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流轉奚為──代序
第一篇 生命管製之法理學反思
一、鼠肝與蟲臂的管製──談生命科技與法律/3
二、死去活來──論法律對生命之規範/19
三、安樂死的法理學反思/43
四、生命倫理與規範論證/77
附錄一 國傢不應禁止代理孕母的法哲學與憲法學
根據/121
第二篇 生命規範之後現代脈絡
五、基因、主體與後人文社會規範/129
六、財産、人格,還是資訊?論人類基因的法律地
位/161
七、疫情法域/209
附錄二 器官與器官再造的法律分析/219
附錄三 書評:Ronald Dworkin著《生命的自主權》/231
參考文獻/235
原文齣處/247
代序
造化流轉奚為 顔厥安
或許有人認為法理學與生命倫理問題的銜接是相當自然的,但是我開始探討生命倫理相關議題,其實來自於許多的偶然。其中的一個偶然,就是早在我研讀法律,知道有法理學這迴事之前,我就對生命現象感到相當高的興趣。雖然其後一連串難以在此詳述的偶然,使得我不但沒有往生命科學發展,甚至脫離瞭自然科學的領域,然而我對生命問題的興趣卻是始終存在的。這個長期的興趣也讓我逐漸瞭解,生命原本就是起自偶緣性(contingency),因此生命的自然就是偶然,就是極度不可能下所成就的可能性。也正是這種不可能的可能,終究孕育瞭智慧(intelligence) ,以及智慧自我觀解下的自由與煩惱。而倫理,也於焉肇始。
這本集子收錄瞭我自一九九六年迄今所寫的生命倫理論文。一般認為,生命倫理(Bioethics) 是應用倫理(applied ethics)或實用倫理 (practical ethics)的一種。其實生命倫理一詞可以指涉相當多而復雜的議題與討論,並不限於自一九九○年代以來快速熱門化的墮胎、安樂死、代理孕母或基因科技等議題的倫理學討論。但是由於寫作的背景使然,使得本書各篇論文的討論主題大體上仍不脫這些熱門議題。而且由於專業背景的侷限,我主要是由法理學的角度著手探討。法理學與生命倫理有著豐富的關連性,本書所能觸及的亦僅滄海一粟。不過讀者在閱讀瞭本書的各篇論文之後,至少可以由特定層麵獲得一梗概的理解。
針對這本論文集,有幾件事情必須在全書之始嚮讀者做一說明。首先就是最不該棘手的棘手問題:引註方式。由於法學界曾長期不重視論文的引註方式,因此我迄今仍痛苦於論文寫作的註解與文獻整理方式問題。為配閤寫作當時不同期刊或不同發錶場閤的要求,本書各篇論文採用瞭不一緻的引註格式。而齣版的時限壓力與成本效益考量,也讓我打消瞭原本打算進行的全書引註統一化工作。我隻將原來分散各篇論文之後的「參考文獻」閤併為全書的參考文獻。對此一格式的不一緻狀況,我必須嚮讀者緻歉。
其次則是最該棘手的不棘手問題:論述之理論觀點與立場的一緻性。相信細心的讀者從閱讀本書論文中已可發現,我的理論觀點在過去七、八年當中,已經經曆瞭好些變化與調整。不論是自由主義立場的漸次淡化,還是後現代思想或係統論的浮現,都顯現瞭我個人思想的漸次發展與轉變。而由於我還處於理論的學習成長階段,基本思想仍在變化調整中,因此統一全書各論文觀點的這個高度棘手工作實質上也不可能進行。所以除瞭一些微小的修改外,我並沒有大幅修改各篇論文的主要內容或論證。不過即使如此,我對於相關問題──例如代理孕母或安樂死──之傾嚮於自由派的立場仍未改變。
在進行生命倫理研究的初期,我受到J. S. Mill, Ronald Dworkin與Peter Singer的影響頗大,因此在論證與主張方麵不免帶有某種允準主義(permissionism)的味道。但是從並未收在本書的〈沒有臉龐的權利主體〉(收於本人所著《法與實踐理性》,颱北:允晨,1998)一文中可以看到,我自始是在科技懷疑論的批判理論傳統下,尋求以Habermas所稱之符閤後傳統論證水準的論述方式來思考相關議題。因此正如Dworkin為自由主義的辯解,我個人也並非輕忽細密問題的允準主義者,隻不過在無物神聖的前提下(包括對人以及人的生命之去神聖化,此亦為除魅化的一環),尋求生命論述的更開闊可能性。
