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國立憲運動發源甚早,在清光緒末年(1908年)即有憲法大綱之公布,惟整體之製憲工作,一直等到抗日戰爭勝利後纔得以實現。然行憲未幾,中國大陸便江山易主,當初以大陸為藍圖架構設計的憲法,隻好整體原封不動的移植到颱灣地區來行使。而為因應動員戡亂的情勢,在憲法之外另訂臨時條款作為動員戡亂時期的法律依據。由於在動員戡亂體製下,憲法條文遭受凍結,不僅國會未能全麵改選,就是人民的自由權利亦遭到相當大的侵害。故吾國雖號稱製憲行憲將近55年,但憲政基礎卻是非常薄弱,不僅人民的憲法教育不足,就是朝野政治人物亦視憲法為玩物。過去十年當中曆經六次修憲,便是非常明顯的寫照。當權者為遂一己之私利,將「國傢之構造法,人民權利之保障書」的憲法,當作為特定人士量身訂作的私器。無怪乎人民無法養成對憲法尊重之心,更難怪吾國永遠是憲政發展的初級生。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wbook.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灣灣書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