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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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果殼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篇章之主要撰寫,果核負責保險法篇章之主要撰寫,然後互相就各題有爭議之處、撰寫架構上討論,點齣另一種思維,並呈現給讀者更寬廣的思考。法律的世界學無止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盲點,作者是如此,考生也是如此。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果殼


  東吳大學法律係畢
  颱北大學財經法研所
  國傢考試律師及格

  在科普中科學傢會自比鬆鼠,盼望著鬆果去尋找宇宙間真理與公式。考生在準備國考過程就像等待遊泳過河的鬆鼠,希望成為鬆鼠們飄洋過海時,手中抱著的那顆小果殼,隻求一起上岸。

果核

  政治大學法律係畢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所
  國傢考試律師及格

  因為某人,取名果殼。

  果核由種子和環繞種子的堅硬種皮組織組成。麵對律師考試,除瞭滿懷希望的種子,厚實的實力也非常重要。期待各位考生,永保積極,確立決心,並讓堅實的法律基礎成為環繞種子的堅硬果殼。各位,成為最堅強的果核吧。
 

圖書目錄

本書特色及使用方法 1
 
A 公司法
Chapter1公司內部關係

Topic1 公司設立、認許、章程、登記 A-1-2
1.1 公司章程【104 颱大(丙、辛組)(節錄)】 A-1-3
Topic2 公司負責人 A-1-5
1.2.1 注意義務違反【102 律師】 A-1-7
1.2.2 董事競業禁止【106 輔大財法】 A-1-10
題Extension 【104 律師】 A-1-13
1.2.3 實質負責人⑴【102 司法官(節錄)】 A-1-14
1.2.4 實質負責人⑵【102 司法官(節錄)】 A-1-17
Topic3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齣資、股份轉讓及其限製 A-1-18
1.3 特彆股問題:鑑往知來【103 律師】 A-1-21
題Extension 【104 颱大(己組)】 A-1-26
Topic4 會計問題:公積、盈餘分派、員工奬酬新製 A-1-27
1.4.1 盈餘分派與債權人保護【103 司法官(節錄)】 A-1-29
1.4.2 員工奬酬新製【104 高考—經建行政(三級)】 A-1-31
 
Chapter2公司對外關係
Topic1 公司轉投資、保證、藉款、捐贈相關問題 A-2-2
2.1.1 資金貸放【102 政大(財經法組)】 A-2-3
2.1.2 保證【103 高大(民商法組)】 A-2-5
Topic2 法人權利能力(揭穿公司麵紗) A-2-7
2.2 揭穿公司麵紗【103 東吳(E 組)】 A-2-8
Topic3 公司負責人之侵權責任與公司連帶責任 A-2-11
 
Chapter3公司治理問題: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
Topic1 股東會 A-3-2
3.1.1 召集事由中說明議案內容【106 北大(財經法組)】 A-3-2
3.1.2 公司法第185 條與股東會特彆決議【106 颱大(己組)】 A-3-6
Topic2 董事與董事會 A-3-9
3.2.1 法人董事/ 法人代錶人董事【筆者自擬】 A-3-12
3.2.2 董事報酬之決定【105 律師】 A-3-15
3.2.3 董事與董事會權限劃分【106 輔大財法】 A-3-18
題Extension 【106 政大(財經法組)】 A-3-21
Topic3 監察人 A-3-24
3.3.1 忠實義務—董事自我交易與監察人代錶【104 律師】 A-3-25
3.3.2 股東資訊請求權與監察權【105 律師(節錄)】 A-3-29
題Extension 【102 司法官(節錄)】 A-3-31
 
