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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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Henry Gilbert
圖書標籤:
  • 冒險
  • 英雄
  • 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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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國
  • 中世紀
  • 正義
  • 反抗
  • 弓箭
  • 俠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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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跨越時代 最深植人心的不朽綠林傳說

  傳頌超過六百年,影壇一再詮釋之經典角色,抵抗暴政與體製暴力的象徵!

  從羅賓漢如何落草為寇,到與小約翰、塔剋神父,「獅心王」理查,以及眾多綠林好漢的相遇,終至壯烈地結束其一生,本書給你最完整的傳奇故事。

  在這則傳頌良久的傳說裏,羅賓漢不隻是一個「替天行道」的好漢,他同時也是一名善戰的老兵、一個優雅的騎士,以及一位充滿柔情的男子漢。在英美文化的傳統中,原本就有所謂「生而自由之人」的形象存在;不受拘束、反抗地主枷鎖的捨伍德森林好漢,正是十九世紀那些追尋「生而自由」,起而壓迫的市井小民所心生嚮往的目標。「羅賓漢」三個字所代錶的,不隻是指那位居住在捨伍德森林裏的快活好漢,而是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錶徵與渴望。今日的捨伍德森林與羅賓漢,非但是「替天行道」的象徵,更是所有受到壓迫的人們在心中所神往、追尋的自由聖地。自由、勇敢,為公理正義而戰,這,就是羅賓漢……

  《神鬼戰士》金奬大導雷利史考特執導,奧斯卡影帝羅素剋洛主演

  全新史詩钜片《羅賓漢》 2010年5月14日全颱隆重獻映

作者簡介

亨利.吉爾伯特 Henry Gilbert

  二十世紀初葉傳奇文學作傢,一八六八年生,卒年不詳;一生共創作七十餘部作品,深愛廣大讀者的喜愛。代錶作有《亞瑟王》(King King Arthur)、《羅賓漢》(Robin Hood)、《海盜傳奇》(The Book of Pirates)等。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導讀
序言
作者前言

第一章 羅賓漢落草為寇
第二章 小約翰偷走守林員的午餐,並與羅賓漢相遇
第三章 羅賓漢與「乞丐密探」作戰,並抓住瞭郡長先生
第四章 羅賓漢與塔剋神父相遇
第五章 在羅賓漢和威爾金之子傑剋的幫助下,艾倫厄戴爾娶愛麗絲小姐為妻
第六章 羅賓漢幫助埃爾布蘭.德特蘭邁爾爵士
第七章 羅賓漢解救神射手威爾,並審判「乞丐密探」理查.馬爾貝特
第八章 羅賓漢懲治郡長大人
第九章 獅心王理查與羅賓漢相遇
第十章 火燒「魔窟」朗格比城堡
第十一章 羅賓漢之死

圖書序言

導讀
自由與勇敢之心——不斷映像化的俠盜羅賓漢
雷路許

  二○一○年,以史詩電影《神鬼戰士》轟動全球的名導演雷利史考特及演員羅素剋洛再次攜手齣擊,這次他們選擇的題材是另一個傳頌數百年,曆久不衰的傳奇故事——「羅賓漢」。事實上,早在雷利史考特和羅素剋洛的版本之前,羅賓漢的故事就已經數度搬上過大銀幕,並且都有不錯的成績。究竟,羅賓漢是個什麼樣的人?為什麼他能夠吸引眾人的目光,讓無數人為他歌詠傳頌呢?

  事實上,根據曆史學傢的考據,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並無定論;的確,在獅心王理查與約翰王的時代,英國的森林裏確實有某些「替天行道」的俠盜,但這些俠盜是否就是我們後來所說的「羅賓漢」,也就是居住在捨伍德森林裏,帶著小約翰、塔剋神父等一乾好漢行俠仗義的那位洛剋斯雷先生?這點事實上已經無從判斷瞭。

