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産法專題研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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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收錄作者二年多以來所發錶的十四篇論文,包括基礎法學二篇、民法五篇、信託法六篇、土地法一篇。其中「英美法與大陸法的融閤」一文提齣國際比較法學界最新的法係分類和思潮,可以作為國內目前司法改革趨勢的有力佐證。「法律經濟學基礎理論之研究」一文則適宜作為學習法律經濟學的入門文獻,以及檢驗經濟分析嚴謹度和正確性的依據。「忠實關係與忠實義務」則是國內第一篇對忠實義務的原理原則為深入探討的論文。「大陸物權法製的立法建議」則是以大陸物權法草案用來詮釋物權法的原則和趨勢,可作為我國物權法解釋適用和修法的參考。六篇信託法相關的論文則不僅釐清信託的概念,並更正若乾文獻對商業信託的不正確觀念,也對信託許多基本原理原則為深入探討。「土地使用管製法律之研究」一文,則是國內就此主題少見的法律相關論文,對此主題的法學研究深度,將有相當貢獻。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圖書序言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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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我拿到手就迫不及待地翻閱,特別是對書中關於「地上權」的探討,感到非常興奮。地上權在現代不動產利用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建築、農業、甚至是太陽能電站的設置等方麵。然而,關於地上權的「存續期間」、「地上物」的歸屬,以及地上權人在期限屆滿後,對於地上物的「拆除與補償」問題,一直是實務上處理起來相當頭痛的議題。我最近正在處理一個涉及長期地上權的案件,地上權人已經支付瞭相當高的價權利金,並在地上興建瞭大規模的商業設施,但地上權期限即將屆滿。問題在於,地上權人希望能續約,但地主卻希望地上物能歸屬於他,並且希望獲得額外的補償。這就涉及到地上權期限屆滿後,地上物的所有權如何轉移,以及地主是否有權要求地上權人拆除地上物,或者是否必須給予地上權人閤理的補償。我期望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深入解析我國民法第840條以及相關條文的立法意旨,並透過比較學說和各國實務,提供一個更為清晰的判斷框架。例如,書中是否會探討,在地上權人已對地上物投入大量成本,並且地上物已成為土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時,地主是否還能主張權利,或者是否應該有「法定地上權」或「默示續約」的適用空間?我希望這本書能為我提供一套完整的論述邏輯,以及在不同情況下,處理地上權糾紛的實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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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的齣版,對於我一直在鑽研的「不動產登記」的「善意取得」議題,無疑是一劑強心針。不動產登記的公示公信原則,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基石,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總會遇到各種形形色色的詐騙和不法行為,導緻登記名義人與真實權利人之間的脫鉤。我特別關注書中對於「善意取得」的要件,特別是「惡意」的判斷標準,是否有更為精確的界定。例如,當一個買受人,在購買不動產的過程中,雖然沒有直接的詐騙證據,但是,其交易行為明顯存在諸多不尋常之處,或者說,其對原物權人的權利是否存在「應知」的程度,這是否應該被認定為「惡意」,進而排除其善意取得的適用?我希望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深入探討這個「應知」的判斷標準,並且透過對相關判例的分析,提供更為清晰的指引。我期待書中能夠釐清,在當前不動產交易日益複雜的環境下,如何更有效地平衡「交易安全」與「權利保護」之間的關係。例如,對於「登記簿的瑕疵」如何處理,或者說,當不動產遭到「假扣押」、「假處分」後,其後的登記是否會受到影響?我希望這本書能為我提供一套更為完善的理論框架,來應對這些複雜的不動產登記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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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財產法專題研究(三)》這本書的齣現,讓我對「地役權」這個長久以來都覺得比較抽象的概念,有瞭全新的想像。在地役權的設定、行使和消滅這幾個環節,實務上總是有許多爭議,尤其是在「不動產相鄰關係」與「地役權」之間的界線釐清,以及如何在土地利用的日益複雜化背景下,重新審視地役權的現代功能。我曾經遇過一個案例,某地塊的通行權長期依賴於鄰地的舊有小徑,但隨著鄰地所有權的變更,新的地主開始質疑並試圖阻礙通行。在這種情況下,究竟是應該優先適用相鄰關係的規定,還是應該依據地役權來解決?更進一步,如果地役權的設定已經非常久遠,甚至找不到明確的書麵約定,但長期的行使卻已形成默示的依賴,這種「時效取得」的地役權,在颱灣法下是否可行,又應該如何證明?我非常期待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針對這些難點,提供深入的理論分析和實務指導。我希望書中能探討地役權的「收益地」和「供役地」之間的利益平衡,以及如何在土地開發的過程中,避免地役權的過度擴張,同時又能確保其應有的功能。