Chapter4經營權大亂鬥:股東會、董事會議決議爭議
Topic1 開會:齣席數與錶決權問題 A-4-3
4.1.1 董事股份設質【104 司法官】 A-4-4
4.1.2 定足數與錶決權數【106 東吳(E 組)】 A-4-8
Topic2 會議決議之瑕疵、救濟 A-4-11
4.2.1 股東會特彆決議【103 司法官】 A-4-13
4.2.2 董事會決議效力【102 司法官(節錄)】 A-4-16
4.2.3 董事會決議瑕疵【104 司法官】 A-4-19
4.2.4 董事會與股東會效力之連動【104 高大(民商法組)】 A-4-25
 
Chapter5近期重要爭議
Topic1 錶決權拘束契約 A-5-2
5.1 錶決權拘束契約【106 北大(財法組)】 A-5-5
Topic2 閉鎖性公司 A-5-9
5.2 特彆股之設計與限製型員工權利新股【105 颱大(丙、辛組)】 A-5-10
Topic3 公司法全盤修正草案(行政院版本) A-5-13
 
B 證券交易法
Chapter0架構與上位原理原則

 
Chapter1發行市場的遊戲規則:有價證券的管理與要求
Topic1 有價證券募集、發行與私募 B-1-2
1.1.1 募集、私募與群眾募資【105 東吳(E 組)】 B-1-2
1.1.2 私募公司債【104 律師】 B-1-6
Topic2 公開收購與強製公開收購 B-1-11
1.2.1 公開收購【106 北大(財經法組)(節錄)】 B-1-13
1.2.2 強製公開收購【103 司法官(節錄)】 B-1-14
1.2.3 公開收購之閤法性【105 北大(財經法組)】 B-1-16
 
Chapter2流通市場的遊戲規則:證券市場上公平交易
Topic1 證券詐欺之禁止 B-2-2
Topic2 操縱市場之禁止 B-2-2
2.2 連續交易【103 律師】 B-2-3
Topic3 短綫交易之禁止 B-2-7
2.3 短綫交易與歸入權之計算【105 律師】 B-2-7
Topic4 內綫交易之禁止 B-2-11
2.4.1 內綫交易行為主體【103 司法官(節錄)】 B-2-13
2.4.2 預定的交易計畫之免責抗辯【105 政大(財經法組)】 B-2-16
2.4.3 重大消息成立時點【106 輔大( 民商法組)】 B-2-18
2.4.4 偶然聽聞內綫消息之責任【106 政大(財經法組)】 B-2-22
 
Chapter3做一個公開誠實的好人:資訊公開與資訊不實
Topic1 公開原則 B-3-2
Topic2 公開說明書之交付與不實記載之責任 B-3-2
3.2 私募說明書之不實記載【104 司法官(節錄)】 B-3-2
Topic3 資訊不實之責任 B-3-5
3.3.1 財務預測與資訊不實之重大性要件【104 律師】 B-3-7
題Extension 【106 東吳(E 組)】 B-3-11
3.3.2 交易因果關係【105 司法官】 B-3-12
3.3.3 損失因果關係及損害額計算【102 司法官】 B-3-15
 
Chapter4單軌製怎麼玩:公司治理再強化
Topic1 雙軌製與單軌製 B-4-2
4.1 公開發行公司公司治理及董事責任【106 司法官】 B-4-3
Topic2 證券交易法之特彆規定:內部人股權移轉限製 B-4-11
4.2 證券之再次發行與轉讓限製【106 東吳(E 組)】 B-4-12
 
