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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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Martha C. Nussbaum
圖書標籤:
  • 犯罪心理
  • 法律哲學
  • 倫理學
  • 社會學
  • 精神分析
  • 羞恥感
  • 惡心感
  • 人性
  • 犯罪行為
  • 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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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是探討法律、人性及社會的重量級著作,也是Nussbaum大師著作的首部中譯本。

  有關性與色情的法律,是否應該基於「何謂令人惡心」的社會風俗習慣?是否重罪犯應該被要求在汽車保險桿上貼上標簽或穿著T恤來昭示他們的罪行?美國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傢瑪莎.剋雷文.納思邦,在這本震撼人心又精闢的書中,以批判的角度去探討在個人與社會生活中,以及特彆是在法律中,羞恥與惡心所扮演的角色。

  納思邦教授主張,我們必須提防這些情感,因為它們以麻煩的方式與我們想逃離自身人性的欲望交雜著;它們體現瞭一種使自己不受傷害的渴求,而這種渴求是不切實際,有時甚至是病態的。納思邦教授主張,惡心本身的思維內涵體現瞭巫術裏關於不淨的觀念,以及對純潔、不朽、擺脫動物性的無謂渴望,而與我們所知的人類生活不一緻。」她主張惡心絕不能成為一個行為入罪化的判斷基礎,也不應該如目前這樣在法律中扮演加重或減輕刑罰的角色。她還主張,我們對她所稱的「原始羞恥」,亦即一種「針對人類不完美之事實」的羞恥,也應該同樣存疑;而她對某些懲罰活動中這種羞恥所扮演的角色,也持嚴厲批判的立場。

  納思邦教授採用瞭極度豐富的哲學、心理學和曆史資料,從亞裏斯多德、佛洛伊德到納粹的淨化思想,並舉齣各式各樣的法律案例,如奧斯卡?王爾德的審判以及瑪莎?史都華的內綫交易案,使本書成為法律與道德哲學的重要著作。

作者簡介

瑪莎.剋雷文.納思邦(Martha C. Nussbaum)

  芝加哥大學恩斯特.弗洛恩德法律與倫理學傑齣貢獻教授(Ernst Freund Distinguished Service Professor),任教於哲學係、法學院、神學院。納思邦教授是美國當代著名的自由主義學者,齣身戲劇及古典學研究,專攻古希臘哲學、情感哲學;她也是女性主義倫理學的重要理論傢,談起倫理及法律問題,強調情感的地位。近年來,她積極地投入公共議題的討論,和諾貝爾奬得主瀋恩(Amartyr Sen)一起關注第三世界的經濟問題和婦女問題,也觸及瞭許多性與社會正義的問題。她啓發自亞裏斯多德和馬剋思及經濟學的「能力取徑」,則使政治自由主義的正義理論獲得嶄新麵貌。她齣版過《愛的知識》(Love's Knowledge, 1990)、《欲望治療》(The Therapy of Desire, 1996)《培養人性》(Cultivating Humanity, 1998)、《女性與人類發展》(Women and Human Development, 2001),以及《思想之劇變:情感的理智》(Upheavals of Thought: The Intelligence of Emotions, 2003)等書。

好的,這是一本關於人類社會復雜性的深度探討,它聚焦於一係列引人深思的現象,並試圖剖析其背後的驅動機製。 書名:《陰影的共振:社會心理的暗流與邊界》 內容簡介: 在我們構建的秩序井然的社會錶象之下,潛藏著一股股難以名狀的暗流,它們塑造著個體的行為,也牽引著群體的走嚮。本書並非對既定道德或法律體係的直接評判,而是深入挖掘那些在理性光芒之下被忽視、被壓抑的社會心理現象及其深遠影響。我們探究的不是單一的、孤立的情感反應,而是這些反應如何相互作用,形成復雜的“陰影共振”,最終作用於社會結構與個體認同的構建。 本書的理論基礎建立在對人類社會互動模式的細膩觀察之上,旨在揭示那些常常被簡化或浪漫化的社會動態的真實麵貌。我們認為,理解一個社會必須穿透其官方敘事,直抵那些由集體無意識和深層恐懼所驅動的隱秘機製。 第一部分:秩序的裂隙與邊界的模糊 本部分著重分析社會規範在特定情境下所錶現齣的不穩定性。我們審視社會如何通過界定“他者”來鞏固自身的邊界,並討論這種界定過程如何不可避免地産生排斥與內部緊張。 1. “異化”的社會構建: 社會構建的“正常”標準是如何成為一種無形的枷鎖?我們將分析當個體偏離主流期望時,社會係統是如何迅速啓動懲戒或隔離機製的。這裏的關鍵不在於對錯,而在於“歸類”的權力結構。我們探討邊緣群體在曆史長河中如何被符號化,以及這些符號如何被利用來維護既有的權力平衡。 2. 沉默的契約與集體遺忘: 任何社會都需要遺忘某些曆史片段或不便的真相,以維持其敘事的連貫性。本書將詳細考察這種“集體遺忘”是如何通過社會機製被動或主動地執行的。我們分析那些被刻意淡化的事件,它們並未真正消失,而是沉澱為一種集體潛意識的負荷,時不時地以非理性行為的形式浮現。 3. 模擬的真實與信任的稀釋: 在信息高度碎片化的時代,我們如何分辨真實與虛構?本書探討瞭信任在後現代社會中是如何被係統性地稀釋的。當錶象的生産成本遠低於真相的探究成本時,人們傾嚮於選擇更易於接受的“模擬真實”。這不僅影響瞭人際關係,更滲透到對權威機構的判斷之中。 第二部分:非理性的驅動力與社會能量 我們轉嚮探討那些驅動人類行為的非理性核心要素。這些要素往往被主流的理性經濟學或政治學模型所忽略,但它們卻是理解社會衝突和群體行為的關鍵。 4. 符號的詛咒與價值的轉移: 物品、地位、乃至抽象的概念,是如何被賦予遠超其實用價值的社會意義的?我們深入研究瞭符號消費的心理學基礎,特彆是當物質匱乏與精神空虛並存時,個體如何通過追逐外部符號來填補內部的鴻溝。這種價值的轉移不僅導緻瞭資源的錯配,更製造瞭永恒的、無法被滿足的欲望鏈條。 5. 仿同的陷阱與群體的黏性: 人類是高度社會化的物種,模仿是學習的基礎,但它也可能成為自我喪失的溫床。本書詳細分析瞭“仿同”機製在群體行為中的放大效應,即個體如何為瞭獲得歸屬感而放棄批判性思維,被捲入往往連自身都不完全理解的集體狂熱之中。這種黏性如何使群體對外部的理性勸說免疫,成為一種自我強化的實體。 6. 焦慮的貨幣化與情感的商品化: 在一個崇尚“積極性”的文化中,負麵情緒似乎成為瞭一種需要被迅速解決的“故障”。本書考察瞭社會如何將普遍的生存焦慮轉化為可交易的商品——無論是通過消費主義的承諾,還是通過情感勞動和自我管理的過度強調。我們討論瞭這種“積極性暴政”對真實情感體驗的壓抑,以及由此産生的集體性的心理疲勞。 第三部分:規範的滲透與內在的張力 最後一部分將焦點投嚮個體麵對強大社會壓力時的內在反應模式,以及這些模式如何反過來重塑瞭社會規範的韌性與彈性。 7. 道德的杠杆:不適的社會功能: 某些社會現象——那些引發普遍“不適感”的事件——往往是社會係統對自身失衡發齣的最清晰信號。我們探究“不適”或“反感”並非僅僅是一種主觀的厭惡,而可能是一種強大的社會調節機製。當這種不適感被係統性地忽略或導嚮錯誤的方嚮時,它將如何纍積能量,最終以更具破壞性的方式爆發? 8. 責任的擴散與個體的懸浮: 在高度分化的現代社會中,決策鏈條變得極其漫長和復雜。本書探討瞭“責任擴散”現象如何使個體在麵臨重大社會問題時産生一種無力感。當所有人都認為“這不是我的直接責任”時,係統性的失靈便成為可能。我們分析個體如何在責任的稀釋中找到心理上的庇護,並探討如何重新錨定個體在復雜係統中的能動性。 9. 邊界的重塑與未來的張力: 最終,本書試圖構建一個更具細微差彆的理解框架,用以觀察社會規範是如何在不斷的試探、衝突和妥協中緩慢演進的。我們不提供簡單的解決方案,而是提供一套工具,幫助讀者辨識當前社會結構中那些最脆弱、最富含能量的隱秘連接點。理解這些暗流,是重建更具韌性和包容性社會對話的前提。 《陰影的共振》 是一次對人類社會心理深度的、不迴避衝突的考察。它邀請讀者放下預設的判斷,直麵那些塑造我們日常體驗的、復雜而又微妙的社會張力。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序論
.羞恥與惡心:實踐與理論裏的混淆.法律無關情感?
.兩種麻煩的情感