  雖然在西元一四○○年左右,就已陸續有關於羅賓漢的詩歌以及故事流傳於世,但目前風行的羅賓漢傳說,其實多半是來自於十九世紀作傢的浪漫想像;一般來說,我們所熟知的羅賓漢故事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原本「俠盜」的麵貌,另一個則是羅賓漢與理查王參與十字軍東徵的軼事。前者主要是來自二十世紀初期美國作傢霍華.派爾(Howard Pyle)與英國作傢亨利.吉爾伯特(Henry Gilbert)的潤飾,後者則是來自於英國著名作傢司各特(Walter Scott)的名著《劫後英雄傳》。在這些故事中,羅賓漢不隻是一個「替天行道」的好漢,他同時也是一名善戰的老兵、一個優雅的騎士,以及一位充滿柔情的男子漢。在英美文化的傳統中,原本就有所謂「生而自由之人」的形象存在;不受拘束、反抗地主枷鎖的捨伍德森林好漢,正是十九世紀那些追尋「生而自由」,起而壓迫的市井小民所心生嚮往的目標。在這些追求「生而自由」的人當中,最為自在不羈的當屬馬剋.吐溫筆下的湯姆.沙耶(頑童湯姆)瞭;在《湯姆曆險記》的故事當中,湯姆曾經扮演過羅賓漢,雖然湯姆扮演的羅賓漢最後變成瞭一場鬧劇,不過他從中得到瞭一個結論:「我寜願在捨伍德森林裏當一年的強盜,也不願在美國當一輩子的總統。」藉著自由的象徵湯姆,馬剋.吐溫賦予瞭羅賓漢一種「自由精神」的高度。

  到瞭二十世紀,羅賓漢的形象又有所改變;一九二二年,羅賓漢的故事首度被搬上大銀幕,隨後又在一九七三年被迪士尼改編成膾炙人口的動畫版本;在迪士尼的版本中,所有的角色都被動物化,羅賓漢則是以身穿綠衣的優雅狐狸形象問世。接著在一九九一年,由凱文.科斯納所主演的《俠盜王子羅賓漢》齣現在世人麵前。結閤瞭《劫後英雄傳》的劇情,凱文.科斯納的羅賓漢不是身穿綠衣的好漢,而是一名勇猛善戰的武士;他留著一頭長發,穿著黑色的衣甲,在驚險的打鬥之中,勇敢擊破邪惡男爵的陰謀,可以說是當代的新英雄。這部作品成為瞭當年的熱門巨作,而片中由布萊恩.亞當斯主唱的主題麯〈I do it for you〉更是傳唱至今。

  另一方麵,除瞭以敘述羅賓漢為主軸的影像作品之外,也有其他人開始嘗試著從不同的角度解讀羅賓漢故事;一九九○年,日本NHK推齣瞭一部為期一年的動畫《羅賓漢大冒險》,在這部故事裏,一反常態地不光是以描述羅賓漢為主,而是對於一嚮被視為反派角色的諾丁漢男爵在心路曆程上的種種轉摺,有著很細膩的摹寫。在眾多羅賓漢作品中,這部動畫可以說是一部極其特彆的秀逸之作。

  時至今日,羅賓漢的故事已從最早的詩歌、小說,一路擴及到瞭各種影像媒體方麵;「羅賓漢」三個字,早已不再隻是指那位居住在捨伍德森林裏的快活好漢,而是變成瞭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象徵與渴望。在小說《銀河英雄傳說》裏,當自由行星同盟崩解,男主角楊威利提督必須把自己的旗艦休伯利安號交給老練的梅爾卡茲提督時,他說瞭這樣一句話:「我希望,您能夠領導著這座『活動的捨伍德森林』,把同盟軍最精髓的部分保留下來。」今日的捨伍德森林與羅賓漢,不隻是「替天行道」的象徵,更是所有受到壓迫的人們在心中所嚮往,追尋自由的聖地。自由、勇敢,為公理正義而戰,這就是羅賓漢;隨著影像的一再重現,這樣的形象,將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愈趨鮮明……

(撰文者為通俗文學評論者,涉獵廣及推理文學、奇幻文學、以及影視動漫文化。)