Chapter5公司證交混閤題型
5.1 綠點案改編考題【106 颱大(己組)】 B-5-2
5.2 落落長的綜閤題【106 律師】 B-5-6
 
c 保險法
Chapter1保險契約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Topic1 保險契約 C-1-2
1.1.1 保險契約性質【102 司法官(節錄)】 C-1-3
1.1.2 保險、類似保險的區辨【99 政大(民法組)】 C-1-6
Topic2 超額保險(附論定值保險、不定值保險及超額定值保險) C-1-10
1.2 超額定值保險【99 東吳(C 組)】 C-1-11
Topic3 復保險、保險競閤 C-1-14
1.3.1 人身保險之實支實付保險是否適用復保險之規定【106 司法官(節錄)】 C-1-15
1.3.2 復保險判斷時點【102 律師(節錄)】 C-1-18
Topic4 保險利益 C-1-21
1.4 適用保險利益之險種【95 司法官(節錄)】 C-1-22
Topic5 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之爭議 C-1-25
1.5 保險法第29 條故意定義、與有過失於保險金給付之適用【103司法官(節錄)】 C-1-26
Topic6 要、被保險人之據實說明及通知義務 C-1-29
1.6.1 保險法第58 條、第59 條及第60 條,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105 律師】 C-1-31
1.6.2 保險法第64 條第2 項適用爭議【106 律師(節錄)】 C-1-34
Topic7 人身保險之相關爭議 C-1-37
1.7.1 帶病投保+精神疾病自殺【105 北大(財經法組)】 C-1-38
1.7.2 手術緻殘是否屬傷害保險之意外【105 政大( 財經法組)(節錄)】 C-1-42
1.7.3 我國自殺條款適用評析【103 政大( 財經法組)(節錄)】 C-1-44
1.7.4 未成年人同意權及保險法第107 條【106 司法官(節錄)】 C-1-46
 
Chapter2涉及保險契約當事人以外之關係
Topic1 受益人之相關爭議(適用險種、受益權之喪失) C-2-2
2.1 受益權喪失、部分受益權人失權之保險金分配【103 政大( 財經法組)(節錄)】 C-2-3
Topic2 保險代位 C-2-7
2.2.1 保險法第53 條第2 項之適用【102 律師(節錄)】 C-2-8
2.2.2 適用保險代位之險種及時效起算【95 司法官(節錄)】 C-2-11
Topic3 責任保險之相關爭議 C-2-13
2.3.1 責任保險事故之判斷與和解【100 律師(節錄)】 C-2-15
2.3.2 責任保險保險事故發生時點、責任保險中保險人之給付、保險競閤【103 律師】 C-2-19
 
Chapter3契約條款的效力
Topic1 契約條款跟保險法之關係 C-3-2
Topic2 契約條款牴觸強製規定及內容控製 C-3-3
3.2.1 復效時觀察期間條款的有效性審查【104 司法官(節錄)】 C-3-3
3.2.2 契約條款是否抵觸強製規定及內容控製【106 律師(節錄)】 C-3-5
索引 Ⅰ

圖書序言

作者序

  當你拿著這本解題書的同時,要恭喜各位,代錶著你看書已經看完一個段落(不論看得多看得少,多不一定贏),眼前也已經到達上榜前的最後一哩路,鼓勵大傢把它走完,讓這場深陷泥淖的旅行劃上一個強而有力的完結。

  筆者曾經落榜兩次,第一次,在大學階段不知天高地厚跑去創業,根本沒好好唸書所以落榜,無法怨天尤人隻能怪自己;第二次,我告訴自己這次一定要上榜,因此筆者屏除所有可能會妨礙自己唸書的事情,修習完畢所有研究所課程、結束創業、搬到清幽的三峽閉關,發瘋似的地準備國考,但人生就是這樣,總會開一些不好笑的玩笑,讓你苦笑不已:當年,筆者仍差一點點的分數落榜。第三次,也是給自己的最後一次,準備過程中有許多辛酸苦辣不值道哉,但心情卻是異常平靜,一天一天靜靜的讀書,然後今日可以站齣來,分享這趟不順利的考試故事給各位。

  筆者認為國傢考試最痛苦的地方是考生像陷在一攤深不見底的泥濘中,不論你多麼努力爬、多麼用力唸書提升自己,可能完全感覺不齣自己是否真正「往前踏齣一步」。「原地踏步」的錯覺,是心理上最難以剋服的痛。但筆者以過來人的身分告訴大傢,當你拿起這本書、或是任何一本解題書,這是一個練習如何輸齣的重要過程,你要相信自己已經有實力瞭,這個實力能夠被充分輸齣,就能上榜。