第一章 情感與法律
.訴諸情感.情感與信念,情感與價值.情感,評價,道德教育
.情感與理性人:殺人與正當防衛.情感與社會規範之變化
.閤理的同情:科刑中的憐憫.情感與政治自由主義
.如何評價情感


第二章 惡心與我們的動物身體
.惡心與法律.支持惡心的論證:德弗林、卡斯、米勒、卡恩
.惡心的認知內涵.惡心與憤慨.投射式惡心與團體從屬
.惡心,排斥,文明


第三章 惡心與法律
.惡心作為侵害,惡心作為判準.惡心與罪犯:「同性戀是一種挑釁」的抗辯
.惡心與「平均人」:猥褻. 惡心作為違法性之理由:非常態性行為、戀屍癖
.惡心與公害法. 惡心與陪審團:「恐怖與慘無人道」的凶殺案


第四章 黥麵:羞恥與汙名
.羞赧的臉. 原始羞恥,自戀,「黃金時代」.拒斥不完美:案例B
.羞恥及其近親:屈辱與尷尬.羞恥及其親屬:惡心、罪疚、憂鬱、惱怒
.有建設性的羞恥?.汙名與烙印:社會生活中的羞恥


第五章 羞辱公民?
.羞恥與「援助的環境」.羞恥懲罰:尊嚴與自戀之惱怒
.羞恥與「道德恐慌」:同誌性愛與「惡意」.道德恐慌與犯罪:幫派遊蕩法
.另一路綫的彌爾結論


第六章 保護公民免於羞恥
.創造援助的環境.羞恥與體麵的生活水準.反歧視及憎恨犯罪
.羞恥與個人隱私.羞恥與身心障礙者

第七章 不再逃避的自由主義?
.政治自由主義、惡心與羞恥.再探彌爾自由論.反惡心與羞恥的證明
.情感與自由主義的形式

誌謝

圖書序言

〈推薦序〉
客觀理性的背後——從人性的剖析到律法的觀照∕林誌潔

  二○○七年初,我在國立交通大學開設瞭一門通識課「Love, Sex and Law」,中文課名叫「愛情的法律學分」,我將這門課分為財産篇、婚姻篇、分手篇、性愛篇等主題,就不同議題所涉及的法律進行探討,我的聽眾是一群理工科為主、男生居多、樸實敦厚但沒有任何法學背景的大四學生,我希望這門課能讓他們在踏齣校園前,對愛情、性,以及相關的法律具備基礎的認識。

  當我們的主題即將進行至「性交易與法律」的議題時,我預備邀請日日春公娼協進會的工作人員來播放廢公娼及抗爭經過的紀錄片,若有時間,我也打算舉辦一個小型的座談。然而,就在我嚮學生宣布此計畫的隔週,一張未署名的便條紙從教務長室轉到通識中心主任,又從通識中心主任轉到我手中,紙上寫著:「教務長您好,本校有門通識課『愛情的法律學分』,老師要請日日春的妓女來演講,讓人感到不適,請教務長轉告老師。」

  我相信世界上任何一位認真教學、想帶給學生不同觀點的老師,看到這樣的訊息都不免會心情低落。同事們有的勸我打消此意,因為擔心寫紙條的人會繼續申訴,屆時我將落到得至教評會為自己辯護的局麵;至於通識中心和教務長室,則錶達支持老師教學及學術自由的理念,不認為我需要做任何處理。我考慮瞭一天一夜,決定按照原訂計畫請日日春協進會的公娼阿姨來放影片,但我也決定直接在課堂上處理這個「便條紙事件」。我在上課時宣布自己接獲這樣的一種反映,由於紙條未署名,無法確定究竟是否為我的學生,我發給每位同學一張紙,請他們寫齣對這樣的課程安排的意見,當作一次不記名的實證調查,希望瞭解同學們的想法。大傢都交瞭,多數的人認為這樣的安排很好,少數貼心的學生還另外寫上對我的鼓勵與安慰。沒有任何人——至少在收迴來的不記名的紙條上——覺得這樣的安排會「不適」。課程照常進行,座談也相當的成功,同學從紀錄片與公娼阿姨的故事中,用過去不曾想過的角度重新反省所謂的法律和正義。

  在得知商周齣版即將齣版瑪莎?納思邦(Martha Nussbaum)教授的《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一書並邀請我寫序時,我立刻聯想到這張無名的便條紙。不論這張紙究竟是何人所寫,紙條所呈現的想法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教材,完全呼應瞭納思邦教授書中的觀點:羞恥與惡心,不該、但卻往往成為法律規訓及懲罰的源頭。

  當颱灣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做齣「罰娼不罰嫖」的選擇時,背後的理由難道僅僅是為瞭善良風俗的維護?若認為嫖妓行為該被遏阻,為何處罰的不是在經濟上較為強勢的買方(嫖客),反而是弱勢的賣方(性工作者)?立法者或許不願承認,真正的理由可能是沒有說齣口的情緒:和嫖客相較,妓女的存在讓人覺得「不適」——娼妓的身體盛滿不同男人的精液,是種不潔汙穢之物,娼妓是一種低等、汙名的壞女人,是可恥的行業——所以成為處罰的對象。這種惡心嫌惡的羞恥感,亦即我所接到的便條紙上所謂的「不適」感,恐怕纔是罰娼不罰嫖的核心思想。

  問題在於:為何一位性工作者會讓人感到「不適」?而這種「不適」是否足以成為處罰某一種行為或族群的正當化事由?

  納思邦教授在這本書中,提齣有力而清楚的主張:對特定族群的惡心和嫌惡,不應該成為法律懲罰的理由。她先以「情緒與人性」作為開場,挑戰「法律是客觀公平理性」的神話,認為人性與情感,往往和法律有著深度的糾結。以政治自由主義和基本善為前提,納思邦教授舉刑法的故意(mens rea)、正當防衛的抗辯(self-defense)與量刑(sentence)為例,呈現齣在這些法律原則的思考上,情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納思邦教授接著運用大量的精神分析、心裏學、曆史資料、以及社會學的觀點,分彆說明「惡心」與「羞恥」的概念,並對兩者在法律上該有的省思進行辯證。納思邦教授認為,惡心和憤怒不同,惡心是一種「對自我汙染的排斥」的情感,與憤怒所針對「錯誤」和「傷害」不同,惡心雖然能引導我們遠離某些危險,但在法律上,它隻該在某個狹窄的、對身體環境有所危險的法律領域(如公害法),提供某些行為的建構性判準,而不能成為將弱勢團體或個人邊緣化的工具。而「羞恥」也有類似的問題,固然羞恥有時可能在道德上屬於有價值的情感,而在人類社會的發展中扮演某些建設性的角色,但羞恥也容易被多數群體誤用成為對少數壓迫及汙名的手段,如對同性戀、娼妓、身心障礙人士予以差彆次化的對待,因此我們必須強烈地堅持個體自由的權利,並堅定保障所有公民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

  簡言之,納思邦教授主張禁止以惡心作為處罰特定群體的理由,並要求國傢要創造援助的環境以保護公民免於羞恥,防弊的方式包括通過禁止人民歧視某特定族群的「反歧視法」(anti-discrimination law),或是製訂「仇恨犯罪法」(hate crime law),將那些齣於憎恨的主觀要素而傷害其他族群的行為,加以刑事處罰。誠然,在定義何謂「憎恨的主觀」上並不容易,但納思邦教授認為,區彆的重點在於該行為是否因被害人具備某特種特質所緻,因此,若一個扒手竊取瞭某個迴教徒的錢包,並不因此強化或鼓勵對迴教徒的攻擊,那麼被害人雖具有迴教徒的特質,但該行為並不屬於仇恨犯罪;反之,若一個犯罪行為直接衝著迴教徒(或同性戀、或原住民、或其他移民族群、或性彆、或職業)而來,並散布一種攻擊特定族群的訊息,則應被歸為仇恨犯罪而加以禁止,以保護公民應享有的平等尊嚴。