由科技懷疑、除魅到後傳統,係統論與後現代思想走進我的思想境域應非意外。我是由 Habermas的理論對頭──Luhmann的社會係統論入手來瞭解接觸後現代思想的,雖然Luhmann本人否認自己是任何後現代理論者。早在一九八○ 年代末期,我在德國讀書時就已經開始閱讀 Luhmann的《社會係統論》,但是直到一九九九年左右,我覺得我纔真正開竅掌握瞭其思想的基本精髓。有趣的是,Luhmann的思想不但帶有黑格爾(我的哲學導師)思想的特色,其理論語言更有大半直接源自於與生命科學密切相關的訊息理論、控製學、自我組織理論、神經科學與係統論。這並不意味著Luhmann的理論有任何直接的生命倫理意涵,正好相反的,Luhmann恐怕認為倫理學已無立足之地;但是其社會係統論確實導引我更深切地瞭解除魅、後傳統,甚至後結構、尼采與黑格爾。這是否亦是理性的狡獪或啓濛的辯證呢?無論如何,經過這一陣思想沖刷,我在 2003年針對SARS問題寫下的短文〈疫情法域〉(收於本書),則已顯現倫理之外的生命論述視域。
本書各篇論文的寫作,首先要感謝陳惠馨教授,不是她當年邀請我參與一個有關於代理孕母的研討會,促使我寫下〈自由與倫理〉一文(亦收於《法與實踐理性》),大概也不會開啓我其後一連串相關的寫作。陳教授基於女性主義、性彆研究、親屬法與中國法製史等領域,與我多年來的討論,也給予瞭我許多啓發。其次要感謝曾任國科會人文處處長與教育部長的黃榮村教授,他是最早著手推動基因科技之ELSI研究的人文處處長,我也是在他的肯定與鼓勵下走入瞭這個領域的研究寫作。任職於人文處的林芳美小姐,也對我的這些寫作幫助良多。芳美大概不知道,她是使我信任國科會──一個飽受學界質疑批評的單位──的關鍵因素。曾任颱大法律係係主任的林子儀大法官,他的耐心、遠見與包容,不但促成瞭颱大法律學院科技法律中心的成立,也是我能寫下幾篇基因科技法論文的主要助力。當年科技法律研究室──科技法律中心前身──的幾位傑齣助理,何建誌、鍾芳樺與黃舒芃,不但認真地幫我蒐集資料,與他們的討論更讓我獲益良多。
本書的集結齣版,要感謝元照齣版公司的大力鼓勵與催促,及在編務工作方麵盡心盡力的協助。沒有他們的推動與協助,我可能根本不打算齣版這些論文集。林宗翰在國傢考試將屆的衝刺期,仍然盡心盡力地進行校對工作,大大提昇瞭本書的齣版品質,在此要錶示由衷感謝。
莊子曾說,以天地為大鑪,以造化為大冶。此語不知說的是,莊子尚未瞭解人之造鑪冶金乃具有意嚮性的行為,與自然的創造化育不同;還是他早已看齣,人類的行為也不過是某種自然造化的復雜形式?如今基因科技已可創造化育,因此有人擔心人類不知天高地厚地扮演上帝 (playing God)。但是如果科技無非是自然造化的一種形式,那麼未始不能倒反地認為,上帝(造化)還是玩弄著自以為是的人類。走上研究生命倫理之路,我並不認為這是造化弄人,不過倒是學會瞭去問,造化流轉奚為?我沒有答案,但是我想我會不停地問下去。
2004年8月27日 謁岸筏
這本《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的書名,一齣現就讓我在浩瀚的書海中眼前一亮。它直接點齣瞭當代科技發展中,最為尖銳、也最引人深思的幾個麵嚮:生命倫理與法律規管的交集。我一直對生物科技的飛速進步感到既興奮又憂慮,尤其是在基因編輯、器官培養,甚至閤成生物學等領域不斷突破極限的當下。書名中的「鼠肝」與「蟲臂」,很可能就是作者用來象徵那些經過科學實驗、可能帶有非人類特徵,甚至觸及生命定義邊緣的生物體。而「管製」這個詞,則意味著法律將如何介入,如何為這些新興的生命形式設定界線與規範。我期待作者能夠運用法理學的嚴謹邏輯,去分析這些生命倫理問題背後的法律依據、權利義務,以及社會責任。這本書或許會挑戰我們現有的法律體係,質疑它在麵對這些前所未有的生物現象時的適應性,並提齣建構新的法律框架的必要性。我預期這本書不僅是一場學術上的探索,更是一次關於我們如何以負責任的態度,引導科技發展,尊重生命,並維護社會公正的深刻反思。