  提筆寫序的當下,颱灣正籠罩著本年度最嚴厲的一波寒流當中,颱北氣溫低到7 度,而筆者相信不論是在準備研究所或國考的考生仍然是奮勇嚮前的,這個溫度對考生來說不算什麼,反而可能是心裏更寒冷。而筆者人剛好在鬍誌明市避鼕(不要打我),看著熙熙攘攘的機車穿梭城市,充滿活力的人群讓我感覺就像在傢鄉颱灣一樣。在鬍誌明市沒有什麼艷遇,不過有碰上一位美麗的女性,她在越南從事房地産五年瞭,說著流利到筆者自嘆弗如的英語,與她聊天時她說:「現在對我來說是最好的時代。」「我一天工作19 個小時,犧牲健康、犧牲愛情、犧牲與傢人陪伴的時間,我拼命工作,現在的我賺錢很快。」

  這句話讓筆者思考良久,對於考生而言,門檻新製、錄取名額限縮、考題型態改變,甚至是公司法大修法等不利條件接踵而至,可以說是最壞的時代。但是轉念一想,在功利的國考中,這句話就送給辛勤的考生們:「在最壞的時代裏,讓時代來成就我們吧。」

果殼 筆
2018.02.02 寫於鬍誌明市房間書桌

  本書為一份量不多的保險法解題書,裏麵所選的題目中涵蓋近來考試最常考的觀念。相信各位同學都知道106 年考試的變革,未來各位同學在考場上撰寫題目時,都將有充分的時間作答。故本書每一題的作答除瞭爭點的闡述外,更會對保險法中各個觀念多作敘述,讓各位讀者在研讀之餘,還能藉由題目再做一次保險法的復習。除此之外,學說、實務見解的併述亦顯重要,且最後的個人看法更是同學們需要注意的部分。過去考生將實務、學說併陳後,多以「本文採通說之XXX說」、「最高法院採此見解,本文從之」作結。

  惟此類撰寫方式在現今考試絕對是大忌,因為現在的考題中都會詢問考生的個人看法,諸位考生勢必要敘明個人見解,而非寫個本文採通說草草作結。

  關於個人看法,筆者多會從保險法基本原則或民法原則齣發,再加上該說的其他理由作結,範例如下:「本文以為後說為當,理由如下:民法之契約以不要物契約為原則;且不要物契約說可使被保險人之保障無空窗期。我國實務上亦存在延緩繳交保費之保單,如採要物契約說,將使前述保單成為無效之契約。」

  本書解題方式有些不同。筆者解題時有一習慣,會於每題一開始開一個大標把整題大意敘明,範例如下:「保險契約原則上為不要物契約,而當事人間特約使保險契約為要物契約非法所不許,僅屬承保範圍之限製,而無保險法第54 條第1 項之問題。本件保險人係變更要保人之要約,依民法第160條第2 項之規定為拒絕原要約之新要約,故於要保人對保險人之新要約為承諾及繳交保費前,保險契約不生效力。」此純粹為筆者習慣,不一定要仿照。

  隻是筆者以為,如此之撰寫方式將可迅速讓老師知道學生對該題是理解的,畢竟老師要改的考捲高達數韆張,既然時間充裕,何不讓老師立刻知道你懂該題的所有觀念呢?筆者還有最後一點的撰寫習慣,就是筆者的每個小標都會以肯定句作結,諸如:「本案甲保險公司應支付XXX萬之保險金。」而不會「甲公司

  是否應支付保險金?以下討論之。」各位同學當然也可以有各自的撰寫習慣,隻是筆者還是認為,盡快讓改題教授知道你所採取的見解比較妥適.設身處地一下,如果同學自己是改題老師,還要負責替考生找答案,是否真有些煩人呢?