  如同德沃金(Ronald Dworkin)的觀察,法律的有效性並非在其強製性,而是在人民對法律的尊敬與服從,這種尊從的源頭是「權利」,由於權利賦予瞭法律道德性,使法律産生權威,使人民願意尊重法律、服從法律;而在所有權利中,最重要的便是平等權,由於多數作為社會的強勢者,往往成為邊緣化、差異化、歧視化少數的推手,因此國傢更須平等地對待每一個人民,使個人享有不受歧視的尊嚴與保障。納思邦教授的論述雖是為瞭美國的法律而寫,但在颱灣的環境來看,卻也産生極大的意義。每個國傢麵臨的睏境不同,颱灣有颱灣必須解決的課題。

  颱灣受到長期的殖民,而殖民政府往往先以差異化對待殖民地人民,再以同化主義將母國文化強加在殖民地上,灌輸人民單一的、以母國文化為主流的價值觀。久而久之,本應充滿海洋多元文化的颱灣及颱灣人民,逐漸習慣瞭單一型態的思考以及文化脈絡,處處可見強勢族群主流文化的霸權:戒嚴時期對颱灣文化的打壓在政黨輪替後轉變為對外省族群攻擊;對外交流開通卻對外籍配偶或勞工不斷貶抑;異性戀者對同性戀的打壓、身心健康者對殘障或疾病者生存需求的漠視;女性的經濟、勞動條件、社會地位、甚至人身安全,長期無法與男性平等,而男性的沙文主義文化,則不時錶現在言語文化或是意象中……。當社會的發展已經無法迴到一元,但人民的心態仍然停留在一元,惡心與羞恥便很容易成為標簽化與汙名化的工具,如果國傢在此時非但未能避免這種將少數人次化的危險,反而利用惡心與羞恥製造對立、汙名、階級與所謂的異常者,這種行為與殖民政府又有何異?

  迴到便條紙事件。如果寫紙條的人,能夠理解颱灣色情行業的發展曆史,瞭解社會不同階級生活的樣貌,看到所謂的「公娼」是一個真實存活、站在眼前的女性,就像鄰傢的大嬸或阿姨時,有沒有可能會改變他最初産生的「不適」的想像?我認為有可能。納思邦教授在書中寫道:「如果平等尊重真的想要獲勝,並指引製度與個體行動者的行為,一個自由民主體製必須將這種任務承擔起來。」而我認為,體製是製度性的承擔,教育則是實踐這個承擔的根本。所謂的道德情感不就是從我們的傢庭教育、學校教育、甚至職場教育和社會教育所形成的嗎?納思邦教授在最後也寫道:「教育人民憐憫,憐憫在經過良好教育後,可以為法體係的各個層麵提供良好的引導,尤其是涉及闡揚基本權的場閤,憐憫可以也通常成為對於因遭受障礙而功能範圍被削弱的受難者的勇氣及能力的欽佩。」換言之,正因為有便條紙上麵所呈現的想法,所以這樣的課程安排及教育便顯得更為重要。

  你可以不同意納思邦教授對政治自由主義的分析,可以質疑人的感情難以如此清楚的區彆為:惡心、憤怒、羞恥、仇恨,也可以挑戰所謂仇恨犯罪與言論自由的界綫問題;但是不可否認的,納思邦教授開啓瞭觀察法律的一種新的角度。從人性與心理的層麵,解構「理性客觀的法律」背後所蘊藏的情感與投射,讓我們更清楚地發現人的脆弱與規範的動機。惡心和羞恥雖不可能從人類經驗中完全去除(事實上,納思邦教授也並不做如此的主張),但在法律的界綫及國傢的政策上,要如何減少惡心和羞恥的入罪化行為,消除滋養歧視、仇視或偏見的環境因素,有效採取反歧視的規範,教育人民與社會建立尊重多元的觀念,都是當前的颱灣需要努力的方嚮。

  二○○四年此書剛齣版,我正在與我的博士論文奮戰。由於書中充滿大量的精神分析素材,當時的我花瞭一番功夫纔得吸收。三年後,我已經迴颱灣任教,很高興商周齣版找到好的譯者,將全書完整譯齣,讓國內的讀者也能閱讀到這本獲二○○四年美國齣版協會法學類專書大賞的經典作品。每個人讀書所得各有不同,對我而言,人性有其不完美之處,人所創造齣來的律法亦然,對於這種不完整性的坦白,並非是對人性的攻擊,而是一種反省和追尋高貴情操的動力,是創造一個更好、更自由、更多元的社會的起點,這是此書在我寫作博士論文時給我的最大啓示,也是我至今奉行不渝的信念。希望這本譯著的問世,能帶給法學界不同的新觀點,也期待颱灣在反歧視的多元化上,能一日比一日加快。

(本文作者為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推薦序〉
情感與法律之間關係的論述∕李茂生

  隻要上網以簡繁體的網域為限查詢一下Martha Nussbaum,就可以知道這位美國芝加哥大學的教授在華語圈是多麼地有名,不過這也僅限於倫理學或政治哲學的領域,牽涉到法學時,頂多是少數法理學專傢會留意到這位女士的存在。慚愧的是,我也是不知瑪莎.納思邦(Martha Nussbaum)存在的法學研究群的一員。當然我可以藉口說我專研的是大陸法係的刑法學,而輔助性的哲學知識也偏嚮於歐陸的論述,且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若不是我的學生翻譯瞭這本書並請我寫推薦文(主要可能是因為我的專攻是刑法學),則我可能一生都不會接觸到這位大名鼎鼎的瑪莎.納思邦女士的論著,不知美國名傢的存在一事,是非戰之罪。但是這樣的辯解也隻會透露齣我偏狹的眼界與不用功之處。在看完譯文後,這種的羞愧感更加深化,不過同時不服輸的彆扭又讓我對於本書有著不得不吐的不滿。以下我將忠實地在推薦文中錶達我的羞愧與不滿,讀者就將我的羞愧當成對於瑪莎.納思邦女士這本書的贊美,並將我的不滿當成是碰到趨近完美者時不完美的人的怨憤即可。

  瑪莎.納思邦於本書的起頭開宗明義地論及慾望、情感與心情這三種人類心理間的區彆,並據此將論述限縮在會直接影響法律運作的人類情感。當然,聰明的瑪莎.納思邦沒有直接瞭當地立即深入她所欲談論的惡心與原始羞恥的情感,反倒是透過一般人較容易理解與接受的「憤怒」,展開情感與法律間關係的論述。研習過法律的人應該立即會查知,於此所謂的「憤怒」不外就是義憤殺人罪中的「義憤」,並無意中就接受瞭瑪莎.納思邦所提齣的觀點,此即所有的人類情感都會與對於事物的人類評價性認知有關,而這個評價性認知是被建構的(這點牽涉到我對於本書的一點小小不滿)。更巧妙的是,瑪莎.納思邦於討論憤怒時所提齣的事例,其實僅是外錶與憤怒有關,但實質上卻是與其後她所欲討論的惡心相關的案例。

  之後的幾章論述,雖然由法律人的觀點而言,可謂是雜亂無章,有時討論立法,有時討論司法程序,甚至稍稍觸及矯治領域,錶麵上看似毫無章法可言,但事實上這僅是從法律人自以為是的觀點所為的膚淺觀察而已,瑪莎.納思邦於本書中所舉的刑事法的例子都隻是些例證而已,其論述的主軸是在惡心與羞恥,而副軸則是差異、排除與汙名化。

  排除弱小、汙名化奇特人氏,藉此彰顯與肯認「正常人」的存在一事,是很簡單的道理,人人都會說(我在教監獄學時,幾乎一整個學期都在說這件事情),不過能夠更深入從精神醫學以及心理學的觀點闡明這種作為的原始根據,則是博學多聞的人纔辦得到,而瑪莎.納思邦正是在本書的論述中充分地展現瞭她的纔華。她說我們這些健全的人因為懼怕人類的動物性與必死性,於是産生惡心情感,並將這種情感投射到汙穢、不潔的人(或人種)身上,同時我們也懼怕在一些人身上看到自己原初的脆弱性與不完整性,於是強裝堅強(其實是迴歸子宮),並把一些依賴性高的人標示齣來,排除於社會之外。在看多瞭傅柯(Michel Foucault)的身體與權力的規訓,以及亞乾賓(Giorgio Agamben)的神聖之人、例外狀態等復雜難懂的論述後,這類簡潔的美式論述真的會有令人驚艷的感覺。

  或許颱灣對於同性戀、人獸交等議題不太熟悉(至少我國沒有將這種行為入罪化,而且就像人獸交的的議題一樣,我們立即以簡單一語「學術自由」即將議題打入冷宮),但是在看到最近我們偉大的公民或公僕們對漢生病患者的粗魯與冷漠後,應該會有些感受吧。而這種的感受正是瑪莎.納思邦所企求的。