例如,對於「妨害」地役權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透過「迴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來解決爭議,我希望能從書中獲得更為細膩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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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的齣現,對我來說,簡直是及時雨!我最近在研究「租賃權」相關的法律問題,特別是在涉及「房屋租賃」方麵,實務上總是有許多情況,是單純依照民法總則或物權編的規定,難以完全涵蓋的。我特別關心書中對於「租賃權」的「優先購買權」議題,以及「不動產租賃的公示」問題的深入探討。大傢都知道,民法中對於租賃權的保護,特別是在不動產租賃方麵,相較於物權,是較為薄弱的。如果承租人沒有經過「定期」的登記,那麼在不動產所有權變動時,新的所有權人是否就一定必須承受原來的租賃契約?這對於承租人的權益保護,顯然構成很大的風險。我非常期待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深入解析我國民法中關於不動產租賃的相關規定,並且探討如何透過「實質公示」或「附隨義務」等方式,來加強承租人的權益保護。例如,書中是否會探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承租人已經投入瞭大量的裝修成本,並且租賃契約的存續期間較長,即使沒有定期登記,新的所有權人是否也應該推定知道租賃的存在?又或者,在「最高法院」關於不動產租賃權的實務判決中,有哪些值得藉鑑的經驗,以及有哪些仍然存在的爭議點?我希望這本書能為我提供一套係統性的思考框架,幫助我理解並解決這些複雜的租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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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財產法專題研究(三)》這本著作,我最感興趣的部分是其對「質權」概念的現代化詮釋。隨著金融工具的日益多元化,以及無形資產的重要性不斷提升,傳統的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在實務運用上已經麵臨諸多挑戰。我特別關注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股票質權」和「債權質權」的最新發展,以及它們在實務中的操作細節。例如,在股票質權的設定上,如何確保質權人的權利不受到影響,特別是在發行公司增資、減資、閤併或分割等重大變動時?又或者,當質權標的為「可轉讓的債權」時,如何處理債務人對於質權設定的異議,以及如何實行質權?我期望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超越教科書式的理論介紹,而是聚焦於這些實務操作中的難點。我希望書中能提供一些具體的案例分析,並且探討在當前金融市場的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保護質權人的權益,同時又不至於過度乾擾標的資產的流通性。例如,對於「附條件的債權」是否可以設定質權,以及其效力如何?或者,在數位支付和加密貨幣日益普及的時代,傳統的權利質權概念是否需要擴張解釋,以涵蓋這些新型態的數位資產?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為我提供一個更為前瞻性的視角,幫助我理解質權在當代社會中的新角色和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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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財產法專題研究(三)》這本著作,我的期待更多地聚焦於其在「不動產物權變動」這個核心領域的深化探討。大傢都知道,颱灣的不動產登記製度在法律實務中扮演著極為關鍵的角色,但同時也充斥著不少爭議和模糊地帶。尤其是在「一物數賣」的情況下,或是當登記名義人與真實權利人之間產生脫鉤時,究竟該如何保護善意第三人的信賴利益?這是我一直以來在研究不動產法時,最感棘手的部分。我相信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不會僅僅停留在錶麵上的介紹,而是會深入挖掘不動產登記的「公示公信原則」背後的法理依據,以及在現代社會中,如何平衡登記製度的穩定性與交易安全的即時性。我特別希望書中能夠探討一些較為前沿的議題,例如:在數位時代下,虛擬資產(如NFT)是否也能類比適用於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相關規定?如果不能,那現有的財產法體係將如何應對這類新型態的財產權?或者,在詐術取得不動產登記的情形下,登記公信力的界線在哪裡?被詐欺的一方,其對於登記的信賴是否也應該受到某種程度的保護?我預期作者會從比較法的角度,審視其他國傢在類似問題上的立法例和實務判決,並提齣可供颱灣參考的修正方嚮。如果書中能夠進一步探討,在涉及數個登記瑕疵的情況下,法院應如何進行權衡,纔能最大程度地實現法律的公平與正義,那將是對我實務工作極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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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財產法專題研究(三)》這本書,我最感興趣的是它對「佔有」這個概念的最新解讀。佔有,這個看似簡單的法律概念,在實務中卻常常引發諸多爭議,尤其是在「所有權」與「佔有」的界線劃分,以及「占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是否能產生獨立的法律效力。我一直關注書中是否會針對「佔有」的「權源」進行深入的探討,例如,所謂的「無權佔有」是否也能產生某些法律上的效果?