序言
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
MRZ

  對於一般讀者而言,對於羅賓漢的故事都會知道一些梗概。畢竟英語文化目前是一個很強勢的文化,就算沒有人真的拜讀過與羅賓漢相關的鄉野傳奇、或文學故事(例如本書)、或者也沒看過改編的卡通、電影、電視劇、甚至可能連英文都看不懂,但還是會有很多人會這樣迴答:「羅賓漢嘛……不就是英國古代的俠盜嗎?」甚至可能會加上一句:「聽說很會射箭的樣子,好像是他曾經把他兒子頭上的蘋果給射下來不是?」

  ——對於後者的答案,筆者是真的聽過,若年輕個廿歲,我鐵定要吐而嘈之,以正視聽。現在的話,就隻是默默地用與生俱來的陰陽眼望嚮牆角,便會看到兩個鬼魂在蹲在那裏劃圈圈瞭。一個鬼魂自然是羅賓漢;另外一個是誰嘛,就隻有請讀者自己去查瞭。

  當然,也許有人會問:英國曆史上是否真的有羅賓漢呢?這個問題基本上隻有小○當纔能迴答瞭——如果讀者不知道小○當是誰的話,那麼應該知道○啦○夢是誰瞭吧?

  基本上來說,相信羅賓漢是史有其人的考據學傢,多半會指齣最早在公元十三世紀末的英格蘭北部地區的法庭文獻中,就已有記載羅賓漢的事蹟。不過否定派卻認為肯定派的說法不能當作確實的證據,畢竟這些文獻上麵並沒有真的寫下「Robin Hood」或「Robinhood」,而是「Robehod」、「Hobbehod」、「Rabunhod」等名字。或許事蹟相似,反正都是打劫行旅的強盜,但更重要的是:記載中的這些人,並不是十三世紀當代人的紀錄,而是當地的司法當局用來作為「通緝犯」的代名詞。

  然而對於肯定派來說,否定派的論調並不成立。首先古代英國(以及同時期的歐洲)並沒有統一的拼寫方式,畢竟這個時代沒有統一的語言標準,也沒有係統化的公立教育體係,很多人有閱讀能力卻沒有書寫能力,而有書寫能力的人又不見得會把字拼對。這個現象一直存在到今天,畢竟英語世界南腔北調,並且還有作為世界語言的關係,所以不斷地吸收大量的外來語詞匯,所以這種「書不同文」是很普通的事情。彆說紀錄前人如此,自己的簽名也不盡然每次相同。比方說舉世聞名的莎士比亞,他自己的簽名至少留下瞭八十多種不同的拼寫方式——當然,有些簽名可能是僞造的,但誰沒辦法確定那些是僞造的?但可以確定筆跡齣於同一人之手的,卻往往齣現不同的拼寫方式。有人認為這可能跟莎士比亞在簽約時的某些原因有關,比如說他這是在製造到時候用來賴帳的理由。總之,迴到正題來說,若從原始文獻的名稱不同就要否定的話,那就是太不瞭解中世紀的英國社會瞭。

  除此之外,站在肯定派的觀點,如果一個人的名字會被當作某事物的同義詞,那就錶示這個人的事蹟已經多到瞭一定的程度。也許原本這個人的事蹟並沒有如此的顯赫,卻必然是事齣有因,總不可能沒有一個實際人物的存在,僅靠幻想就能發明齣一個人物的事蹟吧?

  理所當然的,否定派並不會接受這種想法,畢竟這樣想的話,他們的學位論文還有什麼可以寫的……不,筆者的意思是說,肯定派的理由其實建立在主觀之上,而一個主觀的理由往往是很難說服另一群主觀之見也頗重的團體。以否定派的說法來看,他們指齣「Robin Hood」源齣於「robber-hood」,也就是該詞的音轉。這個名詞可以解釋為「強盜團體」,也可以說是「當強盜的行規」。而從後世流傳的羅賓漢故事內容來看,這些行規頗接近於莊子所說的「盜亦有道」加上「劫富濟貧」。換言之,「羅賓漢」在原本的涵義就隻是「幫派」的同義詞,然而這個名詞本來就沒有專指任何人的名字,隻是後人誤以為這是一個人的名字。換而言之,不管這兩派究竟誰對誰錯,能平息爭議的最好方式就隻能期待抽屜裏麵哪天能夠跳齣一隻小○當(或○啦○夢)來幫忙平息爭端瞭。然而,從這些文獻也可以看齣,羅賓漢的民間傳說在英國是有多麼淵遠流長。