  在論完人類的本性後,瑪莎.納思邦並沒有簡單地結束論述,其發揮瞭美國人樂觀的精神,提齣瞭解決的方案。她說惡心的情感也有正麵的意義,這種情感可以讓我們遠離危險,而原始的羞恥感也可以昇華到積極的、反省的羞恥感。據此,瑪莎.納思邦主張應該採取一些救濟的方案,諸如失業救濟、社會福利、反差彆對待的法製等,她期待這些方案能夠讓我們産生細緻的人際溝通,並且讓被我們人類的本性排除齣去的「非健全者」得到機會能夠迴到社會中。為展開論述,瑪莎.納思邦在最後一章,除再度確認法律規製的限度是彌爾(J.S.Mill)的傷害原理外,另駁斥彌爾的功利原理以及人本的真理,而改採羅爾斯(John Rawls)的非真理的閤理選擇論調(雖然在論及女性主義的議題時,她好像也對Rawls的議論頗有微詞)。

  確實,社會契約論中所討論的參與者是自由平等獨立的,其前提已經排除瞭不自由、被差彆對待以及依賴他人而活存的人,這不外是一個差異與排除的論述,殊不可採,但是細膩的人際關係以及單純的救濟真的可以取代救贖嗎?真的可以期待我們將來會容忍不傷害他人的異端(完美的、想像中的人類之外,必然存在的必死的、依賴的人類)存在嗎?

  我也曾經在討論死刑問題時,利用瞭積極的羞恥感,企圖讓人們能夠理解到死刑的荒謬,甚至提齣令其他論者嗤之以鼻的極端論調:讓判死刑的司法人員自行去執行死刑。我認為隻有在自己手上結束一個生命時,纔會感到深層的、積極的羞愧。不僅如此,我甚至設計瞭一套不講愛而隻講贖罪的少年司法。然而,死刑的暫時停止執行僅是為瞭國際觀瞻的利益,而且曾幾何時,那套少年事件處理法已經失去瞭光環,淪陷在功利的泥淖中。颱灣人與美國人都是人,瑪莎.納思邦真的能夠在處處充滿超人、蝙蝠俠、蜘蛛人等人類的完美性論述,以及崇拜鋼鐵雄師般的意誌的美國,實現其羅爾斯式的美景?抑或,這隻是再一度的吸食鴉片過程?難道前一個世紀八○年代後,刑事政策領域中社會復歸模式已經蕩然無存的事實,對瑪莎.納思邦而言,是個毫無意義的社會事實?再度地強調社會復歸或再社會化的努力的必要性一事,真的能改變現狀?

  誠如瑪莎.納思邦所言,人類的情感是奠基於對於事物的人類評價性認識,而羅爾斯所主張的也不是真理而僅是閤理的選擇。難道這些認識與選擇不是一種建構,一種被語言所支配的創造物?或許傅柯所談論的勞動與性的規訓僅是一種錶象,更深層的還有人性的問題,不過人性也是一種語言的産物,所以真正讓查拉圖斯特拉感到無奈的應該是語言的結構吧。

  數年前我寫過一篇有關後現代犯罪學的文章,文中介紹瞭日本的戎橋事件。一個大阪的流浪漢因為在另一位流浪漢身上看到自己未來的影子,於是將他擲入運河中凍死。當事實真相公諸於世後,令我無限感慨的是日本法官的良心判決。這位法官在毫無論述的情形下,做齣瞭原諒行為人,也深刻反省日本現況的結論。他將語言的結構、共同主觀的結構epoche起來瞭,他應該是憑藉著無法用語言錶達的純粹主觀,做齣瞭這個充滿瞭道德意涵的判決(語言)。啊!深層的人性不僅是存在於健全人身上,也同時存在於非健全人的體內,而唯一的救贖或許是透過文學或藝術,甚至於無法理解的判決中,所展現齣來的、無法用語言錶達的奇妙共感。這個共感的發揮或許正是德希達(Jacques Derrida)於《法的力量》(#Force de loi#)一書中,最後所談及的可以與法的暴力對抗的純粹的暴力。

  奇妙的是,去年我的一位已經畢業多年,而這幾年來幾乎都沒有任何學術上往來的學生也寫瞭一篇文章,名為〈灰色靈魂,被害?法律?救贖〉。我評審瞭這篇文章,並且也因為這篇文章的取徑與我上述的文章頗為相似,而內容上卻是比我的文章更加地紮實,所以給瞭最高的評價。

  這篇論文以本文敘述文學,用註釋應證法律論述的書寫方式,利用極短的篇幅說明瞭對於同一事務,文學與法學的敘述上差異以及互通的可能性;手法雖然不見得會被傳統的法學研究者接受,但是隻要細心詳讀幾次,相信有心人士會發覺這種對應方式的意見錶達,正是彰顯齣文學與法學交互排斥但又相互影響的現實。

  該文大量地簡略引用德國、法國以及義大利三國最先端的哲學傢的論述,這會造成閱讀以及理解上的睏難度,一般的讀者應該是無法理解該文的精義。但這是作為讀者的他人的問題,而不是作者的問題,終究這類的論文在颱灣僅是小眾論述,是無法一般化、普遍化的。以一個小眾的觀點而言,該文的作者成功地錶達瞭法律暴力的現實,然後利用係統論的觀點,巧妙地將現象學中有關共同主觀與純粹主觀的論述,轉化為救贖之途,其中的轉摺的巧思,令人激賞。

  該文認為法律暴力排除所有的其他力量,強將人類的思維與行動納入法律係統的二元區分(該文所舉例子是加害與被害的區分)中,這會妨礙到人類終極的純粹主觀的作用,妨礙到自我透過對於他者的對應而尋覓(文學上的、真正的)自我的可能性;而法律語言的妥協,亦即修復性司法的創設,其實僅是一種錶麵上的退讓,事實上是無法大量地提供自我他人在純粹主觀層麵進行刺激與思維再製的機會的。

  以上這類的論述,以目前颱灣的法律論壇的程度而言,大概也隻有該文作者能夠明確地錶述齣來吧。連我也僅能在刑事責任判斷(該文中所謂的決斷)與司法良心的層麵予以論述,而無法將這類的觀點擴張到所有與法律係統運作有關的人(或角色),或許這是因為我無多少的文學素養所緻。

  也正因為如此,當我看到該文作者透過文學作品而將海德格的「現世存在、死亡的不安」與自他的相互刺激與思維再製(自我的發覺或確認)連鎖在一起時,會感到非常不舒服。難道隻有針對死亡的議題時,自他纔有可能「共振」,亦即雙方都可以互相刺激、互相獨立地自我再製,進而形成一種不可言喻、不用言語的溝通(共振)?雖然該文作者在論述的途中,突兀地將死亡的議題模糊化(本文與註釋的本質上切割),而錶明隻要自我有過(除死亡外的)類似的人生經驗,則自己的人格的自我再製即有可能發生,但是我於最後仍舊認為這是一種永無止境的期待,而且亦僅是期待而已。

  雖然我真的不喜歡這篇文章,但是又不得不承認,這篇文章或多或少觸動瞭少眾的深層悲哀。或許也是因為這種莫名的悲哀,我一直到最近還是寜願一味地將相關論述的可能性寄託在作為權威者、權力者(能將法律的效力予以懸置的人)而存在的「法官」身上,當個縮頭烏龜也無所謂,不然在語言的結構下,「我」要如何愉悅地生存下去?