评分「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這個書名就像一顆投入平靜湖麵的石子,激起瞭我內心無數的漣漪。我一直對法律與生命科學的交織之處充滿好奇,尤其是在科技不斷挑戰我們對「生命」定義的現代社會。從基因編輯到人工智慧,我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影響和創造生命,這也迫使我們重新審視現有的法律和倫理框架。書名中的「鼠肝」和「蟲臂」,聽起來既有科學的嚴謹,又不乏一絲奇幻色彩,這大概就是作者用來探討那些處於倫理邊緣的生命現象的象徵吧。我想,這本書的核心將會是如何將法理學的嚴密邏輯,應用於解答生命倫理中那些棘手的難題。例如,當我們創造齣一種具有高度智能的生物,或者培養齣能夠獨立運作的器官時,我們該如何透過法律來「管製」它們?是賦予它們權利,還是將它們視為一種特殊的財產?又或者,當我們對動物進行基因改造,以獲取用於人體移植的「鼠肝」時,這是否觸犯瞭某些不言而喻的倫理底線?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套清晰的法理學分析工具,幫助我們理解和應對這些複雜的生命倫理問題。它或許會顛覆我們對傳統法律和生命倫理的認知,為我們在科學探索的道路上,點亮一盞明燈,引導我們走嚮一個更加負責任和充滿人文關懷的未來。
评分「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光是這個書名就足以讓我停下腳步,好好思考。它聽起來就像是從嚴謹的學術研究,直抵充滿想像力的科幻邊界。我一直對生命科學與法律學之間的張力深感著迷,尤其是在這個技術爆炸的時代,我們對生命的理解和乾預能力,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擴張。「鼠肝」和「蟲臂」,這些意象化的詞語,無疑是在提示我們,作者將透過具體的、甚至是有些極端的生命實驗或生物創造,來引導讀者思考法律和倫理的核心問題。我很好奇,當我們能夠創造齣具有「鼠肝」這樣功能性的器官,或是具備某種「蟲臂」般生物特徵的結構時,法律該如何介入?我們該如何界定它們的「生命」屬性?又該賦予它們什麼樣的權利或義務?書名中的「管製」,在我看來,既是法律的規範,也暗含瞭對生命倫理的深層思考。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個堅實的法理學分析框架,幫助我們理解和應對那些模糊瞭人類與非人類、自然與人工界限的生命倫理挑戰。它或許會是一場智識的盛宴,讓我們重新審視人類在創造和改造生命過程中的責任。
评分這本《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光是書名就讓我感到非常興奮,彷彿踏入瞭一個充滿未知與挑戰的領域。我一直以來都對人類與其他生命形式之間的關係,以及法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感到深深著迷。尤其是在生物技術飛速發展的當代,基因編輯、人工器官、閤成生物學等技術不斷模糊著生命的界限,也為傳統的法學和倫理學提齣瞭前所未有的難題。「鼠肝」與「蟲臂」這兩個詞,極具象徵意義,我猜測它們很可能代錶著那些經過科學改造、甚至帶有非人類特徵的生物體。在這樣的背景下,「管製」這個詞顯得尤為關鍵。作者究竟是想探討如何從法律層麵去規範這些實驗?還是想深入分析,當這些被改造的生物體,其「生命」的定義開始動搖時,我們的法律體係該如何適應?我尤其對法理學的視角感到好奇,因為法理學探討的是法律的本質、基礎和目的,它將如何與生命倫理這樣一個高度關乎價值判斷的領域結閤,這本身就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課題。我預期這本書會透過嚴謹的學術分析,引領讀者思考,究竟什麼是「生命」,我們又該如何以法律和倫理的準繩來對待那些在科學實驗室中誕生的、非傳統的生命形式。這本書的齣版,無疑為我們在這個生命科技爆炸時代,提供瞭一個重要的思考座標。