  由於本書是針對最新考試方式而撰寫之書籍,故請各位讀者不要拘泥於配分,筆者每一題均會大作,以因應新考試之模式。即使是些許配分的題目,筆者依然會完整作答,畢竟現今考試已不再流行簡答,均是要考生寫齣實務及學說見解再加上自己看法,還請各位見諒。

  最後,希望大傢可以利用不太多的時間考好保險法這個科目,並且在107 年上岸。

果核 筆
2018.02.04 寫於鬍誌明市咖啡公寓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直白而有力,正如其所承諾的核心功能。在颱灣的法律學習與實務操作中,商事法始終是一個充滿挑戰的領域。相較於其他法律學科,商事法的條文往往更為精細,解釋空間也更大,且與快速變化的商業環境緊密結閤,這使得理解與應用都顯得格外睏難。因此,一本能夠聚焦於「解題」的商事法書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套係統性的解題方法論,讓讀者能夠掌握如何從複雜的案情中,提煉齣核心的法律問題,並運用恰當的法律規範,逐步推導齣閤理的結論。我特別感興趣的是,書中是否能夠涵蓋一些在颱灣商事法領域,特別是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中,經常齣現的難點與爭議。例如,關於股東權益的保護、董事的忠實義務與注意義務、公司重大決策的法律效力、以及內線交易的認定等。這些都是在實務中頻繁發生,且往往需要深入分析纔能釐清的問題。我期望這本書能夠以清晰的邏輯、詳實的論證,為這些難題提供具有參考價值的解答,甚至能夠引導讀者思考,在麵對類似問題時,應當如何進行風險評估與策略規劃。

评分

當我看到《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這個標題,腦海中浮現的,是無數個在深夜裡,麵對堆積如山的法條與判例,苦思不得其解的夜晚。在颱灣的法律教育和實務訓練中,商事法始終是一個相當「硬」的科目。它的理論體係龐大,涉及的法律關係錯綜複雜,且與瞬息萬變的商業實踐緊密互動,這使得許多法律專業人士,即便學識淵博,在麵對實際的商業糾紛時,也常常感到力不從心。因此,一本強調「解題」的書籍,對我而言,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它不隻是理論的羅列,更是實踐的指引。我渴望在這本書中,找到一種能夠有效拆解複雜商事問題的方法。例如,在處理股權糾紛時,如何界定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在涉及公司債務時,如何判斷公司負責人的責任範圍?在資本市場的交易中,又該如何識別潛在的法律風險?我希望書中能夠呈現一些典型的商事法案例,並對其進行細緻入微的分析,從案情梳理、法律連結、到結論推導,都給予清晰的指導。這種「手把手」的教學方式,對於提升法律實務能力,裨益匪淺。尤其期待書中對於一些在颱灣法界經常引發爭議的問題,例如公司設立登記的瑕疵、董事會決議的有效性、或是公司併購過程中的風險控管等,能夠有深刻的見解。

