法律體係所麵臨的挑戰,以及未來可能的解決之道。“公天下”這個概念,它不僅僅是一種理想,更是一種價值取嚮,指嚮一種更廣泛的、包容性的社會秩序。然而,在現實世界中,如何實現這種“公天下”,又是一個巨大的難題。而“多中心治理”的提法,則為這個難題提供瞭切入點。“多中心”意味著權力結構不再是單一的、集中的,而是分散在多個節點,形成一種動態的、相互關聯的網絡。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如何具體闡釋這種“多中心”的,它是否能夠有效地應對日益復雜化的社會議題,並激發不同層級的創新活力?這是否意味著一種更加去中心化、更加民主化的治理模式的興起?而“雙主體法權”的提齣,則更是讓我看到瞭書中在法律理論上的創新之處。“法權”二字,強調瞭法律在規範社會行為、保障公民權利方麵的核心作用。而“雙主體”的概念,則暗示瞭在某些特定領域,可能存在著兩種並列的、擁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權利主體。這是否是對現有法律主體概念的一次挑戰和拓展?它們之間的權利如何界定,義務如何分配,責任如何承擔?書中是否會構建一套新的理論框架,來處理這種“雙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從而解決當下社會中存在的權力真空、責任不明等問題?我迫切地想在書中找到答案,理解作者是如何將這些宏大且具有現實意義的理念,轉化為一套清晰、可行的理論體係,為我們構建一個更加公平、更具活力的社會提供指引。
评分“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個書名初讀之下,就讓我感受到瞭作者想要探討的深刻命題。它不僅僅是一本理論書籍,更像是一場關於社會組織與權力運作的哲學思辨。首先,“公天下”這個詞,本身就蘊含著一種理想主義的光輝,它似乎在呼喚一種更加普惠、更加包容的社會治理模式,打破狹隘的地域、身份、利益壁壘,追求一種更大範圍內的和諧與共同體。這讓我聯想到,在當下這個高度互聯又日益碎片化的時代,我們如何纔能真正實現“天下為公”的理想?是否意味著需要一種超越民族國傢、超越單一意識形態的治理框架?然後,“多中心治理”的提法,則顯得更加務實和前沿。它跳齣瞭傳統上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思維,暗示瞭權力結構可能並非隻有一個焦點,而是呈現齣一種分散、多元、相互連接的狀態。我迫切想知道,書中是如何界定這些“中心”的,它們是地理上的區域,還是功能上的領域,抑或是基於某種新型的社群?它們之間是如何相互作用、相互製約,又如何共同維護社會的穩定與發展?這是否意味著一種更加靈活、更具韌性的治理體係的齣現?而“雙主體法權”的提齣,更是讓我對書中內容的深度和創新性充滿瞭期待。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我們通常討論的是國傢與個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但“雙主體”這個概念,暗示瞭在某些領域,可能存在著兩種並列的、具有法律地位的主體,它們之間如何劃分權利,承擔義務,如何解決糾紛?這是否涉及到對新型社會組織、網絡社群,甚至是某些跨國機構在法律上的重新定位?這本書是否在嘗試構建一種全新的法律理論,來適應快速變化的社會現實,解決權力不對等、責任主體模糊等棘手問題?我渴望在書中找到答案,看到作者如何將這些宏大且前沿的理念,轉化為清晰的理論框架和可操作的治理模式。
评分《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個書名,自帶一種穿越時空的宏大敘事感,讓我對它充滿瞭好奇與期待。首先,“公天下”三個字,它喚起瞭我對古代哲學思想的聯想,那種對普世價值、共同福祉的追求。但在現代社會,“公天下”的實現,早已不再是簡單的道德呼籲,而是需要精密的製度設計和理論支撐。“多中心治理”的提法,正是這種精密的體現。它暗示瞭一種權力結構不再是單一的、僵化的,而是呈現齣一種分散、多元、相互製約的動態平衡。我非常想知道,書中是如何界定和描繪這些“中心”的,它們是地理上的區域,還是功能上的領域,抑或是基於新型的社群連接?它們之間是如何協同運作,形成閤力,從而實現更高效、更具韌性的治理?這是否意味著一種對傳統權力觀的重塑?而“雙主體法權”的提法,則讓我看到瞭書中在法律理論上的大膽創新。“法權”二字,強調瞭法律的約束力和權利的保障性。而“雙主體”則暗示瞭在某些領域,可能存在著兩種並列的、擁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權利主體。這是否是對現有法律主體概念的一次突破?它們之間的權利界定、義務分配、責任承擔以及糾紛解決機製,將如何在這個“雙主體”的框架下得到規範?我猜想,這本書將為我們提供一套全新的理論視角,來理解和構建一個更加公平、更加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法律體係,它可能能夠解決當前社會中長期存在的權力不對等、責任主體模糊等問題。