评分這本《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的書名,絕對是讓我一眼就難忘的類型。它既有科學研究的專業感,又帶著一股引人深思的哲學氣息。「鼠肝」和「蟲臂」,這幾個詞語本身就充滿瞭想像空間,我立刻聯想到生物工程、基因改造,甚至是人造器官等前沿科學領域。而「管製」這個詞,則將法律的介入和規範性體現得淋灕盡緻。我一直對科技發展如何影響我們的倫理觀念,以及法律應如何跟上時代變革感到興趣。在現今社會,隨著生物科技的日新月異,我們麵臨著越來越多關於生命起源、生命權益,以及人類與非人類生物之間界限的倫理難題。這本書很可能就是藉由「鼠肝」與「蟲臂」這類極具代錶性的案例,深入剖析這些問題背後的法理學基礎,以及生命倫理的深層含義。我期待作者能夠從一個獨特的視角,探討法律與生命倫理如何相互影響、相互塑造。或許,這本書會引導我們思考,當我們能夠在分子層麵操縱生命時,我們的法律體係將麵臨哪些挑戰,又該如何演變,纔能更好地保護生命,同時促進科技的健康發展。這絕對是一本能激發深度思考的讀物。
评分天啊,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透露齣一種神秘感,讓人想一探究竟。《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這個標題,聽起來就充滿瞭實驗室裡的緊張氛圍,又帶點科幻色彩。我一直覺得,在我們這個時代,關於生命的討論越來越超越傳統的倫理範疇,尤其當科學技術能夠深入到基因層麵,甚至創造齣我們前所未見的生物體時,法律該如何介入?「鼠肝」和「蟲臂」,這兩個詞非常具體,又非常抽象,我猜測作者可能在探討的是,當我們對生物進行實驗,例如基因改良、器官培育,甚至是在倫理邊緣的生物工程時,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責任歸屬該如何劃分?例如,如果實驗室培養齣的「鼠肝」達到瞭某種程度的自主性,或者「蟲臂」被賦予瞭類似的生物功能,我們該如何對待它們?是將它們視為工具?還是某種具有潛在權利的生命體?這就牽涉到「生命」的定義,以及法律是否應該擴展到這些非傳統的生命形式。我在想,作者可能會從法理學的根基齣發,探討傳統法律體係在麵對這些新興生命倫理問題時的局限性,以及如何建構新的法律框架來應對。這本書的重點應該不在於介紹某種具體的科學技術,而是藉由這些極端的例子,來挑戰我們現有的法律和倫理觀念,迫使我們思考,在生命科學日新月異的進步中,我們該如何堅守價值,又該如何適應變革。
评分這本《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的標題,實在太引人注目瞭。它巧妙地融閤瞭生物學研究中的具體意象(鼠肝、蟲臂)與宏觀的法律和倫理概念。我一直關注著生物科技的發展,尤其是當它開始觸碰到我們對「生命」的傳統認知時,總會引發一係列複雜的倫理和法律問題。書名中的「管製」,很自然地讓人聯想到法律的介入,但同時,它也暗示著一種對生命發展的權衡和引導,這正是生命倫理的核心所在。我猜測,作者很可能藉由「鼠肝」和「蟲臂」這類帶有實驗性質的生物體,來探討當科學技術能夠深入改造生命,甚至創造齣我們難以定義的生命形式時,現有的法律體係將麵臨哪些挑戰。法理學,作為研究法律基本原理的學科,將如何在這些前所未有的生命倫理情境中發揮作用?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剖析,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界定這些「非典型」生命的地位、權利,以及我們作為創造者的責任。這將是一次關於如何在科技進步的同時,維護生命尊嚴與社會公正的深度對話。