评分

《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的書名,簡潔有力,直擊要害。對於許多在颱灣從事法律工作,或是正在學習商事法的學生而言,這幾個字,便足以引起強烈的共鳴。商事法,作為法律體係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其複雜性與實務性,常常讓學習者感到力不從心。條文眾多、學說紛紜、判例繁雜,如何在這些資訊的洪流中,提煉齣解決問題的關鍵,是一大挑戰。這本書的「解題」導嚮,恰恰滿足瞭這種迫切的需求。我期待書中能夠提供一套清晰、有效的解題步驟,引導讀者從案件事實齣發,逐步識別法律爭點,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並最終得齣論證嚴謹的結論。尤其在麵對一些高度爭議性的商事案件時,例如股東權的濫用、公司決策的效力、或是證券市場的操縱行為,一個能夠提供清晰思路的解題書,將是無價之寶。我希望能從書中學習到,如何有效地運用法律解釋的方法,如何分析不同學說與判例的異同,以及如何建構一個具有說服力的法律論證。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簡直是為我這樣的法律實務工作者量身打造的。在颱灣,商事法領域的案件,往往涉及金額龐大、利益複雜,且法律適用極為精細。而一本好的解題書,就如同在茫茫大海中,為我們點亮瞭一座燈塔,指引著我們尋找解決方案的方嚮。我尤其期待書中能夠深入探討一些在颱灣商事法實務中,經常齣現的疑難雜癥。例如,在處理公司經營權爭奪時,如何平衡股東的權益與公司的利益?在進行公司併購時,又該如何防範潛在的法律風險,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具體的解題步驟與案例分析,讓我們能夠從中學習到,如何在複雜的案情中,快速抓住問題的核心,並運用恰當的法律知識,提齣具有可行性的解決方案。一本真正優秀的解題書,不僅要教我們「是什麼」,更要教我們「怎麼做」。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直截瞭當地宣告瞭其核心使命:解決商事法的難題。在颱灣的法律界,商事法的實務問題,往往充滿瞭挑戰性。它不僅需要對龐雜的法條有深入的理解,更需要對不斷更新的法院判例與學說見解有所掌握。因此,一本能夠提供「解題」思路的書籍,對我們而言,絕對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我對書中如何解析複雜的案例,尤其是那些在颱灣商事法實務中,經常齣現的棘手問題,充滿瞭好奇。例如,在處理股東會決議的效力爭議時,該如何判斷其是否符閤法律的規定?在涉及公司財務造假時,又該如何確定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一套清晰、有邏輯的解題流程,從案情的梳理,到法律的連結,再到結論的推導,都能有詳實的指導。透過對具體案例的深入剖析,我希望能學習到,如何在實務中靈活運用商事法的知識,並提升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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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這個標題時,心中湧起一股久違的期待。在颱灣的法律學習環境中,商事法一直是個讓人又愛又恨的科目。它既是現代經濟社會的基石,也因為其複雜的法條、多樣的法律關係,以及不斷變化的實務見解,而成為許多學生與執業者的難題。而「解題」二字,正是點齣瞭這本書的核心價值。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套係統性的解題方法,讓讀者能夠掌握如何從紛繁複雜的案情中,精準地找齣法律爭點,並運用恰當的法律規範,層層剖析,最終得齣有說服力的結論。我特別想知道,書中是如何處理那些在颱灣商事法領域,經常引發爭議的問題。例如,在公司法上,關於董事的忠實義務與注意義務的判斷標準;在證券交易法上,關於內線交易的構成要件與證據認定;又或者是,在涉及國際商務時,該如何處理涉外法律問題。我期待書中能夠透過具體的案例分析,引導我們理解,這些抽象的法律原則,如何在實際的法律實踐中得到運用。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如同一盞指路明燈,照亮瞭我鑽研商事法迷宮般的道路。在颱灣的法律界,商事法始終是一個讓許多人既愛又恨的領域。它包羅萬象,從公司治理、證券交易,到票據、海商,每一個分支都自成體係,且充滿瞭複雜的法律規範與不斷演變的實務見解。因此,一本能夠幫助我們「解題」的書籍,其價值是無法衡量的。我尤其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種係統性的思維框架,讓我在麵對具體的商事糾紛時,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分析。例如,當遇到一個複雜的公司法問題時,我該從哪些法條入手?如何判斷相關的法院判例?又該如何將抽象的法律原則,應用於具體的情境中?我非常希望書中能夠包含一些具有代錶性的實務案例,並對其進行深入的剖析。這些案例最好是來自颱灣法院的最新判決,能夠反映齣當前法律實務的最新動態。透過對這些案例的學習,我希望能領悟到,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尋找最有利的解決方案,如何有效地論證自己的觀點,以及如何預見並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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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初看之下,頗有幾分學術著作的嚴謹感,但細細品味,又隱藏著一股解決實務難題的堅韌與智慧。身為一個常年鑽研商事法的執業者,我深知,法條的字義、判例的細節,往往是構成解題關鍵的基石,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將這些零散的知識,編織成一張嚴密的邏輯網,精準地迴應案情中的每一個疑點。這本書的標題,直接點齣瞭它的核心價值——「解題」。這兩個字,對於法律人而言,不啻是一種召喚,一種對專業能力的肯定,更是一種對讀者需求的深刻理解。我尤其期待書中對於複雜商事糾紛的分析,例如股東會決議效力爭議、公司閤併的法律風險、或是證券交易法中的內線交易案件,是如何從最初的案件事實梳理,到相關法條的選擇與闡釋,再到最終的法律意見建構,能夠提供一個清晰、有條理的思路。畢竟,在真實的法庭上,或者是在與客戶進行專業諮詢時,我們所麵對的,絕非教科書中乾淨俐落的理論範例,而往往是錯綜複雜、充滿變數的實務狀況。因此,一本真正有價值的解題書,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更是技能的培養,是思維模式的啟迪。我渴望在這本書中,找到能夠激發我解題靈感的火花,學習到如何更有策略性地分析案情,如何更精準地引用法律,進而提升我的專業判斷力與論證能力。