或者,在某些情況下,「惡意佔有」與「善意佔有」之間的區別,究竟會對法律關係產生怎樣的影響?我期望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跳脫傳統的法條解釋,而是從更為廣泛的學理角度,重新審視「佔有」在當代社會中的功能。例如,書中是否會探討,在「共有不動產」的管理上,「佔有」的地位如何?或者,在「非典型租賃」關係中,例如「藉用」或「寄放」的情形,其「佔有」是否能類比於租賃契約?更進一步,我希望書中能夠探討「時效取得」的佔有,其要件和舉證責任,以及在實務中,如何更有效地證明「和平」、「公然」、「繼續」的佔有狀態。我希望這本書能為我提供一個更為細膩的理解,幫助我更精準地運用「佔有」的法律概念,來分析和解決各類財產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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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的齣現,讓我對「準物權」這個概念有瞭更深入的認識。在傳統的物權法體係中,我們主要關注的是所有權、地上權、抵押權等,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齣現瞭許多介於債權和物權之間的權利,例如「知識產權」中的某些權能,以及「預告登記」在某些情況下的準物權效力。我特別關注書中是否會對這些「準物權」進行係統性的梳理和分析,並且探討它們在財產權體係中的地位和功能。例如,對於「預告登記」,它在保障債權人的權益方麵,是否能夠達到類似於物權的效力?又或者,在「繼承」過程中,對於「遺產」的處分權,是否也可以被視為一種「準物權」?我期望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提供一個更為開闊的視野,幫助我理解財產權的演進和發展。我希望書中能夠探討,在麵對這些新型態的權利時,我們應該如何運用現有的財產法理論來加以規範,或者是否需要對財產法體係進行必要的修正。例如,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權屬認定,以及如何將其納入財產法的範疇,我希望這本書能為我提供一些啟發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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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我真是期待好久瞭,這次的齣版真的是太及時瞭!我最近在處理一個關於共有物分割的案件,卡在一個很複雜的議題上,就是關於分割時,共有人是否可以主張「權利濫用」來拒絕或變更分割的方式。以往的財產法學說和實務,對於這個問題的討論都比較零散,或者說,即便有討論,也總是抓不到核心問題點。我印象中,過去有些判決會直接套用民法第148條(權利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但這是否能完全涵蓋共有物分割的特殊性?畢竟,共有關係本身就是一種權利限製,而分割則是將這種限製解除,迴歸各自獨立的物權。所以我一直在尋找一個能夠深入剖析這個「共有物分割與權利濫用」這個關聯點的學術著作。這本書的名字雖然是「財產法專題研究(三)」,但從齣版社先前齣版的《財產法專題研究(一)》和(二)的品質來看,我對它抱有極高的信心,相信它一定會在這個專題上帶來獨到的見解,甚至可能翻轉我過去的一些刻闆印象。我特別期待書中能夠探討,在什麼樣的極端情況下,一個共有人基於「分割」這個權利,可能會被認為構成權利濫用?例如,分割會導緻鄰房結構受損、或者極大地減損其中一個共有物的經濟價值,甚至完全破壞其原有的使用功能。這時候,法院在審理分割案件時,除瞭考量公平原則,是否還應該加入「權利濫用」的審查,並據此做齣更符閤實情的裁判?我希望能透過這本書,找到更清晰的法理依據,並且學習到更為精確的論證技巧,讓我在未來的訴訟實務中,能夠更有底氣地提齣我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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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財產法專題研究(三)》這本書,我最期待的部分是它對「抵押權」這個重要物權的現代化思考。畢竟,抵押權在金融體係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但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推進,傳統的抵押權製度也麵臨著諸多挑戰。我尤其關注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實際運用,以及在「擔保範圍」的認定上,如何界定哪些債權可以被納入最高限額抵押權的保障範圍。大傢都知道,最高限額抵押權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擔保的效率,但是,如何確保債權人不會藉此擴張其擔保範圍,從而損害到其他債權人的利益,這一直是個難題。我希望這本《財產法專題研究(三)》能夠從學理和實務兩個層麵,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例如,書中是否會探討,當抵押權人為追求更高的利益,而刻意操作,使債權金額不斷浮動,甚至遠超過擔保的實際價值時,法院應如何進行審查?又或者,在涉及「共同抵押」的情況下,如何進行各抵押權人間的清償順序和責任分配?我預期作者會參酌我國法院的最新判決,並且可能會藉鑑一些國外的先進經驗,來提齣更為完善的製度建 P。希望透過這本書,我能更深入地理解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實務操作邏輯,以及在麵對複雜的抵押權糾紛時,能夠獲得更有力的理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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