评分讀到《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個書名,我的腦海裏立刻湧現齣許多與社會結構、權力運作和法律體係相關的思考。首先,“公天下”這個詞,它本身就帶著一種曆史的縱深感和對理想社會的嚮往。它讓我想到,人類社會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一直在探索如何構建一個更加公平、更具包容性的秩序,如何讓“天下”真正成為一個公共的領域,而非少數人或少數集團的私有財産。然而,在當今這個信息爆炸、利益多元化的時代,“公天下”的實現路徑又變得異常復雜。“多中心治理”的提法,則直接迴應瞭這種復雜性。它打破瞭傳統上單一中心、自上而下的權力模式,暗示瞭一種更加分散、更加靈活的權力結構。我非常想知道,書中是如何界定這些“中心”的,它們是政府的不同層級,還是社會的不同領域,又或者是基於某種新型的社群連接?它們之間是如何形成相互製約、相互協作的關係,從而實現整體的社會穩定與發展?這是否意味著一種更加去中心化、更加民主化的治理模式?而“雙主體法權”的提法,則讓我對法律的邊界和主體的概念産生瞭新的思考。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我們通常關注的是國傢與公民、法人之間的關係。但“雙主體”這個概念,似乎在暗示著,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可能存在著兩種並列的、具有法律地位的權利主體。它們之間是如何界定權利義務,如何進行法律上的互動,如何解決可能齣現的衝突?這是否意味著需要一種對現有法律理論的拓展和創新,以適應社會現實中湧現齣的各種新型的社會組織和互動模式?我期待這本書能為我們揭示一個更加精細化、更加符閤現實的權力與法律運作圖景,為解決當前社會治理中的難題提供深刻的啓示。
评分《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本書的書名,讓我有一種醍醐灌頂之感。首先,“公天下”三個字,它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詞語組閤,更像是一種曆史的迴響,一種對人類社會美好藍圖的憧憬。它讓我聯想到古代樸素的“天下為公”的思想,但又在此基礎上,注入瞭現代社會的復雜性和多元性。在信息爆炸、全球化深入的今天,我們所麵臨的治理挑戰早已不是一個單一中心所能概括的。“多中心治理”這個概念,恰恰點明瞭當下社會運作的本質特點。它是否意味著權力不再集中於一處,而是分散在多個節點,形成一種相互聯係、相互製衡的網絡?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這種“多中心”的內在邏輯,它如何平衡效率與公平,如何應對不同中心之間的衝突與閤作?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理論模型或案例分析,來闡釋這種治理模式的可行性。更讓我眼前一亮的是“雙主體法權”的提法。在傳統的法律體係中,我們通常關注的是國傢與公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或者國傢與法人之間的關係。然而,在現實社會中,許多重要的經濟活動、社會互動,都發生在國傢和個人之外的群體之間,例如行業協會、非營利組織、社區自治單位,甚至是虛擬社區。這些群體在法律上是否應該被賦予獨立的“主體”地位?它們與傳統的國傢主體和個人主體之間,又會形成怎樣的“雙主體法權”關係?書中是否會界定這兩種主體的權責邊界,以及它們之間的互動規則?我猜想,這是一種對現有法律框架的拓展和深化,旨在解決當前社會中存在的權力真空、責任不清等問題。它可能為我們構建一個更加精細化、更加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法律體係提供瞭新的思路。
评分《公天下:多中心治理與雙主體法權》這個書名,就像一把鑰匙,打開瞭我對當下社會治理睏境與未來發展方嚮的無限遐想。“公天下”三個字,自帶一種曆史的厚重感和理想主義的光輝,它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人類社會對某種更高級、更普惠的社會形態的追求,一種超越個體私利、追求普遍福祉的集體願景。然而,在現實世界中,這種“公天下”的理想如何落地,又是一個巨大的挑戰。而“多中心治理”的齣現,則為這個理想注入瞭現實的可能性。“多中心”意味著權力不再是孤立的、單一的,而是分散在多個節點,形成一種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生態係統。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如何定義和描繪這些“中心”的?是地理上的區域劃分,還是功能上的專業領域,抑或是基於某種新型的社群組織?它們之間是如何協同運作,如何形成閤力,又如何避免相互衝突,形成一種既有活力又不失秩序的治理結構?這是否是對傳統科層製治理模式的一次顛覆?而“雙主體法權”的提法,更是讓我眼前一亮,它直接觸及瞭當前法律體係中存在的模糊地帶和潛在矛盾。“法權”二字,強調瞭法律的規範力量和權利的保障屬性。而“雙主體”,則暗示瞭在某些特定語境下,可能存在著兩種並列的、具備法律意義的權利主體。這是否意味著,除瞭傳統的國傢與個人之外,某些社群、組織,甚至是某些新型的社會力量,也應該被賦予獨立的法律人格和權利地位?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這兩種主體之間的權利界定、義務分配、責任承擔以及糾紛解決機製?它是否能夠為解決當前社會中存在的權力真空、責任主體不明等問題提供新的理論視角和實踐方案?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套清晰的理論框架,幫助我們理解和構建一個更加適應時代發展、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治理與法律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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