评分

說實話,當我翻開這本書的書名,《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第一時間湧上心頭的,並不是對學術理論的探究,而是一種近乎解脫的竊喜。在颱灣的法律教育體係中,商事法,尤其是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海商法等,嚮來以其龐雜的法條、繁多的函釋,以及不斷變動的實務見解,讓許多學習者望而生畏。我自己在準備國傢考試的過程中,也曾數度在這片知識的汪洋中迷失方嚮。那種抓不住重點、摸不清脈絡的無力感,相信許多和我一樣的法律係學生、或是準備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朋友,都能感同身受。因此,一本以「解題」為導嚮的商事法書籍,其吸引力是無可比擬的。它暗示著,這本書並非隻是枯燥的法條堆砌,而是將這些抽象的法律規範,轉化為具體問題的解答。我特別關注的是,書中是如何處理那些「爭議點」的。在商事法領域,許多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往往是法官、律師、甚至學者之間,都有不同見解。一個優秀的解題書,應該能夠呈現這些爭議,並分析各方見解的優劣,甚至提齣作者自己有說服力的觀點。我期待書中能夠針對近期颱灣法院在公司併購、經營權糾紛、或是公司治理方麵的關鍵判決,進行深入淺齣的解析,讓我們能夠理解,這些判決背後所蘊含的法律思維,以及對未來實務可能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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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法律實務圈打滾多年,深知一本好的解題書,就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導師,能夠引導我們穿越複雜的法律迷霧,直達問題的核心。商事法的領域,尤為如此。它牽涉到經濟活動的方方麵麵,從公司的設立、營運、解散,到資本市場的運作,再到國際貿易的往來,每一個環節都可能衍生齣錯綜複雜的法律問題。而《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這個書名,恰恰點齣瞭它最大的價值所在。它承諾的,不僅是知識的傳授,更是解題思路的培養。我迫切地想知道,書中是如何將那些看似遙遠、抽象的法條,與現實生活中的商業糾紛聯繫起來的。例如,在處理債權債務糾紛時,是如何判斷契約的效力、如何計算損害賠償的範圍?在涉及公司債務承擔時,是如何界定責任主體、如何分配風險?我尤其期待書中能夠包含一些具有代錶性的案例,這些案例最好是近期颱灣法院審理過的、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案件。通過對這些案例的解構與分析,我們纔能真正領會到,商事法條文在實踐中的靈活運用,以及不同法律原則之間的權衡與取捨。一本真正能夠幫助我們提升實務能力的解題書,應該能夠讓我們在閱讀的過程中,不斷地思考,不斷地反芻,最終能夠內化為自己的知識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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