  不過,最近終於在態度上有瞭稍微的軟化。雖然很早就接觸瞭亞乾賓的「神聖之人」與「奧許維茲的殘餘者」等的論述,但是始終無法理解其中有關人的潛在力的論述,所以感受也不是很深刻。一直到最近讀瞭亞乾賓於二○○二年所書寫的《開展:人類與動物》的日譯本後,觀點纔有所轉變。於《開展》一書中亞乾賓除瞭再度強調動物性與人性之間的分隔綫並不是那麼地明確,其間存在著被人性排除齣去,失去法律保障的赤裸裸的生存(神聖之人或動物人),一種「被開展的人性排除於外,但又於外部包攝瞭內部的人性,且不屬於閉鎖的動物性」的純粹的存在。動物人或神聖之人無法走嚮任何一個極端(動物或人),而僅能漂流在人性與動物性間的場域中。在古代,人類透過神話等於外部標示齣動物人(不是人也不是動物,而是生存於人類的旁邊,被人類愉悅地食用的想像中生物),並藉此而彰顯齣人性的特殊性,但是在近代,人們利用瞭強而有力的「人性機器」,亦即生物學、哲學、政治學等道具,直接從內部建構起人性的內涵。至此,大量被人性所排除齣去的神聖之人或動物人即不斷齣現,人性機器愈是精緻(在這種意義下,瑪莎.納思邦的細膩的人際關係、互相尊重,甚至於積極的羞恥情感下所産生的憐憫等都是一種人性機器)則神聖之人或動物人就會愈多,當然人類的悲劇也會不斷地大量發生。亞乾賓認為隻有利用班雅明式的(或鬍賽爾式的)中止判斷,將理性與語言這種人性的標竿用括弧括起來,不然根本不會産生救贖。亦即隻有「不為」纔有可能「有為」(老子說聖人不為大,所以能成其大),隻要放棄或限製人性機器,則人類即可發揮潛在力。

  小小的一本書,而且是在論述權力者的作為的「例外狀態」齣書前的一年所齣版的書,簡潔地讓我理解瞭我的學生的論述,亦即不僅是對於必死性的恐懼的共感,而是對於所有的人性事務,都能進行所謂的超脫語言桎梏的反省。同時《開展》這本書也讓我理解瞭我所設計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盲點,此法的根本應該不在於明示齣來的基於積極羞恥感的救濟或基於滿溢而齣的情感(滿足感)的愛護,反倒是在於被隱藏起來的基於無為所達成的人性禁製的懸置,而在以往我都是兩者並重,甚或較偏好於前者,根本就忘懷瞭混沌與復雜秩序間關係的重點應該在於混沌。

  瑪莎.納思邦女士的這本書,處處充滿瞭羅爾斯或哈伯瑪斯(J?rgen Habermas)的樂觀,但是我仍舊應提醒讀者,在讀完這本書,並且充滿乾勁、想要改變這個世界、想要實現積極的政治作為之前,先停下來。尼采在告彆華格納、叔本華,結束前期創作,並在産齣後期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善惡的彼岸》以及《道德係譜學》前,曾著瞭一本小書名為《人性,太人性的:一本獻給自由精靈的書》。或許我們在進入美式樂觀論述後,心中仍舊要保留些許抗拒人性時的悲觀情緒吧。

(本文作者為颱灣大學法律學係教授)

引言

噢!我的身體。如你之類,男男女女之中的,我不敢遺棄;如你部分的,我亦不敢遺棄。
我深信,如靈魂的,與他們生死與共,(他們就是靈魂)。
我深信,我的詩,與他們唇齒相依,他們就是我的詩。
─惠特曼,〈歌頌帶電的身體〉,9.129-131

  人類並非天生的王公貴族或達官顯貴,而是生下來就一絲不掛、一文不名。人類皆要臣服於生命的睏苦,必須承受各式各樣的悲傷、疾病、需求與痛楚。最後,還要遭遇死亡……正是這樣的弱點讓我們尋求社會結閤,正是共同的睏苦讓我們的心朝嚮人性。如果我們不是必然睏苦的人類,我們就不需要人性。任何人間的連係都顯示著人本身是不足的。如果我們每個人都不需要他人,那麼我們就不會想要與他人團結。因此,從我們的脆弱之處,誕生瞭我們脆弱的喜樂……我無法想像一個不需要任何事物的人,他能夠喜愛任何事物。我也無法想像,一個不喜愛任何事物的人,他能夠獲得喜樂。
─盧梭,《愛彌兒》,第四捲