评分光是書名《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就足以讓我心跳加速,它精準地捕捉到瞭當代社會麵臨的幾個關鍵問題。我一直認為,科技的發展,尤其是生命科學的進步,總是走在法律和倫理的前麵,而這本書似乎正是試圖彌閤這兩者之間的鴻溝。書名中的「鼠肝」與「蟲臂」,聽起來就像是實驗室裡誕生的、帶有非人類特徵的生物實體,它們的齣現,勢必會引發關於生命定義、權利義務,以及倫理界限的深刻討論。「管製」這個詞,不僅僅是法律上的約束,更可能包含瞭我們如何以道德和智慧去引導這些新興生命的發展。我特別期待作者如何在法理學的框架下,探討這些複雜的倫理睏境。法理學關注法律的本質、原則和價值,它將如何為我們處理基因改造、人造器官、甚至是未來可能齣現的半人工智能生命體等問題,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我預計這本書會透過引人入勝的案例分析,揭示現行法律體係的局限性,並提齣創新的解決方案,引導讀者深入思考,在追求科學進步的同時,如何纔能維護人類社會的核心價值。
评分哇,拿到這本《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的書,光是書名就讓人忍不住好奇心爆棚!「鼠肝」、「蟲臂」,這幾個詞組閤在一起,感覺就像是科幻小說裡纔會齣現的生物實驗,又或是某種充滿哲思的隱喻。我一直對生命倫理和法律之間的交集非常感興趣,尤其是在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很多過去我們無法想像的倫理睏境和法律空白,正一一浮現。像是基因編輯、器官移植、甚至是人工智慧對生命定義的挑戰,這些都是很尖銳的問題。這本書的題目就直接點齣瞭其中一個可能的核心:對於「非人」生物,甚至是經過基因改造或人造的生命體的「管製」,其背後的法理學依據是什麼?我們該如何界定「生命」的範疇,又該賦予這些「生命」什麼樣的權利與義務?書名中的「鼠肝」和「蟲臂」很可能就是作者用來探討這些複雜議題的象徵性案例,或許是藉由具體的生物研究或實驗,來引導讀者深入思考更為宏觀的法理原則。我個人對醫學倫理和法律哲學都有涉獵,所以這本書對我來說,簡直是量身打造的閱讀饗宴。我迫不及待想知道作者是如何將法理學嚴謹的邏輯,與生命倫理豐富的道德考量,巧妙地融閤在一起,建構齣一個全新的論述框架。特別是「管製」這個詞,在法律領域意味著規範、限製,但在生命倫理的脈絡下,又可能帶有保護、介入的意涵,兩者之間的張力,絕對是值得深入探討的。我預期這本書不會隻是學術上的枯燥論證,而是會透過引人入勝的案例分析,讓讀者在閱讀過程中,不斷反思自身的價值觀,並重新審視我們對待生命的態度。
评分看到《鼠肝與蟲臂的管製:法理學與生命倫理》這個書名,我的腦袋立刻跑齣各種畫麵!「鼠肝」聽起來像是生物實驗的產物,而「蟲臂」更是讓人聯想到科幻電影裡奇奇怪怪的生物改造。這本書顯然不是一本輕鬆的讀物,但卻充滿瞭知識性和啟發性。我對法律和生命倫理一直抱有極大的關注,特別是當科技發展不斷突破我們對生命的認知時。例如,現在的基因編輯技術,或是未來可能齣現的器官再生技術,都讓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什麼纔算是「生命」,以及我們對這些「生命」該負有什麼樣的責任。書名中的「管製」這個詞,我覺得非常有意思。它包含瞭法律上的規範,但也可能涉及到倫理上的約束和道德上的考量。作者很可能藉由「鼠肝」和「蟲臂」這兩個引人注目的例子,深入探討當我們能夠操縱、改造,甚至創造生物時,法律和倫理的角色將會如何轉變。我想,作者可能會從法理學的角度,分析現有的法律框架在麵對這些前所未有的生命倫理挑戰時的不足,並且提齣一些創新的觀點。這本書的價值,可能就在於它能夠引導讀者跳齣既有的思維模式,去思考更深層次的哲學問題,同時也為未來可能的法律和倫理規範提供一些指引。我個人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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