  任何人、事、物的曆史演進過程,不管源齣於具體的事實,還是虛構而齣現的意像,如同從一粒水分子在空氣中或在土壤裏遇到瞭其他的水分子,先逐漸聚閤成水滴、匯聚成水流、匯集為泉脈、匯閤形成河流、最後匯流入海的過程,而今人所看到的通常隻有大海,或偶爾注意到河流。真正會對人類産生實質影響的通常隻有河跟海,去追究這片大海中究竟哪一滴水是第一滴水,而忽略瞭河跟海對我們具有哪些影響,這類研究本身雖然十分有趣,卻已經偏離實際瞭。

  況且也就是因為羅賓漢的事蹟如此淵遠流長,所以今日與他有關的種種傳說,不過隻是眾多先人與今人不斷建構起來的一個意像而已。這個意像本身可以說是虛無的,然而羅賓漢所造成的影響卻是實際的。前已言之,羅賓漢被後人視為「俠盜」的代錶,是抵抗暴政或體製暴力的象徵,尤其是在英語文化圈的各國曆史上,已經有許多人在反抗暴政時,便將自己視為羅賓漢。比如說策劃英國國會爆炸陰謀案的蓋伊.福剋斯(Guy Fawkes),就是把他自己與共謀者們自稱為「羅賓漢們」。羅賓漢的精神還啓發瞭日後美國獨立革命,甚至近代英美學者還將政府對富人提高稅率之類的政策,比擬為「扮演羅賓漢去劫富濟貧」的行為--不管他們是齣自於真誠的禮贊,還是明捧暗諷。甚至有人後來還將羅賓漢的傳說與獅心理查的故事相結閤,將休伍德森林隱喻為烏托邦社會,並將社會主義運動者(或者是忠君愛國的保皇黨誌士)所應有的完美理想形象來建構羅賓漢的傳說形象,作為鼓勵後人的故事。

  曆史是不斷演化與變遷的,羅賓漢從單純的強盜,曆經數百年來的不斷建構,到今天已經跟他原本的形象完全無關瞭。但真實的羅賓漢究竟是有什麼樣子的麵貌?這可以留給有興趣的讀者自行去考據與追究。然而本書的羅賓漢則是本書作者眼中的羅賓漢,一個擁有十九世紀末思維與行為的中世紀人物。我們或許不該從本書去瞭解中世紀曆史,然而可以用來瞭解作者身為一百年前的英國知識分子,是懷抱著什麼樣的理想情懷,希望能夠去改變他們所麵臨的那一個充滿瞭危機的世界。

(撰文者為國內知名奇幻作傢)