  「平等的危機在於,既然我們都隻是小孩,那問題來瞭:父親在哪裏?如果我們之中有人是父親,那我們就知道自己身在何處瞭。」
─唐納.溫尼科特的病人B,《抱持與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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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光聽書名就足以讓人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性議題,會讓作者如此深入地探討“惡心”與“羞恥”,並將它們與“法律”這個看似理性、秩序的框架聯係起來?我一直對社會規範、道德界限以及個體在群體中的心理感受非常感興趣,所以看到這本書時,立刻就被吸引瞭。 閱讀這本書的過程,與其說是在“讀”,不如說是在“經曆”。作者並非簡單地羅列理論,而是通過大量的案例、曆史事件,甚至是一些我們生活中可能忽略的細節,將“惡心”和“羞恥”這兩個情緒的復雜性一一呈現。它不是那種讀完會讓你感到輕鬆愉悅的書,反而會讓你在某些時刻感到不適,甚至有種被戳中痛處的無力感。 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如何解析“惡心感”在社會排斥和歧視中的作用。很多時候,我們對某些群體或行為産生“惡心”的反應,其實是一種無意識的社會建構,它通過“淨化”和“排除”來維持群體的認同感。這種惡心感,往往是潛藏在理性判斷之下的,但其力量卻足以驅動法律和製度的製定。 書中的“羞恥”章節更是觸及瞭人性最脆弱的部分。羞恥感,作為一種社會性的情緒,是如何塑造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迎閤、去壓抑,甚至去僞裝?它與個人尊嚴、社會評價緊密相連,一旦被觸發,帶來的痛苦往往是難以言說的。作者將這種個體化的羞恥感,上升到集體性的、跨越時代的層麵,讓我反思,我們當下所處的社會,有多少規範,是建立在對某些“不被允許”的羞恥感之上的? 而將“法律”引入,更是為這本書增添瞭深度。法律,在很多人眼中是維護正義、懲治邪惡的工具,但這本書卻揭示瞭法律背後,可能潛藏著對“惡心”和“羞恥”的規訓。例如,一些關於性、關於身體的法律條文,是否就是在利用人們的惡心感來界定“正常”與“不正常”?又或者,法律的威懾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瞭人們對羞恥的恐懼? 讀完這本書,我感到自己對很多社會現象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不再隻是看到錶麵的法律條文,而是能追溯到其背後更深層的人性動機。這種“反思”的體驗,是閱讀這本書最大的收獲。它不是提供簡單的答案,而是提齣更復雜的問題,引導讀者去探索,去質疑。 這本書讓我開始審視自己內心深處的情感反應。我是否也曾因為“惡心”而排斥過某些人?我又是否曾因為“羞恥”而做過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作者的筆觸非常犀利,但同時也帶著一種理解,仿佛在說,這些情感,是人性的一部分,但我們如何去麵對和處理,纔是關鍵。 《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絕對不是一本輕鬆讀物,它需要你靜下心來,投入思考,甚至可能需要一些勇氣去麵對書中所揭示的一些令人不安的事實。但正是這種挑戰,讓它顯得尤為珍貴。它讓我們看到瞭人性中那些不那麼光鮮亮麗,卻又無處不在的部分。 我特彆喜歡作者在描述某些曆史事件時,那種抽絲剝繭的分析方式。他能夠將看似孤立的事件,串聯起來,揭示齣其背後“惡心”與“羞恥”的驅動力。這種敘述方式,讓我仿佛置身於曆史的長河中,親眼見證著人類社會是如何一步步被這些基本情感所塑造和影響的。 總而言之,這本書是一次關於人性的深刻探索,它打破瞭許多我們習以為常的觀念,讓我們重新審視“惡心”、“羞恥”以及“法律”之間的復雜關係。它不是一本讓你看完就忘的書,而是會讓你在日常生活中,不經意間想起它,並從中獲得新的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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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讀瞭一本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的書,這本書可以說是我近幾年來閱讀體驗最深刻的一本,甚至在閤上書的那一刻,還有一種意猶未盡,甚至有些沉重的感覺。它不是那種能夠讓你在咖啡館裏輕鬆翻閱的書,它需要你坐下來,認真地去思考,去消化。 書名中的“逃避人性”,首先就點齣瞭一個核心的觀點:我們似乎總是不自覺地在迴避那些讓我們感到不適,或者不那麼“體麵”的人性特質。作者正是抓住瞭“惡心”、“羞恥”這兩個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下意識地去壓抑或忽略的情感,並將它們與“法律”這個我們熟悉的社會結構聯係瞭起來。 關於“惡心”的論述,我最有共鳴。作者並沒有停留在生理上的惡心,而是深入探討瞭社會性的“惡心感”。我們對某些人,某些行為,甚至是某些思想的排斥,很多時候,就是因為我們覺得它們“惡心”。而這種“惡心感”是如何被建構的?又是如何被用來劃分“我們”和“他們”的?書中的分析讓我大開眼界,原來很多社會性的排斥,都建立在對“不潔”、“反常”的“惡心”之上,而這種“惡心”往往是缺乏理性依據的。 更讓我震撼的是,作者如何揭示“惡心感”在製度性歧視中的作用。許多看似“閤理”的法律條文,背後可能就隱藏著對某種事物或群體的“惡心”投射。它讓我們思考,我們引以為傲的社會秩序,在多大程度上,是通過壓抑和排斥那些讓我們感到“惡心”的存在來維持的。 而“羞恥”的部分,更是觸及到瞭人性最深處的痛點。羞恥感,這種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受人尊重的情感,是如何塑造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迎閤,去僞裝?作者描繪瞭羞恥感在個人發展、社會交往中的巨大影響,它既是我們反思自身的動力,也可能是禁錮我們自由的牢籠。 我尤其被書中關於“集體性羞恥”的討論所吸引。當一個群體,比如一個國傢,一個民族,在某些事件上感到“羞恥”時,這種集體性的情緒會如何影響其曆史走嚮和文化發展?這種羞恥感,是讓我們反思進步,還是讓我們沉溺於過往的創傷? 最後,當“法律”被引入時,這一切變得更加具體和具有現實意義。法律,這個我們習慣於認為代錶著公平正義的工具,在作者的筆下,也並非完全是理性的産物。它會受到社會普遍存在的“惡心”和“羞恥”情感的影響。很多法律的製定,是為瞭滿足大眾的“惡心感”,或者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 這本書的敘述方式非常獨特,作者會用一種非常平實,但又充滿力量的語言,去引導讀者進入他所構建的思考空間。他並非直接給齣答案,而是拋齣問題,讓你在閱讀的過程中,不斷地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答案。 我個人認為,這本書最價值的地方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審視社會現象的全新視角。當我們麵對一些難以理解的社會事件,或者一些備受爭議的法律條文時,都可以嘗試用“惡心”和“羞恥”這兩個維度去解讀,你會發現,事情的背後,往往比我們想象的要復雜得多。 《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是一本讓我顛覆瞭許多固有認知,同時也讓我對人性有瞭更深層次理解的書。它會讓你在某個瞬間感到不適,但這種不適,恰恰是成長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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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剛拿到手時,就被它沉甸甸的重量和深邃的書名所吸引。它並非一本消遣讀物,更像是一次直麵人性深處,挑戰我們固有認知的旅程。作者以一種極為銳利的筆觸,將“惡心”和“羞恥”這兩個看似負麵的情感,與“法律”這個人類社會賴以維係的基石,進行瞭一場深刻的對話。 書名中的“逃避人性”已經點齣瞭核心的議題:我們似乎總是在努力維持自己“正常”、“體麵”的形象,從而迴避那些讓我們感到不適,或者不夠“完美”的人性特質。作者正是抓住瞭“惡心”和“羞恥”這兩個具有強大驅動力的情感,深入剖析它們如何影響著個體的行為,以及更宏觀的社會結構。 我對書中關於“惡心”的闡釋,尤其是它如何被社會化,成為一種排斥機製的論述,感到尤為震撼。我們通常將“惡心”視為生理反應,但作者卻指齣,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社會建構,用於定義“正常”與“異常”,並以此來鞏固群體認同。這種基於“惡心”的社會區隔,無形中塑造瞭我們的道德觀和價值觀。 讓我感到最為顛覆的是,作者如何將這種“惡心感”與法律的製定和執行聯係起來。他指齣,許多法律條文的齣現,並非完全齣於理性的公平考量,而是可能受到瞭社會普遍存在的“惡心”情緒的驅動。這種觀點,讓我開始重新審視那些曾經讓我感到不解的法律現象,發現瞭其背後更深層的人性根源。 而“羞恥”的部分,更是觸及到瞭我們內心最脆弱的角落。羞恥感,這種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被接納的情感,是如何深刻地塑造瞭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壓抑真實的自我,去迎閤社會期待?作者細緻地描繪瞭羞恥感在個體成長和集體行為中的巨大力量,它既是我們反思的動力,也可能是禁錮我們自由的枷鎖。 書中關於“羞恥”與“社會控製”之間關係的論述,讓我反思瞭自己是否也在不自覺中,被社會的評價所裹挾。在一個高度強調社會認同的環境中,如何保持個體的獨立性,避免被羞恥感所吞噬? “法律”的引入,為整本書的論述增添瞭現實的維度。作者認為,法律並非一個完全獨立於人性的理性體係,它也深深地受到社會普遍情感的影響。許多法律的齣現,正是為瞭規訓那些被認為“惡心”的行為,或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維持社會秩序。 這本書的敘述風格非常有感染力,作者的語言簡潔而有力,他善於用一些生動形象的比喻,將復雜的理論變得通俗易懂。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會陷入沉思,對照自己的經曆,去理解作者所傳達的深刻內涵。 我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全新的視角來理解人類社會和法律製度。它讓我們看到,那些我們常常選擇迴避的情感,在塑造我們的世界中扮演著多麼重要的角色。 它不是一本讓你讀完後感到輕鬆的書,反而會讓你感到一種清醒的“不適”,但正是這種“不適”,纔更能激發我們去深入思考,去質疑,去探索。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的書,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人性,理解社會,以及理解那些看似冰冷的法律條文背後,所蘊含的復雜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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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是我最近閱讀中,最能引起我深度思考的一本。它並沒有直接告訴讀者應該怎麼做,而是以一種抽絲剝繭的方式,將那些我們平日裏選擇迴避,或是下意識壓抑的情感——“惡心”與“羞恥”,與“法律”這個人類社會的基石聯係瞭起來,形成瞭一幅令人震驚的圖景。 書名中的“逃避人性”已經預示瞭這本書的核心主題:我們似乎總是在有意無意地規避那些讓我們感到不適、不安或者不那麼“體麵”的人性特質。作者正是抓住瞭“惡心”和“羞恥”這兩個具有強大驅動力的情感,深入剖析它們如何影響著個體的行為,以及更宏觀的社會結構。 我對書中關於“惡心”的闡釋尤其印象深刻。“惡心”不再僅僅是生理上的反應,它被作者描繪成一種強大的社會工具。通過放大對某種事物或群體的“惡心”反應,社會可以輕易地將其定義為“異類”,從而進行排斥、隔離,甚至是汙名化。這種基於“惡心”的社會區隔,無形中維係著群體的認同感。 讓我感到震撼的是,作者如何將這種“惡心感”與法律的製定和執行聯係起來。他指齣,許多法律條文的齣現,並非完全基於純粹的理性或公平原則,而是可能受到瞭社會普遍存在的“惡心”情緒的影響。這種觀點,讓我開始重新審視那些曾經睏擾我的法律現象,發現瞭其背後更深層的人性驅動。 而“羞恥”的部分,更是觸及到瞭我們內心最脆弱的角落。羞恥感,那種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被接納的情感,是如何深刻地塑造瞭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壓抑真實的自我,去迎閤社會期待?作者細緻地描繪瞭羞恥感在個體成長和集體行為中的巨大力量,它既是約束,也是一種無形的枷鎖。 我被書中關於“羞恥”與“權力”之間微妙關係的論述所吸引。當某些個體或群體掌握瞭話語權,他們就能巧妙地利用“羞恥”來控製他人,讓他們為瞭避免羞恥而屈從。這種無形的權力,比任何強製性的手段都更加有效。 “法律”的引入,為整本書的論述增添瞭現實的維度。作者認為,法律並非一個孤立於人性的理性體係,它也深深地受到社會普遍情感的影響。很多法律的齣現,正是為瞭規訓那些被認為“惡心”的行為,或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維護社會秩序。 這本書的敘述風格非常獨特,作者的語言簡潔而充滿力量,他善於用一些生動的故事和嚴謹的分析,將復雜的理論變得清晰易懂。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會陷入沉思,對照自己的經曆,去理解作者所傳達的深刻內涵。 我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全新的“人性解碼器”,讓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人類行為的復雜性,以及社會規範和法律製度的形成機製。 它並非一本輕鬆讀物,反而會讓你在閱讀過程中感到一種“清醒的不適”,但正是這種不適,纔能夠激發我們去更深入地思考,去質疑,去探索。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的書,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人性,理解社會,以及理解那些看似冰冷的法律條文背後,所蘊含的復雜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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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當我初次看到書名時,就有一種被深深吸引的感覺。它仿佛在召喚著我去探索那些被我們刻意忽略,卻又無處不在的人性維度。這本書並非簡單的理論堆砌,而是以一種極為深刻的視角,將“惡心”、“羞恥”這兩個情感,與“法律”這個看似理性、秩序化的社會結構緊密聯係起來。 作者對於“惡心”的解讀,讓我耳目一新。我原以為“惡心”僅僅是一種生理上的厭惡反應,但書中揭示瞭“惡心感”在社會層麵的巨大力量。它是一種強大的排斥機製,能夠輕易地將某些群體或行為定義為“不潔”、“反常”,進而進行邊緣化和汙名化,從而鞏固群體認同。 尤其讓我感到震撼的是,作者如何揭示“惡心感”在法律製定中的潛在影響。很多時候,法律條文的齣現,並非完全齣於理性的公平考量,而是可能受到瞭社會普遍存在的“惡心”情緒的驅動。這種觀點,讓我開始重新審視那些曾經讓我睏惑的法律現象,發現瞭其背後更深層的人性根源。 而“羞恥”的部分,更是直擊人心。羞恥,這種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被接納的情感,是如何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壓抑真實的自我,去迎閤社會期待?作者細緻地描繪瞭羞恥感在個體成長和集體行為中的巨大力量,它既是我們反思的動力,也可能是禁錮我們自由的枷鎖。 書中關於“羞恥”與“社會控製”之間關係的論述,讓我反思瞭自己是否也在不自覺中,被社會的評價所裹挾。在一個高度強調社會認同的環境中,如何保持個體的獨立性,避免被羞恥感所吞噬? “法律”作為連接這一切的關鍵,為整本書的論述增添瞭現實的維度。作者認為,法律並非一個完全獨立於人性的理性體係,它也深深地受到社會普遍情感的影響。許多法律的齣現,正是為瞭規訓那些被認為“惡心”的行為,或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維持社會秩序。 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非常有感染力,作者的語言簡潔而有力,他善於用一些生動形象的比喻,將復雜的理論變得通俗易懂。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會陷入沉思,對照自己的經曆,去理解作者所傳達的深刻內涵。 我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全新的視角來理解人類社會和法律製度。它讓我們看到,那些我們常常選擇迴避的情感,在塑造我們的世界中扮演著多麼重要的角色。 它不是一本讓你讀完後感到輕鬆的書,反而會讓你感到一種清醒的“不適”,但正是這種“不適”,纔更能激發我們去深入思考,去質疑,去探索。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的書,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人性,理解社會,以及理解那些看似冰冷的法律條文背後,所蘊含的復雜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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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厚實的書,光看書名就有一種被擊中的感覺。它仿佛直指人心深處那些我們不願去觸碰的角落,將“惡心”、“羞恥”這些看似負麵的情緒,與“法律”這個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框架聯係起來,這本身就足夠讓人好奇。 我一直對社會心理學和人類行為的動機非常感興趣,而這本書顯然是在探討這些宏大主題。作者並沒有停留在對抽象概念的分析,而是通過大量具體的案例,曆史事件,甚至是一些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細微觀察,將“惡心”和“羞恥”的復雜性娓娓道來。 書中關於“惡心”的論述,讓我感到非常震撼。它不僅僅是對生理反應的描述,更深入地探討瞭“惡心感”在社會排斥和群體認同中的作用。作者指齣,很多時候,我們對某些事物或人群産生的“惡心”反應,其實是一種被社會文化塑造的“淨化”機製,它通過排斥“不潔”、“異類”,來維護群體的純粹性。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如何分析“惡心感”是如何影響法律的製定和執行的。例如,一些關於公共衛生、身體自主權的法律,是否就是為瞭迎閤社會普遍存在的“惡心”情緒而存在的?這種思考角度,讓我開始重新審視那些我們習以為常的法律條文,發現它們背後並非全然是理性的考量。 接著是“羞恥”的部分,這部分讀起來更是讓人感同身受。羞恥,作為一種強烈的自我負麵評價,是如何深刻地影響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壓抑真實的自我,去迎閤社會期待?作者描繪瞭羞恥感在個體發展中的巨大力量,它既是促使我們反思的動力,也可能是讓我們停滯不前的牢籠。 我尤其被作者對“羞恥”與“尊嚴”關係的探討所吸引。在一個高度強調社會評價的社會中,個體如何在高壓的羞恥感下,保持自己的尊嚴?這本書提供瞭一些深刻的見解,讓我們去思考,在追求社會認同的過程中,我們是否正在失去一部分真實的自己。 而“法律”作為連接這一切的關鍵,更是為這本書增添瞭份量。作者認為,法律並非總是獨立的、純粹理性的存在,它也常常是社會普遍情感,特彆是“惡心”和“羞恥”的反映和規訓。很多法律的背後,就是為瞭壓製那些被認為“惡心”的行為,或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達到管理的目的。 這本書的敘述方式非常引人入勝,作者的語言簡潔而有力,他善於用一些生動形象的比喻,將復雜的理論變得通俗易懂。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會不自覺地陷入沉思,對照自己的經曆,去理解作者所闡述的觀點。 我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最大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全新的視角來理解人類行為和社會現象。它讓我們看到,那些我們看似難以啓齒的情感,在社會運作中扮演著多麼重要的角色。 它不是一本讓你讀完就能“解決問題”的書,而是一本讓你開始“提問”的書。它鼓勵我們去審視自己的情感,去辨析社會規範的由來,去理解法律背後的深層動因。 總而言之,這本書是一次關於人性深處的探索,它挑戰瞭我們對“正常”與“異常”、“正確”與“錯誤”的認知,並引導我們去理解,在“逃避人性”的背後,隱藏著怎樣的社會動力和法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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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絕對是我近期閱讀過的最具挑戰性,也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部作品。它不僅僅是在講述一個故事,更像是在引導一場深入的人性探索,將那些我們通常選擇迴避的“惡心”和“羞恥”情感,與“法律”這個人類社會的核心秩序聯係起來。 書名中的“逃避人性”就如同一記警鍾,提醒著我們,在追求“體麵”和“理性”的過程中,我們可能忽略瞭人性中最原始、最本能的部分。作者以一種近乎解剖的方式,剖析瞭“惡心”和“羞恥”這兩個復雜的情感,並揭示瞭它們在塑造個體行為和社會規範中的關鍵作用。 尤其讓我感到震撼的是,作者對於“惡心感”的社會化解讀。我們常常將“惡心”視為一種生理反應,是對不潔、腐敗的厭惡。然而,這本書卻指齣,“惡心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社會建構,它被用來界定“正常”與“異常”,是構建群體認同、排斥異己的強大力量。 書中對“惡心感”如何滲透到法律條文和司法實踐中的分析,更是讓我大開眼界。很多法律的背後,其實隱藏著對某種特定行為或群體的“惡心”投射,而這種投射,往往是通過道德說教、輿論引導來放大,最終影響瞭法律的製定和執行。 而“羞恥”的部分,則更加觸及到我們內心深處的痛點。羞恥感,作為一種強烈的自我否定和對他人評價的恐懼,是如何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壓抑真實自我,去迎閤社會期待?作者細緻地描繪瞭羞恥感如何成為一種無形的枷鎖,限製瞭個體的自由發展。 我被書中關於“集體性羞恥”的討論深深吸引。當一個社會,一個國傢,在一個曆史事件中集體感到“羞恥”時,這種情緒會如何影響其未來的發展?是會成為反思和進步的動力,還是會成為沉溺於過去的包袱? “法律”作為本書的另一重要維度,為整本書的論述提供瞭堅實的支撐。作者並非將法律視為一個完全脫離人性的理性框架,而是揭示瞭法律如何受到社會普遍情感的影響。許多法律的誕生,就是為瞭規訓那些被認為“惡心”的行為,或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維持社會秩序。 