圖書試讀

第一章 羅賓漢落草為寇


夏日裏的一天,正午,整個森林一片岑寂,風兒輕得甚至吹不動橡樹上寬大的葉片,彷彿這裏的一切都在小憩──隻有一些不知疲倦的昆蟲在巨大的樹冠撐起的涼爽、幽暗的陽傘下來迴穿梭,發齣低沉的「嗡嗡」聲。
這裏的景緻顯得那麼靜謐而荒僻,不禁使人以為自古以來,除瞭自由嬉戲的紅鹿以及牠們的敵人鬼鬼祟祟的狼之外,從不曾有人涉足過這片土地。在由榛樹、山茱萸和葡萄葉鐵綫蓮編織成的茂密的叢林間,有一條小路,然而這條小路狹窄得難以分辨,彷彿從來就隻有紅鹿那縴細的蹄子在上麵奔逃,以及野兔一傢從上麵跑迴牠們築在一棵山毛櫸樹根附近的洞裏。
的確,這條小路很少有人走過,因為這裏屬於巴尼斯代爾森林最僻靜的角落。此外,在守林員們的日夜看守下,誰敢覬覦國王的獵物呢?盡管如此,剛纔一直在洞前吃草和打鬧的野兔一傢彷彿受瞭什麼東西的驚擾,全都順著小路逃迴洞裏去瞭。這個時候,有一兩隻小兔把腦袋從洞裏探齣來,瞧瞧周遭是否又恢復瞭寜靜。又過瞭一會兒,一隻莽撞的小傢夥猛地從洞裏竄齣來,然後這個傢庭的其他成員纔又成群結隊地齣來活動。
野兔一傢安靜地吃著草,偶爾也發瘋似地玩鬧一陣──從牠們棲身的這座高崗再過去一點兒,小路拐瞭個彎兒,然後粗大的樹木就漸漸稀疏起來,從枝葉間透進的光綫也越來越明亮。於是突然間,樹木就完全消失瞭,小路一下子變成一片寬闊的林間空地,除瞭零星地點綴著幾棵鼕青和榛樹外,就隻有繁茂的青草瞭。
此時,有個人就站在小路旁的一棵大樹後頭,一雙眼睛警覺地注視著這片林間空地。他穿著一件用綠色的粗布縫製的套衫,頂端開口處露齣被陽光曬成古銅色的粗壯的脖子。這名男子的腰間係著一條很寬的皮帶,皮帶上一邊插著匕首,另一邊插著三支長箭。他的下身穿著一條僅長及膝蓋的皮褲,膝蓋以下是一雙長統毛綫襪,腳上穿的是一雙結實的豬皮鞋。
這名男子的深棕色的捲發上戴著一頂天鵝絨無簷軟帽,帽子的一邊插著一根水雞的翎羽。他的麵容──由於常年受太陽的曝曬和風吹雨打,這張臉早已變成瞭棕紅色──顯得那麼坦誠和率真,一雙烏黑的眼睛像野鳥一般炯炯有神。一望而知,這是一個品德高尚、無所畏懼的人。看模樣,此人的年紀在二十五歲左右,然而他的體魄多麼健壯啊,他的這副身材所擁有的力量的確遠非常人可比。他的一隻手上拿著一張長弓,另一隻手撐在麵前的一棵樺樹的光滑的樹乾上。
男子密切注視著這片林間空地上的幾棵灌木。當他這麼注視著的時候,他的神情是那麼專注,連身上的每塊肌肉都凝固住瞭。有時,他又將目光投嚮空地另一端的入口處。那裏,兩三隻紅鹿正一邊悠閑地吃著草,一邊朝他所在的位置前進。
忽然,他發現遠處那幾棵灌木稍微晃動瞭一下。緊接著,一顆麵容憔悴、頭發蓬亂的腦袋從枝葉間露瞭齣來。這個人正緊張地朝四周張望著。不一會兒的工夫,一支利箭從他藏身的灌木叢後頭飛瞭齣來。箭徑直飛嚮一隻正在吃草的母鹿,正中母鹿的胸膛。母鹿中箭後往前逃瞭幾步,然後就砰的一聲倒在瞭地上,而其他的夥伴們則被嚇得驚慌逃竄。
可是,躲在灌木叢裏的人並沒立刻齣來撿拾剛剛射到的獵物。他一直耐心地在那兒藏著,藏瞭足足有數到五十下那麼長的時間,因為這個人知道,如果有哪個守林員此刻正悄悄地在附近巡邏的話,他肯定會碰上被嚇跑的紅鹿,而從紅鹿受驚的神態就知道一定是有人在偷獵;然後,他就會順藤摸瓜,搜尋偷獵者。時間在緩慢地流逝著,森林裏萬籟俱寂,偷獵者靜靜地等待著,而在一旁默默注視的人也一動不動。與此同時,空地上紅鹿逃走的方嚮仍不見有守林員的身影。偷獵者沒感到有什麼危險,於是他終於從那片灌木叢後麵現身瞭。然而,他的手上這時並沒有弓箭,他已經把弓箭藏瞭起來,打算第二天再迴來取。
這個人完全是一身貧苦佃農的打扮,傢織的棕褐色粗布上衣布滿瞭補丁,腰間係瞭一根繩子,下身是一條長及膝蓋的燈籠褲,質料與上衣相同,隻是褲子上的補丁和窟窿比上衣更多。這人東瞧瞧,西望望,然後纔彎著腰走到獵物跟前,從腰裏拔齣刀子,手腳俐落地將獵物身上最好的肉割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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