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非常有特色,作者的筆觸冷靜而犀利,但他又不乏對人性的理解。他通過大量的案例和曆史事件,將抽象的理論變得生動而具象。我常常在閱讀時,會陷入沉思,對照自身經曆,去理解作者所傳達的深刻內涵。 我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全新的視角來理解人類社會和法律製度。它讓我們看到,那些我們常常選擇迴避的情感,在塑造我們的世界中扮演著多麼重要的角色。 它不是一本讓你讀完後感到輕鬆的書,反而會讓你感到一種清醒的“不適”,但正是這種“不適”,纔更能激發我們去深入思考,去質疑,去探索。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的書,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人性,理解社會,以及理解那些看似冰冷的法律條文背後,所蘊含的復雜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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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是一本挑戰閱讀習慣的書,剛拿到《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時,我還以為會是那種學術性很強的著作,但實際閱讀起來,感覺更像是作者在和我們進行一場深入的心靈對話。他沒有用太多艱澀的術語,而是用一種非常貼近生活、甚至有些直白的語言,來探討那些我們常常避而不談,或者不願深究的情感。 我最先被吸引的是“惡心”這個概念。我們通常認為“惡心”是一種生理上的反應,對不潔、腐敗的食物,或者一些令人不快的場景。但作者卻將它延伸到瞭社會層麵,揭示瞭“惡心感”如何成為一種排斥異己、維護群體邊界的工具。他舉瞭一些例子,比如曆史上對某些少數族裔的汙名化,或者對特定性取嚮的排斥,背後往往都隱藏著一種被放大和扭麯的“惡心感”。 這種“惡心感”並非憑空産生,它往往與社會文化、價值觀念緊密相連。我們從小被教育什麼是不應該觸碰的,什麼是不被接受的,這些“禁忌”一旦被打破,很容易就會觸發我們的“惡心感”,並進而産生排斥行為。這本書讓我開始反思,我自己的“惡心感”,有多少是源於自身的判斷,又有多少是社會教化的結果。 接著是“羞恥”的部分,這部分讀起來更是讓人心有戚戚焉。羞恥感,是一種非常痛苦的情感,它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體麵,不夠被認可。為瞭避免羞恥,我們可能會壓抑真實的自我,做齣不符閤內心意願的事情,甚至在集體中隨波逐流。作者描繪瞭羞恥感在個人成長、社會交往中的巨大作用,它既是約束,也是一種無形的枷鎖。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如何將這種個體化的羞恥感,與更宏大的社會議題聯係起來。例如,一些社會對“失敗者”的苛責,對“不成功者”的歧視,其實就是在利用人們對失敗和被評判的羞恥感。這種羞恥感的放大,不僅是對個體的傷害,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瞭社會的進步和多元。 而“法律”的介入,則讓整本書的論述更加具有現實意義。法律,作為一種外部規範,它如何與我們內心的“惡心”和“羞恥”發生作用?作者認為,法律並非完全理性,它也受到社會普遍情感的影響。一些法律的製定,可能就是為瞭迎閤社會大眾的“惡心感”,從而去禁止某些行為;另一些法律,則可能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達到威懾的目的。 我發現,這本書提供瞭一種看待社會現象的全新視角。當我們在新聞中看到某些法律條文的爭議,或者社會上齣現一些群體性的排斥事件時,都可以嘗試從“惡心”和“羞恥”這兩個維度去解讀。這會幫助我們理解,錶麵的法律背後,可能還隱藏著更深層的人性驅動。 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非常具有感染力,作者在講述一些觀點時,會不時地插入一些引人深思的提問,讓你不由自主地參與到他的思考過程之中。我常常會一邊讀,一邊停下來,對照自己的經曆和感受,進行反思。 我覺得這本書最難得之處在於,它沒有簡單地批判“惡心”和“羞恥”,而是承認瞭它們作為人類情感的普遍性,並試圖去理解它們是如何影響社會運作的。它鼓勵我們去直麵這些情感,去辨析它們,而不是被它們所控製。 總的來說,《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是一本值得反復閱讀的書。它不僅僅提供瞭一些關於人性情感的洞見,更重要的是,它提供瞭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一種審視社會運作的工具。讀完它,你會發現,世界在你眼中,會變得更加復雜,但也更加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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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本讓我腦袋“炸開”的書,大概就是《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瞭。乍聽書名,還以為是本嚴肅的哲學著作,但讀起來,感覺更像是作者在用一種非常接地氣的方式,帶我們深入剖析人性中那些最隱晦、最難以啓齒的部分。 開篇就點齣瞭“逃避人性”的主題,這已經足夠吸引人瞭。我們誰不是在努力維持自己“正常”、“體麵”的形象呢?而作者卻毫不留情地將目光投嚮瞭那些讓我們感到不舒服的情感——“惡心”和“羞恥”。他沒有迴避,反而將它們視為理解人類社會運作的關鍵。 對我而言,“惡心”的解讀尤其令人耳目一新。我們通常認為“惡心”是一種生理反應,是對腐敗、骯髒的厭惡。但作者卻將其上升到瞭社會層麵,揭示瞭“惡心感”如何成為一種強大的社會控製工具。通過放大對某些行為或群體的“惡心”反應,社會可以輕易地將它們邊緣化、汙名化,從而維護自身的秩序和認同。 讓我感到震撼的是,作者如何將這種“惡心感”與法律製度的形成聯係起來。很多法律的製定,並非完全基於理性的公平考量,而是潛藏著對某些“不潔”或“反常”事物的“惡心”投射。這種觀點,讓我在迴顧一些社會事件時,有瞭全新的理解角度。 而“羞恥”的部分,更是直擊人心。羞恥,這種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被接納的情感,是如何塑造瞭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迎閤、去壓抑?作者描繪瞭羞恥感在個體成長和集體行為中的巨大作用,它既是我們自我約束的內驅力,也可能是壓垮我們自信的巨石。 我特彆被書中關於“羞恥”與“權力”關係的論述所吸引。當某些群體或個人掌握瞭話語權,他們就能夠利用“羞恥”來控製他人,讓他們為瞭避免羞恥而服從。這種無形的權力,比刀槍更加可怕。 “法律”的齣現,讓整本書的論述更加紮實。作者指齣,法律並非一個獨立於人性的存在,它也深受社會普遍情感的影響。許多法律的齣現,是為瞭滿足公眾的“惡心”情緒,或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達到社會管理的有效性。 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非常吸引人,作者的語言充滿瞭力量,卻又不失細膩。他善於用一個個生動的故事,將深奧的理論變得通俗易懂。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會停下來,反思自己是否也有過類似的經曆。 我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是一本能夠真正改變你看待世界方式的書。它迫使我們去麵對人性中那些不那麼光彩的部分,並理解它們是如何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社會和法律。 它不是一本讓你讀完後感到輕鬆的書,反而會讓你感到一種清醒的“不適”。但正是這種“不適”,纔能激發我們去更深入地思考,去質疑,去探索。 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全新的“人性解碼器”,讓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人類行為的復雜性,以及社會規範的形成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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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在我拿到它的時候,就給瞭我一種莫名的吸引力。它不像市麵上許多暢銷書那樣,用華麗的辭藻吸引眼球,反而以一種樸實卻直擊人心的書名,預示著一場關於人性深處的探索。 我一直對人類行為的心理動因充滿好奇,尤其是那些我們不願承認,甚至刻意迴避的部分。“惡心”和“羞恥”這兩個詞,正是這樣的情感。作者沒有迴避,反而將它們置於聚光燈下,並巧妙地將它們與“法律”這個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會規範聯係起來。 書中關於“惡心”的論述,讓我顛覆瞭許多固有觀念。我原以為“惡心”僅僅是一種生理反應,但作者卻將其延伸到瞭社會層麵,揭示瞭“惡心感”如何成為一種強大的社會排斥工具。通過放大對某些事物或人群的“惡心”反應,社會能夠輕易地將它們邊緣化,從而維護自身的認同和秩序。 我特彆被書中關於“惡心感”如何影響法律製定的分析所吸引。很多時候,法律並非完全基於理性的判斷,而是可能受到社會普遍存在的“惡心”情緒的影響。這種觀點,讓我開始重新審視那些曾經讓我感到不解的法律條文,發現瞭其背後隱藏的人性動機。 接著,“羞恥”的部分,更是讓人感同身受。羞恥,這種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被接納的情感,是如何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行為,讓我們去壓抑真實的自我,去迎閤社會期待?作者細緻地描繪瞭羞恥感在個人成長和集體行為中的巨大力量。 書中對“羞恥”與“社會評價”關係的探討,讓我反思瞭自己是否也在不知不覺中,被社會的評價所裹挾。在一個高度強調社會認同的環境中,如何保持個體的獨立性,避免被羞恥感所吞噬? 而“法律”作為連接這一切的關鍵,更是讓整本書的論述更加具有現實意義。作者指齣,法律並非一個完全獨立於人性的存在,它也受到社會普遍情感的影響。許多法律的誕生,是為瞭規訓那些被認為“惡心”的行為,或是利用人們對“羞恥”的恐懼來維持社會秩序。 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非常有感染力,作者的語言簡潔而有力,他善於用一些生動形象的比喻,將復雜的理論變得通俗易懂。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會陷入沉思,對照自己的經曆,去理解作者所傳達的深刻內涵。 我認為,《逃避人性︰惡心、羞恥與法律》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全新的視角來理解人類社會和法律製度。它讓我們看到,那些我們常常選擇迴避的情感,在塑造我們的世界中扮演著多麼重要的角色。 它不是一本讓你讀完後感到輕鬆的書,反而會讓你感到一種清醒的“不適”,但正是這種“不適”,纔更能激發我們去深入思考,去質疑,去探索。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的書,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人性,理解社會,以及理解那些看似冰冷的法律條文背後,所蘊含的復雜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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